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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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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29 16:56

一、项目编号
5134202021000089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泽瑞天成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上西街1附3号
中标(成交)金额 3256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电磁单炒大锅灶、电磁单头吊汤灶,其他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品牌:电磁单炒大锅灶(广州华优电器有限公司)、电磁单头吊汤灶(广州华优电器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电磁单炒大锅灶规格型号为:HY-DC1-8020 1100*1100*800、电磁单头吊汤灶规格型号为:HY-AT1-4315 600*600*450; 数量:一批; 总价:3256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磋商小组长:黄琼,磋商小组成员:陈永忠、杨代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预算金额的 1.5%。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49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凉山州财政监督电话:0834-2167314。 二、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西昌市油碾路三段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981556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834-218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139815561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编号:SCXTDL 磋商【2021】004 号(采购编号以四川政 府采购网上随机生成公布的编号 5134202021000089 为准) 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 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与 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编制 2021年 03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 务要求........................................................................................2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36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7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38 第九章 评审方法................................................................... 66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草案)...................................76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 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TDL 磋商【2021】004 号(最终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随机生成公布的编号 5134202021000089 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328000.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主要性能及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 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三)资质性要求: 无;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 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磋商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资格条件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 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 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4 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0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03 月 25 日 09:00 - 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 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领取。(可接受邮寄报名)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 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获取磋商文件时,现场报名请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请邮寄:供应商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邮寄加盖供应商鲜章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经 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费缴纳凭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邮寄加盖供应商鲜章本人 身份证明及报名费缴纳凭证。(以上材料除报名费缴纳凭证外均须加盖供应商鲜 章) (邮寄报名资料报名的,邮寄资料需在报名截止前寄出。报名费以转账方 式缴纳,收款单位: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银行账号:24810154800000283)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3 月 29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 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03 月 29 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 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 S3-3-2(火 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 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 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 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 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5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西昌市油碾路三段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 8155 615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账 号:24810154800000283 通讯地址: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传 真:0834-2189559 电子邮件:2905348270@qq.com 2021 年 03 月 17 日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 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28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28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小微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否?;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厨房设备制造业 5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6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 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以及根据《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 (川财采〔2017〕63号)相关规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 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 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 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 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 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 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 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 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节能、环保产品、无线局 域网产品相关政 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 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通过 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 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打印资料并或有 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的在技 术、服务等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 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 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 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打分加分评审因素的, 不重复使用)。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 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 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鲜章)的在技术、服务等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 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相 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 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打分 加分评审因素的,不重复使用)。 9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政策 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 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 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 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 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在技术、 服务、报价等指标同等条件下(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 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 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打分加分评审因素的,不重 复使用),优先采购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产品。 10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 求)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服务,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竞标 时,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务参与竞争。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1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2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13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4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15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 询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16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 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及介绍信(加盖成交人鲜章) 到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17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西投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18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西投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西投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西投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地址: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西昌市碧海蓝天 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邮编:615000。 接收方式:只接收书面质疑函原件,不接收扫描、复印的 质疑函。 注:1.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 10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 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 本项目的供应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凉山州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电话:0834-2167314。 联系地址: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金财大厦 4 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1 代理费收取 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 (不单列)。代理服务费为:预算金额的 1.5%。 2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23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 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 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 究法律责任。 24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 11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用融资 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 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 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 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 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 12 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磋 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电磁单炒大锅灶、电磁 单头吊汤灶。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13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 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 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 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 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 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 14 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 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 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及答疑会;竞标供应商自 行考察的,自行考察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 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或磋商过程中澄清。(实质性要求) 13.2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 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及名称、供应商名 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 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及名称、供应商名称以 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8.3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 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8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 16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逐页编码,资格性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 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包件号(若有)及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开标之前),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 17 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 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 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 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 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18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 的要求,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经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存在行 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 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 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 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 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 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9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 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 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 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0 33.合同备案 34.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电子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 同,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备案,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34.2 同时将合同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归档。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的要求进行验收。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 家质量标准和磋商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按程 序完成结算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 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 意见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21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 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 高于 20%。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服务。 22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 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三)资质性要求: 无;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 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磋商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资格条件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 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 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 2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6项规定的条件的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供 应商鲜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年至今任 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 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 2018 年至今任一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 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 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 件或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5、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 件格式);(加盖供应商鲜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供应商鲜章) 3、磋商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 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加盖供 24 应商鲜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资质性要求证明资料: 无;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证明资料: 1、提供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详见响 应文件格式);(根据川检会【2016】5 号文件要求,竞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 记录。若竞标人没有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其投标无效,若查实其有行 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原件加 盖供应商鲜章) 二、磋商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材料 无。 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求,无格式 的格式自拟。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上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 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 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 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 年度的资料。 3、供应商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于本项目竞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用 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 ①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不齐或未加盖鲜章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证 明材料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 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况: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技术参数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电磁单炒大 锅灶 1100*110 0*800 电磁大锅灶 额定电压、功率:380V~、≥20kW,食品级 304 耐用不锈钢板带翻边冲压大锅;双重防辐射 外壳屏蔽设计;自动出水功能;安全保护设置;超静音灶具设计;操作方便,设简单开头旋钮(手柄), 输出功率可以灵活调节;有过热保护,防止烧干锅,安全更省心,更省电加热点集中,灶面周围不发热, 不会升高室温。≥8 档磁控开关火力控制;三相四线制接线方式;变频风扇设计,根据环境温度高低, 自适应调节风扇;宽电压设计,实用各类电网电压需求;1、▲提供风扇符合 GB4706.1-2005 检测报告, 风扇器具外壳防水等级必须符合 IP58,-LED 全中文显示屏设计,直观显示设备 运行状态,火力调节≥ 10 万次开关启停开关寿命检验报告 2、▲提供电磁灶电磁场辐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依据 EN6223:2008 《对人体暴露于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场的测量方法》。3、▲ 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易损件(火 力调节开关)签发的“启停开关寿命检测报告,检验依据《启停开关寿命检验内部要求》。4、 ▲ 提供 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商用电磁炉线圈盘寿命检测报告复印件。5、 ▲ 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商用电磁炉外 台 3 26 壳焊接点拉力大于或等于 30KN 检测报告复印件。6、机芯盖板为活动式、方便查验机芯内部构造,7、 机芯样品配带电磁炉显示器含线一组。8、▲显示器线端口为插销式、机芯端口同样方便显示器与机芯之 间链接、链接处不得有任何导电裸露部分并现场演示端口连接。 2 调料台 300*1100 *800 1、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国标≥1.2mm 厚; 2、侧板及围板国标≥1.0mm 厚; ▲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台 3 3 电磁双炒一 吊灶 1800*950 *800 电磁大锅灶 额定电压、功率:380V~、≥30kW,食品级 304 耐用不锈钢板带翻边冲压大锅;双重防辐射 外壳屏蔽设计;自动出水功能;安全保护设置;超静音灶具设计;操作方便,设简单开头旋钮(手柄), 输出功率可以灵活调节;有过热保护,防止烧干锅,安全更省心,更省电加热点集中,灶面周围不发热, 不会升高室温。≥8 档磁控开关火力控制;三相四线制接线方式;变频风扇设计,根据环境温度高低, 自适应调节风扇;宽电压设计,实用各类电网电压需求;1、▲提供风扇符合 GB4706.1-2005 检测报告风 扇器具外壳防水等级必须符合 IP58.-LED 全中文显示屏设计,直观显示设备 运行状态,火力调节 10 万 次开关启停开关寿命检验报告 火力调节 10 万次开关启停开关寿命检验报告)2、▲提供电磁灶电磁场 辐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依据 EN6223:2008《对人体暴露于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场的测量方法》,。 3、▲ 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易损件(火力调节开关)签发的“启停开关寿命检测报告,检验依据 《启停开关寿命检验内部要求》。4、 ▲ 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商用电磁炉线圈盘寿命检测报告复印 台 1 27 件。5、 ▲ 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商用电磁炉外壳焊接点拉力大于或等于 30KN 检测报告复印件。6、▲ 电磁灶机芯长≥560mm*宽 270mm*高 160mm 重量:19KG(±2%)7、机芯盖板为活动式、方便查验机芯内 部构造,8、机芯样品配带电磁炉显示器含线一组。9、▲显示器线端口为插销式、机芯端口同样方便显 示器与机芯之间链接、链接处不得有任何导电裸露部分并现场演示端口连 接。 4 电磁单头吊 汤灶 600*600* 450 额定电压、功率:380V~功率:≥15KW,1、▲汤炉发热面板为高刚性结构,防爆防冲击板,承重 ≥100Kg 压力冲击,耐磨损, 坚固耐用;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2、超温保护,预设控温功能;3、平板 式叠层高频线盘和聚磁技术,可以均匀的加热汤桶底面,轻轻松松煲出老火靓汤;4、隔离式加热,安全 可靠,比燃油燃气节省 60% 以 上 ; 5、主板采用模组化设计,方便检修;6、LED 显示屏,≥IP65 标 准防水设计;7、 独特的变频散热系统,更节能,定时控制,温度曲线控制;8、采用 3 点控温技术,高 效控温,快速达温,操作智能,方便简易 9、▲汤炉发热面板可承受高强度跌落冲击,将 15KG 钢球从距 离面板 1 米高度的自由落体冲击到面板上,重复 10 次,面板不出现裂痕,劈裂,损坏现象。提供检测 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汤炉发热面板由评标专家现场按照磋商文件参数 15KG 钢球测试,如在测试过程中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要求产生的破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出具样品不合格测试结论。) 台 2 5 双通工作台 1800*800 *800 1、采用不锈钢板制作; 2、台面板采用≥1.5mm 不锈钢板;活动中层板采用≥1.2mm 不锈钢板; 3、侧面板采用≥1.2mm 不锈钢板;≥1.5mm 厚"U"码仔加硬; 台 4 28 4、滑动趟门用≥1.2mm 不锈钢作外壁,≥0.8mm 不锈钢作内壁,采用双层式结构,采用静音吊装式滑动 轨道,上下装有限位器以防门在滑动时脱位; 5、带不锈钢可调节脚。 6 单星水池 800*800* 800 1、采用 SUS304 板制作; 2、台面板采用 1.5mm 厚不锈钢板; 3、围板板采用 1.2mm 厚不锈钢板; 4、星盆斗尺寸:500x500x280Hmm; 5、横通采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6、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配可调子弹脚; ▲提供产品标准/技术要求:GB4806.9-2016《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台 2 7 三星水池 1800*700 *800 1、采用 SUS304 板制作; 2、台面板采用≥1.5mm 厚不锈钢板; 3、围板板采用≥1.2mm 厚不锈钢板; 4、星盆斗尺寸:500x500x280Hmm; 5、横通采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6、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配可调子弹脚; 台 1 29 8 双门蒸饭机 1400*500 *1600 1、内胆采用 SUS304#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厚度 1.2mm。 2、外胆采用 SUS304#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厚度 1.0mm。 3、电压:380V;功率:12kw*2;最大蒸饭盘数:24 盘。 ▲提供符合 GB4706.1-2005、GB4706.34-2008 的耐热和耐燃检验报告。 ▲提供符合 GB4706.1-2005、GB4706.34-2008 外部导线用接地端子检验报告。 台 2 9 保鲜工作台 1800*800 *800 有效容积:1立方;箱内温度.-5~5 度/-6~-15 度,电压/频率:220V/50Hz,制冷方式:直冷 台 2 10 风幕机 1200*160 电压:220v,额定功率:160W,额定频率:50HZ 台 1 11 双星水池 1200*700 *800 1、采用 SUS304 板制作; 2、台面板采用 1.5mm 厚不锈钢板; 3、围板板采用 1.2mm 厚不锈钢板; 4、星盆斗尺寸:500x500x280Hmm; 5、横通采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6、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配可调子弹脚; ▲提供产品标准/技术要求:GB4806.9-2016《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台 1 12 双通工作台 1800*600 1、采用 SUS304 板制作; 台 1 30 *800 2、台面板采用 1.5mm 不锈钢板;活动中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板; 3、侧面板采用 1.2mm 不锈钢板;1.5mm 厚"U"码仔加硬; 4、滑动趟门用 1.2mm 不锈钢作外壁,0.8mm 不锈钢作内壁,采用双层式结构,采用静音吊装式滑动轨 道,上下装有限位器以防门在滑动时脱位; 5、带不锈钢可调节脚。 13 双门消毒柜 1300*500 *1600 1.采用优质 SUS304 制造,带定时和控温开关;整体发泡节能保温,热风循环消毒,内配不锈钢调节架; 2.▲提供符合 GB4706.1-2005、GB17988-2008 的辐射、毒性、类似危险试验检验报告。 ▲提供符合 GB4706.1-2005、GB17988-2008 的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试验检验报告。 ▲提供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消毒卫生生产许可证。 台 2 14 风幕机 1200*160 *200 电压:220v,额定功率:160W,额定频率:50HZ 台 2 15 四层菜架 1200*500 *1500 1、采用不锈钢方通制作; 2、层板骨架采用 38x25x1.2mm 不锈钢方管,通架采用 29x14 方管通架; 3、支撑架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提供符合产品标准/技术要求:GB4806.9-2016《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台 2 16 四门冰柜 1200*700 操作温度范围:– 冷藏: -2 ?C / +5 ?C,面板 0.8mm,门 304#不锈钢 0.8mm;门开关的:开门时风机停 台 2 31 *800 止工作,防止冷量外泄,更加节能.门自动回归小于 90?C·冰箱内外全部采用高质量的不锈钢材料·箱体 采用 60mm 厚的环保聚氨酯 (密 40kg/m3) 发泡,无氟环保冷媒,高效节能,产品使用寿命更长·门框独 立发热系统,隐藏式折弯拉手。 17 双通工作台 1800*600 *800 1、采用 SUS304 板制作; 2、台面板采用 1.5mm 不锈钢板;活动中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板; 3、侧面板采用 1.2mm 不锈钢板;1.5mm 厚"U"码仔加硬; 4、滑动趟门用 1.2mm 不锈钢作外壁,0.8mm 不锈钢作内壁,采用双层式结构,采用静音吊装式滑动轨 道,上下装有限位器以防门在滑动时脱位; 5、带不锈钢可调节脚。 台 1 18 双星水池 1200*700 *800 1、采用 SUS304 板制作; 2、台面板采用 1.5mm 厚不锈钢板; 3、围板板采用 1.2mm 厚不锈钢板; 4、星盆斗尺寸:500x500x280Hmm; 5、横通采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6、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配可调子弹脚; ▲提供产品标准/技术要求:GB4806.9-2016《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台 1 32 19 绞切肉机 420*550* 760 电压:220v,额定功率:1.5KW,额定频率:50HZ, 台 1 20 切菜机 500*400* 760 电压:220v,额定功率:≥1.5KW,额定频率:50HZ 台 1 21 风幕机 1200*160 电压:220v,额定功率:≥160W,额定频率:50HZ 台 1 22 米面架 1000*600 *100 1、采用不锈钢方通制作; 2、层板骨架采用 38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台 7 23 多层货架 1200*500 *1500 1、采用不锈钢方管制作; 2、层板骨架采用 38x25x1.2mm 不锈钢方管,通架采用 29x14 方管通架; 3、支撑架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提供符合产品标准/技术要求:GB4806.9-2016《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台 7 24 更衣柜 1200*500 *1800 柜体、侧板、背板均采用 201#1.2mm 不锈钢制作 台 4 25 六门冰柜 1800*700 *800 操作温度范围:– 冷藏: -2 ?C / +5 ?C,面板 0.8mm,门 304#不锈钢 0.8mm;门开关的:开门时风机停 止工作,防止冷量外泄,更加节能.门自动回归小于 90?C·冰箱内外全部采用高质量的不锈钢材料·箱体 台 1 33 采用 60mm 厚的环保聚氨酯 (密 40kg/m3) 发泡,无氟环保冷媒,高效节能,产品使用寿命更长·门框独 立发热系统,隐藏式折弯拉手。 26 油烟净化一 体机 12000*12 00*900 ▲1.油烟净化一体机的智能数字显示触摸屏和触摸开关防水等级达到 IPX7,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油烟净化一体机具有在可靠性指标 MTBF 的 ml 不低于 87600h 前提下,试验 条件达到电应力与温度应力同时进行中检测结论合格,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油烟净化设备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4、油烟净化一体机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米 12 27 不锈钢风管 定制 SUS304 不锈钢,厚度 1.2mm 米 8 28 不锈钢风管 弯头 定制 SUS304 不锈钢,厚度 1.2mm 个 2 29 高压洗地龙 头 10 米 1.耐压 2mpa 爆破测试,1mpa 测试每分钟出水 3.5L 以上;碳钢静电喷涂,10M 黑色钢丝液压管。 2.304#接头,水枪可 360 度旋转,前把手控制出水,按压渐变出水形状。 3.胶管拉伸有定位回收功能。 4.附带 77/50 度摆动支架和冷热调温止回阀,便捷调温。 台 1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电磁单炒大锅灶、电磁单头吊汤灶。 34 三、技术要求 1.竞标人须满足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并作为评审依据;竞标产品参数、 配置等于或高于本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都视作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参 数、配置低于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按评分细则进行扣分。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总金额为 328000.00 元。竞标人报出单价及总价,报价 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高于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 格,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二次运输、税金、货到就位、设备涉及的安装、 调试、培训等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部分:其他商务部分 一、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 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1.货物质保期为 3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 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 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 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 2.竞标方应具有可靠的供货实力,并具有高素质的专业维修队伍。在接到 用户维修请求后,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 3.售后要求:提供 7*24 小时服务,接到用户通知后 2小时内响应。若双方 在电话中无法排障,在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24 小时内排除故障。 4.安装培训: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 5.严格遵守厂方和商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二、质量要求 1.竞标响应文件及成交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相关的国家 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2.所提供产品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竞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 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 35 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 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 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 方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成交人索赔。 4.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 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合同实质性条款 1.合同签订 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交货时间及交货、安装地点 2.1 交货(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 2.2 交货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3.包装要求 成交人需满足业主包装要求,如因包装问题出现的损坏由供应商负责。 4.履约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 求进行验收。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 量标准和磋商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按程序完 成结算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 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 入诚信档案。 5.资金结算 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 意见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注: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 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36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资格性要求。 2、竞标报价不能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 3、竞标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其他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37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并附身份证明。 38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 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 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 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 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 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39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XXXX 号 项目名称:XXXX 包号:第/包(如有分包,请填写所投包号) 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开标后 90 天 资 格 性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竞标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0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6项规定的条件的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供 应商鲜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年至今任 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 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 2018 年至今任一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 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 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 件或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5、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 件格式);(加盖供应商鲜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供应商鲜章) 41 3、磋商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 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加盖供 应商鲜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资质性要求证明资料: 无;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证明资料: 1、提供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详见响 应文件格式);(根据川检会【2016】5 号文件要求,竞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 记录。若竞标人没有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其投标无效,若查实其有行 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原件加 盖供应商鲜章) 二、磋商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材料 无。 注:竞标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逐一提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供应商注 册成立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及承诺。 42 格式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 如下: 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 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承诺人(公章):XXXX 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注意: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 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 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3 格式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 决定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现郑重承诺: (内容自行补充)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承诺人(供应商):XXX 盖公章 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4 格式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 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现郑重承诺: 1.我公司/单位按照规定按时依法缴纳了各项税收,没有偷税、漏税行为。 2.我公司/单位按照规定按时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 缴行为。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 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承诺供应商(公章):XXXX 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备注:供应商根据其公司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据实承诺(依 法不纳税的单位和组织等就依法不纳税情况作出相关说明)。 45 格式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 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 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本公 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竞标活动无“法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如本公司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 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46 格式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授权的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 活动的合法代表(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 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 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47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代表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48 格式六 诚信承诺书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 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公司对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采 购活动前一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倒推 1 年计算)就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况 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否)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否)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否)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 现场秩序的;(否)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 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否)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 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否) (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 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否)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否)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 购合同的;(否)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投诉、举报的;(否)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否)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否)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否)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否)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否) 如本公司对以上任意情形之一的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承诺人(供应商):XXX 盖公章 XXX年 XXX月 XXX日 49 格式七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在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 采购活动中,已认真阅读并认知了关于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方面的规定要求,在此我公司/单位声明并承诺如 下: 1、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单位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 我公司/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不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我公司 /单位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 为: ,身份证号: 。 2、如若中标(成交),我公司/单位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行贿犯 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我公司/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查询时限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单位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 3、如若我公司/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我公司/单位承担如下: 1)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2)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处理;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处罚; 4、如若我单位伪造、变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未尽事项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承诺人(公章):XXXX 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50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XXXX 号 项目名称:XXXX 包号:第/包(如有分包,请填写所投包号) 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开标后 90 天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竞标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1 一、承诺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 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 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 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 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 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 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 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 52 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 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 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 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二、我方不属于具有下列情形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社会保障资金的; (3)因违法行为,被限制或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4)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 情形。 十三、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 ;存在管 理关系单位为: 。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私章):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3 二、竞标报价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 为 元,大写 元。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4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5 四、报价表 4.1 报价表(首轮报价表)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 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格 子 自 行 添加 合计(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二次运输、 税金、货到就位、设备涉及的安装、调试、培训等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报价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 如是进口设备,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磋商采购文件中未明确“允许进口” 的,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竞标时,将视为无效竞标。(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竞标日期:XXXX。 56 4.2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竞标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品牌、 生产 厂家 型号 单 价 总 价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供应商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 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竞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竞标日期:XXXX。 57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是,才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 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行业;制造 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8 六、监狱企业声明函 (如是,才提供)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 发[2003]7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 业同时 (填写:“满足”或“不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 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 (请选填:司法部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监狱企业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注:1、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3、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此声明。 59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是,才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 60 八、商务应答表 第/包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文 件第五章的“第三部分:其他 商务部分”的各项要求) 竞标人响应文件响应的内容 ···格 子不够自 行添加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61 九、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 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 XXXX 62 十、竞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 (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 名称 竞标产 品品牌、 型号 磋商文件要求(按磋商文 件第五章“第一部分:技 术部分”“二、技术参数 一览表”中货物的“技术 参数”要求及顺序粘贴) 竞标产品的 配置和技术 参数及规格 技术参数 的技术支 持资料页 码 响应/正 偏离/负 偏离 备注 ··· 注:①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 对照填。竞标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注: 若供应商所提供材料无法证明所竞标报价产品为国家节能、环保标志品目 清单产品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所竞标报价产品无法对应,致使专家在评审 过程中无法进行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无线局域网认 证产品的提供对应认证产品清单证明并加盖竞标人鲜章。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若未提供则不得分。 ②技术参数条款中有明确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未明 确要求的供应商可提供能直接反映该产品技术参数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彩页 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及响应内容等作为主要评审依据。 ③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 格。 ④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竞标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竞标日期: XXXX。 63 十一、人员配置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XX 人 XX 人 XX 人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 64 十二、为响应评分明细表提供的其他相关方案及佐证资料等 (加盖竞标人鲜章) 65 十三、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 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 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 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 进行惩戒。 66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 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 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 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 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 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 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 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67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 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 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 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 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 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根据财库【2015】124 号文件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 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 条第三款: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 形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 68 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 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 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 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 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根据财库【2015】124 号文件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 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 条第三款: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 形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 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 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 69 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 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 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不正当竞争 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相关规定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 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 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 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70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 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 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 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 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 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71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各项评分因数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 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 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 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 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 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3% 33 分 以有效的最低竞标报价为基准价,竞标报价得 分=(基准价/竞标报价)*33%*100。 注: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 客观评分因素 2 技术参数要 求 30% 30 分 竞标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没有负偏离的得30分,带▲部分为重要参数, 技术类评分因 素/客观评分因 72 不能满足的每项扣1分,非▲部分不能满足的每 项扣0.2分,扣完为止。(该项评分不做废标依 据,只做打分核定。) (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向竞标人索取相关资料原 件,若出现虚假响应或通过修改相关检验报告 来满足磋商文件性能参数等行为,一经发现则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77条进行相应 处罚。) 素 3 实施 方案 13% 安装 方案 4分 至少应包括安装人员配备、技术保证措施完善、 施工方案具体、施工安排操作性强,方案完整、 科学、合理的得 4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完整 的扣 1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 素/非客观评分 因素 质量保 障方案 3分 至少应包括措施周密、工期保障等,方案完整、 科学、合理的得 3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完整 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 安全管 理方案 3分 至少应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突发事件处 置等,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3分,每有 一项缺项或不完整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 环境保 护方案 3分 至少应包括安装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 方案等,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3分,每 有一项缺项或不完整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 4 样品 10% 10 分 样品小样为电磁炉机芯、电磁吊汤炉面板。竞 标样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没 有负偏离的每项得 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满 足的扣 2分,扣完为止。 样品清单及参数要求: ①电磁炉机芯、电磁灶机芯长≥560mm*宽 270mm*高 160mm 重量:19KG(±2%)7、机芯盖板为活动式、方 便查验机芯内部构造,8、机芯样品配带电磁炉显示器 含线一组。9、▲显示器线端口为插销式、机芯端口同 样方便显示器与机芯之间链接、链接处不得有任何导 技术类评分因 素/客观评分因 素 73 电裸露部分并现场演示端口连接。 ②电磁吊汤炉面板:面板尺寸为(圆形)直径 428mm.厚度为 8mm.汤炉发热面板可承受高强度跌 落冲击,将 15KG 钢球从距离面板 1 米高度的自由落 体冲击到面板上,重复 10 次,面板不出现裂痕,劈 裂,损坏现象。(汤炉发热面板由评标专家现场按照 磋商文件参数 15KG 钢球测试,如在测试过程中供应商 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要求产生的破裂,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并出具样品不合格测试结论。) 5 售后方案 10% 10 分 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竞标人售后服 务方案,至少应包括①维修计划、②响应时间、 ③故障排除时间、④服务措施、⑤服务承诺等, 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每有一项缺 项或不完整的扣 2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非客观评分因 素 6 节能、环境 标志 1% 1 分 国家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 网产品的得 1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 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 注:1、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 的为准。 2、根据财库【2019】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及财库【2019】19 号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本项 目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内的,竞标人应提供 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 客观评分因素 7 支持少数民 族和不发达 地区 1% 1 分 竞标人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企业的得 1 分。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注 册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 客观评分因素 74 8 响应文件的 规范性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 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非客观评分因 素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 报价算术平均价 40%;以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不正 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相关规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 30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复印件应清晰,真 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 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说明情况; 75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 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 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 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 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 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 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 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76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 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 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 物 名称 品 牌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 配件 交 货 期 资金来源(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 总价已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二次运输、税金、货到就位、设备涉及的安装、 调试、培训等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本 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 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相关的国家质量标 准和出厂标准。 2.乙方所提供产品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乙方 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甲方的要 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77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 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 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甲方有 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乙方索赔。 4.乙方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 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时间: 。 五、交货及验收 1.交货(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 2.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3.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本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 和磋商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程序完成结算手续。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六、售后服务 乙方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1.货物质保期为 3 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 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 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 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 2.乙方应具有可靠的供货实力,并具有高素质的专业维修队伍。在接到用 户维修请求后,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 3.售后要求:提供 7*24 小时服务,接到用户通知后 2小时内响应。若双方 在电话中无法排障,在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24 小时内排除故障。 78 4.安装培训: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 5.严格遵守厂方和商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有利于甲方的承诺。 七、付款方式 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甲方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 见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完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 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 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 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 而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 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 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 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79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涉及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 检查。有权检查乙方提供服务质量及核对所配备的服务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 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按《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乙 方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不合格且不配合甲方要求进行更 换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 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进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经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规定支付的费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项目范围内有关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确保产品来源合法,提供货物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 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按合同要求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二、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80 3.本合同一式(六)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两)2份,乙方 (两)2份,采购代理机构(一)1 份,同级财政部门监管科室备案(一)1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2021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2021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为采购范本,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竞标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 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 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 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 依法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告。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 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 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 81 介 绍 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 等 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 SCXTDL磋商【2021】004号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凉山彝族自治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请予以接洽。 此致 公司名称(盖章) 2021 年 月 日 (标书费为 300 元)。 --?----------------------------------?-----------------------------备 案资料 欲购采购文件编号:SCXTDL磋商【2021】004号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QQ邮箱)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若联系方式不准确,以致采购中不能顺畅联系,责任由我方 自负)。 (公司盖章) 2021 年 月 日 上联 下联 82 备注:最终磋商采购文件以报名后的获取的为准。 83 附件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及答疑会;竞标供应商自行考察的,自行考察所产生的费用由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 24.2经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八、磋商纪律要求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其 他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1报价表(首轮报价表) 4.2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竞标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品牌、生产厂家 型号 单价 总价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供应商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竞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竞标日期:XXXX。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是,才提供) 六、监狱企业声明函 (如是,才提供)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3、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此声明。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是,才提供) 八、商务应答表 (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竞标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竞标日期: XXXX。 十三、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XXXX。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草案)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 2021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