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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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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2a89e82695b95fb6b0e7cecd716f4a1.jpg附件2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GHHX2021000019(招标文件编号:GHHX2021000019)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雅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烟青一级路即墨段171号(经济开发区舞旗埠村)

中标(成交)金额:33.1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青岛雅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为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用工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管晓英、马小莉、宋春艳、王春晓、王程程、潘 雷、安秀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96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文昌路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13789872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广场A座2618室

联系方式:赵梓宇18562550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梓宇

电 话: 18562550505

·· 青岛市采购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 (公章) 代理机构: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项目编号: GHHX2021000019 日 期 : 2021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 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19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 23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 32 第八章 纪律要求 ·························· 41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 42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7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的委托,对青岛市即 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 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HHX2021000019 2. 项目名称: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3. 采购需求:为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用工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4.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31200.00 元。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 信 用 山 东 (www.creditsd.gov.cn) 及 信 用 青 岛 (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4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21年 3 月 1 日起至2021年 3 月 5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 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广场A座2618室; 7.3 方式: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 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被授权代表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 证原件(若法人授权人报名); 2 7.4 售价:0元; 7.5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 公告期限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5 日。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 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09 时 30 分止。 9.2 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广场A座2618室。 1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10.2 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广场A座2618室。 11..联系方式 11.1 采购 人: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 地 址:青岛市即墨区文昌路9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3789872219 11.2 代理机构: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广场A座2618室 联 系 人:赵梓宇 电 话:18562550505 2021年 2月 26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 目 4 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一个包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自筹资金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9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 (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由采购人支付 ? 由中标人支付,中标费用4968元。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 48 小时内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3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5 投标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4 16 投标报价的次数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 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 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总预算金额 和分项预算金额。 17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 1.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须胶装成一册。 (纸张超过 500 张可以分上下册胶装) 2. 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 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3.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 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 除。 4. 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 A4 复印纸单面打印,并 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 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说明书、产品彩 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 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部分中,折叠成A4 纸面 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19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 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不得用签 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 委托书。 3、 “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 采购诚信承诺书” 投标文件封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 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 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 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 章。 5 20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 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 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 《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封套上标明 “报价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 电子版投标文件贰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一致,格式:PDF 格式;介质:“U”盘或者光盘。 2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一个包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报价一览表密封 件、投标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 括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对 于投多个包的投标人,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密封为一 个密封件。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 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2021年 3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之前启封”字样, 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网上可查)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原件(网上可查)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 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 点及要求 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09时 30 分止。 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广场A座2618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原件(网上可查);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 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原件(网上可查)。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 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3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 3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广场A座2618室。 6 24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及以上单数。 25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26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每包确定 1 个中标人,中标结果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 否,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 27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除投标人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 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 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28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28.1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 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 电传、电报、电子邮件、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 ? 不允许 □ 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 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 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 再次分包。 7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备注: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1-6 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 合性审查不合格; 1.1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 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网上可查)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 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网上可查),在开标签到时单独提交,供开标会现场查验。 1.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 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提供网页版),其 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备注 1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复印件 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原件 ?复印件 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原件 ?复印件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复印件 5 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若是中小企业,可只提 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原件 ?复印件 6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原件 ?复印件 7 相应的人员资格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8 社保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9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 … 评标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 2. 其他规定 2.1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 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 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 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投标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的 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 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4 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 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9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 项目说明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 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1.3 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 等技术资料。 2. 服务要求 2.1餐饮标准 1.午餐:热菜 3 个,各吃1个,面食不少于 2 种,汤、稀饭不少于 2 种,水果 1 种; 2.荤菜、素菜套餐12元/份。 2.2人员配备及要求: ★1. 派遣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100学校人员,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所有劳务派遣人员上岗时都需持有健康证。 ★2.岗前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检,然后按有关规定,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体检(提供承 诺)。 3.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岗位素质和能力。 ★4.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投保险(提供承诺)。 5.岗位职责:厨师长: (1)管理督导厨房部日常工作,保证各岗位高质量的工作水准,实现菜品结构呈 现; (2)参与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经营预算,并督促和抽假检查员工自驱动认真贯 彻执行; (3)协助制定并监督实施厨房 部各项培训计划,每月对下属进行自驱动承诺薪酬 督导抽假,并提出奖惩建议; (4)与公司负责人共同分析营业成本,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成本费用最小化; (5)做好厨房部的内部各岗位协调工作及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工作,尤其要处理好 工作关系,确保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差错; (6)巡视厨房部各岗位运转情况,负责督导、抽假检查各员工工作质量以及环境 质量; (7)负责抽假检查员工仪表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8)督导下属对所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9)签署有关工作方面的报告与申请; (10)负责员工餐的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 炒锅: (1)执行厨师长日常工作安排、强化自身炒菜技术; (2)负责菜品炒制,在菜品炒制之前严格检查确保原料无差错; (3)主导菜品制作工作同时做好其他岗位的协助工作,工作分工不分家; (4)负责并协助各档口原料验收、申领、加工和烹饪工作; 10 (5)协助做好对菜品装盘形式和重量进行抽假检查,准确控制菜品成本; (6)合理值班、轮休、确保生产及出品得以正常进行; (7)做好仪表仪容及区域现场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协助其他员工做好收尾 工作; (8)确保出品无差错,保证就餐人员满意; (9)做好各部门互助协助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 面食: (1)执行厨师长主管日常工作安排、强化自身面点制作技术与创新; (2)负责面点制作,在制作之前严格检查确保原料无差错; (3)主导面点制作工作同时做好其他岗位的协助工作,工作分工不分家; (4)负责并协助各档口原料验收、申领、加工和烹饪工作; (5)协助做好对菜品装盘形式和重量进行抽假检查,准确控制出品成本; (6)合理值班、轮休、确保生产及出品得以正常进行; (7)做好仪表仪容及区域现场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协助协助其他员工做好收 尾工作; (8)确保出品无差错,保证就餐人员满意; (9)做好各部门互助协助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 凉菜、切配: (1)执行厨师长日常工作安排、强化自身切配技能与工作创新; (2)负责原料切配、备量、并储存检查等,严格检查确保原料切配等无差错; (3)主导原料切配工作同时做好其他岗位的协助工作,工作分工不分家; (4)负责并协助各档口原料验收、申领、加工和烹饪工作; (5)协助做好对菜品装盘形式和重量进行抽假检查,准确控制出品成本; (6)合理值班、轮休、确保生产及出品得以正常进行; (7)做好仪表仪容及区域现场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协助其他员工做好收尾 工作; (8)确保出品无差错,保证就餐人员满意; (9)做好各部门互助协助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 打饭(补充饭): (1)要求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必须佩带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2)对所有菜品进行有序摆放,保证美观。 (3)份菜进行提前预盛,根据剩余数量及时补充。 (4)服务态度好,工作期间不准玩手机。 (5)随时保证打饭台的卫生整洁。 (6)完成领导交派的各项工作。 卫生清洁员洗碗: (1)严格执行“四过关”(1 刷 2 洗 3 清 4 消毒)保证餐具的卫生质量。 (2)严格执行消毒程序, 防止病菌传染或交叉感染。 (3)保持仪表整洁, 注意个人卫生。 (4)负责洗刷间的环境卫生。 (5)负责洗刷间各类设备、 用具、 用品的使用, 保管工作。 11 (6)清洗时各类餐具要注意轻拿轻放, 保证不被意外破损。 (7)上岗期间随时保持洗刷间的卫生整洁, 不得干私活。 (8)完成领导交派的各项工作。 (9)工作规范: 1)清洗、消毒过程中,轻拿、轻洗,轻放,保护好餐具减少损耗。 2)使用餐筐装餐具时, 不能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 3)在清洗过程中, 先进行餐具分类, 技秩序清洗。 4)餐具清洗后必须按类别整齐摆放于餐具架上, 餐具不可堆放太高, 以防倒塌损 坏。 5)破损餐具,需及时挑出并呈报主管处理 。 6)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 7)合理使用洗涤用品,注意节约,减少浪费。 8)负责洗碗间的卫生工作,按时擦洗消毒柜与工作台面,及时清理洗刷槽内的残渣 污物, 按时清倒垃圾。 9)保持洗碗用具和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清洁工具排放整齐,放在指定位置,爱护清 洁工具及用品,杜绝浪费。 2.3食堂内部配置标准 1、食堂要求内部配有餐厅、包间、打饭区、厨房配有收货区、粗加工区、面食加 工区、烹饪区、洗消间,及人员的更衣室、卫生间、淋雨间、配有离地货架等。食堂厨 房设计生产流程畅通,符合一般的生产工艺流程。 2、粗加工间应设专间,配 3 只以上水池和操作台,用于肉禽蔬菜水产品的粗加 工,并设存放货架。 3、烹调间内墙应采用白色瓷砖铺到顶,地面设明沟排水,沟内三面贴白色瓷砖等 光滑防水材料,阴角成弧形,地面必须用不透水、耐腐蚀材料辅砌,应向明沟方向有1– 3%的倾斜。在排水口设防鼠金属网,吸排气口设防蝇设施。炉灶蒸灶应使用气、油、电 炉或隔墙式煤灶,灶面使用不渗水光滑材料建造,炉灶上方装有大于灶面的通风排油和 排气罩。烹调间提倡使用不锈钢设备,必须有大小适当的操作台和有盖的调味品容器。 4、面食间应配有工作台洗涤池蒸煮排气设施。 5、餐具涤消毒与食具存放单独设立专间。采用药物消毒必须设有洗消冲“三联 池”。采用热力消毒必须设洗冲两池外,还要设置专供消毒的锅电子消毒柜红外线消毒 箱洗碗机等。同时还应设置专供存放消毒餐具的密闭保洁柜。 6、货架放置物品应分类,应有离地离墙各 30 厘米以上的货物垫离架和货架,贮 存的食品要分类标记上架存放,生熟食品分开,易散味易吸味的食品(如海产品和面 粉、奶粉、茶叶等)要分开存放。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及有毒物品(如灭鼠药,灭蝇蚊 药,亚硝酸盐等) 7、卫生间有水冲式厕所和备有洗手设备。更衣室宜按全部工作人员男女分设,每 人一格更衣箱。食品从业人员工作衣帽冬夏各两套以上,制作卤菜熟食的工作人员每人 应有 3-5 个口罩。 8、熟食间内应安装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每一平方米 2-3W),洗涤消毒池,专 用熟食冷藏箱和带有明显标记的工具容器。 9、饮食单位餐具数量应与就餐人数相适应,不少于就餐人数的 2 倍。 10、餐厅、厨房、辅助用房凡与外界相通处均应设置防蝇防尘设施(纱门、塑帘、 纱窗、风幕等)。 11、必须在粗加工、切配烹调、餐洗消等相应位置设有不少于 2 只密闭式便于清 12 洗的垃圾污物桶,容量不低于一班次的废弃物量。 12、生产布局应符合生进熟出“流水线”要求,饮食制作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经 营场所不得有私人物品。 13、食品生产用水必须使用自来水,水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14、严禁粗加工水池同餐具洗涤消毒池混放和混用。 15、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工具、容器。 2.4食堂现场管理标准 食堂现场管理要符合以下要求: 1、判断必需与非必需的物品并将必需物品的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将非必需的物 品清理掉。必需品以最低安全用量明确标示、摆放整齐;做好清洁。把“空间”腾出来 活用并防止误用。整齐、有标示,不用浪费时间寻找东西 30 秒找到要找的东西;清除 工作场所各区域的脏乱,保持环境、物品、仪器、设备处于清洁状态,防止污染的发 生。 2、对所在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需要和不需要的判别基准。清除不需要 物品。调查需要物品的使用频率、决定日常用量。根据物品的使用频率进行分层管理。 按照四分、五定、四统一、一清洁去做。 1)四分,即分类、分区、分层、分颜色; 2)五定,即定名、定量、定位、定向、定流线; 3)四统一,即客人寄存品和开封食料统一、员工私人物品统一、两大物品统一、 通告板统一; 4)一清洁,即工作现场的清洁工作。 3、卫生、设备、服务、安全,责任到人制度上墙,本着谁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 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流程化、把流程形象化和数字化,给于日常工作清晰 的指导。 4、上对下、老对新、后台对前台,通过培训使员工改变并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 养成工作规范认真的习惯。实现现场的整齐划一,整洁有序,使员工养成坚持的习惯。 2.5食堂规章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 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无故迟到、旷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实施。 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善,主动 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 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4、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 心细致。 5、食严禁腐烂、变质食物进入食堂;厨师长要做到物品进出帐目清楚,程序分明;厨 师长要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 足够的饭菜,一方面使饭菜浪费度降低到最小,又不会使饭菜不够吃。 6、做好食堂安全工作,制定食堂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1)使用电器不准赤脚和湿手操作。 (2)不准用水和湿毛巾擦电源开关箱,插座及电器外壳,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 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 (3)不能用水冲洗带电源的墙壁。 13 (4)电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闸刀电源,必要时要拔掉插头,并将插头挂起,不 得放在地下接触水源。 (5)如发现任何导电过热,冒火花,有异味,物件有漏电现象,电机有异常噪音 或插座松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告知公司,请电工维修。 (6)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本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 后再进行操作。 (7)下班时应切断食堂和餐厅一切电器设备电源及水龙头。 (8)发生火灾时,紧急切断电源,并拔报火警电话 119。 (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施救,一定要当机立断,首先设法使触电者立即脱离电 源,迅速拔掉插头拉掉开关切断电源,并拨打 120 及时进行抢救。 7、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 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厨师长请假暂离工作岗 位。 8、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 吵,不打闹。 2.6管理措施 1、严把进货关。坚持杜绝来路不明的各种货源进入食堂。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 确,由专人负责进货,定点进货。不合格的菜、肉、鱼、油、佐料等,坚决不要。 2、严把处理关。进入食堂的蔬菜,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在干净的水 池中清洗 3 遍以上,然后,转入干净的清水中浸泡半个小时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 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照食 品卫生规定加工食品,保证让员工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3、保证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剩余饭菜不上柜,加工失误(过生或 过糊)的饭菜不上柜。 4、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 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 5、搞好室内卫生,不准有蚊、蝇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 措施处理)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确保卫生安全。 6、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 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 分类保存)。 7、工作人员须服从分配,尊敬公司领导和员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8、严格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态度和蔼。上班期间严禁干私活、接朋会 友、带小孩,严禁脱岗、串岗、打闹及其他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扔 杂物、烟头,随地吐痰,聚众喝酒等。 9、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 不出问题。要作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2.7服务承诺及原料采购 服务承诺 为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通过实施 4D 现场管理整理到位(判断必需与非必需的物 品并将必需物品的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将非必需的物品清理掉;必需品以最低安全用 量明确标示、摆放整齐、做好清洁,整理分析昨天营业大数据、人员定下提效)、责任 到位(卫生、设备、服务、安全,责任到人制度上墙,营业目标到周到天上墙)、培训 到位(连续、反复不断地坚持把前面 2D 内容及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新老员工,让 14 员工时刻牢记 4D,一分钟管理,提供解决方案)、执行到位(在培训到位的基础上,全 员维护、诚信自我驱动、专人抽假监督,将 4D 现场标准长久保持)的循环实施,达到 提升食堂整体管理的效果,智能式易餐系统使菜品结构与客人逛超市自主消费感觉用互 联网思维有机结合起来,为全校师生提供卫生、可口的工作餐,食堂全体员工应遵守以 下承诺: 1、严把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有 原辅材料均从正规渠道采购,关注有效期,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肉类 及水产类食品必须有检疫合格证。菜品清洗、烹饪加工,以及餐具清洗消毒等,严格按 照相应的流程和规范进行。 2、严把卫生关,确保餐具卫生。对餐具认真清洗消毒:餐盘高温消毒后进行干 燥,餐勺必须在蒸煮后才能使用,汤碗清洗消毒后再放入消毒柜中进行二次处理。 3、整洁卫生,环境舒适。餐厅的门窗每天清洁,桌椅餐后及时清洁,做到窗明几 净。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以积极的心态,真 诚地欢迎并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 4、持证上岗,定期体检。坚持先体检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的原则, 对身体、服务和技能不适宜的员工要及时调离。 5、营养均衡,品种多样。对每周的菜谱进行公示,在确定的费用标准内,根据季 节和时令特点合理地进行营养搭配,在保证营养均衡的同时,力争做到品种多样,并尽 力满足多数员工的口味。 6、提高标准,文明服务。耐心听取,虚心接受员工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 则改之,无则加勉。 原材料采购 1、所有原材料的采购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制度。 2、所用青菜必须是质量中等以上的时令菜,原则上一种青菜只采购同一档次、同 一价格的品种。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要验质量、问价格、定性价比。对质次价高和质价 不符的青菜不得采购。 3、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生猪产品批发单》第二联、《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 《检疫证》和《信誉卡》。 4、粮面油、干货、调料等应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 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并留样品备查。 5、干货、调料、粮面油、粉皮等原材料,必须由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是参与采 购,在采购过程中,要验质量、问价格、定性价比。对符合规定的原材料,方可进入后 厨进行加工出售。 6、青菜、鲜豆制品、豆芽、肉(肉馅)、鸡蛋等要求新鲜的原材料原则一天一采 购,要求当天使用。 7、青菜、禽蛋、豆制品、水产类等应新鲜、安全、卫生,要求无杂质、无异味、 无变质现象。 2.8卫生保障管理制度 1、食品卫生管理 (1)采购原料食品,要保证新鲜卫生;不得购买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肉类,病 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有异味、腐烂、发霉、生虫的原料;各种食品、 调料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过期变质;存放食品、原料要做到离地、离墙,干湿物品不 24得同室存放。 (2)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15 (3)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 四浸泡的顺序操作。 (4)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5)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 毒。 (6)生、熟食品要分冰格子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并经常检查,以免变 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7)冰箱、冰柜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入。 (8)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 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9)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 毒。 2、餐具用品卫生管理 (1)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用后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 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 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3)餐具柜和售饭车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4)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 洁。 (5)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3、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下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食堂周围早 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4、厨房卫生管理 (1)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 袋存放,定期清理。 (2)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 (3)洗菜池、洗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4)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5)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5、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 发;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 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16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2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5号前提交付款申请,经甲方核实后,于15号前支付乙方所申请费用,中标人须 提供足额发票。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准备验收材料,招标方应对服务的 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招标方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 要求。检验合格后,由招标方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服务保障 项目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每日测体温,确保身体健康,坚决不带病上 岗。采购人如遇到问题,可以从成交供应商处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成交供应商需指定一名主 要联系人与采购人联系。若成交供应商指定联系人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采 购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确保工作不间断。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17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 相关要求 1.1 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 0 分。 1.2 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 当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1.4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 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5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6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6.1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1.6.2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 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6.3 提供本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1.7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8 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9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监 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0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 评分标准 2.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总分 分值比重 36分 64分 100分 18 2.2 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 10。 企业业绩 15 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同类业绩(人力资源服务 类),每份得3分,满分15分。 须提供同类项目的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承接时间以合同 签署时间为准。 企业荣誉 8 投标人获得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份得2分,满分为8 分; 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认证 3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须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2.3 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情况 14分 基础分为10分。 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 1 条加 1 分,最高加 2 分; 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 1 条正偏离,加 0.5 分,最高 加 2 分。 每出现 1 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 2 分,出现 3 条及以 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服务方案 15分 食堂工作流程方案、时间安排、工作计划、详细的可行性 服务方案、完整的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服务保障措施优于招标文 件的,得 15-10 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详细完善的,得 9-5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4-0 分。 19 服务定位 15分 从服务好服务对象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 刻、定位合理有深度的得15-10分; 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一般的得9-5分; 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不合理、较差的得4-0分。 服务能力 8分 具备劳务派遣服务相关经验的相关工作人员,优得8-6分, 良得5-3分,一般得2-0分。 须提供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 不得分。 服务保证 措施 12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 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 保证措施,优得8-6分,良得5-3分,一般得2-0分。 服务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得2-0分; 有详细的应急服务措施的,得2-0分。 说明: (1) 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 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应 项不得分。 (2) 投标人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投 标人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2.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10%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 给予价格扣除。 3.2.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和联合体协议原件。 20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 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6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7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 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同时投标; 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2.4.6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 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8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 保密 2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 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 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 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 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 投标有效期 4.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 分均保持有效。 4.4.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 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 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 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 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 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 询问 6.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 偏离 22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专业知 识进行认定。 8. 履约担保 8.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 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8.2 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 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9.1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 收取。中标金额在 5 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服务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 300 万元。 9.2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基数按 30 万元计算,中标银行每家缴纳 4500 元代理费。 9.3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50000 0.05% 50000-100000 0.035% 100000-500000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23 10. 招标文件 10.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 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 采购需求; (5) 评标办法; (6) 投标人须知; (7) 开标、评标、定标; (8) 纪律和监督; (9)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 投标文件格式;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 根据本章第 10.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0.1.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已 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或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 15 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 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已构成对招标 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或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 15 日,采购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10.2.2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 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 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 24 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 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0.2.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标 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 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2.4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 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 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政府 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 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10.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 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组成: 11.3 商务部分 11.3.1 投标函; 11.3.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5 投标报价: (1) 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 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 (2) 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 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 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 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 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3.6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3.7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25 11.3.8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1.3.9 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3.10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3.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11.3.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3.13 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14 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 技术部分 11.4.1 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4.2 服务方案; 11.4.3 设计方案; 11.4.4 应急服务措施; 11.4.5 服务响应表; 11.4.6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4.7 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8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4.9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 包括内容: (1) 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2) 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 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 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 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欺骗 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 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 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5)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 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1.5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1.5.1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 证明文件”的要求。 11.5.2 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 11.5.3 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12.2 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 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 表签署。 12.6 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 标文件进行比较。 12.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8 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 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 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 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3.1 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 应情况。 13.6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 27 15.3.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5.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均不退还。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 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 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 字样。 16.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 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8.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1. 开标程序 1.1 宣布开标纪律; 1.2 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签到顺序; 1.4 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 开启报价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并记录在案; 1.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 记录上签字确认; 1.7 开标结束。 2. 开标 2.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 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 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网上可查);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 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网上可查)。否则, 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 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投标 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 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 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若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 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 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 执行;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 由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9 2.3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 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 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 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 可开标结果。 2.6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3. 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 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 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3.2 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 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 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5 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 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 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0 3.6.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6.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6.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 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 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3.7.6 编写评标报告; 3.7.7 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8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 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8.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8.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8.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9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 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 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 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 评标程序 4.1 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 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3 资格性审查; 4.4 符合性审查; 31 4.5 技术和商务评审; 4.6 澄清有关问题; 4.7 比较与评价; 4.8 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 编写评标报告; 4.10 宣布评标结果。 5. 评标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5.1.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5.1.2 宣布评标纪律; 5.1.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5.1.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1.5 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5.1.6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5.1.7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5.1.8 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 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5.1.8.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5.1.8.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5.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5.1.8.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5.1.9 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5.1.10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 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2 资格性审查 5.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外地企业无法界定)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 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 32 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 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 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2.3 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 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 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做出的不合格判定。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5.3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 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 标人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 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5.4 技术和商务评审 5.4.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所投服务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并 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 5.4.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业绩、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等 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5.4.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 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5.4.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评分结果,交各投标人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4.5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 织采购活动。 6. 澄清有关问题 6.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 33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 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 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7. 定标 7.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 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7.4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 7.5 对于可以投多个包,但只能中标 1 个包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若 2 个及 2 个以上包的综合得分排名均第一的,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 1 个包中标;该投标人不再 参与其他包的综合得分排名,剩余包其他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进,按新的排名 和前述规定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 根据前项规定,导致各包参与综合得分排名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评委会认为不足 以构成竞争的有权对该包予以废标。 7.6 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须顺延排 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的,其原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原中标人投标报价,报经监督部门核准 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7 以入围方式确定多个中标人的,入围中标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 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 照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 34 7.8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7.9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7.10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8. 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 知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 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 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 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2 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9.3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9.4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 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9.5 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9.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7 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9.8 评标委员会 2/3 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9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9.10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装订的; 9.11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 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交、 35 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的; 9.12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9.13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14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 决定。 10. 废标 1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0.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 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10.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1.5 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0.2 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1.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1.1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1.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 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 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 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 择期重 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1.1.2 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 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 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11.2 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1.3 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 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2. 违法违规情形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6 1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 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2.3.1 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2.3.2 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2.3.3 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2.3.4 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2.3.5 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2.3.6 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3. 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即墨区 政府采购活动: 13.1 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3.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3.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3.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3.7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3.8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3.9 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 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3.10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 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 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 品、服务。 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 说明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 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8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 签订合同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 1.2 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 4 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 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 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 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 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 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 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 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否 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5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 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标 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 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 服务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 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9 4.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乙方于 年 月 日参加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 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 技术标准: ……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 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 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 甲 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 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 第四条 交付验收 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 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 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 40 第五条 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所有权 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 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 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 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 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七条 款项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各分期支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率;采用 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甲方根据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留质保 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质保金的比例原则上 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本合同 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交付验收合格 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即墨区政府采购 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九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 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 41 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 移交。 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 ……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 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 费使用。 ……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 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 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 方承担。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 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 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 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42 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 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 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 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 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 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3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44 商务部分 45 商务部分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1);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6、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7、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9、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11、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2、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9); 13、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0); 14、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 1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2);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13); 17、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8、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46 附件1: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 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 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47 附件 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 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48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49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 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 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 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0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含税总报价(元) 备注 (取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总计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51 附件 6: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 包 名称: 序 号 项目名称 服务说明 报价 备注 1 2 3 …… 服务项目费用合计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52 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采购单 位名称 项目名称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采购单位联 系人及电话 中标通知 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53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包:第 包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54 附件9: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 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 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 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不擅 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 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55 附件10: 甲方: 乙方: 联合投标协议书 (如果有的话,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 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 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 投标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 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 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 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 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公章)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56 附件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 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 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 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57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服务,由本 企业承担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58 附件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59 技术部分 60 技术部分目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应急服务措施; 4、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5);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6); 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61 附件15: 服务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第 包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 响应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 偏离情况; 3、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62 附件16: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第 包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证书 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 作时间 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 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63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17: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 第 包 投标文件 部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 月 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64 附件18: 即墨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人 合 同 号 合同金额 元 中标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财政拨款 单位自筹 其它 付款方式 本次应付金额 元 验收意见: 负责人: (采购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中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须 为三人及以上)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