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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城市管理局(盱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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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城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盱眙城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受盱眙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江苏层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盱眙城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进行招标,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盱眙城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2.招标范围:盱眙县城管局食堂劳务外包,招标控制价29.9万元/年。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需求:本项目需要劳务5人(其中1人以上需持有厨师证),均持有健康证,年龄25-55周岁(详见文件第五部分)。

5.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签订合同前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注:投标单位需自行到现场考察,考察费用自理。

二、投标须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范围要求: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内容)或个人承包(具有从事食堂劳务两年工作经验,提供合同证明原件);

3.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承包授权委托书需本人亲自签字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4.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承包需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方根据自身的资质及能力自行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标)。

6.递交报价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个人递交报价文件的提供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报价文件中。

8.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9.付款方式:按中标价平均每月支付乙方费用,每季度扣除0.5万元作目标考核,保证金2万元,分四季度考核,每季度0.5万元,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70%全额支付0.5万元,满意率达50%以上70%以下支付0.4万,满意率低于50%及以下不予支付0.5万元。

三、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1年4月1日下午18:00前,地点:盱眙县二山路1号4楼,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项目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人以现金方式在开标时带到现场。

2.若不中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全额无息退还,中标方与招标方签定合同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开标时间:2021年4月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盱眙县城市管理局三楼(盱眙县淮河东路61号),截止时间后报价无效。

六、报价表装袋和投递要求:

1.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承包需本人签字)

2.投标确认函原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承包需本人签字)

3.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内容)或个人承包(具有从事食堂劳务两年工作经验,提供合同证明原件);

4.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准备一式叁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否则作废标处理,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注:信封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杨正军电话:13813305675

招标单位地址:盱眙县城市管理局邮编:211700

(2)招标代理联系人:曹悦电话:15050805821

代理单位地址:盱眙县二山路1号4楼邮编:211700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下载盱眙城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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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YXXXM-层峰-20210402









招标单位: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 盱眙城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代理机构:江苏层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O二一年三月






第一部分


盱眙城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江苏层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盱眙城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进行招标,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盱眙城管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2、招标范围: 盱眙县城管局食堂劳务外包,招标控制价29.9万元/年。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需求: 本项目需要劳务5人(其中1人以上需持有厨师证均持有健康证,年龄25-55周岁(详见文件第五部分)。

5、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签订合同前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注:投标单位需自行到现场考察,考察费用自理。

%1、 投标须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范围要求: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内容)或个人承包(具有从事食堂劳务两年工作经验,提供合同证明原件);

  3、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承包授权委托书需本人亲自签字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4、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承包需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方根据自身的资质及能力自行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标)。

6、递交报价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个人递交报价文件的提供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报价文件中。

8、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9、付款方式:按中标价平均每月支付乙方费用,每季度扣除0.5万元作目标考核,保证金2万元,分四季度考核,每季度0.5万元,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70%全额支付0.5万元,满意率达50%以上70%以下支付0.4万,满意率低于50%及以下不予支付0.5万元。

三、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21 年41日下午18:00,地点:盱眙县二山路1号4楼,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1、 项目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人现金方式在开标时带到现场。

2、若不中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全额无息退还,中标方与招标方签定合同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开标时间:2021 年42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盱眙县城市管理局三楼(盱眙县淮河东路61号),截止时间后报价无效。

六、报价表装袋和投递要求:

1、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承包需本人签字)

2、投标确认函原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承包需本人签字)

3、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内容)或个人承包(具有从事食堂劳务两年工作经验,提供合同证明原件);

4、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准备一式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份副本),否则作废标处理,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注:信封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杨正军 电话:13813305675

招标单位地址: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邮编:211700

(%1) 招标代理联系人:曹悦 电话:15050805821

代理单位地址:盱眙县二山路1号4楼 邮编:211700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26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

:以下为招标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询价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1、 合同主要条款

序 号

内 容

1

付款方式为:按中标价平均每月支付乙方费用,每季度扣除0.5万元作目标考核,保证金2万元,分四季度考核,每季度0.5万元,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70%全额支付0.5万元,满意率达50%以上70%以下支付0.4万,满意率低于50%及以下不予支付0.5万元。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必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运输过程中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

5)“买方”系指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技术规格

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且买方拒付全部货款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装运条件

5.1根据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1)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

3)装箱单;

4)验收合格证书;

5)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

6.3买方将按“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成交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

8.1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8.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3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检验

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9.2买方将在卖方交货后叁天内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买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买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通知招标代理或甲方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卖方迟交货

11.1卖方应按照“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安装,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安装,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安装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单位(卖方)负担。

15.履约保证金

15.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服务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

1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形式为转账、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1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4履约保证金应在项目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不计利息。

16.仲裁

16.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叁拾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叁拾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6.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

16.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贰拾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7.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破产中止合同

18.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9.转让

19.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按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甲方: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


根据竞标结果, 获得盱眙县城市管理局餐厅承包权。为了更好地服务盱眙县城市管理局各个单位(在职)员工,双方就合作事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盱眙县城市管理局餐厅(食堂),负责供应盱眙县城市管理局的(早、午、晚餐)。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办公区域)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他用途。

二.合作方式

甲方将食堂提供给乙方烹饪供餐,甲方在常规工作中通过制定相关考核方案,对乙方进行考核。

%1. 职责分工

食堂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员岗位工作安排、厨具餐具等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等)、餐饮(包含但不仅限于食材验收、加工、烹饪、分餐、卫生保洁等)服务。食堂用电、用火、食品等安全保障工作。

%1. 烹饪期限管理

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阶段,在该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服从甲方管理、因管理不善导致B级(含)以上食堂未通过、两次或以上不能达到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要求等情况,试用期内每个月测评一次,甲方职工满意度有两次低于60%,甲方可直接中止合同

%1. 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由甲方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及厨房主要设备。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点双方签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2、 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承包期内,乙方负责厨房内的水、电、燃气,公共部分由甲方负责。

4、 承包期内,如甲方要求提供桌餐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菜肴烹饪及提供服务,甲方支付乙方相应服务报酬100-200元/次。

5、 承包期内,采购人为中标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1. 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 早、午、晚餐饭菜供应种类大荤、小荤、素菜、米饭、面食、稀饭、主食、粗粮、水果、例汤等,健康安全合理搭配。

2、 菜式品种为早餐一熟两咸菜(三种以上),午餐一大荤二小荤一素一汤,晚餐一小荤一素一咸一汤(其中大荤 种,小荤 种,素菜 种,主食 种,粗粮水果 种,例汤 种)。

膳食供应时间:早餐(7:00-8:10),午餐(11:50-12:30),晚餐(夏时令1810-18:40;其余时段1740-18:10)。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3、原则上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六日,乙方可根据甲方工作时间需求协商调整休息时间,保障甲方职工人员就餐。

七.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所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每天用餐结束对食堂区域进行清扫,每周进行全面大扫除至少一次。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5、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制度的建立

1、承包期内,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类事件发生。

2、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乙方有义务负责对厨房内水、电管线路的维修保养,及时疏通下水道。

九.结算方式

按中标价平均每月支付乙方费用,每季度扣除0.5万元作目标考核,保证金2万元,分四季度考核,每季度0.5万元,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70%全额支付0.5万元,满意率达50%以上70%以下支付0.4万,满意率低于50%及以下不予支付0.5万元。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对乙方违反规定或行为不良员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辞退更换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及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制止,并追加处罚。具体考核和要求见“盱眙县城市管理局食堂常规考核简述”

3.甲方在职权内要积极帮助乙方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协助乙方搞好内外关系,乙方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4.在正常工作期间,如无特殊原因,甲方需确保水、电的正常供给。

5.甲方应加强员工在文明就餐方面的宣传和引导,同时阻止外来不明人员,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营,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6.公共区域内设备用品(桌椅、餐盘、电视等)由甲方提供。

7.甲方在乙方服务活动开始前,需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就餐时间推迟,乙方须积极配合,合理安排就餐时间及保证就餐质量。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食堂人员调动方面要先和甲方协商,尊重和考虑甲方的意见。

2.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格健康证明上岗,并向甲方提供复印件备案。

3.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和监督、考核,并及时改进、完善。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确保食品及生产安全。如发生食品及安全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十一.盱眙县城市管理局食堂常规考核简述

为了便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从细节方面有效配合管理,现将食堂常规考核办法简述如下:

(一)设备配备和维修

1.乙方清点好城管局所配的所有物品,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添置其他物品。

2.甲方因实际需要而重新购买的物品及装修、改造设施在合作期满后,乙方需完好无偿移交给甲方。

3.乙方应教育职工爱护各种设备,科学合理地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如设备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如设备更换或维修不及时,甲方可强制执行,费用直接从相关保证金扣除。

4.食堂下水道必须按时清理(一月一次),确保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管理目标

1.通过餐饮烹饪的服务过程,做到领导及员工满意,声誉好,零投诉。

2.食堂设施配备合理适用,达B级(含)以上标准,设备完好率高,各功能室适合职工加工作业,员工就餐环境优雅。

3.职工聘用应符合食监及卫生等部门的规范要求,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职工的服务意识、卫生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职工做到态度诚恳、服务周到、工作高效。

4.膳食管理科学规范,特别注重食品安全与卫生,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饭菜价格合理,花色品种多样,质量上乘,定期请专业人员查看评鉴。

5.以B级食堂或高于B级标准实施管理,每年须通过B级食堂验收。如因管理不善未通过,甲方将对其处以不少于0.5万元的罚款(如因甲方提供的设备达不到要求除外)。

6.如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城管局带来负面影响的,除扣除全部保证金外,另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目标考核要求

1.处理好各种关系

(1).甲方派专人对食堂实施管理与考核,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接受甲方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项检查,如不能正确接受管理与检查,每次处罚500元。

(2).正确处理好和就餐人员的关系,真心诚意做好服务,不得辱骂、恐吓就餐人员,如有就餐人员投诉经查实,每次处罚200元,如因此产生其他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3).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淮安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按劳动法交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有因用工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现场管理负责人参加甲方物管部门组织的例会,如无故缺席,每次扣除200元。

(5).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利用例会对员工进行各种培训,例会应邀请甲方管理人员参加。

2.配合甲方规范管理

(1).乙方自主招聘从业人员,人员数量应充分满足业务要求,原则上不得少于投标时拟派人数,招聘的人员须经体检办证培训后上岗,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着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及相关制度规定,如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3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2).如乙方有损坏水电设施或进行窃电窃水及其他偷盗活动(如:菜品、主食、食材材料、餐具、电器等甲方财产,)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给予500—5000元的处罚,发生以上行为达两次的,取消中标公司/承包人的管理资格。

(3).食堂必须独立管理,不得在外寻找合作伙伴,更不得将管理经营权转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且所有费用一律不退。

(4).所有食品一律由中标公司/承包人统一烹饪,不准许对外转包,如违规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中标公司/承包人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况严重的,甲方立即终止协议,限定其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撤出食堂。

(5).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早中晚餐服务,不按规定时间的一次处罚500元。

3.确保食品安全,做好卫生工作

(1).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不准使用三无产品和腐烂变质的农副产品,如有违反扣500元,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卫生的饭菜,如有违反扣款1000元。

(2).做好防盗和防投毒工作,食堂操作间里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确保安全,如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1000元,如发生偷盗或投毒事件,中止其管理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做好防火防触电工作。食堂内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存在用电及明火等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如因不符合要求发生触电或火灾,视情节轻重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甲方立即中止协议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确保辖区和卫生包干区(由城管局指定)环境清洁卫生,食堂操作间及售饭地面有污迹、杂物、积水,墙壁、柱子有脚印、手印和污迹、蜘蛛网等每次扣50元,做好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工作,如措施不力一次扣50元。

(5).保持各种器具的清洁,做饭菜时必须使用排烟排气装置,排烟排气装置每星期清洗一次,否则一次扣50元。冷库有异味、生熟混放发现一次扣100元,和面机、面案等不清洁、绞肉机未及时清洗有异味,发现一次扣100元,蒸饭车、蒸饭盘未及时清洗、操作台不干净,发现一次扣50元。

(6).提供符合食品全标准的各类餐具,严格清洗消毒各类用具,如有违反,一次扣款200元。

(7).各种物品摆放必须规范有序,室内各种器具摆放无序,保管室物品摆放不规范等,发现一次扣50元。

(8).食堂人员上岗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如有违反者一人次扣50元。

(9).严格规范管理食品添加剂,必须要做到三专即专人、专柜、专用,并做好登记,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500元,如有2次违反,将直接中止合同。

(10).食堂内不允许有人居住,所有食品必须在操作间制作,违反一次扣500元。

(11).规范操作流程,做好剩饭、剩菜及食品冷藏工作,如有违反每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如有违反(留样器皿、种类、数量、时间不合格)每次对相关楼层处以200元的罚款。

(12).不得遮挡监控,保证甲方能正常调看,派专人负责透明食堂相关工作,因管理不到位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十二.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不履行该协议,乙方需至少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投资的所有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在协议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停止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立刻终止协议。

3.双方其它违约责任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争议处理

1.在本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2.在友好协商之日起30天内,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当地城管局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齐所有费用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1部分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


第五部分 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项目概述:本单位职工就餐人数约80-100人(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本次招标将选择1家食堂承包单位或个人,为了能让竞标人了解食堂的常规要求及注意事项,处于对自己负责对采购人负责的原则,在竞标前,把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食堂要求

1.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为竞标公司/承包人指定委托人,并提供委托书,代表竞标公司/承包人进行运营管理。公司总部每月派人到场检查指导不少于一次与采购人对接交流,个人承包的每月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交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2.中标单位确定后,依照文件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缴纳有关费用,并与采购人签订责任状。

3.食堂常规设施购买后,与前后任管理者之间的移交、维修、维护、文化布置及食堂内所有开支,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

4.食堂内的所有食品一律由中标单位统一烹饪,不准许对外转包,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在3天内完全撤出食堂。

二.盱眙县城市管理局食堂常规考核简述

(一)设备配备和维修

1.乙方清点好城管局所配的所有物品,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添置其他物品。

2.甲方因实际需要而重新购买的物品及装修、改造设施在合作期满后,乙方需完好无偿移交给甲方。

3.乙方应教育职工爱护各种设备,科学合理地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如设备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如设备更换或维修不及时,甲方可强制执行,费用直接从相关保证金扣除。

4.食堂下水道必须按时清理(一月一次),确保畅通。

(二)管理目标

1.通过餐饮服务过程,做到领导及员工满意,声誉好,零投诉。

2.食堂设施配备合理适用,达B级(含)以上标准,设备完好率高,各功能室适合职工加工作业,员工就餐环境优雅。

3.职工聘用应符合食监及卫生等部门的规范要求,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职工的服务意识、卫生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职工做到态度诚恳、服务周到、工作高效。

4.膳食管理科学规范,特别注重食品安全与卫生,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5.如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城管局带来负面影响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另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目标考核要求

1.处理好各种关系

(1).甲方派专人对食堂实施管理与考核,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接受甲方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项检查,如不能正确接受管理与检查,每次处罚500元。

(2).正确处理好和就餐人员的关系,真心诚意做好服务,不得辱骂、恐吓就餐人员,如有就餐人员投诉经查实,每次处罚200元,如因此产生其他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3).乙方正确处理和食堂员工的关系,要依法办理各项用工手续。要关爱员工,不得有任何不文明行为,如有因用工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现场管理负责人参加甲方物管部门组织的例会,如无故缺席,每次扣除200元。

(5).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利用例会对员工进行各种培训,例会应邀请甲方管理人员参加。

2.配合甲方规范管理

(1).乙方自主招聘从业人员,人员数量应充分满足业务要求,原则上不得少于投标时拟派人数,招聘的人员须经体检办证培训后上岗,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着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及相关制度规定,如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3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2).如乙方有损坏水电设施或进行窃电窃水及其他偷盗活动(如:菜品、主食、食材材料、餐具、电器等甲方财产,)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给予500—5000元的处罚,发生以上行为达两次的,取消中标公司/承包人的管理资格。

(3).食堂必须独立管理,不得在外寻找合作伙伴,更不得将烹饪服务权转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且所有费用一律不退。

(4).所有食品一律由各中标公司/承包人统一烹饪,不准许对外转包窗口,如违规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中标公司/承包人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况严重的,甲方立即终止协议,限定其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撤出食堂。

(5).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烹饪服务,不按规定时间的一次处罚500元。

3.严把食品质量

确保食品的质量加工前需清洗的原料应清洗干净,加工制作过程应科学规范,制作出的食品花色品种多样,品种随季节不断轮换,以上各项发现有问题的每次处罚100元。

4.确保食品安全,做好卫生工作

(1).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不准使用三无产品和腐烂变质的农副产品,如有违反扣500元,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卫生的饭菜,如有违反扣款1000元。

(2).做好防盗和防投毒工作,食堂操作间里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确保安全,如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1000元,如发生偷盗或投毒事件,中止其管理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做好防火防触电工作。食堂内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存在用电及明火等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如因不符合要求发生触电或火灾,视情节轻重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甲方立即中止协议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确保辖区和卫生包干区(由城管局指定)环境清洁卫生,食堂操作间及售饭地面有污迹、杂物、积水,墙壁、柱子有脚印、手印和污迹、蜘蛛网等每次扣50元,做好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工作,如措施不力一次扣50元。

(5).保持各种器具的清洁,做饭菜时必须使用排烟排气装置,排烟排气装置每星期清洗一次,否则一次扣50元。冷库有异味、生熟混放发现一次扣100元,和面机、面案等不清洁、绞肉机未及时清洗有异味,发现一次扣100元,蒸饭车、蒸饭盘未及时清洗、操作台不干净,餐桌椅未抹干净发现一次扣50元。

(6).提供符合食品全标准的各类餐具,严格清洗消毒各类用具,如有违反,一次扣款200元。

(7).各种物品摆放必须规范有序,室内各种器具摆放无序,保管室物品摆放不规范等,发现一次扣50元。

(8).食堂人员上岗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如有违反者一人次扣50元。

(9).严格规范管理食品添加剂,必须要做到三专即专人、专柜、专用,并做好登记,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500元,如有2次违反,将直接中止合同。

(10).食堂内不允许有人居住,所有食品必须在操作间制作,违反一次扣500元。

(11).规范操作流程,做好剩饭、剩菜及食品冷藏工作,如有违反每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如有违反(留样器皿、种类、数量、时间不合格)每次对相关楼层处以200元的罚款。

(12).不得遮挡监控,保证甲方能正常调看,派专人负责透明食堂相关工作,因管理不到位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章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章):



0 月 日








尊敬的供应商:

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一、投标函格式

致: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 (编号:招标文件,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CNY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有货物及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如果有),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经营时间

合同签定日起1年

投标人:(加盖公章,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 1、投标报价总计为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所述内容。

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此表请用信封单独密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三、服务承诺

(格式三示范承诺按照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其他承诺书投标人自定、加盖公章)


四、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注:

1、请投标人按照以上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示范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投标人: (盖章)

日期:年








示范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招标单位)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所在单位:职务:

身份证: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承包人参加的政府招标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招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承包人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公章)

0 年月日


:投标人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受托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示范格式三

承诺书

(采购单位)

我方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一、我方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若我公司/承包人为中标投标人,我们将出具检察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三、我公司/承包人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四、我公司/承包人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