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新昌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服务项目(标项二)招标公告(第三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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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YXC2021001(FS) 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昌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方”)的委托,因第二次招标失败,就以下采购项目通过重新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编号:ZYXC2021001(FS) 2、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食品综合配送服务项目(标项二) 3、采购内容:大宗食品综合配送,包括以下内容: 标项二:大米、面粉、食用油、豆类、小米等主食; 4、2020年度采购金额:标项二:约65万元/年;(具体按当年实际结算价为准) 5、项目期限: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按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人可根据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6、其他事项:标项二:中标一家配送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许可证件,许可项目与生产经营品种相一致,企业已经开办并在正常经营; 3、标项二:有专用储备仓库,有足够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领取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9日下午4:30(双休、节假日除外)。 (各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的制作时间,提前领取招标文件) 2、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标项二: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注: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到账为准,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新昌七星支行; 账 号:33050165664000000226; 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和编号、标项。 九、招标公告的发布 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 十、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俞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575-8604353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5850962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575-86270111 采购单位:新昌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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