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品牌培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29 14:40
项目概况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品牌培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9222021000059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品牌培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3150000 |
最高限价 | 3150000(本项目采用固定价,对报价不做要求);本项目共5个包;第一包:家政服务、焊工,拟培训人数300人,第二包: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拟培训人数700人,第三包:保育员、营养师,拟培训人数500人,第四包:餐厅服务员、家电清洁类,拟培训人数300人;第五包:养老护理、种养植,拟培训人数300人。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1年4月—2021年12月。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有效的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为可从事品牌培训的批复文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3月30日到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 |
方式: | 现场或网上方式获取。①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供应商请将以下3项资料扫描件上传至:QQ邮箱166666377@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包号+公司全称;(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片区号(如有))(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名费缴纳凭证。(开标当天收取报名资料原件) 报名费收款账号: 收款人:何云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账号:6215 5823 1000 7138 354 |
售价: | 28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品目:C18 培训服务。 监督管理办公室:射洪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6838911;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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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
地址: | 射洪市星光巷8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贺先生;联系电话:0825-619391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0825-228706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宋女士 |
电话: | 0825-2287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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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射洪市农民工服务
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 品牌培训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
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9222021000059
2.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培训
3.采购人: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专项资金 315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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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09:00-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80 元/份,现金或者网
络转账方式(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①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供应商请将以下 3 项资料扫描件上传至:QQ 邮
箱 166666377@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包号(如有)+公司全称;(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
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名费缴纳
凭证。(开标当天收取报名资料原件)
报名费收款账号:
收款人:何云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账号:6215 5823 1000 7138 354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 10:0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
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
启。
十一、磋商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地 址:射洪市星光巷 8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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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825-619391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825-228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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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有效的上级主
管部门认定为可从事品牌培训的批复文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
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
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
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
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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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
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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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分公司
或支公司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
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
对分公司授权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可
多级授权。如: 总公司授权省分公司,省分公司授权市分公司)。④若为其他组
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⑤若为自然人:
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
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
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可提供供应商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
证明材料)和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②也可提
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
式自拟);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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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有效的上级主
管部门认定为可从事品牌培训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
代表人时提供)。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
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
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投标处
理。
4、本章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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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适用于第一包—第五包)
本项目是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劳务品牌初
级培训,带动更多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的采购项目。本次培训实行定额补助
标准,供应商针对该项目不再单独报价。其中初级劳务品牌计划培训人数约 2100
人,补助标准 1500.00 元/人。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人数拨付补贴资金。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适用于第一包—第五包)
1、项目内容:
劳务品牌培训是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劳务品牌初级培训,带动更
多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该项目实行培训补贴制,劳务品牌培训补贴资金从
遂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上列支,补贴标准按照遂人社办发【2019】11 号
文件执行。成交的供应商按川财社【2019】38 号、遂人社函【2021】78 号文件
要求开展培训工作,经项目协调小组验收合格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和资金拨付
流程落实劳务品牌培训相关补贴。若后期下达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遂人社函〔2021〕7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
定培训机构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五类人员,开展劳务品牌培训。本项目共
5 个包(分包情况见下表),根据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五类人员的培训情况,
拟将本项目分成 5个包进行采购;
根据(遂人社办发〔2021〕12 号)文件精神,劳务品牌培训拟由具有办学
许可证或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机构承训。为确保本项目能按时顺利完成,
供应商可以投报本采购项目的单个或多个包,分包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按包号
顺序依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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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包号 培训工种 培训人数(人) 备注
第一包 家政服务、焊工 300 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供应商
在培训过程中的履约能力
情况(包括办学能力、办
学规模、培训实施计划、
招生等)对各包培训人数
进行合理调剂。
第二包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700
第三包 保育员、营养师 500
第四包 餐厅服务员、家电清洁类 300
第五包 养老护理、种养植 300
注:本表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对应包号响应培训内容。
2、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2.1 项目服务范围:
组织射洪辖区内遂宁籍农村劳动力参加初级劳务品牌培训。
2.2 项目主要内容:
(1)培训生源的组织;
(2)初级劳务品牌培训;
(3)职业技能鉴定。
2.3 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射洪辖区内。
(2)建立有培训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3)建立有培训项目责任制,有明确责任人。
(4)制定有培训实施方案。
(5)建立健全了培训教学管理制度。
(6)专业设置与培训条件相适应。
(7)建立完整的培训台账;培训台账资料内容齐全,归档规范。
(8)中专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的教师达到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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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与协议培训任务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实训场地。
(10)使用符合专业要求的培训教材。
(11)建立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或落实有专门就业指导人员。
(12)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或考核),颁证率达 80%以上。
(13)各级各类文件齐全;各类资料归档完整。
(14)应用了计算机进行有效的管理。
(15)供应商按照品牌培训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流程控制品牌培训,初级品牌
培训时间不少于 120 学时(15 天)。
三、商务要求(适用于第一包—第五包)
1、项目实施期限及时间要求:
1.1 项目实施期限:2021 年 4 月—2021 年 12 月(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影
响项目进展的,可延期开展,具体以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1.2 供应商组织人员参训,原则上每期班不超过 60 人,根据完成劳务品牌
培训任务的情况,可分阶段申请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1.3 所有参训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必须于 2021 年 12 月底前全部
完成并提出验收申请。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影响项目进展的,可延期开展,具
体以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2、成果检查验收:
2.1 由射洪市项目协调小组(财政局、农民工服务中心)对射洪市劳务品牌
培训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实施监管和查验,依据《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
作业务规范》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规定。
2.2 由项目协调小组通过培训现场查看、资料审核、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项
目验收并按实际验收合格人数确定享受补贴人员数量。
2.3 检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1)每期班的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台账
(2)每期班的学员名册
(3)每期班的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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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期班学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付款方式:
3.1 成交的供应商完成培训任务后,向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申请补贴,并
按规定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经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初审、财政部门复核确认
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申请补贴机构的银行账户。
3.2 供应商按照川财社【2019】38 号、遂人社函【2021】78 号文件要求开
展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经项目协调小组验收合格后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资金拨付
流程落实品牌培训相关补贴。
3.3 劳务品牌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劳务品牌培训资金申报表、培训预决
算、培训人员基本资料、培训方案、培训花名册、受训农民工身份证、职业资格
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3.4 初级职业技能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培训合格率达到 98%,全额拨付补助
资金;培训合格率未达到 98%,按培训合格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 2%的补助
资金;培训合格率未达到 90%以上的,不拨付补助资金。
3.5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
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五类人员及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与鉴定收费标准一致。由供应商统一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补贴。
4、其他要求:
4.1 所派教师在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及(劳动)劳务问题均由成交人自行承
担。
4.2 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或学员征收其他任何费用。
4.3 供应商拒绝接受或不配合采购人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培训过程及结
果的监督检查,当期培训无效,采购人取消其当期培训补贴拨付并有权取消供应
商培训资格。
4.4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造成采购人随机抽查不能进行的,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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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责任,并扣减相应培训补贴:培训教学计划临时发生变化而未向采购人书面
报告;未向采购人提供参训人员、培训教师、实训单位和用工单位等真实信息、
联系电话或变更后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其影响采购人随机抽查的行为。
4.5 供应商采取其他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培训补贴的,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培训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回套取骗取的培训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
的法律责任。
磋商邀请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适用于第一包—第五包)
本项目是射洪市农民工服务中心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劳务品牌初级培训,带动更多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适用于第一包—第五包)
1、项目内容:
2、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2.1项目服务范围:
组织射洪辖区内遂宁籍农村劳动力参加初级劳务品牌培训。
2.2项目主要内容:
2.3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三、商务要求(适用于第一包—第五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