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3月21日 12:4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宁县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中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1日 12: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 ||
预算金额 | ¥4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08631180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宁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宁 联系电话:0955-70746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瑶 联系电话:15008631180 |
项目概况
中宁县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WJC)2021-021
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验三证合一原件);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至 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方式: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进行现场报名,资料齐全的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中宁县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宁 联系电话:0955-7074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瑶 联系电话:15008631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瑶
电 话: 1500863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