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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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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括及预算情况: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

二、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21 年03月 25日起,至 2021 年 03 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3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人: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滕州市杏坦路75号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632-552331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滕州市文化路002号(人和蓝湾)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方式:0632-5820019

附件:
需求附件.pdf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单位: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1 年 03月 25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安排: A.中标单位需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其中,食用油需采用非转基 因食用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 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所有主食、菜品及 汤粥类均应中标单位自己制作,不能外出采购半成品或成品。 B.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 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 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所有米面、杂粮、调料、食用油的品牌及标准均符合国家三证齐 全标准(蛋类,水果类除外)。 C.中标单位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在生产、加工、包装、运送、配送、制作过程必须符合国家食品 卫生安全标准和规定,严禁采购有毒、有害、过期、无正规证照、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 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物的食品及原材料,按照食品药监对经营食品安全的要求经营,无条件 接受检查,做到食用具和食品安全合格率 100%。 一经发现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采购人将扣除其当月全部费用,并采取其他处 罚措施。中标单位应当天立即给与整改,不能整改的解除其合同,有违法事实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落实原材料采购索要票证、每餐食品留样等制度。主副食品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 样品放入专用储物设备内48小时备查,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禁止或防止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 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所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堂后厨各类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 责任。 各配餐企业要从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大局出发,将利润控制在一般性餐饮经营利润以下,要根据 本企业配送学生餐总数量变化核算成本,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同一学校供餐标准应保持一致。配餐企 业要免除建档立卡学生营养餐费用。要按照不低于配餐企业职工总数 5%的数量,积极吸纳有意愿的 建档立卡学生家长进入企业工作。 相关要求: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中标单位三家。供应商管理工作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开展工作,保证食品安全,为学生提供健康的饮食。 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相关有效证件。 3)、供应商需按每月每人标准报出每周食谱,食谱要求为每天向学生提供(一荤一素)一汤一面食,保 证学生吃饱吃好,保证每周为学生提供的菜品面食不重样(具体价位、菜品面食由学校与配餐单位商定)。 4)、供应商每天需在11:40前将饭菜配送到位,保证饭菜温热适度。分餐后,要将餐台、工具、容器、地 面等清扫洗刷干净;餐后要将餐车、餐具等带回清洗。每天对灶台墙体、碗柜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 一次彻底清洗。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对餐饮具使用煮沸法、消毒柜 进行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并做好消毒记录。洗涤、消毒餐饮 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要求。 5)、食品的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中标单位主动接受采购人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监督、 指导,并随时接受检查考核。 6)、供应商所用餐具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消毒,保证餐具消毒的时间并做好消毒记录。 7)、供应商所有招用的人员必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书,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戴工作帽。 8)、供应商应每天取每样饭菜的标本不低于200克,置于0-4度的冰箱内留存2天(48小时),以便化验报 告,并填好留样记录。 9)、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及相关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听取食堂管理员及相关监督单位 的意见,及时改正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及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 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枣庄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枣教字〔2021〕 9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 (1)如发生因供应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形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学校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制作的饭菜质量差,偷工减料,质量、数量不达标准的情况,立即解除本合同。 (3)被查实供应商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学生使用,立即解除本合同。 (4)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并并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立即解除本合同。 (5)供应商在运营过程中,如发生师生投诉,经校委会研究,属于情节恶劣的,将终止合同。 2.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 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3.本项目根据财库 [2011]181 号第 5 条及监狱、戒毒企业、执行政府采购加分政策;执行节能环保 政府采购加分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及监狱 10%、戒毒企业 6%、残疾人企业等给 6% 的价格 扣除。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 6.付款方式: 按月收取供配餐费,次月15日之内付至上月结算金额(据实结算)。 7.质量标准: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21 年 03 月 25日起,至 2021 年 03月 28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1 年 03月 29日前将书 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 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 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 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滕州市杏坦路75号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632-552331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滕州市文化路002号(人和蓝湾)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方式:0632-5820019 邮箱:sdtx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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