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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崇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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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崇州市新建学校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于 2021-03-30

招标详情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崇州市新建学校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30 14:36

一、项目编号
510184202100002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崇州市新建学校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利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三河大道西段成都国际酒店用品城6号楼6号
中标(成交)金额 469405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产品清单见附件,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和供货,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时间推迟的,时间顺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樊学良(组长)、伍绍凯、王侃、全洪江、刘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4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崇州市财政监督电话:028-8231388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照崇州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息融资实施方案,提供以下单位联系方式:成都农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客户经理 任艳菊13881851255;崇州上银村镇银行,部门总经理 杨彦铭13981735391;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部门经理 肖毓13882110585;中国银行崇州支行,分管主任 龚才兵18081054180;重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经理 李盛勇18108259677,工商银行崇州支行分管科长 曲 希 17760374425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中路14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28-68629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1幢1单元12层1201号、121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丽萍;联系电话:028-6675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180811714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项目编号:5101842021000024 项目名称:崇州市新建学校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成都 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 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2 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5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及其他要求......................................55 第七章 评标办法....................................................7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90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的 委托,拟对崇州市新建学校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 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01842021000024 二、项目名称: 崇州市新建学校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 480万元;备案号:(2021)0017 号。 四、招标项目简介: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拟采购新建学校幼儿园厨房设 备,本项目共 1个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3)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1 年 2月 20 日至 2021 年 2月 25 日 09 时 00 分—17 时 0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发送邮箱获取文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司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上述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文 件报名表扫描件(请自行网上下载打印表格并填写)、微信付款截图(微信收款码请 自行网上下载,付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 2186851539@qq.com,邮件 名称为单位名称,邮件收到时间须在报名期间每天下午 4点之前,资料不全或错误、 下午 4点之后收到的邮件将不予接收。开标当天请将相应材料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 存。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 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1 年 3 月 15 日 10时 00分至 10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崇州市 崇庆北路 247号 1号 2单元 201室本项目开标室;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15日 10时 30 分。 十、开标地点: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 4 路 247号 1号 2单元 201室本项目开标室。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中路 14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28-6862979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 247号 1号 2单元 2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81171436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及最高 限价 (实质性要求) 1.本次采购预算为480万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480万元; 投标人的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交货期、项目履 约地点 (实质性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和供货,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内完成安装调试(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时间推迟的,时间顺延); 2.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质量要求、验收 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 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6 现场考察、标前 答疑会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 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 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 知(川财采【2020】28 号),疫情防控期间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中标合同金额的 5%。 交款方式: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9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 11 备选投标方案和 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2 招标代理 服务费 1、收取标准:该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标准计取。 2、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13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的项目或 专门面向小微企 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6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4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 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 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 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 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 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15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 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 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 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 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 评审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 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 以公告。 1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81171436 18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81171436 19 中标通知书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 7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领取 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81171436 2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81171436 2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 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8117143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 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2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崇州市财政局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 1号,电话: 028-82313883)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 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3 政府采购合同公 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省级为四川省财政厅,市州级为各市州财政局,区县为各区县财 政局备案。 24 强制认证产品(如 涉及) 如本项目有涉及 CCC 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CCC 认证 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供应商在签订 合同前将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 CCC 认证证书应 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25 政府强制/优先采 购的节能、环保、 无线局域网产品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政府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 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 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依据品目清单(指投标截止之日前最新一期清单)和认证证书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 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列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 期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的无线局域网产品。 26 国家或行业主管 部门强制性规定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 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8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7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前附表为准。 特别说明 本项目可采用信用融资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 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下银行开 展崇州市本级“政采贷”业务工作。 崇州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一览表 银行名称 联系人及方式 融资政策 成都农商 银行崇州 支行 业务部客户经理 任艳菊 13881851255 业务部客户经理 骆晓峰 13551850363 业务部经理 陈晓阳 13438190630 1、授信额度: (1)流动资金贷款类:最高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总金额的 85%; (2)承兑汇票及保函类:保证金比例不低于 15%。 2、授信期限: (1)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8个月,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 3年, 主要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付款周期确定。贷款期间可展期 1次,可提前还款。 (2)银行承兑汇票(纸质)不超过 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电子)不超过 1年。 (3)保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年,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付款周期确定。 (4)根据采购文件中约定的采购款项支付进度,增加适当宽限期设置还款 计划。 3、利率定价: 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 30%。对地处贫困地区的供应商实行更加优惠 的定价。 4、办结时间:原则上从资料齐备到审批通过在5个工作日内。 崇州上银 村镇银行 龚真真 副 行 长 17740215212 杨彦铭部门总经 理 13981735391 黄龙副总经理 13348884865 羊孝丽客户经理 15884577260 尹翔客户经理 13982166628 吴翅飞客户经理 18982275308 授信政策 担保方式:信用 授信期限:不高于采购合同期限,最高不超过三年 利率水平:基准上浮 30% 放款时限:审批通过后 5个工作日内 授信成数:最高不高于合同总价款的90% 农行崇州 支行 陈东江副 行 长 13980843688 1、授信额度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测定授信额度理论值,最高可贷合同总金额的 9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肖毓部门经理 13882110585 何莉副 经 理 15982110977 唐雪姣客户经理 13689013376 王羽客户经理 13568936607 70%,原则不超过 1000 万元。小微企业单户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 2、融资期限 融资到期日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付款到期日后3个月(含), 融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年(含),最长不超过 3年。 3、融资利率 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 30%。 4、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可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或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方 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按月(季)分期还本付息方式。 中行崇州 支行 分管行长 王勇 82313560 13980969703 分管主任龚才兵 82276832 18081054180 授信额度:单一合同项下信用授信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标的的 70%,最高不 超过 2000 万元,最长不超过一年。 担保方式:须借款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也可采购取房地产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等。 执行利率:按年化4.5675%执行;非普惠金融贷款企业,在一年期基准贷款利 率4.35%的基础上上浮10%-40%。 重庆银行 崇州支行 业务部经理 李盛勇 18108259677 小微业务部副经 理 余蓥 13550034115 小微业务部客户 经理 陈文韬 13547927235 授信额度:单一合同项下信用授信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标的的 80%,目前暂 不超过 100 万元。 执行利率:申请人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定价,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0%。 工商银行 崇州支行 分管行长:张樱川 13882296300 分管科长:曲希 17760374425 客户经理:余波 13688482133 客户经理:华昌 庚15828604669 融资额度 1、采用信用方式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微型企业单户最高不 超过100万元。 2、追加以政府采购的应收账款质押作为增信(以下统称“增信措施”),有 增信措施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微型企业单户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且一般不超过对应的政府采购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实有金额的70%,但最 高不超过80%。 执行利率:“政采贷”业务定价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根据不同客 户情况合理确定。 还款方式:“政采贷”贷款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应收账款的回款特点确定还款 方式,可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方式,但须按月付息。 按照崇州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息融资实施方案,提供以下单位联系方式: 崇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 银行名称 联系人及方式 成都农商银行崇州支行 业务部客户经理 任艳菊 13881851255 崇州上银村镇银行 部门总经理 杨彦铭 13981735391 10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 部门经理 肖 毓 13882110585 中国银行崇州支行 分管主任 龚才兵 18081054180 重庆银行崇州支行 业务部经理 李盛勇 18108259677 工商银行崇州支行 分管科长 曲 希 17760374425 11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 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2.5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 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 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6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 中标候选人。 12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 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 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 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 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 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 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资格性审查; (6)招标项目技术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13 (8)政府采购合同;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十五天前按招标文件 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 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 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 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5 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 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 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包括本文件第五章所列内容要求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等(部分资料格式详见第三 章)。 文件二: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以下内容(部分资料格式详见第三章): (一)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 细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5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 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二)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尽可能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 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 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 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 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 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 (4)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5)商务应答表; (6)投标人根据第七章评分细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6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 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 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注: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 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承诺的为准。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2020】28 号),疫情防控期间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 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17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8.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8.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 壹份(以 WORD 格式存档的 U盘)、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贰份 原件。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逐页 编码,可双面打印。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若投标 文件内容较多,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18.6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 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18.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签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 的个人印章代替)。 18.8 投标文件应根据上述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完整。 18.9 投标文件制作应体现节俭、朴素原则,不提倡奢华装订。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日期、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应 分别标上“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 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日期,并 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8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 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拒收,并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 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 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应当与 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 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 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5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 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 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 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 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 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 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19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 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 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 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 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 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 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单独用于开标 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 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 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 告主持人,经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 清或确认。 (4)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 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 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 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0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 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 标通知书须在采购人对评审结果确认之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 25.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 书。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 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 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和介绍信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陆份)送采购代理 21 机构进行合同编号。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7.1.1(投标前)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 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7.1.2(中标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 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 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规定的政策获 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 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 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服务的名称、价格、 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 22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有关要求进行 验收。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 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 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 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 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 资金支付方式 (1)本项目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向采购方(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5计算款额,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转 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 1年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2)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预付款。 (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完税发票 及前述凭证资料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核拨至该项目 100%货款。 23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 37. 询问 37.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分细则、定标结果的询 问,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询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2 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7.3 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 37.4 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九、质疑和投诉 38.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4 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 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次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询价过 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 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 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 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十、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 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 整。 2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6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27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28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29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 方参加 “ (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 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 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 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适用。 30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 位组织的“ ”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 参与项目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 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 供护照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本证明书。 31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1.在有效期内;2.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1.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2.在有效期 内;3.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1.在有效期内;2.复印件加盖 公章); 注:投标人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团体组织提供对应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 效力。 32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 ②也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 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 章程(复印件)。 33 (四)承诺及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现我公司承诺及声明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 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供应商、投 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保证金、响应 文件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 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 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六、在投标截止日前,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注:若没有失 信行为的可以填“0”或者“/”) 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 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注:若没有失信行为的可以填“0”或者“/”)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 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34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5 (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则填写) 36 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37 (一) 投标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代表我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用于开 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贰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并予以承认。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 38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交货期 合计:投标总价(元): 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 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 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39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注:1、格式自拟。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40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不影响投标 资质及效力。 41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说明 注:1. 投标人应把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投标人应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 若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42 (六)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 参数 正/负 偏离 备注说明 注:①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②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③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43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以上业绩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 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44 (八)拟任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45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 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 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 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4.非中、小型、微型企业可以不提供本声明。 46 (十)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说明: 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 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7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48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注:格式自拟。 49 (十三)售后服务方案 注:格式自拟。 50 (十四)知识产权声明函 致: (代理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 、本公司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公司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 如采用本公司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投标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51 (十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 公开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 贵公司即四川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按照招标文件 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5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3)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 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3 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复印件;(注: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团体组织提供对应法人证书,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供应 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函; (8)提供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承诺函; (9)提供未参加过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承诺函; (10)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 的次数(提供承诺函); 54 (1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 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次数(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法定代表人亲自 参加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 注: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鲜章,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项目资质、资格性审查仅限 于本章涉及的内容。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在社保、纳税、财务上 按照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 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 金额为准: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 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 二、资格审查程序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 四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本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 书面的资格性审查结果。 (3)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55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拟采购新建学校幼儿园厨房设备。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 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长宽高 单位为毫 米 MM) 数 量 单 位 技术参数 1 燃气蒸箱 24 盘 12 台 1、整体发泡保温性能好,双门 24盘。 2、采用燃气制,电子打火,左右双门单独控制。配优质加重 轮。 ▲3、所投产品须符合 GB35848-2018 要求,提供与投标产品 型号相对应的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复 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EC-7043EL 的要求,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相对应的符合此标 准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 炊用燃气 大锅灶 2400*135 0*800(提 供样品) 3 台 1、台面使用 304#1.2mm 不锈钢板不锈钢板,围板及背板使用 1.0mm 不锈钢板; 2. ,炉身及炉背板 1.0mm 不锈钢板,炉体骨架 40*40 特厚角 铁,黑铁炉膛结构 2mm 的铁板,炉通脚¢50mm 无缝不锈钢管, 通脚内含支承炉身的钢柱以及可调炉身的高度的可调子弹 脚,炉膛内采用耐火水泥隔热砌成; 3. 配置节能炉头,配备火种掣、气掣及全铜水管、气管; 4. 炉具均配有摇摆水咀; 5.配 550w 风机 2台. ▲6.所投产品须符合 GB35848-2018 要求,提供与投标产品型 号相对应的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复印 件加盖鲜章。 ▲7.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EC-7043EL 的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56 3 炊用燃气 大锅灶 1300**13 50*800 16 台 1、台面使用 304#1.2mm 不锈钢板不锈钢板,围板及背板使用 1.0mm 不锈钢板; 2. ,炉身及炉背板 1.0mm 不锈钢板,炉体骨架 40*40 特厚角 铁,黑铁炉膛结构 2mm 的铁板,炉通脚¢50mm 无缝不锈钢管, 通脚内含支承炉身的钢柱以及可调炉身的高度的可调子弹 脚,炉膛内采用耐火水泥砌成; 3. 配置节能炉头,配备火种掣、气掣及全铜水管、气管; 4. 炉具均配有摇摆水咀; 5.配 550w 风机 1台。 4 双头矮汤 炉 1200*700 *500 5 台 1、台面使用 304#1.2mm 不锈钢板不锈钢板,围板及背板使用 1.0mm 不锈钢板; 2. ,炉身及炉背板 1.0mm 不锈钢板,炉体骨架 40*40 特厚角 铁,黑铁炉膛结构 2mm 的铁板,炉通脚¢50mm 无缝不锈钢管, 通脚内含支承炉身的钢柱以及可调炉身的高度的可调子弹 脚,炉膛内采用耐火水泥砌成; 3. 节能炉头,T制煤气制,配备火种掣、气掣及全铜水管、 气管; 4.配 550w 风机 1台。 5 单头矮汤 炉 700*700* 500 3 台 1、台面使用 304#1.2mm 不锈钢板不锈钢板,围板及背板使用 1.0mm 不锈钢板; 2. ,炉身及炉背板 1.0mm 不锈钢板,炉体骨架 40*40 特厚角 铁,黑铁炉膛结构 2mm 的铁板,炉通脚¢50mm 无缝不锈钢管, 通脚内含支承炉身的钢柱以及可调炉身的高度的可调子弹 脚,炉膛内采用耐火水泥砌成; 3. 配置节能炉头,配备火种掣、气掣及全铜水管、气管; 4.配 250w 风机 1台。 6 炉拼台 400*1350 *800 10 台 台面 304#1.2mm 不锈钢板,围板及背板使用 1.0mm 不锈钢板; 立柱采用 202#1.2mm 优质不锈钢圆管; 横条采用 38*25*1.0mm 优质不锈钢焊接; 配φ38mm 子弹调节脚。 7 炉拼台 450*900* 800 1 台 台面 304#1.2mm 不锈钢板,围板及背板使用 1.0mm 不锈钢板; 立柱采用 202#1.2mm 优质不锈钢圆管; 横条采用 38*25*1.0mm 优质不锈钢焊接; 配φ38mm 子弹调节脚。 57 8 米面架 1200*500 *300 36 台 台面 304#1.2mm 不锈钢板,围板及背板使用 1.0mm 不锈钢板; 立柱采用 202#38*38*1.2mm 优质不锈钢管; 横条采用 38*25*1.2mm 优质不锈钢焊接。 9 平板车 730*480* 800 9 台 铁质、无框架、可折叠 10 四层平板 货架 1200*500 *1500 57 台 1、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2、立柱采用 202#1.2mm 优质不锈钢圆管; 3、台面与立柱交缝出采用满焊方式连接; 4、配φ38mm 子弹调节脚。 11 双星水池 1200*700 *800 8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内置磨砂不锈钢板一次性 冲压成型星盆; 连接管采用φ25*1.0mm 不锈钢圆管; 立柱采用φ38*1.2mm 不锈钢管; 配 38*1.2mm 不锈钢子弹脚。 配?100 不锈钢下水器 2套。 12 三星水池 1800*700 *800 3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内置磨砂不锈钢板一次性 冲压成型星盆; 连接管采用φ25*1.0mm 不锈钢圆管; 立柱采用φ38*1.2mm 不锈钢管; 配 38*1.2mm 不锈钢子弹脚。 配?100 不锈钢下水器 3套。 13 单星水池 1000*800 *800 43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内置磨砂不锈钢板一次性 冲压成型星盆; 连接管采用φ25*1.0mm 不锈钢圆管; 立柱采用φ38*1.2mm 不锈钢管; 配 38*1.2mm 不锈钢子弹脚。 配?100 不锈钢下水器 1套。 14 单星水池 700*700* 800 5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内置磨砂不锈钢板一次性 冲压成型星盆; 连接管采用φ25*1.0mm 不锈钢圆管; 立柱采用φ38*1.2mm 不锈钢管; 配 38*1.2mm 不锈钢子弹脚。 配?100 不锈钢下水器 1套。 58 15 单星水池 800*800* 800 16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内置磨砂不锈钢板一次性 冲压成型星盆; 连接管采用φ25*1.0mm 不锈钢圆管; 立柱采用φ38*1.2mm 不锈钢管; 配 38*1.2mm 不锈钢子弹脚。 配?100 不锈钢下水器 1套。 16 双层工作 台 900*700* 800 1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17 双层工作 台 1800*800 *800 61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18 双层工作 台 1000*700 *800 1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19 双层工作 台 1200*700 *800 2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20 双层工作 台 1200*800 *800 1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59 21 双层工作 台 1400*700 *800 4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22 双层工作 台 1500*700 *800 3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23 双层工作 台 1500*800 *800 2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 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24 双层工作 台 1800*700 *800 21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25 双层工作 台 700*700* 800 2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26 绞切两用 机 540*420* 790 6 台 功率/电压:1.1KW/220V。 切肉厚度:3、5mm; 生产效率:400kg/h(片)、200kg/h(丝)、100kg/h(馅) 机身全不锈钢材质。 绞肉轴及刀片都是不锈钢材质,且轴可以从前方直接取出, 维修方便,不生锈。 27 多功能切 片切丝机 500*400* 700 5 台 功率/电压:1.1KW/220V。 切肉厚度:3、5mm; 生产效率:200kg/h(片)、200kg/h(丝)、 机身全不锈钢材质。 60 28 洗地龙头 10 米 12 台 1、开放式洗地龙头、碳钢主体,表面环氧喷涂处理; 2、固定侧支架钢板厚度 5mm,黄铜进水主体 ; 3 、10.7 米重工无痕三层液压钢丝管; 4、与主体接口为金属连接件、耐温 85℃耐压 300PSI。 5、黄铜铸造枪式喷头、前置扳机、配有橡胶保护套水压可调; 6、进水接口为标准 1/2"外螺纹; 7、六向软管导轮,自动卡位软管自动回收。 29 翻盖式和 面机 25KG 3 台 1.料筒容积:≥25KG, 2.和面桶及和面钩同时转动,面粉搅拌均匀。 3.产品食品接触部位达到食品接触产品安全标准。 30 不锈钢案 板台 1800*800 *800 6 台 1、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2、内衬 15mm 防潮板并加固槽体焊接; 3、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4、下层板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 5、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31 脚踏式单 星盆水池 500*400* 800 19 台 1、面板采用 304# 1.2mm 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接制作; 3、配置感应式开关,去水器。 32 柜式保温 送餐车 1100*700 *850mm (± 10mm) 8 台 1、台面 304#1.2mm 不锈钢板,侧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制作; 2、下部采用 1.2mm 加强筋加强; 3、拉手立管采用 202#1.2mm 优质不锈钢圆管; 4、横条采用 38*25*1.2mm 优质不锈钢焊接; 5、配优质静音加重轮 4只,2只万向轮带刹车,2只定向轮; 33 收餐车 850*500* 850mm(± 10mm) 30 台 1、台面 304#1.2mm 不锈钢板; 2、下部采用 1.2mm 加强筋加强; 3、拉手立管采用 202#1.2mm 优质不锈钢圆管; 4、横条采用 38*25*1.2mm 优质不锈钢焊接; 5、配优质静音加重轮 4只,2只万向轮带刹车,2只定向轮; 61 34 残食台 1500*700 *800 1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预留φ350mm 残渣口。 35 残食台 1800*800 *800 15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预留φ350mm 残渣口。 36 残食台 700*800* 800 1 台 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 立柱采用Ф38*1.2 不锈钢圆管; 可调节子弹脚进行调节; 预留φ350mm 残渣口。 37 远红外线 高温双门 消毒柜 640L 13 台 1、外形参数:≥宽 1190*厚 470*高 1650mm(单室内径≥ 540*410*1300mm); 2、容积:≥640L,功率:2200W; 3、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 4、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5、内置 8个餐盘层架;最大餐盘容量≥336 个; ▲6、左右两室均为红外线消毒室,最高温度可达 149℃, 120℃以上保持时间≥15 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 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 是合格的二星级消毒柜;进行微生物检测柜内最高温度可达 165 度,对大肠杆菌的杀灭率可达 99.999%,对脊髓灰质炎病 毒灭活对数值>6;同时提供:权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 告、权威微生物检测中心分析检测报告佐证参数(复印件加 盖鲜章); 7、其它符合 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 电器的安全第 1部分:通用要求有关规定; ▲8、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估报告》且备案信息 能够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 (https://credit.jdzx.net.cn/xdcp)查询验证。 38 更衣柜 850*400* 1800 12 台 1、柜体采用 1.0mm,门板 1.0mm,冷轧钢板。 2、为保障使用者安全,柜体边框连续三道折弯、半圆边宽度 为23.5mm,圆弧突出门面为8mm,左右侧边带一条2.45mm宽压 制成型加强凹槽。 3、内置活动隔板,1.2mm 厚不锈钢挂衣杆。 62 39 五格热汤 池 1800*700 *800 10 台 1、台面采用 304#1.2mm 不锈刚板制作; 2、横通采用 38*38*1.0mm 不锈钢方管支撑; 3、立柱采用 38*38*1.0mm 不锈钢方管支撑,配 38*38mm 可调 子弹脚; 4、配 3KW/220V 电热管、温控器及电源指示灯; 40 长龙洗碗 机 3900*860 *1860(提 供样品) 3 台 1.功率参数:整机功率≤40KW/60A(380V/50Hz);清洗功率 ≤9KW;漂洗功率≤27KW; 2.有效装载清洗高度 510mm(篮筐参考尺寸 500*500mm); 3.整机配置:净水预洗+强力清洗+净水漂洗+高温漂洗; 4.清洗数量:3000 碟/小时; 5、整机材质:整机采用 304 不锈钢; 6、水箱配置:大容量清洗水箱+独立高温水箱;自动进水、 补水,高低水位保护,防止发热管干烧; 7、水泵配置:380v/50Hz,耐碱、耐弱酸、耐高温清洗水泵, IP55 防水防尘等级; 8、主洗模块:水温 60-65℃,SUS316#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发 热管,清洗喷臂管交叉错位分布,≥50 道强力喷射水流; 9、漂洗模块:水温 80-92℃,SUS316#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发 热管,漂洗喷臂管配广角扇形防堵喷嘴,采用交叉错位分布, ≥10 道反复循环喷射水幕,杀菌消毒; 10、电控系统:电子显示+全金属亮灯开关,IP67 防尘防水 等级,≥10 万次机械寿命;配置双重保护开关;采用品牌电 气配件;吸合开关要求:防水等级达到 IPX8;经过 75℃状态 下2小时耐温测试后能正常运行;能通过10万次可靠性试验; 11、工作方式:餐具钩齿型链条传送,上下对喷洗涤,高温 消毒杀菌; 12、提拉门开关:采用全密封 IPX6 防水等级感应开关,设计 寿命至少 100 万次,安装方便; 13、洗涤效果:可清洗陶瓷、密胺、不锈钢等材质的餐具, 洗涤后的餐具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检测标准要求。 41 不锈钢份 数盆 530*327* 150(mm) 100 套 采用 304#0.8mm 不锈钢制作; 一次性拉伸成型,边防割手处理。 42 不锈钢饭 盘 60*40*5( mm) 312 个 采用 304#0.8mm 不锈钢制作; 一次性拉伸成型,边防割手处理。 43 馒头盘 60*40*5( mm) 312 个 采用 304#0.8mm 不锈钢制作; 一次性拉伸成型,边防割手处理。 44 水龙头 94 个 单孔台面鹅颈龙头; 配 G1/2′进水接头;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63 45 角阀 275 个 SUS304 不锈钢制作; 表面拉丝处理; 陶瓷阀芯; 螺纹规格:G1/2(4分); 使用温度≤90℃; 流量>0.38L/m。 46 软水管 520 个 材质:不锈钢、黄铜、三元乙丙橡胶、尼龙; 连接口径:通用四分接口; 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耐压性:0-2Mpa; 47 铁锅 直径 1000mm (± 10mm) 42 口 材质:灰口铸铁; 特点:物理不粘锅;双边设计,防割手 48 大汤桶 50CM 45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加粗实心把手,加大加固铆钉,防漏水,承重能力强。 49 小汤桶(带 盖) 28CM 75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加粗实心把手,加大加固铆钉,防漏水,承重能力强。 50 小汤桶(带 盖) 26CM 37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加粗实心把手,加大加固铆钉,防漏水,承重能力强。 51 不锈钢大 盆 直径 600mm(± 10mm) 45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宽边设计,方便端拿。 52 不锈钢中 盆 直径 400mm(± 10mm) 45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宽边设计,方便端拿。 64 53 不锈钢中 盆 直径 300mm(± 11mm) 105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宽边设计,方便端拿。 54 不锈钢小 盆 直径 250mm(± 10mm) 90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宽边设计,方便端拿。 55 不锈钢漏 盆 70CM 41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宽边设计,方便端拿。 56 不锈钢漏 盆 60CM 41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宽边设计,方便端拿。 57 不锈钢漏 盆 50CM 41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宽边设计,方便端拿。 58 不锈钢漏 盆 40CM 41 个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宽边设计,方便端拿。 59 不锈钢碗 直径12mm (±2mm) 360 0 个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壁镜面抛光处理,外壁拉丝磨砂处理; 双层设计,防烫。 60 快餐盘 五格 210 0 个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61 残渣盘 直径 200mm(± 10mm) 300 个 采用 201 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加工工艺:光滑打圆;加厚加重、卷边设计,防止割手。 65 62 口杯 7CM 150 0 个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外镜面抛光处理、内壁拉丝抛光;、不锈钢手柄、杯沿采用 卷边处理,光滑不伤手、不割嘴; 63 间餐盘 直径15mm (±2mm) 150 0 个 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加工工艺:光滑打圆; 加厚加重、卷边设计,防止割手。 64 不锈钢小 勺 304 不锈 钢制作 360 0 个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加工工艺:光滑打圆; 加厚加重、边沿圆角处理,防止割手。 65 分菜勺 304 不锈 钢制作 340 个 采用 304#1.0mm 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加工工艺:光滑打圆; 加厚加重、边沿圆角处理,防止割手。 66 汤勺 304 不锈 钢制作 340 个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加工工艺:光滑打圆; 加厚加重、边沿圆角处理,防止割手。 67 大锅铲 304 不锈 钢制作 98 个 铲体采用 304#1.2mm 不锈钢制作,手柄采用φ32*1.2mm 不锈 钢圆管制作; 铲体育与手柄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加厚加重、边沿圆角处理,防止割手。 68 菜板 圆形 45*11 (cm) 方形 45*40*4 (cm) 68 个 采用原木切割制作,非拼接; 无蜡无漆、耐腐蚀、不掉渣; 耐蒸煮消毒; 抗菌防霉抗裂、不残留,即冲即干净。 (根据学校需求提供) 69 置物箱(透 明) 全套共 4 个(8L, 20L,35L, 50L) 330 套 采用 PE材质一体成型制作; 高韧性、耐腐蚀、不掉渣; 产品耐温:-20℃-80℃; 66 70 电动三轮 车 2955*107 0*1710 6 辆 1、最高车速:51km/h; 2、转向型式:方向把; 3、轴数:2轴; 4、燃料种类:纯电动; 5、总质量:700kg; 6、额定载质量:375kg; 7、电池规格容量:72V20A。 71 电子地秤 150kg 6 台 配置 JWI-700W 高性能仪表,精度高达 1/30000; 秤体采用圆倒角烧焊结构,外形美观、结构坚固; 载重:300kg 72 排烟管 定做 760 平 方 采用 1.0mm 优质镀锌钢板制造; 接口内加防漏油填充料; 73 防火阀 与排烟管 配套 9 套 采用 1.0mm 优质镀锌钢板制造; 酸洗磷化处理,防锈喷漆; 适应温度:≤300℃。 74 电控及安 装材料 安装辅料 6 套 角钢、电缆、玻璃胶等 75 灭火系统 单瓶组 3 套 1、工作原理:机械感温、感温片熔断方式启动,无需电可完 成灭火; 2、灭火介质:食用油专用灭火剂; 3、药剂充装量:9L; 4、驱动气体为氮气(N2),驱动气瓶储存压力≥13.5MPa, 提供驱动气体充装压力值的证明材料。; 5、喷嘴数量:12 个; 6、感温器动作温度 182°C±3°C; 7、具备独立的联动控制盘,设备启动可发出声光报警;主控 箱(药剂瓶、驱动气体瓶、核心机械气动阀、箱体)内不能 采用电器元件,以防止设备临近灶受高温、高热、高湿的环 境影响,导致设备非正常运行。提供设备检验报告最后一页 照片以及安装现场照片; ▲8、药剂管道≥19.88米,管材为304不锈钢,管径为φ16mm, 能满足螺纹套丝的要求。提供药剂管道长度及管径规格的证 明材料。 9、药剂喷洒时间≥16S,提供药剂喷射时间的证明材料。 ▲10、灭火时间≤3S,灭火后 20 分钟不复燃。提供国家权威 机构出具的药剂灭火性能试验报告,证明灭火时间及灭火后 不复燃时间。; 11、具备自动、手动、机械应急启动功能,设备启动后需要 手动恢复; 67 12、雾化喷嘴必须使用不锈钢喷嘴,并配有阻燃保护帽; 13、灭火系统的报警信号可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 14、厨房自动灭火设备购买了产品保险,提供单次事故赔偿 限额不低于 99.88 万的保险单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保单 复印件。 备注:所有资质均要求加盖鲜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76 灭火系统 双瓶组 2 套 1、工作原理:机械感温、感温片熔断方式启动,无需电可完 成灭火; 2、灭火介质:食用油专用灭火剂; 3、药剂充装量:9L*2; ▲4、驱动气体为氮气(N2),驱动气瓶储存压力≥13.5MPa, 提供驱动气体充装压力值的证明材料。; 5、喷嘴数量:22 个; 6、感温器动作温度 182°C±3°C; ▲7、具备独立的联动控制盘,设备启动可发出声光报警;主 控箱(药剂瓶、驱动气体瓶、核心机械气动阀、箱体)内不 能采用电器元件,以防止设备临近灶受高温、高热、高湿的 环境影响,导致设备非正常运行。提供设备检验报告最后一 页照片以及安装现场照片; 8、药剂管道≥25.9 米,管材为 304 不锈钢,管径为φ16mm, 能满足螺纹套丝的要求。提供药剂管道长度及管径规格的证 明材料。 9、药剂喷洒时间≥22S,提供药剂喷射时间的证明材料。 10、灭火时间≤3S,灭火后 20分钟不复燃。提供国家权威机 构出具的药剂灭火性能试验报告,证明灭火时间及灭火后不 复燃时间。 11、具备自动、手动、机械应急启动功能,设备启动后需要 手动恢复; 12、雾化喷嘴必须使用不锈钢喷嘴,并配有阻燃保护帽; 13、灭火系统的报警信号可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 14、厨房自动灭火设备购买了产品保险,提供单次事故赔偿 限额不低于 99.88 万的保险单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保单 复印件。 备注:所有资质均要求加盖鲜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68 77 油烟净化 一体机 4500*130 0*1000 4.5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78 油烟净化 一体机 5000*130 0*1000 5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79 油烟净化 一体机 8200*130 0*1000 8.2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80 油烟净化 一体机 7000*130 0*1000 7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69 81 油烟净化 一体机 8500*130 0*1000 8.5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82 油烟净化 一体机 4600*130 0*1000 4.6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83 油烟净化 一体机 3000*130 0*1000 3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84 油烟净化 一体机 2600*130 0*1000 2.6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70 85 油烟净化 一体机 4000*130 0*1000 12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86 油烟净化 一体机 4500*130 0*1000 4.5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87 油烟净化 一体机 4500*130 0*1000 4.5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88 油烟净化 一体机 7000*130 0*1000 7 米 1、国标 201 #1.2mm 厚不锈钢材质。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 ≥2200W 4、额定风量≥12000m?/h 5.设备功能要求: 集气体收集→净化→输送于一体, 噪音≤60dB(A),通过 5层滤网净化; 配置触摸开关显示屏; 烟罩、电箱、风机等配件可组合拆卸; 71 89 风幕机 根据现场 尺寸确定 18 台 1、功率:500W/220V; 2、采用的铝合金外壳; 3、风量 2200m?/h; 4、贯流式风幕机产生高速的气流,将室内外分成两个独立的 温度区域,坚持室内空调及净化空气的效果,节省电能的同 时并令空气循环,有效隔离灰尘、烟气、臭气、和昆虫等微 生物。 90 餐桌(不锈 钢 8人座) 2000*600 *750(提 供样品) 265 套 1.规格 2000*600*750 2.桌面:采用 1.0mm 不锈钢优质磨砂板制作,内衬 15mm 优质 木工板,底面做防水,防潮处理 3.座凳:300MM 工程塑料圆凳 4.骨架:采用 50*50 的 1.2MM 铁质矩管制作,经酸洗磷化处 理。 5.底座套:采用耐磨防滑胶套 91 教职工配 套餐桌椅 1200*600 *800 65 套 餐桌: 1、尺寸:1200*600*800mm; 2、面材:采用 E1 级优质三聚氰胺板,甲醛释放量≤0.124mg/m ?,出具检测报告证明; 3、表面绿色环保、无味、防火、耐磨、防污,经防酸、防碱、 耐磨、耐刮等工艺处理; 4、封边条采用 PVC 厚型封边条同色封边,耐干、耐磨、耐老 化,耐龟裂性≥2级,出具检测报告证明; ▲5、基架采用≥0.8mm 厚优质钢架;五金配件选用优质五金 配件。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省级及其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环 保类或资源节约型)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十 星)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餐椅: 6、基架采用实木环切曲木; 7、座垫填充高密度发泡海绵,软硬适中,拉伸强度≥80kPa, 撕裂强度≥2.5N/cm,回弹性好,回弹率≥35%,不变形,75% 压缩永久变形≤8%,提供海绵及椅子检测报告; 8、坐垫表层优质皮革覆盖,皮革耐摩擦色牢度为合格,游离 甲醛含量≤75。 备注:所有检测报告及证书复印件均要求加盖鲜章,否则视 为负偏离。 72 92 灭蝇灯 40W 40 台 灯外壳采用铝合金材料,灯具有平网和曲网组成高压网,在 高压网的外面加一层护网隔开,电网采用静电镀镍材料制成, 需无气味,无辐射。 灯管:≥8W/T5 BL; 覆盖面积:≥40 ㎡。 93 紫外线杀 菌灯 15W 40 台 独特外观设计,全铝合金框体; 独特的一体化顶盖设计,不会因为悬挂而导致脱落; 独创电子启动设计,可承受电压在 200V-240V 范围变动,稳 定性更好,后期维护成本更低; 封闭式悬挂孔,加粗不锈钢钢丝挂绳设计; 保护网螺丝固定、锁紧,不易变形滑脱,不使用工具不能打 开,更安全; 加长电源线,悬挂更方便:标准国标铜线,总长 1.5 米,外 露长度 1.2 米; 紫外线和臭氧双重杀菌,可有效杀灭光线照射不到的地方, 可以快速氧化分解异味的化学物质,除异味,除甲醛等,更 好的净化空气; 灯管寿命可达 8000 小时。 94 消毒口杯 柜(班级 用) 455*385* 775 30 台 1、功率:700W/220V; 2、容量:78L ; 3、消毒时间:45 分钟,消毒温度:75℃+ 5℃; 4、内设 3格独立摆放空间,最多允许同时摆放 40 个幼儿专 用口杯 5、采用红外线加热烘干及臭氧对餐具进行消毒杀菌; 6、一体式无镙钉铝合金拉手;4MM 全钢化玻璃; 7、采用高密度环保木台面板,表面烤漆符合 E2国际标准; 8、使用一体式漏电保护插头。 73 95 双温饮水 机(幼儿园 用) 610*370* 830(± 5%) 30 台 技术要求: 1、功率≥2KW/220V; 2、水箱容量≥18L,2 温开水龙头; 3、内置式过滤系统:PP 棉+颗粒活性炭+压缩活性炭,须提 供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 件、批件附页内容须包含 PP 棉、颗粒活性炭、活性炭棒、内 胆、热交换器。(提供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电路板采用液晶显示,能同时显示温度、水位等工作状态 指示; 5、保证用电安全,进水电磁阀必须采用 12V 低压电磁阀; 6、为保证产品安全,水温均衡,机器具有多维感温布控技术; (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7、具有滤芯防伪识别功能;(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8、机器内部具有漏水报警功能,当机器发生漏水时,能第一 时间报警,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提供漏水国家权威机构证 明文件) 9、机器内部具有漏电报警功能,当机器发生漏电时,能第一 时间报警,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提供漏电报警功能国家权 威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鲜章) 96 空气消毒 机(壁挂 式) 320*1100 *225(mm) 9 台 1、处理风量(m3/h) ≥800;适用空间(m3) ≤100;产品规格: 320*1100*225mm;PM2.5 净化效率(%)≥99.9%;除菌率(%) ≥99.91%(微生物检测);自然菌消亡率≥96.45%(疾控检 测);臭氧浓度(mg/㎡)≤0.01;负离子浓度(个/cm3)≥ 6*106;甲醛、苯、TVOC 去除率(%)≥90%;菌落数(cfu/m ?)≤200;等离子电场强度:3800-6800V 可调;紫外灯寿命 (h):8000-12000;噪声 dB(A) ≤48;功率(W)≤90 ~ 220V 50HZ;无紫外线泄露(机外紫外线泄漏强度(μW/cm2): 0.00);安装方式:平板壁挂式;人体工程学:24小时人际 共存;机壳:全金属外壳,高温烤漆面板,全翻盖式机壳 2、智能化配置:微电脑控制,豪华中文 LCD 显示屏,远红外 线遥控,自动检测空气品质、紫外线泄露、PM2.5、温度等数 据;根据空气品质好坏自动运行,定时消毒净化功能;智能报 警:风机故障、清洗保养、光催化装置故障、负离子体故障、 负离子故障自动报警、自动开关机等; ▲3、核心参数:对体积约 80m?的密闭空间进行消毒,消毒 后,该密闭空间内的空气平均菌落总数为 1.5cfu/皿,符合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Ⅱ类环境的要求;PM2.5 净化效率 (%)≥99.9%;白葡萄球菌除菌率(%)≥99.91%;自然菌消亡 率≥90%;冠状病毒杀灭率≥99.99;臭氧浓度(mg/㎡)≤0.01; (提供第三方带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佐证参数,复印件加盖 74 鲜章)。 4、资质证件: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 印件加盖鲜章)。 97 燃气热水 器(储水 式) 300L 9 台 1、热水器燃气类型: 天然气; 2、通用型排烟方式: 强排式; 3、热水器安装要求: 未安装排烟管禁止使用; 4、热水器升位:≥ 300L,功率: ≥13900W; 5、精准控温,上下温差波动不超过 0.5℃,超温保护:利用 超温保护装置断开主电源,实现因误动作产生干烧的安全保 护; 6、低水压启动,水压可低至 0.02Mpa; 7、ESP 数码控制,全自动运行,方便可靠; 8、断电记忆,停电、关机、再次打开使用时均记忆上次所设 置温度; 9、及时加热,一键按下,即开即热; 10、防冻保护,自动检测罐体内水温,水温低于 5℃自动启 动加热,防止罐内结冰破损。 75 98 四门双机 双温冰箱 1200*700 *1940 14 台 1、温控类型:机械\数显; 2、温度范围:冷藏-5- +10℃、冷冻-18-6℃; 3、功率:300W(±20W; 4、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安全可靠; 5、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 ▲6、容积:≥875L;总能量消耗:≤3.71kwh/24h,取得中 国能效标识(复印件加盖鲜章); 7、产品符合 JB/T 7244-2018、GB 4706.1-2005、SB/T 10424-2007 国标要求,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8、电子元器件性能优良,进行端子电压、骚扰功率、断续 骚扰、谐波电流、静电放电、注入电流、电快速瞬变、浪涌、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等严苛检测,各类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 国标,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 验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备注:所有资质均要求加盖鲜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99 全自动波 轮洗衣机 10KG 17 台 1、电源及功率:220V/0.48KW; 2、电机类型:感应电机; 3、能效:2级能效; 4、自编程洗涤:洗衣时间、漂洗次数、脱水时间可自由调节; 5、人性化功能:24小时预约洗、童锁、水电压不稳定也可 启动、下排水。 100 留样冰箱 透明门、 双锁 12 台 1、电源及功率 220V/0.4-0.6Kw; 2、开门方式: 双门式; 3、冰箱总容积:121-200 升; 4、制冷控制系统: 机械温控; 5、冰箱冷柜机型: 冷藏冷冻冰箱; 6、制冷方式: 直冷. 76 101 调味车 1米以上 加盖 11 台 台面 304#1.2mm 不锈钢板,下部采用 1.2mm 加强筋加强; 拉手立管采用 202#1.2mm 优质不锈钢圆管; 横条采用 38*25*1.2mm 优质不锈钢焊接; 配优质静音加重轮 4只,2只万向轮带刹车,2只定向轮; 102 调味缸 18CM 110 台 采用 304#0.8mm 不锈钢制作,拉伸一体成型; 内外镜面抛光处理; 宽边设计,方便端拿。 103 蒸笼(4层) 70CM 6 套 采用 201#0.8mm 不锈钢制作,圆孔蒸格;外镜面抛光处理;、 耐腐蚀、耐高温。 104 刀具 标准 6 套 包含砍刀 2把,切菜刀 6把,削皮刀 10把 105 刀具架 现场定制 6 台 采用优质不锈钢砂纹板制作,厚度 1.0mm。 规格型号:现场定制 106 燃气泄漏 报警器 300mm*22 0mm*72mm (± 10mm) 6 台 1、响应时间:≤30s,安装方式:壁挂式,连接方式:RS485 总线制。 2、报警方式:声、光报警,显示探测器编码及其状态。 3、输出控制:2个本地继电器触点输出(可选常开常闭触点 /24V 脉冲/220V 脉冲)。 4、触点容量:AC 3A/220V,输入电压:AC220V/50Hz,提供 功率:25W,通讯距离:≤1200 米(无中继器)。 5、使用温度:0℃~40℃,储藏温度:-20℃~55℃。 注:(1)分学校(园)分配清单另行附件。 (2)▲项是重要参数,为评分项,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非▲项是基础参数,为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偏离,以应答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炊用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长龙洗碗机。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1、中标人的报价应含运杂费、税费、安装调试费等所有其他费用,并负责运送 77 至采购人指定位置,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和供货,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 安装调试(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时间推迟的,时间顺延)。 3、中标人须按照配送点位(学校或幼儿园)的需求以及现场实际条件来进行设 施设备的配备和安装,达到整齐、协调、统一,符合原设计理念和用途。 4、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委派人监督中标人的产品生产全过程(从原材料采购 至产品出厂)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如该过程与投标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并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 5、采购人可以会同第三方质检机构对货物(包含原材料和配件)进行破坏性检 测,如发现未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或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进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 6、验收标准和方法:中标人与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最新规定进行验收。 7、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如不提供,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1)产品主要原材料的材质证明书; (2)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产品使用、维护、保管说明书; (4)其它采购人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8、质保期为 1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 系售后服务事宜,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4小时内响应到场, 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中标人 3次维修仍不能 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中标 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中标人亦应负责修复, 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9、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向采购方(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5计算款额,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转 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 1年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78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完税发票 及前述凭证资料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核拨该项目 100%货款。 10、违约责任: (1)投标人所交付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 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 损失及责任。 (2)中标人所交付产品未达国家环保标准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材质进行制作,视 为投标人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 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3)中标人如未在承诺交货日期前交货安装完毕,则每延迟 1日,应向采购人支付 合同金额 2%的违约金。 11、投标人若需踏勘现场的,在勘测现场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产生的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法律规章, 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五)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 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 部证据。 (七)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 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 查内容、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 80 款等。 2.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停止评标: (1)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必要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政策制度文件或者采购文件, 继续评标将导致违法或者错误评标的; (2)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标的; (3)其他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 4、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或者可以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 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 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 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 事项。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 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81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 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 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二)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 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 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 (四)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 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 容不得澄清: 3.1 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3.2 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3 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4.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 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4.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4 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 4.2 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 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 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职责,不得将应当澄 清、说明或者纠正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唱标时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3 (六)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委会只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 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评分因素及权重”。 (三)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 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 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 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四)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绝澄清或在规定的时间 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响应不全面,格式不规范,内容不整齐;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符合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 〔2016〕53 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符合性审查第二项情形的。 (五)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0% 30 分 1.采用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为基准价法计算,即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 30。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按照 共同评分因素 84 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执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 业声明函》原件。 2 采购清单及 技术要求 35% 35 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35 分;▲号项为重要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 2.5 分,扣完为止。 注:▲号项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无证明资 料说明的参数不予认定。 带“▲”项必须 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并加盖 投标人鲜章(技 术评审因素) 3 投标样品 15% 15 分 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样品,从样品的外观及工艺、实用、 耐用、质量、实际尺寸、使用便捷度方面采用外观检 查法、测量法等方法进行综合评审。 样品设计和功能:1、符合招标参数要求;2、档次感 官;3、外观美观;4、制作工艺;5、材质触感、无瑕 疵,设计和功能符合本项目功能实际需求的得 15 分; 每有一项有缺陷或脱离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3 分,扣完 为止。 注:不送样、少送样或错送样的此项均不得分。 技术评审因素 4 实施方案 9% 9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项目 设计思路【包含(1)平面布局图;(2)水电图;(3) 燃气点位图】。2、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3、质 量保证措施。按照(1)满足消防及卫生防疫要求;(2) 阐述清晰且内容完整;(3)针对性强等要求进行综合 评审。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 9 分,每有一个缺项扣 3 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 1 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审因素 5 售后服务 8% 8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 1、 售后服务承诺;2、售后保障措施;3、售后服务体系; 4、售后服务人员保障计划。按照(1)内容完整且阐 述清晰;(2)贴合项目实际且可行性强等要求进行综 合评审。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 8 分,每有一个缺项扣 2 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 1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审因素 6 节能环保、无 线局域网 1% 1 分 1. 所投产品中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 优先采购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内产品的,每有一项得 0.25 分,最多得 1 分; 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提供相关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共 同评审因素) 7 不发达地区 或少数民族 地区政策扶 持 1% 1 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1分,其他 不得分。 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 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共同评分因素 8 投标文件的 1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 分;有 共同评分因素 85 规范性 1% 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五、复核 (一)评标委员会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 2名及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 情况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 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 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 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 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招标采购单位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3.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3.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86 3.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3.5 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五、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 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 可以不予认可。 六、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 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 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七、终止招标活动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87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 5.对于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 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八、定标 (一)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 低标明排列顺序。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 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 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 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5.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 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九、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88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 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 (三)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 法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 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标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 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 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 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请托。 (八)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89 十一、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 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9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 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 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 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91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 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 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 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 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 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 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 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 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 92 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向采购方(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5计算款额,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转 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 1年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2)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预付款。 (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完税发票 及前述凭证资料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核拨至该项目 100%货款。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 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 93 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 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 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 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 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 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 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 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94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开标程序 24.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9. 补充合同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 合同公告 32. 合同备案 33. 履行合同 34.验收 35.资金支付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 37. 询问 九、质疑和投诉 38.质疑和投诉 十、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交货期 合计:投标总价(元): 大写: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商务应答表 (六)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拟任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十)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十三)售后服务方案 (十四)知识产权声明函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十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 二、资格审查程序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及其他要求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五、复核 五、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六、出具评标报告 七、终止招标活动 八、定标 九、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十、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十一、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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