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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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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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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41151

(三)预算金额:1,143,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1、提供保安服务、保洁服务、会务服务、设备设施维护服务、绿化服务、食堂膳食服务等劳务服务。劳务服务人员需安排项目管理员1名、保安员7名、12309服务平台保安员1名、保洁员4名、会务员1名、电工1名、绿化工1名、厨师1名、厨工2名,服务人员原则上优先选择现有雇用人员,以利于确保工作连续性。项目所需办公用房、水电费用、器具、保洁消耗品经核定后由业主提供。 2、服务费采取包干方式结付,包干服务费包含人员工资;服装费;福利费;节日加班费;劳动风险金;食堂人员体检健康证;增值税费;管理费;意外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食堂管理费用;垃圾清运费;工具折旧及绿化肥料、药物费用;灭鼠、灭蚊费用;化粪池、沟井清通费用;水池清洗费用。 3、食堂膳食服务:采用联合承包方式,即:一方应具有物业服务资质;另一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管理许可证)的餐饮公司,以物业公司与餐饮公司联合体的形式共同承包管理(以物业公司牵头并出具联合声明)。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供应商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03月30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楚忠 15917907775

采购单位: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