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营养餐学生奶(第三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24 16:29
项目概况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营养餐学生奶(第三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103室(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7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4112021000026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营养餐学生奶(第三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1.75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1.75元/盒/天,每天约1723盒,约190天(按实际供应天数结算)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招标供奶的有效时间从2021年春季学期到2022秋季学期结束(一学年),以市教体局发布的校历为准。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年03月24日到2021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103室(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72号) |
方式: | (1)现场领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2)邮件领取: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号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839822290@qq.com),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报名资料原件补交至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即可。 |
售价: | 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1年04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厅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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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 |
地址: | 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南段129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奕苇;联系电话:1518126680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7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812-291192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奕苇 |
电话: | 1518126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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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东风小学营养餐学生奶(第三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4112021000026/攀仁采购〔2021〕011 号
招标文件
中国·四川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
共同编制
2021 年 3 月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二、总 则................................................................................................................................... 11
三、招标文件............................................................................................................................... 12
四、投标文件............................................................................................................................... 13
五、开标和评标........................................................................................................................... 16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8
七、 投标纪律要求..................................................................................................................... 20
八、废标....................................................................................................................................... 20
九、支付货款............................................................................................................................... 21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21
十一、其他................................................................................................................................... 2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24
一.承诺函(实质性要求).............................................24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25
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26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7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28
六.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9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33
九.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
十.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35
十一.商务应答表.....................................................37
第二部分 符合性投标文件(格式)........................................................................ 3 8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38
二.开标一览表.......................................................39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40
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41
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
六.项目实施方案.....................................................43
七.服务方案.........................................................44
八.其他证明材料.....................................................46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7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62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委托,拟对仁和区东风小
学营养餐学生奶(第三次)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
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4112021000026/攀仁采购〔2021〕011 号
二、招标项目:仁和区东风小学营养餐学生奶(第三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内容简介:
1、(一)采购项目内容:所采购学生奶价格包括配送人工费、运费、税金,上下车
费等全部费用。
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与单价 供货地点 供货时间
学生
奶
具有中国学生
饮用奶标志,净
含量在 180—
220 毫升之间。
盒
每天约 1723 盒(按实
际供应天数结算),每
盒价格为 1.75 元。注:
因特殊原因需要减少
供货数量时,甲方将提
前 1个月通知乙方。
东风小学
(南校区)
2021 年春季
学期到 2022
秋季学期结
束(一学年),
以市教体局
发布的校历
为准。
(二)招标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1、本项目所采购的学生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且为
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入的生产企业。目前四川省学生饮用奶准入定点生
产企业: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四川雪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菊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希望白帝乳业有限公
司、四川新华西乳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杨森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
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西昌新希望三牧乳业有限公司。
根据“川学生营养办[2012]4 号”文件规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及该定点生产
企业在我省的全资子公司才能推广和配送学生饮用奶,坚决杜绝其他代理机构和经销商
参与学生饮用奶的政府采购和推广配送”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除以上企业及其定点企
4
业在我省全资子公司外的商家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学生饮用奶质量及其标识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规定,配送到
学校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奶专用运输设备。
3、投标时投标人需要提供四种及以上口味的学生奶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方
留存,验收时用于对照),净含量在 180—220 毫升之间,保质期为 6个月。
(三)项目采购时间及交货要求。
1、本项目招标供奶的有效时间从 2021 年春季学期到 2022 秋季学期结束(一学年),
以市教体局发布的校历为准。签订合同之日起首批学生奶必须配送到学校,并保证至少
二周的用量。
2、学生饮用奶数量计算:每生每天饮用 1盒,每天约 1723 盒,约 190 天(具体数
量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
注:单价*每天供应盒数*供应天数=实际应支付的金额。
3、生产配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学生饮用奶利乐砖包装(盒装)所必须的配送网络和配送能
力,根据学校储存场所的大小确定定期配送时间,承诺每两周至少配送一次。
(2)由于学生奶的保质期是 6 个月,因此中标人配送到学校的学生饮用奶必须在
保质期的前半期,保质期不足三个月的学校有权拒收。
(3)中标人必须无偿配送学生饮用奶到学校,并保证有足够货源及时供应,确保
所有学生能按时饮用奶。东风小学约 1723 人.
注:采购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和安排专门时间对学校现场情况进行勘察,由投标
人自行踏勘配送线路及配送的难易程度。投标人自身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
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配送学校的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
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配送现场的环境条件。
(四)付款方式。
仁和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货款每月支付一次,次月结算上月货款。中标人必
须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附学校学生奶验收单(每张验货单须有学校接收人和项目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区教体局审核后每月划拨货款一次。
注:由于学生饮用奶资金系省级、市级、区各级财政资金组成,渠道多且程序严
格规范,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提交合格资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划拨,特殊情况下货款的
支付可能会有延迟,请投标人在投标前慎重考虑政策原因影响的资金延拨情况。
(五)其他要求。
5
1、中标人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提供保险单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要承诺对所供应的学生饮用奶,从出厂开始到学生饮用至结束全过程的
各个环节,均按最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配送和存储保鲜,确保卫生安全和新鲜。
3、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明确,每学期至少为学校进行一次学生奶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4、投标人中标后需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次性缴纳学生奶紧急事故处
理预备金 2万元,存放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财政专用帐户,用于应急处置学
生奶饮用过程中发生的食品安全或其它事故。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货源不足或配送不
及时(突发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学生奶中断供应的,每次扣除紧急事故
处理预备金 2000 元,如一学期内出现叁次此类情况,将取消中标人学生奶供应资格,没
收中标人缴纳的紧急事故处理预备金。合同期满后,无质量和安全问题,未扣除的紧急
事故处理预备金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川学生营养办[2012]4 号”文件规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及该
定点生产企业在我省的全资子公司才能推广和配送学生饮用奶,坚决杜绝其他代理机构
和经销商参与学生饮用奶的政府采购和推广配送”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除以上企业及
其定点企业在我省全资子公司外的商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
6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
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4 月 01 日 9:00-12:00、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103 室(地址:四川省攀枝
花市仁和区联通街 72 号)领取,也可以通过邮件领取。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
下资料:
(1)现场领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
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
(2)邮件领取: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号码)和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 QQ 邮箱(839822290@qq.com),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
将报名资料原件补交至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即可。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 09:3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开始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 09:30(北京时间)
评标开始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
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十、开标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厅。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网上以公告形式发
布。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
7
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
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
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
地址: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南段 1293 号
联系人:李奕苇
联系电话:15181266800
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 72 号
邮编:617061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12-2911927
传 真:0812-2911556
电子邮件:839822290@qq.com
2021 年 3 月 24 日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75 元/盒/天,每天约 1723 盒,约 190 天(按
实际供应天数结算);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1.75 元/盒/天,每天约 1723 盒,约
190 天(按实际供应天数结算);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组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
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
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
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实质性要
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小微企业 是指投标人和提供产品的企业均为小
微企业。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
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
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
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
合评分方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无
6 履约保证金 无
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8
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技术指标、参数,资
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
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
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的质疑。
9
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
的询问和质疑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
七个工作日内。
注: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
理。
10 供应商投诉
受理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地 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新街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12- 2914138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开标一览表壹份。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2
国 家 规 定 的 强
制、优先采 购范围
(实 质性要求)本项
目采购需求中若涉及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新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
产品的,报价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3 声明承诺提醒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
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
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
门追究法律责任。
14
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
用次序
(1)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招标
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
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
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如
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
损害的情况下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必要时,可
以暂停本次采购活动,待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5 其他
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
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
16 特别提醒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
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派 1 名
代表到场。进入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时应当佩戴口罩,携
带身份证原件,根据要求出示在线健康码,自觉接受身份
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防护检查,服从防疫管
控,否则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
代表请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充裕时间到达
对应地点,若因疫情防护检查造成时间延误或被拒绝进入
开标场地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本采购文
件不作另行更正。
11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本次招标的
采购人是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
2.2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
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并且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
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1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学生奶。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
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
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
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13
(8)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信函、电子邮件、网站
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
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
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
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
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
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
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
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
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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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
括《资格性投标文件》和《符合性投标文件》:
14.1《资格性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
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
(11)商务应答表。
注: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
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2 《符合性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
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①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
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②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
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③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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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要求)。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至少包括以
下内容:①实施计划;②交货时间及工期管理;③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5)服务方案。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至少包括以下内
容: ①产品质量保证期;②产品故障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体系。
(6)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
财采[2020]28 号)文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
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
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
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
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
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
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
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
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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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
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
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
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
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七章 3.3.2 规定的除外)。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
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
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
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
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
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进行,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参
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专家不能参加开
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在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由投标人代表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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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
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
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
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
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
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
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
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招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开标大会议程中的全部内容。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
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根据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
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签到的反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
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
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
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
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
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
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
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
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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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
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
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查询。
24.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
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
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
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重新进行招标。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
档。签订的合同编号按照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上的编号执行。
27.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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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经采购人确定也可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也可重新招标。
(4)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
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
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
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
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
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5%,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
商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
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20
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机构签订采购合同后,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35. 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
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邀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
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仁和区货物验收及拨款申报表”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
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
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 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废标
37. 废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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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攀枝花市仁和区采购中心网”上公
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
九、支付货款
38.申请支付
38.1 货物(设备)验收合格,采购单位签署《仁和区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及拨款申请表》
后,由本单位财务人员向财政部门办理支付申请。
38.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资料进行审核后,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
中标人。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
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
块查询)。
十一、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2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
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
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
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
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格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符合性投标文件》两个部分,须分册装订密封。
23
(正本/副本)
资格性/符合性投标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 址:
电 话:
授权代表(印刷体): 签字:
手 机:
日 期 : 年 月 日
24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
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
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我司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
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5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
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
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
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6
三.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7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28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致:(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
(注: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29
六.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
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0
(二)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新成立公司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1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
(如适用,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2
(二)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材料(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注:投标人对所附资格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所附资格证明材料存在虚假,
将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3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如适用,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4
九.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 (公司名称) 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
准为: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采
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
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5
十.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招
标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
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
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3 条的要求
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
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
行惩戒。
36
十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 (公司名称) 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规定,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
准为: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采
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
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7
十二.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8
第二部分 符合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
单价为人民币 XX 元/盒(大写:XXXX)。其中投标产品 XXXX 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
一览表”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39
二.开标一览表
序
号
项目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投标单价
(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1
2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
装调试、培训、税费、人工、支架等材料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
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40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
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41
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
说明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并将所投产品彩页资料
附后予以佐证。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若此表中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产品
彩页资料不一致,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2
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
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注:此条若不适用,请供应商自行删除】:本单
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
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
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所投货物中全部产品为小微企业产品,才认定为小微企业产品。
43
六.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内容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文件”的“14.投标文件
的组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4
七.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内容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文件”的“14.投标文件
的组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5
八.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材料(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注:投标人对所附资格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所附资格证明材料存在
虚假,将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6
九.其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根据“川学生营养办[2012]4 号”文件规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及
该定点生产企业在我省的全资子公司才能推广和配送学生饮用奶,坚决杜绝其他代理
机构和经销商参与学生饮用奶的政府采购和推广配送”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除以上
企业及其定点企业在我省全资子公司外的商家参与。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为: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
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4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
内)。
(2)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法定注册或证明材料复印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报告应当完整,
不得只提供部分或者封面、封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
标人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12 个自然月内任意时段的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
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注: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12 个自然月内任
意时段的社保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注: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
49
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
加盖公章;③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适用;
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川学生营养办[2012]4 号”文件规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及该定
点生产企业在我省的全资子公司才能推广和配送学生饮用奶,坚决杜绝其他代理机构
和经销商参与学生饮用奶的政府采购和推广配送”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除以上企业
及其定点企业在我省全资子公司外的商家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证明材
料。
50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仁和区东风小学营养餐学生奶(第三次)采购项目,所采购学生奶价格包括配送
人工费、运费、税金,上下车费等全部费用。
2.项目清单
招标编号:5104112021000026/攀仁采购〔2021〕011 号
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与单价 供货地点 供货时间
学生
奶
具有中国学生
饮用奶标志,净
含量在 180—
220 毫升之间。
盒
每天约 1723 盒,约
190 天(按实际供应
天数结算),每盒价格
为 1.75 元。注:因特
殊原因需要减少供货
数量时,甲方将提前
1个月通知乙方。
东风小学
(南校区)
2021 年春季
学期到 2022
秋季学期结
束 (一学年 ),
以市教体局
发布的校历
为准。
3.项目要求
(1)、本项目所采购的学生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
且为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入的生产企业。根据四川目前四川省学生饮
用奶准入定点生产企业是: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四川雪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重庆
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菊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安
徽新希望白帝乳业有限公司、四川新华西乳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杨森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
西昌新希望三牧乳业有限公司。根据“川学生营养办[2012]4 号”文件规定的“学生
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及该定点生产企业在我省的全资子公司才能推广和配送学生饮
用奶,坚决杜绝其他代理机构和经销商参与学生饮用奶的政府采购和推广配送”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除以上企业及其定点企业在我省全资子公司外的商家投标,也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学生饮用奶质量及其标识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的规定,
配送到学校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奶专用运输设备。
(3)、投标时投标人需要提供四种及以上口味的学生奶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
购方留存,验收时用于对照),净含量在 180—220 毫升之间,保质期为 6个月。
51
4.项目采购时间及交货要求。
(1)、本项目招标供奶的有效时间从 2021 年春季学期到 2022 秋季学期结束(一
学年),以市教体局发布的校历为准。签订合同之日起首批学生奶必须配送到学校,并
保证至少二周的用量。
(2)、学生饮用奶数量计算:每生每天饮用 1 盒,每天约 1723 盒,约 190 天,
(具体数量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
注:单价*每天供应盒数*供应天数=实际应支付的金额。
(3)、生产配送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学生饮用奶利乐砖包装(盒装)所必须的配送网络和配送能力,
根据学校储存场所的大小确定定期配送时间,承诺每两周至少配送一次。
②由于学生奶的保质期是 6个月,因此中标人配送到学校的学生饮用奶必须在保
质期的前半期,保质期不足三个月的学校有权拒收。
③中标人必须无偿配送学生饮用奶到学校,并保证有足够货源及时供应,确保所
有学生能按时饮用奶。东风小学约 1723 人.
注:采购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和安排专门时间对学校现场情况进行勘察,由投
标人自行踏勘配送线路及配送的难易程度。投标人自身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
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配送学校的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
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配送现场的环
境条件。
5.付款方式。
仁和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货款每月支付一次,次月结算上月货款。中标人
必须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附学校学生奶验收单(每张验货单须有学校接收人和
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区教体局审核后每月划拨货款一次。
注:由于学生饮用奶资金系省级、市级、区各级财政资金组成,渠道多且程序
严格规范,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提交合格资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划拨,特殊情况下货
款的支付可能会有延迟,请投标人在投标前慎重考虑政策原因影响的资金延拨情况。
6.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提供保险单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要承诺对所供应的学生饮用奶,从出厂开始到学生饮用至结束全过
程的各个环节,均按最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配送和存储保鲜,确保卫生安全和新鲜。
(3)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明确,每学期至少为学校进行一次学生奶安全知识宣传
培训。
(4)投标人中标后需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次性缴纳学生奶紧急事
52
故处理预备金 2万元,存放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财政专用帐户,用于应急
处置学生奶饮用过程中发生的食品安全或其它事故。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货源不足
或配送不及时(突发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学生奶中断供应的,每次扣
除紧急事故处理预备金 2000 元,如一学期内出现叁次此类情况,将取消中标人学生
奶供应资格,没收中标人缴纳的紧急事故处理预备金。合同期满后,无质量和安全问
题,未扣除的紧急事故处理预备金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5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
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的符合性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
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
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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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
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
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
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需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检查。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
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
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
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
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
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
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
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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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
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
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
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
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
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
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
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
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
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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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
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
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
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
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
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
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
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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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
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
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
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
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
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
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
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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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
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
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
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
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履约能力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
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
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
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再进行价格分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分
值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主要评
分因素)
30 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
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100%
(小数部分保留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
入”)
注:本项目为固定单价,低于或超过采购预
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价格
扣除和失信企业
报价加成按招标
文件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执
行。(共同评分因
素)
59
2
产品质量
38%
(主要评分
因素)
12 分
技术参数、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实质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加
分,每项加 0.5 分,最高加 2分;非实质
性偏差每项扣 1分,直到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
素
16 分
品种和口感 16 分,达到 4种品种的 10 分,
每增加一种加 2分,口感符合儿童特点。
10 分
食品添加剂含量 10 分,食品添加剂在国家
安全标准以内,低添加或无添加,根据添
加剂量评分,低添加最优者 10 分,依次递
减,间档 2分。
3 业绩 5%
5 分
以投标供应商类似销售业绩总计,最高者为
5分,间档 1分,依次递减,可并列。销售
业绩以合同原件或国家纳税凭证为准(提供
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自行汇总,不
汇总或汇总与材料不符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4 信誉 5% 5 分
所投产品产品获得中国名牌或优质产品称
号得 2分,制造厂家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得 2分,获得 ISO14001 环保认证
得 1分。
共同评分因素
5
配送存放
能力 10%
10 分
配送存放能力 10 分(有固定的配送车辆和
人员 5分、有在本市城区范围内适用且满足
本次学生奶存放库房 5分。)
共同评分因素
6
售后服务
及风险保障
10%
10 分
售后服务方案及本地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
行综合评价(8 分):优得 8 分,合理得 6
分,一般得 3分,不合理不得分。服务承诺
(2 分):完全满足得 1 分。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中,要有每学期为每个县区开展一次学
生奶安全知识培训的安排,提供承诺书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7
扶持不发达
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 1%
1 分
供应商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得
1 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8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
得 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
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注: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
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标得分=(A1+A2+……+An)
/NA+(B1+B2+……+Bn)/NB+(C1+C2+……+Cn)/NC+(D1+D2+……+Dn)/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 为经济类评委
(经济类专家)人数; 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
代表)的打分,NB 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 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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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 为
评标委员会人数。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
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
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
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
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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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
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62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注:必须以中标通知书上的合同编号为准)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攀枝花市仁和区
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攀仁采购【2021】
XXX 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
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
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
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元) 随机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
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
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
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
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63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
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
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
迟应在XX年 XX月 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
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
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仁和区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及拨
款申请表》)。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
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
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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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
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
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
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
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
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
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
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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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
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
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
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
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
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
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
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
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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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 则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 投标纪律要求
八、废标
九、支付货款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一、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
三.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二)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
(二)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九.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
十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二部分 符合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服务方案
八.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九.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