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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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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500-00021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0,000.00
最高限价(元):37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建筑面积:4962平方米。

3.服务时间:2021年5月1日-12月31日

二、项目委托管理事项范围

(一)、工程维修管理工作

1.物业管理内容

办公区域内所有(含派出所)的日常零修、小修(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

2.管理目标

1)甲方对工程满意度率达95%以上;

2)全年安全运行,无管理责任事故;

3)设备设施运行完好率100%(不包括设备设施自身质量问题、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运行故障);

4)报修处理及时率100%;

5)日常维保记挂实施率100%。

(二)、保洁服务

1.管理内容:

1)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具体包括:楼层、楼道、电梯、会议室、卫生间及业主要求地方等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及物品清洁。庭院内清扫及绿化养护。

2)冬季扫雪、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由甲方负责。

2.管理目标

1)业主对保洁管理满意率98%;

2)卫生清理及时率100%。

(三)、会议服务保障

1.管理内容:

负责各种会议室、接待室的物品清洁及会议接待工作。

2.管理目标

业主对服务满意率95%以上。

(四)、保安工作

1.物业管理内容

1)负责维护项目区域内工作秩序;

2)24小时办公楼保安值班制度。

3)冬季供暖期的锅炉运行监管。

维持物业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门岗执勤等安全管理工作。

2.物业管理目标

1)客户对保安服务满意率98%以上;

2)公共区域治安案件发生数0件/年;

3)无停车场车辆管理责任事故。

(五)、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1.物业管理内容

1)负责保障管委会工作人员早、中、晚三餐。

2)负责食堂主副食的制作以及伙食调剂工作,落实主、副食检质、检斤工作。

3)负责做好食堂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食堂正常的就餐时间及秩序;

5)负责做好食堂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

2.物业管理目标

1)业主对食堂服务满意率90%以上;

2)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

3)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 100%。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至少13人)

(一)项目经理兼会议服务(1人)男女不限,具有本科文化程度,需持有物业经理证。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沟通能力强,有责任心,主动热情,服务周到,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提供业绩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保洁部(2人)

保洁员2人。要求:女性,具有保洁经验,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务周到,无不良嗜好。

(三)秩序维护部(4人)

1.秩序维护队长1人。要求:男性,身高1.75米以上,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开标需提供证书原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掌握采购人有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接受过正规训练,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快速反映能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秩序维护人员3人。要求:男性,身高1.7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开标需提供证书原件)。

(四)工程部(1人)

综合维修工1人。要求:男性,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开标需提供证书原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熟练完成本岗位工作,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五)餐饮部(5人)

1.主厨1人。要求: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三级以上厨师证书(开标需提供证书原件),能熟练完成本岗位工作,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2.厨师1人。要求: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三级以上厨师证书(开标需提供证书原件),能熟练完成本岗位工作,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3.面案1人。要求: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三级以上面点师证书(开标需提供证书原件),能熟练完成本岗位工作,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4.水案1人。 要求: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熟练完成本岗位工作,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5.勤杂1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务周到,无不良嗜好。

食堂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四、项目管理质量基本要求

(一)工程维修管理

1.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保证项目内日常设施零修、小修工作。

3.建立工作时间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报修、投诉等信息,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4.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

5.共用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6.建筑及院区内设备、设施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上报给采购人。

(二)保洁管理

1.定期对地面、墙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机关办公楼实行早8:00时前保洁;活动室及健身器材实行用后即时彻底保洁、消毒;会客室、会议室实行用后即时彻底保洁;卫生间及其它公共部位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浴池每天清洁一次;庭院每天随时清扫烟头、纸屑、石块、残土等,垃圾日产日清。

4.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三)会议服务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会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立岗,门卫接待引导,车辆停放,电梯控制,引导标志设置,会议室温度控制,通风,灯光,会标悬挂,在会议期间做好会务服务。

(四)安全保卫管理

1.24小时门禁管理:礼貌接待和疏导访客等,按采购人有关规定,并对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担合理的保障义务;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拦截车辆等;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使门禁成为本物业的安全屏障和文明窗口。

2.24小时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频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

3.工作时间投诉、报修受理:设立服务、投诉专线电话,认真记录电话内容和处理情况,及时处理投诉问题,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4.停车场、库管理:登记出入库车辆;定期检查停放车辆;外来车辆的疏导、指挥车辆停放;防止危险品和可疑人员进入车库。

5.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订针对采购人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制订对火灾、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骚扰采购人秩序、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方案,并作必要演习。一旦发生案情时,即予果断、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点。

6.确保冬季供暖期的锅炉安全运行。

(五)餐饮管理

1.按采购人需求合理制定菜谱,每周不重样。

2.每天菜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厨房及餐厅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4.餐饮服务人员持证上岗。

5.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六)其他要求

1.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2.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五、项目管理其他要求

1.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的工资、加班费、餐补、各类保险、福利、服装、劳动保护、培训、交通费、税金等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在完成服务时所使用的器材和工具(如各类秩序维护服务器材、保洁工具、工程运维用工具等);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所有人员每周按6天工作日,周日加班常态化,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其他费用;

物业费支付采取每季度采购人验收后核算支付,中标人应按月及时发放员工工资、补贴;

2.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当人员变化时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不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对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所有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对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出勤率进行考勤;

3.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相关人员必须政治可靠,符合采购人政审标准,并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人员政审工作,按要求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

4.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为其员工缴纳符合服务标的所在地政府要求的社会统筹保险和其他规定费用;

5.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服装,配备为完成各项服务由物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器材等;

6.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有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7.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要与采购人建立持久、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指导。

8. 每季度按采购人考核结果支付物业费。

因物业合同期内涉及到整体改造或搬迁,合同自行终止,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9.物业服务期内,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中标人员工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第一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第一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009691进行咨询。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磋商谈判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抚顺市望花区拉古乡政府
联系方式: 024-56117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8368/23388575/23389068
邮箱地址: lngczbgs@126.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仅限标书款电汇专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霄、李锋
电 话: 024-23388368/23388575/2338906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