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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救助站2021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1-03-22

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浦东新区救助站2021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食堂服务管理 食堂餐饮服务 280000 2021年0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浦东新区救助站

2021年03月22日






























附件信息:

  • 2021年浦东救助站食堂承包经营详细需求.docx

    20.3 KB

2021年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食堂招标详细需求


上海市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隶属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系全额财政拨款的六级事业单位,位于浦东唐镇顾唐路3078号。本次采购内容为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食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此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20214月19日—2022418日),预算金额为28万元,具体服务要求:

一、服务标准

1、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及物业工作人员等用餐:

(1)工作日按平均每天早餐约6人、中餐约30人、晚餐约6人;双休日和国定假三餐,每餐均按6人计算。

(2)收费标准:早餐4.5元/餐,中餐和晚餐15元/餐。

(3)职工用餐凭中标方统一印制的客饭券就餐。

(4)会务、培训等接待用餐由救助站决定用餐标准后与食堂经营方直接结算。

2、救助人员按15元/天的伙食标准配餐,用餐人数由分站每餐开饭前1个半小时通知食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由服务过其他用餐单位食堂(至少2家)的成功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营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4、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按招标方要求采购绿色无公害的食品原材料。

5、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等。

三、投标方服务要求

1、根据救助管理站的需求合理配置伙食,其中必须单独设立民族灶。

2、伙食的配置要注意营养搭配,提供健康安全的饭菜。

3、饭菜的品种要丰富多样,每月的菜肴品种做到基本不重复。

4、主副食品必须从正规的渠道进货,并向救助站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5、救助站要求的伙食标准及提供的伙食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食堂工作人员的福利及其它。

6、救助站职工伙食和救助人员伙食的帐目要分开记帐,每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个月的伙食费资金使用情况报救助站领导审核。

7、每周分别制定职工伙食菜单和救助人员伙食菜单,并于每周四下班前将下一周的菜单报救助站领导审核批准。

8.每天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加工、厨房及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9、食堂结算周期一般为自然月,年底为12月10日。每月5日前,食堂经营方将上月收入、成本核算表报救助站指定的食堂管理人员审核,经站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具发票。

四、招标方权利

1、维护就餐员工的合法权益,监督经营方提供的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2、对经营方经营食堂项目实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3、有权向经营方投诉其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4、有权审定经营方拟定的菜品价格、食堂经营方案和管理制度。

5、有权审查经营方的食堂财务报表、年度费用结算清单。

6、负责无偿提供食堂场地。

7、负责承担食堂经营期间(含前期)的餐具设备、厨房设备等物品添置费用、水电使用费用及燃气费用。

8、负责食堂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

9、督促指导经营方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三、其他要求:

1、管理服务的费用采用包干制。食堂职工的社保金、劳防用品、食堂内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的维修费以及其它管理费用等均由食堂管理服务的总费用中调剂使用。

2、食堂管理服务费用的支出不包括以下部分:

(1)食堂水、电、气消耗的费用;

(2)救助站职工和救助人员的伙食材料采购费用。(另行协商)

3、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着装统一,注意食材的安全、卫生操作。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2021418日7月18日三个月的费用,余款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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