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021-JKCKSM-F1001(招标文件编号:2021-JKCKSM-F1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普洱美和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A区2号步行街Ⅰ组团A4户型2幢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
下浮率(%):1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普洱美和商贸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 | 要求为部队提供为期1年的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具体配送品种、数量按采购人通知的配送计划执行。 | (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保证所供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出现缺斤短两、腐烂、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如有发现缺斤少两、质量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将扣除供应商当月总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采购人将直接扣除。 (3)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如不符合采购人供货要求或者货源不正确的,采购人有权利要求退换且在不影响正常保障的情况下,2小时内更换完毕。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 详见公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福(评标委员会主任)、丁纪荣、王智勇、魏大安、纪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1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
联系方式:杨助理15758277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机场路平原人家4幢
联系方式:徐光运 400-086-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光运
电 话: 400-086-0879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
配送服务(二次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2021-JKCKSM-F1001
采 购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
采购代理: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特别提示
各投标人:
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使您能够顺利的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需携带下列真实有效证件、资料供相关部门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参加开标会可不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上述相关证件如遇正在进行年度检审或因换证不能提交的,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件资料公证件携带至现场以供审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资料。
上述相关证件待审验完毕后退还,且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若不在有效时间内或未经年检合格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资料。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一、项目概况 3
二、项目基本情况 3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4
四、获取招标文件 6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
六、公告期限 6
七、其他补充事宜 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附录1:投标保证金 16
1. 总则 17
1.1 项目概况 17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交货安装期和质量要求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7
1.6 保密 17
1.7 语言文字 17
1.8 计量单位 17
1.9 踏勘现场 17
1.10 投标预备会 17
1.11 分包 17
1.12 偏离 18
2. 招标文件 18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8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8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9
3. 投标文件 19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9
3.2 投标报价 19
3.3 投标有效期 19
3.4 投标保证金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 20
3.6 备选投标方案 20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4. 投标 21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4.3投标文件的撤回 21
5. 开标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
5.2 开标程序 22
6. 评标 22
6.1 评标委员会 23
6.2 评标原则 23
6.3 评标 23
7. 合同授予 24
7.1 定标方式 24
7.2 中标通知 24
7.3 履约担保 24
7.4 签订合同 24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
8.1 重新招标 24
8.2 不再招标 25
9. 纪律和监督 25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5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9.5 投诉 2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
评标办法前附表 26
1. 总则 33
2. 评审标准 34
2.1 资格性审查标准 34
2.2 符合性审查标准 34
2.3 分值权重构成 34
2.4 评分标准 34
3. 评标程序 34
3.1 资格性审查 34
3.2 符合性审查 34
3.3 综合评分法 35
3.4 评标报告 35
3.5 评标结果 35
3.6 保密 36
4. 否决投标条款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4
附1: 50
附2: 52
附3: 5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4
一、开标一览表 56
二、投标函 57
三、资格审查部分 58
四、技术部分 68
五、商务部分 69
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7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 月 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 的委托,现对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JKCKSM-F1001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
3、预算金额:约2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约2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5、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遴选确定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供应商,要求为部队提供为期1年的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具体配送品种、数量按采购人通知的配送计划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7、配送地点:地点1(3个食堂):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5号营区;地点2(1个食堂):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5号营区。
8、配送价格:付款实行按月结算。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个月供货后,于次月5日前凭发票、双方盖章确认的送货清单等相关凭证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招标人收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上个月货款。
9、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保证所供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出现缺斤短两、腐烂、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如有发现缺斤少两、质量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将扣除供应商当月总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采购人将直接扣除。
(3)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如不符合采购人供货要求或者货源不正确的,采购人有权利要求退换且在不影响正常保障的情况下,2小时内更换完毕。
(4)无论何时,配送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送货且持有健康证。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节能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为生产产家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2018年2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网页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4拟派项目人员:拟派项目人员构成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且拟派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5其它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以否决投标处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文件精神,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1日至2021年 3 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 ) 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方式:报名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彩色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供审验。
3、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 月 22日0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405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 采购代理: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机场路平原人家4幢 ;
联系人:杨助理 联 系 人:徐光运 ;
电 话:15758277127 电 话:400-086-0879 ;
2021年3月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 联系人:杨助理 联系电话:15758277127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机场路平原人家4幢 联系人:徐光运 电 话:400-086-0879 |
1.1.4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 |
1.1.4.1 |
项目编号 |
2021-JKCKSM-F1001 |
1.1.5 |
配送地点 ★ |
地点1(3个食堂):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5号营区、地点2(1个食堂):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5号营区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内容及需求 ★ |
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
1.3.2 |
服务期 ★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
1.3.3 |
质量要求 ★ |
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保证所供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出现缺斤短两、腐烂、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如有发现缺斤少两、质量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将扣除供应商当月总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采购人将直接扣除; 3、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如不符合采购人供货要求或者货源不正确的,采购人有权利要求退换且在不影响正常保障的情况下,2小时内更换完毕。 4、无论何时,配送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送货且持有健康证。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
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节能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为生产产家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2018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网页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4拟派项目人员:拟派项目人员构成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且拟派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5其它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以否决投标处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文件精神,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
1.9 |
踏勘现场 |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和方法 |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一次性内提出。 |
1.10.3 |
采购人澄清的 时间和方法 |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由采购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 |
1.11 |
偏离 |
不允许负偏离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布的补遗书(如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 3 月22日09时0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2 |
投标报价方式 ★ |
所供应产品统一以普洱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商务局)公布的《城区蔬菜价格监测报表》、普洱市思茅区五一农贸批发市场和各大超市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含税费),以百分比下浮(优惠)比例进行报价(报价优惠比例必须大于等于10%,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综合考虑。 |
3.2.1 |
预算金额 ★ |
约?200.00万元 |
3.3.1 |
投标有效期 ★ |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
见:附录1投标保证金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2018年2月至至今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
特别注意: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
3.7.4 |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签章 ★ |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签字盖章地方的,投标人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本着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宗旨,限定投标文件必须为双面打印,但有关部门开具的原件材料除外. |
3.7.5 |
投标文件的 提交及份数 ★ |
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电子版一份(要求:Word格式,存储介质:U盘) |
4.1.1 |
纸质版投标文件 密封和标记要求 ★ |
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包装(无需分册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内。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并在最外层密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在2021年 3 月22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电子版投标文件应该同时密封在正本的密封袋中,且在U盘表面标注投标单位名称。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普洱市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 楼 405 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详见投标须知正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采购人代表 / 人(限采购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时双方商定(但不允许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中标结果公告 |
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10.2 |
类似项目业绩 ★ |
自2018年2月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含正在服务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10.3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报价为准 |
10.4 |
保险 |
投标人办理相关人员及设备的保险,投标人承担服务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
10.5 |
知识产权 |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10.6 |
投标费用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关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
10.7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
10.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公证费(1200元/项目)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请各竞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
10.9 |
词义解释 |
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采购人、招标人等均指:采购人 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采购代理机构均指:采购代理机构 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供应商、投标人等均指:投标人 |
10.10 |
细微偏差 澄清 |
采购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为必要的澄清或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采购人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补正。 |
10.11 |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 |
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凡标识有“★”的条款和内容均属于本项目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10.12 |
其它 |
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文件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的相关资料字迹、内容、图片等不能清晰辨认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证件证书中信息不一致的、证件检审日期不清晰的; |
10.13 |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
签订供货合同后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一般按月对公结算,结算价格为双方确认的配送验收后确认的价格。节假日或者因突发情况导致的物价上涨,供应商应提前24小时与采购人联系沟通,未提前沟通的一律按合同价格结算。 |
10.14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 |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30分钟内 |
10.1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价格折扣。证明材料为: 1、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附录1:投标保证金
?30000.00元(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或汇款 具体要求: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交货安装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工期(交货期/交易安装期/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投标预备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本章第2.2条规定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技术部分需包含以下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信誉承诺书、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合同履约承诺书、产品质量承诺书、自愿接受处罚措施承诺。上述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必须有明确肯定的承诺内容。上述承诺书缺一不可,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4.3 投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1: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如有)、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投标人须知要求的其它资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以及逐年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还应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网页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拟派项目人员的相关信息。还应附拟派人员健康证。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8采购人将会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的签约合同总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处理。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