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餐饮管理服务项目2021-03-2910:21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餐饮管理服务项目2021-03-2910:21

招标详情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餐饮管理服务项目,附件下载: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餐饮管理服务项目需求.doc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餐饮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GMCG2020000000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餐饮管理服务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人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出现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服务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情况除外);

3

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超出财政预算限额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条款34.2的规定,仍无法确定有效报价的;

5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6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注明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来做出评判);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 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9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11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2

选择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3

在同一IP地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为投标人提供辅助上传产生同一IP地址的情形除外);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商务

3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体系认证

6

1、评审标准: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6%,最高得8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化等级认证(AAAAA级)、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6.7%,最高得20%。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2

同类业绩

9

1、评审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过餐饮服务对象1000人以上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需包含餐饮服务)或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20%,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合同不能体现餐饮服务对象人数,还需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体现该项目餐饮服务对象人数的证明文件),同个项目续签只能按1个项目计算。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3

履约评价

4

1、评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经评审得分的“同类业绩”中,取得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且评价为优或满意的,得20%,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用户出具的项目履约评价书扫描件(履约评价书用户盖章与同类业绩合同的用户盖章须一致);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4

获奖情况

6

1、评审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获奖日期为准),投标人管理服务的餐饮项目,获得餐饮管理荣誉奖项情况:每获得一个国家级证书或奖项得50%;每获得一个省级证书或奖项得30%;每获得一个市级证书或奖项得20%;最高得100%;(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等不同机构颁发的多个证书的,计最高得分)。

备注:国家级奖项(证书)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国家部委或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奖项(证书)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或相应的行业协会(学会);市级奖项(证书)为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或相应的行业协会(学会)。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管理服务餐饮项目荣誉证明相关资料(证书或表彰文件或牌匾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5

食品安全保险

4

1、评审标准:考察投标人自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各项年总保额情况

(1)年总保额在8000万元(含)以上的,且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得100%;

(2)年总保额在4000万元(含)-8000万元(不含),且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500元(含)以上的得60%;

(3)年总保额在2000万元(含)-4000万元(不含),且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300元(含)以上得的30%;

(4)年总保额在2000万元或以下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保险发票及保单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6

诚信管理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3

技术

4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5

根据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分析是否到位、菜品种类及计划是否多样、营养均衡及食品安全等管理措施、整体管理设想和运作规划、组织架构、服务团队配置、人员培训计划等)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得100%:内容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强,方案优秀;良评分标准得80%:内容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强,方案较好;中评分标准得60%: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方案一般;以下标准得40%:内容有缺失或合理性较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3

根据投标文件对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原材料验收标准、菜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内控制度建立等)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得100%: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得80%: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得60%:内容合理性一般;差不得分:内容合理性较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3

员工福利方案合理性

6

根据投标文件种对本项目的员工福利、薪酬安排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得100%:员工福利、薪酬方案合理,员工福利好、薪酬占比高,方案优秀;良评分标准得80%:员工福利、薪酬方案较合理,员工福利较好、薪酬占比较高;中评分标准得60%:员工福利、薪酬方案一般,员工福利一般、薪酬占比占比;以下标准得40%:内容有缺失或合理性较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

11

1、评审标准: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餐饮部经理)具有烹饪类高级技师的得45%,烹饪类技师的得30%,最高得45%;提供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过行政事业单位餐饮服务(或含餐饮服务的综合物业管理)项目服务经验10年(含)以上的得40%,5年(含)-10年(不含)的得30%,5年以下的不得分;最高得40%,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获得市级或以上饮食行业协会颁发的与餐饮有关的个人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得5%,最高得10%;提供相关个人荣誉证书;获得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证书的得5%,最高得5%;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证书;以上四项累计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人为该员工发放的近半年(2020年5月至10月)工资流水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5

技术团队

15

1、评审标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满足:厨师:每配备1名五级(初级)中式烹调师的得1%;四级(中级)中式烹调师得2%;三级(高级)中式烹调师得3%;二级(技师)或以上中式烹调师得6%;以上不重复得分,最高得63%,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面点师:每配备1名三级(高级)中式面点师的得1%,二级(技师)中式面点师的得2%,一级(高级技师)中式面点师的得6%;以上不重复得分,最高得19%,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项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人得1%,最高得3%,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具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服务工作5年或以上经验的服务人员,每人得1%,最高得10%,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上项人员不重复得分;以上三项累计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人为该员工发放的近半年(2020年5月至10月)工资流水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6

组织管理承诺

4

1、评审标准: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

(1)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福利等;

(2)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及意外伤害的处理,如因处理不当或对采购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督促其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4)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未达到用工单位要求的员工,采购单位科要求更换,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更换相同或者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满足以上4项要求的100%;3项得80%;2项得60%;其余不得分。

4

疫情防控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疫情防控

5

1、投标人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得60%,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或者名单网页截图或者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

注:全国性或地方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依据财金[2020]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投标人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 2019 年 12 月同口径人数 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得40%;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投标书目录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授权委托书

?? 投标函

?? 履约承诺函

?? 诚信承诺函

?? 供应商情况介绍

?? 项目费用支出清单

?? 疫情防控

?? 体系认证

?? 同类业绩

?? 履约评价

?? 获奖情况

?? 食品安全保险

?? 实施方案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应急保障措施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

?? 技术团队

?? 组织管理承诺

?? 员工到岗要求承诺函

??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政府采购文件

(服务类)

中国·深圳 ·光明

2020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目 录

招标文件信息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约及验收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

第六章 定标及公示

第七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八章 授予合同

第九章 质疑处理

备注: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内容有冲突的,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MCG2020xxx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餐饮管理服务

3.预算金额:1490万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餐饮

管理服务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的“诚信档案”栏目以及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信用网( www.szcredit.com.cn)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x月x日18:302020年x月x日09:3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http://gm.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x月x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x月x日09:3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投标截止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司递交书面质疑函。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页所发布的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林路333号

联系方式:邹工 0755-84468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联系方式:周工88212595(网上操作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88211614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2020年x月x日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本招标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标注“”的条款为重点审查的要求,作为评分参考的标记,但不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标注“”的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符合将视为不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未标注“”的条款不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本项目为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深财规〔2020〕1 号)规定,采用自定法定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

4、评标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5、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的规定,①取消社保证明。对于评审时需考察人员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该标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②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4

投标文件的投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MCG2020xxx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餐饮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1490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

开标一览表“完工期”建议填写“365”天

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含分局指挥大楼大院、公明派出所、公明派出所巡防中队、马田派出所、马田派出所巡防中队、新湖派出所、新湖派出所巡防中队、玉塘派出所、玉塘派出所巡防中队、机训大队本部、机训大队下村基地、机训大队羌下基地、光明派出所、南凤派出所、南凤派出所巡防中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共16个餐饮服务单位,总建筑面积为1546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98760平方米。

2、服务范围:红线范围内的餐饮服务。

3、各餐饮服务单位情况:

(1)分局机关食堂,用餐人数429人,厨房面积218平方,餐厅面积1317平方,地址光明区科林路333号;

(2)光明派出所食堂,用餐人数232人,厨房面积145平方, 餐厅面积187平方,地址光明区光翠路1号;

(3)南凤派出所食堂,用餐人数317人,厨房面积64平方,餐厅面积272平方,地址光明区光侨路2582号;

(4)南凤派出所巡防队食堂,用餐人数90人,厨房面积68平方,餐厅272平方,地址光明区塘尾东升路119号;

(5)公明派出所食堂一,用餐人数107人,厨房面积50平方,餐厅面积133平方,地址光明区民生路188号;公明派出所食堂二,用餐人数170人,厨房面积35平方,餐厅面积156平方,地址光明区民生路188号;

(6)公明派出所巡防中队食堂:用餐人数242人,厨房面积94平方,餐厅面积191平方,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马田北路92号;

(7)马田派出所食堂,用餐人数197人,厨房面积72平方,餐厅面积375平方,地址光明区马田街道东坑路口东升路98号;

(8)马田派出所巡防中队食堂,用餐人数191人,厨房面积72平方,餐厅面积375平方,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东升路145号;

(9)玉塘派出所食堂,用餐人数204人,厨房面积55平方,餐厅面积280平方,地址光明区松白路3083号;

(10)玉塘派出所巡防中队食堂,用餐人数157人,厨房面积72平方,餐厅面积280平方,地址光明区松白路3006号;

(11)新湖派出所食堂,用餐人数173人,厨房面积33平方,餐厅面积287平方,地址光明区同富路1号;

(12)新湖派出所巡防中队食堂,用餐人数104人,厨房面积41平方,餐厅面积113平方,地址光明区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中泰路6号;

(13)机训大队食堂,用餐人数350人,厨房面积75平方,餐厅面积294平方,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碧水路机训大队;

(14)机训大队下村食堂,用餐人数222人,厨房面积79平方,餐厅面积492平方,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第三工业区水荫路31号;

(15)机训大队羌下食堂,用餐人数88人,厨房面积120平方,餐厅面积160平方,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羌下社区羌下与黄江交汇处;

(16)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用餐人数6人,厨房面积25平方,餐厅面积20平方,地址光明区根玉路南光高速塘明出口旁。

如因工作需要,以上情况如发生变化,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人员配置调整。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取“包工不包料”的购买服务模式,中标人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上述16个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供应和餐厅后厨管理服务,负责全年365天早、中、晚三餐以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如公务活动、重大安保勤务等供餐服务);

2、采购单位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进行盘点;

3、开餐时间:早餐8:00-9:00;午餐11:30-12:40;晚餐18:00-18:40(特殊开餐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4、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调整开餐时间和中标方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予以全力保障。采购单位如有临时性膳食保障服务需求,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要求全力保障解决,确保采购单位服务对象满足膳食用餐需求。

四、项目要求

1.餐饮管理标准及要求

1.1总体服务标准及要求

1.1.1建立完善的餐饮管理服务流程及制定餐饮管理发展规划及现场操作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检查,采购单位满意率达98%以上。

1.1.2在服务期间客户满意度达98%以上。

1.1.3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1.1.4有效投诉率低于2%

1.1.5确保无任何重大管理、设备、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发生。

1.1.6人员配备符合采购方要求,各岗位持证上岗率100%

1.1.7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对餐饮进行管理,合理、科学地控制成本,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1.8服从、积极落实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关于餐饮服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主要餐饮服务标准及要求

2.1主要餐饮服务标准

2.1.1组织管理: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分工及考勤、值班管理制度;厨师须达到“三证”要求,即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必须持有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卫生法规,严格做好厨房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所用原料做到无毒无害,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种有碍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工作人员严格按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工作程序做好食堂早、中、晚餐餐饮服务工作,按计划公布每周就餐计划及菜式菜款,制定完善有效的食堂就餐及服务计划,服务规范,程序完善;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生食和熟食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使用后用热水洗净,擦干,分区摆放保存;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按照节能指标考核要求,落实水、电、煤气等能耗管理,并制定和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坚持每月物资清点登记制度,做好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

2.1.2人员卫生: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及餐饮服务无关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工作时间内佩戴口罩,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工作人员工作服需保持整洁干净;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2.1.3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流程做到生进熟出一条龙,确保“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隔离存放;生熟工用具、容器、冰箱要分开使用;食品原料新鲜,存放分类分架,离墙隔地,防尘防蝇;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刀具无锈,盖布洁净,正反标志清晰;使用公用餐、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洗净、消毒,达到光、洁、涩、干,密闭存放;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菜墩立式存放;药品、苍蝇拍按规定位置存放;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加工食品烧熟煮透,隔夜隔顿食品须重新加热,食用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60℃(使用专用食品温度计测量);

2.1.4菜肴质量: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更新度: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及工作需要调整就餐菜式,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

2.1.5就餐区环境: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监测报告和消杀记录齐全;餐厅及后厨每日至少清洁卫生三次,确保环境卫生;每周末配合物业公司开展餐厅、后厨、垃圾房区域的消杀,确保除“四害”工作达标。

2.1.6就餐要求:就餐期间,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餐桌牙签、餐巾纸等,就餐介绍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文明礼貌,不粗言粗语和高声叫喊。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入微。干部职工就餐过程中,坚持三勤服务,即“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服务;

2.1.7菜谱制定:中标人应科学制定菜谱,保障食堂供餐质量和菜品丰富性;应当于每周四前将制定好的下周菜谱包采购单位审核,经采购单位膳食委员会和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同意后予以实施,同时在饭堂上墙公示;菜谱一经审核签字,除采购单位批准确认的特殊情况外,中标方服务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菜谱;中标方须配合采购单位开展就餐人员口味调查和菜品满意度调查,经常更新菜式口味并研发新菜式,根据季节和时令特点调整菜式,供应季节性饮品(如凉茶、姜汤等),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确保良好的用餐满意度。

2.1.8资产管理:中标人应当对采购单位交付使用的餐厅、厨房等物业楼宇本体及内设所有固定资产具有保管、正确使用的责任。中标人入驻后,应当面与采购单位进行厨房设备、厨具及餐厅物资的交接,开列清单确认,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严禁私自改造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确保物资管理到位,无资产和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偷盗,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损失;中标人在使用采购单位的设备、资产过程中,如因中标人操作不当导致设备、资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并修复至复原、赔偿或重新采购;如因设备、资产自然损耗或损坏,应及时向采购单位反映情况,按流程履行保修手续,由采购单位负责处理。

2.1.9业主单位关于食堂及其他未列明的食堂餐饮具体服务及管理的其他要求。

其他管理要求

2.2.1建立餐饮服务所有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整理、归档管理,查阅方便;

2.2.2及时完成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或临时突发性工作,确保整体工作顺畅。

2.3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依法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4中标人所有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具备正确进行食物制作和普通食物中毒的救治知识,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报采购单位;服务期间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原因,引起卫生和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法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服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人员配备及要求

3.1总体要求

3.1.1餐饮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兢兢业业,熟悉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厨师须达到“三证”要求,即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必须持有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

3.1.2须配有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

3.1.3各岗位人员的配置及聘用资料必须提前报送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行聘用。上岗前须向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健康证的原件备案。

3.1.4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但不得低于以下人员配置标准和素质要求。

3.1.4.1人员配置要求:

总人数不少于180人,其中:餐饮部经理不少于1人,餐饮主管不少于1人,厨师长不少于17人,早餐厨师不少于30人,中晚餐厨师(包括机动岗厨师)不少于71人,厨工不少于57人,餐饮客服员不少于3人(拟派人员需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全部筹备完毕)。其中:

(1)餐饮部经理1人,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2)分局大院食堂:餐饮主管1人,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7人,中晚餐厨师10人,机动岗厨师4人,厨工10人,餐饮客服员3人,合计36人;

(3)南凤派出所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2人,中晚餐厨师5人,厨工4人,合计12人;

(4)南凤派出所巡防队食堂:厨师长1人,厨师3人,厨工2人,合计6人

(5)光明派出所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2人,中晚餐厨师5人,厨工3人,合计11人;

(6)机训大队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3人,中晚餐厨师5人,厨工4人,合计13人;

(7)机训大队下村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2人,中晚餐厨师4人,厨工4人,合计11人;

(8)机训大队羌下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1人,中晚餐厨师2人,厨工2人,合计6人;

(9)公明派出所一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1人,中晚餐厨师3人,厨工3人,合计8人;

(10)公明派出所二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2人,中晚餐厨师3人,厨工2人,合计8人;

(11)公明派出所巡防中队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1人,中晚餐厨师3人,厨工3人,合计8人;

(12)马田派出所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2人,中晚餐厨师5人,厨工2人,合计10人;

(13)马田派出所巡防中队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1人,中晚餐厨师5人,厨工3人,合计10人;

(14)玉塘派出所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2人,中晚餐厨师4人,厨工4人,合计11人;

(15)玉塘派出所巡防中队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1人,中晚餐厨师4人,厨工3人,合计9人;

(16)新湖派出所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3人,中晚餐厨师3人,厨工4人,合计11人;

(17)新湖派出所巡防中队食堂:厨师长1人,早餐厨师1人,中晚餐厨师3人,厨工3人,合计8人;

(18)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食堂:厨工1人,合计1人。

如因工作需要,以上情况如发生变化,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人员配置调整。

3.1.4.2人员素质要求:

(1)餐饮部经理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并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证。

(2)厨师长、早餐厨师、中晚餐厨师应持国家认可的烹调师或面点师资格证;厨师长服务意识强,创新能力强,精通两种以上菜系烹饪方式;早餐厨师应持国家认可的面点师资格证,精通各类中式、西式面点的制作和烹饪。

(3)餐饮部经理、餐饮主管、厨师长必须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工作规划能力,熟悉餐饮服务行业,精通食堂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有食堂管理经验。

3.1.4.3 中标人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中标人选派到采购单位的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有变动的,中标方需提前报采购单位研究同意;如采购单位对中标方选派的服务人员不满意(包括但不限于素质不达标、迟到早退、不服从管理、菜品制作水平和口味不达标等)要求更换的,中标人应当无条件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3.1.4.4 员工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至少30天告知采购单位,应于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5天内补充人员到岗,如未能按期补充人员到岗,从本项目预留中标金额的10%中扣除缺岗人员相应的岗位工资,按其逾期天数对应的工资标准进行扣除。重要岗位员工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后15天内未能补充人员到岗,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处罚:餐饮部经理15000元/人,餐饮主管、厨师长10000元/人,厨师、餐饮客服员7000元/人,厨工5000元/人。

(投标人投标时请提供上述要求的员工到岗要求承诺函进行响应,标注“★”的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符合将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3.2管理职责:

3.2.1餐饮部经理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带领员工认真做好餐前准备,确保质量标准;正式开餐后,督导服务员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并亲自参加服务工作;及时跟踪、检查台面,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指正、改正;及时对餐台上菜速度、情况了解,及时催菜;餐后组织服务员及时清台,整理好餐厅桌椅卫生,保持餐厅整洁和环境良好;督导服务员认真落实与部门规章制度;做好员工考勤、培训工作,及时处理餐厅突发事件等。

3.2.2根据营养学相关要求,制作每周菜谱,并且定期更新菜品和相关工艺,满足就餐人员口味需求。监督早餐面点、中餐菜品的制作流程,确保质量标准;拟制并实施食堂服务标准、工作程序、培训计划等;及时向餐饮经理汇报各项工作情况等。

3.2.3各单位员工食堂早、中、晚餐各种食物食品的清洗、烹饪、餐前准备、就餐服务、餐后清洁等食堂厨房具体工作,制定完善有效的工作、管理、考核、培训制度及生产流程,确保就餐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3.2.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遵守卫生法规,严格按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工作程序做好餐饮服务工作,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种有碍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防止各种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

3.2.5按季节及工作实际,定期更新推出科学、健康的菜式菜款。

3.2.6做好食堂餐厅及厨房各项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落实水、电、煤气等能耗管理,并制定和落实相关节能措施。

3.2.7承担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4.项目内容要求及说明

4.1整体要求

4.1.1建立合理的餐饮管理组织架构并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4.1.2中标人制定的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餐饮服务管理方案,在实施前应报告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有审核权。

4.1.3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岗要求,无犯罪记录。中标人须将本项目重要工作岗位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采购单位备案。中标人重要岗位人员变更时,须提前知会采购单位,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中标人如遇员工离职或员工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应向采购单位报告并说明。

4.1.4根据服务区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中标单位须制订确实有效就餐服务应急预案。

4.1.5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单位对中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4.1.6中标人员工应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规范言行,注意仪容仪表。

4.1.7中标人在做好日常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4.1.8中标人在餐饮管理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特区政府的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科学、专业、规范化管理,达到采购方的质量要求。

4.1.9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动红线内所有房屋、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如需改动应报采购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

4.1.11中标人须服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业务单位关于餐饮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4.2有关说明

4.2.1管理用房提供:在委托管理期限内,采购单位将提供相关管理用房供餐饮管理服务公司免费使用。

4.2.2其余设施设备的说明:办公楼物业内的岗亭、道闸、门禁等设施,各类门牌、各类标示指示牌、除以上设施设备外,投标单位在标书中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单位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

4.2.3采购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餐饮管理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要求,则可依法终止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4.2.4中标单位如因管理不善、疏忽、失误等原因造成采购单位的损失,要恢复原状或赔偿原价损失。

4.2.5有关餐饮管理事项的说明:

4.2.5.1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解决员工的膳食及住宿问题,符合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要求。如需采购单位协助解决的,需书面提出申请,按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费用,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4.2.5.2采购单位承担以下费用:食堂、厨房加工制作所发生的水、电、燃气费用;食堂餐巾纸、牙签等消耗品费用;清洁剂、消毒剂、去污剂等清洁用品费用。

4.2.5.3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管。

4.2.5.4中标单位须提供足够的管理设备。

4.2.5.5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员工的用餐问题,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以实际用餐情况结算)。


4.2.5.6中标单位负责服务人员的工作制服等劳保用品

五、商务要求

1.管理期限

1.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续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如遇整体搬迁工作安排,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方可依法提前中止该项服务。

2.餐饮管理经费

2.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餐饮服务人工成本、物资装备折旧、法定税费和餐饮管理企业的利润等费用。应包括以下内容:

2.1.1人员费用: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费用。

2.1.2日常各种行政办公、管理物资等费用。

2.1.3责任保险费用。

2.1.4法定税费。

2.1.5利润等。

2.1.6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3.员工劳动保障要求:

3.1中标单位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全部承担与劳动合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2中标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不能低于当年深圳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

3.3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并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3.4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

4.注意事项

4.1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4.2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4.3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将提交相关部门按相关法规处理。

4.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区财政局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4.5中标人应当对涉及采购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5.付款方式

5.1按照光明区财政局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预留中标金额的10%,待考核完成后支付,考核未达标则按照处罚标准在预留的中标金额10%中扣除相应罚金。

附:服务标准及考核表

(1)服务标准

项目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标准

检查周期

内容

厨具、饮具、餐具

3次/日

清洗消毒

清洁、无油腻、无水渍

餐台

3次/日

清洗消毒

整洁、美观、无锈迹

厨房沟渠、水池

3次/日

检查、维修、疏通

畅通、无损坏

肉类、蔬菜

3次/日

清洗

无沙砾等杂物

洗手间

每日

检查、清洁、疏通

整洁、畅通

水电、煤气设备

随时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障

消防设施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完备、使用正常

室内外灯光照明、消毒灯管和室内电路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使用

空调系统

每周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2)每月项目管理考核指标

序号

项 目

标准

内容及考核细则

未达标处罚标准

1

服务率

100%

有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员工是否坚守工作岗位,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罚款1000-3000元/次

2

厨具、餐具、饮具保洁率

100%

有无实行责任包干,指定服务员进行餐具洗消工作,实行巡查制度,以确保餐具无污染。是否规范使用和妥善保管采购单位的固定资产,确保不出现人为损坏。

罚款500-2000元/次

3

厨房排水、明暗沟完好率

100%

有无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确保厨房排水畅通无阻、无积水。

罚款500-1000元/次

4

菜谱制定及公示

100%

有无按时限每周四完成菜谱制定并报膳食委员会、管理部门审核签字,菜谱制定是否符合时令和勤务需求,是否有定期增加新菜式,是否按要求在饭堂公示。

罚款1000-2000元/次

5

食品安全

100%

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遵守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开展食品留样工作,是否发生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

罚款1000-10000元/次

6

信息化管理

100%

是否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严格落实饭堂信息化管理措施,包括菜谱电子公示,饭堂人脸识别系统管理等

罚款1000-2000元/次

7

仓库管理

100%

是否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建立内部控制管理规定,规范开展入出库登记,加强人员管理教育,仓储物资整齐有序,定期盘点,无短缺遗失等

罚款1000-5000元/次

8

节能环保

100%

是否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光盘行动,开展饭堂油烟在线监测,及时关灯断电等;

罚款1000-2000元/次

9

供餐效能

100%

是否严格按照菜谱供餐,是否擅自篡改菜谱菜式,是否按照勤务要求准时供餐,是否严格评估用餐人数,确保充足但不浪费等,成品浪费率不得高于2%。

罚款1000-3000元/次

10

耗材节约率

100%

是否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采购单位提供的耗材物资,确保不浪费、不监守自盗。

罚款1000-3000元/次

11

有效投诉率、处理率及处理时限

≤1%;98%;

3个工作日

有无按照标准规定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加强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定期征求职工意见,主动改进工作;了解职工的愿望及要求,满足职工的合理要求,将投诉及时处理及记录并建立回访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素质。

罚款1000-3000元/次

12

人员配置

98%

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配备人员,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按时报备,缺岗后及时招聘补充人员。重要岗位员工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后15天内未能补充人员到岗,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处罚:餐饮部经理15000元/人,餐饮主管、厨师长10000元/人,厨师、餐饮客服员7000元/人,厨工5000元/人。

罚款5000-15000元/人次

13

食堂满意率

90%

是否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强化服务意识,及时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尽可能满足职工的需求,加强双方的沟通,以确保职工对食堂管理工作的满意程度。

罚款1000-3000元/次

14

卫生情况

100%

工作时间是否佩戴口罩,菜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员工服装是否统一、干净整洁,厨房餐厅是否干净整洁,工具是否规类摆放整齐,食堂厨房每周进行消杀至少一次。

罚款1000-5000元/次

15

疫情防控

100%

是否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食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罚款1000-5000元/次

以上考评由采购单位组织实施,并经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相关费用从预留的中标金额10%中扣除,具体执行从每月服务费中扣除。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政策导向

1、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及《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

3.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转发推广纯电动环卫车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609号)以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使用纯电动环卫车的通知》(深城管通〔2018〕292 号)的要求,“各区需完成推广纯电动环卫车,以及柴油环卫车DPF安装改造或提前淘汰工作,2018年5月起,各区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除垃圾清运类勾臂车外的全部车辆更换为纯电动车”。

4.根据《光明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要求,确保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要求区各级政府部门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非中国境内居民,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授权委托书

(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签署(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澄清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已签署的所有文件的法律效力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消失;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性别:年龄:

联系电话:手机:

日期:年月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须提供被授权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确保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正确,并保证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及项目履约期间保持电话、手机畅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投标函

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1、根据贵司组织实施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遵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

2、投标人将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

3、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如有幸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单位已认真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误解及质疑投诉的权利。

5、如我单位有幸中标,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采购合同的附件约束我单位。

6、我单位愿意向贵司及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

地址:

电话/手机:

传真:

邮箱:

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可选填项,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的,以便金融机构提供更精准的融资服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该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文书送达。因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

2、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四、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我单位承诺:

1. 我单位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情形。

2.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投标做到诚实,不串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且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3.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4.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否则,我单位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5. 如我单位有幸中标,做到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与采购单位签署的采购合同,以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进行履约。

6.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特别是交货期、完工期和服务期的要求,我单位承诺完全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期、完工期和服务期要求。

7.我单位承诺不转包或非法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投标人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五、诚信承诺函

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5.除以上条件,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的条件。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自愿承担投标无效的后果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投标人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情况介绍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2. 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在政府采购系统响应报名的单位,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提供)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即)。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即)。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三)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即)。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