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东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承包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低经营价 |
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 一项 | 3年 | 本项目最低经营价分别由两种形式组成: 1.租金:每年人民币20000.00元; 2.餐券:每月人民币8000.00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1年01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响应供应商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提供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提供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明声明。(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明声明。(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6.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资格性审查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自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30至2021年04月07日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07日10:00
8.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3-3631761-8002
发布机构:广东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