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GWHY【2021】-0117X
二、项目名称: 某单位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最终报价系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某单位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采购项目 | 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 1.2 | 新疆皓君盛达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448号新疆凌庆蔬菜果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D234号 | 91650103MA7817DJXL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最终报价系数 |
1 | 某单位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采购项目 | 某单位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采购项目 | 1.2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向中标方收取。 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某单位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瑾
电 话:18129412241
附件信息:
2.24招标文件--粮油副食.doc
261.9K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某单位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WHY【2021】-0117X
招标人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二月
目录
TOC \o "1-2" \h \u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5
一、总则 5
二、 招标文件 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五、开标 13
六、评标、定标 14
七、授予合同 20
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1
九、其他事项 21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及配送合同书 22
(附件:主要投标书的格式) 28
附件1: 29
附件2: 30
附件3: 32
附件4:《商务响应表》 33
附件5:《货品响应表》 34
附件6: 35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某单位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WHY【2021】-0117X |
2 |
采购方 代理方 |
采购方名称: 某单位 招标代理方名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招标范围 |
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
6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7 |
投标人资格 |
所有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要求的相关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胶装单独密封、四个副本单独胶装,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电子版一份,正本扫描件(U盘)(单独密封)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为无效投标。 |
1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元(捌万元整) 单位名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帐 号 : 991905086010805 行 号 : 308881029122 联系电话 : 0991-2203087 转3361 注意: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不能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递交,否则其投标性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做标书内,原件带开标现场查验,请投标企业充分考虑缴纳时间) 投标人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授权委托人携带银行转账凭证或其它缴款凭据,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须出具: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招标代理出具此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人的财务部门开具给本公司的有关此项目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中标单位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11 |
投标文件 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19 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6室 |
12 |
开标时间及 开标地点 |
开标日期及地点:2021年 3 月 19 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6室 |
13 |
开标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法人亲自签署投标的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无任何处罚,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后有“信用中国”水印为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信息时间需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现场提供的“信用中国”,请在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内重新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投标商务必提供) 4.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凭证; (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 |
14 |
付款方式 |
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按月结算(以签订合同为准) 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 |
15 |
报价说明 |
本项目为货物类招标,投标报价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整体报价,报价应包含合同期限内货物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 |
16 |
报价方式 |
参照招标文件中14.1.2 报价方法 |
17 |
履约保证金 |
10万元(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签合同。) |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要求的相关规定。
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3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法人亲自签署投标报名的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4 无任何处罚,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后有“信用中国”水印为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截屏信息时间需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1.5 投标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定。
2. 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2.2 “投标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向买方所需货物。
2.4 “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技术协助和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2.6 “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商务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5.1.1 招标书
5.1.2 资格证明文件
5.1.3 投标须知
5.1.4 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
5.1.5 商务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主要投标文件格式及其内容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一览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经法人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3)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技术参数、规格偏离表
5.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在招标现场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都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1.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7.1.3 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招标需求相关内容,且自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后的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1.4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1.5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的编写
8.1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出的采购货物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品质要求、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服务和商务条件后,制作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下列顺序及内容提供:
10.1.1 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法人亲自签署投标的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无任何处罚,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后有“信用中国”水印为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信息时间需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现场提供的“信用中国”,请在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内重新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投标商务必提供);
5.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凭证;
(原件携带开标现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做标书内)。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0.1.2 商务投标书;
(1) 投标书
(2)资格证明文件
(3) 投标一览表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0.2 第10.1.1条中第(1)-(5)项、第10.1.2条中第(1)(2)(3)(4) (5)项为必备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
11. 投标文件的格式
11.1 招标文件附件及招标文件各章节提供了一部分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时必要的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此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制。
12.1 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定价方法
12.1.1 结帐当天(九鼎蔬菜批发市场)批发价价格照片,并有时间日期为准,
则各品种的配送价按基准价的(100+x)%定价(“x”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报价,1≤x≤10,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
12.1.2 双方以电子邮件形式确定配送价,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暂订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
12.1.3 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
12.1.4 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检测等一切费用。
12.1.5甲方下订单订货
1.甲方每天下午18: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暂订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甲方以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乙方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甲方同意修改订单。
12.1.6 交货要求
1.乙方负责将所有订单内物资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暂订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甲方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
4.如乙方漏单则须无偿补货,姜、葱、蒜、尖椒、红椒等日常必须配料必须当天早上10:30前补货至食堂,其他品种16:30前要补货至食堂。(暂订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
12.1.7 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合格率:乙方提供的货物(面粉、油、副食类、豆制品)合格率应达100%以上(验收标准参照本文件附表1)。
面粉、油、副食类须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4.质量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下表《用户需求书》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甲方当天在各大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用户需求表
序号 |
货物种类 |
质量要求标准 |
数量、品种需求 |
其它要求 |
1 |
粮、油类 |
合格率达到100%。 |
以甲方需际需求为准 |
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 |
2 |
副食类、豆制品 |
合格率达到100%。 |
供货品种、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疫情期间需提供所有物资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13. 投标报价(占40%)
13.1 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2 供应商须充分注意并重视第三章“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的内容,并严格按该章的有关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
13.3 投标供应商可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的内容全部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
13.4.1 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检测等一切费用。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4.1.2 报价方法:
1、招标方(甲方)在本文件附表2中提供近日某天的甲方自购价,投标人参照数据,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投标报价x,即代表以甲方自购平均价的(100+x)%作为投标人配送价(例:若投标人报价的x=7,以菜心为例,若甲方上周自购平均价为2.0元/kg,则投标人的菜心配送价为:2.0*(100+7)%=2.14元/kg)。
2、投标报价x的值必须在1≤x≤10的范围以内,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3、x在合同执行期间(一年)为固定不变值。
14.1.3 价格分计算方法:
报价最低者X0的价格分为满分(40分)
X0——所有投标人的最低报价 Xn-——投标人报价
15. 证明投标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按照第10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
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供应商应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审,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认真填写招标文件所附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详细参数、规格偏离表”。
16.2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6.2.1 执行的制造、验收标准;
16.2.2 荣获国优、部优、省优荣誉证书(复印件);
16.2.3 有关产品样本、手册等资料;
16.2.4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 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
18.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签署、装订及数量。
18.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
18.2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8.3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定为废标。
18.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8.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胶装。
18.6 投标文件的数量:一式五份。正本1份, 副本4份,电子版一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18.7 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投标文件要求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一式五份纳入投标书中。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80000元(捌万元整)
19.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9.3 投标保证金用人民币
19.4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提交。
19.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6 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9.7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9.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9.8.1 如果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9.8.2 如果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分别在信封上标“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处压口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0.2 投标供应商还应将填好的投标一览表单独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在密封处压口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字样,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所有投标文件信封上均应贴上封条,封条上应写明:
所有投标文件均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等。
格式如下:
(1)(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2) 项目投标文件;
(3) 项目编号:
(4) 投标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
(5) 法定代表人:(签字)
(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为方便招标时的开标和唱标,投标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单独密封的“投标报价一览表”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不予接受,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一览表”密封格式与招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第20.3款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0.4 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及“报价一览表”密封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21.1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21年3月19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开标地点。
21.2 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销应以书面形式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2.2 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按第18和19条、20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22.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4 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
23. 开标
23.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3.2 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3.3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必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法人亲自签署投标的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无任何处罚,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后有“信用中国”水印为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信息时间需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开标现场提供的“信用中国”,请在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内重新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投标商务必提供);
4、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凭证。
23.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督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3.5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7 对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3.8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3.9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六、评标、定标
24. 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
24.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
24.1.2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4.1.3 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同时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4.1.4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4.1.5 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
24.2 评标纪律
(一)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二)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
(三)评标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5. 评标原则
25.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6. 评标方法
26.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签署、是否有计算错误,若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修正,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26.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所有条款的供货范围、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和规格或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投标供应商和其它投标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6.4 对已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6.5 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6.6 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所载明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企业资质、配送方案、数量、运送时间、质量保证、付款方式、应急措施、信誉服务、企业业绩等内容进行打分,选取1名中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先后次序,得分相同的投标人,由评委投票确定其排序的先后。选取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采用百分制原则:满分为100分、技术标占60%、经济标占40%。投标单位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27.试供期
27.1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90天,主要考察中标人货物质量、服务、送货时间、信誉等方面。
27.2 试供期考核标准: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疫情期间需提供所有物资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27.2.1货物质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12.1.7第五条《用户需求书》规定的质量标准;
27.2.2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27.2.3每天按时将当天货物配送完毕;
27.2.4配送货物的数量是否达到甲方订单要求或合同允许的偏差范围内;
27.2.5实际送货与甲方订单短缺的部分、因质量问题而被甲方退货的部分,能否按甲方要求补足;
27.2.6因以上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次数达到合同第十四条(违约责任)规定的次数的,试供期视为不合格
27.3 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以上标准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至少提前3天通知对方),另一方不得拒绝。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选择本项目下一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试供期内合同被终止的,下一个招标年度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投标。
28.下订单订货
28.1 甲方每天下午18:00前向乙方下达所需物资的订单,甲方以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暂订时间,实际以甲方需求为准)
28.2 乙方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甲方同意修改订单。
28.3每月凭定价单和验收单结算一次。
29. 结算方式
29.1 中标后,双方按本招标文件的定价方法,作为本周合同执行价,最后按实际用量结算,节假日顺延),采用支票或对公转账结算。乙方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代发票。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
报价 |
报价得分40分 |
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40%×100 备注: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系数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技术分 |
服务承诺、质量评价 25分 |
0-10分 |
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及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的承诺 并且本地有仓储保障能力(如保鲜库、冷库、分拣室等,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 |
|
0-6分 |
货源可靠性保障程度(需提供可靠供货机构、商品相关检验报告,货品品牌和口碑情况等,否则不得分) |
|||
0-9分 |
服务快捷方便、货源供应渠道链简洁、清晰可靠、配送时间短,提供配送方案。 |
|||
业绩6分 |
0-6分 |
提供类似供货业绩(供货单位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大型餐饮企业的配送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 |
||
财务报表4分 |
0-4分 |
提供近两年(2018-2019)完整的财务报表,提供一年得2分 |
||
企业规模和实力20分 |
0-6分 |
符合食品服务行业需求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各岗位人员资历评价 |
||
0-8分 |
设备设施配置,加工工艺流程,仓储设备设施,卫生设施的情况。 |
|||
0-6分 |
投标人自有专业配送车辆数量情况 注:1.投标人须提供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
应急方案5分 |
0-5分 |
提供完整应急措施、方案。应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综合评审打分 |
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系数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投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30.1资格性审查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名称 |
||||
1 |
2 |
3 |
… |
||
1 |
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副本; |
||||
2 |
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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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任何处罚,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后有“信用中国”水印为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截屏信息时间需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
||||
4 |
是否具备《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 |
||||
5 |
是否提供招标代理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
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不进行下面的评审。
30.2符合性审查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名称 |
||||
1 |
2 |
3 |
… |
||
1 |
投标书是否有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
2 |
是否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
||||
3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装订; |
||||
4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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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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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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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是否有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
3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32. 评标程序
32.1投标文件初审:投标人的资格检查。
32.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32.6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2.7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8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32.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性文件;
(2) 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 中标方未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
(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 打架斗殴,扰乱标场秩序;
(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并给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33.定标
33.1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系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4.中标供应商的确认
34.1 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工作。
34.2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34.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招标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商谈。
35.中标通知
35.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35.2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授予合同
36. 签订商务合同
36.1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6.2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合同分包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36.3 如中标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 商务合同的组成
37.1 下列文件均为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7.1.1 招标文件;
37.1.2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37.1.3 中标通知书;
37.1.4 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
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8.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招标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比例不超过10%,并且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加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价格支付货款。
九、其他事项
39. 中标服务费
39.1《中标通知书》核发后3天内,中标方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收费标准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专家费、公证费等。(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39.2 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历年供货总金额。
40.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41.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当有商务、技术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及配送合同书
42.合同编号:
43.甲方:
44.乙方:
45.协议签订地点:
46.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的物资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47.一、配送任务:乙方负责甲方指定配送任务
48.二、配送范围:
一、粮油类、副食品类和豆制品类:
(一)粮食需求:
(1)面粉:标粉、特一等。
(2)大米:碎米、长粒香米、稻花香米等。
(3)杂粮:由于品种较多按照甲方需求提供。
(4)每批货品需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及“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证书。
(二)食用油需求:
(1)油:调合油、菜籽油等。塑料透明桶装
(2)每批货品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提供相关的厂家质量检测报告。
(三)副食品种类较多,根据配餐中心每月实际计划的食谱,提供副食品和豆制品种类。
(四)每批货品供货商需要提供送货单和发票,需要供货商签字确认。由于我单位的性质特殊性,合同一经签订必须无条件履行合同和相关需求,并按照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五)每批货品供货商需要提供送货单和发票,需要供货商签字确认。
(六)配送品种、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七)每批货品需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及“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证书。
(八)疫情期间需提供所有物资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四.定价
50.1 原则上,所有配送货物的定价办法,由乙方提供以《九鼎蔬菜批发市场》批发价当天带有日期的照片的价格为基准价。则各品种的配送价按基准价的(100+x)%定价(“x”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报价,1≤x≤10,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
50.2 每个定价日下午18:00前,双方以电子邮件形式确定配送价,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暂订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
50.3 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
50.4 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五.下订单订货
51.1 甲方每天下午18: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甲方以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暂订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
51.2 乙方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甲方同意修改订单。
六.交货
52.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将订单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暂订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需求为准)。
52.2 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报价含运输费和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一切费用,运输过程中一切运输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2.3 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甲方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
七.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
53.1 合格率: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100%。
53.2 甲方按照以下分类标准作为验收标准以及退货依据:
序号 |
货物种类 |
质量要求标准 |
数量、品种需求 |
其它要求 |
1 |
粮、油类 |
合格率达到100%。 |
以甲方需际需求为准 |
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 |
2 |
副食类、豆制品 |
合格率达到100% |
粮、油、副食需100%合格,并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和检验检疫证书,否则退货;
疫情期间需提供所有物资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3、送货种类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八.数量、品质保证
54.1 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54.2 (1)质量标准:所有产品国标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顺序执行,各标准基础上同时以最严格标准为准。
(2)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保证质量、数量,如有以次充好、腐烂变质、过保质期和违背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由于以上食品的原因造成我单位人员出现食物中毒事故的,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按规定进行法律赔偿。
凡是食品类必须签订《食品责任安全协议》书。
(3)甲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必须包装完整,外包装无破损及污染。
(4)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异议并通知乙方,通知方式为电话联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同约定要求。但甲方使用乙方产品的,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乙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54.3 杜绝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如有故意隐瞒等欺诈行为,一经查证解除合同。
九.试供期
55.1、试供期为90天,试供期内甲方主要考核乙方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是否合格(考核标准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27条)。
55.2、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至少提前2天通知对方),另一方不得拒绝。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选择本项目下一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试供期内合同被终止的,下一个招标年度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投标。
十.合同期
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十一.付款方式
57.1、乙方按照甲方的资金审批流程执行,并及时提供发票及送货单等相关资料,甲方在完成流程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货款。(节假日顺延)
57.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全部合法发票及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
57.3、甲方以支票或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支付)形式给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十二.违约责任
58.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食堂。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30分钟以内的,甲方给予警告处分,半个月内获警告处分2次或以上的,扣乙方当期货款的1%作违约金;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的,乙方按当批货款的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迟到超过1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乙方并按当天应采购货物金额的20%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甲方有权启用乙方履约保证金到就近市场进行应急采购。一个月迟到叁次以上的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
58.2、漏单:如乙方漏单则须无偿补货。
58.3、乙方所送个别货物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当天15:30前增补送到以及因质量问题退货后影响食堂上午生产任务的,必须当天早上9:30前增补送到)。(暂订时间,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如退货数量较多,乙方无法满足补货要求,经双方协商,可由甲方实施采购。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乙方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20%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履约保证金实施紧急采购;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当批总金额的30%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乙方还按当批货款的20%向甲方交纳违约金,此情况在半个月(一个结算周期内)出现2次或以上的,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58.4、如个别品种因市场价格波动原因(经甲方调查证实由季节性及天气问题造成的品种紧缺除外),乙方不供货或供货量与订单量相差较大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订单数量—实收数量)*配送价。
58.5、甲方严格按照订单明细收货,如拒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货物的,每次甲方向乙方偿付当批货款10%的违约金。
58.6、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官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除偿付甲方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
58.7、发现过期、变质的粮油,甲方在扣压所配送物资的基础上(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要求乙方再次配送质量合格的产品,并视情节要求乙方支付全部货款20%的违约金。
58.8、粮、油、副食、豆制品每次配送必须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和检验检疫证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粮、油、副食、豆制品,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8.9、如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故意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视为单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偿付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违约金。
十三、争端的解决
59.1、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9.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60.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60.2、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私下对乙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60.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未接到乙方通知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0.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0.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1)签约个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住址及委托人相同信息。(2)签约单位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0.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本协议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由于我单位的性质特殊性,合同一经签订必须无条件履行合同和相关需求,并按照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6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21年 月 日 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上述合同条款仅为参考模板,双方全部的权利和义务以中标后签署的文件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主要投标书的格式)
招标项目投标书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 标 单 位 :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1:
投标函
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关于 (项目名称、编号)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决定参加贵方 (项目名称、编号) 。
2、全部货物供应和有关服务的投标价见投标报价表。
3、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在投标截止日后 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有效期终止日为止。
4、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含修正文)的所有内容,包括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相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无其它需要澄清的问题和要求。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6、我方如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含修改书)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 性质:
地 址:
成立 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方,需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请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的法人代表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此次 项目(名称)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被授权人)签字 :
单位名称(盖公章):
授权日期:20 年 月 日
注: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方,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授权人还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附件3:
投标一览表
供应商资格投标报价表
X= |
(注: 1、请将本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
附件4:《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条款号 |
合同条款题目 |
是否响应 |
条款号 |
合同条款题目 |
是否响应 |
第1条 |
配送任务 |
第8条 |
数量、品质保证 |
||
第2条 |
配送范围 |
第9条 |
试供期 |
||
第3条 |
配送品种 |
第10条 |
合同期 |
||
第4条 |
定价 |
第11条 |
保证金 |
||
第5条 |
下订单订货 |
第12条 |
付款方式 |
||
第6条 |
交货 |
第13条 |
违约责任 |
||
第7条 |
验收标准、退货依据 |
第14条 |
争端、不可抗力等 |
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合同书》的条款内容作全面响应。完全满足的在“是否响应” 栏中打“√”,若有差异则打“×”,并将差异情况在差异表说明。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差异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5:《货品响应表》
货品响应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投标人是否用户满足需求 |
1 |
粮、油类 |
|
2 |
副食类 |
|
3 |
豆制品 |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件6:
保质与售后:
1、保质期:提供所有货品必须保质期内并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
2、提供一套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
3、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及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的承诺。
4、可向用户提供的优惠条件及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