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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党政办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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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二、合同名称:SDGP370799202102000004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99202102000004

四、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地 址:潍坊市峡山区管委会办公楼211房间

联系方式:0536-7735992

供应商(乙方):峡山区益清餐饮服务中心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太保庄街道怡峡路197号4号楼

联系方式:139536759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餐饮服务 项 1.0 159.6 159.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3-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3-23

九、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合同

文本:『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37079900100120210001_001

采购编号:SDGP370799202102000004

 

 

 

 

 

 

 

    :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峡山区益清餐饮服务中心

 

 

 

 

 

 

 

甲方(采购人):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乙方(成交供应商):峡山区益清餐饮服务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成交通知书

3、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4、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5、磋商文件

6、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服务内容

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日常考核成绩及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二年。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陆仟元(?1596000.00)。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月据实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经营情况。

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

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

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七、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时,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3、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甲方职工膳食。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备案部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公章)

乙方全称:(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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