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TC200N0EF(招标文件编号:TC200N0EF)
二、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安评所工作餐送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荣宇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荣街22号8幢
中标(成交)金额:89.7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荣宇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安评所工作餐送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 餐饮菜品及供应服务、清洁卫生、餐具的清洁及消毒等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宝利、袁红军、刘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6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53852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于经理、卢经理-010-62101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经理、卢经理
电 话: 010-6210108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安评所
工作餐送餐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TC200NOEF
采购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一部分 定义和前附表 9
第二部分 总则 14
第三部分 合格的供应商 15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的编制 1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的递交 7
第六部分 澄清和修改 8
第九部分 签约 17
第十部分 其他事项 18
第三章 项目任务书 19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3
一、响应书格式 25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28
三、承诺函 29
四、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格式 30
五、 企业实力 31
六、实施方案 31
七、财务情况 32
八、磋商保证金声明格式 33
九、业绩证明 34
十、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35
十一、团队组成构成表 36
第五章 合同 3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538528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1080
采购项目编号:TC200N0EF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安评所工作餐送餐服务项目
具体参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特殊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餐饮服务等)
*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3 月 8 日起至 2021 年3 月 15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进行免费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审核通过后购买并下载(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1 年 3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
本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项目联系人:卢飒
联系电话:010-62101080
传 真:010-62108244
电子邮箱 :zzgj512@163.com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注册多个不同账户。交易平台会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证件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
(二)标书下载: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购买标书。
(三)电子版标书不缴纳其他的服务费用。
(四)潜在投标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纸质标书可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五)其它事项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目 录
TOC \* MERGEFORMAT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一部分 定义和前附表 9
1.定义和解释 9
2.前附表 11
第二部分 总则 13
3.项目概况 13
4.建设内容 13
5.采购内容和项目介绍 13
6.采购形式 13
7.采购原则 13
8.采购程序 13
第三部分 合格的供应商 14
9.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4
10.合格供应商的变化 14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的编制 1
1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 1
12.响应文件构成 1
13.响应书 2
14.资格审查方式 2
15.承诺函及业绩证明材料 2
16.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 2
17.企业实力 3
18.组织实施方案 3
19.其他方案 3
20.保证金 3
21.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
22.响应文件报价 4
23.响应文件的语言 4
2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5
25.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定 5
26.响应文件的修改 5
2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的递交 7
2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
29.响应文件的退回和退还 7
30.响应文件的撤回 7
第六部分 澄清和修改 8
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8
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8
33.评审期间响应文件的澄清 8
34.接收 9
35.评审委员会 9
36.评审程序 9
37.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和时效性 10
38.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10
39.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2
40.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3
41.评分分配 13
43.公示 16
44.资料核实 16
第九部分 签约 17
4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协议的签定 17
46.递补成交 17
47.履约保证金 17
第十部分 其他事项 18
48.特殊情况 18
49.责任免除 18
50.竞争性磋商费用 18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18
第三章 项目任务书 19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3
一、响应书格式 25
报价一览表 27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28
三、承诺函 29
四、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格式 30
五、 企业实力 31
1、 企业相关资质 31
2、企业概况 31
六、实施方案 31
七、财务情况 32
1、财务报表 32
2、 社保缴费凭证 32
3、纳税缴费凭证 32
八、磋商保证金声明格式 33
九、业绩证明 34
十、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35
十一、团队组成构成表 36
第五章 合同 37
第一部分 定义和前附表
1.定义和解释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用的术语具有本条所指定的特定意义:
(1)? 采购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采购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全称;
(4)? 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要求的;
(5)? 竞争性磋商文件:指发售给供应商,包含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程序、要求、条件等内容的正式文件;
(6)? 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并提交的要约性文件;
(7)? 竞争性磋商:指供应商为争取成为成交供应商而进行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磋商项目的前期调查、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等活动;
(8)? 评审委员会:指采购人邀请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而组建的临时工作机构;
(9)? 成交候选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顺序,确定为谈判对象的供应商;
(10)? 成交供应商: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确定的成交企业;
(11)? 法律文件: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本项目所达成的一系列合同和协议,包括响应文件中就本项目的承诺和保证等;
(12)? 日历日:指公历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到天数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指日历日;
(13)? 工作日:指日历日中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4)? 不可抗力:指不能合理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
(15)? 中国法律:指中国各级立法机关和其它主管机关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司法解释及其不时之修订或修改;为本协议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解释
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1)? 除非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明示,其中提到的条款和附件均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和附件。
(2)? 除非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当使用词组“包括”时,无论其是否包含“但不限于”字样,仍应视为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其它相关条款。
(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章、条或款的小标题不应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当然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同等的重要性。
(4)? 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论何处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其书面形式。
(5)? 提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包括以任何方式修改、补充和替代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附件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条款有抵触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条款为准。
(6)? 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存在矛盾或模糊之处,以采购方的书面解释为准。
2.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3 |
采购内容 |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4 |
项目编号 |
TC200N0EF |
5 |
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邀请函 |
6 |
项目预算 |
预算金额 95万元人民币。 |
7 |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1.5万元 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 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1)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确保磋商保证金到帐。 (3)开标时提供汇款底单(同电子版一起递交)。 |
8 |
竞争性磋商答疑 |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5天前;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随正本封装) 电子版要求:U盘,文件内容应以Word及Excel格式提交。 |
10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90日止 |
1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 年 3月 12 日 13 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 |
12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 年 3月 12 日 13 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 |
13 |
现场踏勘 |
无 |
1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5 |
评审方法 |
详见本章第七部分之规定 |
16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本章第九部分第47款之规定 |
17 |
服务费 |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
18 |
履约保证金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 |
19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特别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注册多个不同账户。交易平台会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证件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 (二)标书下载: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购买标书。 (三)电子版标书不缴纳其他的服务费用。 (四)潜在投标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纸质标书可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五)其它事项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 |
第二部分 总则
3.项目概况
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4.建设内容
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5.采购内容和项目介绍
5.1采购内容的描述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6.采购形式
6.1 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
7.采购原则
7.1 无差别待遇。
采购方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公正的态度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采购方不向任何供应商提供可导致限制竞争的任何信息。
7.2 禁止串通。
每一个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文件内容是独立完成的,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供应商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3 禁止行贿。
如果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采购程序
8.1 本次采购包括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报名、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组织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签约等程序。
第三部分 合格的供应商
9.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9.1 通过本项目资格后审的。
10.合格供应商的变化
10.1在磋商阶段,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如果在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方面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而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则该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该变更进行专门的详细说明,并提供任何更新、补充的具体资料。在响应文件评审时,如果采购方认为供应商在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变更将导致如下任一结果,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考虑:
(1)严重影响供应商的整体实力;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报名公告中规定的标准。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
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或使响应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响应文件构成
12.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各部分:
商务文件:
1、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对应的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及社保中心开具的缴纳证明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即可)
9、*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餐饮服务等)
10、商务文件偏离表
11、评分细则提及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技术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服务分项报价表
3、拟配备的服务团队表
4、*服务需求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保障措施。
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及难点分析
7、服务接管方案
8、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应急预案
9、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必须与本项目联系紧密,符合实际需求,否则会影响评审委员会认定)
13.响应书
13.1 供应商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有关示意”提供的响应书格式制作响应书,明确表达竞争性磋商的意愿以及有关承诺。
14.资格审查方式
14.1 资格后审。
15.承诺函及业绩证明材料
15.1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的相关规定。
15.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法证明,则该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16.对项目任务书的应答
16.1供应商必须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任务书”的每一项清楚地表明是否同意。供应商必须实质性接受这些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7.企业实力
供应商应根据打分办法对企业实力中内容详细逐条应答,并在响应文件成交注所对应页码。
18.组织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打分办法对实施方案中内容详细逐条应答,并在响应文件成交注所对应页码。
19.其他方案
主要指供应商其他合理化方案。
20.保证金
20.1 供应商应提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竞争性磋商予以拒绝。
20.2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竞争性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竞争性磋商文件指定账户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3 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不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害,若供应商违反本须知的规定,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0.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0.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7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电汇(投标时提交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
(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投标人可以根据相关政策采用投标担保。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2.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
21.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21.1 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供应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供应商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2.响应文件报价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供应商进行合理报价。
23.响应文件的语言
23.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印刷品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同一内容的不同语言的版本之间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2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24.1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2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方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25.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定
2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5.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5.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25.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6.响应文件的修改
26.1 除供应商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7.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随正本封装,密封袋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27.2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
(4供应商名称。
2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的递交
2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8.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8.2采购人在必要时可以决定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如果推迟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则至少应在原定日期的五日前通知供应商。
29.响应文件的退回和退还
29.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9.2除上款规定的响应文件以外,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0.响应文件的撤回
3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书面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3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密封递交或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应在封套上显著位置标注“修改通知”或“撤回通知”字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这样的通知。
30.3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第六部分 澄清和修改
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3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项目实施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项目实施机构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1.2 供应商在现场踏勘中发现疑问的,也按照本条上一款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由采购方进行书面澄清。
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32.1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采购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3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2.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供应商。
33.评审期间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将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答复,有关澄清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澄清或答复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2 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如果认为需要,可以邀请供应商到评审现场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但口头澄清或答复仍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第七部分 接收及响应文件的评审
34.接收
34.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会议,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身份证原件,以便会议上证明其身份。
34.2接受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5.评审委员会
35.1采购人将依照有关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工作。
35.2 与供应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将不被允许进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35.3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排序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35.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次采购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
36.评审程序
36.1评审委员会首先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36.2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审查其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任务书和法律文件的响应情况,只有实质性同意其中全部条款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36.3对通过初步审查并实质上响应项目任务书的响应文件。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评审委员会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6.4竞争性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磋商小组会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2)按前附表修改变动响应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针对修改变动的磋商文件,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36.5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磋商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文件密封递交。
36.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6.5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企业实力综合打分排名在前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企业实力仍相同,则技术、组织实施方案综合打分排名在前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37.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和时效性
37.1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7.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被拒绝。
37.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8.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38.1 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之前,评审委员会将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38.3 形式性审查是确定响应文件是否有重大偏差。确定响应文件是否有重大偏差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8.4 评审委员会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38.5款所列举的情况中的任何一种,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38.5响应文件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磋商偏差。磋商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按否决竞争性磋商处理:
(1)?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数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无效磋商情形;
(4)? 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5)? 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 未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7)? 供应商有明显的串标、弄虚作假、行贿及其它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行 为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
(1)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商;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磋商:
(1)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磋商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8.6细微偏差
38.6.1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38.6.2响应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磋商报价)以及响应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字认可。
38.6.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
39.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上述审查的磋商将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响应文件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如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响应文件中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之和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之和为准,但单价金额之和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0.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40.1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8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40.2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40.3 评审委员会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合格响应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综合得分排序。
40.4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综合得分排序,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40.5评审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供应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磋商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