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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堂镇东泊股份经济联合社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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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总承包(EPC )

招标详情

  • 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总承包(EPC )
发布日期:2021-03-19 17:11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3月20日至2021年04月1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417001001

招标编号: ZTIZTC12100125

建设单位:东莞市中堂镇东泊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中堂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总承包(EPC )

工程地址:东莞市中堂镇东泊社区。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0025723.33元

工程规模:项目拟建设范围北至东泊工业区路、南至大新围路、西至东兴路、东至旧广虎路,拟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内陈屋、廖屋、桥上、桥下、旧村和新村六个村民小组风水塘周边公共空间、社区出入口标识等片区的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最大排水管径为DN400。(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发包范围: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的工程总承包(EPC),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周边建筑物的监测检测和结构鉴定、设计总体管理等。中标人尚需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主要内容有:①设计内容包括陈屋、廖屋、桥上、桥下、旧村和新村六个村民小组风水塘周边公共空间、社区出入口标识等片区的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和为完成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各类应急措施设计、各类应急方案等;②负责与业主及相关部门沟通、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等。 (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3)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准备阶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陈屋、廖屋、桥上、桥下、旧村和新村六个村民小组风水塘周边公共空间、社区出入口标识等片区的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和为完成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各类应急措施设计、各类应急方案等;②工程建设其他内容:负责办理东莞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直至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只协助相关手续的办理;施工期间的所有监测、检测(不包括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的相关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或本项目合同文件约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和义务等。 (4)项目管理: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管理(含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其中包括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程及资料移交手续,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 其他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备注: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与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信息); (2)二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5月01日 至 2021年08月2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4月12日15时0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1年04月12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3月20日08时30分至2021年03月2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7286263)进行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廖学文 0769-88811176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中堂镇东泊社区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李鹤鹏 0769-27286263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6、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资格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东莞市中堂镇东泊股份经济联合社;地址:东莞市中堂镇东泊社区;电话:0769-88811176。 2、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室;电话:0769-27286263。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中堂镇东泊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2、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3、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4、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8、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9、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0、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1、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2、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总承包(EPC )合同文件.pdf.pdf 2021-03-19 12:02:58.0
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pdf.pdf 2021-03-19 12:02:44.0
2 招标文件使用说明 招标文件中注有“■”或“□√”符号的条款为采用的条款,注有“□”或“□×”符号的 条款为不采用的条款。 3 目录 目录 .................................................................................................................................................................................... 3? 第一卷 ................................................................................................................................................................................ 6? 第一章招标公告 ................................................................................................................................................................ 7? 1.招标条件 ................................................................................................................................................................ 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8?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1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10? 7.其它说明 .............................................................................................................................................................. 10? 8.联系方式 .............................................................................................................................................................. 1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2?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22?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 23?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24?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 .................................................................................. 25?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27?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 28? 1.总则 ...................................................................................................................................................................... 29? 2.招标文件 .............................................................................................................................................................. 31? 3.投标文件 .............................................................................................................................................................. 32? 4.投标 ...................................................................................................................................................................... 38? 5.开标 ...................................................................................................................................................................... 40? 6.评标 ...................................................................................................................................................................... 42? 7.合同授予 .............................................................................................................................................................. 4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45? 9.纪律和监督 .......................................................................................................................................................... 45? 10.电子招标投标 .................................................................................................................................................... 46?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46? 附件一:投标保函(银行电子保函参考样式) .................................................................................................. 4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55? 评标办法前附表 ...................................................................................................................................................... 55? 评标办法前附表 1-1(投标文件技术标) ............................................................................................................ 55? 评标办法前附表 1-2(投标文件商务标) ............................................................................................................ 55?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 ................................................................................................................................................ 56? 4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 56? 1.评标方法 .............................................................................................................................................................. 61? 2.评审标准 ..............................................................................................................................................................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 62?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62? 3. 评审细则 ............................................................................................................................................................ 62? 3.1 评标组织机构 .................................................................................................................................................. 62? 3.2 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 62? 4.评标程序 .............................................................................................................................................................. 63? 4.1 评标程序 ........................................................................................................................................................... 63? 4.2 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64? 4.3 技术标详细评审 ............................................................................................................................................... 64? 4.4 商务标初步评审 ............................................................................................................................................... 64? 4.5 商务标详细评审 ............................................................................................................................................... 64? 4.6 技术标明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64? 4.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64? 4.8 评标结果 ........................................................................................................................................................... 6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66? 第二卷 .............................................................................................................................................................................. 67?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68? 第三卷 ............................................................................................................................................................................ 102?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103? 一、商务标格式 ............................................................................................................................................................ 104? 目录 ............................................................................................................................................................................ 106? 一、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 ........................................................................................................................................ 107? 二、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表 ................................................................................................................ 108? (一)投标函 ........................................................................................................................................................ 108? (二)投标函附录 ................................................................................................................................................ 109? (三)投标报价表 ................................................................................................................................................ 110?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11? 四、授权委托书 ........................................................................................................................................................ 112? 五、联合体协议书 .................................................................................................................................................... 113? 六、资格审查资料 .................................................................................................................................................... 114?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114?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 115? (三)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 116? (四)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119?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 120? (六)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 121? (七)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122?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 123? 七、其他资料 ............................................................................................................................................................ 124? 5 二、技术标格式 ............................................................................................................................................................ 125? 6 第一卷 7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IZTC121001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 市中堂镇东泊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镇街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中堂镇东泊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总承包(EPC )。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中堂镇东泊社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范围北至东泊工业区路、南至大新围路、西至东兴路、东 至旧广虎路,拟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内陈屋、廖屋、桥上、桥下、旧村和新村六个村民小组风水塘周边公共 空间、社区出入口标识等片区的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最大排水管径为 DN400。(具体建设规 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3002 万元,其中估算中的建安工程费约为 2673 万 元,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估算规模,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 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的工程总承包(EPC),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保修 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 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 工现场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周边建筑物 的监测检测和结构鉴定、设计总体管理等。中标人尚需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 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主要内容有:①设计内容包括陈屋、廖屋、桥上、桥下、旧村和新村 六个村民小组风水塘周边公共空间、社区出入口标识等片区的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等 工程施工图设计和为完成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各类应急措施设计、各类应急方案等;②负责与 业主及相关部门沟通、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等。 (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3)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准备阶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主要内容 有(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陈屋、廖屋、桥上、桥下、旧村和新村六个村民小组风水塘周 边公共空间、社区出入口标识等片区的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和为完 成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各类应急措施设计、各类应急方案等;②工程建设其他内容:负责办理 东莞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直至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 8 件,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只协助相关手续的办理;施工期间的所有监测、检测(不包括发包人另行委 托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办理的各类 审批事项的相关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或本项目合同文件约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和义务 等。 (4)项目管理: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管理(含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其中包括 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程及资料移交 手续,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 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 其他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备注: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保留 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140 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2.6.1 设计工期: 2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 (1)设计周期: 施工图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 图送审稿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发包人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 料; (2)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技术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止。 (3)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 120 日历天,计划 2021 年 05 月 01 日开工, 2021 年 08 月 29 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 明时间为准)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 的标准及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有关规定,设计文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 内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 工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②风景园 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9 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允许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 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 中任职项目负责。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3.2.3 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等信息); (2)二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 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 员本单位;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 (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 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3.3 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 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 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 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 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 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 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 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10 3.4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 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 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资格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 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 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 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 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 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 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 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3 月 20 日至 2021 年 03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招标 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7286263)进行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 件和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 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 4.1 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 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无需密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年 0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投标会时间:2021 年 0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和)及广东招标投标 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 7.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 11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中堂镇东泊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88811176;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东泊社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 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中堂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88814645;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 98 号镇政府大院内。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 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3)其他: 。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 定办理。 (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缴交。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4)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5)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市中堂镇东泊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中堂镇东泊社区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 4 号保利都汇大厦 1 号 楼 1915 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________ ____ 联 系 人: 廖学文 联 系 人: 李鹤鹏、舒晓聪____________ 电 话: 0769-88811176 电 话: 0769-27286263___________ 传 真: 传 真: 0769-27286261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2021 年 03 月 19 日 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代建人 □有,名称: ■无 1.1.5 前期服务机构 名称: / 招标人是否允许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允许 ■不允许。 1.1.6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7 项目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8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1.9 招标项目投资金额和 建安费 投资金额:见招标公告,其中建安费: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须限额设计,具体要求为:1、经审核概算中的建安费不能突 破经批复的估算中的建安费,若在初步设计阶段经发包人审核发现初 步设计文件中所编制的概算超出限额时,承包人须无偿为发包人修改 初步设计文件,直至概算不超出限额;2、经审核的最终施工图预算不 能突破项目经审定概算中的建安费,若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经发包人审 核发现所设计的施工图所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超出限额时,承包人须无 偿为发包人修改施工图(修改后的施工图需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用于 工程施工),直至施工图预算不超出限额。 1.1.1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1.11 招标场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镇(街道/园区)财政资金 □市镇(街道 /园区)两级财政出资 □企业自筹资金 □其他: / 出资比例:市财政出资 / %,镇(街道/园区)财政出资 100 %,企 业自筹 / %,其它: /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设计必须严 13 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的相关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技术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 查和备案)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附录 4 信誉要求:见附录 5 其他要求:见附录 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仅适用于结构复杂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性工程建设 项目】 ■资格后审 1.5 费用承担和 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10.1 踏勘 ■不组织 1.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2.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 担的工作 / 1.12.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分包项目及金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1.13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 4 号保利都汇大厦 1 号楼 1915 室 14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3.1.2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标的 其他资料 ①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法人公章,仅投标人的企业名称发生了变更,与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 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上注明的企业名称不一致时提供,若为联合体参 加投标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公章即可); ②投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 料(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加盖联合体牵头 人法人公章即可)。 3.2.3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 标限价 ■是 □否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 25349309.29 元,其中包括: 1、工程设计费(仅施工图设计费,下同)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 的 80%收取,以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费额),其中专 业调整系数为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1.0、附加调整系数为 1.0, 工程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为 60%获批复估算的暂定设计费为 745608.25 元。暂定工程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为 447364.95 元。 2、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准收费执行《关于调 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 号) 的收费标准的 80%收取,最终以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即工程预 算,下同)为计费基数(计费额),获批复估算的暂定预算编制费为 83045.89 元,本工程暂定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 83045.89 元。 3、施工图审查费:施工图审查费:施工图审查费标准收费执行《转 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88 号)及东价〔2011〕63 号文的收费 标准,最终以经审定的总设计费用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费额), 本 工程暂定施工图审查费为50403.12元。 4、建安工程费采用填报投标下浮率的方式,投标下浮率的有效 范围为:≥5.00%,经审核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为不可竞 争性费用)不参与下浮,建安工程费以经审定结果为准,其中获批复估 算的暂定建安工程费 26072100.35 元,暂定建安工程费的投标报价上 限 24768495.33 元。 备注: 15 ■1、合同结算总价=最终工程设计费+最终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施工图 审查费+最终建安工程费的结算价,其中最终建安工程费的结算价=(经 镇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经镇财政部门审定的绿色施工安全 防护措施单列费)×(1-建安工程费的投标下浮率)+经镇财政部门审 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合同约定可调整的价格; ■3、上述收费计费已包括本工程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劳务 费、专家食宿、会务费、交通费等一切所有费用(包含有以下列明或 其它未明确的费用:人工(含雨季和夜间作业加班费)、材料、仪器设 备、机械、勘察措施、安全措施等完成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及利润、税 金等,并应充分考虑投标费用、办理施工图审查费、履约保函及保函 公证的费用、进退场、资料收集、差旅、驻地、交通、通讯、施工配 合费、保险费、风险费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结算时不作调整。 ■4、发包人可根据实际工程规模的变化而调整上述设计收费的各项调 整系数,并最终以审定的调整系数及结算价为准。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总承包的全部,作为投标人计算综合单价 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报价; ■6、建安工程费的投标下浮率必须在有效投标下浮率范围内(保留百 分比后 2 位),每一项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下浮率、相应的暂定费用等) 均不得高于上述公示的投标最高限价。 3.3.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 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 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缴交。 16 3.5.2 近年财务状况 2017年、2018年、2019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4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 仲裁情况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份数 (1)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2)技术标: ①书面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②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一份; ③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一页(按要求密封后单独提交)。 3.7.4 装订要求 (1)商务标:A4 纸纵向、A3 纸横向装订,按正本与副本分别牢固装 订成册。 (2)技术标书面文件:A3 纸横向左侧无线胶装,按正本与副本各自 分别牢固装订成册(不可分册)。封面采用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出的封 面(封面以 PDF 格式数据光盘形式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统一用 A3 白色纸打印、白色纸须采用 80g/m 2 的规格),封底可贴一张空白纸。 (3)技术标书面文件每份仅限一册,并且页数不宜大于 200 页。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0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 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开标顺序:按投标人签到的先后次序,由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 标系统最终生成开标顺序号。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 17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和定标原 则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 人 定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投标文件综合 得分由高至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 3 名投标文件对 应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投标文 件对应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 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 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及广东招 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7.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 ■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 ■履约保证金 ■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信用档案的保 险公司出具的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有效期: ■履约保证担保分以下两阶段执行【东莞市财政投资项目适用,非财 政投资项目可参考选用】: 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日至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30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该时段由银行支行级或以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10% 的履约保函或提交同等金额的保证金;第二阶段为发包人向承包人颁 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至结算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 30 日内,承包人应 提供该时段由银行支行级或以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或提 交同等金额的保证金。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 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订 18 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 天内)。 □其他: 。 7.4.5 履约保证金缴交账号 待中标单位确定后另行提供。 9.5 监督部门及电话 见招标公告。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本次招标实施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具体按《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东建市〔2016〕95 号)执行。 11.2 ■有关执行计价规范、定额及计价规定说明如下: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等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定,最终套用的相应行业计价标准以财审部门审 定为准。 11.3 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 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 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 1:00 时的系统信息数据。本市、外市施工企业参加 投标会,实行身份证签到。 11.4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应同时报投两个或以上同时召开投标会的工程项目,否则后果 自负。 11.5 根据《关于开放企业信息库登记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34号)、《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 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通知,采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企业信息库和招标 代理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数据。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按上述文件办理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登记手续,并留意相关网站的信息发布,以免影响投标。各投标人建档后, 请注意检查企业及人员信息是否正确并完整填写,如检查保证金及银行基本账户完整性、检查 各证件有效期是否有异常、检查安考证的行业类型是否正确填写、相关证件号码是否按要求正 确填写等,如有错漏,请尽快办理变更。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遗漏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11.6 (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共同承担与招标人所签合同中规定承包方责任及费用; ②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除不可抗力外,联合体放弃中标项目的, 其已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中标的联合体除不可抗力外,不履行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承担连带索赔责任。 19 11.7 (1)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标准或规范; (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计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 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起诉。 11.8 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提到的“经审定最终预算价”,即按照中标人设计的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 工设计图纸所含内容,按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编制并经财审部 门审定的最终施工图预算总造价。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提到的“经审定施工图预算”即按照中标 人设计的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所含内容,按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工 程造价计价规定编制并经财审部门审定的最终施工图预算。 11.9 根据《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试运行的通知》通知,请各投标人留意相关网站的信息发 布。 11.10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 45 号。 11.11 本文中要求办理的事项,属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相关指引请登录“东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报务)查阅,咨询电话:0769-28330649、 28330665 ;属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相关指引请登录“东莞建设网” ( www.dgjs.gov.cn/ 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所有事项办事指南)查询,咨询电话: 0769-22203133。 11.12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房建市政工程开评标有关措施的通知》及东莞市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 (东公资交〔2020〕6 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东公资交〔2020〕 8 号)、《关于推广应用“粤省事”疫情防控健康码的通知》、《关于启用“莞 e 申报”通行核验 功能的通知》(东防控新疫办〔2020〕55 号)、《关于调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工作流程图 的通知》、《关于启用“人证码合一”道闸进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工程作如下补充说明: 1、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管控,投标人有关人员进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 内投标的,必须配合招标人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查询、承诺等 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进场必须核验身份证原件、测量体温、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 等,拒绝体温异常人员进场并做好隔离通报工作。进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必 须填报《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第二章附件二)及《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二 章附件三,请投标人预先填写好除体温以外的相关信息并按格式要求盖章,在每个阶段开标时 现场提交)。投标人应该对上述提交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 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2、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管控,投标人就参与本招标项目在东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进行的投标活动,应确保其企业有关人员进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投标作出 以下郑重承诺:近期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近 14 天内无较重疫区旅行史;3.近 14 天 20 内无与较重疫区人员接触史;4.按要求进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自觉佩戴口罩。同时, 参与投标前,建议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联合推出的“密切接触者测量仪”等方式对拟派进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场内投标的有关人员进行查询密切接触情况(其中密切接触者测量仪使用说明,详见第二 章附件四)、自行通过编辑短信等方式查询“人员轨迹情况”(其中①移动用户证明方法:编辑 短信 CXMYD#身份证后四位发送到 10086,可查询近期途径地信息;②联通用户证明方法:编 辑短信 CXMYD#身份证后四位发送到 10010,可查询近期途径地信息;③电信用户证明方法: 编辑短信 CXMYD#身份证后四位发送到 10001,可查询近期途径地信息)后,结合有关防疫规 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投标,自行考虑承担风险责任。 3、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推广应用“粤省事”疫情防控健康码的通知》 和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莞 e 申报”通行核验功能的通 知》(东防控新疫办〔2020〕55 号)文件要求,通过以“粤康码”、“莞 e 申报”进行个人申报 工作。 4、《关于启用“人证码合一”道闸进场的通知》:为加强安全规范管理,统筹疫情防控和我市公 共资源交易工作,有效提高入场人员的信息核验效率,确保交易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从即日起, 交易中心于入口处正式启用“人证码合一”道闸,此道闸在进场人员刷身份证/人脸识别获取人 员信息后,即可通过我省“数字广东”接口验证粤康码,并实时检测进场人员体温。为提升场 内交易活动的疫情防控水平,确保开评标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人员务必携带个人身份证刷 卡入场。 5、开标视频网上直播,建议投标人可通过投标人企业登录到交易中心的 e 网通管理平台 后,可通过“建设工程”栏目,点击“开标直播”、“标室列表”,查看标室直播画面。开标记录 将通过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公示期 1 天(从开标结束到第二日 17 时 30 分)。公示期内提出的 异议视为当场提出,投标人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立即启动评标。提出方式:投 标人将异议函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389960984@qq.com(时 间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6、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dg.gov.cn/)、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网址:http://zjj.dg.gov.cn)等查阅及关注相关信息,配合做好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管控。 7、投标会举行前,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相关主管部门如对疫情防控 有最新要求的,投标人须根据最新要求进行配合。 11.13 ①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 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 司局函市〔2020〕38 号的要求执行。 ②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 21 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 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的公告》粤建公告 〔2020〕26 号的要求执行。 ③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 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22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 (1)设计方:具备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审查,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 人); 2、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资质按以下原则确定: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 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 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23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 2017、2018、2019 年财务报表连续三年盈利。 注:1、本表要求的报表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的“《近年财务状况表》”中反映。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24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设计方):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一项目工程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 50 万 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括施工图设计)。 (2)投标人(施工方):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一项目合同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说明: 1、若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均需提供满足对应本表要求的 2 项业绩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若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提供对应本表要求的 2 项业绩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并需同时满足表内要求; 2、本表要求的业绩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三)《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表》”中反映(如(三)《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的表 1、表 2、表 3)。 3、本项目要求的资格审查业绩必须独立承接,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勘察设计合并实施、 工程总承包除外)或以分包形式承接的业绩;本表中提到的业绩,新建、改(扩)建、升级、改造或大 修的项目均予认可。 4、本表所要求的设计业绩的完成以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③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已审查(评审或批 复)”意见的复印件等 3 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计算时间以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 设单位或审图机构)的出具“施工图设计已审查(评审或批复)”意见上的印发日期为准; 5、本表所要求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施工许可证) 复印件、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 章页即可),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完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签章齐全, 即文件中有标注需盖章签字的地方均有相应盖章(或签章),其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上需有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 6、在本次招标项目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中标人 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予 以处罚。在合同签订后,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骗取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 证金,并报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25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即项目总负责人) 1 施工方担 任联合体 牵头人的 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 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 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3)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1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市政工程类专 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施工负责人 (即施工项目经理) 1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 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 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4)具备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 安 B”类证)。 设 计 道路专业负责人 1 ①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②路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 职称;③5 年或以上设计经历;④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结构专业负责人 1 1)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 5 年或以上设计经历;4)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或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给排水专业 负责人 1 1)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 5 年以上设计经历;4)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或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2)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电气专业负责人 1 1)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 5 年或以上设计经历;4)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或 1)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2)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园林专业负责人 1 1)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2)园林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 5 年或以上设计经历;4)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施工现场配合服 务设计负责人 1 1)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2)市政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 术职称;3)5 年或以上设计经历;4)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施工现场配合服 务设计代表 2 1)相关专业毕业;2)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 具有相关设计经历;4)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可由满足上述要求 的前期设计参与人员兼任) 26 施 工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1)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二级注册建造 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从事相应 工作 5 年或以上;2)任职(或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施工质量负责人 1 1) 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相应工作 5 年或以上; 2) 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施工安全负责人 1 1)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应工作 5 年或以上; 2)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证, 即“C 类”证);3)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道路专业负责人 1 1)具有路桥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应工作 5 年或以 上;2)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给排水专业工程 师 1 1) 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相应工作 5 年或以上; 2)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园林景观专业工 程师 1 1) 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相应工作 5 年或以上; 2)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测量工程师 1 1) 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资料员 1 1)具有有资料员上岗证,或工程类初级(或以上)职称;2)任职 于投标人本单位。 安全员 2 1)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C 证,即“C 类”证);2)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造价负责人 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 本单位;2)5 年或以上工程造价经历。 说明: 1、上述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约定可兼任外均不得兼任; 2、经招标人核实,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工程的相关人员的相关注册信息或工作单位信息等显示为非 投标人单位的,或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保证若中标,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其执业资格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效, 如有变化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 4、表中“……以上”均包含本意、本数; 5、若部分专业注册工程师尚未规定实施注册的,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 6、从事相应工作经历的年限,可按毕业年限进行统计。 7、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路桥类专业包 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桥隧工程、市政路桥设计、公路与城市道路、 公路与桥梁、隧道等专业。 27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 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 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 “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 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投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8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 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附录 1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 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 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 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 足)。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 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29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前期服务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和建安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0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1 招标场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0 (4)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司法人公章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私章),无需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司法人公章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私章(招标文件另有约定要求联合体各方各自加盖公司法人公章或公司法人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的除外); (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共同承担与招标人所签合同中规定承包方责任及费用; ②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除不可抗力外,联合体放弃中标项目的,其已 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③中标的联合体除不可抗力外,不履行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承担连带索赔责任。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 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31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计价货币 本项目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 1.10 踏勘现场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1.10.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3 投标人进入现场踏勘时无须签到,也无须将单位名称、参与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任何关 于投标人的信息告知招标人。 1.10.4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5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6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 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7 招标人提供的本招标项目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 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1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2 分包 1.1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2.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依法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3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 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32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 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有编号的补充通知予以澄清,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补充通知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补 充通知发出的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天数,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澄清内容的补充通知发放方式:补充通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予以公告,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密切留意本项目招标的 补充通知发放信息,并自行在上述网站中下载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如投标人未留意或及时下载,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 以有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发出。该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补充通知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且补充通知发出的时间不足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天数,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修改内容的补充通知发放方式见本章第 2.2.3 项。 2.4 有关说明 2.4.1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 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内容均以补充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个部分组成。其中: 3.1.2 商务标为投标文件明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33 (1)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提交);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4)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须提交;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 人出具); (5)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需提交,并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3 技术标包括暗标和明标两部分,其中暗标部分包括书面文件、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等两项, 明标部分为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一项,各项内容如下: 3.1.3.1 书面文件,内容宜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标封面(封面以 PDF 格式数据光盘形式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统一用 A3 白色纸打印、白 色纸须采用 80g/m 2 的规格); (2)目录; (3)项目总承包组织与管理(内容应包括:①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②项目总承包组 织与管理;③项目总承包管理工作大纲等); (4)设计管理及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①设计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②设计方案等); (5)工程采购(内容应包括:①项目采购管理及进度计划;②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等); (6)工程施工(内容应包括:①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②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③施 工进度、质量、HSE 管理及保证措施;④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⑤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健康、 安全、环境管理维护方案;⑥成本控制管理;⑦其他管理等); (7)配合方案(内容应包括:①监管配合方案;②第三方检测、监测、竣工验收等配合方案); (8)重点及难点分析处理及保证措施(内容应包括:①重难点分析及对策;②其他等)。 3.1.3.2 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内容包括:本须知第 3.1.3.1 项中列明的技术标书面文件的所有电子 版、演示动画(如有)。 3.1.3.3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技术标“设计管理及设计方案”中列明的“设 计方案”的所有内容中,挑选一页带有页码、文字及图片的内容打印(宜用 A4 纸彩色打印)加盖投标 人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需加盖各方法人公章)作为投标人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 3.1.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 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方案,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 34 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4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 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填报的,招标 人应当否决其投标。 3.2.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9 项约定有限额设计的,中标人须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在施工图设计 阶段经招标人审核发现所设计的施工图,所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超出限额时,中标人须无偿为招标人修改 施工图纸,直至施工图预算不超出限额,并相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人必须 在上述招标人接受的方式中任选一种提交投标担保。对应于各种方式的投标担保的提交要求如下: 3.4.1.1 若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的规定及时向东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存单项投标保证金,并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到本工程, 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的投标人应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 一体机自助签到系统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3.4.1.2 按《关于实行投标保证金企业基本账户备案制度的通知》(东建市〔2014〕18 号)要求,缴 纳的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不由其基本账户转入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一律不予认定,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1.3 若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人必须按《关于推行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通知》(东建市〔2017〕136 号)规定办理,保证出具的纸质保 函和银行电子保函有效。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不需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当天已 关联的单项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不能取消关联。如投标人已在本招标项目关联保证金,可以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可增加单项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关联。 投标人在本工程关联多项保证金时,至少一项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保证金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即不可累计),否则为无效投标人。 3.4.3 投标担保退还手续的办理: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关于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更新的 35 通知》(东建交 [2014]51 号)的规定执行(可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网址: http://ggzy.dg.gov.cn)。 3.4.3.1 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的单项投标保证金发 送退还指令。 3.4.3.2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向交易中心对中标人单项投标保证金发送退还指 令。 3.4.4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按下列规定退还: 3.4.4.1 未参加投标、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摇珠随机抽取未入围的投标人在投标会结束后第一个工作 日发送退还指令; 3.4.4.2 摇珠随机抽取入围及采用抽签定标法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 作日内发送退还指令; 3.4.4.3 中标的投标人可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或合同存档)后 3 个工作日 内发送退还指令。 3.4.4.4 若工程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时,招标人将不会发送退款指令,即使保函已超出有效期也 不能退款。 3.4.5 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 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 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6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 3.4.1 项规定的数额没收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3.4.6.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6.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 保。 3.4.6.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3.4.6.4 经查实有行贿舞弊、串通抬价、以致损害国家或他人利益者。 3.4.6.5 中标企业提交虚假资料或无效资料中标,影响中标结果的。 3.4.6.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7 对于提交银行电子保函的有关注意事项: 3.4.7.1 开展银行电子保函相关业务的银行,应满足能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口对接、关联 基本账户、退款等条件,以保证电子指令的正常发送与接收。 3.4.7.2 银行电子保函采用“纸质保函+电子指令”模式,即银行向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参考格式 详见本章附件一)的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送相关电子指令,投标人自行 登录交易中心系统进行确认。 3.4.7.3 纸质保函开立后由投标人直接接收并在投标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需预留足够的时间, 提前办理好纸质保函,自行查询确认电子指令是否已经送到交易中心,并自行核对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准 确性。若投标人未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因网络或系统等原因导致电子指令超过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未能到达交易中心系统导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 3.4.8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款银行、账号和收退的相关 办事指南请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dg.gov.cn)办事指南查阅。咨询地点:东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电话:0769-28330649、28330665。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 质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独立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 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即可(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可不提供),具体年份 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或“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情 况表”应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含有效证明材料和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协议书 等有效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 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 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商务标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3.7.5 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要求: (1)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标格式”进行编制,宜用 A4 纸(表格可 用 A3 纸)编制,白纸黑字打印,并按本章第 3.7.4 项的规定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骑缝章。 37 (2)商务标格式电子版以 WORD 格式数据光盘形式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出,仅供参考,投标文件商 务标的格式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的第七章为准。投标人如果修改了商务标格式中的实质内容,招标人将 否决其投标。 (3)除需要盖章签名的地方外,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用不褪色 的材料打印,不能出现缺项、缺页、手写、涂改、行间插字、关键语句(或字)错误。 (4)须按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要求加盖投标人的公司法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名或盖私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商务标中不能出现泄露技术标身份的任何图纸(如设计方案效果图、平立面图等)及其他相 关内容。 3.7.6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要求: (1)暗标部分(包括技术标书面文件、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总体编制要求: 技术标书面文件中的任何一页、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中的光盘碟片(包括电子文件名称及内容等) 均不得有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和标记,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其中是否存在能识别投标人身份标 识的界定和判断,由评标委员会研究确定。技术标的书面文件、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中不可以识别投标 人身份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任何一页都不需要投标人签名或盖章; ②文件中出现的任何姓名均用×××代替; ③文件中出现的任何非本项目的名称均用×××代替; ④文件出现的任何公司名称均用×××代替; ⑤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识别投标人的内容。 (2)技术标书面文件的编制要求: ①必须用 A3 纸编制,并按本章第 3.7.4 项的规定装订成册。正文宜采用 MicrosoftWord 软件编制, 设计图形文件和相关说明宜采用 AutoCAD 软件绘制。效果图可以彩色打印,其他内容(包括表格)宜白 纸黑字打印。 ②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不能出现缺项、缺 页、手写、涂改、行间插字、关键语句(或字)错误。 ③投标人须按本章第 3.6 款的规定提交投标方案,投标方案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本章第 3.1.3.1 目要 求的内容。 ④投资控制针对所提交的投标方案编制(如有要求时),A3 幅面打印。 ⑤技术标书面文件应编制页码(含目录),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使用宋体,字号宜使用小四 号。正文页码宜置于页面底端居中,目录首页宜作为连续页码的第 1页。 (3)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的刻制要求: 光盘中的内容为本章第 3.1.3.1 目所列技术标书面文件的电子版(含效果图)、演示动画(如有); 正文用 MicrosoftWord 文档的 doc 格式保存,设计图形文件和相关说明文件用 AutoCAD 的 dwg 格式保存, 效果图用 JPG 格式保存,手绘图扫描成 JPG 格式保存;如有演示动画,应用较为普及的动画演示软件编 38 制并保存,片长不宜超过 10 分钟,便于观看。 技术标电子文件光盘内容应与技术标书面文件的一致,当其内容不一致时,以技术标书面文件的为 准。 (4)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的编制要求: 在所有技术标暗标评审完毕后,评标委员会通过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识别暗标所属的投标人身份。 为此,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技术标“设计管理及设计方案”中列明的“设计方案”的所有内容中,挑 选一页带有页码、文字及图片的内容打印(宜用 A4 纸彩色打印),同时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还必须符合 以下要求: ①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上必须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且清晰可辨; ②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必须与其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的内容保持完全一致,且清晰可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书面文件应按其各自组成顺序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其中技术标书面 文件不可分册),商务标、技术标书面文件中的正本与副本也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时不得采用活页夹, 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 不提倡装帧豪华。高档豪华的投标文件对评标结果不产生任何影响。 4.1.2 商务标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如下: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含正、副本)一同密封在一个外 层包装封套内,在封套的封口上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的公司法人公章。包装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 (5)“投标文件商务标”; (6)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1.3 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密封和标记 (1)技术标书面文件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的密封和标记 所有技术标书面文件(含正、副本)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统一密封在一个包装封套内,在 封套的封口上加贴密封条。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技术标书面文件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字样, 宜写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除此以外,包装封套(含密封条)上不得盖章、签字或出现其他任 何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识。 (2)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的密封和标记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密封于不透明的信封内(效果图可折叠),信封的封口上加贴密封条,密 封条上加盖投标人的公司法人公章,信封面上应注明“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字样,宜写明招标 编号和项目名称,按要求密封后单独提交。 4.1.4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3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9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可登录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获取“企业二维码”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一体机 上进行签到(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注:①投标截止时间后将关闭开标会议室大门, 投标人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和签到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等将被拒绝;②投 标人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持 “企业二维码”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 一体机上进行签到后,进入投标会现场通过交易中心开标系统关联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联合体成员单 位持 “企业二维码”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一体机上进行签到)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本章第 4.3.1 项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退回 4.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或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 标人: (1)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或在本章第 4.2.2 项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 地点以外收到的投标文件; (2)签到时,未按本章第 5.1.2(2)目要求出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始凭证的; (3)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本章第 1.4.1 项规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信息进行核查,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 ①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内登记资质条件等信息不符合本章第 1.4.1 项要求的; 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企业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的;或投标人已不能符合 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 ③投标人未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的,或投标人企业库录入信息经系统审查有错误、缺 失或不符要求的。 ④在市住建局信用档案(如有)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不一致的,或对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如有)状态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状态; (4)未按本章第 3.4 款相关规定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 (5)存在本章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6)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确认书的投标文件; (7)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4.3.2 根据东建函〔2007〕191 号文第九条的规定,对已被行政监督部门记录有不良行为或者涉嫌 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并拒绝其参加投标。 4.3.3 开标会上出现本章第 8.1 款中第(1)、(2)项规定重新招标的情形时,所有未被开启的投标 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0 4.4.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名的书面通知。招标人在退回投标文件时应做好签收记录。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加盖投标人的公司法人公章、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私章的书面通知。招标人在退回投标文件时应做好签收记录。招标人将 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3.4.7 项约定的方式处理投标保证金。 4.4.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签到要求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要求投标人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拖延开标,或者拒绝开标。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召开投标会并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登录公共资 源交易企业库获取“企业二维码”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一体机上进行签到(详见东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注:投标截止时间后关闭投标会议室大门,投标人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持其“企业二 维码”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一体机上进行签到,然后进入 相应投标室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录入和关联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除牵头人外的其他联合 体成员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一体机上进行签到)。 5.1.2 签到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出席开标会(如为 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上述人员参加即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时凭以下证件和资料 的原件签到: (1)到会人员身份证[如现场设备无法读取投标人身份证信息(包括使用临时身份证的),经招标 人确认同意的,由相应的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资质审查之前手动添加,需保留该身份证正反面电 子照片及投标人手持身份证电子照片]; (2)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由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签到时投标人 必须在此处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法定代表人到会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会时提交);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需提供)。 如现场设备无法读取投标人身份证信息(包括使用临时身份证的),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于招标人处登记,经招标人确认同意的,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资质审查之前手动添加, 41 需保留该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及投标人手持身份证电子照片。 投标人的出席开标会签到人员(统称“参会人员”)应全程参与开标过程,如投标人的参会人员需 要暂时离场的,须经招标人同意,由投标人的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招标人请假,并签名确认招 标人指定的回场时间。未按规定程序请假的投标单位,如不能按时澄清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 投标。提前离场(或未按规定程序请假)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次开标的过程及结果无异议。开标过程中, 招标人仅接受投标人的出席开标会签到人员对本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做出的答疑、澄清或申诉。 招标人对在投标会现场签到的投标人身份有疑问的,可要求对该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手持身份证 进行拍照后打印,并在其打印件处保留该投标人指纹保留备查;招标人应拒绝不予配合的投标人投标。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 (2)宣布开标纪律;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或公证机构公证员)等有关 人员姓名; (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按本章第 5.1.2 项要求进行签到,记 录人同时将投标人相关信息录入开标系统;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本章第 3.4.1 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本章第 3.4.7 项规定核 实随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担保,到本章第 3.4.8 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处核对各投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的缴交情况; (7)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8)招标人按照本章第 1.4.1 项的要求,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系统审查; (9)公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结果,投 标保证金的缴交情况,开标系统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只有通过开标系统审查的投标人、并按本章第 3.4.1 项规定提交了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才能进行竞标; (10)出现符合本章第 4.3.1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1)招标人代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 (12)开标结束。投标人离场后,招标人将投标文件和开标记录分别密封包装,将所有投标文件和 开标记录封存。 5.2.2 对于开标中的问题,投标人认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或认为唱标人公布的结果与开标现场实 际不相符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异议不成立的, 招标人应当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会记录。 5.3 技术标暗标编号和投标文件封存 5.3.1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区内开启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技术 42 标书面文件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的包装封套,检查技术标的份数,将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 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随机编号。招标人对拆封、检查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填写《暗标编号工作情况 记录表》。 5.3.2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编号完毕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已编号的投标文件技 术标暗标部分、未开启的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密封信封、商务标、《暗标编号工作情况记录表》分 别封存,待评标专家成员全部到齐后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移交评标委员会。 5.4 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 开标、评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本章第 5.1.2 项要求出席开标会的人员未到会,或未能出示本章第 5.1.2 项所要求出示的证件 和相关资料; (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未满足本章第 1.4.1 项要求的; (3) 法定代表人未到会时,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与开标会上签到的不一致; (4)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为非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或同时受聘于两个或 两个以上单位的; (5)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本须知第 3.2.3 或 3.2.4 款规定的; (6) 未按本须知第 3.4 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 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3.7 款的要求编制、盖章或签字的; (8) 投标文件没有提交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联 合体投标适用条款】 (9) 投标文件关键语句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开标系统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生实质性改变的; (11)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有明显抄袭行为的; (14)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5) 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填报的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信息与事实 不相符的; (16) 东莞市住建局企业信用档案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 码)填写不一致的; (1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失效或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的; (18) 出现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中定义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 43 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 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不少于 3 日;在公示期 内对中标结果若无异议或投诉,公示期结束后该中标结果自动生效。 7.2.2 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人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进行核实,确认其真实有效后,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有义务提交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原件核查的,招标人有权否定该中标人并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4 履约担保 7.4.1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30 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 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7.4.2 履约担保的形式、额度及有效期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 7.4.2.1 提供担保的银行必须是支行级以上机构,并经招标人同意,非东莞市行政区域的银行出具 的履约保函需经担保银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并出具公证书,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7.4.3 履约担保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函格式,并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出具,履约保 函中的所有内容必须打印(除签名外),手写、涂改无效。 44 7.4.4 同一银行分支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不得为同一工程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和业主工程款支 付保证担保。 7.4.5 本须知第 7.4.2 款约定接受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也可以按招标文件约定的额度和时间,向 招标人交纳同等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如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是其分支机构以现金、转 账等形式转入的,要提交投标人的法人书面授权,不接受由私人账户和其它单位转入的保证金。无论是 履约保证金以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无息退回到投标人的帐户。履约保证金应以 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为准。投标人应凭履约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到招标人处换取履约保证金收 据,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凭据加入合同附件。招标人指定的履约保证金帐号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7.4.6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至第 7.4.5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7 履约担保第一阶段的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至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 30 日内有效,第二阶段的担保期限为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至结算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 30 日内有效。如果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时间先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要求的,中标人应 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前 15 天内,无条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在 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发包人指定履约保证金账户。如果履约保证担保额不足,发包人将 督促承包人补足履约担保金额,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承包人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担保后,再按程 序支付工程进度款。 如因工程变更、保证金使用等原因导致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人应当在 15 天内予以足补;如违反的,招标人有权按所不足部分金额为限要求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未付工 程款中扣除。 7.4.8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除有权依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还有权提取履约保证金并进行 相应处理: (1)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将本合同项目分包给第三人的,招标人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经招标人通知或予以承担违约金后仍拒不改正 的,招标人可没收或适当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人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害、侵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经济损 失、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等),与所雇用员工发生劳资纠纷,拖欠材料款,与劳务分包等分包单位发生 经济纠纷或出现其他人身损害事故需予以赔偿时,中标人未及时处理事件的支付义务、补偿或赔偿、救 援等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予以支付或补偿相应损失。 (4)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违约产生的违约金、赔偿、罚款或其他应付费用等款项,招标人有 权直接从未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使用履约保证金予以支付。 (5)合同期内,中标人不能及时完成某项合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提取履约保证金用于处理该项 工作。 (6)其他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可使用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45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 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重新招标的其它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 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 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 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 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46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 附件一:投标保函(银行电子保函参考样式) 投标保函(银行电子保函参考样式) 编号: 致: 鉴于: (下称“投标人”)根据贵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标书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标书,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 投标保函。 根据保函申请人 的申请,我行(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 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 (币种) 元(大写)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且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保证人 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付款。索赔文件约定如下: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函编 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 (2)投标人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约;或 (3)投标人中标后未在合约生效日后的 日内向受益人提交可接受的履约保函;或 (4)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2.本保函正本原件。 3、为确保索赔文件的真实性,索赔文件须经受益人开户行确认签字、盖章真实、有效并经其 提交保证人,寄送地址为 。 二、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 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三、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四、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于 年 月 日失效(需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银行 电子保函失效条件)。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保证人,但无论是否退 回,本保函自失效日起均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 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提起诉讼。 保证人: (公章)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48 附件二: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 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手 机: 常住地: 省 市 县(区) 街道(镇) 路 号 (如电子填报科采取下拉菜单形式,强制详细填报完成后方可提交) 体 温: ℃ 1、是否曾在 14 天内前往、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与前往、途经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 □是 □否 2、是否曾在 14 天内接触前往、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与前往、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 □是 □否 提醒: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管控,落实各项现场管控措施,请各位务必如实填报以上信息。 如发现瞒报,将报送有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49 附件三: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人) : 我公司作为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在东 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的投标活动。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管 控,就我公司进入交易中心场内投标人员作出以下郑重承诺:1.近期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2.近 14 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3.近 14 天内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4.按要求进入交易中 心场内自觉佩戴口罩;5.递交投标文件和完成开标系统签到手续后将迅速离场,不在场内逗留。 我公司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以上内容与事实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司将自愿接 受招标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处罚,取消中标资格,暂停在东莞参加招投标活动 3 个月,其一切后果均由我 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50 附件四: 附件五: 51 52 53 54 5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1-1(投标文件技术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技术标暗 标部分有 效性评审 标准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 制 装订、份数、组成、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标识等方面符 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的规定。 投标文件字迹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唯一性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5.4 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2.1.5 技术标明 标部分有 效性评审 标准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 图的编制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6 (4)目的规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 1-2(投标文件商务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2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 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2.1.3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及 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56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4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评标委员会 判定其是否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评分:20 分; 商务评分共:80 分,其中价格评分(投标报价): 60 分, 其余商务标评分(能力和信誉等):20 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条款号:2.2.2.(1)技术标评审标准(20 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项目总 承包组 织与管 理 对项目拟建 工程现状的 了解与认识 2分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及水乡特色示范村庄认 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调查详尽性、 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 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项目总承包 组织与管理 1分 评审内容: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项目管理流 程的顺畅程度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 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分。 57 项目总承包 管理工作大 纲 1分 评审内容:项目总体管理思路的清晰性;设计、采购、施工、 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 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分。 2 设计管 理及设 计方案 设计管理方 案和工作计 划 1分 评审内容:设计管理目标是否明确,设计质量、进度、 变更控制措施的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的合理 性,是否满足各阶段技术要求及设计工期承诺要求,保证措 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功能布局科学、 合理,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交通组织流畅。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 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设计方案 3分 评审内容:①水乡特色示范村庄片区综合整治的响应性, 围绕水乡特色示范村庄建设方案论述的清晰性,设计重 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例清晰性;②图纸深度是否满足 发包人设计需求深度,表达清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水乡特色示范村庄片区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各 种主要细节详图。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 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3 工程 采购 项目采购管 理及进度计 划 1分 评审内容:采购管理原则是否明确,机构设置是否齐全, 采购验收流程的合理可行性,采购计划是否明确,是否 有具体的采购进度控制措施。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 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采购过程的 质量监督与 控制 1分 评审内容:采购质量控制职责是否明确,质量控制流 程的合理可行性,采购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完善,是否 有具体的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各项采购品种、技术要 求、规格、数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同时乡村振兴一 些新型材料的应用,是否突显绿色环保,耐用等,建 材的选用是否有对后期维护和运行成本的考虑。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 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58 4 工程 施工 项目前期和 总体施工组 织方案 1分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 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 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是否有打造亮点工 程,突出主题的组织方案考虑。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 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主要施工方 案及技术措 施 2分 评审内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 程度, 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 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 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施工进度、质 量、HSE 管理 及保证措施 1分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HSE 管理目标是否明确;体 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根据投 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 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施工人材机 配置方案 1分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 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 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文明施工及 环境保护措 施、 项目健 康、安全、环 境管理维护 方案 1分 评审内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健康、安全、 环境管理维护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 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成本控制管 理 1分 评审内容:成本控制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 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5 重难点 分析及 保证措 施 重难点分析 及对策 3分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围绕水乡特色示范村庄建设的项目管 理、设计、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 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 59 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6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封底) 不扣分或 扣 3 分 不宜大于 200 页,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 减 3 分。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的,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上述“评标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 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 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条款号:2.2.2.(2)商务标评审标准(80 分) 序 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信誉及 获奖情况 2分 投标人至 2020 年(含 2020年)连续五个年度获得“守合同重信用” 评价或“重合同守信用”奖项的,得 2 分;连续三个年获得“守合 同重信用”评价或“重合同守信用”奖项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 得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需提供工商系统或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颁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 件或网上公示获得上述评价页面截图凭证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 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证明 材料复印件 作为评审依据。 1 分 具有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 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 不得分;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任 意一方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均予以认可。 60 4 分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或风景园 林工程项目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 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②获得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市)级行业协会颁发奖 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 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 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 体成员单位中的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 据。 2 企业业绩 8分 (1)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国内承 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项目投资金额≥ 1800万元人民币的或设计业绩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的,每项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4分;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国内承 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 包(EPC)业绩的,每项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 本项最高得 8 分。 注:①上述评分标准的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合 同为 1 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是指勘 察、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合并发包或其中若干阶段合并发包, 但 必须至少包含设计和施工内容的建设工程项目。③上述类似项目业 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名称须含“景观提升、环境提升、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示范项目、精品 旅游线路”等字眼,方予以认定;④上述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施工许可证)和合同协议书关 键页,两项资料缺一不可。 3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 构及人员情况 5分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①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1 的,得1分; (2)投标人( 联合体设计方): 除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 低要求》外,上述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 工程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的,每项得 1 分,本小项 最高得 2分。 注:①需提供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材 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②人员社保证明属于投标单位或非独立法 人分支机构的予以认可。 4 价格 60分 计算方法: 在所有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即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 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下同,当“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 报价”的计算存在算术性错误时,则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报价 表”表后附注规定修正算术错误后的“投标总报价”为有效投标报 价)中,在位于[22814378.36 元(含本数),25349309.29 元(含 本数)]区间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剩 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Pj);等于评标基准价(Pj) 得满分60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为Fn,计算公式如下: Fn=(满分60分)-A*100*|Pn-Pj|/Pj 其中: ①Fn为第N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②Pn为第N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③Pj为评标基准价; ④A为投标报价扣分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基准值(Pj)时,A= 0.5 ,当投标报价高于基准值(Pj)时,A= 1 ; ⑤有关说明:当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只有3家或4家时, 则直接采用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⑥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投标文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 62 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得分高者优先;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得分 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5 技术标明标部分(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1)技术评分: 20 分; (2)商务评分: 80 分(含价格评分 60 分)。 2.2.2 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细则 3.1 评标组织机构 3.1.1 本项目的评标组织机构为由招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6.1.1 项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参与评标会议的工作人员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量大小派出。 3.1.2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业主专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 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本次工程评标的全部工作。 3.1.3 参与评标会议的工作人员不参与评标的决策,无表决权,只协助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料整理等 事务性工作。 3.2 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3.2.1 负责评标前的准备工作,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标;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等;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标准和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等。 3.2.2 于评标会议现场见证参与评标会议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进行拆封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外 层包装封套,并对拆封结果作书面记录予以认可。 3.2.3 按本章第 1 条“评标方法”和第 2 条“评审标准”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2.4 按本章第 4.7 款规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或补正。 63 3.2.5 及时处理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3.2.6 完成评标后,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说明; (5)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6)评标记录表及汇总表; (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如有)。 4.评标程序 4.1 评标程序 4.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评标会议的评标专家和工作人员。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 委员会负责人。 4.1.2 招标人介绍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 4.1.3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织评标专家学习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评标工 作。 4.1.4 将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包括电子文件光盘,下同)、《暗标编号工作情况记录表》移 交评标委员会。 4.1.5 评标委员会查阅《暗标编号工作情况记录表》,并对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有效性评审。只有通 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技术标详细评审。 4.1.6 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详细评审,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评分并统计最终技 术得分。 4.1.7 评标委员会完成投标文件技术标详细评审后,将未拆封外层包装封套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拆封 后移交评标委员会;并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商务标(不含价 格评分)详细评审,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商务评分并统计最终商务得分(不含价格评分)。 4.1.8 完成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详细评审后,将技术标明标部分(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移交 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明标部分(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进行有效性评审。 4.1.9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暗标身份对照,依次揭晓投标人名称。 4.1.10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分(价格评分)。 4.1.11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并统计最终综合得分。 4.1.12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文件按其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1 款。 4.1.13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64 4.2 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4.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1-1”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有 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 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予以书面签名确认,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需保留意见,则以书面形式形成记录。 4.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4 款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除上述情况外,被否决标书的确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4.3 技术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规定的标准,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独立地对投 标文件进行分析、对比、评分,填写相关评审表格。 4.4 商务标初步评审 4.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资格及响应 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4.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4 款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4.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5 商务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规定的标准,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 进行分析、对比、评分,填写相关评审表格。 4.6 技术标明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5 项规定的标准对“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进行有效性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数 服从多数的形式予以书面签名确认,如评标委员会成员需保留意见,则以书面形式形成记录。 4.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 65 4.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7.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8 评标结果 4.8.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的每位评委根据本章第 2 条规定的评审标准独立地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①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审,按评标标准独立打分后,得出技术标评分。首先,在各评委 的打分中,同一评委的最高评分减去最低评分,去掉分差最大评委的所有打分(出现分差相同时,按最 高评分减去次最低评分进行比较,如此类推);然后,在所有剩余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的 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技术标的最终综 合得分; 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进行评审,按评标标准独立打分后,得出商务标(不含价 格评分)评分,在所有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评审的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 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商务标的最终综合得分; ③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进行统一评审,按评标标准进行统一评分,并在商务标(投 标报价评分)评审结果进行统一签名,评审的得分即为该投标人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的最终综合得 分。 ④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技术标的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商务标(不含价格评 分)的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商务标(价格评分)的最终综合得分。 【注: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最终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后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次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分次高的 为第二名,如此类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相同,则按以下方式确定得分相同的 投标人的排名次序: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先。 ■其它:□在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按技术标暗标部分的评标得分高低排出次序,得分高的 排前,得分低的排后;■在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以商务标(不含价格评分)得分高者优先;商 务标(不含价格评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先;□在最后综合得分 相同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高低排出次序,投标报价低的排前,投标报价高的排后。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文件按其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1 款。 4.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1-0216) 或 ■参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所附合同条款 及格式制订 (另册装订) 67 第二卷 68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9 发包人要求 1、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项目位置:东莞市中堂镇东泊社区 ? 建设规模: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拟建设范围北至东泊工业区路、南至大新 围路、西至东兴路、东至旧广虎路,拟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内陈屋、廖屋、桥上、桥下、旧村和新村 六个村民小组风水塘周边公共空间、社区出入口标识等片区的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工程 (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1.5 工程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02万元,其中估算中的建安工程费约为2673万元,原则 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估算规模,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 ?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及国家、广东省、 东莞市有关规定,设计文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或行业质 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和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 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 项目所在地的城市概况及自然条件 具体详见经报批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2、招标范围 2.1 概述 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 料编制整理、备案等)的工程总承包(EPC),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保修以及发包人要 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 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 具体包括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现场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 周边建筑物的监测检测和结构鉴定、设计总体管理等。中标人尚需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 70 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主要内容有: (1) 设计内容包括陈屋、廖屋、桥上、桥下、旧村和新村六个村民小组风水塘周边公共空间、社 区出入口标识等片区的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和为完成工程所修 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各类应急措施设计、各类应急方案等; (2) 负责与业主及相关部门沟通、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以及其他与本项目 有关的设计工作等。 2.2.2 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2.2.3 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准备阶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主 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3)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陈屋、廖屋、桥上、桥下、旧村和新村六个村民小组风水塘周边公共空间、 社区出入口标识等片区的综合整治、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和为完成工程 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各类应急措施设计、各类应急方案等; (4)工程建设其他内容:①负责办理东莞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直至 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只协助相关手续的办理; ②施工期间的所有监测、检测(不包括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工程竣工验收及备 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③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的相关手续;④完成发包人 要求或本项目合同文件约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和义务等。 2.2.4 项目管理: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管理(含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其 中包括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 程及资料移交手续,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 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 备注: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保 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三、工作要求 3.1 施工图设计阶段 3.1.1 遵循的主要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版) 备注:若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规范则执行新规范。 3.1.2 设计依据及要求 3.1.2.1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3.1.2.2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71 3.1.2.3 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风景园林 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等,满足项目审查。 3.1.2.4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要符合《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和《市政公用 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各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必须完全满足设 备和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的需要,并按规范注明合理使用年限。 根据承包人对地质条件等相关资料复核和勘察成果与已有勘察成果整合后的勘察成果等资料, 以经报批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为依据,把初步设计确定的设计准则和设计方案进一步具体化、 详细化。 3.1.2.5 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 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 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 3.1.2.6 承包人设计成果文件,以经发包人确认、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并取得东莞市住建局审查 保备案文件为合格标准,设计成果文件合格并不免除承包人对设计成果文件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3.1.2.7 其他要求,详见经报批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3.1.3 评审和确认 3.1.3.1 评审: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呈交符合各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图纸文件供评审之 用,发包人负责评审的安排。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负责不超 过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补充。若审定的设计原则有重大变更时,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 3.1.3.2 确认: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把各阶段的设计报告、设计图纸送发包人进行评审确认; 评审单位明确对设计报告和图纸需要修改完善或返工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或返工。 3.1.3.3 承包人在项目报批及评审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确保项目通过相关部门的技术评审。 3.1.4 成果提交日期 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5 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 查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72 3.1.5 成果资料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详见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附件 2:承包人文件要求”。 3.1.6 成果验收 验收以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和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查备案为合格;逾期不组织验收的, 并不视为验收通过;同时发包人对成果文件的验收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成果报告应承担 的质量责任。 3.1.7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承包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 收服务。 承包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 合服务。 3.2 施工图审查 3.2.1 设计成果文件以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该单位的选定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审查和主管部门 等相关部门审查备案为合格,设计成果文件合格并不免除承包人对设计成果文件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3.2.2 对施工图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2.2.1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2.2.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2.2.3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 签字; 3.2.2.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等。 3.2.3 承包人负责组织施工图专家评审、承担相应费用,并按照评审意见完成施工图(含施工图 预算)和相关资料的修改,向相应行政主管部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有权对方案及施工图提出优化 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合理意见, 并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以优化后的施工 图为准,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 3.2.4 承包人需按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发包人有权对审图机 构和承包人提出建议、审查要求等,审图机构和承包人应积极采纳,审图机构和承包人对合理意见 须无条件接受,若审图机构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建议、审查和确认有异议的应提出书面的意见并说 明理由;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审图机构和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 合同义务。 73 3.3 编制施工图预算 3.3.1 承包人应根据已办理东莞市住建局审查备案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各项取费标准、建 设地区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税率等资料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其他约定编制施工图预算等造 价文件,施工图预算应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咨询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编制,施工图预算需经发 包人进行初审(形成预算初审稿),并以经项目所在地东莞市镇(街)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3.3.2 成果资料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详见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附件 3:承包人文件要求”。 3.4 工程施工 3.4.1 承包人除按本工程相关技术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外,所有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 现行与本工程相关和适用于本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东莞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 要求。 3.4.2 承包人必须在工程施工现场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各工种技术工人,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3.5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3.5.1 竣工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5.2 在竣工试验前,需完成对施工作业部位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 3.5.3 在竣工验收前,需完成竣工试验的检验和验收,需完成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 3.5.4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和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 3.5.5 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后试验、工程总验收、项目验收等,其中材 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现行与本工程相关和适用于本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东莞市或 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3.5.6 承包人应当完成发包人要求或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配套服务等。 3.6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3.6.1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 2 年。 3.6.2 承担缺陷责任期的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 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照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 延长缺陷责任期。 74 3.6.3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 ■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 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2 年 ; ■ 绿化养护期为 6 个月; ■ 市政道路工程为 2 年; ■ 其他项目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 3.6.4 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 在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现有工程需要保修而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或发包人的要求履行 工程缺陷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缺陷保修,该费用在承包人剩余工程款 内进行扣除支付给第三方,发包人同时保留按合同有关条款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的权利。 3.6.5 承包人应当完成发包人要求或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内的其他服务等。 3.6.6 在缺陷责任期内,包括但不限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 件的承诺,确保路堤等相关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四、设备及材料要求 4.1 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发包人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供货单、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代理销售的提供授权代理文件等资料证明;发包人 可随时对承包人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4.2 主要设备材料的订货要求首先应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发包人的要 求: ①建筑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 ②安装工程的材料设备必须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执行。 4.3 主要设备材料的供货人应满足下述要求,并应在签订合同后立即提供其相应证明文件,报发 包人批准: ①营业执照所示营业范围符合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③所用材料应通过试验(或检验/检测)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 75 ④电气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 4.4 承包人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成果文件完成后,应开列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建议的品牌 (每种不少于3个)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报发包人和监理审定认可,必要时发包人与监理可要求承包 人组织对“建议的设备材料及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或组织专家论证,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 人在投标填报建安工程费报价(报下浮率)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承包人应与经发包人与监理审定认可的“设备材料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供应合同中须明确具体 品种、数量、执行标准、规格型号、尺寸、价格、供应方式、支付条件、供货地点、技术要求、 工期 及质量保证措施等。施工中未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该供应商。 4.5 主要设备材料必须经过监理和发包人的审定认可,否则,承包人应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损失。 一般设备材料全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可依据保证工程质量的原则,保留 对其中一些设备材料审查确认的权利。 4.6 承包人所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户内户外防腐电工产品环境技术要求》(JB/T 9535-2013)标准要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防腐等级达到中等(或以上)级别要求等。 4.7 本项目变配电系统所用材料设备的供应商需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备案认可。 4.8 承包人应切实做好工程材料生产、采购、进场验收、管道安装、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 确保工程实体施工质量。 4.9 承包人尚需满足发包人要求或合同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其他约定要求。 五、其他要求 5.1 时间要求 计划总工期为 140 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5.1.1 设计工期:2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1) 施工图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 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 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2) 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止。 5.1.2 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120日历天, 计划 2021 年05月01日开工,2021 年08月 29日完工。 76 ■ 其他: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发包人规定 竣工时间为准;施工工期(包括主要主要关键节点工期)以发包人规定的为准执行,标准(定额)工 期文件仅作参考,承包人不得以施工工期短于标准(定额)工期为由要求计取赶工措施费,由投标人 充分考虑,自行承担。 5.2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关于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 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东建市〔2016〕81 号)的各项规定,包括在项目开工前须按规定要求 做好“劳务人员实名制”有关工作、接受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监管、完成进场工人个人 信息录入并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申请工程各阶段分部验收申请时需将上一阶段双方确认的 工程结算资料上传到“东莞市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等。 5.3 经批准占用或挖掘道路施工的,承包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5.3.1 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标志牌,并由道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公示牌公 示批准占用或挖掘道路施工的审批文件,要注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工程负责 人、竣工日期、投诉电话等;对通行车辆有特殊限制的,还应注明限高、限宽、限重、限速等。 5.3.2 承包人应在获得工程实施前,通过电视、报纸或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5.3.3 承包人应每月把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情况书面报道路主管部门。 5.3.4 施工现场按规定使用围挡设施,在施工区域的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 2.5 米固定式硬质围 挡,要求围挡摆放整齐、密封、牢固、顺直、美观,围挡上的标识排列有序、清晰;严格按照《道路 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交通部颁发的《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等有关规范要求设置好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警示 标志,夜间使用施工标志灯或反光围挡设施;围挡设施和标志标示牌要保持完好有效, 做好定时 巡查工作,及时修复、补充缺失的围挡设施和标志标示牌。注:如有新规范,则执行新规范,若项目 所在地有关使用围挡设施要求高于前述要求的,按高标准执行。 5.3.5 施工用料在批准占用的范围内堆放整齐,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人行道和路面 直接搅拌混凝土,避免污染路面;禁止利用公路排水设施排污及在公路上排放废水;弃土、弃物及时 清除,保持现场及周围道路的畅通。 5.3.6 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噪声、污水等对环境的污染;禁止在项目所在地 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在居民住宅区使用发电机、风炮等强噪声施工工具。 5.3.7 承包人负责办理《东莞市区余泥渣土排放证》,同时所有运输垃圾的车辆必须办理《东莞 市市区余泥渣土准运证》。 77 5.3.8 施工产生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并在 24 小时内清运完毕;施工产生的土方应及时清运,土方 堆放时间超过 48 小时或作回填土使用的,应当在现场集中堆放,并采用密目网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污染; 5.3.9 运输土方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式运输;有大量土方外运的承包人,应当在工地出口设置车 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做好运输土方车辆驶出工地前的冲洗、保洁工作。 5.3.10 配备人员维护施工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 5.3.11 在有雾或雨等特殊天气,须在施工现场周围危险地段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清除积水等, 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5.3.12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施工,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完成,必须向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5.3.13 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除现场的临时设施、弃土和弃料,并按不低于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 复,修复后的路面需道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车。 5.4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机制,明确主抓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使廉政文 化与企业和工地的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确保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5.5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本招标项目存在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减少的风险,承包人不得 因上述风险的发生而视为发包人违约,向发包人提出额外费用补偿(或索赔)。 六、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 附件 1:发包人已完成的成果文件 附件 2:承包人文件要求 附件 3:施工及廉政建设要求附 附件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附件 5: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80 附件 1:发包人已完成的成果文件 1、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 2、现有勘察成果文件(如有)。 注:上述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出。 81 附件 2:承包人文件要求 承包人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承包人前期成果文件的提供 1.1 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份数为 20 套,电子文件 3 套(CAD 和 PDF 格式的各一套,经审批后的成果 扫描版一套);提交地点为发包人所在地。注: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同上。 备注:发包人如需增补,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发包人增补相应费用。 2.工程预算文件的提供 提交书面份数为各 5 套,电子文件 3 套(套价软件和 EXCEL 格式的各 3 套,包括计算稿);提交地点为 发包人所在地。 3.变更的设计图纸的提供 (1) 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及时提供; (2) 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书面版 20 套,电子版 1 套。4. 竣工验收资料的提供 4.1 竣工图提交份数为 8 套,电子文件 3 套(CAD 和 PDF 格式的各一套,含签章后扫描版一套); 提交地 点为发包人所在地。 4.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时,应向发包人提供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格要求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 及有关的技术档案(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一式四份,并提供包含竣工图(含 CAD 版和签章后 扫描的 PDF 版)技术档案电子光盘两份。其中涉及地下管线部分还须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地下管线管 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144 号)、《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125 号) 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在本项目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还须向发包人提供用于向市城市建设 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档案资料及其电子文件的所有资料。 5.其他按合同规定和发包人要求应当由承包人提供的资料。 82 附件 3:施工及廉政建设要求 一、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承包人报建过程中须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如不能按期完成,发包人可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每 项手续每延期一天,可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天的违约金): 1.1 中标后2天内向发包人提供报建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1.2 工伤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签订后7天内办理完成; 1.3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需办理公证的,公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 供; 1.4 质量监督登记(包括办理提前介入):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时间内完成所需资料并上报监管 部门; 1.5 施工许可、合同及保函备案: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时间内完成。 2. 承包人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须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技术的施工方 案),施工中因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方案需 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审查的,其审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论证审查后需要调整施工方案而导致 的措施费和工期的增减由承包人承担。 3. 承包人在建工程工地管理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加 强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宣传工作,积极在围墙、围栏、工棚发布创文、创卫公益宣传广告,悬挂创 文、创卫宣传标语等,在工地显著位置按相关部门要求设立广告牌、警示语及廉政宣传画,该费用 由承包人负责。 4. 承包人的交通运输和交通疏导方案须报当地交管等有关部门审批,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经审 批的方案执行。因交通运输和交通疏导方案原因引起交通严重拥堵,造成恶劣社会反响的,发包人对 承包人处予10000 元/次的违约金。并须保证施工期间的节假日不影响周边居民和企业的出入,不受交通拥 堵的影响,必要时还须根据特殊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解决交通拥堵,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其中交通运输线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不指定路线),但承包人所行驶线路必须符合当地交管 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所行驶线路不符合规定等违规行为,否则承包人在接受当地交管等有关部门处罚 的同时发包人还对承包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处予2000元/次的违约金。 5. 承包人的排水疏导方案须报当地职能部门审批,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执行。因 83 排水疏导方案原因引起排水不畅,造成恶劣社会反响的,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予10000元/次的违约金。 并须保证施工期间的排水疏导方案不影响周边居民和企业的日常生活,不受排水不畅的影响,必要时 还须根据特殊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解决排水不畅,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 因承包人未做好路面保护措施而造成的路面损坏(如履带式机械直接行驶于市区路面等), 承 包人必须按原样修复及赔偿相关损失,且发包人对承包人每次处予 5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 承包人必须配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承包人在进场后7 天内承包人须按合同的规定,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交项目部人员配备名单及人员的联系方式(项 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配备手机并保持24小时畅通)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复 印件到发包人备案,同时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供审核。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离开现场 必须向发包人的代表书面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每人每次 处予 3000 元违约金。 8. 承包人必须在现场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其性能应良好并符 合国家有规定,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现场配置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求(包括进度需 求等)的,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予以增加(或更换)相关设备,否则视为承包人机械设备未按需 要及时进场处以违约金。承包人在现场配置的各类施工设备在进场、安装、使用前必须按规定向发 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有关证明资料(包括由合法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合格检测报告、 机械设备合格证书、安装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 必须按发包人要求予以更换。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施工机械。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 随时增加相关施工机械设备,以满足工期的需要,若机械设备未按需要及时进场,经检查核实,每 台每天处以人民币 3,000元的违约金 9. 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 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 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安全生产全过程负责,杜绝一切事故 发生。若因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10. 承包人未能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发包人(或监理公司) 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该项单列部分的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3%-5%的违约金。 11.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承包人必须留守适当的施工人员在场施工,以确保工程工期。 12. 承包人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 84 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 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13.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 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负责人不到位、不按图施工等,承包人在接到监督部门或发包人或监 理公司的第一次书面整改通知后,规定期限内必须整改合格,否则视为违约,视情节严重程度,发 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 10000-50000 元的违约金;承包人在接到监督部门或发包人或监理公司的第二 次书面整改通知后,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合格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 2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并上报市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14. 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疏忽大意、过失、怠工、未履行职责等原因而发生重大质 量及安全事故的,应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对承包人处 以20000-200000 元违约金。 15.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做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路面、堵塞城市排水管 道,若发现上述现象,发包人对承包人每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 16. 合同工程中的任何一分部或分项工程,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出现不符合 国家强制性条文项目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对承包人每次处以 10000-100000元违约金。 17.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安全帽(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戴白色安全帽、工人戴黄色 安全帽,并标示承包人名称),高空作业要佩戴安全带。承包人与发包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必须 签定《廉政合同》。现场管理中本工程要求必须使用广东省“平安卡”,未持有“平安卡”人员不 得进场施工。每发现一人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及未持有平安卡的施工人员,处以每人2000 元 违约金。 18. 在施工期间须对施工范围原有的设施及自身的产品进行保护,对安全隐患处采取防护措施, 直到工程验收及移交。 19. 负责办理《东莞市区余泥渣土排放证》,同时所有运输垃圾的车辆必须办理《东莞市市区余 泥渣土准运证》,经检查核实,所有运输垃圾的车辆未办理《东莞市市区余泥渣土准运证》的,每 台每天处以人民币 2,000 元的违约金。 20. 承包人须按工程规模配齐资料员,并指派一名资料员负责与发包人联络;同时,在施工过程 中应按进度情况及时整理资料,待工程完工后60天内将合格的竣工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否则将按工 程延期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 85 21. 承包人电气施工要有供电部门认可的电气施工安装许可证,且已到东莞供电部门备案,保证 系统开通,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一次包干。 22. 道路恢复内容包括旧有路面结构层的破除、新建水泥稳定石屑基层和底基层、混凝土或沥青 砼面层、交通标线、人行道以及路缘石的恢复。 23. 承包人须结合《东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的有关规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 格落实并做好各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水土流失防护措等),并做好相关水土保持验收阶段的 相关工作(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专项验收资料整理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 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一次包干。 24. 经监理审核的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必须同步进行,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 25. 要求全部采用钢管脚手架、木(竹)夹板模板或组合钢模板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 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发电机组(如有)施工承包人必须包环保通过及验收合格,所产 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6. 本工程所有需铺设的电线管道在管道铺设前,基础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通过现场监理和发 包人的验收,方能进行管道铺设,否则,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 2,000 元/处的违约金,并要 求重新返工铺设。 27. 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设备安装完毕的单机试运转及费用。 28. 若在工程移交后,发现有工程需要保修,在书面通知承包人后,而承包人未按合同履行工程 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保修,该费用在承包人剩余工程款内扣除支付给 第三方,发包人同时保留按合同有关条款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的权利。 29. 本工程的预埋线管必须做好明确标识,方便后期工程的顺利实施。 30.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负责完成规划验收阶段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碰撞分析报告编 制(报告应包含管线碰撞检测表、覆土深度分析表、并附图、附电子文件)等一系列与规划验收有关 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核实(即规划验收) 等相关资料,并在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规划核实意见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31.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时,应向发包人提供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格要求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 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均为原件)一式四份,并提供包含竣工图(含CAD版和签章后扫描的PDF版) 技 术档案电子光盘两份。其中涉及地下管线部分还须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东府办函[2014]144号)、《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5号)的有关规定,承包 人在本项目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还须向发包人提供用于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86 有关档案资料及其电子文件的所有资料; 32. 本项目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涉及破坏绿化和覆绿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按原样修复,造成 发包人或第三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33. 本项目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中心广场水体区域出现外观(或结构性)破坏或漏水等现象 的,承包人必须按原样修复、做好防水(保证本项目工程质保期和养护期不会出现漏水现象),造 成发包人或第三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34. 施工期间要确保中心广场水体景观部分的水质未受夜景照明设施的污染,对水质进行定期检 测(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对受污染水体及时进行水质达标净化 处理。 35.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的各项规定,包括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用工实名 管理专项方案以及费用使用计划,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连续的 封闭围挡等。 36. 按《关于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通知》(东建函[2007]172 号文)、《关于增加 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的通知》(东建函[2007]180 号文)、《关于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现 场视频监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质安[2008]68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 控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2〕110号)的规定,如施工现场需实施现场视频监控的,承包人应 在施工现场安装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摄像头。 37.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 范〔2018〕1号)、《关于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若干规 定(试行)的通知》(东建市〔2016〕81号)的各项规定,做好实名管理信息、现场管理、工资支 付及接受监督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开工前须按规定要求做好“劳务人员实名制”有关 工作、接受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监管、完成进场工人个人信息录入并与工人签订劳动用 工合同、在申请工程各阶段分部验收申请时需将上一阶段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资料上传到“东莞市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等。 二、工地围挡围板设置要求 为配合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设,根据东建[2003]50 号文件《关于修改《东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规定》的通知》,统一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周边除设置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 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前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 87 工地周围的围挡(包括采用绿网围挡)不低于 2.5 米。大门的设置高度要与围档相适应,宽度不宜 小于 5 米。大门内侧应当设置门卫室。大门外侧应当在围挡的醒目位置上悬挂五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 组织网络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工程概况牌应当列明工程名称、规模、开工和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以及建设、设计、施工、 监理、质量和安全监督单位等内容。 围档设置可采用围墙或围板两种形式,都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墙或围板上面图案 要求必须做企业标示、工程效果图、宣传标语等内容。 围墙应当采用砖砌24厘米厚墙并做压顶。围墙形式力求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砌筑围墙时应当 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与墙柱之问距离不大于3米,墙柱与墙 体连接应当牢固、安全、可靠,外墙面应当抹灰和刷白,并绘制与周围环境协调的图案和美术字。 围 板应当砌筑3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护脚作为界线,防止余泥、污水溢出图板外。围板应当采用压型 钢板或镀锌钢板封阶,并布上工程所要求图案。 工地围挡围板设置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需满足发包人有关工地围挡围板设置的相关要求。 三、廉政建设要求 1. 承包人建立健全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机制,明确主抓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使廉政文化与 企业和工地的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确保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2. 承包人负责做好工地廉政教育宣传工作,包括: 2.1 将廉政、安全等主题教育纳入工地例会、工程进度分析会、标化工地创建等专项活动中,通 过召开工程廉政主题学习会、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推进工地廉政文化建设。 3. 因地制宜地设置廉政文化建设景观,在工地围墙内侧、临近现场办公区域,施工企业应悬挂 廉 政宣传画,不少于五幅;布置相应的宣传标语,标语不少于两条;设置宣传橱窗在各项目现场 指挥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布置公布廉洁自律承诺和廉政管理责任制等。 相关宣传参考资料样式由发包人负责提供。 4. 如承包人未按上述1、2项规定执行,工地现场廉政教育宣传活动落实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 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视具体情况对承包人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 5. 根据东预办【2009】22 号文件规定,承包人须在工地显著位置设立廉政公益宣传户外广告牌 及的宣传栏;广告牌和宣传栏上须有检察院、监督局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 88 附件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预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尽量减少施工给市民带来的 不便,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标准化图集》,结合发包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节综合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清洁、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工地现场材料进出场登记管理,组织保安队伍,防 止非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区域。 2、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措施费单列制度。 3、文明施工费应当专款专用,以确保文明施工费在工程中的正常投入和使用。 4、建设工程施工应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噪声的影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余泥、废弃泥石等 杂物,淤泥必须脱水后方可外运,运送车辆要加盖封闭,保证现场清洁卫生。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应 实现施工封闭化、围挡标准化、现场硬地化、厨房和厕所卫生化、宿舍和办公室规范化。鼓励美化 建设工程周围环境。 5、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 (包括临时房屋、临时硬化路面、临时绿化等)。 6、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道路或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 手续。因施工造成毗邻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交通堵塞的,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 入口和交通的畅通、安全。 7、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对各参建施工队伍的管理。抓好工地廉优共建、临时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服装,且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 制作,标卡应有个人照片、姓名、工种、职务和所属单位等内容。未佩戴的每次处予人民币100 元的违约金。 8、处理好毗邻建(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水利设施和地下管线等的保护。 第二节现场围档设计与施工环境 1、施工现场视情况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周边除设置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总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采用标准铁制围蔽挡墙加混凝土底座)。 2、大门的设置高度要与围挡相适应,宽度不宜小于5米,门头上写有本企业标志,大门内侧设 置门卫室。门卫室墙面悬挂门卫制度牌,门卫24小时值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工作卡,凭卡出入, 89 来访出示有关证件并作好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3、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场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水枪,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 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防止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影响市政道路的清洁和环境 卫生。洗车场应当是混凝土浇捣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的宽3米、长5米的矩形场地。在 适当位置设车辆停放场,并用黄油漆在地面上划出车辆的停放位置线。 4、搞好围墙内施工环境卫生,温暖季节做好生活区的局部绿化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 作环境。 5、在施工场地进口处设置吸烟室,严禁任何人在施工现场吸烟。 6、围挡应体现美化环境的文明宣传标语,必须保持整齐、美观,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未经发 包人同意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否则视为违约,将对中标单位处以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第三节现场标牌及宣传标语 1、大门外侧在围挡的醒目位置上悬挂五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组织网络牌、消防保卫牌、 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应当列明工程名称、规模、开工和 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和安全监督单位等内容,施工单位及 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监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项目组组长5 寸个人彩照及投诉电话等内容,未按要求落实的,将对中标单位处予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2、施工现场办公区应当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应当在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规划 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和组织机构图、岗位职责、人员 分工安排、规程、图表及各种记录。 3、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竖立黑板报、阅报栏、宣传栏,三个栏目高低一致,水平并排。在施工 现场适当位置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4、黑板报定期更换,图文并茂,阅报栏每天张贴当日报纸,宣传栏《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挂图》 及《卫生防病宣传知识挂图》。 5、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 标牌和警示灯。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第四节施工场地硬化、排水 1、整个施工场地实行硬底化,做到平整、坚实、达到“晴天不扬尘、雨天不积水”的良好效果。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 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 基础应当素土夯实,100厚石粉渣找平,100厚C15砼面层。机动车通道通宽为6米,路基压实度>93%, 90 200厚4%水泥稳定石粉渣找平,200厚C25砼面层。其他地面可铺石粉、炉渣或砾石。施工企业在工地 内空地实施适当的绿化。 2、施工现场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在距离脚手架外排立杆15 厘 米处,围绕在建工程设置排水明沟。泥浆、污水必须经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或经其他必要的处理后 方可排出,未经处理禁止排入市政工程排水系统。 3、生活区排水:雨水由地面找坡,经高200mm,宽300mm排水沟沉淀后排出。生活污水:设置化 粪池处理,埋设Φ300mm的污水管,经处理后方可排出。不得直接对河道和大型雨塘排放污水。 第五节临时设施、半成品和原材料的堆放及施工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宿舍、 厨房、厕所、浴室等临时设施应当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 和活动板房。单层临时设施的檐口高度不宜低于2.8米,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禁止使用竹料、木材、 油毡、石棉瓦等易燃和对人体有害的材料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应避开易发生危险的山坡和低洼地 等地段。 2、办公用地 2.1 办公区设双层板房。 2.2 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负责提供 1栋临时板房(含配套设施)给发包人现场项目部人员(不少于6人)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使用, 其 中包括提供 3 间面积不小于 15 平方米/间临时办公用房,并配置必需的普通办公桌、宽带网络/ 固话/办公文具等办公设备和安装空调; 1 间面积不小于 30 平方米的大办公室(兼顾材料陈列室 功能);发包人使用的会议室一间(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为发包人提供 6 间配置必需的办公住 宿家具、宽带网络和安装空调的临时宿舍。 2.3 应有一间不小于60㎡的工作会议室。生活区内需设置娱乐室50㎡,并购买书、报,设置乒乓 球桌1台,电视1台。 2.4 承包人的办公室必须配备固定电话,接通宽带网,配备电脑,能够实现信息的网上交换。 2.5 各类办公设施应设置明显标识。 3、生活用房、宿舍、办公室做法 3.1 宿舍、办公室均采用双层板房,所有板房上层不得另建洗手间,否则处予人民币5,000元的 违约金。 3.2 厨房、活动用房、卫生间、浴室设在地面一层,均为砖砌。 91 3.3 砌体:基础、墙体采用砖砌结构;基础砌体砂浆为M10,墙体砌筑砂浆为M5,墙厚180mm。 3.4 食堂须设有固定灶台及操作台,并设有冰箱、消毒柜及饭菜防蝇装置等卫生防疫设施。餐厅 设置1部电视机,并设置吊扇。食堂须取得卫生防疫部门发给的检疫检验证。 3.5 抹灰及天棚 3.5.1 内墙:采用1:2:6混合砂浆抹底灰找平、抹灰面刷乳胶漆二道。 3.5.2 外墙:外墙采用混合砂浆找平,水泥石灰膏光面刷白。 3.5.3 地面:C10砼垫层浇筑100厚;1:2.5水泥砂浆面压光;散水浇70厚C15砼随捣随光;办公室、 会议室地面铺贴500×500地面砖;厨房、卫生间、浴室地面铺贴防滑地砖,墙面贴陶瓷锦砖高2米。 4、工人宿舍 4.1 宿舍及周围环境要求卫生、安全。宿舍门宽度不小于1.0米,高度不小于2.0米,并向外开启; 窗应设置合理,窗口宽度不小于0.9米,高度不小于1.2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应超过12人,人均占 有宿舍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通道宽不小于1.2米,并保持空气流通。当使用双层铁架床,做到单人单 铺,严禁设置通铺。宿舍用电应当设置独立的漏电、短路保护器和安全插座,电线必须套管,禁止电 线乱拉乱接。宿舍要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和卫生管理责任人。 4.2 应设置统一的集体厨房,厨房距离作业场所和厕所、污水沟、垃圾站等污染源要有20米以上, 厨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厨房要求通风、卫生,地面排水良好。内墙面铺贴高度2米的白瓷片, 其余抹平刷白。厨房内加工、灶台、售饭、食物储藏等设施应适当分隔,并应铺贴白瓷片,门窗设置 窗纱。 4.3 厕所应设置洗手盆、蹲便器和冲洗装置,蹲位数量与使用人员比例不低于1:25,蹲位之间 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1.2米,厕所内墙面应当铺贴高度1.2米的白瓷片,地面贴防滑砖。并设 置至少2个自动冲洗水箱,派专人定期清扫。必须设置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 道。浴室内墙面应当铺贴高度1.5米的白瓷片,淋浴龙头数量与使用人员比例不低于1:15。 5、材料堆放 5.1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不得混放非施 工材料,否则处予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保持施工场地平整,材料要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并插 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厂家产地,道路施工地段材料堆放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各种材料分门别类 堆放如砖成垛,砂石成堆,钢筋成排,并用栅栏分开,散料要设栏,块料要叠放,叠放高度不宜超 过1.6米。分别挂牌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厂家产地、进场时间及责任人。 5.2 各种机械安装完毕后挂牌,标明机械名称、型号、责任人。 92 5.3 化灰池分级设施,挂牌注明化灰日期、使用日期,并分别注明各级灰膏的用途。 5.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质分类堆放并标识,且悬挂:“严禁火种”等示警标志。 5.5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5.6 施工场地工完场净,各种材料使用后要归堆、铲齐。 第六节安全生产及现场防火 1、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必须统一服装,且佩带工作证、戴安全帽、穿反光衣,其中施 工人员戴黄色安全帽(穿橘红色工装),施工管理人员戴蓝色安全帽,建设方人员戴红色安全帽。 所有安全帽的前面必须标明单位简称,后面必须标明“东莞城建工程”。 2、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3、施工现场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须悬挂红色警示灯。 4、挖掘作业时,施工单位须指派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各种管线的安全,大型机械作业应有 专人指挥。 5、施工地段及工棚的临时电力、通信等设施,要按规范规程安装,严禁私拉乱接,开闸后应及 时上锁,加强管理。 6、施工用电 6.1 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6.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6.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6.4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 箱、一闸、一漏的要求。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6.5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7、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7.1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 高的踢脚板。 7.2 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 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7.3 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置防护栏杆。 7.4 电梯井口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 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93 7.5 楼梯边防护: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7.6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 8、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外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钢管搭设,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脚手架安全技术 规范制定搭设方案,外脚手架的立杆、横杆、剪刀撑和扣件等必须使用钢制材料,立杆纵距和横距 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确定,立杆纵距最大不得超过1.5米,每根立杆底部必须设置底座或垫板。垫板宜 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的木垫板或槽钢。 9、在建工程的外围应当全封闭,使用的封闭围网应当统一采用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要求每100 平方厘米的安全网不小于2000目。安全网应当挂于脚手架外排钢管内侧,要求平整、绷紧、密 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松脱。脚手架、安全网的高度应当高出施工作业面1.5米。 10、承包人在现场配置的各类特种施工设备在进场、安装、使用前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人(监理单 位)提交有关证明资料(包括由依法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合格检测报告、安装 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经招标人(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组织施 工。按《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东建〔2005〕11 号)规定,所有进入建筑工地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经 主管部门备案的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登记,核发 《垂直运输设备备案登记牌》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 11、施工现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设备,加强保卫巡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2、施工企业应做好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和应急措 施。 13、施工现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案,并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在易于发生火 灾的地方进行焊接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 14、按《关于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通知》(东建函[2007]172 号文)、《关于增 加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的通知》(东建函[2007]180 号文)、《关于完善建筑工程施工 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质安[2008]68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视频 监控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2〕110号)的规定,如施工现场需实施现场视频监控的,承包人 应在施工现场安装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设备的安装、 调试、维护及其租赁。 15、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佩戴安全带。本工程现场管理中要求使用广东省“平 安卡”,未持有“平安卡”人员不得进场施工。 94 16、根据(东建质安〔2008〕36号)通知加强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监管工作。工程造价超过1000 万元的工程应建立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室。 第七节环境保护及卫生 1、施工现场对容易产生粉尘污染的作业面应当采取遮挡围蔽、喷水降尘等措施。处理高处废弃 物应当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禁止直接从高处向地面抛掷建筑垃圾。 2、施工现场应设立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有毒、 有害物质作为燃料,禁止燃烧各类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 3、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土方、沙石的车辆应采取封闭、覆盖,淤泥外运前必须做好脱水处理 等有效措施,防止其飞扬、洒落、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对散落地面的要及时清 扫冲洗,保持道路清洁。 4、施工作业时间限制在每日7时至12时和14时至21时。因工程质量或技术原因需要连续作业的, 应当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并经安监机构和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延长作业时间。 5、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 污染和危害。对产生的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6、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施工企业要建 立健全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制。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 间,保证员工有充分的休息。注意员工的营养需要,提高员工抵抗疾病的能力。夏季施工应当有防 暑降温措施。 7、炊事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工作时应当穿戴白色工 作服、工作帽,帽外不露长发,不得穿拖鞋。厨房操作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洗、切、煮、卖、存等 环节要设置合理,生熟食物要严格分开,食物放置高度应不小于0.2米。厨具用后随即洗刷干净,并 消毒。 8、施工现场应当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厕所、浴室要落实专人清 扫,定期喷药,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清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9、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医疗急救箱,配备电子式探热器等医疗和急救用品。要有经培训的急救人 员,熟悉急救措施和急救用品的使用。 10、组织场容清洁队,专门负责生产区、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出场外,保 持良好的现场环境,生活区的工人宿舍、厨房等场所要经常打扫,定期消毒,栽花种草,美化环境。 11、办公室、会议室安装空调,工人住宿采用一定的降温措施;工人饮水:夏天要有凉茶、冬 95 天要有开水供应。管理人员、工人冲凉要有热水设施。冬季应采用一定的保暖措施。 12、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当在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做到 工完、料净、场地清。 13、临设搭建经检查不规范,管理混乱,不符合要求的,或使用翻新材料和旧材料的,将处予该 项单列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5-10%的违约金。 96 附表一 装饰材料明细表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图 内 容 项 目 名 称 材料名称 规格 颜色 品牌 等级 产地 备注 地 面 楼 面 楼 梯 外 墙 面 内 墙 面 97 天 花 卫 生 间 其 他 注:装饰材料的产品质量(品牌和等级)应符合“或相当于”明细表中所列的品牌和等级要求。 98 附表二 安装材料、设备明细表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图 内 容 项目名称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 品牌 等级 产地 备注 给水管 排水管 卫生洁具 其它 注:安装材料、设备的产品质量(品牌和等级)应符合“或相当于”明细表中所列的品牌和等级要求。 99 附表三 材料明细表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图 内 容 项目名称 材料名称 规格 颜色 品牌 等级 产地 备注 注:材料的产品质量(品牌和等级)应符合“或相当于”明细表中所列的品牌和等级要求。 选用材料必须符合本工程的设计和规范要求,材料的产品质量(品牌和等级)应具备优良或以上的品质等级。 在施工中将选用的材料样板送发包人、监理单位审定,经书面批准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其选用的品牌应由承包 人将该品牌型号及设备配置的详细清单及样板报监理、发包人批准才能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后果。 100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01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一、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 红线图电子文档。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以数据光盘形式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 102 第三卷 103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4 一、商务标格式 105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公司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年 月 日 106 目录 一、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上述商务标目录,投标人可结合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进行扩展或添加目录索引) 107 一、诚信守法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 省、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 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就本次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或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行为; (二)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 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一日,已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 资源交易企业库核实所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三)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 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一致,并已通过交易企业库的检测。 (四)遵守投标会现场纪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五)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招标人确认可兼任的除外): 1、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2、在参与本工程投标时,同时参与其他正处于开标、评标阶段等未得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项目; 3、已有签订工程合同等其他导致不能正常受理本工程业务的情形。 (六)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要求到会参加投标人员代表如在本次招标会结束前提前离场,视为对本 次招标会的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 (七)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 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八)积极主动地协助、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将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 处罚,并且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在接受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期间,同意暂停我公司在东 莞市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 (盖公司法人公章) 项目总负责人: (签字,如有) 施工负责人: (签字,如有) 年 月 日 (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提交) 108 二、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表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按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4 项规定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按 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完全响应招 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内容。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无条件接受你方增设代建人享有你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并向该代建人同等履行 我方在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 分。 投 标 人: (盖公司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投标函篇幅超过壹页的,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 提交;2、本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手写、涂改无效。) 109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投标人须知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投标有效期 3.3.1 120 天 2 履约担保金额 7.4.1 暂定签约合同价的 10% 3 项目总负责人 1.4.1 姓名: 4 项目设计负责人 1.4.1 姓名: 5 项目施工负责人 1.4.1 姓名: 6 总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7 缺陷责任期 1.1.4.5 2 年 备注:1、本投标函附录篇幅超过壹页的,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 联合体牵头人编制提交。 投标人: (盖公司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110 (三)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东泊社区建设水乡特色示范村庄项目(EPC) 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 百分之 {大写数值} ( {小写数值} %) 投标总报价计算 序号 项目 计算公式 计算结果(元) 备注 1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 费) 设计费×(1-20%) 447364.95 以投标人须知第 3.2.4 项 规定的暂定工程设计费为 基准价计算,工程设计阶 段工作量比例为 60% 2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预算编制费×(1-20%) 83045.89 以投标人须知第 3.2.4 项 规定的暂定建安工程费为 基准价计算 3 施工图审查费 设计费×(1-20%)×6.5% 50403.12 以投标人须知第 3.2.4 项 规定的暂定工程设计费下 浮 20%为基准价计算 4 建安工程费 建安费×(1-建安工程费投标下 浮率) 以投标人须知第 3.2.4 项 规定的暂定建安工程费为 基准价计算 5 投标总报价 1+2+3+4 备注:1、本投标报价表篇幅超过壹页的,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2、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 率为百分数,大写数值用“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填写,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3、各费用计算结果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4、本表中的工程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施工图预算编 制费+建安工程费和汇总的投标总报价计算结果如果存在算术性计算错误时,则以本表填报的建安工程费 投标下浮率为准,按本表规定的计算公式和计算依据修正投标总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5、联合体参加 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提交。 投标人: (盖公司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1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司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112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注:委托期限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公司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如投标文件全部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如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则须附上述授权委托书; 4、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113 五、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并明确牵头人为上述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单位,对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工程进度等全面负责。 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 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不能免除工程 总承包单位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 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 协调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分摊,或由 联合体各方当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