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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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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评估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评估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ZC-2021-00016-CS0000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1031087-0973

三、项目名称

评估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评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武汉中南社会调查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江大路20号

中标(成交)金额:75(万元)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包名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亭路附5号

中标(成交)金额:29.4(万元)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4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娟 陈宏桥 欧阳建(组长) 杨汉华 唐晓敏(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3-22

2、评审地点:武汉市市民之家4楼8号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不收费

2、收费金额(元):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第二包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包废标;第四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包废标。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

联系方式:027-8563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金桥大道117号

联系方式:65770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易李佳欣

电 话:65770206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03-24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WHZC-2021-00016-CS00002.pdf

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WHZC-2021-00016-CS00002 采 购 人: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项目名称:评估服务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3 月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响 应)文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应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 四楼大厅)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二、 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 CA 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 CA 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 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 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 三、 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充分考虑上传时 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文件恕不接收。 四、 ★号条款均被视为重要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五、 供应商应按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 每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如未按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 六、 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的项目,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 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 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 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 布在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八、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发 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九、 不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序。须在发出磋商或二 次报价后 20 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 (本内容非磋商文件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文件为准。)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 目 录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一、说明................................................................................................................................................... 8 二、磋商文件........................................................................................................................................... 8 三、响应文件......................................................................................................................................... 10 四、磋商................................................................................................................................................. 14 五、成交与签订合同............................................................................................................................. 17 六、质疑及提交..................................................................................................................................... 18 七、相关条文解读................................................................................................................................. 19 八、其他注意事项................................................................................................................................. 19 九、适用法律......................................................................................................................................... 19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20 第三章 采购需求.......................................................................................................21 第一包..................................................................................................................................................... 21 第二包..................................................................................................................................................... 24 第三包..................................................................................................................................................... 25 第四包..................................................................................................................................................... 28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30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 一、评审办法......................................................................................................................................... 30 (一)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30 (二)符合性检查................................................................................................................................. 33 (三)磋商............................................................................................................................................. 33 (四)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五)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36 二、 评分标准....................................................................................................................................... 36 第一包.....................................................................................................................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包..................................................................................................................................................... 39 第三包..................................................................................................................................................... 41 第四包..................................................................................................................................................... 44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4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59 响应文件目录......................................................................................................................................... 60 磋商书..................................................................................................................................................... 6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3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64 资格条件承诺函..................................................................................................................................... 65 报价一览表............................................................................................................................................. 66 中小企业声明函..................................................................................................................................... 6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8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 相关人员费用明细表............................................................................................................................. 69 设备、工具、材料明细表..................................................................................................................... 70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71 拟派项目经理履历表............................................................................................................................. 72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73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74 项目技术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75 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 76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 76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 项目概况 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 027-65770427,027-65770080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ZC-2021-00016-CS00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31087-0973 3.项目名称:评估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122 6.最高限价(如有):第 1包:76 万元;第 2包:6万元;第 3包:30 万元;第 4包: 10 万元 7.采购需求: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评评估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项目、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第 1、2、4包:1年;第 3包:4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方式: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3.方式: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 直接获取。 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 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 进行 CA 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 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 CA 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 在供应商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 CA 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 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请原系统 CA 锁的老用户(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前办理的 CA)及时到 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 8号窗口(中金 CA 窗口)进行 CA 签章的更新。 4.售价:0 元。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1 年 3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市民之家 4楼 8号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市民之家 4楼 8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一 份 。 投 标 过 程 中 如 遇 系 统 操 作 问 题 可 咨 询 027-65771063 , 027-65770427,027-65770080。 2.本项目共分 4包,第 1包: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评评估服务项目,预算金额 76 万元;第 2 包: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项目,预算金额 6万元;第 3包: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风险评估,预算金额 30 万元;第 4包: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预算金额 10 万元。 3.同一供应商可对以上多个项目包响应,但只能中 1包。多包响应时须明确标注优先成 交包号排序。同一供应商在多包同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时,按供应商标注优先成交包号排序 为该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且不再列为其他包的成交候选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 259 号 联系方式: 027-8563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市民之家 4楼 联系方式: 027-65770206、027-65770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婷、易李佳欣 电 话: 027-65770206、027-65770150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3-10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WHZC-2021-00016-CS00002 2 项目名称 评估服务 3 项目属性 服务 4 采购人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5 响应文件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 应文件。 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 电子版响应文件 加密及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加 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 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 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7 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 并通过 CA 加密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武 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 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多包采购规定 同一供应商可对以上多个项目包响应,但只能中 1 包。多包响应时 须明确标注优先成交包号排序。同一供应商在多包同时综合评分排 名第一时,按供应商标注优先成交包号排序为该包的第一成交候选 人,且不再列为其他包的成交候选人。 9 响应有效期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10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1 实物样品 不提交 12 现场考察 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 13 成交后分包 不允许 14 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 15 中小企业定义 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 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 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6 对应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17 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 18 联合体磋商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要求 19 磋商小组人数 3人或以上单数 20 提交最后报价供 应商的确定方式 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系统上发出最后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 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报出。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 应处理。 21 磋商过程回复时 间 现场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磋商或二次报价等作出相应回复。 不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开标程序。须在发出磋商记 录或二次报价后 20 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否则磋商小组可认为供应 商放弃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22 成交供应商确定 方式 采购人确认 2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4 现场讲解或演示 否 25 质疑及提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针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实质性内容 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单位(部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 259 号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85633023 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流程提出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单位(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市民之家 4楼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27-65770206、027-65770150 26 公告媒介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8070/) 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 27 成交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供应商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上的“成交通知书下载”版块下载相应通知书。 28 其他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 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以前 3年或前 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在 当年 6月 30 日以前,则近一年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一年,如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则“近一年”是指 2019 年 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 6月 30 日以后,则近一年是指本年 度往前推算的一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 则“近一年”是指 2020 年度。 3)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 “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招标文件另 有明确说明的,以说明为准。 注:如有供应商须知正文条款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8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2 “监管部门”是指: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3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4 “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供应商”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磋商小组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7 “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 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工程、货物及服务 3.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 缮等。 3.2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费用 4.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 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 2019-2020 年政府集中采 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武政办〔2018〕136 号)的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机构 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本磋商文件包括: 1)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9 4)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5) 合同书(参考格式) 6) 响应文件格式 7) 采购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磋商文件疑问的提交 6.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果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等,应当通知集中 采购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就集中采购机构接受委托授权的范围向集 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三个工作日内),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3供应商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集中采购 机构将视其认同磋商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 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 前(且 3个工作日前),集中采购机构将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将通过“武汉 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已领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实时关 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 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 因“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响应的,政府采购中心及时通知 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 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4 当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0 人组织现场考察的,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 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客观资 料,采购人对供应商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 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响应文件 9、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者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组成): 磋商书 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上完成。供应商未 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 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响应。 11.2 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CA加密响应 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 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 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3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 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1 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 达,采购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如磋商文件有分包要求,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 传。 11.5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响应 文件。 11.6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7 因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磋商报价 12.1 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最后报价。磋商 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规定格式报 出。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 的规定格式报出。供应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 核减,同时,报价中磋商文件规定内容不得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2.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管理水平、方案以及 由这些因素决定的项目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包含满足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 由磋商文件规定的或者其它原因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交纳的费用。但是不 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2.4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2.5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供 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报价为“交钥匙”价。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 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6 对于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 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报价中。 13、备选方案 13.1 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响应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2 无效响应处理。 14、成交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分包或转包) 14.1 磋商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成交后可以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 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 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4.2 以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份额的,应当将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 合同的组成部分。 15、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本项目。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且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方对其响应文件盖章及签字,联合体牵头人所盖章 签署的文件联合体各方均认可,其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要求在要求盖“公章”的地 方,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在“签字”的地方,使用 CA 数字 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15.6 联合体获取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 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5.7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8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6、资格证明文件 16.1供应商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相关 要求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16.4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3 17、成交保证金 根据《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活动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公共资源办﹝2018﹞29 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规﹝2018﹞23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 场所不得收取成交保证金。 18、磋商有效期 18.1磋商有效期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8.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 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 的这种要求,但其响应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 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内容。 19、响应文件的签署 19.1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 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9.2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 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响 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 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 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磋商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9.3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 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使用一键签章功能的,盖章位 置不作要求。 19.4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 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 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 20、响应文件提交 20.1 截止时间是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响应文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4 的送达地点以及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 20.2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 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 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 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 21.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 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21.2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 文件。 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四、磋商 22、竞争性磋商小组 22.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 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 22.2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评审专家从 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23、磋商代表 23.1 供应商代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或 CA 证书(账号、密码)参加磋商。 24、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 在正式磋商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4.2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 政 府 采 购 的 供 应 商 , 信 用 记 录 的 查 询 渠 道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湖北武 汉)(credit.wuhan.gov.cn)。 24.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5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5、磋商 25.1 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在磋商过程 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修正 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书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 子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文件第 25.3 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提交磋商小 组。 25.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5.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 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以 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6 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者逾期未提交响 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25.6 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以 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 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 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 报价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 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库〔2015〕124 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 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7 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果磋商文件无需修改,可以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7 交最后报价。 25.8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 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特殊情况下 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具体评审办法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仍未有规定的采用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5.9 集中采购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 行记录。 26、相同品牌的认定 货物类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 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 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 目,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27、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监管机构、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五、成交与签订合同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 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 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 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 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 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成交资格。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8 29、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章“确定成交供应商”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 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 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 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0.3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备案。 六、质疑及提交 31、质疑提交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1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 3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3.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3.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9 33.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3.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3.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3.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3.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4、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不 予受理。 七、相关条文解读 35、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 国范围内生效。 3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8、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 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 与响应。 八、其他注意事项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适用法律 4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 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43、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所有。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进行响应描 述或偏离说明。未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温馨提示:本项目包数较多,预计评审时间较长,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供应商投标成 功后,在开标当天可选择在现场参与磋商,也可自行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参与 磋商,请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畅通,在收到短信通知后 20 分内完成操作(操作流程: 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登录界面—参与投标—询标记录—记录/二次报 价)。 本项目共分四包,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第一包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评评估服务。 (二)服务期:1 年。 (三)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 76 万元。 二、采购内容 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市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出具考评结果,内 容主要包括以下七大项: (一)制度建设与公示及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市场内显著位置和电子显示屏有健康教 育、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公示栏和宣传广告精致美观,在服务台、部分摊位设有“遵德守礼” 提示牌;市场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各种制度职责标牌宣传板挂置整齐,办事 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市场内设立公告栏、服务办公室、投诉箱等公共服务设施,市场 有高效投诉处理机制,设立并畅通服务热线,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在市场入口处或服务台显 著位置设有规范的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有明显标识和明确服务内容,常态化提供志愿服 务,显著位置有志愿服务承诺牌,有相应规范佩戴“志愿者”标识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 人员等。 (二)市场设施建设与管理:各类保障设施、经营设施设备、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 齐全,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证照齐全,商品划行归市、分类经营、商品摆放规范,市场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2 内市场内地面整洁、通道畅通,经营人员穿着整洁、卫生良好等。 (三)公厕:市场公厕并达到国家二类标准,公厕标识清晰、规范,公厕内设施完好, 公厕内外清洁。 (四)野生动物、活禽售卖和疫情防控管理:市场内不得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 得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不得销售野生蛙类;按照疫情防控全市禁止销售活禽要求, 市场禁止销售活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符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等。 (五)食品安全:市场经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经营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符合要求、亮照经营、证照齐全,农残快检工作符合管理要求,熟食和豆制品、酱腌菜销售 “三防设施”完善,熟食、卤味的配置、操作程序到位,场内不销售非法食品等。 (六)其他工作:无不文明行为、管理执法人员粗暴野蛮管理执法现象等; (七)加减分:减分项包括未按要求开展农贸市场整治等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含 市文明办、市创卫办检查考评通报)或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问题曝光并经核实,未执行 全市不得销售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禁令,农贸市场标准化 改造各区上报关停并转经检查发现未关停并转等;加分项包括在国家、省、市创文创卫明察 暗访及其它重大活动作出贡献,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导表扬,新城区农贸市场视频监 控系统实现区局、市场所、市场三级联网、智慧化监管,市场在经营户中广泛开展文明诚信 示范户、流动红旗等争先创优活动并有公示宣传等鼓励措施等。 三、检查范围 全市农贸市场,包括已纳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考核本底的农贸市场,以及其他新 增、改建的农贸市场,每个月随机抽查农贸市场不低于 110 个,且所抽查的样本必须覆盖 10 个中心城区(功能区)和 5个新城区。 四、工作内容 (一)检查方案 1、检查计划:制定 2021 年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第三方检查点位、检查人员、检查 时间安排等。 2、检查方式:检查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检查本底开展明查暗 访,发现问题通过手机或照相机进行取证,据实填报有关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问题。 3、检查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 15 人,其中,项目经理担任过第三方 考核工作 3年及以上,且有过类似管理工作经验;技术人员担任过第三方考核工作 2年及以 上,且有调查分析类、统计类专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4、办公场所要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3 5、设施设备要求:为满足项目的运作需求,投标人应配备足够的机动车、手机、照相 机、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检查考评所需工具,此类设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6、软件系统要求:为满足数据传输统计需要,投标人应提供具备检查资料(含文字、 照片等)上传与下载功能、问题信息查询与回复功能、数据分类统计与汇总功能、检查标准 及本底名单建构与更新等功能的软件系统。 (二)过程管理 供应商应全程管理和监督检查情况,保证检查时间、检查方法、检查工具、检查人员到 位等情况与检查方案相符。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过程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投标人有不配合 监督、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制定对管理员、调查员、统计员等岗位所应遵守的工作制度、培训与考核 方案; 2、供应商应对检查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保密进行承诺并制定相应措施。 3、供应商应制定检查人员保障措施。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服务的快速响应机制。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 报价货币: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须包含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 用。 (二)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合同后,采购人分三期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第一期:甲乙 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按总款项的 50%向乙方支付款项;第二期:乙方在提 交第 6个月月报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即总款项的 30%;第三期:乙方在提交最后 一个月月报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即向乙方支付即余款的 20%。 (三)成果要求 1、通过手机检查的问题信息必须在检查当天上传至软件系统平台;通过照相机等其他 设备检查的问题信息必须在检查次日交付采购人。 2、采购人将对所有检查数据进行复查,凡是认定为异常的数据,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 复核或重新开展检查。 3、每月检查完毕经采购人数据终审后,2天内将全市问题分析报告交付采购人。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与投标人职工产生任何纠纷;及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 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 2、供应商在采购人履行合同期间所有服务人员的工作用品用具均由供应商负责。 3、合同续签: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年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 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4 4、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检查本底规定的服务内容予以适当增 加,增加幅度不得超过 5%。 5、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 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实质性修改。 第二包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项目。 (二)服务期:1 年。 (三)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 6 万元。 二、采购内容 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市餐饮单位、集中交易市场等进行抽查(2-3 家/区)评价并 出具评价结果。参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 行)和标准(2017 年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 号),内容包括:严格遵守许可条件和 相关行为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从业人员 管理制度健全,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抽检信息公开,不合格产品及时核查处置,投诉举 报机制完善,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三、检查范围 全市餐饮单位、集中交易市场等进行抽查(2-3 家/区)。 四、工作内容 (一)检查方案 1、检查计划:2021 年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细则,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安排等 。 2、检查方式:检查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检查本底开展明查暗 访,发现问题通过手机或照相机进行取证,据实填报相关问题。 3、检查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 12 人,其中,项目经理担任过第三方 评估工作 3年及以上,且有过类似评估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技术人员担任过第三方评估工作 2年及以上,且有类似评估项目工作经验。 4、办公场所要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设施设备要求:为满足项目的运作需求 ,投标人应配备足够的机动车、手机、照相 机、计算机、打印机等检查考评所需工具,此类设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二)过程管理 供应商应全程管理和监督检查情况,保证检查时间、检查方法、检查工具、检查人员到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5 位等情况与检查方案相符。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过程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投标人有不配合 监督、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制定对管理员、调查员、统计员等岗位所应遵守的工作制度、培训与考核 方案; 2、供应商应对检查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保密进行承诺并制定相应措施。 3、供应商应制定检查人员保障措施。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服务的快速响应机制。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 报价货币: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须包含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 用。 (二)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合同后,采购人分两期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第一期:甲乙 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按总款项的 50%向乙方支付款项;第二期:乙方在提 交评价报告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即总款项的 50%。 (四)成果要求 1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1)对全市餐饮单位、集中交易市 场等进行抽查(2-3 家/区)评价第三方评估报告;(2)评价过程中所摄照片与视频资料(电 子版)。 2、采购人将对所有检查数据进行复查,凡是认定为异常的数据,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 复核或重新开展检查。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与投标人职工产生任何纠纷;及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 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 2、供应商在采购人履行合同期间所有服务人员的工作用品用具均由投标人负责。 3、合同续签: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年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 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4、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检查本底规定的服务内容予以适当增 加,增加幅度不得超过 5%。 5、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 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实质性修改。 第三包 一、项目概况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6 (一)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二)服务期:4个月。 (三)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 30 万元。 为加强餐饮食品安全源头把控,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单位经营行为,防范群体性食物中 毒事故的发生,2021 年,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拟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部分 C 级学校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单位等重点餐饮 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检查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 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指导企业 开展规范化管理。通过系统性评估、分析,找出共性问题,提出有效监管措施,指导基层监 管人员更好地履职。 二、评估范围 在武汉市范围内评估 260 家(含学校食堂(C 级)89 家、医疗机构食堂 50 家、养老机 构食堂 40 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41 家、连锁餐饮单位 40 家)。 三、评估标准 (一)信息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法人、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 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一致),法规要求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齐全、位置显著)。 (二)原料采购贮存: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登记、贮存管理、领用登记等; 是否有禁止使用原料。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和非法渔获物。 (三)食品加工:加工流程操作规范与交叉污染控制、加工关键点监控、专间操作、食 品添加剂使用、备餐和供餐过程卫生、留样规范等。食品清洗分池清洗,加工工用具及食品 容器具实施色标管理,分类使用。禁止饲养、宰杀畜禽动物。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工具容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设 备使用、清洗消毒剂及集中消毒餐饮具服务商的资质等。 (五)场所设施:设置和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专间内配备专用设施设备、适量的洗手 消毒设施、废弃物容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清洁状态等。场所周边环境、加工场所及就餐场 所环境卫生、生产用水卫生、鼠虫害控制、废弃物处置等。 (六)食品安全管理: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 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 理制度,清洁消毒制度,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加工环节操作规程,餐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7 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产品追溯、撤回和应急措施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自查制度等)、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保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建立情况, 以及制度实施和落实情况等。 (七)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每日晨检、个人卫生、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等。 (八)配送管理: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对配送人员的食品安全培 训和管理,配送车辆、箱(包)清洁消毒,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配送人员个人卫生等。 (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按上级政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十)文明餐饮:现场有节约粮食、禁食野生动物的宣传标语,倡导文明用餐,制止餐 饮浪费。 (十一)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食品安 全隐患。 (十二)食品安全体系化管理开展情况: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实施HACCP 或 ISO22000 等体系建立与认证。 (十三)明厨亮灶:是否实施“明厨亮灶”,采取何种形式,是否实现“互联网+明厨 亮灶”。 四、服务要求 (一)项目前期准备。按照项目服务要求,确定充足的现场检查人员,制定现场评估规 范指南。 (二)食品安全风险现场评估检查。制定问卷调查表和现场评估检查表,通过问卷和现 场检查方式,依据 HACCP 或 ISO22000 等体系化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http://law.foodmate.net/show-173257.html)的要求,检查评估餐饮企业从原料采购、 贮存、加工制作、备餐、送餐、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全动态管理情况,结合场所、布局、流程、 制度、人员、设施设备等进行全方位风险评估检查,客观分析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提 供风险评估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 260 家企业现场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共性 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监管建议,为监管部门制定决策提供参考。 (四)培训指导。针对风险评估现状,由体系化管理审核专家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8 属地监管人员进行一次集中体系化管理培训指导,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项目验收。验收标准:1.评估企业数量达标。2.提供风险评估报告。相关资料齐 全。3.组织一次集中培训。 五、商务要求 (一)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4 个月内完成餐饮企业现场评估、培训指导、分析总结 工作。 (二)报价方式:260 家餐饮单位评估总价不高于 30 万元。 (三)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合同后,采购人分两期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第一期: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按总款项的 50%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二期:乙方完成评估服务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即总款项 的 50%。 (四)终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方要求,违反采购方的相关规定, 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包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 (二)服务期:1 年。 (三)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 10 万元。 二、采购内容 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三、检查范围 全市 26 家市直成员单位和 15 个区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四、工作内容 一是对各单位 2021 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依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 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2019 年第 6 号)及湖北省、武汉市相关文件要求,根 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具有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条款的文件填写《公 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表》,出具修改、完善、废止等具体评估意见。 二是通过分析各单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流程以及对政 策文件进行实质性竞争评估,考察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建设和落实情况,如各单位是 否有较强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识,是否有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负责机构和专门人员,以及公平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9 竞争审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际效果等。在此基础上,撰写公平竞争审 查第三方评估报告,系统分析武汉市公平竞争实施工作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 见和建议。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须包含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 (二)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合同后,采购人分两期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第一期:甲乙 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按总款项的 60%向乙方支付款项;第二期:乙方在提 交工作成果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 40%。 (五)成果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1)综合性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 估报告,既包括对武汉市41家行政机关2021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竞争评估, 也包括对 41 家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情况的评估;(2)对涉嫌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 施,分别出具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表。 (四)其他要求 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实质性修改。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0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磋商、综合比较和评价、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一)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照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对供应商的 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 1.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的分 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 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及盖章的《资格条件 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1.2 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第六章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无需供应商提供截图,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在首次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截图为准); 1.4 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 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5 符合联合体磋商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6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 2.1 磋商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对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2 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进行符合性检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1 附表 1:资格审查表 序 号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 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 特殊情况的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承 诺满足条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 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也可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证明材料。 供应商也可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 2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需提 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 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 (湖北武汉)(credit.wuhan.gov.cn)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2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以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 为准),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查询 并打印存档。 4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 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 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 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磋商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 评审。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3 (二)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进行磋商,但法律另有规定 2 家可以继续进行的 情形除外,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 符合性审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 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 3.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 供应商不得递交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5. 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 6. 磋商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 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 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 8. 响应文件中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 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10. 供应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三)磋商 1. 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在磋商过 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 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修正 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书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 价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3条第二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4 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提交磋商小 组。 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 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 以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者逾期未提交响应 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6. 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以 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 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 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 报价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6.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 于 3家。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 6.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 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5 6.3.异常低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响应处理。 7.多轮磋商。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果磋商文件无需修改,可以直接要求磋商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四)综合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 商务评议 磋商小组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分 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 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分 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 价格评议 磋商小组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后折算的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 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分标准”中的 具体计算公式。 3.1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即提供 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 人员)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 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2.3 接受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6 采购项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政策。 3.2.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五)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 分前三名的进入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 2. 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分标准 第一包 1. 商务评议(44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1.1 类似 业绩 荣誉 客观分 14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项目业绩得 2分,最多得 14 分。 (提供相关项目的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资料清晰 可见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1.2 6 上述类似项目得到业主优秀评价的,每有一个项目业绩得 1分,最多得 6分。 (提供上述类似项目的业主对项目履约情况评价的证明 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资料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1.3 2 供应商上述类似项目获得区级及以上行政机关颁发奖励 的,每提供 1个得 1分,总分 2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 奖励的,只算 1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1.4 软件系统 客观分 3 供应商具有收集并上报检查数据、查询下载、统计分析、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7 2. 技术评议(46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2.1 总体服务 方案 9 根据供应商所拟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善性、 可操作性,从供应商对项目的总体认识,对项目流程的设 存储功能的软件系统,符合采购人需求且有实际使用案例 的得 3分(软件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证书、软件功能说明、软件使用案例及使用方出具的软件 系统使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等材料,其中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证书上所有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软件为 投标人租用的需提供有效的租用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证书、软件功能说明、软件使用案例及使用方出具的软件 系统使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等材料,其中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证书上所有人名称必须与软件出租方名称一致,未 按要求提供本项不得分。) 1.5 企业资质 信誉 客观分 6 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覆 盖范围有“信息采集”和 “城市管理”等类似字样的每个有 效证书得 2 分,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资料 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证书无效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 分。 1.6 人员资质 客观分 5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第三方考核工作3年及以 上,管理过类似项目且得到业主优秀评价的,每提供一个 得 1分,最多 5分(提供项目合同、业主对项目履约情况 评价及能反映项目经理管理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 扫描件,以及项目经理 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能反映其系投 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按要求提 供不得分) 1.7 4 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担任过类似项目相关岗位工作 2 年及以上,且有调查分析类、统计类专业资格证书或职称 证书的,每提供 1个得 2分,最多得 4分(提供项目委托 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书,以及能反映系投标人在职员 工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1.8 4 服务团队人员 2019 年 1 月 1日以来,在类似已结束项目 工作中,获得业主认可,取得个人荣誉证书或奖状的,每 人得 1分,最多得 4分(上传荣誉证书或奖状、合同,以 及能反映系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 件,所有资料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8 主观分 计,对时间节点的把握,以及数据挖掘及报告分析机制等 方面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得 9 分,方案比较 详细完整有针对性得 6分,基本合理得 3分,其他不得分。 2.2 服务团队 人员配备 方案 主观分 5 根据供应商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人员配备方案的合理性、 科学性、全面性,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5 分,方案比 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3 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完整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能反映服务团队人员系投标人在职 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3 内部管理 工作方案 主观分 5 根据供应商是否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 的层级管理体系,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5 分,方案比 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3 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完整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2.4 培训考核 方案 主观分 5 根据供应商制定对管理员、调查员、统计员等岗位所应遵 守的工作制度、培训与考核方案,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 得 5 分,方案比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3分;方案基本合 理但不完整得 1分,其他不得分。 2.5 质量控制 方案 主观分 5 根据供应商对检查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保密的承诺、 经验及提供的相应措施,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5 分, 方案比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3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完 整得 1分,其他不得分。 2.6 安全保障 方案 主观分 5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检查人员的保障措施,方案详细完整 科学合理得 5 分,方案比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3 分;方 案基本合理但不完整得 1分,其他不得分。 2.7 突发性事 件应急方 案 主观分 5 针对本项目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服务的快速响应机制方 案的合理性、有效性,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5 分,方 案比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得 3 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完整 得 1分,其他不得分。 2.8 售后服务 能力 主观分 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打分,服务便利、服 务人员专业配备合理、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得 4分,基本 可行的得 2 分,不合理得 0 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能 及时提供本地化服务,未提供不得分) 2.9 合理化建 议 主观分 3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科学有效的合理化建议符合采购 人需求的,针对性强的得 3 分,比较有针对性的得 2 分, 无针对性但基本合理的得 1分,其他不得分 3. 价格评议(1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3.1 价格评议 客观分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后折算的最后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9 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分。依此计算出所有供应 商的价格评分。 第二包 1.商务评议(2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1.1 类似业绩 客观分 12 2018年至今,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 计1.5分,最高计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以上业绩每提供一个业主方好评得 1.5 分,最高计 6 分。 本项目满分 12 分。 1.2 企业资质 客观分 8 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 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有效证书得 2分,提供上 述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资料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证书无效 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技术评议(7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2.1 项目 重点 分析 主观分 5 供应商就项目实施的重点予以分析,磋商小组根据重点分 析的合理性评分,满分 5分。 1、重点分析条理清晰,全面透彻,措施方法科学合理,可 行性高的,有利于开展后期工作的得 5分; 2、重点分析较为全面透彻,措施方法科学基本合理,基本 可行的得 3分; 3、难点分析合理性欠佳,措施方法科学不够合理,可行性 欠佳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2.2 项目 难点 分析 主观分 5 供应商就项目实施的难点予以分析,磋商小组根据难点分 析的合理性评分,满分 5分。 1、难点分析条理清晰,全面透彻,措施方法科学合理,可 行性高的,有利于开展后期工作的得 5分; 2、难点分析较为全面透彻,措施方法科学基本合理,基本 可行的得 3分; 3、难点分析合理性欠佳,措施方法科学不够合理,可行性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0 欠佳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2.3 总体模式 及服务方 案 主观分 18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整体服务方案,满分 6分; 2、为使项目顺利进行的各项保证、保障措施及方案,满分 6分; 3、服务进度及服务质量的保证方案,满分 6分。 评分标准: 1、符合本项目工作特点和本项目实际情况,优于本项目采 购需求,方案科学、合理、完善得 6分; 2、满足采购需求,针对性一般、总方案较合理、但不够完 善基本可信的得 4分; 3、基本满足采购需求,针对性不强、总体方案不合理、不 够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 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合理可行指: (1)方案建设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 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3)对建设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 基本可行指: (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 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3)建设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 可行性一般指: (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 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3)建设内容作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 显缺陷。 2.4 拟投入 技术人员 客观分 8 1、供应商为本项目拟定的技术负责人为正高级职称,得 2 分,为高级工程师,得 1分。 需提供职称证、劳动合 同及岗位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供应商的技术负责人有类似评估项目经验的,每项得 2 分,满分 6分,需提供合同书及技术负责人参与此项目 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资料不全均不得分。 2.5 企业实力 客观分 15 投标人配置专职食品安全评估人员: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1 0-4(含)人,得 1分;5-8(含)人,得 5分;9-12(含) 人,得 10 分;12 人以上得 15 分。 须提供:1投标人专职食品安全评估人员持有 CCAA 认可的 培训机构出具的 ISO22000、HACCP 内审员证书;2 提供投 标人专职食品安全评估人员在本机构的劳动合同及岗位证 明材料;原件备查。 2.7 评估报告 主观分 5 对各供应商的评估报告进行比较,满分 5分 1、评估报告描述清晰、内容完整得 5分; 2、评估报告较为描述清晰、内容基本完整得 3分; 3、评估报告描述一般、内容有缺陷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2.8 特色服务 主观分 4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日常工作的经验,提供具有 特色的服务内容,提供的特色服务内容可涉及到整个风险 评估的全部环节,综合打分满分 4分。 1、特色服务方案满足本项目需求,科学合理,实用的得 4 分; 2、特色服务方案较为满足本项目需求,科学合理性一般, 较为实用的得 2分; 3、提供特色服务方案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2.9 服务 承诺 主观分 6 服务保障措施和服务承诺合理、可行且完整得 6分;保障 措施和服务承诺较合理、较完整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2.10 执业 操守 主观分 4 提供廉政执业承诺,内容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各项保障措施合理,得 4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和可操作 性一般,得 2分;缺乏实质性内容或缺乏保障措施针对性, 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3.价格评议(1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3.1 价格评议 客观分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后折算的最后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 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分。依此计算出所有供应 商的价格评分。 第三包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2 1.商务评议(4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1.1 类似业绩 客观分 6 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 业绩,每项得 2分,满 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 印件并盖公章)。 1.2 项目负责 人 客观分 10 1.项目负责人从事 10 年(包含 10 年)及以上相关技术工 作的得 6 分,5 年及以上 10 年(不包含 10 年)以下相关 技术工作的得 3 分。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或其他 能够证明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食品专业领域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加盖公 章复印件;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提供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满足以上 2个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得 4 分,缺少一个条件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1.3 企业实力 客观分 1 6 供应商配置充足的专职食品安全评估人员: 0-5 人,得 1分;6-10 人,得 4分;11-15 人,得 8分; 16-20 人,得 12 分;21 人及以上得 16 分。(本项目食 品安全评估人员需持有国家注册审核员证或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ISO22000)内审员证书。) 1.4 客观分 8 供应商技术人员获得行政机关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相关奖 项,一个得 4 分,最高得 8分;获得市级及以下相关奖 项,一个得 2分,最高得 4分。 2.技术评议(5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2.1 总体服务 方案 主观分 20 1.供应商提交的项目组织计划及保障措施、服务方案持续 优化改进措施、实施步骤和实施流程评分得 5 分。整体服 务方案具体、深入、细致得 5分,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强得 5分,测评方法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的得 5分; 2.供应商提交的项目组织计划及保障措施、服务方案持续 优化改进措施、实施步骤和实施流程评分得 3 分。整体服 务方案笼统、粗浅得 3分,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一般得 3分,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3 测评方法不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的得 3分; 3.供应商提交的项目组织计划及保障措施、服务方案持续 优化改进措施、实施步骤和实施流程评分得 1 分。整体服 务方案简单、混乱得 1分,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较差得 1分, 测评方法较差的得 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2 工作制度 方案 主观分 6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工 作档案管理制度科学详细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6 分;工作档 案管理制度较详细,基本合理的得 3 分;工作档案管理制 度一般,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较差的得 1分。 2.3 应急处理 方案 主观分 6 针对应急情况处理、服务的快速响应机制方案、突发事件有 应急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进行综合综合评审,措 施合理可行、切合实际满足要求的得 6分,措施基本合理 可行的得 3分,措施有欠缺需进一步完善的得 1分。不提 供不得分。 2.4 质量控制 方案 主观分 6 根据各供应商承诺对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行政并 提供相应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保证措施及承诺合理可行、 切实可行的得 6分;保证措施及承诺基本可行的得 3分; 保证措施及承诺欠考虑有所缺点的得 1 分;不可行或不提 供不得分。 2.5 安全保障 方案 主观分 6 根据各供应商承诺对审核结果的保密并提出保密措施进行 综合评审:保密措施详细,科学合理的得 6 分,保密措施 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3 分,保密措施欠考虑的得 1分。不可 行或不提供不得分。 2.6 培训考核 方案方案 主观分 6 根据各供应商对拟派人员进行培训及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 审:培训计划详细具体,培训方式多样化,可行合理可行 的得 6 分,培训计划详细,培训方式单一的得 3分,培训 计划不详细具体,培训方式单一的得 1 分。不可行或不提 供不得分。 3.价格评议(1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3.1 价格评议 客观分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后折算的最后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4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 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分。依此计算出所有供应 商的价格评分。 第四包 1.商务评议(2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1.1 类似 业绩 客观分 8 对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进行打分,每 参加过一个类似项目得 4分,满分 8分。需提供合同或项 目成果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2 项目负责 人资质 客观分 12 (1)项目负责人有 10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 6分;5-10 年工作经验的,得 4分;5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 2分。 (2)项目负责人有正高职称的,得 6 分;副高职称的, 得 4分;其他职称的,得 2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2.技术评议(7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2.1 项目总体 工作思路 主观分 20 供应商总体工作思路清晰、前后步骤连贯、逻辑严密的, 得 20 分; 思路比较清晰,工作步骤比较连贯,能够遵循逻辑顺序的, 得 15 分; 思路不甚清晰,工作步骤出现一定逻辑错误的,得 8分; 思路完全混乱的,不得分。 2.2 项目内容 和目标 主观分 20 供应商就项目服务的内容及目标予以分析,条理清晰,全 面透彻,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 20 分; 分析较为全面透彻,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得 15 分; 分析不太全面,合理性不够,可行性欠佳的得 8分; 没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不得分。 2.3 项目重点 主观分 15 供应商就项目实施的重点予以分析,重点明确,解决思路 明晰,解决方法合理的,得 15 分; 重点比较明确,有一定解决思路,解决方法比较合理的, 得 10 分; 重点比较明确,但是没有解决思路,解决方法也不合理的, 得 6分; 重点不明确的,不得分。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5 2.4 合理化建 议 主观分 15 供应商承诺项目服务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全面、准确、针 对性强的,得 15 分; 能够承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比较全面、比较准确、比较符 合实际的,得 10 分; 能够承诺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不能保证全面性、准确性、 针对性的,得 6分; 不能做出承诺的,不得分。 3.价格评议(1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3.1 价格评议 客观分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后折算的最后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 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分。依此计算出所有供应 商的价格评分。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6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 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 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第一包 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 规,以及乙方的《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保证所 购买服务的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 关事宜缔结以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全市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出具考评结果,内容包 括制度建设与公示及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市场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厕、野生动物、活禽售卖 和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统计加减分、其他等七大项。 第二条 合同期限:1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政 策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视情况与乙方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本底开展明查暗访,每个月随机抽查农贸市场不低于 110个,且所抽查的样本必须覆盖10个中心城区(功能区)和5个新城区。每月检查完毕经采 购人数据终审后,2天内将全市问题分析报告交付采购人。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 元(¥ 万元)。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7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分三期付清,支付前乙方须提交相应凭证。 第一期: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内按总款项的50%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二期:乙方在提交第6个月月报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即总款项的30%; 第三期:乙方在提交最后一个月月报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即向乙方支付即余款的20%。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 权。 第六条 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数据和信息仅提供给甲方,数据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 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 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8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 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 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三 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9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二包 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 规,以及乙方的《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保证所 购买服务的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 关事宜缔结以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全市餐饮单位、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抽查(2-3家/区)评价并出具评 价结果。内容包括:严格遵守许可条件和相关行为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生 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抽检信息 公开,不合格产品及时核查处置,投诉举报机制完善,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第二条 合同期限:1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政 策规定的情况下,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 超过两年。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0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本底开展明查暗访,检查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按 照采购人提供的检查本底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通过手机或照相机进行取证,据实填报相 关问题。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 元(¥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分两期付清,支付前乙方须提交相应凭证。 第一期: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内按总款项的50%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二期:乙方在提交评价报告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即总款项的 50%。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 权。 第六条 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数据和信息仅提供给甲方,数据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 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 用。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1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 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 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三 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2 1、中标通知书 2、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三包 采购人(甲方): 成交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餐饮单位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 《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 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评估,分别从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 专间管理、餐饮具消毒等全环节,从布局,内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 设备的维护)等全方位,进行有关食品安全风险检查、分析、评估,全面客观反映评估对象 的潜在风险,总结存在的共性问题,系统性问题。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3 第二条 合同期限:4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餐饮单位名单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束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各 评估对象的情况资料和总的评估报告。 2.风险评估的结果必须完整覆盖甲方对服务要求的所有条款内容,并真实、公正、有效。 3.风险评估的结果必须出具正式的、甲方认可的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除保证内 容完整性、公正性外,还应保证评估描述用语规范、准确、具体、量化,避免“不落实、不 到位、不卫生”等模糊和口语化等不规范用语,使用的专业术语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 规范》(2018)和国家食药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 提供对应的照片或视频资料,无法摄录的除外。 4.甲方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权利进行判断,并可对评估对象进行抽查以验证 评估结果的符合性。 5.评估结束后,评估过程中所摄照片与视频资料(电子版),必须交由甲方。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 元(¥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委托合同后,甲方分两期支付给乙方,第一期:甲 乙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按总款项的50%向乙方支付款项;第二期:乙方完 成评估服务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即总款项的50%。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 作权。 第六条 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数据和信息仅提供给甲方,数据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 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 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4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 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 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 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5 分。 3、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1、成交通知书 2、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四包 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 律法规,以及乙方的《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保 证所购买服务的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有关事宜缔结以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武汉市26家市直成员单位和15家区政府2021年出台的涉及市场 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6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三条项目基本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一是对各单位2021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依照国 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2019年第6号)及湖北省、武汉市 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具有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条 款的文件填写《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表》,出具评估意见。 二是通过分析各单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流程以及对政策 文件进行实质性竞争评估,考察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建设和落实情况,如各单位是否 有较强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识,是否有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负责机构和专门人员,以及公平竞 争审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际效果等。在此基础上,撰写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方评估报告,系统分析武汉市公平竞争实施工作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和建议。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 元(¥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分二期付清。 第一期: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按总款项的60%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二期:乙方在提交工作成果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40%。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 作权。 第六条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数据和信息仅提供给甲方,数据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 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7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 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 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 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 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三 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8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20 年 月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0 响应文件目录 一、磋商书 磋商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二、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第四章自查表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或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文件 报价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磋商分项报价表 相关人员费用明细表 四、商务文件 设备、工具、材料明细表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履历表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条款偏离表 五、技术文件 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1 磋商书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采购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 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 相应服务;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工程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 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 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 供 应 商:(公章)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 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授 权委托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4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邮箱: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率: (10)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11)流动资产: (12)长期负债: (13)短期负债: 2.与磋商内容有关的情况: (1)供应商提供此磋商内容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 期等); (2)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武汉 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5 资格条件承诺函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 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 人,且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或管理关系;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6 报价一览表 项目包编号 项目包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地址 省 市 区 街道 供应商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微型 □小型 □中型 □大型 总报价(万元) 大写: 服务期 优先成交包号排序 人数 备注 说明: (1)价格应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 11(条)的要求报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7 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 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 年__ ___月___ __日 (说明:1.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请勿填写此项声明;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 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 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 年__ ___月___ 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9 相关人员费用明细表 供 应 商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序号 姓名 岗位 月工资标准 月工资 服务期总工资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 …… …… …… ……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0 设备、工具、材料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 参数 数量 计量 单位 国别/生产 企业 备 注 说明:为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供应商配置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供应商必须详细填写 此表,否则,因填写不详,给评标造成困难,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 应 商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1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用户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电话 实施日期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注: 1、本表后附项目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 2、供应商只填写相关标的的情况,其它无关项目不需填写。 3、本表如不足填写,供应商可自行添加。 供 应 商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2 拟派项目经理履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已完类似项目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服务起止时 间 正在实施 或 已完 服务质量 注:可附人员劳动合同、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3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年龄 身份 证号 拟派 项目 岗位 及职 务 持何 种资 格证 书 发证 时间 本公 司工 作年 限 本公司 工作岗 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注:可附人员的社保、劳动合同、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4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采购人和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除下述表格内的偏离条款外,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 条款要求。 序 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中 采购需求条款 响应文件中 需求响应条款 原因说明及建议详情 …… 注: 供应商应对采购需求的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供应商需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供应商亦须提出 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供 应 商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5 项目技术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 求“★”号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 述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 说明: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中 “★”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 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 一致的以详细说明为准。 供 应 商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6 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 附件: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 3.同一供应商可对以上多个项目包响应,但只能中1包。多包响应时须明确标注优先成交包号排序。同一供应商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磋商 五、成交与签订合同 六、质疑及提交 七、相关条文解读 八、其他注意事项 九、适用法律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一包 第二包 第三包 第四包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附表1:资格审查表 (二)符合性检查 (三)磋商 (四)综合比较与评价 (五)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 第一包 第二包 第三包 第四包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目录 磋商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资格条件承诺函 报价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相关人员费用明细表 设备、工具、材料明细表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履历表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技术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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