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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广州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应急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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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101D15N1120)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101D15N112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1-2021-03583

项目名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膳食服务外包

2、标的数量:3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期限

最高限价

膳食服务外包

3年

人民币120万元

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现有的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所需场地和基础设备设施,中标人利用该场地和设备设施为院内职工和病人提供餐饮服务。

详细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1)服务时间:3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属性:服务;

(4)品目类别:C0702(餐饮服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必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4)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方式: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

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6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 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二维码链接
  • 下载

    (2)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地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

    联系方式:020-3440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联系方式:020-3786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田、方一稀

    电话:020-37860513 / 3786055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
    0724-2101D15N1120.pdf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N1120.pdf
    1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4-2101D15N1120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2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五、 《开标一览表》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正确填写《开 标一览表》,同时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多包项目请每包单独封 装,并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与包名称必须对应。 六、 招标项目内或所投包号内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七、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 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关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八、 领购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 参加投标。邮购文件的公司应提供快递地址以确保收到纸质的采购文件。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 准) 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或登录操作,供应商信息由供应商自行登记维护,并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 负责。 3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 包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 告,公告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五个工作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2101D15N11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 四、项目标的及服务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标的名称 期限 最高限价 膳食服务外包 3 年 人民币 120 万元 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 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服务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项目属性:服务; 5.品目类别:C0702;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 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 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 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 根 据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 询];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5 的主体业态必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4.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 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六、投标人应当在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 至 12:00,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1) 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 打 开 ) 填 写 相 关 信 息 及 缴 纳 费 用 。 ( 二维码链接) (2)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 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现场领 取纸质招标文件地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 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 楼公共服务区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00 秒(注:09 时 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楼 2 号会议室(广州市越 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2 楼)(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 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00 秒 九、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楼 2 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2 楼) 6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田、方一稀 采购人联系人:舒先生 电话:(8620)37860513/37860551 电话:(8620)34403008 传真:(8620)87768283 传真:(8620)34403008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8 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 396 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220 银行及账户信息: (1)电汇邮购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2)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2018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 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 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 态必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4.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 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二、用户需求书: 膳食服务外包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现有的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所需场地和基础设备设施,中标人利用该场 地和设备设施为院内职工和病人提供餐饮服务,同时提供不少于附件 1 清单内的工作餐和手术 室超时辅食给院方,院方按月付款给中标人。中标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推荐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场所设施配置等管理要求,以及医 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医院饭堂经营行为,保障就餐人员的就餐安 全。 2.本项目采用全包干的方式经营,由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饭堂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和经营过程中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 电、燃气、垃圾清运、油烟清洗、设备检测等)由中标人负责。 3.服务对象:约 1800 医院职工和约 1000 张床位的病人及家属、陪护等人员全天膳食(包括但 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夜宵、特殊病号餐、接待餐)和全年不间断的饮食服务及订餐、送 餐服务,其中餐厅仅为职工开放,病人只提供打包送餐服务,不提供堂食,避免人员聚集。 早餐 中餐 晚餐 800 1800 800 该就餐人数为现在饭堂就餐平均人数。 4.合作经营方式: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分包、转包。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8 合作经营期内食材(包括肉、米、油、盐、酱料、蔬菜等)成本费用;合作经营期内从业人员 (包括各岗位人员)薪酬、福利、奖惩、保险等费用;合作经营期内综合运营管理产生的水电 及燃气费用等费用。包工、包料、保证质量、保证安全等合作经营方式。 5.合作经营场地:就餐区、厨房、加工区,建筑面积约 800 ㎡,二层:工作区、面点加工区建 筑面积约 200㎡,包间就餐区,建筑面积约 20 ㎡。 6.年限:合作经营年限 3年。 7.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两个月内,中标人须按院方要求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改造,装修前须出 效果图给我院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 8.中标人须按实际就餐规模 以不低于 1:40 的比例配足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厨 师、点心师、营养师、管理人员、工人等)的人数,人证合一,确保管理、服务到位和供餐速 度。 ★9.管理人员、厨师、点心师、营养师等核心人员不得使用采购人原班团队;其他服务人员若 使用采购人原班团队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团队总人数的 50% 。 ★10.中标人因经营管理不当发生食物安全问题或中毒、因人为或其他因素引发的事故及所造成 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实行一票否决,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且对采购人造成财产或声誉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餐厅禁止病患现场就餐,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中标方需设立本院饭堂信息化、微信意见调查 或意见箱,针对采购人员工伙食管理的建设性意见给予采纳和改进,坚决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竭力为改善采购人员工膳食质量而努力。 12.采购人提供饭堂的房屋(含排水设施的室外部分)和院饭堂内现有空调、器具、监控系统、 桌椅以及设备设施,经盘点后开列清单提供给中标人使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 人负责。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按清单记载内容将相关设施设备完好交回于采购人,并在双方 参加下做好交接手续。如有损坏,按照 5 年折算赔偿。 ★13.由中标人投入至少 50 万元资金(以实际工程结算为准)对餐厅和厨房进行适当改造,更 换陈旧落后的设施,营造一个清新、现代、舒适的就餐环境,改造后达到 B 级或以上饭堂标准。 中标人应按照《饭堂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备指标》等指标要求,进行设备及基础设施的配备、补 充和完善,并负责院饭堂普通设备与餐具的添置。用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主要包括盛放 各种物品的容器、砧板、菜刀、就餐用具、清洁用具、冰箱、家电、配送车辆、炉具及其他制 作食品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我院饭堂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 理,中标人配置的厨具,由中标人登记管理与我院饭堂厨具做不同标记,定期清点。合同到期, 中标人配置的厨具,中标人自行处理。 14.中标人的服务及所使用的物品、用具、材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环卫、环保相关制度和管理规 定,不得对医院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采购人有权对相关事宜进行检查和评估,有权拒绝使用 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检查一经发现未符合要求,视情况每次扣减 500元。 15.在不影响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允许中标人使用采购人的水、电、燃气、蒸汽、电话通讯设施, 费用按广州市物价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16.中标人负责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 关证照,并按期进行年审。 17.中标人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用工,负责办理医院饭堂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用工 手续、计划生育管理及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居住证等事宜,负责员工的招聘、任免、薪资、住 宿、福利以及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中标人员工 在院内范围发生用工纠纷、疾病、出现意外伤害及意外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与医院无关。 中标人的所有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8.中标人应全面负责处理其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冲突、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经济法律 等责任。 9 19.不定期和在特殊节假日(端午节、中秋节、除夕、元宵节等)开展增值特色服务餐。相关费 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20.采购人成立职工饭堂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检查、考评食堂服务管理工作。每月 一次分别向职工、患者发放满意度调查表,根据考评结果,对承包方进行奖罚,满意度不得低 于 70%,低于 70%的按同样百分比从每月医院结算的服务费中扣除,如果连续三个月低于 65% 院方可以终止合同,待院方重新选定承包商后现承包方须无条件配合交接和退场。 21.采购人成立饭堂监督检查小组,与主管科室一道,实行三级质控制度,负责指导、协调、检 查、考评饭堂服务管理工作。 (二)供餐时间(采购人可根据季节等实际情况调整): 1.早餐:7:00-8:30 午餐:10:30-13:00 晚餐:16:30-18:30 2.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开设宵夜或 24 小时档口服务(售卖粉、面、水饺、云吞,西点、冷 热饮品等以满足临时就餐需求)。 (三)订餐服务要求: 1.提供全院职工电脑或微信订餐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送餐地点、送餐时间、饭菜品种 选择、可以电子付款和充值、有电子满意度调查等功能,堂食点餐采用智能化结算方式(如芯 片识别和图像识别等),减少排队时间。 ★2.提供住院患者智能化床旁订餐、电话订餐、电子订餐、送餐以及满足住院患者的其他餐饮 服务。确保每天早上和下午派工作人员到病房问餐,落实到每一个床位,问餐员具备一定的营 养膳食知识。 3.超过正常用膳时间的,饭堂应提供应急服务,提供预约订餐和送餐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可提 供 24 小时服务),为有需要的科室免费配置智能保温柜,让延时就餐的医务人员吃到热的饭菜。 配送食品有保温措施,保证送至病房时温度不低于 36℃。 (四)食材质量要求: 1.所有的食品、副食品及配料等必须由正常渠道购进,确保食材安全、无农药、无添加剂、确 保最佳产地、确保非转基因,中标人在采购粮油、肉蛋类、禽类、鱼类、蔬菜类、副食品类、 调味类、食品添加剂等原料和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2.设有专职采购员,每次采购,严格做好进货验收和索票索证工作,建立采购台账(必须专人 规范填写)、索证验收台账、供应商资质证明台账等,索取供应商有效的资质、检验检测合格 证明等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出厂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送货清单》、《购 货凭据》;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每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蔬菜 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一次性餐具检验合格证;清洁剂检验合格证 明等。随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保证每天每餐的饮食质量、份量、菜式,做到食材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调 配比例均匀,味道可口,保证营养。 4.设专门人员负责留样,每餐食品按相关规定的份量、时间、保存条件等做好留样工作。至少 保存 48 小时,留样份量每样至少 125 克,在 5℃以下冷藏专柜专放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管理 工作等,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5.从食品原材料入手,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所有肉类、蔬菜类、粮油类等由具备供应资格、 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提供可追溯食品,不能采用散装原料,实行集中统一采购或分大类集中采购, 采用无公害食品。 6.所有食品供应商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并接受采购人监管,对服务、供货质量等不能达到采 购人要求的食材,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中标人必须配合执行。 7.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员工健康信息、经营主体责任人、监管部门 10 责任人及电话、电子服务满意度调查或意见箱等,接受员工监督。 8.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食材质量,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部分重点食品采购要求如下: 8.1 大米、面粉质量标准: (1)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 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 卫生标准。 (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 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面粉类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色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 匀,自然浓厚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和馒头有麦香味、 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8.2 食用油、酱油: (1)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 准等,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以上知名品牌花生 油。 (2)必须提供进货渠道及提供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抽样检测报告。 8.3 调味料:鸡精、鸡粉等建议不用或尽量少用,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以上知名品牌产品。 禁止使用味精、糖精等。 8.4 食盐: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营养要求。 8.5 肉类:生鲜肉类经过屠宰卫生检疫,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 联厂,供货时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分割 肉凭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变质。肉色根据种类的不同而呈现其特有的颜色,如猪 肉鲜红色、牛羊肉深红色、鸡肉淡红色、鸭肉深红色等,且都有光泽、富有弹性,闻起来没有 异味者。肉制品包装完整,有完整标识,标明品名、内容物名称,重量或数量、食品添加物、 制造厂商名称、地址、保存期限或保存条件、进品的还应加注进品商名称、地址等信息。保证 鱼肉类每天新鲜购入及配送。 8.6 蔬菜:蔬菜形态饱满、色泽新鲜、无腐烂变质、无泥沙、无老梗、无老叶及无农药超标等 情况。 8.7 干货:保持其固有的鲜美味道,有干货的本味。动物类、植物类、菌类、藻类,能从味觉 上分辨新鲜及优品;干爽没有霉迹;色泽鲜明,没有虫蛀与杂质。 8.8 限制采用熟食、冰冻肉、火腿肠、腊味、咸鱼等不利健康的深加工食品,肉类除排骨允许 使用优质冰冻肉外,其他全部使用生鲜肉。 8.9 所有熟食产品(包括烧味熟食)须自行调制,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购买。 肉类: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 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 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 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 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 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 蔬菜类检测标准 11 项目 指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B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2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米类、食用油类参照标准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软米皇 7 粳米 13 晚香米 2 优质杂优米 8 山水粘 14 糯米 3 贡米 9 粘大米 15 黑糯米 4 东北大米 10 粥米 16 花生油 5 香米 11 黑米 17 芝麻油 6 泰国香米 12 优质丝苗米 18 9.执行标准: (1)米: ①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GB2715-2005 GB1354—2009 国家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②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③GB1354—2009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铅(以 Pb 计) mg/kg ≤0.2 汞(以 Hg 计)(以成品粮计) mg/kg ≤0.02 无机砷(以 As 计) mg/kg ≤0.15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 mg/kg ≤0.05 滴滴涕((以成品粮计) mg/kg ≤0.05 黄曲霉毒素 B1 ug/kg ≤10 (2)油: GB1534-2006《花生油》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一级 二级 折光指数(40℃) 1.460—4.465 12 比重(20℃对 20℃水) 0.914-0.917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黄 15;红 1.5 ≤黄 25;红 4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酸值(KOH)/(mg/g) ≤1.0 ≤2.5 水分及挥发物/(%) ≤0.10 ≤0.15 不溶性杂质(%) ≤0.05 ≤0.05 加热试验(280℃) ≤0.05 ≤0.05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过氧化值/(m mol/kg) ≤6.0 ≤7.5 羰基价 ≤20 ≤20 黄曲霉素 B1/(μg/kg) ≤20 ≤20 砷(As/(mg/kg) ≤0.1 ≤0.1 (3)调味品执行标准: ①GB-18187-2000 标准《酿造食醋》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总酸(以乙酸计) g/100ml ≥3.50 菌落总数 Cfu/ml ≤10000 大肠菌群 MPN/100ml ≤3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1.0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1.0 胭脂红 g/kg 不得检出 苋菜红 g/kg 不得检出 诱惑红 g/kg 不得检出 ②GB-18186-2000《酿造酱油》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g/100ml ≥0.40 细菌总数 Cfu/ml ≤30000(适用于餐桌酱油) 大肠菌群 MPN/100ml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1.0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1.0 胭脂红 g/kg 不得检出 苋菜红 g/kg 不得检出 诱惑红 g/kg 不得检出 黄曲霉毒素 μg/L ≤5 罗丹明 B mg/kg 不得检出 ③Q/JAMMY 01-2007《固态调味料》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不得检出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不得检出 ④Q/GZZMZ 2-2008《半固态调味料》 13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菌落总数 Cfu/ml ≤30000 大肠菌群 MPN/100g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1.0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1.0 罗丹明 B mg/kg 不得检出 ⑤SB/T 10005-2007《蚝油》;Q/GZZMZ 3-2008《液体调味料》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菌落总数 Cfu/ml ≤2000 大肠菌群 MPN/100g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 g/kg ≤1.0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g/kg ≤1.0 安赛蜜 g/kg ≤0.5 糖精钠 g/kg ≤0.15 甜蜜素 g/kg ≤0.65 10.小麦粉国家标准:GB1355-1986,国家标准局 1986-05-06 发布,1987-04-01 实施。本标准适 用于加工、销售、储存和出口的商品小麦粉质量标准: (1)含砂量:≤0.02% (2)磁性金属:≤0.003g/kg (3)水分:≤14% (4)脂肪酸值:≤80(以湿基计) (5)气味口味:正常 (五)基本膳食要求: 1.就餐方式采用自选套餐模式,丰俭由人,就餐人员自由搭配饭餐,中标人须提供不同品种不 同价格的自选菜式供就餐人员选择。菜式明码标价,一一对应。 2.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经营场所内开设汤粉、面点、粥、煲仔饭、套餐、营养套餐、特色小炒、 现点现卖、老火汤/生滚汤、特色风味等多样化窗口,粥、粉、面、糕点、包类供应时间为早、 午、晚餐,其他饭类、汤供应时间为中、晚餐。 3.早餐供应品种必须包括中西式面点、粥粉面类、粗粮、肠粉等,营养搭配均衡,品种多样。 所有品种均为自制,不准外购销售。 4.饭菜兼顾南北方特色口味(粤菜为主,川菜、湘菜等多种口味),品种要齐全,保证正餐有 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 ★5.每天菜品种类必须确保;职工餐保留现有销售排行榜前 10个菜式,按现行价格售卖或每餐 保留 3个 8 元的套餐(含一肉两菜一饭),其他菜品价格不能高于医院周边同类出品的价格; 病人餐价格由承包方自主定价,但不能高于医院周边同类出品的价格,早餐品种不低于 15种, 中餐不低于 20个菜品,晚餐不低于 15个菜品,开设特色窗口,提供不同风味的餐饮服务。各 类菜品中最低价格菜式数量不少于正常菜式的 30%,且必须在就餐时段内满足就餐人员,并增 设粉面档口满足病患的需求,午餐和晚餐应提供网上订餐送餐等服务。 6.承包方必须根据医院内人群的用餐特殊性,按照医院要求向医院指定人群提供个性化营养餐、 医护值班餐、送餐服务等。 ★7.中标人制定的菜单须经院方审核同意,根据院方实际要求补充或修改。饭菜样式要经常更 14 新,每月推出 3 个或以上新菜品。每周提前公示菜单,滚动推出新菜品,确保满足职工和住院 患者的饮食需要。 8.增值服务特色餐定价须经院方批准,且低于同类实体店 5%。 9.积极响应和满足院方提出的其他膳食要求或开膳方式,完成对院方的饮食服务。 10.每月至少 1 次服务沟通会,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每季度 1次新品推介会,定期举办 美食节,加强与职工互动。 (六)营养膳食要求: 1.在采购人营养科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临床营养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法规进行治疗饮食 的制作,设管理员,负责将采购人要求及时下达相关岗位人员和协助进行质量控制。 2.需设有特殊治疗膳食灶并配备专人烹调,成立治疗膳食小组,营养科定期对治疗膳食小组及 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治疗膳食小组负责特殊治疗膳食(包括糖尿病膳食、低蛋白膳食、 流质膳食等)的制备,按饮食配方菜单准确称量、接受监督指导,根据营养师和临床意见及时 改进工作。 3.配餐员根据住院患者饮食医嘱,提醒和指引住院患者预订治疗膳食,同时负责肠内营养剂的 配送。 4.住院病人普通饮食:结合三级综合医院对住院病人就餐考核的相关标准,餐饮公司负责普通 病人饮食食谱编制,营养科负责食谱审核。以确保病人饮食合理搭配,科学用餐。餐饮公司对 此不得擅自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订须经营养师许可。 5.住院病人治疗饮食:治疗膳食是住院病人饮食的核心内容,它作为某些疾病诊断及治疗的重 要辅助手段,贯穿于整个临床医疗过程的始终。 (七)售价要求: ★1.医院饭堂餐饮价格由采购人监管,餐饮定价、伙食标准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实行,其他 菜式及餐饮服务(营养餐、特色小炒、现点现卖等)定价由中标人与采购人膳食委员会、工会 等代表核价协商确定。 2.各类菜式参考价格: 套餐类售价不高于(26 元/份);不低于 300g 风味小炒美食(15 -26元/份);不低于 300g 粥售价(4-20 元/份);不低于 500g、固形物不低于 80% 粉、面类售价(6-12 元/份);粉、面不低于 250g/份,浇头不少于 50克 炖汤类售价不高于(20 元/份);不低于 500g,固形物不低于 20% 甜品类售价不高于(15 元/份);不低于 100g/份 东北大饼类售价不高于(5 元/份);不低于 100g/份 油炸类食品售价不高于(3 元/份);不低于 100g/份 糕点类售价不高于(3-8 元元/份);不低于 100g/份 米饭售价(4 元/份);不低于 150 g/份 早餐为面食、米粉、糕点、粥、蛋、牛奶、豆浆等,品种不少于 15种; 中、晚餐菜品不低于 10 个套餐,主荤、半荤、素菜比例合理。 中、晚餐还提供各式风味套餐、小炒美食、笼仔饭、米粉/面、炒粉/面、甜品等,品种多样; 每周菜式重复不超过 30%,隔天不相同。 (八)餐具、相关设备要求: 1.操作台面、货物架、调料台、蒸烤箱等使用无毒无害材质制作,并符合国家食(饮)具卫生 标准等相关规定。 15 2.生产、运输及院内食品分送场所的设施与卫生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要求;餐具符合国 家食品卫生标准,使用不锈钢筷子、餐盘、蒸笼等,所有不锈钢筷子、餐盘等餐具必须经高温 消毒柜消毒后才能使用。 3.冰箱、冰柜所有食物须分开分类放置,熟食品须专用冰箱放置,其他的严格按食品种类分隔 的标准独立存放(生食品、与半成品、干货类独立),所有存储容器外均贴上食物资料标签。 4.严格区别使用生食、熟食的刀具、砧板,必须分开专用专位放置,并有一定距离。 5.餐具、设施做好标识,并分类规范存放。 6.洗洁精使用要求用原瓶装包装,无毒、安全,参考品牌相当于或优于高富力、浪奇、立白等。 7.具有强烈的环保节约意识,原则上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使用范围须经采购人管理部门批准后 方能使用。 8.在院内设移动餐车,方便病人家属和外来人员用餐。 (九)卫生安全要求: 1.医院饭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和制作的食品及送餐等服务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国家 相关的食品卫生标准及《广州市医院饭堂管理暂行规定》、本院《医院饭堂管理制度》要求。 2.严格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包括厨房、仓库、配餐间、就餐区域等),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和 消毒工作,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墙壁、墙裙、天花板、地面、炉灶、油烟罩/滤网、容器用具、 案板工具等整洁、光亮、干燥、整齐、卫生、无油迹,通风、排烟、排水良好,有清洗记录。 3.一餐一打扫,一周一大扫,平面天天扫,立面周周搞,保持医院饭堂卫生、整洁。 4.操作台面、货物架、调料台、蒸烤箱等设备,做到整洁无杂物,无污渍、无灰尘,玻璃罩具 光洁明亮。 5.擦碗盘与清洁抹布专用,并做好区分,保持干净。 6.每次餐前、餐中、餐后应及时擦洗饭桌上的残渣、剩饭、油污。餐厨产生垃圾由中标人按《广 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要求每天自行处理,按环保要求配置相应垃圾处理设备,设备及垃圾 处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专人负责餐具的清洗和消毒,餐具使用前必须经过彻底清洁消毒,并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 生标准等相关规定。 8.及时疏通和清理油烟系统、隔油池、下水道确保畅通干净,加强灭蝇、灭蟑螂、灭鼠等措施, 定期灭杀四害,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环境符合采购人及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列出具体实施方案给采购人。如检查发现厨房有活动性苍蝇、蟑螂、老鼠, 视情况轻重扣罚,并限期当天整改,如多次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处理。 9.排烟设施每周至少一次表面清洗,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内部清洗,确保无油渍,避免安全隐患。 做好清洗记录、拍照,资料存档,并接受采购人检查。 10.做好医院饭堂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 施设备,并定期接受采购人及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医院饭堂内的消防安全及工具、燃气、油 烟系统、电源(炉灶、各种炊事设备)等操作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1.上岗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规定规范穿戴清洁的工服、工牌、帽子、口罩等。 (十)房屋及设施使用要求: 1.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用于为医院职工、采购人住院患者、住院患者家属及其他指定 用餐人员提供餐饮服务。 2.中标人应爱护公物,认真保管使用,不得将医院饭堂内的用具随意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 如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在正常使用中损坏,经多次维修无法维修的,或因技术性能落 后丧失使用价值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办理报废。 3.合作经营期间,中标人要保持医院饭堂内的厨具完好、整洁,负责设施设备的保养和日常维 16 护、维修工作。合作经营合同终止时如数退还采购人,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中标人赔偿或 补充。 4.合作经营期间,房屋水电设施故障、电器及设备故障、门窗及房屋墙壁裂隙、松动或脱落由 中标人第一时间进行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装修各功能用房和改变各功能用途。中标人如需对场地进 行经营性调整(包括隔间、室内外装修等),须经采购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 切费用自理。 (十一)人员管理要求: 1.医院饭堂员工用工年龄按法定要求执行,要求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员工必须先体检合格取 得饮食行业健康证,并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中标人做好员工健康证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在饭堂公示,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对于国家规 定的一些特殊的工种,提供的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 3.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等,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 位,康复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4.员工保持仪容整洁,上班时统一着装,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或工卡、口罩、工作帽、手 套等。中标人员工的着装应按岗位分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佩带胸卡,同一类岗位的员工着装应 一致。上岗期间应讲究文明礼貌,微笑服务、注意仪表仪容。 5.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对采购人员工和住院患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自觉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 6.中标人负责对其员工进行上岗培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等培训,并积极配合做好上级卫生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做好相关培训内容、 签到表、培训照片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定期交采购人管理部门备案。 7.中标人员工在医院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切 实履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8.对违法、违纪、违规等(如偷盗医院、住院患者财物等)的中标人员工,采购人有权提出处 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经济处罚、终止其在采购人的工作资格、追究民事和刑事责 任,中标人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须赔偿当事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9.中标人及其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各种问题和安全隐患,有责任向采购人报告,以提高管理质量 和效率。 10.中标人须安排 1 名驻场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对于驻场经理和一些重要岗位的人员安排,采购 人有权直接参与管理和裁决,对于不能达到医院相关要求的人员,医院可以提出更换,中标人 须无条件配合。 11.对相关岗位上岗人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证,入职时复印件交到后勤设备管理科备案。 (十二)质控检查扣罚标准: 1.中标人服务人员提供用餐服务时,必须穿着统一样式的工作服,做到衣冠整洁,规范佩戴帽 子、口罩,否则,扣减 50元/人/次 2.中标人服务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在工作中因中标人员工服务 态度差造成病人投诉或与病人、医务人员发生口角、顶撞等事件,查实情况属实,扣减 100 元/ 人/次,并赔礼道歉。 3.中标人必须保证蔬菜、肉食等食物的新鲜,食用油、调味料的供货渠道正规,每批次购进物 品名称、供应商及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需报采购人后勤设备管理科备案。如发现有变质、过期 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 500元/次。 4.中标人提供的膳食出现群体食物中毒或腹痛、腹泻现象,除赔偿相关人员医药等相关费用外, 17 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 5.中标人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提交健康证明原件,每位入职员工的健康证明复印件交采购人后 勤设备管理科备案。监管过程中发现有未办健康证明就入职的员工或健康证过期未及时更换, 扣减 100元/人/次。 6.中标人必须制定年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并对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将培 训情况报告采购人,培训率为 100%。若因培训不到位,人员资质达不到要求,引起投诉或质 量问题扣减 100元/人/次。 7.中标人员工因违反运送操作规范而引起安全事故的,除赔偿当事对方人员相关费用外,扣减 中标人 500元/人/次,并承担相关责任。 8.中标人应管理好所属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所属员工发生的 一切投诉、纠纷和法律事件,一概由中标人承担。若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控制不力而发生中标 人员工群体游行、示威、罢工等重大事件且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减 5000元。在合同期内累 计发生两次重大事件,采购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无条件终止合同。 9.中标人方应做好病人和医院工作人员不得穿病人服和工作服进入饭堂的监督工作,发现有病 人和医院工作人员穿病人服或工作服进行饭堂的,扣减 50元/每人/每次。 10.采购人的管理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屡次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获中标人认可 并有能力整改的,拖延整改或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 200元/次。 11.限制采用熟食、冰冻肉、火腿肠、腊味、咸鱼等不利健康的深加工食品,肉类除排骨允许使 用优质冰冻肉外,其他全部使用生鲜肉。检查一经发现未符合要求,视情况每次扣罚 500元。 12.所有熟食产品(包括烧味熟食)须自行调制,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购买。一旦发现每次扣罚 500元。 13.餐具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使用不锈钢筷子、餐盘、蒸笼等,所有不锈钢筷子、餐盘等餐 具必须经高温消毒柜消毒后才能使用,发现没消毒使用每次扣 200元。 14.如检查发现厨房有活动性苍蝇、蟑螂、老鼠,视情况扣罚每次 200元,发现污染食物,每次 扣罚 500元, 15.所有在售菜式均明码标价,一一对应,如果不标价,发现一例扣减 50元。 16.每季度一次,由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后勤设备管理科向职工、病患发放《广州市红十字会医 院饭堂满意度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满意度结果对中标人进行奖罚。 17.每季度采购人对中标人饭堂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综合评价(满意度分值占比为 70%,服务质量 考核分值占比为 30%):饭堂监督检查小组综合三个月评分滿分为 100 分。评分低于 75(不含 75)分的,每次相应扣减 15000元,费用在下季的第一个月的结算款中相应增减。若连续 2个季 度综合评分低于 60 分,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上述各项费用采购人有权在每月的费用中扣减) (十三)中标人经营管理要求: 1.设立治疗饮食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总结不足,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告知相关人员改进,并 留书面记录。 2.主管自行进行周检、月检制度。每周、每月进行医院饭堂卫生管理、服务质量自查,并记录 在案,做好资料归档整理,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实行持续改进和限期整改。 3.实行 4D 管理,厨房内分区有明显标识,制定并不断完善食品操作(准备、处理、贮存、运送) 标准与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在适当位置加设公示牌,列明工作要求以及管理方法,配合采购 人或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的宣传及管理工作。 4.根据三甲医院评审的服务要求,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岗位职责,供应商生产、运输 及机构内分送场所的设施与卫生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要求,有食品原料采购、仓储、加 工的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有食品留样相关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突发食品安全 18 事件应急预案,有根据预案开展的应急演练,有记录、有总结和改进措施(每年最少一次), 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5.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具体的日常岗位工作安排、应急管理方案、 员工管理制度和奖惩等职责制度并提交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要求修订相关制度并监督执 行。 6.做好员工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流程、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知识等,并做好培训内 容及现场照片的存档备查。 7.做好台账记录,包括餐具消毒记录、供应商资质台账、餐厨垃圾收运记录等,按要求定时整 理和归档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8.中标人在经营期间,随时接受和全力配合采购人和卫生、安全、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 门的监督和检查,参加由采购人召开的餐饮工作会议。对不完善的工作进行限期改善,对于检 查出质量不达标的食材进行退货并即时更换。 9.按照国家有关用电、用水、消防、卫生、环保、治安等法规办事,配合采购人接受有关部门 检查,落实有关制度、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配套更换有关器材,做到安全经营,且应 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工作检查、监督,保证每次检查合格。 10.维护好医院饭堂秩序,医院饭堂餐具和用餐桌椅只供医院职工使用。病患使用专属餐具或一 次性餐具。 11.按三甲医院的管理要求,开展持续改进。包括对医院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措施、效果,定期总 结并书面向采购人汇报。 12.医院有特殊任务或应急事件等情况需要紧急提供餐饮服务时,如突发事件、上级检查、采购 人重要的大型活动、采购人认为重要的其它事件等,中标人及其员工应积极配合和服从采购人 的调遣、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费用不另外追加。 13.应配置农药检验检测仪,用于抽验蔬果农药残留,并做好检验台账,必要时我院检验科检查 检测情况。 14.要有对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的停餐应急预案,具有配送及在 90 分钟内送餐到位的能力。 (本项目共有 8 个“★”号) 三、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1.经验要求:投标人企业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2.付款方式: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全部招标内容报出相应的下浮率以及投标总报价(投标 总报价=采购预算*(1-投标下浮率))(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 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服务期:投标人提供服务时间应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 5.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 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1 附件 1: 中标供应商参照投标折扣率提供院内工作餐和辅食,多出部分按实际的发生金额支付。 备注: 投标报价=采购预算*(1-投标下浮率) 工作餐结算价=单价限价*(1-投标下浮率); 手术室超时辅食结算价=产品市场价*(1-投标下浮率)。(产品市场价由采购人及中标人 共同论证,经双方签署确认后合同期内按该标准执行) 单价限价 10 元/盒 15 元/盒 20 元/盒 30 元/盒 40 元/人 工作餐 一荤一素一青 菜(3 两白饭) 例汤 一荤一素一青菜 (3两白饭)例 汤+水果 二荤一素一青 菜(3 两白饭) 炖汤 三荤一素一青菜 (3 两白饭)炖汤 +水果 围餐 每年预算:295576.00 元 工作餐规格标准:(荤 100g 素 100g 青菜 150g 白饭 152g 例汤一份) 手术室超时 辅食 瓶装水、牛奶、饮料、能量食品等 每年预算:104424.00 元(按医院采购价) 1 附件 2: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堂饭堂满意度调查表(参考模板) ( 年 月) 各位: 饭堂满意度调查是我们做好饭堂监督管理,提高饭堂质量和服务的重要依据,请您认 真如实填写调查表(在相应栏填上分数),若有意见和建议,请您写下。谢谢您的参与和 支持! 评价指标 分数 分值 填表说明 饭菜的品质味道 20 1、打分标准: 非常满意≥80 分;80 分>满意≥65 分; 65 分>一般≥50 分;不满意<50 分。 饭菜份量 18 饭菜价格 15 菜式的品种、搭配 17 个人及环境卫生状况 15 服务态度 15 总分 100 意见和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附件 3: 服务质量考核表(参考模板)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扣分 1 资质证照 情况 有效性 是否超过有效期 1 在有效期内,1 分 超过有效期,0 分 2 管理制度 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 1.是否建立食品安全 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 制,明确和落实食品 安全责任; 2.是否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 档案制度; 3.是否建立采购查验 和索证索票制度; 4.是否建立专人采购 和专人仓管制度 。 2 每发现一项不完整规 范扣 1 分 消防安全及应 急预案 1.是否有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 2.是否有食物中毒、 消防灾害等应急预 案。 1 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 范扣 1 分 3 从业人员 情况 从业人员健康 合格证明情况 1.是否全员取得有效 健康合格证明 2.技术工种是否取得 资质证明。 4 每发现 1人无有效健康 合格证明扣 1 分 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操作人 员情况 1.是否患有有碍食品 安全的疾病。 2 每发现 1人不符合要求 扣 2 分 1.是否规范佩戴口 罩、帽子; 2.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之前是否洗手、消毒。 2 每发现 1人不符合要求 扣 1 分 操作人员个人 卫生情况 1.操作时是否穿戴清 洁的工作服、工作帽; 2.操作时是否抽烟; 3.是否留长指甲或涂 指甲油、佩带饰物; 4.是否手部破损而未 采取有效防污染措 施。 3 每发现 1人不符合要求 扣 1 分。 培训教育情况 1.是否组织从业人员 参加食品安全、消防 安全培训 2.建立培训档案。 2 每缺一项扣 1 分 4 场所卫生 和设施设 备情况 加工经营场所 的内外环境情 况 1.墙壁、天花板、门 窗是否清洁,是否有 蜘蛛网、霉斑或其它 10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2 明显积垢; 2.地面是否洁净,是 否有积水和油污,排 水沟渠是否通畅; 3.垃圾和废弃物是否 及时清理; 4.存放设施是否密 闭,外观是否清洁、 无斑迹; 5.水、气管道及封口 表面年是否有灰尘、 油迹; 6.餐桌是否干净卫 生; 7.是否有昆虫鼠害。 食品加工、贮 存、陈列、消毒、 保洁、保温、冷 藏、冷冻和防 蝇、防鼠、防尘 等设备与设施 运行情况 1.防蝇、防鼠、防尘 等设施是否完好有 效; 2.各类设备是否正常 运转和使用; 3.各类设施餐具是否 挪作他用。 3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 分。 用于餐饮加工 操作的工具、设 备和贮存食品 的容器情况 1.餐具是否每餐消 毒; 2.是否无毒无害; 3.一次性餐具是否合 格,无发霉不卫生情 况。 2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5 食品及食 品原料采 购、贮存、 经营和使 用等情况 食品及原料情 况 1.是否在食品制作加 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 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2.是否使用其他禁止 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 料。 4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食品经营和使 用行为 1.是否使用被包装材 料、容器、运输工具 等污染的食品; 2.院内生产的食品是 否拿到院外销售; 3.是否在食品中添加 非食用物质。 4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食品原料贮存 情况 1.贮存食品原料的场 所、设备是否存放有 毒、有害物品及个人 生活物品; 2.食品原料是否分 类、分架、隔墙、离 地存放; 3.是否潮湿,有虫害 (蟑螂、老鼠、蚂蚁 等); 4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 分。 3 4.是否定期检查库存 食品,及时清理变质 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 品。 食品添加剂存 放情况 1.是否存放于专用橱 柜等设施; 2.是否标识“食品添 加剂”字样; 3.是否专人保管; 4.是否使用精确的计 量工具称量并建立使 用台帐。 2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 分。 6 加工操作 情况 用于餐饮加工 操作的工具和 设备标志、使 用、存放、清 洁情况 1.粗加工水池是否有 标识,并按要求分类 清洗植物性食品和动 物性食品; 2.生熟容器、工用具 是否有明显区分标 志,并做到分开使用, 定位存放; 3.冷藏、冷冻设备中 是否做到成品、半成 品、原料分开存放, 并明显标识;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的工具、设备使用前 是否进行消毒。 4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食品原料使用 情况 1.是否有腐败、变质 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仍 在加工、使用; 2.是否有过期的食品 或食品原料仍在加 工、使用; 3.是否有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的食品或食品 原料仍在加工、使用。 8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4 分。 食品烹饪过程 1.需要熟制加工的食 品是否烧熟煮透; 2.熟制品存放的温度 和时间是否符合要 求; 3.直接入口食品、半 成品、食品原料是否 分开存放; 4.餐具、食品或已盛 装食品的容器是否直 接置于地上; 5.是否将回收后或隔 夜的食品经加工后再 次销售。 4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7 专间情况 专间符合规范 1.是否有非操作人员 3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 4 要求情况 擅自进入专间,是否 在专间内从事与之无 关的活动; 2.是否存放非直接入 口食品、未经清洗处 理的水果蔬菜或杂 物; 3.每餐(或每次)使 用前是否进行空气和 操作台的消毒; 4.专间温度是否控制 在 25℃以下。 分。 专间内食品存 放情况 剩余尚需使用的直接 入口食品是否存放于 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 冻。 3 否,扣 3 分 8 餐饮具洗 消情况 餐饮具清洗、 消毒和保洁情 况 1.餐饮具清洗水池是 否足够使用,并与粗 加工水池分开; 2.使用的洗涤剂、消 毒剂是否符合要求; 3.消毒后的餐具是否 干净无斑迹; 4.采用化学消毒的有 效消毒浓度和浸泡时 间是否达到要求; 5.采用热力方法的消 毒温度和消毒时间是 否达到要求; 6.餐饮具的消毒效果 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7.消毒后的餐饮具是 否贮存在专用保洁设 施内备用,保洁设施 是否有明显标识。 8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9 膳食质量 情况 饭菜份量、质 量情况及菜式 搭配情况 1.米是否用符合要 求; 2.油是否用非转基因 食用油; 3. 每月推出 6 至 10 个或以上新菜品。每 周提前公示菜单,滚 动推出新菜品, 4.菜式搭配是否合 理。 4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2 分。 10 其它有关 情况 留样规定情况 是否按规定留样。 4 否,扣 4 分 废弃油脂和餐 余垃圾处理情 况 1.是否按规定处理废 弃油脂; 2.是否按规定处理餐 余垃圾。 4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 执行临时任务 执行临时任务情况。 4 落实不到位,不积极配 5 情况 合执行,造成严重后 果,扣 4 分。 投诉情况 有效投诉(含服务、 质量、安全) 4 每宗扣 2 分; 整改情况 未安规定时间进行整 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 要求。 4 每宗扣 4 分。 总扣分: 得分: 总体评价(可附页): 饭堂合作经营公司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监督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备注:1、以实地检查为准,不符合标准的如实扣分,并记录问题,该项扣分扣完为止。 2、检查人员评分评价签名后交后勤设备管理科汇总,归档备查。 1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 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 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 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 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1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 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 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服务招标: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 以上 0.004% 0.004% 0.004% 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 人民币 350 万元 人民币 300 万元 人民币 450 万元 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2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1.1%=2.2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万元)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账户 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用 途:“0724-2101D15N1120”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 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标的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 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 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 单位回函确认。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 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 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购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 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 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 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 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 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 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 3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 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 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下浮率。投标报价 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 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投标报价应为满足用户需求书内所有服务要求的下浮率 (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 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下浮率,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 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2 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 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 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要求及相关证明文 件。资格文件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 16.1 履约保证金 16.1.1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16.1.2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 围内规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担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16.1.3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 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16.2 融资担保 16.2.1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16.2.2 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 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 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 4 见第五部分附件)。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或 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 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WORD或EXCEL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 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 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 19.3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 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唱标信封 正本/副本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0724-2101D15N1120 项目名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9.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5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 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 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0.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 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 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 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 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 质上响应的投标。 24.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 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的过程中,对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 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人代 表,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但不得通过补充文件改变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结果。 24.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 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 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服务 评分(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 28.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 6 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及投诉 29.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29.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一 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29.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各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29.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及 获取途径说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5 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 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9 楼 903 房 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20-37860713/715(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 质疑接收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30.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财政局投诉。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31.1 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 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选择确定下 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2.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 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 7 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33.1 定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 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33.2 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已获得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 (2)具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等信用记录; (4)金融机构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其他条件。 33.3 如供应商需要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相关要求及具体指引可查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 财采购〔2020〕6 号)、《广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广州市政 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的通知》(穗财采〔2020〕9 号)等相关文件。 八、适用法律 34.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 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4.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34.1.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4.1.2 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政策的情形:(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 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 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 员。 34.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1.1.4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 3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34.1.6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4.1.7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 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8 34.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 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 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 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 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 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 “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 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 息进行查询]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 证》的主体业态必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4 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 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服务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 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5.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服务、商 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服务得分占 60 分,商务得 分占 30 分,价格得分占 10 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 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以项目所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 9 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服务评分(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或委 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 为中标候选人。 36.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服务商务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 2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5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服务、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服务 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6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比较与评价 1.服务评价(60 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采购人需求响 应情况 3 根据投标人的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进行评选: 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3 分;否则得 0 分。 2 餐饮管理服务 初步方案 7 餐饮管理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性高,得 7 分; 餐饮管理服务方案比较完善、相对合理、可行性较高,得 4 分; 餐饮管理服务方案不完善、不够合理、可行性低,得 1 分。 未提供方案内容的,不得分。 3 营养膳食初步 方案 7 营养膳食方案有专业营养团队指导疗饮食的制作,科学合理,亮点多,针 对性强,得 7 分; 营养膳食方案较为科学合理,亮点较少,针对性一般,得 4 分; 营养膳食方案不科学不合理,没有亮点,针对性弱,得 0 分; 4 食品安全追溯 能力 8 1.投标人具有通过国家相关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提供有效的 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网页查询结 果,得 2 分,缺一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通过国家相关认证的农产品电子下单端口平台软件(提供有 效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网页查 询结果,得 2 分,缺一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通过国家相关认证的农产品进销存软件系统(提供有效的著 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网页查询结果, 得 2 分,缺一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通过国家相关认证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提供有效的著 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网页查询结果, 得 2 分,缺一不得分)。 5 食堂改造布局 与设计能力 5 各供应商结合本项目所要求的食堂改造制定就餐环境改造计划(包含区域 分布、改造方案及文化建设、拟投入的设备等)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综合 10 评价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食堂规划和设计是否合理: 1.食堂布局设计环境清新优雅、布局合理、投入设备优质健全的得 5 分; 2.食堂布局和设计环境、布局及拟投入设备一般的得 3 分; 3.食堂布局和设计环境、布局及拟投入设备较差的得 0分。(需提供食堂 规划设计平面图、设计理念说明、拟投入设备清单及说明等材料,不提供 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6 物资调配存储 能力 8 1.投标人具有自己的物流配送机构或部门,得 2 分,无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食材原材料检测场所,得 1分;(提供场所产权证明 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场所平面图) 3.具备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及农药残留检测仪,提供设备现场图片和购 买发票复印件的得 1 分,无不得分。 4.具有肉类分割车间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管理的分割系统的得 3 分,须 提供加工现场图片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管理的分割系统截图,无不得 分。 5.具有冷藏室的得 1 分,须提供加工现场图片,无不得分。 注:设置物流配送部门的需提供部门设置、人员设置、工器具等相关证明 材料、图片等。未提供或不能实质性证明的不得分。 7 投标人在经营 场所环境卫生 和食材的监测 情况 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一年内的经国家相关疾控部门、环境监测部 门针对投标人在经营场所的所做的监测报告,包括车间污水排放、废弃排 放、噪音的检测报告,得 3 分,无不得分; 投标人配送原料中大米类、食用油类、肉类、禽类、水产类、蔬菜类具有 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得 3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9 拟投入本项目 的管理团队情 况 (提供相关人 员近 3个月在 投标人单位购 买的社保作证 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 未提供的不得 分) 4 项目管理人员具备: 1.具有管理类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的,得 2 分; 2.具备餐饮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 2 分; 注:管理团队人员中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可重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件复 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近 3 个月相关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10 拟投入本项目 的服务团队情 况 (提供相关人 员近 3个月在 投标人单位购 买的社保作证 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 未提供的不得 分) 7 服务团队人员具备: 1.具备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一级(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资格的, 得 1 分; 2.具备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二级中式烹调师资格的,得 1 分; 3.具备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三级(高级)中式烹调师资格的,得 1分; 4. 具备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三级(高级)中式面点师的,得 1 分 ; 5.具备具备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的,得 1分; 6.具备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三级(高级)食品检验工的,得 1 分。 7.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证书的,得 1 分。 注:提供证明资料,服务团队人员中的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 人员中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可重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健康证 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近 3个月相关社保证明,未按要求 提供不得分。 11 食堂信息化服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化食堂管理方案(包含职工、病人、病人家属等点 11 务初步方案 餐用餐方案、满意度调查方案等)对比: 1.信息化食堂管理方案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智能先进、简洁实用、系统投 入合理可行的得 5 分。 2.信息化食堂管理方案实用性一般、具有可行性的得 3 分。 3.信息化食堂管理方案差且不合理的得 0 分。 注:以上需用文字和图片进行说明,且与配给医院的系统和设备相一致。 2.商务评价(30 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项目业绩 5 1.投标人 2019 年 1 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食堂经营项 目业绩经验,每个一份得 1 分,满分 5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 提供的不得分)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证明文件材料,不提供 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2 用户评价情况 2 投标人须提供与业绩证明资料对应的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 评分 85 分以上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每提供 1 份得 1分,最高 2 分。 (注:提供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复印件,未提供 的不得分) 3 合同条款响应 情况 5 根据投标人对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完全响应合同条款的得5分;一条或以上不响应得0分。 4 投标人认证情 况 6 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证书: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 6.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项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的得1分,本项目最高6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过期的不得分) 5 投标人信誉或 荣誉 8 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信誉或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 2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6 企业抗风险能 力 4 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保额 6000 万元以上(含 6000 万元),得 4 分; 保额 4000 万(含)以上-6000 万元内,得 2分; 保额 2000(含)以上-4000 万元以内,得 1 分; 保额 2000 万元以下得 0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3、价格评价: 备注:投标报价=采购预算*(1-投标下浮率);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其在评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12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A.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 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 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B.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 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 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 (1-C2)(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C. 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D.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E. 本条款中上述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F.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格式不可修 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2) 节能、环保产品: (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3 的价格扣除(C3 的取值范围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3。 (b)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4 的价格扣除(C4 的取值范围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环保产 品核实价×C4。 (c)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 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评标价的确定:经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价格更正及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 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6)计算价格评分:以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 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 价)×10 4.综合比较与评价: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min/C]×10 + T + M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C 某个投标人的评标价; 13 Cmin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T 某个投标人的服务评审得分; 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 注:T、M 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 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 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服务评 分(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 14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广州市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0724-2101D15N1120 项目名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15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项目 合同书 甲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甲方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 396 号 乙方: 乙方地址: 根据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公平、公证、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项目 二、合同金额(以采购预算计算): 人民币 元(大写),即? 元(小写);下浮率: % 。 三、服务期限、地点、内容: (一)服务期限:3 年,自 2021 年 5 月 1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二)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 396 号。 (三)乙方应以包人工包食材收取餐费的方式为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职工、患者提供早、午、 晚、夜宵等其他食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限定的收费标准和膳食标准向医院职工、患者按时 提供。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职工食堂面积约为 458.89 ㎡。营养食堂面积约为 452 ㎡。医院核 定床位数 1000 张,2021 年增加 500 张,共 1500 张。医院工作人员 2000 人,而每天营养 食堂就餐人员约 1300 人次。每天职工食堂就餐人员约 1550 人次。 五、食堂经营服务外包要求: (一)负责职工食堂及营养食堂的膳食烹制及送餐: 1、负责每天烹调制作医院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夜宵; 2、负责每天医院工作人员早、午、晚、夜宵餐送餐服务; 3、负责每天营养食堂每天烹调制作病人的早餐、午餐、晚餐、夜宵(含遵照医嘱烹制的病 人治疗饮食餐); 4、负责每天营养食堂患者早、午、晚、夜宵餐送餐服务; 5、负责营养食堂外卖点的所有外卖工作; 6、如遇甲方的临时用餐需求,须负责烹调制作接待餐(围餐或盒饭)并按照指定地点送餐; 7、负责拟供应的菜单的制定及定期更换、新菜式的研发。乙方须按照要求甲方的要求控制 好营业成本并保证菜肴质量以及服务水平;定期征求用餐者(甲方的医护人员、病患者) 对菜品质量的意见,并按照要求及时改善。 8、负责医院临时采购饮料食品并配送到所需部门。 16 (二)食物成品加工制作、食品安全把控、环境卫生以及协助做好服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 作等。 1、负责职工食堂、营养食堂所属范围全方位立体的清洁卫生。包括室内墙壁、门窗、玻璃、 楼顶、楼面、楼间地面、天花、桌子、椅子、灯具、抽排风口、空调风口、资质/宣传牌等。 2、负责厨房服务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3、负责厨房设备的维护保养。 4、负责餐厨用具的添置。 5、负责日常损耗品的添置。 6、负责食堂内部的工作协调,确保员工关系和谐。 7、本项目采用全包干的方式经营,由乙方负责招标文件对乙方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饭堂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和经营过程中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水、电、燃气、垃圾清运、油烟清洗、设备检测等)由乙方负责。 六、供餐模式及售价要求: (一)日常用餐采用套餐和自选两种方式供餐。 (二)会议、培训工作餐和公务接待餐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要求制作与供应。 (三)每周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前,由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和甲方指定的食堂管理人员一道, 共同拟定下周菜谱,并报甲方核准,尽量做到一星期每日菜色不重样,按菜谱做好充足的准 备。饭菜要讲究色、香、味、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少数民族或病号的特殊要求,在条 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 (四)每季度开发出一道新的菜式,要开发出 2 至 3 个有特色的菜式或面点。 (五)供餐时间:早餐:7:00 时—8:00 时,午餐:11:00 时—13:30 时。甲方的工作人员因 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就餐,需延迟开餐或留餐的,由甲方的相关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与协调。 (六)乙方以制作售卖大众餐饮为主,兼售卖小炒、特色风味小食,主要采取一菜一价、套 餐的供餐形式,售价由甲方决定。 七、服务人员管理要求: (一)乙方必须负责提供拟派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工作服(冬、夏装各不少于 2 套)、工 牌、及劳保用品和职工食堂、营养食堂废弃垃圾的清理用品,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戴清 洁帽、穿防滑水鞋/胶鞋上岗并保持干净整洁。 (二)乙方所有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 内容,并无条件完成甲方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范围内的卫生清洁标准:未能达到 95 分及以上的视为违约,并应当以每分 100 元支付违约金给予甲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四)收货标准:按甲方所指定标准。未能按照甲方所指定标准的视为违约,并应当以每次 伍仠元支付违约金给予甲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7 (五)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项登记工作,未能按照附表 4 内容登记的视为违约,并应当以每 次伍仠元支付违约金给予甲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交接财产清单。 八、考核标准: (一)每月一次分别向职工、患者发放满意度调查表,根据考评结果,对承包方进行奖罚, 满意度不得低于 70%,低于 70%的按同样百分比从每月医院结算的服务费中扣除,如果连续三 个月低于 65%院方可以终止合同,待院方重新选定承包商后现承包方须无条件配合交接和退 场。 (二)每季度甲方对乙方饭堂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综合评价(满意度分值占比为 70%,服务质 量考核分值占比为 30%):饭堂监督检查小组综合三个月评分滿分为 100 分。评分低于 75(不 含 75)分的,每次相应扣减 15000 元,费用在下季的第一个月的结算款中相应扣除。若连续 2 个季度综合评分低于 60 分,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上述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在每月的费用中扣减) 九、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一)乙方应制订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工作计 划,建立专业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依法制定人员聘用制度和招聘方案。各项制度应 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乙方聘用的服务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和健康检查,所聘服务人员应政治可靠,身体健 康,形象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工作勤奋,业务技术强,讲文明、有礼貌,言 行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计 划生育政策,无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活动。 (三)乙方聘用的服务人员需经严格培训,技术岗位、特殊岗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 上岗。 (四)乙方聘用的服务人员要有统一着装,佩带统一工号标志。 十、其他说明和要求: (一)乙方如获中标资格,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与甲方的原服务公司完成人员相关资 料交接工作(包括人员购买“五险一金”)等。合同期满后,退场前要根据合同的规定与甲 方的新服务公司完成交接工作(包括人员购买“五险一金”)等。如交接不合作者需支付由 此而导致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责任。 (二)合同到期,甲方由于各方面原因不能及时明确下一合同期乙方之前,乙方继续按原价 格原岗位人数续约 2 个月。 (三)乙方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不合法或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本项目内的岗位采用定人定岗实名制。因特殊原因人员需要调整时,需提前以口头或 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18 (五)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原料加工、烹调过程中引发的食品安全、人员伤亡等大小事故, 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六)因乙方的投标报价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的服务不能达到标准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服务人员管理要求》及第八 条《考核标准》执行。 (二)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欠款总金额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超过 100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保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 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 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十三、结算方式: (一) 由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上月工作餐、手术超时辅食款项。 (二) 工作餐结算单价=单价限价*(1-投标下浮率);手术室超时辅食结算单价=产品市 场价*(1-投标下浮率)。(产品市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论证,经双方签署确认后 合同期内按该标准执行) (三)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当月订单后,于次月3号前凭有效供货单位属地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及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和每月货物销售明细清单向甲方申请 付款。满足支付条件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100天内完成支付。 (四) 乙方具有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十四、对乙方的管理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对乙方的管理要求。 十五、合同生效:以合同签注日期为准。 十六、合同变更: (一)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 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将对合同价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 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提出。 (二)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的,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应承 担的责任。 十七、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9 (二)合同因甲方便利而解除或终止: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 知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 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三)违约违规终止合同: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 定的其它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因乙方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 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十八、争端的解决: (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 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二)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九、税和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其它: (一)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 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三)项目实施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餐饮种类及定价 方案》、《食堂改造方案》、《信息化服务方案》等内容,经甲方确认后按方案标准实施。 合同期内因实际需要调整方案的,经甲方确认《项目实施补充方案》后按方案标准实施。 (四)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 义务。 (五)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伍份,乙方 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 二十一、附件 甲方(盖章):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签约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约代表人(签字):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 396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510220 邮政编码: 电 话:34403808 电 话: 传 真:34403835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20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文件 三、 符合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服务部分 六、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 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 1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0724-2101D15N1120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 投标人名称: 日期:二零二一年 月 日 2 一、自查表 1.1 资格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合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 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2018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 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 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 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 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 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 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 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必须 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4.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 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 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 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1.2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2)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 □通过 □不通过 / 投标有效期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 90 天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中“★”号条款的服 务、商务要求 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服务与商务的(即标注★ 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 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 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 委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二、资格文件 2.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项目编 号:0724-2101D15N1120)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 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2)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 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3)关于本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信息的查询,截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司没 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 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4)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 业)承担。 特此声明! 后附附件如下: 1.2018年至 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 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缴纳凭证);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4.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 备注:我司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附件 1、 2、3 项相关内容,可不提供 1-3 项证明材料,并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 1-3 项证明 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验证。(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 7 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附件 1-3 项相关内容,请在□打钩承诺,否则须后附 1-3 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1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姓 名/股东全称)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 份比例 备注: 1.股东或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 企业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资方式填写:货物、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 用权等。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构成情况,同时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 http://gsxt.gdgs.gov.cn/)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 2 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2.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 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必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3 2.2.3 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 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 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4 三、符合性文件 3.1 投标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0724-2101D15N1120)的投标邀请, 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文件; 3. 符合性文件 4. 商务部分; 5. 服务部分; 6.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 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九十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 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 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 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 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5 3.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 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 3.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 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公司全称)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 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 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 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 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 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 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 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份,送采购人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应签订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是合同的附件之一。 8 四、商务部分 4.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技术职称 授权代表姓名 电话/职务 成立时间 经济类型 登记机关 邮编 联系人姓名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单 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 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 品、技术力量、实施履行 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等)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万 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实施履 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财务状况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投标人可提供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 4)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分项 基 本 情 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华南地区或广东 省总代理或中国 总代理或生产厂 家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关键货物 合法来源渠道 (1)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业绩(提供客户清单、合同或 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电话: 传真: 9 关键货物 合法来源渠道 (1)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业绩(提供客户清单、合同或 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电话: 传真: 设在广东省内的 服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 姓名: 电话: 传真: 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 注: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完成的项目。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四、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 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手 机 总 负 责 其 他 主 要 技 术 人员 … 注: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五、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质保期 六、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所列制度均为目前仍在执行的制度,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操作 管理制度等,提供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 号 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开始执行时间 备注 1 2 …… 七、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请扼要叙述) 10 八、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 项目(项目编号:0724-2101D15N1120)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向贵司缴纳 “中标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合 同款中代为扣付。 特此承诺。 另关于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后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的事宜,我司声明如下: A: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于下方( )打“√”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为:;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B: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下方( )打“√”,并提供相关资料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 (请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3、注册地址: (请填写) 4、办公电话(固话): (请填写) 5、开户银行及账号: (请填写)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加盖了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国税登记证扫描件/或在 所属国税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后附) 中标单位联系人:, 手机号: ; 单位地址:电话:传真: 。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11 九、政府采购政策适用性相关函件(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 1.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序号 主要产品/技 术名称(规格 型号、注册商 标) 制造商 (开发 商) 制造商企 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保标志 产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 总报价中占比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 “微型”; 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证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信息可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12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的广州市红十字会 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13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膳食服务外包招标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14 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 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 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 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 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 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 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 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 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 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 15 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 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 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 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1 十、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文件为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是否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 □是 □否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2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 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 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 4.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 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未设置“★”项商务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 置“★”项商务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2 (2)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服务期:投标人提供服务时间应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 5 经验要求: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 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6 项目预算:详见投标邀请函 7 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全部招标内容报出相应的下浮 率以及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采购预算*(1-投标下浮率))(包 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 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8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格式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1 4.3 项目总体服务方案 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五、服务部分 5.1 服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服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 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 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 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未设置“★”项服务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 未设置“★”项服务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2)非实质性服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 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 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 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 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 5.2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职责分 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手 机 总 负 责 其 他 主 要技术/ 服 务 人 … 注: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说明】就本项目所派团队各人员的进驻时间、工作明细时间、工作量等进行安排。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 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人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处理。组织 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4 1)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用户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2)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3)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4)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5)培训计划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六、价格部分 6.1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0724-2101D15N1120 序号 内容 服务内容 期限 投标下浮率 1 报价 3年 2 投标总报价 3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公历日 4 备注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采购预算报出相应的下浮率 (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 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作为唱标之用。 4.投标总报价=采购预算*(1-投标下浮率);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四、项目概况 八、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