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受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SZWJJC2021-C-004-A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苏州九和物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吴江松陵镇联湖村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陆仟柒佰捌拾贰元整(¥:1496782.00元)
成交标的简要信息:物业管理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安全保安:大楼进门口来访人员登记;2、卫生保洁:办公楼的保洁、卫生间的保洁、公共区域等地面及绿化带、垃圾清运;3、食堂餐饮:满足工作人员的就餐要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厨房设备、原材料、易耗品等由采购人提供,乙方提供全年不间断的服务;4、船舶安保:对海巡艇的日常维护,保洁保养和管理的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信息
磋商时间:2021年3月15日 9:30
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 秦怀平、苏为成、庄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松陵镇中山北路536号
联系人:沈林其
电 话:0512-63455539
2.政府集中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
联 系 人:沈宇明
联系方式:0512-60905853
九、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6170849737493dacd145aca04b36be1f0cc21c1dad8d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SZWJJC2021-C-004-A
采购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采购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2021年03月02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 |
2 |
采购预算(元) |
1500000.00元整 |
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4 |
现场勘察 |
无 |
5 |
投标答疑会 |
|
6 |
响应文件份数 |
网上响应文件 壹 份, 纸本文件壹份,响应文件光盘壹份 |
7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8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9 |
投标开始时间 |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9:30 |
|
投标地点 |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
|
1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9:30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3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4
第四章 采购需求 31
第五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37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4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受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委托,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就其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JJC2021-C-004-A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03月10日 17:30(北京时间)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0512-63985015, QQ号:578897795。
3.报名流程:
3.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3.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3.3.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3.4.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只能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3.5.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系统操作咨询:朱工QQ:578897795。
(2)CA办理咨询电话:国信CA: 400-025-1010、025-96010,CFCA:18550096817、0512-81876166
(3)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512-63982395、0512-63982393、0512-63982390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15日 9: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 9: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15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吴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1.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1.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代理,不收取报名费用、磋商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4.本磋商文件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负责解释;
5.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512-63455539
地址: 松陵镇中山北路536号
2.政府集中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
联 系 人:沈宇明
联系方式:0512-60905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林其 联系电话:63455539
备注: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1.★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磋商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3.★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磋商文件
5.1.磋商文件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磋商时间的公告为准。
6.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7.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8.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8.1.磋商响应承诺书;
8.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8.3.磋商响应单位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最新一期的年度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6)响应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8.4.磋商响应报价一览表;
8.5.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分析表;
8.6.磋商单位一般情况表;
8.7.服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8.8.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等;
8.9.拟投入本项人员配置表;
8.10.磋商响应单位最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案例情况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8.11.其他需磋商响应单位对本次采购的详细说明(视具体项目情况自行编制);
8.12.评分标准须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8.1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注: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8.1-8.7条相关内容,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网上响应文件附件如无法加盖电子签章,请上传清晰的盖有公章的扫描件。
9. 网上响应文件和纸本文件的制作
9.1.各响应人登陆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单位用——苏州市版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安装,使用该软件制作网上响应文件,最后使用ca锁主锁签章,可用主锁或副锁进行加密生成。开标现场须携带同一把加密的CA锁进行解密,否则无法解密。
9.2.投标制作工具会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SZTF)和非加密文件(.nSZTF),需要在系统里上传加密文件,非加密文件可刻成光盘,开标时备用。开标现场如已上传的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可以导入非加密文件进行投标。
9.3.磋商响应纸本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磋商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与刻录的光盘分别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磋商采购编号、磋商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9.4.各磋商响应单位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在接收地点将纸本磋商响应文件和光盘各一份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9.5.全套响应纸本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
10.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0.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
10.2.响应人应按《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10.3.响应人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10.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1.★磋商有效期
11.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1.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1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供应商应将全部响应文件及刻录光盘分别进行密封。密封的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袋上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
1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项:
15.1.纸本磋商响应内容与网上磋商响应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磋商响应内容为准。
15.2.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开标当天不能完成整个磋商程序的,可以在磋商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磋商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磋商响应单位。
16.磋商评审程序
16.1.磋商仪式
16.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和数字证书(CA)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6.1.2.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1.3.磋商时请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
16.1.4.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6.1.5.磋商代理人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6.2.磋商小组
16.2.1.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磋商。
16.2.2. 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16.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6.2.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6.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16.3.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6.3.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6.3.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
16.4.响应文件审查
16.4.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6.4.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5.供应商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6.6.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6.6.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6.6.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6.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6.6.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6.6.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6.6.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为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实际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6.7.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16.7.1.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磋商响应单位未携带有效证件和数字证书(CA)的;
(6)因磋商响应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
16.7.2.响应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磋商在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6.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6.7.4.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7.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
17.1.确定成交供应商
17.1.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7.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7.2.询问及质疑
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8.合同的签订
18.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
1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0.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21.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2.备注:本文件打“★”为实质性条款,不可偏离,如偏离响应文件无效。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格式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吴江分中心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磋商响应承诺书
磋商响应承诺书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我们收到贵方 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
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含承包期内完成配送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含物资费、人员工资、社保、劳务支出、保险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磋商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
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公章):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格式3:响应报价表和响应报价明细表
报价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价 |
服务期 |
备注 |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格式4:磋商报价分析表
磋商报价分析表(一)
(综合单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综合单价(元/人×月) |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 |
服务时间 |
1 |
人员工资 |
||||
2 |
人员社保 |
||||
3 |
高温费 |
||||
4 |
加班费(国假日、双休日) |
||||
5 |
管理费 |
||||
6 |
税金 |
||||
7 |
其他 |
||||
... |
|||||
合计 |
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物业管理服务需要的人员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工资、节假日补贴、保险费等所有人工费用。
2.响应单位为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支付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社保、高温费等均应不低于国家、江苏省及苏州市吴江区最新公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否则为无效响应。
3.双休日及国假日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双休日加班工资为二倍,国假日加班工资为三倍。
4.如响应报价未按以上规定要求的,响应无效。
响应报价分析表(二)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条目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
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说明:
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投标报价分析表一、表二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办公设备、服装、垃圾清运、税金、维护、利润等如需涉及的各项费用。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
格式5:服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说明 |
说明:
1、服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响应文件有关的服务要求等内容。
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响应单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
2 |
付款方式 |
|||
3 |
合同主要条款 |
|||
… |
… |
|||
说明:
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响应文件有关的付款条件、服务期、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响应单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人员配置表
人员配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岗位(按照采购要求填写)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备注 |
注:1、“项目组人员”指响应单位针对该项目的所配备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员一经确认,未经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不能更换,如有更换,新的人员资历经验等不得低于被替换的人员,且须经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但人员的能力不能满足任务的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成交单位必须及时更换。
2、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主要人员姓名及履历简介(包括学历﹑职称﹑曾担任职务﹑现任职务、专业、从业年限、完成类似项目实例、人员资质证书等。
3、采购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行设计表格。
响应单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8:类似项目业绩表
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合同 金额 |
合同签订 时间 |
业主联系人 及电话 |
说明:
1、提供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表后附清晰合同和发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相关项目不得分。
2、以上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否则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响应单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9:响应单位情况表
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生产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股东权益 |
万元 |
销售收入 |
年 万元 |
实现利润 |
年 万元 |
||
营业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附件10: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本公司愿就由贵方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15: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格式16:声明函
声明函
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受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ZWJJC2021-C-004-A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和范围:
1、安全保安:大楼进门口来访人员登记。
2、卫生保洁:办公楼的保洁、卫生间的保洁、公共区域等地面及绿化带、垃圾清运
3、食堂餐饮:满足工作人员的就餐要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厨房设备、原材料、易耗品等由采购人提供,乙方提供全年不间断的服务。
4、船舶安保:对海巡艇的日常维护,保洁保养和管理的工作。
(二)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数量:
项目经理:1人,男女均可,50周岁以下。
大队本部:厨师1人,厨工2人,门卫1人,保洁人员2人。
执法一中队:门卫1人,保洁人员1人。
违章处理中队:保洁人员1人。
执法九中队:厨师1人,厨工2人,门卫1人;保洁人员1人.
执法三中队:厨师1人,厨工1人,门卫1人。
执法四中队:厨师1人,厨工1人,门卫1人。
执法六中队:厨师1人,厨工1人,门卫1人。
原海事处机关:厨工1人,门卫1人,保洁人员1人。
执法十三中队:厨师1人,船舶安保1人,保洁人员1人。
执法十五中队:厨工2人,门卫1人,保洁人员1人。
执法十四中队:厨师1人,厨工1人,门卫1人,船舶安保1人,保洁人员1人。
共计39人。
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1)★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1人,且为专职非超龄人员。
(2)要求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能够协调组织项目组人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能灵活应变地解决突发问题。服务期间项目负责人更换必须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
★人员要求: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文件中最低配置数量,所有人员的非超龄比例≥50%,禁止使用70周岁及以上人员。
工作时间:食堂人员、船舶安保和保洁人员周一至周五(双休)。其中门岗双休日、国假日须上班(晚上需住在门岗,可睡觉)。
上述人员如无法完成服务工作,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及时更换,直到采购单位满意。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人员数量进行调整,相关费用按实结算。
★成交单位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服和工号牌(服装费由成交单位自理)。
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发型要统一,参加本次物业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向采购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查验),复印件(备案)。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夸张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
(三)物业管理职能部门具体服务范围
1、保洁部
(1)楼内外环境保洁,楼内环境包括公共区域(指公用设施、卫生间、开水房、过道、 楼梯、公共大厅、墙面、橱窗、玻璃门、饰品等);会议室及各办公室的门、窗、隔断等清洁工作;领导办公室等保洁工作;楼外广场地面保洁工作。
(2)室外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3)季节性消杀;
(4)其它临时性服务。
2、食堂部
(1)员工食堂的日常管理运行和安全卫生。
(2)负责内部员工食堂全年的餐饮服务。
(3)其他临时性任务。
3、门卫
(1)负责所内外来人员出入登记。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4、船舶安保
(1)对海巡艇的日常维护,保洁保养和管理。
(四)物业管理具体服务要求
1、保洁管理
(1)坚持日常工作要求,公共场所要求在业主方上班前打扫到位,并在业主方工作时间以内不间断地打扫,做到“四无”,即无尘、无水、无痰、无烟头;
(2)每天办公楼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必须专人打扫一次,工作时间内实行随叫随打扫。
(3)每天场所打扫,使用前或后确保卫生、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4)楼顶的卫生清洁;
(5)室外公共区域指示牌、绿化带等的卫生清洁;
(6)垃圾桶每日至少清理 1 次,如桶内垃圾超过容量的 1/3,立即清理,并摆放整齐, 外观整洁。
(7)绿植外观干净,花叶无尘土,花盆内无杂物。
(8)玻璃门窗无污渍、水迹,并有明显安全标志。
(9)灯饰、壁挂和其他饰物无尘土及毁损,整洁干净。
(10)外围清洁:主要包括广场区域的通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区域等卫生管理工作。
(11)各区域具体清洁要求如下:
1.1、楼梯、楼梯间、过道
(1)地面清洁、除尘、去渍、湿拖;
(2)收集倾倒垃圾去指定地点并更换垃圾袋;
(3)清洁玻璃、面板、窗户及房门;
(4)清洁除尘湿擦消防用箱及灭火器;
(5)不锈钢扶手清洁,定期保养;
(6)去除蜘蛛网。
1.2、卫生间
(1)门窗隔板、地面墙无尘、无污、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2)面池、龙头、弯管、镜面等洁具无尘、无污、无杂物,电镀明亮;
(3)便池无尘、无污、无杂物,小便池内除臭剂及时更换;
(4)桶内垃圾不超 1/2 即清理;空气清新无异味;
(5)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暖气、通风口、门锁、灯具)无尘、无污;
1.3、大厅
(1)地面清扫、拖地、去污,使用专用清洁剂;
(2)玻璃大门清洁、去尘;
(3)天花板除尘、去污;
(4)墙面、地面清洁、保养。
1.4、会议室、办公室
(1)桌椅摆放及室内保洁;
(2)会议室保洁,会议桌椅专业保养;
(3)办公室室内保洁。
2、餐饮管理
2.1、日常管理
(1)食堂实行“一日两餐制”,早餐7:50-8:50,午餐11:15-12:15。
(2)要求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
(3)就餐按时不误饭,每餐饭菜必须下餐前 10 分钟准备好,注意保热、保洁,伙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
(4)就餐服务。就餐期间要协调好食堂内部事务,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打饭菜数量要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充足,保证打饭快速有序。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 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5)餐后及时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6)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7)厨师、厨工人员配置合理;各类服务人员文明礼貌,操作规范。
2.2、卫生管理
(1)食堂人员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2)各类蔬菜、肉、鱼等必须先洗后切,做到无泥沙杂物、无腐烂变质,杜绝食物中毒。
(3)食堂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告业主,对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时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4)厨房、餐厅要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油垢,保持炉灶、炊具、案板、餐桌等清洁卫生,摆放整齐,地面无油垢、污迹、杂物。
2.3、优质服务
(1)努力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满足工作需要。
(2)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用餐服务。
3、门卫管理
(1)接受现场主管及甲方领导监督检查,对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
(2)执勤时,应抱有饱满的精神状态,思想集中,做好进出大院的车辆、人员的登记,维护大院内的秩序。
(3)熟悉区域内办公单位,为外来办事人员做好指引服务。
(4)对门口的车辆进行管控,禁止车辆停放在大门口,对于临时上下客的车辆做好指引。
(5)熟悉大楼内监控设施的操作,对大楼可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
4、船舶安保管理
(1)负责海巡艇的日常维护;负责保洁保养、管理工作。
(五)考核管理说明:应按各部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按月进行考核。成交单位将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情况报采购单位备案。详见合同附件《物业管理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评分暂行细则》
(六)报价说明:
1、供应商应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与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员工支付工资及履约期间所涉及的费用,服务期限内因国家或地方政策性调整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在服务期限内不再补贴支付额外的费用。
2、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非超龄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等。(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020元;所有人员高温费(服务期限涉及6月、7月、8月、9月)每月每人不低于300元;非超龄人员社保费每月每人不得低于825元,,超龄人员须缴纳团体意外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服务期中产生的加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用。
3、保安人员需要双休日及国假日加班。双休日及国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每年国定假加班按全员11天计算,加班工资应按日工资的3倍;每年双休日加班时间按全员52天计算,加班工资应按日工资的2倍。(加班最低标准按照:月工资2020元/人/月,日工资按2020元÷21.75天计算。)
4、税费按照实际填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税金(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税附加、企业所得税。)按照供应商实际应缴税率计算(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按照增值税所投报税率开具发票方可结算费用)。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不低于3%,一般纳税人税率不低于6%。
5、耗材及其他所有履约期间所涉及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6、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为无效投标,合同期内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调整所增加的费用)。
(七)其他要求:
1、本物业管理的报价,响应价格采取二次报价,以最终第二次价格为准:按照各供应商方案确定的配置人员,参照市场价格和行业习惯的取费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力进行报价。
2、所有报价书必须说明不同工种、不同级别、不同人员及管理等费用进行不同的报价,并附相应明细表。明细表中的人员数量、价格必须如实正确,采购单位保留对所有报价项目单价和数量进行核实的权利。
3、报价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服务要求进行。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视同投标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4、承担所有采购单位所要求的总承包责任。
5、供应商到采购单位进行工作的人员食宿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在报价中应加以考虑。
6、若采购单位有需要招标文件以外的物品,成交单位应无条件代办,具体可另行协商。
7、费用结算按照考核结果按实际项目、实际月份结算。
8、本次投标报价为12个月的总服务费价格。
六、若成交单位在物业管理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解除相关综合服务合同。
1、未经采购单位许可,将承包的物业管理服务转包他人;
2、严重违反《物业管理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评分暂行细则》(见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或招标方的有关规定;
3、出现重大事故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物业公司正式入驻后人员不到位(未达到最低配置人数),影响物业管理质量的,经采购单位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改正,物业公司仍拒不改正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2)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采购单位、物业公司或第三方出现生命财产安全重大事故的(如有人员伤亡医药费在2万元以上的或有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物业公司对采购单位或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3)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考核低于80分)。
七、在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甲方通过对乙方的考核(乙方的考核连续一年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不扣款的情况下)可通过一年一续签的方式与乙方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三年。
注: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五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
单位地址: |
乙方(供应商): |
单位地址: |
签订日期: |
签订地点: |
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采购编号 号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