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餐厅食用油类用品采购项目
第一章 询价公告
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餐厅食用油类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XZX-20210326-002),采购人为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满足本中心餐厅食用油类的供应,计划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合作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2采购内容及划分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参考品牌 | 单位 | 全年采购 预算 (万元) | 中选人数量 | 备注 |
1 | 一级豆油 | 20L | 力源 | 桶 | 15 | 1名 | |
2 | 压榨一级花生油 | 10L | 力源 |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以上采购预算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数量以采购人下发订单为准,采购预算调整的风险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应答时须考虑本风险。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一级豆油最高限价198元/桶,压榨一级花生油最高限价208元/桶。
1.4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中选供应商不得将供货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核实,取消供货资格,同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具有食品、农副产品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1.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1.3报价产品必须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而且报价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曾中标、中选、成交采购人其他项目,在该项目服务期内累计三次考核评估不达标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1年3月26日-3月30日。
3.2获取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
3.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参与应答的供应商需在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信息发至相关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参与报名直接递交应答文件的,将被否决参与资格。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16楼会议室。
4.3唱价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16楼会议室。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
4.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样品的递交
5.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16楼会议室。
5.2样品递交数量一览表
序号 | 样品名称 | 规格 | 样品数量 | 说明 |
1 | 一级豆油 | 20L | 1桶 | 提交的样品与合同约定的供货商品必须一致 |
2 | 压榨一级花生油 | 10L | 1桶 |
5.3样品递交封装要求:样品需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所有样品要求统一密封提交。(备注:由于样品评审可能做破坏性处理,本项目样品不退还)。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样品: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18074930279
邮 箱:383301578@qq.com
采购人: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
2020 年3月26日
项目编号:PXZX-20210326-002
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餐厅食用油类用品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采 购 人: 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
2021 年 3 月 26 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1. 总则 5
2. 询价文件 5
3. 应答文件 5
4. 应答 5
5. 唱价 6
6. 评审 6
7. 采购结果确定 6
8. 合同签订 7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7
10. 纪律和监督 7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
第三章 评审办法 8
评审办法前附表 8
1. 评审标准 9
2. 评审程序 9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10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3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14
第一章 询价公告
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餐厅食用油类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XZX-20210326-002),采购人为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满足本中心餐厅食用油类的供应,计划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合作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2采购内容及划分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参考品牌 |
单位 |
全年采购 预算 (万元) |
中选人数量 |
备注 |
1 |
一级豆油 |
20L |
力源 |
桶 |
15 |
1名 |
|
2 |
压榨一级花生油 |
10L |
力源 |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以上采购预算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数量以采购人下发订单为准,采购预算调整的风险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应答时须考虑本风险。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一级豆油最高限价198元/桶,压榨一级花生油最高限价208元/桶。
1.4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中选供应商不得将供货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核实,取消供货资格,同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具有食品、农副产品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1.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1.3报价产品必须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而且报价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曾中标、中选、成交采购人其他项目,在该项目服务期内累计三次考核评估不达标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1年3月26日-3月30日。
3.2获取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
3.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参与应答的供应商需在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信息发至相关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参与报名直接递交应答文件的,将被否决参与资格。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16楼会议室。
4.3唱价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16楼会议室。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
4.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样品的递交
5.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16楼会议室。
5.2样品递交数量一览表
序号 |
样品名称 |
规格 |
样品数量 |
说明 |
1 |
一级豆油 |
20L |
1桶 |
提交的样品与合同约定的供货商品必须一致 |
2 |
压榨一级花生油 |
10L |
1桶 |
5.3样品递交封装要求:样品需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所有样品要求统一密封提交。(备注:由于样品评审可能做破坏性处理,本项目样品不退还)。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样品: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18074930279
邮 箱:383301578@qq.com
采购人: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
2020 年3月2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项目概况 |
(1) 采购人单位名称:广西电信职工培训中心 (2)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老师18074930279 (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邀请询价 (4)询价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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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询价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
|
3 |
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
|
4 |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1. 应答文件封面 2. 应答函 3. 廉洁承诺书 4. 企业营业执照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法定授权委托书 7. 商务部分应答 8. 报价表 9. 供货方案 10. 业绩 |
|
5 |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应答有效期为【5】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一级豆油最高限价198元/桶,压榨一级花生油最高限价208元/桶。 |
|
6 |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
(1)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纸质邮寄】 (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16楼会议室 (4)递交要求:纸质材料2份 |
|
7 |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 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8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唱价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唱价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16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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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
评分最高的成为第一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详见须知前附表。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价方式、询价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询价小组
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7.1.2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
不予接收情形 |
||||
报价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
||||
应答响应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内容 |
量化因素 |
分值 |
价格 |
评分采用反比法。 投标人价格得分=价格得分权重×最低报价评审价/该参选评审价 备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价格评审以其参选一览表的“不含税评审总价”作为评审依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价格评审以其参选一览表的“含税评审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
70 |
||
产品质量承诺 |
要求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为品牌正品,对所供货品能提供相应合格证,不得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并且配送的产品保质期限的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无法承诺不得分,承诺得1分。 |
1 |
||
配送承诺 |
1.日常配送:要求供应商承诺在接到询价方需求后,次日送货。承诺当日送货得1分,次日送货得0.5分,无承诺或承诺其他时间均不得分。 2.特殊情况配送:对临时急需物品,能立即响应供货并提供配送承诺。无承诺不得分,承诺得2分。 |
4 |
||
供货方案 |
无供货方案不得分,有供货方案但方案实施内容不具体不明确得0-5分;有供货方案且各项目内容齐全,陈述较详细,操作性一般得5.1-10分;供货方案各项目内容齐全,陈述较详细,承诺具体明确,操作性强且科学合理得10.1-15分。供货方案应包含服务计划、质保及售后、仓储管理、配送服务、应急服务方案等。 |
15 |
||
同类业绩 |
根据应答人2019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截止递交应答文件之日(含)在广西区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审,每具备一个合同金额十万元以上的有效合同得1分,满分4分。 注: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等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
4 |
||
样品评审 |
从材质、色泽、味道等方面进行横相对比考察。优得4.1-6分,良得15-24.9分,中得2.1-4分,差得0-2分。 |
6 |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询价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 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