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1-03-30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HCF210308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客家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嘉应西三路宏业街5号第七层
中标(成交)金额:成交下浮率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东客家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 |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执行 | 1年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国扬、叶友鹏、温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25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 技术得分(45分) | 商务得分(45分) | 价格得分(10分) | 综合得分 (100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东客家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38.00 | 40.00 | 9.79 | 87.79 | 1 | 1 |
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 是 | 37.00 | 34.33 | 10.00 | 81.33 | 2 | 2 |
梅州市丰垦农产品有限公司 | 是 | 32.00 | 33.33 | 9.69 | 75.03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地址:梅州市梅龙西路
联系方式:0753-2269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联系方式:0753-222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53-222093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30 日
http://www.sxhx2001.com/uploadfile/2021/0330/20210330111056139.pdf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
(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HXHCF210308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非政府采购项目)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二〇二一年三月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6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 13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 29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37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第一部分
磋 商 邀 请 函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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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函(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供应商: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
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 3号楼 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1 年 03月 23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HCF210308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
2、标的数量:1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 项目类型:服务类
3.2 项目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 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4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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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
作为证据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
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相应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按响应文件相应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6 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03月 13日至 2021年 03月 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
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 3号楼 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03月 23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14 :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从磋商文件开始
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 3号楼 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03月 23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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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 3号楼 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地址:梅州市梅龙西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 3号楼 3楼
联系方式:0753-222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53-2220939
发布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03月 12日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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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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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
作为证据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
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相应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按响应文件相应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
二、项目总体要求:
1、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 品牌 基准价格(元)
1 湿米粉 斤 2.7
2 腌面 斤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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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 品牌 基准价格(元)
3 发粄(小) 只 1.22
4 千层饼 斤 10.9
5 味酵粄(八角碗装,不含糖水) 个 1.47
6 稻丰香米 袋 10Kg 稻丰 72.95
7 雁球米粉彩袋装 袋 2.4Kg 雁球 21.5
8 鲁花压榨菜籽油 桶 5L 鲁花 91.95
9 鲁花压榨玉米油 桶 5L 鲁花 103.95
10 鲁花浓香葵花仁油 桶 5L 鲁花 89.45
11 骆驼唛特香纯正花生油 桶 5L 骆驼唛 114.95
12 金龙鱼黄金比例调和油非转 桶 5L 金龙鱼 73.75
13 金龙鱼玉米油 桶 5L 金龙鱼 81.9
14 福临门压榨一级浓香花生油 桶 5L 福临门 114.9
15 福临门黄金产地玉米油 桶 5L 福临门 81.35
16 厨邦酱油 瓶 1.63L 厨邦 27.8
17 味事达味极鲜 瓶 760ml 味事达 14.65
18 海天酱油鲜味生抽 瓶 1.28L 海天酱 16.7
19 海天特级金标生抽 瓶 1.28L 海天 16.9
20 海天上等蚝油 瓶 700g 海天 6.85
21 海天金字蚝油 瓶 680g 海天 7.05
22 海天一品鲜蚝油 瓶 715g 海天 10.05
23 厨邦鸡粉 包 1kg 厨邦 33.75
24 太太乐鸡精 罐 270g 太太乐 19.8
25 乐家客瓶装白胡椒粉 罐 30g 乐家客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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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 品牌 基准价格(元)
26 潮盛橄榄菜 瓶 450g 潮盛 13
27 海天黄豆酱 瓶 340g 海天 7.7
28 乌江清淡榨菜丝 包 80g 乌江 2.65
29 粤盐加碘生态海盐 包 250g 粤盐 6.65
30 加碘客家精熟盐 包 250g 粤盐 3
31 蒙牛纯牛奶 箱 250ml*16 蒙牛 39.9
32 伊利纯牛奶 箱 250ml*16 伊利 49.6
33 猴头菇 斤 500g 84.4
34 紫福靓紫菜 包 26g 紫福靓 4.4
35 茶树菇 斤 500g 88.9
36 赤小豆 斤 500g 13.35
37 黄豆 斤 500g 5.4
38 花生米 斤 500g 9.65
39 干海带 斤 500g 41.5
40 鲜鸡蛋(白壳) 斤 500g 4.48
41 鲜尚有营养五谷蛋散装 斤 500g 12.4
42 皮蛋每个 个 1.75
43 咸蛋每个 个 1.85
2、油米、调味品等副食品质量要求
大米
(1)包装要求:20斤/包,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 17109-2008)要求,包装材料清洁、卫生,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
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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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大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食用油
(1)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与食用油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和管理规定,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4-2008)要求。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
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质量要求: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
质期的三分之二。
酱油
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酱油产生的泡沫应细腻,保持持久,
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
的咸味。
鸡蛋
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
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
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
个体均匀,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
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个体均匀,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
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
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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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
变。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
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
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
味。
注:所有瓶装调味品必须有商标、牌号、产地,国家 QS认证、出厂时间、质保时间,保质期必须有出厂
规定保质时间 50%以上。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配送与报价要求、支付方式
(1)交货地点: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食堂。
(2)首次供应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货物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
生产许可证》、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采购人存档。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有必要的保温设
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
味。
(4)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货人每天必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送货,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提
前将需求通知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响应,备齐货物,及时送达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
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
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食堂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
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6)采购人如需采购合同上没有的品种或同一品质的其它品牌则由供应商报价,其价格由成交供应
商每月根据当地市场(超市或大型批发市场)价格进行报价,成交供应商供应的主要食材不超过市场同期
价格的正负 5%。
(7)报价要求:
a、供应商只须在《报价一览表》中填报报价下浮率,报价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格式:
XX.XX%),且必须固定(如 1.0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1.00~2.00%),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b、各商品报价单价=各商品基准价格×(1-报价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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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商品合同单价包含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配送所需的各种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运
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伴随的服务,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成交供应
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8)支付方式:
a、本项目所需食材(油米、调味品等)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实际采购金额按实结算,各商
品单价结算价=各商品合同单价=各商品基准价格×(1-成交下浮率)。配送的商品按各商品合同单价进行结
算(按价格调整规定进行调整的则以调整后的商品单价为准);
b、每周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一周供货后,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2、商品验收
(1)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
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合同期内,采购人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要求供应商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
退货,情节严重可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理。
3、价格调整
(1)合同期前两个月内价格不调整。
(2)合同期第三个月及之后的价格调整,如同期市场价低于合同价,则按同期市场价进行调整;若
同期市场价与磋商文件中对应的基准价格涨幅 3%(含)以内,合同价不作调整;若同期市场价与磋商文件
中对应的基准价格涨幅超过 3%,由采购人成立的价格调查小组确定后调整合同价。
4、采购人配合条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5、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于 2021年 4
月 5日前缴存或提交;
(2)交纳或提交方式:现金、银行划账或银行履约保函;
(3)退回时间及方式: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若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发生,
采购人全额(不计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退回或解除银行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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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磋 商 须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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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须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2.2 “监管部门”是指:采购人本单位的监督部门。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供应商资格”是指符合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7 联合体
2.7.1除非本项目磋商公告中另有规定,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如果本项目磋商公告中规
定允许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1)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须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封装在响应文件正本内,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
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
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
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参加联合体的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
6)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被确认为成交单位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
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
加本项目的响应。
2.8 知识产权
2.8.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
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
承担。
2.8.2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2.8.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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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2.9 其它
2.9.1供应商向招标采购单位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采购单位书面答复为准,
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招标采购单位的意见。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
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如涉及到第三方提出
知识产权等侵权的起诉、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零售业。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
i. 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ii.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iii. 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iv.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中抵扣成交服
务费。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1.1磋商邀请函
5.1.2采购项目内容
5.1.3磋商须知
5.1.4合同书格式
5.1.5响应文件格式
5.1.6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
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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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
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
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报价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
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
7.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8.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8.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资格证明文件: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9. 证明投标(报价)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技术部分: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二、项目总体要求”规定的内容作出全面的技术响应,编制
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技术条款响应表;(含重要性响应技术条款响应表(如有)、一般技术条款响应表)
2)技术方案。
9.2 价格部分: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并按《报价一览表》格
式进行报价。
四、报价要求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0.1 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磋商保证金
11. 磋商保证金缴纳和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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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供应商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期限提交磋商保证金(只接受以供应商名义提交的磋商保
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11.2 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期限:
1) 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a.采用银行转账提交保证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收款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账 号:6380 1010 0100 1371 03
开户银行: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递交磋商保证金应当标注“HXHCF210308 ”]
b.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提交保证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收款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递交磋商保证金应当标注“HXHCF210308 ”]
c.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保证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保函中须标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
目”、项目编号“HXHCF210308 ”和受益人为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供应商所提交的
保函金额应当与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相同,保函有效期应不少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2) 磋商保证金提交期限: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供应商提
交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到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到达时间为准。
3) 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应当另附入一份至《唱价信封》内,
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其原件应当
单独(不装订)附入《唱价信封》内,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11.3 凡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为响应无效。
11.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
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1.5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规定,将
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样式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样式、密封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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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及电子文件壹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若副本与正本
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供应商应将《唱价信封》(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
标明“唱价信封”字样。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①正本及其电子文件,②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
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2.3 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供应商名全称;
4)日期。
12.4 电子文件用 WORD 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供应商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
子文件采用 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介质储存,并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文件与正本一
起密封包装。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有效期
13.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3.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下情况的响应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3)非现场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13.3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
定时间短的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要求
①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
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②响应文件格式中已明示需要由供应商单位盖章的,必须盖供应商的公章,已明示需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响应文件中的任何
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才有效。
响应文件须逐页盖供应商的公章及加盖骑缝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正、副本
封面上签字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替。
七、报价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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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磋商文件的澄清
15.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日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
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
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15.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
于每个供应商。
16. 磋商
16.1 本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
成员总数的 2/3。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
将以递交响应文件顺序对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磋商小组依法根据
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6.2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
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磋商小组成员对各
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入进一步的详细评审阶段(详见“初
步审查表”)。
16.3 在磋商的同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出现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
效响应文件:
a) 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b)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c) 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d)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e)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检查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磋商
小组规定的时间未能补充齐全的;
f)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不齐全、
不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承诺的;
g) 报价明显不合理而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
h)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不满足《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i) 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j) 没有按时作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报价要求的;
k) 违反国家和地方法规的;
l) 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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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16.5 磋商文件的修正:
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6.6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
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
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7 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只有 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6.9 评审步骤
16.9.1 评审原则
16.9.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6.9.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6.9.1.3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
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16.9.2 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6.9.2.1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6.9.2.2在磋商的同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详见附表 1)。无效响应文件的认定
条件详见《初步审查表》所列各项内容及 16.3 内容。
16.9.3 评审的比较与评价
1. 技术评价:(技术评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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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磋商小组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对照采购需求各项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详见附表 2),
所有磋商小组对某一供应商的技术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价得分。
2. 商务评价:(商务评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各磋商小组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详见附表 3),
所有磋商小组对某一供应商的商务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商务评价得分。
3. 价格评估:(价格评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将磋商小组评审后的所有供应商的评标价格,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按“1-最后报价下浮率”
计算)最低的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3.1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4.综合比较与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商务及价格分值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分 值 45分 45分 10分
评标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审的分值分配计算进入详细评审的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并按得分从高
到低排名。
16.10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
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6.11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不重复扣除)
1)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微
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如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体小型/微型/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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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则按所投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提供小型/微型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给予价格扣除:
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c、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d、小型/微型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e、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如提供监狱企业产品则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后可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4)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则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而成交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供应商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7. 确定成交供应商
17.1 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7.2 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xhx2001.com/)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
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参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
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侯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
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侯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质疑及投诉
18. 质疑提出和答复
18.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
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8.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8.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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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8.4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
属于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内容
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8.5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电 话:0753-2220939
传 真:0753-2220301
联 系 人:曾小姐
18.6 采购人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的送达可以为直接领取、传真、
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以上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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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
质疑项目的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盖章): (盖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以上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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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投诉
19.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质疑。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
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十、签订合同
20.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0.1 采购人在供应商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
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
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
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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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初步审查表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HXHCF210308 )初步审查表
供应商
审查内容
资
格
性
审
查
供应商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递交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符
合
性
审
查
报价下浮率是否固定唯一的
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所报价格没有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报价没有低于成本
商务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是否满足《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的实质性要求
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结 论
注:磋商小组在表中填写“√(通过)”或“X(不通过)”,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
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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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技术评价表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HXHCF210308 )技术评价表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响应程度
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得 5分
5 对磋商文件无偏离,得 3分
低于磋商文件要求,得 0分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完全可行,得 10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基本可行,得 7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4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分。
10
食品存储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的食品存储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存储方案完全可行,得 10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存储方案基本可行,得 7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存储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4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存储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分。
10
应急处理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完全可行,得 10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基本可行,得 7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4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分。
10
人员培训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的人员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培训方案完全可行,得 10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培训方案基本可行,得 7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培训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4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培训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分。
10
合计 45
注:磋商小组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供应商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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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商务评价表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HXHCF210308 )商务评价表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响应程度
优于磋商文件条件要求,得 10分
10 比较满足磋商文件条件要求,得 6分
基本满足磋商文件条件要求,得 2分
配送保障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保障方案完全可行,得 10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保障方案基本可行,得 7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保障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4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保障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分。
10
工作制度及细则
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制度及细则进行综合评价:
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制度及细则完善和合理,得 10 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制度及细则较完善和较合理,得 6 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制度及细则不够完善和不够合理,得 2 分。
未提供工作制度及细则,得 0分。
10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完全可行,得 10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基本可行,得 7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4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分。
10
售后服务承诺
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优,得 5分。
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一般,得 3分。
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差,得 1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得 0分。
5
合计 45
注:磋商小组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供应商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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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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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合 同 书
(服务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1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HXHCF210308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的磋商结果,《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 品牌 产地 合同单价(元)
1
2
3
4
5
......
注:1.商品合同单价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配送所需的各种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装
卸费、保险费等伴随的服务,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
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商品名称内必须与响应文件中商品名称内容一致。各商品合同单价=各商品基准价格×(1-成交下浮率)。
二、费用及配送期限:
(一)合同金额:本采购项目按实结算,预算上限金额:¥430,000.00 元。
(二)服务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油米、调味品等副食品质量要求:
大米
(1)包装要求:20斤/包,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 17109-2008)要求,包装材料清洁、卫生,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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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
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大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食用油
(1)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与食用油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和管理规定,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4-2008)要求。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
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质量要求: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
质期的三分之二。
酱油
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酱油产生的泡沫应细腻,保持持久,
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
的咸味。
鸡蛋
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
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
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
个体均匀,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
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机关食材(油米、调味品等)配送项目 HXHCF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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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均匀,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
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
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豆类
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
变。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
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
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
味。
注:所有瓶装调味品必须有商标、牌号、产地,国家 QS认证、出厂时间、质保时间,保质期必须有出厂
规定保质时间 50%以上。
四、配送与支付方式:
1、交货地点: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食堂。
2、首次供应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货物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
证》、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甲方存档。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4、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天必须根据甲方需求及时送货,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前将需求
通知乙方。
5、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响应,备齐货物,及时送达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
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导致甲方食堂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
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如需采购合同上没有的品种或同一品质的其它品牌则由乙方报价,其价格由乙方每月根据当
地市场(超市或大型批发市场)价格进行报价,乙方供应的主要食材不超过市场同期价格的正负 5%。
7、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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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项目所需食材(油米、调味品等)按甲方需求分期分批供应,实际采购金额按实结算,各商品
单价结算价=各商品合同单价=各商品基准价格×(1-成交下浮率)。配送的商品按各商品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按价格调整规定进行调整的则以调整后的商品单价为准);
b、每周结算一次,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一周供货后,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
五、商品验收:
1、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
用由甲方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2、合同期内,甲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要求乙方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
情节严重可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理。
六、价格调整:
1、合同期前两个月内价格不调整。
2、合同期第三个月及之后的价格调整,如同期市场价低于合同价,则按同期市场价进行调整;若同
期市场价与磋商文件中对应的基准价格涨幅 3%(含)以内,合同价不作调整;若同期市场价与磋商文件中
对应的基准价格涨幅超过 3%,由甲方成立的价格调查小组确定后调整合同价。
七、甲方配合条件:
乙方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条件。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成交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于 2021年 4月 5日前
缴存或提交;
2、交纳或提交方式:现金、银行划账或银行履约保函;
3、退回时间及方式: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发生,甲方全额(不
计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退回或解除银行履约保函。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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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
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
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
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终止:
1、出现合同中列出的终止事由。
2、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十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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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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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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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服务类)
项目响应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六、 诚信报价承诺书
注:1.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
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2. 唱价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报价一览表
2.2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或者提供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其原件应当单独(不
装订)附入《唱价信封》内,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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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此封面仅供参考,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自行编制或者添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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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
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报价,在对应的□打“√”。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审
查
报价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保证金(磋商保证金
提交凭证)
人民币 元整(¥ )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
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有效要求: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其他要求
按磋商文件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
文件资料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符
合
性
审
查
供应商的合格性
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
受过处罚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参数的技术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参数的商务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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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性文件
2.1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工程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电子文件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6. 诚信报价承诺书。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成交供应商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
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
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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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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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
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须不少于响应文件有效期。
6.响应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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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
致: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参加贵方组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
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
式提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
附:
粘贴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的凭证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
注:1.供应商响应时,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应当另附入一份至《唱价信封》内,
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其原件
应当单独(不装订)附入《唱价信封》内,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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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回磋商保证金说明
(采用非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则无需提供此表)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响应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贵司退还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银行 XX支行)
开户银行地址
账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凭证的要素一致,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依据此凭证信
息退还磋商保证金。
2.若由于供应商自己的原因而导致其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退回,责任自负。
3.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未成
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
机构存档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采
用银行转账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供应商必须填写原来汇入采购代理
机构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保证金的,
其原件按上述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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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
响应,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一、我方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需填写采购人名称)
及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我方提供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工程、货物、设备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
的和真实的。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合格供应商所要求的证明文件。
3、 …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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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全面的响应。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以下要求的复
印件或原件均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相关供应商资格承
诺函格式附后)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如需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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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名称)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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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名称)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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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部分
3.1 供应商综合概况
(1)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住宿环境及用餐环境(如有)。
3.如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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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职称 专业工龄
总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
…
注:按磋商文件评分内容要求(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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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似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签订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注:按磋商文件评分内容要求(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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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内容、格式自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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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1.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
如有缺漏或只响应内容的标题,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未
响应。如有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3.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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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部分
4.1 技术条款响应表
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项目总体要求”内容
投标(报价)实际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
注:1.供应商必须对应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项目总体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
无偏离,则无须填写本表(留空白,并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项目总体要求”);如有偏离,偏离
项须在 “项目总体要求”和“投标(报价)实际响应内容”栏内对应填写,并在“偏离说明”栏内
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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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技术方案
(内容、格式自定)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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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价格部分
5.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报报价下浮率,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格式:XX.XX%),且必须固定(如 1.00%),不得存在区
间值(如 1.00~2.00%),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各商品报价单价=各商品基准价格×(1-报价下浮率)。
4.商品合同单价包含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配送所需的各种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运输
费、装卸费、保险费等伴随的服务,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成交
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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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非中小型企业响应承接本项目的,或监狱企业响应承接本项目的则不用提供此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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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承接本项目的,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承接本项目的则不用提供此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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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梅州市采购市场秩序,本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
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成交资
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报价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供应商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管部门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小组签名:
最后报价表
(现场磋商时使用的表格,响应文件内无须提供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注:报价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格式:XX.XX%),且必须固定(如 1.00%),不得存在区间
值(如 1.00~2.00%)。
对磋商小组的提问作出的承诺如下:(如不够可以加纸)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磋商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磋 商 邀 请 函
第二部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第三部分
磋 商 须 知
iv.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中抵扣成交服务费。
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第五部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报价函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三、商务部分
3.1供应商综合概况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四、技术部分
4.1技术条款响应表
4.2技术方案
五、价格部分
5.1报价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