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溆浦县江维中学的委托,对溆浦县江维中学食堂餐饮托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溆浦县江维中学食堂餐饮托管服务
二、项目预算:0万元
三、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HNMR-XPCG-2021019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溆浦县三角坪解放街骏怡连锁酒店对面)持: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资料: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6)供应商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打印件;
(7)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3、其他说明:
(1)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本邀请公告中的近半年指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
(3)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红色印鉴);
(4)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磋商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以上证件均验原件,领取采购文件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磋商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溆浦县江维中学 地址:溆浦县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地址:溆浦县三角坪解放街骏怡连锁酒店对面)
电话:15774232183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