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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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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26 16:45| 发布单位: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鄂州市直辖|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ZT-GKZB-2021-00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州财采计备【2021】000472号

三、项目名称

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鄂州市绿岛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洋澜国际康城66号

中标(成交)金额:318.15(万元)

服务类

名称: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中明确);签订合同后前3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中标人的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或由第二名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规定,本项目合同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采购人考核),总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平,苏和清,徐晓英,李实华,秦红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3-26

2、评审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算。

2、收费金额:6.74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0711-511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方式:0711-3215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 话:19908689696

  • 招标文件.pdf
1 / 68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项目名称: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 采购人: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 / 68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内。 2.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3.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4.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5.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 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6.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7. 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8.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 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 《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 配合,谨此致谢。 3 / 68 附我司地图:鄂州市文星大道 19 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大楼梯上来走右边楼梯) 4 / 68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 8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 10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 21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4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8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 56 5 / 6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鄂州市文星大 道 19 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3 月 26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21】000472号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项目名称: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322.4 万元/年 最高限价:322.4 万元/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中标人负责委派管理团 队和服务人员,对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餐 饮制作、食谱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食材组织管理、食堂及综合楼秩 序维护、食堂及综合楼公共部分环境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节能降 耗等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中明确);签订合同后前 3个月为试用期, 此期间中标人的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重新组 织招标采购或由第二名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 担。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 规定,本项目合同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成 交供应商须通过采购人考核),总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6 / 68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3月 3日至 2021年 3月 9 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 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 500.00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3月 26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 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 322.4 万元/年(其中服务人员工资(含五险及各项福利) 为 302.4 万元/年,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时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托 7 / 68 管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20万元/年,此费用为可竞争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0711-5115656(江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文星大道 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方式:0711-3215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 话:19908689696 发布人: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3月 2日 8 / 68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说明: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 知》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一、说明 1 采购人名称: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招标文件 2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不举行。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 (境外货物)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无。 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 5 1)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 效投标。 6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 1. 投标保证金金额:(注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 3.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账号:17615101040002480 开户银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跨行支付行号:103531061517(提醒:该行号不是账号!仅适用于网银跨 行支付时汇款人能够快速寻找开户银行信息) 4.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9 投标有效期:90天。 10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未按规定递交 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授予合同 11 履约保证金金额:10%或采购人与中标人自行协商。 12 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乘以三年服务期的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 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 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规定的“服务类” 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9 / 68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 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详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2.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 3.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 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法定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相关公告 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0 / 68 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1. 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 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并与投标人办理退还手续。 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 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 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 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由 5名单数组成。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 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2.1.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不含二名); 2.2.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2.4.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5.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2.2.6.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 他情况。 2.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1 / 68 2.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 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10.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2.10.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10.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2.10.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2.10.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3. 评标 3.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 12 / 68 3.2. 评标步骤: 3.2.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 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 性审查。 3.2.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 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 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 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符 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2.3. 详细评审: 3.2.3.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详见《综合评分表》。 3.2.3.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3.2.3.3.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 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评审》。 3.2.4.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 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 定标: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4.2.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 选人,以此类推。 4.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 68 4.4.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 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 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 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 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4.5.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6.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 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 特别说明 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5.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5.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2.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2.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2.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3. 废标 5.3.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3.2.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3.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3.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4 / 68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如下,未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或提供不完善的将视为资 格性审查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年度或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 6个月内任意一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 6个月内任意一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 定);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等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 须 提 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打印件)。 10.提供近三年内未发过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书面承诺函原件; 11.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 / 68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 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4.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5.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16 / 68 评分细则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 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如 下: 序 号 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一、价格部分(10分) 1 投标报价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不超过采购预算的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100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分 二、技术部分(45分) 1 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需 求理解程度(2)综合服务模式及实施措施方案(3)管理思路及措施 (4)管理目标及定位(5)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以上每项科学合理且符合项目特点及需求的得 1分;基本符合、针对 性和可操作性不全面或有缺失的得 0.5分;内容空泛、无针对性和不 可操作性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5 分 食堂经营品种布局合理菜品荤素结构及菜谱营养设计科学合理,搭配 得当,能适应不同口味需求。早餐提供蒸、煮、煎、炒、烤、饮品等 系列不低于 30 个品种;中餐提供特色菜、净荤菜、半荤菜、素菜、 汤、两道主食等,不少于 25个品种,晚餐提供不少于 20个品种,每 周更新菜谱。随机提供一个月四周,从周一到周五的早、中餐菜谱, 以及公务接待用餐菜谱。菜谱科学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得 3分; 基本符合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可行的得 2分;针对性和可操 作性不全面或有缺失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3 分 2 人员配置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的、科学合理的人员组织架构及培 训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计的组织架构是否清晰、各岗位工 作内容、职责、分工计划设置是否明确,是否满足项目实际需求,进 行综合评审。 1、内容详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5分; 2、内容完整,基本可行的,得 3分; 5 分 17 / 68 3、内容有欠缺,可行性不足的,得 1分; 4、内容空泛、不符合实际要求的,不提供方案的均不得分。 3 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 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健全、规范进 行评审: 1、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全可行的得 3分; 2、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可行的得 2分; 3、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全面或有缺失的得 1分; 4、无针对性、不可操作性、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3 分 4 成本控制方 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经营成本控制方案进行评审: 1、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全可行的得 2分; 2、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可行的得 1.5分; 3、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全面或有缺失的得 1分; 4、无针对性、不可操作性、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2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能耗成本控制(水、电、气)措施进行评审: 1、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全可行的得 2分; 2、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可行的得 1.5分; 3、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全面或有缺失的得 1分; 4、无针对性、不可操作性、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2 分 5 食品质量控 制方案 根据食品质量控制方案的专业程度进行评审: 1、方案详细全面,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食品质量有保 障的,得 3分; 2、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食品质量 保障基本合理,得 2分; 3、方案及措施有所欠缺,但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无重大缺陷,得 1 分; 4、方案及措施不科学、不合理,食品质量得不到保障或未提供方案的 均不得分。 3 分 6 食品安全保 障方案 根据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专业程度(包括但不限于:蔬菜、肉类、 蛋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合格证)进行评审: 1、方案详细全面,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食品安全有保 障的,得 3分; 2、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食品安全保障基本合理, 得 2分; 3、方案及措施有所欠缺,但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无重大缺陷,得 1 分; 4、方案及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或未提供方 案的均不得分。 3 分 根据投标人的样品留存备检方案的专业程度进行评审: 1、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全可行的得 3分; 2、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可行的得 2分; 3、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全面或有缺失的得 1分; 3 分 18 / 68 4、无针对性、不可操作性、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7 卫生及秩序 维护管理方 案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食堂及综合服务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的专业程度 进行评审: 1、方案详细全面,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能够充分 考虑到实际情况,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得 3 分; 2、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的,得 2 分; 3、方案及措施有所欠缺,但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基本能保障工 作正常运行的,得 1 分; 4、方案及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或未提 供方案的均不得分。 3 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食堂及综合楼公共部分安全秩序维护管理方案 的专业程度进行评审: 1、方案详细全面,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能够充分 考虑到实际情况,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得 3 分; 2、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的,得 2 分; 3、方案及措施有所欠缺,但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基本能保障工 作正常运行的,得 1 分; 4、方案及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或未提 供方案的均不得分。 3 分 8 原材料保障 措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原材料的采购方案及品质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1、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全可行的得 2分; 2、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可行的得 1.5分; 3、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全面或有缺失的得 1分; 4、无针对性、不可操作性、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2 分 9 食堂设施设 备维护保养 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用户需求实际情况,提供的厨房设施设备维 护保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维护计划、维护运作流程)等 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设备维护计划切实可行,维护运作流程有条理的, 得 3 分; 2、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设备维护计划基本可行,维护运作流程基本 可行,得 2 分; 3、方案内容欠完整,设备维护计划不可行,维护运作流程有欠缺的, 得 1 分; 4、内容空泛、不符合实际要求的,不提供的均不得分。 3 分 10 应急预案 针对采购人临时突发性公共事件保障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大型 活动和重大会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生产安全突发事件、设备故障、 停水、停电、停气、消防、治安事件等)各类有效的突发事件的应急 预案及响应时间进行评审: 3 分 19 / 68 1、内容详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3 分; 2、内容完整,基本可行的,得 2 分; 3、内容有欠缺,可行性不足的,得 1 分; 4、内容空泛、不符合实际要求的,不提供的均不得分。 11 投标文件的 制作 投标文件应该为不可拆卸的胶装,制作规范,编制完整、详细、清 晰;逐页有连续页码,查阅方便,对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完整齐全得 2 分,有缺陷、不完整、前后不一、查阅困难的,每出 现一项减 0.5 分,最低得 0 分。 2 分 三、商务部分(45分) 1 菜品品鉴 根据第四章用户需求书,各投标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 和要求,提供两份实物菜品,一份留样封存,一份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四个菜品(青椒肉丝、红烧鱼块、清炒小白菜、西红柿蛋汤),每个 菜品 2分,少提供一个菜品减 2分;每提供的一个菜品颜色和光泽、 出品形状、口味、营养搭配等方面不合理的每项减 0.5 分,最多减 1 分;四个菜品最多可减 4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菜品实物两份 3菜 1汤(青 椒肉丝、红烧鱼块、清炒小白菜、西红柿蛋汤)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品 鉴及留样封存一份。实物菜品应于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鄂 州市文星大道 19 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 司开标室,否则此项为 0 分。 8 分 2 类似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往前推 36 个月,下同)以来有类 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3分,此项最高得 15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时 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备注:同 一服务单位的连续年度合同及跨年度合同不重复计分。) 15 分 3 用户评价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有与上述类似项目业绩对应的服务质量反馈意见 书,反馈意见书良好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此项最高得 5分。 需提供服务质量反馈意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 查),时间以反馈意见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备注: 同一服务单位的连续年度或跨年度服务质量反馈意见书不重复计 分。) 5 分 4 企业荣誉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的得 1分; 获得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的得 0.5分,此项最高得 1分。 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1 分 5 履约能力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 提供的不得分。 2分 20 / 68 6 货源保障能 力 1.投标人自有建成并投入运营蔬菜种植基地的得 2分;与蔬菜种植基 地签订供货合同的得 1分。此项最高得 2分。 2.投标人自有建成并投入运营畜牧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的得 2分;与畜 牧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签订供货合同的得 1分。此项最高得 2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 分 7 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餐饮服务认证证书, 且认证范围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的得 2 分,最高得 4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 求提供的不得分。 4 分 8 拟派项目人 员 投标人拟派的厨师团队中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厨师等级 的每个得 2 分;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厨师等级的每个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6分。 需同时提供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官 网(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网址链 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分 二、计分办法 各投标人的总得分=商务评审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技术评审得分(取 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总报价评审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对投标单位进行评比打分。各投标单 位的得分为商务评审得分、技术评审得分、投标总报价得分各项合计、评分结果按四舍五入 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三、定标 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情况,推荐得分前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有二家 或二家以上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其名次排序采用低价优先的原则。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 标人就评标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 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1 / 68 价 格 评 审 6. 价格核准: 1.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1.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三章第 2.6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重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7.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7.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7.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7.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7.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7.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如企业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投标,并 22 / 68 计入企业诚信档案。如投标人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 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7.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7.4.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7.4.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 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7.4.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7.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7.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7.5.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 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9.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9.1.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 品清单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 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9.2. 投标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 在 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 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 68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的响 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 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况及简介 1、本项目为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中标人负责委派管理团队和 服务人员,对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餐饮制作、 食谱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食材组织管理、食堂及综合楼秩序维护、食 堂及综合楼公共部分环境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节能降耗等托管服务。 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中明确)。签订合同后其中前 3 个 月为试用期,此期间中标人的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服务合 同,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或由第二名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 人自行承担。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37 号)规定,本项目合同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 合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采购人考核),总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3、经营模式 3.1、就餐人数:每天约 2000人/次(含早、中、晚餐)。 ★3.2、供餐模式: (1)自选工作餐。每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周一至周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食谱。 节假日、双休日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值班餐、加班餐。 (2)接待客餐。每工作日提供中、晚餐,并根据客餐实际需求制定食谱。预约提供节假日、 双休日客餐。 (3)接待自助餐。每工作日提供中、晚餐,根据接待自助餐实际需求制定食谱。预约提供 节假日、双休日自助餐。 3.3、供餐品种: (1)向进餐者提供水煮、油炸、煎烙、快餐、蒸卤、小炒、汤煲、糕点、稀食,现调等十 大系列、数十个品种的主食和副食;原则要求早餐品种不低于 30个,中餐不低于 25个, 晚餐不低于 20个。 24 / 68 (2)接待客餐。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拟定菜品。 (3)接待自助餐。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拟定菜品。 注:以上为机关食堂基本情况,如有缺项或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4、供餐时间:早餐 07:00-08:30、中餐 12:00-13:00、晚餐 17:30-18:30。 注: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需提前或延后就餐时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二、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食品卫生法》 4、《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5、《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备及要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服务管理工作内容,供应商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调配各岗位人数且总 服务人员人数不少于 60 人,费用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确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只与 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关系,所有用工管理义务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 担;主要岗位人员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和供应商的承诺配置,岗位人员经采购人确认后, 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岗位服务人员,供应商需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岗位人 员。供应商驻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负责对日常综合服务工作进行计划、安排、检查等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采购人管理人员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附岗位需 求明细表: 岗 位 岗位职责 工作经验及资质 项目经理 1、代表服务商全面统筹本项目食堂具体运营工作; 2、与采购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3、严格管理驻采购人所有服务人员; 4、全面负责该项目的人力、管理、经营等工作; 5、全面负责食堂内部管理事务,了解采购人用餐 需求,处理投诉及组织会议检讨当天的工作并督导 纠正预防措辞的执行; 6、负责安全、卫生管理;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本控 制; 7、开餐时间段的全程监控,现场协调及应急处理; 专业知识丰富,善于 沟通和协调;有 5年 以上同岗位工作经 验。 25 / 68 8、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协调采购、保管、制 作、开餐、等项工作,加强团结协作,每周召开员 工会议,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主厨 1、制定一周菜谱,做出每天的用料计划,控制出 品及制作质量; 2、负责厨师的管理及培训,合理安排厨房部的工 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协助经理抓好成本核算,安排好每日三餐两点, 方便就餐人员; 4、组织工作人员每天搞好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 炊具、餐具每天消毒,杜绝事故的发生; 5、教育工作人员节约粮菜、油、水、电,防止各 种浪费,采取措施,防毒、防火、防盗。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 历,有 3年以上类似 项目管理经验,熟悉 食堂各岗位的工作。 副厨 1、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 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2、协助主厨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菜谱的制定。 3、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 措施。 4、在主厨的统一安排下制作出符合客户口味的菜 式、米饭、靓汤,完成主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具有2年以上本岗位 工作经验,熟悉大锅 菜和小锅菜制作。工 作责任心强、具有高 度的自觉性和服务 意识。 厨师 1、协助主、副厨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菜谱的 制定; 2、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 措施; 3、在主厨的统一安排下制作出符合客户口味的菜 式、米饭、靓汤,完成主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具有2年以上本岗位 工作经验,熟悉大锅 菜和小锅菜制作。工 作责任心强、具有高 度的自觉性和服务 意识。 面点师 1、负责本部食堂早、中、晚、中西点心及风味面 食的制作。 具有2年以上本岗位 工作经验,熟悉各式 南北风味点心制作 和西点制作。 食品安全管理 员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卫生知识培 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 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 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 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具有3年以上类似岗 位工作经验,有较强 的食品安全意识和 高度的责任心。 切配员(沾板) (持有合格健 康证) 1、负责食堂当天所需肉类、蔬菜瓜果的切配加工 工作; 2、按要求对蔬菜瓜果分类、排序、加工、切配; 3、对蔬菜瓜果先清洗后切配;清洗蔬菜要求过三 次水,清洗干净菜虫、杂草及泥沙等; 4、当天没有加工完,剩下的蔬菜要妥善存放,防 止变黄变坏; 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 验,形象气质佳,服 务意识强,沟通能力 好,具有餐厅服务经 26 / 68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不加工腐烂变质的蔬菜瓜 果; 6、把加工好的蔬菜瓜果送到烹调间以待用; 7、参与供餐工作。 验。 核算员(仓库 管理、食材验 收、成本核算) 主要工作 1、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本核算; 2、负责配合采购人对原材料的质量、数量的验收; 3、负责仓库的管理和整理标示; 4、每月核定食材基准价格。 5、一楼、二楼餐厅保障。 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 验,形象气质佳,服 务意识强,沟通能力 好,具有餐厅服务经 验。 餐具洗消员 (持有合格健 康证) 1、保证清洗消毒餐具前的工序尽量做到彻底、利 索,残渣剩饭尽量保留在泔水桶内,餐盘尽量干净 无附着物; 2、洗消前后的筷子摆放必须头尾一致;洗消干燥 后的筷子摆放到箸笼里必须头向下; 3、在保证保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水和洗涤剂的 使用,修旧利废,减少清扫工具的消耗。 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 验,形象气质佳,服 务意识强,沟通能力 好,具有餐厅服务经 验。 保洁员(持有 合格健康证) 1、负责厨房内部地面、餐厅卫生等清洁工作; 2、对食堂餐厅四害的进行清除工作; 3、引导就餐人员对餐后餐具的回收工作。 4、综合楼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门 前四包等工作,建筑面积约 6986㎡。 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 验,形象气质佳,服 务意识强,沟通能力 好,具有餐厅服务经 验。 服务人员 1、负责一楼大厅就餐人员刷卡、自助餐、小餐厅 的配餐、二楼餐厅公务接待、维护餐厅就餐秩序等 服务工作; 2、综合楼秩序维护、会议服务等工作; 3、餐厅清洁及协助厨房各部门服务工作。 具有1年以上本岗位 工作经验,形象气质 佳,服务意识强,沟 通能力好,具有相关 工作经验。 (二)食堂托管服务范围 中标人负责委派管理团队和服务人员,对采购人的食堂进行全面管理,包含: 1、自选工作餐。每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周一至周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制定和 调整食谱。节假日、双休日提供中、晚餐,并提供值班餐、加班餐。用餐实行刷卡消费, 一菜一价。 2、公务接待用餐。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标准,中标人无条件接受并能保证采购人公 务用餐的按时供餐。 3、大中型活动、会议及突发性公共事件用餐。中标人有大、中型活动、会议和突发性 公共事件餐饮保障能力,能够满足采购人大、中型活动、会议及公共突发事件现场餐饮保 供需求。 4、食材配送与管理。中标人负责食材配送和服务,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 有关规定。 27 / 68 5、生产安全。中标人必须制定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无事故。加 强食堂各类设施设备管理,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加强食堂用电、用火、用水、用气及 财产安全管理,防烟防火防盗;中标人需加强食堂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管理,并 规范使用,不得恶意损坏(如人为操作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设备维修及购置费用),发现 问题及时与采购人沟通,确保无设备带病运转现象。合同期满,中标人应将采购人所属的 设施设备无条件移交给采购人,并保证移交的设施设备状态良好。未经采购人许可,投标 人不得擅自对食堂基建部分进行改造或移作其它用途。 6、餐具回收及清洗。食堂服务人员负责把用完餐后的餐具进行回收并加以清洗和消毒。 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将对餐具不定期送检,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环境卫生。食堂服务人员负责食堂内部区域内的所有卫生,并按防疫要求,每日组 织清洗消毒。 8、安全管理。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和餐饮场所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 业规范,加强食堂食品、原料各个环节的管理和防毒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食品留样、记录 工作,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 负责。 9、定期核定食堂饭菜价格与核算成本,上报菜品价格,经采购人审核后实施。 (三)食堂托管技术服务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内容 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1.有详细的菜品结构方案和菜单计划,要求荤素、营养搭配合理、品 种多样,以满足采购人用餐需求。 2.投标人应遵循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提供服务,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 卫生,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 督指导,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 期限内整改到位。 3.中标人应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及作息时间,服从采购人各项管 理规定,并接受监督和指导,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 现违反者,中标人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并 督促落实。 4.投标人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有效《健康 证》上岗,并保证一年进行一次全面身体检查,有关专业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工作人员要有良好形象和工作态度,应做到统一着装、佩戴 工号、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投标人食堂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 《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责任; 5.投标人按采购人规定的价格提供餐饮服务,不得私自提高餐饮价格 28 / 68 标准或降低饭菜质量。 6.投标人应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有关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 程及预防措施并张贴明示,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中标人对食 堂的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方面负全责。 7.中标人应及时对采购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与意见做出回应并对存在 的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就餐满意率达到 90%以上,投诉处理率为 100%。 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饮食卫生、食品安全、供餐标准、服务质量等进 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意见与建议,不定期组织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检 验服务单位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后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对个别不符合机关食堂要求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 换。 8.中标人定期对拟派人员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培训,相克食物不得同 时制作食用,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9.中标人拟派服务人员需按时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工作。 ★10.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分包委托他人管理,不得利用食堂 资产和场所搞不法运营或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 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食品加工 1、原料使用前要清洗,肉类与蔬菜水产要分开清洗。食品加工应按规 定做到生熟分开、菜肉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 2、制作菜肴加工间的环境应整洁卫生,管理好灭鼠类药品,以防误入 食物引起食物中毒。 3、定期对操作间进行消杀处理。做到无蝇蛆,无孑孓孳生,无蟑螂、 卵荚及蟑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 范。 出品管理 1、营养:荤素、主副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 2、供餐:品种齐全,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 3、质量:色香味俱全,菜品不得有异物; 4、菜谱每周更换,每天不得有重复。 食品存储 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 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 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 查。 29 / 68 食材组织 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均由正规、专业的食品商家进行统一配送,并 有经营许可证、食品合格证,保障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应制定科学、 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供应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有腐败变质、 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供应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 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供应需确认定点;供应的其他类食品, 如:罐头、饮料、乳制品、定量包装食品、干鲜调料等,必须符合食 品应有的品名、厂名、厂址等,不得采购三无产品;不得采购转基因 产品。 食堂卫生 1、中标人负责餐厅(包括厨房区和就餐区,含就餐区内卫生间)内外 环境保洁,每天定时清理,用餐结束后必须清理就餐区。就餐环境的 标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餐盘、饭盒码放整齐;抹布不乱放;无积 尘、无蛛网,地面无烟蒂、无痰迹,桌面无上次就餐留下的食物残渣、 油迹。就餐区范围内的卫生间保洁由中标人负责。 2、食堂门口设有泔积筒,当天产生当天清,定期清洗保证筒无异味、 无菜汤流溢。泔积筒由中标人负责清理。 3、用餐前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高温消毒,餐具表面无污迹、水滴,确 保卫生合格。餐具要经过初洗、清洁剂清洗、清水流水清洗、消毒四 道工序处理。每天保证高温消毒,一周至少一次蚊蝇消杀。 安全管理 中标人必须制定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无事故;做好食堂电器、设备等的使用管理,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加强食堂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及财产安全管理;制订食物中毒防 范预案、投毒防范预案、食物中毒紧急处置预案、厨房及就餐区域消 防防火预案等,并严格按相应预案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生产。因中标 人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应赔偿由中标人负全责。 节能降耗 在保证正常供餐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节约使用水、电、气等相关 能源,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 消毒消杀服 务 1、喷洒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液规定配比进行稀释,将稀释后的消毒液 喷洒在食堂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两次。 2、拖拭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液规定配比进行稀释,用拖把蘸取消毒液, 拖拭食堂各区域地面,每日不少于四次。 3、擦拭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液规定配比进行稀释,用抹布蘸取消毒液, 擦拭各食堂区域设施设备部件,每日不少于两次。 4、每次消毒完毕后,均需先用清水重新拖洗或擦拭,以免腐蚀;然后 用干燥的尘推或抹布拖拭或擦拭一遍,保持表面干燥、污水渍。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中标人须诚信经营,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 的行业标准。 ★2、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全部人员 30 / 68 要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且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鄂州市最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 资不含按国家规定投标人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入职后须提供相应人 员的花名册、社保证明、健康证明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承诺函) ★3、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处理,产生的经济补偿及赔偿包含在投标报 价中,由中标人负责。(须提供承诺函) ★4、服务人员用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风险由中标人 承担。(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由服务人员工资及托管管理服务费两部分组成,投标人的报 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 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 责。服务期间如遇政府最低工资、社保缴纳基数调整,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食堂的设备设施、场地和配套餐具、设施供中标人无偿使用,食堂产生的水、电、 气由采购人负责费用;餐具等易耗品更新由中标人申请后,经采购人核定,如为人为损 坏,则由中标人按照原价赔偿;如非人为损坏,则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采购递补一 批。 7、食堂在经营过程中设备的维修和更新由中标人申请后,经采购人结合市场行情价核 定,单项金额在 1000元(含 1000元)以上的)由采购人承担;单项金额在 1000元以 下的由中标人承担。 8、采购人配备食堂用餐消费刷卡系统并负责餐卡的审核发放,中标人需协助食堂充值 工作。 9、中标人负责食堂人员的工资,保险,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险,食材检测费用等支出等 项目。 10、中标人负责食堂人员的招聘、培训、薪资、管理。 ★11、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食堂管理人员,如有人员更换,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 并 由持同等或高于原有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人员替补上岗。严格执行“定岗、定责、定酬、 采购人跟踪管理”的模式。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款项按每季度结算一次,中标人应在每个季度末或下个季度初(前 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上季度服务费报表,采购人在收到该季度报表后 5工作日内进行书 面签章确认,中标人在收回书面签章确认后的报表即可开具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 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至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上指定公司开户银行 账户。 31 / 68 附:考核标准 1、服务期间,如中标人质量、卫生未能达到合同或政府相关监督部门标准,采购人 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中标人须在 3 天内改进,15 天内达到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 终止合同。 2、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人日常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出品质量、份量、 品种、外观、味道、烹调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及时反馈予中标人并提出整改要求。 3、考核表如下 3.1项目内容及作业标准 项目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标准 检查周期 内容 设 施 及 日 常 操 作 厨具、饮具、餐具 3次/日 清洗消毒 清洁、无油腻、无水渍 餐台 3次/日 清洗消毒 整洁、美观、无污迹 厨房沟渠、水池 3次/日 检查、维修、疏通 畅通、无损坏 肉类、蔬菜 3次/日 清洗 清洁、无沙砾等杂物 水、电、气、设备 随时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 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障 消防设施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完备、使用正常 室内外灯光照明、消 毒灯管和室内电路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使 用 空调系统 每周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3.2 食堂服务工作考核标准 考评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标 准 分 值 考 评 得 分 扣 分 事 由 卫生情况 (30分) 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统一 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工作帽操 作,挂牌上岗。 每发生一次不符合规 定的扣 2分。 8 着装整洁,讲究个人卫生,不带病 工作,使用食品夹专用工具,不用 手直接接触餐具,工作不吸烟。 每发生一次不符合规 定的扣 2分。 8 32 / 68 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 水无杂物,操作台、灶台及自助餐 打饭台整洁卫生,餐厅桌椅每日清 扫洁净无油污。 未按要求做好的,每 项扣减 1分。 7 餐厅、厨房、工作间及时清除蜘蛛 网,做到及时灭鼠、蟑螂等害虫。 未按要求做好的,每 项扣减 2分。 7 服务质量 (25分) 服务人员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语 言客气,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发生争执引起投诉核 实的,每发生一次扣 2 分。 6 食品加工精心调配,做到卫生、口 味适中。基本满足多数人要求。 超过总用餐人数 10% 以上的投诉,每发生 一次扣 2分。 8 无特殊情况,保证按时开饭,满足 供给。 延迟每超过10分钟扣 2分。 6 做好的饭菜与告知菜谱名称基本吻 合。 每发现一次不吻合, 事先未做说明的扣 1 分。 5 菜品质量 (30 分) 饭菜量是否充足,规定就餐时间内, 晚就餐人员是否有充足饭菜保证。 每发现一次饭量不足 或未吃饱扣 3分。 15 菜品色泽味方面基本满足大众口 味,90%以上职工满意。 发现菜品味道差,一 次扣 3分。 15 设备设施 维护保养 情况(15) 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大型设备 设施进行每周一次的系统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每发生一次不符合规 定的扣 3分。 15 备注: 1、此表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每月填写,服务质量考核分为“优”、“良”、“合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 分及以上为“优”(含 90分),80 分至 89 分为“良” (含 80分),70 分至 79 分(含 70分)为“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 2、如中标人的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达不到采购人服务要求、连续两次考核为“ 不 合格 ”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并解除合同。 33 / 68 第五章 合同文本(仅供参考) 甲 方(采购人):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的 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经营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托管经营甲方机关食堂,经营内容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工作用餐 及客餐服务。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从 月 日起 月 日止。(签订合同后其中前 3 个月为试用期, 此期间中标人的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重新组织 招标采购或由第二名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服务期满一年后各方面指标考核合格后,签订第二年合同,总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第三条 服务费用与结算 3.1 甲方将食堂房屋、场地及设备设施免费提供给乙方作托管经营使用,在托管经营 期间不计提设备折旧费。但要妥善保管国有资产和规范使用厨房机械设备及各种餐用具,否 则承担赔偿责任。 3.2 甲方对乙方在就餐规模范围内托管经营费用、运行管理费、税费等费用总额实行 包干价。 3.2.1机关食堂全年托管服务费按 12 个月计算,总计元(大写:元人民币)。 3.2.2食堂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按照托管食堂实际用量及时向 相应部门缴纳。 3.3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34 / 68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4.1、乙方托管经营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环境(包括水、电、天燃气的正 常供应等)。 4.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食堂内正常经营所需的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 4.3、托管经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伙食质量、服务与卫生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跟踪 检查和监督,根据附件标准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4.4、乙方应配合做好工商、税务、防疫、卫生、环保(垃圾清运费)等有关部门的衔 接工作并承担相应行政性收费,费用计入食堂经营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 4.5、甲方有权将违法、违规的乙方工作人员移送政法机关处理或责令乙方处理或更换 其乙方工作人员。 4.6、甲方每季度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托管服务费用。 4.7、甲方在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时有权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保障甲方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 5.2 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乙方应积极听取并及时进行整改。 5.3 乙方应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和乙方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托管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 及操作程序,并督促其工作人员学习和严格遵守,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和更 换。 5.4 乙方自行聘用托管经营期间全部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其全部工作人员与乙 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乙方的全部工作人员与甲方没有人事依附关系 以及劳动合同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机关办公区的各项规 章制度。 5.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供餐时间与标准,采取灵活、方便的经营形式,扩大餐饮花 样品种,并按甲方规定的售卖价格提供餐饮,不得私自提高餐饮售卖价格标准或降低饭菜质 量。 5.6 乙方负责做好食堂内部的安全、防火、卫生工作,并且配合甲方做好对外的治安、 环卫、环保等工作。 35 / 68 5.7 对于托管食堂的现有的设施、设备、物品,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发生 人为损坏和丢失。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和物品损坏和丢失,应予赔偿。如确属 自然损耗需要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将相应的处置方案报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5.8 乙方应在保证供餐的前提下,水、电、气的费用应控制在正常餐饮的成本范围内, 最大限度地节约使用水、电、气等相关运行费用。 5.9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餐饮管理资料并及时记载有关数据。 5.10如中标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5.11 乙方应按照甲方招标要求保证服务人员素质。 5.12 乙方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合同关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时按月支付员工 的工资。乙方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5.13 乙方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出现各类安全问题,经有关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 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在处理善后工作时可提取乙方的保证金支付,保证金不足以支 付的,甲方垫付后可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餐厅成本核算与产品定价 餐厅成本核算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真正做到让就餐人员得到实惠,菜品销售价格 由甲方控制,详见附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服务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停水、停电、停天燃气(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 延迟开餐或不开餐,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应对。 2、在服务经营期间,乙方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食堂安全责任事故或全年二次抽查进 餐满意度不足 70%,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3、在服务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其服务经营权转让第三方,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提前终止协议的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补偿。 第八条 服务经营期间,因房屋建设设施、设备的质量或安装技术的原因,达不到使用 功能的,造成事故的,由政府主管职能部门鉴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 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第九条 协议期满,则协议自行终止;但应做好终止协议前的有关事宜;如遇不可抗拒 的因素,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36 / 68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甲方有对本协议条款内容以外的事项要求或 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文字材料的形式,报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甲 方公章)确认后予以实施。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定补充协议;托管经营期间双方有不同的 意见,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附件 考核标准 37 / 6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项目名称: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年 月 日 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38 / 68 投标文件目录表 项目名称: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说明: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11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年度或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 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 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格式自定);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打印 件)。 10.提供近三年内未发过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书面承诺函原件; 11.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 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39 / 68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 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4.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5.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 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 40 / 68 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评分表》、《商务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 1. 见( )页-见( )页 2. 见( )页-见( )页 3. 见( )页-见( )页 4. 见( )页-见( )页 5. ?? 见( )页-见( )页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 1. 见( )页-见( )页 2. 见( )页-见( )页 3. ?? 见( )页-见( )页 序号 其他内容资料 证明文件 1. 见( )页 2. 见( )页 3. 见( )页 4. 见( )页 5. ?? 见( )页 41 / 68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序号 内容 数量 投标报价 1 服务人员工资(含 五险及各项福利) 1项 小写:RMB 大写: 2 托管管理服务费 1项 小写:RMB 大写: ?? 合计总价 (单位:人民币) 小写:RMB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中明确)。 备注 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 322.4万元/年(其中服务人员工资(含五险及 各项福利)为 302.4万元/年,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时不得更改,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托管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20万元/年,此费用为可竞争 费用。) 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应为履行本项目全部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之不变价格。 3.此表是报价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一个信 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42 / 68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如:小写:RMB1230000,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2. 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3.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 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 地、功能、单价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 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4.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总计 (元) ¥:大写: 43 / 6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及《政策适用性说明》,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 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44 / 68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或含部分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应同时提交 本函,并明确制造商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第四条第项行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45 / 68 附件: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投标中,采用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介绍说明如下: 小型、微 型企业 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 型 金额 金额占总报 价比重(累 计 %) 合计 行 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注:1、如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同一内容填写不一致的, 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 型”或“微型”; 节能产 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编号 清 单 金额 金额占总报 价比重(累 计 %) 第 期清 单 第 期清 单 合计 环境保 护标志 产品 第 期清 单 第 期清 单 合计 注 “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 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清单”栏中填写属于“第 期清单”的产品(产品被 列入多期清单的,以最新一期为准),同时提供下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1.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第___期)”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 2. 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华人 46 / 68 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 发布。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47 / 68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8 / 68 投标函 致: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鄂州市综合服务楼食堂及综合服务托管项目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 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 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 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如果我 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 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 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 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 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 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 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 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 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 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 (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0.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49 / 68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的采购 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本公司(企 业)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 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 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三、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 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50 / 6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 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51 / 6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52 / 68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响应货 物/服务实际数据填 写)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带“★”的实质性条款 1 见《投标文 件》第页 2 见《投标文 件》第页 3 见《投标文 件》第页 4 5 6 一般条款(除带“★”的条款) 1 见《投标文 件》第页 2 见《投标文 件》第页 3 见《投标文 件》第页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53 / 68 技术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服务方案 2.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54 / 6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 行阐述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55 / 68 投标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月起向前推 36 个月,下同) 以来类似业绩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合同签订时间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56 / 68 项目经理、管理技术人员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或 承担工作内容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57 / 68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HBZT-GKZB-2021-005 )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 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 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须知 发票类型 (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 一项)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信息: 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 2、客户的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全称及账号),加盖单 位公章。 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 收款人名称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人民币) 账 号 17615101040002480 温馨提示 1)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确认“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开具的发票类型。 2) 投标人中标后,我司将按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确认 的发票类型作为开具发票类型的依据;若投标人投标时未确认,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 发票。 3) 因投标人投标时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或未确认,我司将不予更换发票类型。 58 / 68 开票资料说明函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BZT-GKZB-2021-005)的招标中如获中标,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 料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 银行 XX 支 行) 联系电话 账 号 联系人 附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 盖公章) 开标当日,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 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意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 司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59 / 68 投标样品清单(如有) 60 / 68 第七章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 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 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2.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 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 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5.1.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的 有关精神和要求,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 人按投标资料表选定专业担保机构。 6 其他 6.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6.2. 供应商(投标人)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 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 招标文件 61 / 68 7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7.2.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 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7.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所有。 8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 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 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 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8.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 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9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9.1.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 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9.1.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9.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 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 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62 / 68 9.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 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编 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1.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文件的编写 1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 别装订和密封。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 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3.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 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 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 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 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 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13.2.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13.2.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 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 63 / 68 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 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 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 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投标资料 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3.3.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 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 予以拒绝。 13.4.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13.5.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联合体投标 15.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 的,则必须满足: 15.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至(六)项规定。 15.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 (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15.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 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6.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17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64 / 68 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 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7.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8 分包 18.1. 如果投标资料表已明确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 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19.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 证金。 19.5.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19.5.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5.3.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19.5.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 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 无效投标。 20.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 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 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65 / 68 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密封 21.1.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 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 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1.2.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 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盖章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 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1.2.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才有效。 21.3. 投标文件密封: 21.3.1. 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1.3.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 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递交 22.1.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2.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 修改和补充。 23.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4 询问、质疑、投诉 24.1. 询问 24.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4.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4.2. 质疑 66 / 68 24.2.1. 质疑期限: 24.2.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 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4.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 24.2.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4.2.2. 提交要求: 24.2.2.1. 以书面形式(指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4.2.2.2. 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 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 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 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 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4.2.2.3.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4.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 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4.2.3.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 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投诉 24.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5 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 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7 / 68 五、 授予合同 26 合同的订立 26.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 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 2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除外。 26.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27 合同的履行 27.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 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 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7.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 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 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退还其 投标保证金。 29.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99.6221万元以下 1.5% 1.5% 100~500万元 1.1% 0.8% 500~1000万元 0.8% 0.45% 1000~5000万元 0.5% 0.25% 5000万元~1 亿元 0.25% 0.1% 1~5亿元 0.05% 0.05% 68 / 68 5~10亿元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为 8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99.6221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850-500)万元×0.8%=2.8 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29.3. 经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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