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2023年佛山地铁机电设备委外维修项目(南海新交通)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年-2023年佛山地铁机电设备委外维修项目(南海新交通)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市
2.2项目规模:南海新交通车站、区间、车辆段、列车,全线共设车站13座,其中地下站4座、地面站3座、高架站6座,平均站间距1112米,设环岛车辆段一座(控制中心位于车辆段综合楼内)。
2.3工期计划:2021年5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共761日历天。以上工期为预计工期,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林岳西站委外维修工期开始时间以正式开通运营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
2.4招标范围:合同期内佛山地铁南海新交通机电系统(通风空调、低压配电、给排水、环境与设备监控、门禁、不间断电源、乘客信息系统)进行计划性检修、故障修、临时任务、配合监护、零星项目;安全阀等校验、水质及油质送样分析、登记证许可证办理;空调系统风管及附属设备清洗消毒;空调水处理及军团菌检测杀菌处理;参加新线设备调试;食堂设备维修清洁;信息安全防护;应急抢修等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887,862.00元。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登记。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3.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持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具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B证。
4.3.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0年 9月至2021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4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4.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或机电设备改造项目或机电设备维修维保项目业绩。
备注:
(1)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须表明项目标的、价款、订立时间和签字盖章等页面。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 网上购标 方式接受投标登记。具体操作方法:
(1)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debidding.com)登录交易平台【如未在我司网站注册过的投标人,请先参照“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注册指南”的指引登记注册】,选择需要报名的标段,填写相关购标信息(详见“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购买招标文件及下载发票指南”)。
(2)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在线电子支付购标(微信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我司将以电子发票的形式开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网上注册及购标相关疑问可咨询我司电子商务部,客服电话:400-172-5858。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19日17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26日17时00分止。
5.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邮编:528000
联系人:柯冠杰 电话:0757-824880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邮编: 528000
联系人: 邓工 电话: 0757-83219255
传真: 0757-83219275 电子邮箱:gdmeetcfs@126.com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