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1-09),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因东阳市分公司原职工食堂搬迁改造,需采购和面机、箱式低噪音风柜、洗碗机等食堂设备一批,采购金额预计188340元。
1.2采购内容
1.2.1共39种品类,分为2个合同包,每个合包成交1家供应商,预计采购金额188340元,其中包一123340元、包二65000元。
1.2.2包一包含残物台、四层货架、刀墩消毒柜、单斗水池、绞切机、四层货架、单斗水池、四层板架、集气罩、不锈钢烟管、风机支架、双眼一汤节能炒灶、调料台、燃气四眼煲仔炉、双向移门台、四门冰箱、四层板架、烘手器、感应皂液器、放碗车带塑料框、平冷、五格保温台、保温蒸菜台、定制工作台带木板、电热蒸包台、下面炉、和面机、排烟罩、不锈钢烟管、箱式低噪音风柜、电饼铛、箱式风机、风机减震垫、平板车、烟管,包二为洗碗机,具体产品型号规格、采购数量等详见询价文件。
1.3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1.4保修期:至少2年,若产品保修卡高于2年的,则按产品保修卡。
1.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能正常使用。
1.6配送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228号。
1.7报价:产品价格含运输、安装、装卸、调试、人工、增值税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报价,包一123340元(含税)、包二65000元(含税)。
1.9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
1.10结算方式:签订合同,所采购的货物在项目完成安装、测试、试运行并完成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7%,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的,质保金自质保期满后的30日内无息退还;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地点:购买询价文件,请携带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标书费缴款凭证。至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同时也可网上报名由应答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人邮箱。联系人:高先生0579-82360578。
3.3询价文件费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4响应保证金:每个合同包1000元(成交候选人)。
3.5履约保证金:每个合同包200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1年3月31日9时30分,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 。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0579-82360578
电子邮件:1092573472@qq.com
招标人账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0801101920001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