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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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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海南中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政府资金,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NZL-2021-001

2、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范围:物业安保服务、食堂餐饮服务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5、服务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6、采购预算:?133.1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壹仟陆佰元整)。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健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须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5、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项目所在地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6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1号海航豪庭北苑一区1号楼704房

3、文件售价:?300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04月 09日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网络转账。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

5.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2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9日09:30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9日09:30时(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

磋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2室

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本项目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邢女士

电 话:18389726916

代理机构:海南中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1号海航豪庭北苑一区1号楼704房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98-653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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