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1-03-29
招标详情
实施地: | 太原市 | 所属行业: | 食品制造业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开标时间: | 另行通知 | 标书发售时间: | 2021-03-29至2021-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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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询比
采购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已具备采购条件,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
二.项目编号:DFA-BFSX-DL-20210273;
三.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大米类、面粉类、食用油类、猪肉类、鸡胸类、调味品类、蔬菜类、鸡蛋类、
豆制品类;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
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一年(具体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需求供货);
四.参与询比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及地方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价人获取询比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五证合一需提供基本账户信息);
3、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及地方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需持有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须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六.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1年 03月 29日至 2021年 03月 31日(北京时间 9:00-12:00,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119号(公元时代城)1幢 A座 9层。
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询比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七.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另行通知。
2、询比地点: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119号(公元时代城)1幢 A座 9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
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119号(公元时代城)1幢 A座 9层
联 系 人:常女士、梁女士
电 话:19935358351、1583417982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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