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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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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0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112202102000088

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650000.00 元,其中:无分包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6500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3-23 09:00至2021-03-29 17:00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市历城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119.163.126.17:8088/sdgp2014/site/index370112.jsp)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两个网站进行注册。磋商文件可在公告下方的附件中免费下载电子版,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由于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济南市历城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119.163.126.17:8088/sdgp2014/site/index370112.jsp)网站发布,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以上网站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各类澄清答疑,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4-0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04-02 09:30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城分中心(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C座开标区/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C座

联系方式:88115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C座1301

联系方式:0531-86421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倩

电话:0531-86421567

附件

PDF版招标文件(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空间,通过“政府采购入口”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链接地址:http://jnggzy.jinan.gov.cn/jnggzyztb/new_flogin/login.do

发 布 人: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22 15:54



请点击此处下载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说明

电子投标咨询电话:13306426582、15335322953、0532—55572211、0532-85871505

客服QQ: 103755480,1374539720

发布人: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5时54分59秒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 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SDGP370112202102000088 采 购 人: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nggzy.jinan.gov.cn)、济南市历城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119.163.126.17:8088/sdgp2014/site/index370112.jsp)均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2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112202102000088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学校食堂每年服务期限按 40周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即有效期内的 CMAF或 2015 年 10月 1日后取得的 CMA 认证证书),且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本项目的检验检测要求。 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 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3月 23日至 2021年 3月 29日,每天 09: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nggzy.jinan.gov.cn)、济南市历城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119.163.126.17:8088/sdgp2014/site/index370112.jsp)。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 两个网站进行注册。磋商文件可在公告下方的附件中免费下载电子版,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 质磋商文件。由于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关于本项目的澄清、 修改、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 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济南市历城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119.163.126.17:8088/sdgp2014/site/index370112.jsp)网站发布,相关资料自发布 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以上网站下载电子版磋 商文件及各类澄清答疑,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2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并将电子文档(U盘二份)于 2021 年 4 月 2日 09点 00分至 09 点 30分时间段内递交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城分中心(历城区 便民服务中心 C座开标区/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4月 2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城分中心(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 C座开标区/历城区唐冶中路、文 苑街交汇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实行网上招投标,凡有意投标者需在招标公告期限内办 理 CA 证书并进行投标确认。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 具】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具体办理、咨询方式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三种 CA中任选一种办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 理)(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电子开、评标技术服务电话: 0532-85871505-5、13306426582、15335322953;客服 qq: 103755480,137453972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 C座 联系电话:88115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 C座 1301 联系方式: 0531-86421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玉倩 电 话: 0531-86421567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采 购 人: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委托第 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学校食堂每年服务期限按 40周 计算。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供应商资格要 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 证书(即有效期内的 CMAF或 2015年 10月 1日后取得的 CMA认证证 书),且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本项目的检验检测要求。 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6-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预算 65 万元整,投标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7 报价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 90 日历天。 8 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二份(包含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 PDF版本的非 加密响应文件)(注明公司名称),密封一包。 9 响应文件形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请各供应商务必制作好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 应文件必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交 易系统的本项目中。 U 盘(非加密的报价文件)做为辅助评标备用,须在响应文件提交规 定时间内提交。 10 响应文件加 密、上传 通过【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报价供应 商当前使用的 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报价供应商可以下载 保存。 11 报价供应商签 到及电子响应 文件解密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 开标注意事项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 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 1.报价供应商在线签到:在报价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通过 CA 数字证 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报价无效。 2.报价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CA 数字证 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3. 本项目为电子化评审,只接受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系统 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12 注意事项 1、电子响应文件建议报价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避免开标当天因网 速、CA 数字证书错拿、电脑环境不具备等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正 常上传成功。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7- 2、开标当天如果到场的请携带用于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CA数字证书 (简称 key),已配置好环境的笔记本电脑。记住登录系统的密码, 建议提前一天尝试密码是否正确。 3、建议开标前至少提前 30分钟登录系统,点击“开标业务”,选择 今日开标项目,点击右上角的【进入】按钮,点击左侧【签到】按钮 完成签到。 4、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代理端启动解密后,供应商端口收到在线解 密的消息。在解密倒计时(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设定) 内点击【解密】按钮,系统将根据所有供应商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 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解密倒计时内按上述操作要求 开始解密,解密完成时间根据供应商家数和响应文件大小而定,解密 完成时间可能超出点击【解密】按钮限定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 5、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 13 相关评审标准 认可要求 潜在供应商的业绩须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并公示,制作响应 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14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 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 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15 其他需补充的 内容 1、本项目为电子化评审,只接受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系统 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2、各供应商可以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企业登录后在公告/ 通知里观看“政采供应商操作说明视频”和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操作说明(供应商端)”进行学习电子投标相关操作,具体事项可咨 询 0532-85871505-5、13306426582、15335322953。 16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支付半年合 同款作为服务启动资金,此后服务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 服务考核未能达到标准按规定扣除相应比例服务费用。 17 勘察现场 不组织勘踏现场。 18 递交响应文件 时 间 :2021年 4月 2日 09时 00分至 2021年 4 月 2日 09时 30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8- 截止时间、地 点 分(北京时间) 地 点:通过【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并 将电子文档(U盘二份)于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历城分中心(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 C 座开标区/历城区唐冶中路、 文苑街交汇口)。 19 公开报价 时间及地点 时 间 :2021 年 4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城分中心(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 C 座东侧开标区/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 2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1 验收方式 甲方自行验收或聘请相关专业专家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若请 专家,则专家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节能环保政策 执行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 19 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投报相关产品,提交认证证书并按要求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 理。 3、价格优惠幅度: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给予 5%加分。 (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给予 5%加分。 (3)环保产品价格给予 5%加分。 (4)环保产品技术给予 5%加分。 4、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表格如实填写、列明,发现供应 商不如实填写、列明,将不予以认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 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中小微企业等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9- 有关政策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 购政企业有关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规定,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 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放于响应文件中,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 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24 查询及使用供 应商信用记录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留存)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查询标准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 (2)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 公开电话 CA 办理咨询电话:0531-67880116 供应商注册、信息修改电话:68967523、68967557、68967548 电 子 投 标 咨 询 电 话 : 0532-85871505-5 、 13306426582 、 15335322953;客服 qq: 103755480,1374539720 26 其他内容 1、接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城分中心通知,疫情期间,为避 免人员聚集,各供应商仅派一名代表到场递交电子文档即可,递 交后必须立即离开。递交电子文档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 日 09:00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0- 至 2021 年 4 月 2 日 09:30,逾期不候,因未提交电子文档导致的 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开标场地存在网络信号不稳定、电源供应不充足等情况,各 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上传等工作尽量采用远程操作,并提前一个 小时上传、调试,如遇问题立即联系电子投标咨询电话: 0532-85871505-5、13306426582、15335322953。 3、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 27 备注: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所盖印鉴必须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鉴(如专用章) 等均不予认可。 电子签章操作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操作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 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并进行报价竞争的单位。 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监督管理机构”系指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 三、踏勘现场 1. 投标供应商投标视为已勘察现场,自己承担施工现场情况对后续施工带来的所有不利 因素。 2. 供应商踏勘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响应 文件的有关条件。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 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现场,但供应商及其 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 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 担责任。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第四部分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报价函部分格式 第七部分 附件 第八部分 评分细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变更公告形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等官方媒体,由供应商自 行查阅,未及时查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 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 情推迟报价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并将此变更以变更公告形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等官方媒体,由供应商自 行查阅,未及时查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将澄清要求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须将要求澄清的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sdhhxmzb@163.com,并电话通知竞争 性磋商资格公告所列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 答复。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以公告形式于报价截止时间 5 日前以 变更公告形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等官方媒体,由供应商自 行查阅,未及时查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澄清或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 约束作用。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 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2-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 履行合同的文件。 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表、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 成。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见第六部分) (2)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后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即有效期内 的 CMAF 或 2015 年 10 月 1 日后取得的 CMA 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的财务状况(需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 2020 年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复印件); 5.供应商需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声明函(见附件)) 6.供应商需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凭据复印件,如免纳税 的,提供免纳税声明函(见附件); 7.参加本次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后附; ②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以上 1-7 项必须按规定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后审不通过。供应商对 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对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料有异议,可 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3- (3)报价表 1.报价一览表(见第六部分) 2.分项报价表(见附件一) 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附件二) 4.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三)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四) 6.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五) (3)技术部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应体现供应商管理能力,工作计划、工作措施等, 阐 述应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并且各项措施切实可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 2、质量保障措施; 3、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 4、应急预案; 5、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商务部分 1、项目人员及设备配备; 2、企业实力; 3、企业业绩; 4、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方式 供应商使用【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签署 响应文件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附件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 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 电子签章操作说明”。 (四)语言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4- 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五)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上传响应文件等操作,并在提供的响应文件 电子文档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格式见附件):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3)包封内容(电子文档); (4)注明“于 (截止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六)报价程序: 1.由于系统使用初期不稳定,所有报价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通过 CA 数字 证书进行在线签到。 2.截至报价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报价会,宣布开始报价。 3.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报价供应商参与家数。 4.报价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发起解密,报价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解 密。 5.按照报价供应商签到顺序在线报价,报价的内容包括报价供应商名称、报价。 6.报价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过程和报价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报价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报价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 同认可报价结果。 7.报价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启报价。 8.在评审结束前,报价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要求 报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报价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 时在线发送澄清。 9.各报价供应商的评审排序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市历城区政府采购网站、济 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告知。 10.评审期间,请报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 ※重要提示:报价供应商应在报价时间前尽早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报价前 请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标功能,验证系统登录、CA 签到和 CA 解密。避免因报价当天 忘记 CA 密码,拿错 CA 等造成无法正常报价。模拟开标使用步骤:①使用 CA 登录---->点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5- 击“模拟开标”菜单>模拟签到与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过程中如有系统操作使用方面问题 请咨询 0531-67880116 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 操作系统:win7 及以上;浏览器:ie9 及以上,搜狗浏览器、360 浏览器、QQ 浏览器等 兼容 ie 模式的浏览器,但要保证 ie 浏览器是 ie9 及以上; 系统软件:CA 数字证书驱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签章软件; 所有系统软件均可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具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七)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经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 文件一致。 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公开报价后 90 天(日历日),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 (九)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全部内容。根据磋商 小组磋商后再一次报价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且不能超出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开工至工程验收前的维护和保养,施工过程 中所用电缆,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3、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4、投标报价应根据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本磋商文件; (2) 其他的相关资料(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 注: 1、二次(最终)报价过程中,请仔细检查报价后再点击“提交报价”。因供应商自身输 入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6- 2、二次(最终)报价中每轮报价仅可以提交一次,提交成功后不可修改。 3、供应商在报价现场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及技术人员。 4、请供应商报价时注意报价时间限制,在倒计时结束前提交报价。 (十)报价错误的修正 1.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合格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通过资格后审审查确定的供应商。 七、报价有效期 1.从报价截止之日,报价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日)。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 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 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磋商费用 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成交价的 1.5%收取。 3.如果有律师见证的,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 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 见证费。(不足 500 元的按 500 元收取)。 九、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盖章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4.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签字的。 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 的。 6.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7-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8.供货期、质保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 赔偿。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3.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在整个报价、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 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报价的。 6.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优惠政策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 号):依据品目清 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投报相关产品,提交认证证 书并按要求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价格优惠幅度: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给予 5%加分。 (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给予 5%加分。 (3)环保产品价格给予 5%加分。 (4)环保产品技术给予 5%加分。 4)投标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表格如实填写、列明,发现投标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 明,将不予以认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投标供应商 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5)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8- (二)中小企业优惠办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 予小微企业的评标价格 6%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 审。 2)具体计算方式为:小微企业产品的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3)如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要求提供声明函的,将不给于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 府采购政策。 5)如发现投标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 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投标供应商名单 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6)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在政府招标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招标政策;价格扣除幅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 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 2)若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开标现场提供)。 注:1.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接收社会监督。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若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放入资格 审查文件内;投标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声明函。 十一、解释权 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 的书面解释为准。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19- 2.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 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十二、质疑 1.质疑 1.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在法定期限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本项目所称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中标 结果公布的全过程,包括磋商文件的发出、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布等各 程序环节。 1.2 供应商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1)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发出之日;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相应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布或者公告之日。 (2)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 料,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否则,招标采购代理机 构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及法律依据; (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 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0- 1.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 处罚。 1.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 密。 1.6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投诉。 1.7 若有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全部质疑内容。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1-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包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无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 堂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65万元 依据《食品安全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管理原则, 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济南市历城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日常巡查和跟进检查, 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对大宗食品供货商进行检查,以进一步督促供货商、学校及托幼 机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 二、服务类清单: 1.食品安全风险检查评估,跟进整改情况(对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 2.大宗食品供货商的审核 3.人员培训和考核 4.年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总结分析 (一)服务类内容: 序号 内容 服务 频率 项目说明 备注 1 食品安全风 险检查评估 4次/年/ 中小学食 堂;2次/ 年/幼儿园 食堂 对 191所幼儿园食堂、36所中小学食堂 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检查评估,评价其环境状 况和加工操作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在每次检查过程中对消毒后的餐饮具、操作 人员手部进行 ATP涂抹,验证餐饮具清洗消 毒效果和卫生情况。 所有食堂 2 跟进检查 2次/年 对每次评估后得分靠后的 40家学校(幼 儿园)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看学校 整改落实情况。 每次 40 家,共 80 家食堂 3 大宗食品供 货商的审核 1次/年 对 19家大宗食品供货商的食品安全管理 现状进行现场审核评估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2- 4 人员培训 2次/年 定期提供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提高食堂员工安全意识、卫生操作能力和食 品安全管理水平。包括食宿费、交通费、教 材费、讲师费用等。 线下或线 上培训 5 人员考核 1次/年 对 191所幼儿园食堂、34所中小学食堂 的主管校长(园长)、负责人、食品安全管 理员进行线上考试,统计考试结果。 APP考试 6 年度食品安 全风险评估 总结分析 1次/年 结合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大宗食 品供货商的审核、人员培训和考核等服务内 容,综合分析历城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风 险情况,提出改善建议。 (二)服务内容说明 1.食品安全风险检查评估,跟进整改情况 a.全面检查: 按照《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 191所幼儿园食堂、34所中小学食堂进行食品安全 风险检查评估,根据检查结果对学校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检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 评审服务报告。 b.跟进检查: 根据每次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风险高的食堂 40家,对其整改后的情况进行跟进检查,检查结 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服务报告。 2.大宗食品供货商的审核 结合 19家大宗食品供货商的业态情况,设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表,对其食品安全管理现状进行 现场审核评估,出具评审服务报告。 3.人员培训和考核 a.人员培训: 为帮助食堂员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卫生操作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每学期定期对所有食 堂从业人员进行统一线上或线下集中培训,每次不少于两课时。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食 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等。 b.人员考核: 每年对 191所幼儿园食堂、34所中小学食堂的主管校长(园长)、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进 行线上考试,统计分析考试结果。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3- 4.年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总结分析 结合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结果、大宗食品供货商的审核结果、人员培训和考核结果 等服务内容,综合分析历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风险水平和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 况,提出改善建议,编写综合服务分析报告。 (三)服务效果要求 1.(1)食堂卫生状况和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改善;(2)提升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食 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3)为各食堂建立安全动态档案。 2.人员要求:服务人员经培训合格且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并取得相关资质。 3.公共危机处理: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公共危机处理措施。 三、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学校食堂每年服务期限按 40周计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支付半年合同款作为服务启 动资金,此后服务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服务考核未能达到标准按规定扣除相应比例服务 费用 3、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总报价高于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2)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人员工资(含人员福利、 劳保、社保等费用)、人员培训费、检测费、交通工具(常备一台车辆)、服装、装备费用、企 业管理费用、办公费用、企业利润及税金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及一切不可预见费。 (3)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当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时有权利要 求其对成本构成进行介绍,并要求供应商用书面的形式进行低价说明;如供应商没有合理的理由 或不按要求提供低价说明,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4)供应商报价总额一经成交后,即作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价格,不 作任何调整。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增加费用。 4、其他 1)参加采购各方应确保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2)供应商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 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 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 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4- 第四部分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公开报价仪式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前附表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前附表 2.公开报价时间: 详见前附表 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或通过网络终端设备远程参加活动。到现 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上传响应文件的 CA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确保完成网上开标; 网上远程开标的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进入对应的开 标项目,所有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 供应商另外派遣一名代表到达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城分中心(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 C 座东侧开标区通道门口/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递交密封的电子文档(U 盘二份)。 递交电子文档时间及地点见前附表。 4.截至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宣布开标。 5.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供应商参与家数。 6.开标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发出解密,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解密。 7.按照供应商签到顺序在线唱标,唱标的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报价。 8.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及时处理。供应商未 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0.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11.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 清。 12.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官方媒 体告知。 13.评审期间,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 ※重要提示: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尽早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开标前请务 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标功能,验证系统登录、CA 签到和 CA 解密。避免因开标当天忘记 CA 密码,拿错 CA 等造成无法正常开标。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做无效标处理。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5- 模拟开标使用步骤:①使用 CA 登录 >点击“模拟开标”菜单 >模拟签到与解密。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过程中如有系统操作使用方面问题请咨询 0532-85871505-5、 13306426582、15335322953。 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 操作系统:win7 及以上;浏览器:ie9 及以上,搜狗浏览器、360 浏览器、QQ 浏览器 等兼容 ie 模式的浏览器,但要保证 ie 浏览器是 ie9 及以上;系统软件:CA 数字证书驱 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签章软件; 所有系统软件均可通过济南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工具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二、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等 3 人 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 小组负责审阅响应文件,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 权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三、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 (一)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 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 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 价符合预期目标。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 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确定成交供应商。 1.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可委托公证员/见证律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 后审)。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6- 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报价有效期不足 的;不参加报价仪式;联合体报价未提交联合体协议;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 盖章等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 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 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报价或最终报价,一经提交不予修改。 (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 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 (3)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 有报价,采购人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另行采购。 3、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项打分和汇总,按照最终 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成交供应商(附评分标准),确定排名第一 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并列第一名,报价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四、磋商纪律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 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 开现场须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 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 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 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五、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者,未成交原 因同中标公告一同发布,同时亦不退还响应文件。 六、授予合同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7-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最终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 分。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8-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 合同生成日期: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29- (甲方)所需 (服务名称)经 (代理机构名称)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 磋商小组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 3、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4、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的名称、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后附详细服务内容)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四、付款 1、付款途径:项目款由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支付。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支付半年合同款作为服务启动资 金,此后服务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服务考核未能达到标准按规定扣除相应比例服务 费用。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0- 五、服务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及服务要求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学校食堂每年服务期限按 40周计算。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甲方自行验收或聘请相关专业专家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若请专家,则专 家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服务要求: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 七、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济南市历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一份,代理机构二份。 八、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10%。采购单位违约, 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 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除支 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九、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1-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2- 第六部分 报价函部分格式 一、报 价 函 (采购人名称) :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项目的竞 争性磋商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2、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 报价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 3、我方理解贵机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并遵守贵机构有关磋商会议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 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3-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磋商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此次 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一切事宜。代理人在该项目活动中 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4- 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元(人民币) 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级别: 学历: 其他: 服务周期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备注 注:此报价一览表内容尽量充实,但不要加附页。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5- 第七部分 附件 一、分 项 报 价 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1 2 3 … …… … …… 合计 小写: 大写 注: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6- 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 单位:元 序 号 产品 名称 企业名 称 品牌 规格型 号 中国环境标志认 证证书 编号 认证证书 有效 截止 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合计 注: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在评审时将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期 内认证证书优惠加分,若没有提供认证证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环保产品,则 不需填写本表。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7- 三、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 单位:元 序 号 产品名 称 制造 商 品牌 产 品 型 号 节能标志认证证 书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合计 注: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在评审时将依据投 标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期内认证证书优惠加分,若没有提供认证证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 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8- 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政府强制节能产品不予以加分)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节能标志认证 书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 1 2 3 ? 注: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确定。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投报相关产品,提交认证证 书并按要求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39-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 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 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0-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1- 七、技术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条 款号 招标文件规 格 投标文件 规格 偏差内容 说明 年 月 日 注:技术偏离需按照标书技术文件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2-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磋商文件 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商务偏离需按照标书商务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3- 九、供应商概况表 单位性质 隶属 关系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职 务 注册资本 职工 总数 平均工人 技术等级 电话 传 真 成立/或 注册日期 主营 兼营 注册资金 固定 资产 净资产 有职称管 理人员 高级 中级 初级 技术员 组织机构 (附本表后) 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简历 (附本表后) 单位简历 及概况 单位优势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4- 十、业绩一览表 序号 签订合同时间 产品名称 及规格、数量 合同金额 业主名称 业主评价 1 若有评价材 料,请附在 本表之后 2 3 4 ? ? ? ? ? 后附本表中所列类似业绩的合同、采购人评价材料以及有关部门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5- 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公司名称)现郑重声明,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我公司无以下重大违法事项: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6- 十二、免纳税声明函 致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郑重声明,在本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 名称 )公告发布之日前无纳税记录; 原因: ;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注:不符合的不需要提供该声明函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7- 十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声明函 致山东荷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在本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 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原因: ;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注:不符合的不需要提供该声明函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8- 十四、响应文件密封格式 电子文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封口格式: ?????于 2020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49 - 十五、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服务类)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 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实现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本报告书一式四份,到财政局办理支付时一份、采购人一份、供应商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0 - 附 1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研究制定 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 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 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 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1-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 的为微 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2-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3-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 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4-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 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 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 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 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5-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 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 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 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 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 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 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 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 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谈 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 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 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 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7-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 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 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 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 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 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8- 附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 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59-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 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 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 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 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 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60- 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 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 8月 22日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61- 第八部分 评分细则 类别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报 价 部 分 1. 价格分 (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1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 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扣除。 公式计算: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00%-6%)。 (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技 术 部 分 2.服务方案 (30分) 针对本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有深刻理解,方案编制科学完善、合理可行, 最多得 3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3.质量保障措 施(12分) 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措施得力、切实可行,最多得 12分,在 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 1分,扣完为止。 4.重点、难点 的解决方案 (8分) 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方案完善可靠、充分明确,最多得 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 1分,扣 完为止。 5.应急预案 (8分) 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给出预案:突发事件切合实际,解决方案完善合 理、有效可靠的,最多得 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 处相对弱势项扣 1分,扣完为止。 商 务 部 分 6.项目人员及 设备配备(18 分) 1.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提供拟配备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 社保的证明,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到投标文件内,内容清晰可见, 否则不予评审): 1)拟配备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认证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类审核员证书 的,每有一名具备得 1分,满分 4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审核员证书复 印件) 2)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制定人员配备方案(含管理机构的设置、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项目人员的配置、设置、分工、经验等)。管理机构健全, 拟配备的人员数量充足并符合实际,各岗位职责、分工合理明确,人员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62- 经验丰富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 项扣 1分,扣完为止。 2.针本项目的设备配备齐全,能满足服务所需,得 4 分,在此基础上根 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 1分,扣完为止。 7.企业实力 (8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 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认证得 1分,最高 3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检测、安全等相关领域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 一份得 1分,最高得 5分。 注明:以上证明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到投标文件内,内容清 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8.企业业绩 (6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来(2018年 1月 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 每份得 1分,本项最高得 6分。 注明: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 盖本单位公章附到投标文件内,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备注:1)关于区间性评分的,评委打分可保留 2 位小数; 2)以上评分项中涉及的证明及其他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一经发现相关材料 及证件存在造假现象,则取消其评审资格。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附录1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页码1 - 竞争性磋商 - 服务类 - 综合评分法 - 手动计算 评分办法 页 序号 标题 分值 评分标准 竞争性磋商 - 服务类 - 综合评分法 - 手动计算 [100.00] 1 资格证明材料 [合格制] 1.1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合格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省级及以上质 量技术监督部 门颁发的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 认证证书复印 件 合格制 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即有效期内 的CMAF或2015年10月1日后取得的CMA认证证书) 1.3 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 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 合格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4 供应商的财务 状况 合格制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 2020年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复印件) 1.5 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凭 据复印件 合格制 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声明函(见附件)) 1.6 依法缴纳税收 的缴税凭据复 印件 合格制 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凭据复印件,如免纳税 的,提供免纳税声明函(见附件) 1.7 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 明 合格制 参加本次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 小型、微型企 业产品价格需 扣除的,须提 供: 合格制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后附;②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 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1.9 供应商认为需 要提交的其它 文件 合格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 符合性审查 [- -] 2.1 投标文件雷同 检查 合格制 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2.2 服务期 合格制 服务期 3 商务部分 [42.00] 3.1 投标报价 10.0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1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 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扣除。公式计算:评审价格=投标报 价×(100%-6%)。(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2 类似业绩 6.00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每份得1分,本项 最高得6分。注明: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 盖本单位公章附到投标文件内,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3.3 项目人员及设 备配备 18.00 1.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提供拟配备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到投标文件内,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评审):1)拟 配备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认证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类审核员证书的,每有一名具备得 1分,满分4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审核员证书复印件)2)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制定 人员配备方案(含管理机构的设置、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人员的配置、设置、分 工、经验等)。管理机构健全,拟配备的人员数量充足并符合实际,各岗位职责、分 工合理明确,人员经验丰富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 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2.针本项目的设备配备齐全,能满足服务所需,得4分,在此 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 3.4 企业实力 8.00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认证得1分,最高3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检测、安全 等相关领域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注明:以上证明须提供 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到投标文件内,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4 技术部分 [58.00] 第1页 共2页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页码2 - 竞争性磋商 - 服务类 - 综合评分法 - 手动计算 评分办法 页 序号 标题 分值 评分标准 4.1 服务方案 30.00 针对本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有深刻理解,方案编制科学完善、合理可行,最多得3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2分,扣完为止。 4.2 质量保障措施 12.00 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措施得力、切实可行,最多得12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 4.3 重点、难点的 解决方案 8.00 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方案完善可靠、充分明确,最多得8分,在此基 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 4.4 应急预案 8.00 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给出预案:突发事件切合实际,解决方案完善合理、有效可靠 的,最多得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 止。 第2页 共2页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页码3 - 其他注意事项 控制价??: 650000.00 专家个数??:3 投标人报价方式??:总价(元) 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BD C6 72 BE -B D2 2- 4D 8A -E 05 3- CB 19 FE 0A 9F BF - 页码4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