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ZC/C21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3-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第3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1日(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变更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7日14:3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二、原招标文件第4页 保证金:2元人民币 缴纳时间:2021年4月1日9时前 变更为 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缴纳时间:2021年4月7日14:30时前 三、原招标文件第4页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1日8:30至9:00 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7日14:00至14:30 四、原招标文件第4页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日9:00 变更为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14:30 五、原招标文件第14页评分细则 4秩序维护管理思路及方案 10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消防、给排水、电梯、中央空调及供热等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方案,内容详细、合理、完整、科学的得10-8分;有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7-5分;方案不完整、有缺失的得4-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变更为 4项目经理巡检方案 10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巡检方案,方案内容思路清晰,有明确、详细考核目标或办法的得10-8分;有简单的巡查方案,考核目标不清晰的得7-5分;方案不完整、有缺失的得4-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14页评分细则 6 设施设备及维修管理方案 10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维修服务及设备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有工作流程、内容完整的得10-8分,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5分;方案不完整、有缺失的得4-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变更为 6 食堂管 理方案 10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堂管理方案,方案全面、科学,有各类完善规章制度的得10-8分,方案只有基本规章制度的得7-5分;方案不完整、有缺失的得4-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1-03-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联系方式:09515688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俊隆
电话:0951568896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伟明
电话:0951-6891031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下载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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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0022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变更.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