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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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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2
  • 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的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 一、采购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政府采购编号: 津财采计[2021]000021
  • 委托代理编号:HNHR(2021)CG-23
  • 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 是否允许联合体:第1包:否
  •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分包号包名称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元)投标保证金
    1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详细61000010000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1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包名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第1包: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
  •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03-23--2021-03-29
  •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或《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dggzy.net)自行下载。 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04-02 10:00
  • 开标时间:2021-04-02 10:00
  • 开标地点: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津市开标室(津市市万寿路九芝堂门面二楼)
  • 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 序号保证金开户行保证金开户名称保证金账号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行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100 0023 9548 0000 01
    • 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于 2021-04-02 10:00之前,汇到本公告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 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分包的要注明几包,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几包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五、其他说明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并签名以示出席;并携带下述资料供磋商小组查验: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③近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④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5)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
    •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
    • 地 址:津市市大同路51号
    • 联系人:彭媛媛
    • 联系电话:18618161340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贾家湖社区洞庭大道1137号金穗花园1栋2单元202室
    • 联系人:曾强
    • 联系电话:0736-7217661
    • 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金额
    •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
    •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采 购 人: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 政府采购编号: 津财采计[2021]000021 委托代理编号: HNHR(2021)CG-2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通知…………………………………………………………………1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磋商须知前附表………………………………………………………………5 磋商须知正文…………………………………………………………………9 一、说明……………………………………………………………………9 二、磋商文件………………………………………………………………11 三、响应文件………………………………………………………………1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5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8 七、其他规定 ……………………………………………………………19 第三章 磋商办法…………………………………………………………………20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9 第五章 采购需求…………………………………………………………………33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34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28- 4 - 第一章 磋商通知 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的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 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 采购项目名称: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1.2 采购计划编号:津财采计[2021]000021 委托代理编号:HNHR(2021)CG-23 1.3 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及预算等: 包/品 目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 情况 采购预算价格 (元) 最高限价 保证金 (元) 1 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 外包 详见磋商 文件 ¥610000.00 ¥610000.00 ¥12000.00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7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3.1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00 元,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支付。 3.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03 月 23 日--2021 年 03 月 29 日 3.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常德市政府采购 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上自行下载,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5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津市开标室(津市市万寿路九芝堂门面二 楼)。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5.1 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8100 0023 9548 0000 01 5.2 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汇到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账户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未按规 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①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 ②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 ③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 ④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 5.3 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请在银行转账单附言处或备注栏注明供应商完整的开户行信息 (例如:××银行××省××市××支行××分理处)。 六、其他说明 6.1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并签名以示出席;并携带下述资料供磋 商小组查验: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③近 3 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近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④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华军 电 话:19173677805 地址:津市市大同路 50 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强 电 话:0736-7217661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金穗花园 1 栋 2 单元 202 室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6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 第 1.1 款 采购项目 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第二章 第 2.1 款 采购人 单位名称: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华军 电 话:19173677805 地址:津市市大同路 50 号 第二章 第 2.2 款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强 电 话:0736-7217661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金穗花园 1 栋 2 单元 202 室 第二章 第 2.3 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 于 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由 各 供 应 商 自 行 在 常 德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hangd.ccgp-hunan.gov.cn)下载磋商文件。 第二章 第 3.1 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 供 应 商 不 得 为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内) 第二章 第 6.1 款 联合体形式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第 6.2(3)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 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7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章 第 7.1 款 现场勘察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第二章 第 8.1 款 采购进口产品 / 第二章 第 9.1 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 能产品;(2)其他。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 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 (5)其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②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③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5%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 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 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法律、法规、规章和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规定的其他内容 / 二、磋商文件 第二章 第 10.2 款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 质性变动内容 无 第二章 10.3 款 最高允许偏离项数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10 项将 导致无效响应。 第二章 第 12.1 款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 2021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评标办法 第二章 第 30.1 款 综合评分法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 法。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 第 16.4 款 采购项目预算 ¥610000.00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8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章 第 18.1 款 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 2、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8100 0023 9548 0000 01 3、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 间)前汇到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 账户,以账户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有效 期内保持有效,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①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 ②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 ③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 ④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 4、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请在银行转账单附言处或备 注栏注明供应商完整的开户行信息(例如:××银行× ×省××市××支行××分理处) 第二章 第 19.1 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第二章 第 20.1 款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3份; 电子文件 U盘一份(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与响应文件 正本完全一致,无病毒,无加密,能正常打开,否则视 为不合格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 第 21.2 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津财采计[2021]000021 委托代理编号:HNHR(2021)CG-23 在 2021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第二章 第 21.5 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 点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津市开标室(津市市万寿路 九芝堂门面二楼)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 第 36.1 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 体 常德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d.ccgp-hunan.gov.cn) 第二章 第 38.3 款 履约担保 /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 第 40.1 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标 准收取,由成交人在发放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9 -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 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 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 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 库[2013]189 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 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 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0 -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 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 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 4.1 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 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磋商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 6.联合体形式 6.1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 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 负责。 7.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 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1 - 8.采购进口产品 8.1 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 本章第 8.1 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 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 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 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 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 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第 36.1 款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9.3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 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 9.1 款、第 9.2 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 则,在评审时不予以扣除。 10. 偏离 10.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 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10.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 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 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 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0.3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10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 二、磋商文件 11.磋商文件的组成 11.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通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1.2 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2 - 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1.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 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 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 当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更正采用“网上 澄清更正”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更正将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 商关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上发布的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本,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 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4)技术方案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3 - (9)最后报价 15.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 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 内容注明。 1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 退还。 16.报价 16.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 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 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21.1 款的有关要求。 16.3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 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 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求。 17.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 质响应而被拒绝。 18.保证金 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 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第 8 款规定交纳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 19.1 款规定的 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8.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 18.4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 同签定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未按本章 第 29.5 款规定退出磋商的;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4 -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响应文件有效期 19.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 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 响应。 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 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0.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 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0.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 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0.4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电子文件 U 盘一份,电子文件须为加盖电子公章 的 PDF 格式,并能正常读取、拷贝。电子文件须包含响应文件与报价文件(第一次),所递交的 电子文件必须与递交的响应文件完全一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各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档 U 盘,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 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一并递交,不得混装。 21.2 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先行加盖公章,不须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授 权代表带至磋商现场,磋商后填写,请各供应商先行加盖单位公章。 21.3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1.4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混装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 收。 21.5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津市开标室(津市市万寿路九芝堂门面 二楼)。 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1 供应商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5 - 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3.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 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应当拒收。 23.2 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 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24、磋商程序 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 应商名单。其中,磋商按本章第 29.1 款或者第 29.2 款情形进行。 25.磋商小组 25.1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 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进行 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 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 26.供应商的资格核查 26.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 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6.2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7.澄清 27.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 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8.符合性审查 28.1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8.2 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6 -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5)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档不符合本磋商文件 20.4 规定的; (6)供应商未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通知 6.1 款规定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复印件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或符合本磋商文件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 28.3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9.磋商 29.1 对于本章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 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 当根据本章第 26 款、第 28 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 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 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29.2 对于本章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 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 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 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 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 28.1、28.2 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 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 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7 - 29.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 20.3 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29.4 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 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 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召 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9.5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 按本章第 18.4 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9.6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 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 29.5 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 还。 30.磋商方法 30.1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 由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 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评标方法。 30.2 磋商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 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 30.3 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 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 30.4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 30.2 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 30.5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前附表规定调整。 30.6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 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1.1 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 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8 - 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1.2 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 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 3 名。 32.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 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 32.3 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 30 条的规定。 33.磋商的特殊情形 33.1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 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 以为两家。 34.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3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 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章 33.1 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 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 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 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 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 36.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19 - 3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 应文件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 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 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 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 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 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成交通知 39.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 39.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 38.3 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 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 据。 40.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0 - 40.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 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 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按成交价格的 1.5%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之前一次性付清。评标期间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42. 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1 - 第三章 磋商办法 一、磋商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磋商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 括供应商资格条件。 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 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 30.2 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前附表规定调整。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 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 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 2家成候选供 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前 3 名。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 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 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 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第二章第 30 条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2 - 附:评审表格 附表 1: 资格性检查表 注: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 (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与磋商的;串通磋商的;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 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磋商的; (2)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的; (4) 应交未交保证金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5) 供应商不能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合法的、真实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的; (6) 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其它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资格性规定的。 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序号 资格检查内容 供应商名称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 社保缴纳证明 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 投标保证金 5 响应文件是否正确签署盖章 6 法人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7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8 供 应 商 是 否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名单 9 供 应 商 是 否 列 入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查询名单 10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结 论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3 - 附表 2: 符合性检查表 序 号 供应商 名称 完整性 实质性响应 结论 响应文件的 组成(包括响 应文件、报价 文件、电子档 U盘) 响应文 件的格 式 报价 范围 规范 标准 服 务 期 合 同 条 款 响应 文件 有效 期 是否符 合磋商 文件★ 条款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 (1) 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响应文件范围小于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的; (2) 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规范标准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3) 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 (4)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 (5) 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6)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 供应商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 28.2 款规定情况之一的。 (8) 其它未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条件和要求的。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4 - 附表 3: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文件中需要 澄清的页次 对响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 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1、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 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对服务费单价不予澄清。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5 - 附表 4: 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合格的供应商名称 1 2 3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磋商小组成员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最后报价。 附表 5: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政府采购编号: 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最后报价。 供应商名称 不合格情况说明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6 - 附表 6: 磋商报价评分表 政府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最后报价 评审报价 磋商基准价 权数取值 磋商报价得分 报价调整记录: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1、磋商基准价 = 最后报价最低的计 100 分;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7 - 附表 7: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磋商报价 10 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 注: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提供成本分析相关文字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文字证 明材料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2 技 术 服务 方案 40 服务方案中有:项目整体分析;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人员配备;餐饮供给 计划;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卫生控制及保证措施;服务应急预案及处置 的计 14 分,每缺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上述分项方案完全满足磋商文件采 购需求的计 26 分,有偏离或不满足的每处扣 3 分,扣完为止。 服务 承诺 10 服务承诺有人员、制度保证措施,有质量管理机制等计 10 分,有缺漏项的每 处扣 1分,扣完为止。 技术 保障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的计 4 分。其他工作人员 具有餐饮行业从业资格证的每人计 2 分,最多计 6 分(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 相应证书原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 3个月的社保备查,否则不计分)。 3 商 务 业绩 15 供应商具有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招标采购业绩的每个计 3分,最多计 15 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企业 认证 10 供应商具有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和具有 ISO22000:2005 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的,每具有 1项计 5分,最多计 10分。(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www.cnca.gov.cn 查询截图及证书原件备查,否则不计 分) 响应文 件编制 5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 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 5 分。不符合要 求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8 - 附表 8: 供应商得分汇总计算表 政府采购编号: 磋 商 小 组 成 员 姓 名 供 应 商 名 称 总 分 平 均 最 后 得 分 得 分 排 名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 9: 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表 政府采购编号: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得分情况 最后报价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注: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推荐。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29 - 附表 10: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政府采购编号: 排序 成交候选供应商 得分情况 最后报价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0 -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1 - 采购人(全称): (简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 (简称乙方) 的 项目委托 进行了政府 采购。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成交)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号) (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三)乙方在投标(响应)时的书面承诺 (四)中标通知书( 号) (五)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六)保密协议或条款 (七)相关附件、图纸 二、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所列内容提供下列服务等(详见《服务内容 一览表》)。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服务总金额:¥ 元。 大写: 。 上述金额已包含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当获得的所有报酬和费用,以及甲方为此 项目所有应当支出的款项。除本合同中上述明示的价款外,甲方无须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 ,完成日期: 。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五、 付款方式及收款账户 (一)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2 -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政府采购项目 验收书》); 3.其他材料; 4.合同款项的支付进度以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具体约定如下: 5.乙方收款账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的数 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二)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 1 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 (三)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 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六、项目实施方案 如服务内容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则按以下方式约定: (一)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内容、任务目标、制 度建设、工作措施、保障条件、项目进度、项目预算等内容。 (二)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 5 个工作日内正式向甲方提交经甲方审核并函复同意的项目实施 方案。乙方按照甲方的审核复函组织实施。前述经甲方确认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将作为甲方验收的 依据之一。 (三)乙方应实时与甲方沟通项目进展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如涉及项目任务、已函复实施 方案调整等重要事项,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正式提交说明及相应解决办法,甲方函复后执行。 七、基本要求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项目任务,按时完成并交付项目工作 成果。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项目任务目标,项目成果详实完整、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3 - 真实有效。 (三)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选派合适的工作人员承担本合同项下项目任务。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选派人员情况及分工,乙方选派人员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 确认同意。乙方应保证其项目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及其投入项目的时间。如果需要 更换人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接替人员的职位、资历应当与调换人员相当。 (四)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但不得将全部采购项目 或者采购项目中的主体或关键性项目转让给其他供应商。本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和 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 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有发生,甲方除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外,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项目评价及验收 (一)验收将以本合同约定、甲方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文件依据,由甲方按甲方规 定的时间和方式对乙方实施项目进行评价及验收。 (二)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交付全部纸质版 与电子版项目成果资料。 九、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随时抽查、了解乙方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相关工作记录、检 查项目实施情况等;有权对乙方项目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监督管理、评审评价。对甲方所发现的 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予以改正。若不予改正或改正后仍未达标,甲方 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部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合同款项。 2.负责合同项目内容和目标的确定与确认,项目关键问题的协调和督办,组织或委托第三方 对乙方实施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并进行项目验收。 3.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项目内容和任务,合同金额不变。调整具体事项以甲方书面通 知为准。 4.若乙方阶段性项目工作成果未通过第三方评价,甲方有权退回,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 内补充完善。 5.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合同成果。本合同下工作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 有。乙方应保证合同成果的原创性,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成果没有任何纠纷和权利瑕疵,其内容 及形式完全符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乙方不得非法下载、编辑未经授权、许 可的软件、设计、图片等,对于合同成果及其所涉及素材,乙方保证均系其自有知识产权,或业 已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即均系合法来源且不侵犯任何他人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4 - 方产品、服务、合同成果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 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以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处理,并按 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应符合甲方的服务要求。 2.在甲方指导下实施项目,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项目监管、检查调研、中期评 估、项目验收。 3.指派本单位领导 1 名为项目负责人,保障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参加项目实施,配置必要的 技术支撑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制定完备的项目工作制度,项目管理、保障措施健全,工作质量、服务效果良好。 5.项目经费支出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和相关资料。 7.配合甲方及/或上级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8.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详细报告项目进展的相关情 况,具体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由甲方确定。 9.乙方工作不当或失误导致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员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10.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权利与义务。 十、违约责任 (一)误期索赔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项目成果或履行 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 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每项违约行为可以单独计算违约金。 (二)质量索赔 甲方实施的评价验收中,乙方未按项目要求或有关规定要求完成任务,或与任务目标偏离大, 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三)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部分履行、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造 成第三方损失或索赔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 应退回已收到的合同款,并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但累计违 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逾期超过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乙方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甲方书面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索 赔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书面答复甲方,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5 - 后 10 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要求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有权从未付合同 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 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5.侵权索赔 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甲方被卷入纠纷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 成的任何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 第三方主张的赔偿金以及其他因此支付的合理开支。在甲方因乙方原因卷入纠纷时,甲方有权自 行决定聘请律师维护甲方的权益,但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乙方应至少向甲 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项下总价款 3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解除合同 如乙方存在下述任一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 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另行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逾期达 30 日的; (2)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或给甲方的声誉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 响; (3)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严重的问题,验收不合格达两次的,或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达两次的; (4)因乙方的原因导致重大责任事故; (5)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依法取消相关资质或资格; (6)乙方存在根本违反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或本合同另有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形; (7)如乙方在本合同的竞标或执行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为本合同之目的,腐败和欺诈 行为定义如下述: ①“腐败行为”指为取得本合同之目的或有利的合同执行条件之目的,乙方在合同竞标过程 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物品的行为; ②“欺诈行为”指乙方为了影响采购采购过程或合同执行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 行为。 (8)如有证据表明,乙方无清偿能力、或资不抵债或破产时,或因任何原因停业或关闭时。 2.乙方解除合同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逾期达 30 日的,乙方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3.如本合同因甲乙任何一方根据本条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全部解除,本合同尚未履行部分 终止履行;对本合同已经履行部分,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之约定采取 救济措施,包括要求对方赔偿己方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支出和遭受的一切损失。 4.如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根据本条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全部或部分解除,行使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6 - 合同解除权的一方仍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己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事件 发生的详情和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并在其后 10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 认。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 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 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60 天,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 款继续履行。 十四、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另行约 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 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补充条款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 3 份,由甲、乙方各执 1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 方可根据需要另外增加)。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为电子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经甲乙双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7 - 方使用有效的数字认证卡电子签名并加盖电子印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 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 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甲 方:(盖 章) 乙 方:(盖 章) 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合同编号: 内容一览表 项目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8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津市市委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政府采购编号:津财采计[2021]000021 委托代理编号:HNHR(2021)CG-23 采购预算:¥610000.00 二、项目内容 为提升津市市市委干部职工用餐品质和提高机关食堂服务水平,拟将津市市市委食堂劳务外 包。按照公平、自愿、双赢的原则,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进行经营管理。具体需求如 下: 1、劳务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1.1 劳务承包经营场所为津市市市委职工食堂及附属场所。 1.2 提供干部职工工作日及加班期间的饮食(包含早餐、中餐、晚餐及加班期间的补餐、接待 用餐)、服务(包含包房服务、经营场地卫生等内容)等劳务。 1.3 劳务承包经营工作时间为国家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为工作日晚上及节假日。 2、劳务承包期限:一年 3、劳务外包费用 3.1 采购预算金额:61 万元/年,具体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3.2 劳务外包费用包含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管理费、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费用。 3.3 支付方式: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服务质量考核意见按月支付。 4、劳务承包服务要求 4.1 人员管理 4.1.1 按合同条款配足配齐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厨师等,确保无闲散、空余人员;拟派人员 不得少于 13 名。 4.1.2 机关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岗,所有员工每年至少在专业 机构进行一次体检,如发现有传染性疾病者,必须调离岗位,严禁带病带伤工作。 4.1.3 新进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技能、安全知识等相关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食堂承包经营商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现业务薄弱环节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再培 训。 4.1.4 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需穿着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厨师需佩戴工作帽、口罩,白案师禁 止佩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所有员工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工作服干净整洁、 不得披头散发、留长指甲等。 4.1.5 所有工作人员需做到微笑、周到、热情的服务。 4.2 卫生管理 食堂卫生需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清扫,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4.2.1 餐厅卫生 ⑴保证地面、门窗、楼梯无油渍、无灰尘。 ⑵桌椅干净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39 - (3)地毯无明显污渍。 4.2.2 公共区域卫生 ⑴各种设备设施干净整洁,无灰尘、无污迹。 ⑵公共卫生间卫生状况良好,地面干燥,无异味,卫生纸供应充足。 4.2.3 厨房、操作间卫生 ⑴门窗、地面干净整洁,无明显残渣、油污。 ⑵各种刀具、砧板、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保证用前消毒、用后洗净。 ⑶储存食品场所、设备须保持清洁、无霉斑,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确保无鼠迹、苍蝇、 蟑螂等。 ⑷面点间需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消毒时,室内应干燥、无灰尘,无水雾、门窗紧闭。 4.3 消毒清洗和食品存放管理 消毒清洗和食品存放管理应严格遵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相关规定。 4.3.1 餐具需摆放有序,餐具使用后需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且将已消毒和未消毒 的餐具分开存放。 4.3.2 清洗餐具需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冲四消毒”的操作流程,清洗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 无油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存柜密闭保存备用。 4.3.3 清洗餐具所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有强烈气味物品及 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同仓库存放。 4.3.4 洗刷消毒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泔水桶,并保持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 4.3.5 瓜果蔬菜消毒应严格按照消毒方法,有果皮的,做好剥掉食用,盛放直接饮品的容器必 须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4.3.6 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生食与熟食分开。 4.3.7 定型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分架存放,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凡食品包装标识不 清或无标识的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4.3.8 机关食堂严禁出现超过保存期限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腐败变质、酸败、生虫、霉变的食 品。 4.4 食品留样管理 食品留样应严格遵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所制定的《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4.4.1 每日早餐、中餐的食品成品须留样。 4.4.2 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 100G,须将留样食品放在密闭专用容器内, 并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 72 小时。 4.4.3 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4.4.4 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进行保留,如有人员在食堂进餐后出现不良反应,当日留样食 品应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4.5 菜品管理 机关食堂供应早、中、晚餐、加班餐、接待用餐,其中早餐供应时间:07:25--07:55;中餐 供应时间:12:00--13:00;晚餐供应时间为 17:30--18:30,加班餐和接待用餐具体供应时间签订合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0 - 同时另行约定。 4.5.1 每日早餐种类不得少于 15 种(包括粉、面、粥品、豆浆、油条、包子、馒头、花卷、 烧麦、面包、蛋糕、鸡蛋、煎饼、玉米、葱油饼等)。 4.5.2 每日中餐自助餐菜品具体要求:共提供 10 个菜品(荤素搭配)、1例汤、1 水果或辅食、 1粗粮。 4.5.3 每周中餐自助餐菜品主荤不得出现重复,需提前一日将菜谱交由采购人机关事务管理部 门审核和备案。 4.5.4 严格遵循菜品制作的科学方法,杜绝一切食品安全问题。 4.6 安全生产与维修管理 4.6.1 指派专人定期对机关食堂设备设施、消防设施、食品安全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形 成检查台账,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备采购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并对其进行整改。 4.6.2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4.6.3 食堂固定资产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备,然后由专人进行维修 维护,出现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照价补偿。 4.6.4 凡出现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6.5 不得随意改动食堂功能分区,确需变动应及时报备采购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5、其他约定 5.1 提供的劳务及其他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 5.2 定期对菜品进行更新,提高食品质量,改善用餐环境,提高干部职工用餐满意度。 5.3 合理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餐厨设备设施,并妥善保管,因管理不善和操作不当造成的人为损 坏或丢失负责维修或赔偿,所需易耗品自行添置购买。 5.4 合同期间,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业,不得擅自将经营权转让或委托他 人经营。 5.5 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出入办公区域。 5.6 接受采购人机关食堂服务质量考核,按考核结果奖惩。 5.7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5.8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服务成绩优秀,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5.9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 处理。 5.10 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可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30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1 -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二、保证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 4: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评分内容的材料 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五、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附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结果截图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 7:报价文件 七、服务方案 八、服务承诺 九、最后报价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2 -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 号: ;采购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 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 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文档(U 盘),并保 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 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 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 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3 -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4 -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 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 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 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保证金 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5 -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 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 缴纳社保的证明(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6 - 附件 4 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评分内容的材料 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三章“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拟派主要人员 列明拟派专业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学 历 职 称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年限 其他人员 序号 姓名 职称、职位 人员所持证件 (名称、证号) 从事本工作时间 注:须提供以上相关人员个人身份证、从业证书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7 - 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采购技术/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条款 响应与偏离 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8 - 五、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附件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 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 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报价一栏表保持一 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截图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49 -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 7 报价一览表 政府采购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期 服务质量 项目负责人 职称 投标保证金 投标总价: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备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服务方案 说明: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内容、要求和特点自行编制确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整体分析 2、明确服务范围和内容 3、服务人员配备 4、餐饮供给计划 5、内部管理制度规范 6、食品卫生控制及保证措施 7、服务应急预案及处置 8、服务承诺。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6-7217661 - 50 - 八、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九、最后报价 说明: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9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7。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的 要求在磋商后再递交。 最终报价表是各供应商在与磋商小组谈判后的第二次报价表,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但不须 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带至谈判现场,谈判后填写,请各供应商先行加 盖单位公章。 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40 10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二、保证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评分内容的材料 附件7:报价文件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4 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评分内容的材料 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服务方案 八、服务承诺 九、最后报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