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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新纪元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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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潍坊新纪元学校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的招标邀请书

招标详情

关于潍坊新纪元学校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的招标邀请书

关于潍坊新纪元学校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的招标邀请书

就潍坊新纪元学校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国内优秀经营商的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潍新超001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潍坊新纪元学校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布:

招标人邀请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商参加投标,投标商收到本项目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4月9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潍坊新纪元学校

六、开标时间:2021年 4月12日

投标地点:潍坊新纪元学校

七、其他事项

学校招标联系人:潍坊新纪元学校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628733466

附件:

投标商报名登记表

日期

2021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项目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序号

报名资料

是否提交

备注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书



2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商公司简介



4

投标函、经营承诺书及方案



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投标通知(邀请)书

潍坊新纪元学校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进行邀请招标招标,特通知(邀请)你单位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

潍新超001

招标内容

潍坊新纪元学校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

招标方式

邀请、公开招标

评审办法

最高价法

投标有效期

2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投标文件递交至

潍坊新纪元学校

投标截止与投标时间

2021年 4月9日

投标地点

潍坊新纪元学校

备注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应标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五、投标和评审

六、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四、技术文件内容

第六部分、确定成交投标商办法

第一部份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潍坊新纪元学校校内超市经营权承包进行邀请招标招标。

本次公开招标标的为山东潍坊新纪元学校内校园超市基本情况如下: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003888号

超市经营面积:500㎡(卖场)+100㎡(仓库办公区)

现学校高中人数:2,100人,综合高中:240人,初中人数:1,400人,小学生不可前往超市购物故不做统计。

租赁时间为2021年至2024年(增加1个月免租期作为装修时间)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潍坊新纪元学校超市经营服务,租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结束后,如果师生评价良好,可续签一年,如果师生评价不满意则不续签合同。三年内租金每年上涨5%。

1.1 参与本次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本次招标保证金转账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账号:31001613402050018880

请参与本次投标单位转账时务必做好备注:“****单位潍坊新纪元学校超市投标保证金”

投送标书时现场提供转账记录或银行回执单等转款依据,如贵公司中标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将转为运营质保金50000元(伍万元整)。

未中标单位,本次投标结束后无息返还。

2、经营要求

2.1基本要求

1)由中标人负责超市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独立进行经营。

2)参加投标公司必须具备:①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②须具备超市卫生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3)须具备经营超市所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4)中标人不得对学校超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等,否则招标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中标人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学校的设备设施,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具有沟通和协调能力,能正确及时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6)校园超市的装修费用由中标商负责,装修设计方案须经学校审核同意,费用按三年折旧,需报学校备案,中标人应保护好学生超市房屋(含门窗)及设施设备,否则造成损坏的,中标人应按市场价赔偿;

7)中标方必须遵守国家对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职业资格证及享受各项保险等,对因不遵守规定引起的纠纷和处罚,校方概不负责;

8)中标人必须向学校按合同规定缴纳风险保证金、管理费用、水电使用费等。

9)中标人按照经营要求独立经营学生超市,自行承担学生超市的经营风险;招标人按照约定提供超市经营用房,收取固定费用,不承担经营风险责任。

10)中标人必须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2.2经营时间及范围

①经营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晚上营业不得超过21:00;

②销售商品仅限面向学生的文体用品、生活用品、副食品(瓜子、口香糖、带壳食品、烟酒等除外)等,不得经营鞭炮,有害玩具、游戏机、无包装食品,不得销售三无食品、膨化食品、自制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及对环境卫生管理影响较大的食品;

③若经营其他项目,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目前列入国家QS认证管理的食品必须要有认证书和标志。

2.3经营范围限制

1)不得经营对环境污染大的商品和热得快等违反学校消防管理的电器用品。

2) 不得经营烟、酒、碳酸饮料、膨化类食品等对学生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商品;

3)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商品。

4)不得经营非定型包装食品和需二次加工食品;

5) 不得经营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品;

2.4其他经营要求

1)不得超范围和改变经营范围。

2)不得出售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的商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秩序等工作,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经营方负全责;

4)学生超市所售商品价格同类商品比校外超市优惠 (如中百、全福元、万家福等);

5)管理费按照年度收取。以一年为一期,每年按预交的方式交纳,第一期管理费交纳时间为中标结果确定后合同签订之前,第二期管理费的交纳时间为该承租期开始前15日内。逾期视同放弃承包权,自动解除承包合同。

6)学生超市经营年限:投标人中标后,将与学校签订第一年的承包经营合同。

3、租金及相关要求

1)根据以往超市经营情况,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此次招标租金计算方式分为两部分,分别为保底租金和超额销售提成。保底销售额为400万元/年,保底租金65万元/年,超额销售提成为17%。

租金=(年销售-保底销售额)*17%+保底租金。如若未达到保底销售额,收取保底租金。

年度保底租金为公开招标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参标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进行合理预估报价,超市盈亏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2)超市所有从业人员需按国家规定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且按照国家规定交扣社保,所有超市所属员工劳动纠纷,工商食监检查等均由超市经营者自行解决。

3)校园超市将采用新纪元教育管理集团统一选择的LOGO作为店招,同时会根据学校情况对装修风格做进一步的要求。

4)所有销售数据需对接集团总部系统,便于集团总部对超市经营数据进行核算。系统不另外收取费用。

5)为进一步提升新纪元教育管理集团总体形象,新纪元教育管理集团各校区内所属超市均需预留10%经营面积作为未来校园文创品及自有品牌商品陈列区。

第三部分投标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商自行承担报价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本次招标商务报价投标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投标商技术资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无效的投标商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要求投标商技术资信部分的投标文件(含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产品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投标者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质疑,或认为有必要与组织者进行实地查看或以往营业状况交流,须在招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完成。

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商。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商均有约束力。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要求

1.1投标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投标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二部分组成,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技术资信部分(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产品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1商务报价部分组成

1)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2.2技术资信部分组成

1)投标函(附件一);

2)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技术文件内容

(1)投标方情况介绍。包括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销售业绩、信誉情况、质量评价介绍、2016年1月1日以来从事学校超市经营管理实施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实例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等;

(2)超市经营管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经营管理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加盖单位公章);

(5)行业测评资料及用户使用情况反馈。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组成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分开装订分别密封)。

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报价

4.1投标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项目报价。

4.2本次招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开标现场根据现场会进行竞价确定最终报价和中标者。

4.3报价须包含以下费用。

? 承包经营费用

投标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投标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成交投标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不允许空白。

5、招标人要求分类明细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与合同执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1自投标日起3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6.3投标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7.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商负责。

7.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商应写全称。

7.3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提供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分开装订,分别密封)。

7.4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均以正本为准。当投标商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与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商出现选择性投标而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投标无效处理。

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投标商在投标文件密封或送达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指定地点。

8.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商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投标时启封”字样。投标修改文件必须有投标商公章。

8.3投标商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商务报价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须分别装订成册,且分别密封。并注明投标文件正、副本字样后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商公章及投标投标商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及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商名称。并分别注明“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投标时启封”字样。

1.2如果投标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接受,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商自己负责。

2、投标截止时间

2.1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通知(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2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商。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3.2包装与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和评审

1、投标

1.1按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标。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接受: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与包装的投标文件;

3)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4)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投标会议的;

5)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未参加投标会议时,其授权代表不能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能出示合法的身份证明与保证金收据原件;

7)投标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其中一份为有效的;或同一投标文件中出现有选择性的投标,未声明以其中一个投标为准的;

8)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中没有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无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9)投标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产品的商务报价。

1.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投标代表的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商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并通过验证的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1.4开启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投标会议,并对投标记录予以签字确认。

2、评审

2.1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投标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投标商;

4)向招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2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商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按照招标文件事先确定的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

2.3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投标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其中一份为有效的;或同一投标文件中出现有选择性的报价,未声明以其中一个报价为准的;

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中没有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或提出的偏离招标人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实质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6)投标商的投标文件中有不明确的问题或其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又不能合理说明(解释清楚)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

9)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2.4如投标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产品的商务报价,该投标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2.5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2.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2.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投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8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商对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投标商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2投标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4、评审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采用最高价法(详见第六部分)。

六、授予合同

1、成交条件

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投标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2、成交通知

2.1、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中标结果。

2.2、评标委员会对评审结果不负责解释。

3、签订合同

3.1、成交投标商须主动联系招标人或招标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到招标人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成交投标商未经招标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招标人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3.2、招标文件、成交投标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3、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投标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其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投标商承担。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供参考)

潍坊新纪元学校

校园超市租赁经营合同

甲方:潍坊新纪元学校

乙方:

签订日期: 2021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潍坊新纪元学校

地址:滨海开发区渤海路003888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志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提高甲方校园超市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向甲方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甲方经过研究决定采用租赁经营的方式对超市进行管理。经过2021年 月 日招标及现场考察,最终选择乙方作为甲方校园超市承租经营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一、租赁标的

1.甲方出租的超市现坐落地址为:潍坊新纪元学校院内

建筑面积:600 m?
二、租赁期限

1.从 2021 年 月 日起至 2022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存在重大经营问题,租赁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为租赁对象,并协商延续合作事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采用下列方式结算。

1.租金按乙方中标价入场时一次性付清。

2.年度租金为:

3.乙方需在2021年 月 日前支付年度租金 元。

4.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000(伍万元整)元作为押金上述费用需在2021年 月 日前支付。

5.甲方公司全称及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全称:潍坊新纪元学校

账户名称:潍坊新纪元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寒亭支行滨海分理处

银行账号:37001676201052503225

四、经营范围

1.乙方的经营范围包括:百货类、食品类(瓜子、口香糖、方便面、辣条食品除外)商品等。其中不得销售烟、酒等国家规定明令禁止不可销售于学生的商品,同时不得经营与学校食堂有关的所有现场加工类食品,烧烤、蒸煮类等。经营时间为学生在校期间;若经营其他项目,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目前列入国家QS认证管理的食品必须要有认证书和标志。不得经营鞭炮,有害玩具、游戏机、无包装食品,不得销售三无食品,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2.国家、地方政府要求及媒体报道的问题商品,乙方应及时禁售下架。

3.商品定价需参考当地连锁超市定价,不可高于其商品定价(如中百佳乐家连锁超市、全福元、万家福等)。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经营的超市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进货渠道、供应商资质、商品质量、商品价格、商品录入系统情况、商品收货单据、商品库存等。

2.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其学校区域内重复设置同乙方销售同一类型商品的经营实体。

3.甲方有权不定期(原则3-5年一次)对乙方租赁经营的超市门店形象进行统一规划升级,乙方需配合执行并根据情况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费用由乙方支付。

4.甲方应监督乙方进货渠道、供应商资质、商品质量等,避免不利于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的商品进入校园售卖。

5.甲方有权不定时更新《商品准入原则》、《收货标准》等运营管理标准。甲方有权派遣专人负责乙方租赁经营的超市现场管理问题,并有权就乙方不符合运营管理标准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6.在租赁经营期内,甲方应负责对其提供的校园超市的基础经营场地进行结构性维修。

7.甲方为乙方从业人员就餐提供便利,和教职工同菜同价。住宿由乙方自行安排。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自行解决校园超市经营设备。涉及上届承租人物品转让,由乙方与上届承租人协商解决,甲方将给以客观公正的意见供双方参考。

2.乙方商品采用现金销售模式。

3.乙方应参照甲方提供的《商品准入原则》进行商品采购,严格按照正常途径进行收货验收及录入,对原始收货单据应保留1年以上。

4.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限内,应对其租赁经营的超市进行独立管理,并有义务积极配合所有公安、消防、卫生、质检等国家单位检查。

5.乙方经营本校园超市应合法合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聘工作人员及制定薪资待遇等。乙方所聘工作人员均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员与其发生任何经济、劳动合同及及劳务合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6.乙方应配合甲方要求,及时调整超市经营时间,不得在非允许时间范围内经营。经营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晚上营业不得超过21:00。

7.乙方经营超市所用水电费均应按时交纳。该费用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结算。

8.乙方应对本校园超市门店安装合理的实时监控系统,便于甲方及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集团总部现场监控,实时知晓现场经营情况。

9.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的指导下对租赁经营的超市布局进行规划调整,升级改造,不得擅自更改整体布局。

10.乙方应在租赁经营的超市门店内预留出不小于超市经营面积10%的区域作为校园文创纪念品区域,供甲方陈列摆放校园纪念品、文化用品、校服、自有品牌商品等相关商品并配专人负责售卖。

11.校园超市所涉及的装修设计及相关设备,乙方均应与甲方协商,装修费用由乙方垫付,但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进行独立核算并提供书面材料,由甲方进行统一核算方可做为最终评估折旧转让等费用的依据。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经营的超市占用的基础经营场地进行整体转租。

13.乙方应严格按照更新的《商品准入原则》、《收货标准》的要求执行相关事项。若乙方行为不符合运营管理标准,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报告后24小时内必须整改完毕,并提供整改后的现场视频及照片。

14.乙方有义务及时关注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把控商品品质,对问题商品及时下架并告知甲方备案,同时发生任何售卖商品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全权承责,甲方保留追究处罚的权利。

15.乙方需对超市周边的场地,乙方要每天坚持早、中、晚打扫,并把垃圾送到指定的地方。

16.乙方应服从甲方下属学校后勤部门的管理,学校后勤部门对乙方有直接管理权。

六、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根据逾期天数,按未支付租金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本校园超市整体规划布局的,乙方应恢复原状。若在租赁期满后未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在租赁经营期内,若甲方违反约定重复设置同乙方销售同一类型商品的经营实体,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4.在租赁经营期内,若任何第三方对该校园超市占用的基础经营场地主张权利的或者甲方对基础经营场地不及时维修,使乙方无法使用该场地进行经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5.在租赁经营期限内,乙方出现任何违法违规问题,将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甲方同意或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任何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该校园超市商品质量问题导致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追偿。

6.乙方逾期向甲方缴纳水电费的,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100元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未缴纳水电费及相应的滞纳金,金额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权力。

7.甲方发现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的,乙方应根据无证人数,按1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基础经营场地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搬迁而产生的费用。

9.租赁经营期内,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有效证明。甲乙双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解决不能履行方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租赁经营合同的,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具有下列情形,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15 天的;

(2)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隐瞒、虚报销售数据、库存管理混乱、经营“三无”伪劣、过期变质商品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重大经营问题的;

(3)未获得甲方同意擅自关闭超市经营5天以上

(4)私自转包于他人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由于自身经营不善导致无法继续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强行撤出,则甲方有权没收剩余保底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5.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并不免除甲乙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总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学校人数发生大规模变化,第二年租金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潍坊新纪元学校:

(投标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保证忠实地执行招标人、投标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承诺如下:成交投标商在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进场实施本项目。

5、投标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人的理解处理。

6、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

7、我公司没有被招标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投标。

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报价。

9、本投标文件自投标之日起30天内有效。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

潍坊新纪元学校

校内超市租赁经营项目

大写:

小写:

一年

▲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报价。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三 资格证明文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潍坊新纪元学校: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投标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手印)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三)《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四、技术文件内容

(一)投标商情况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近半年资产负债表(到2021年3月1日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流动负债:

5)净值:

(5)主要负责人姓名:

2.企业生产设备及规模:

3.企业人员情况:

职工(在职)人数: 人,其中技术人员: 人。

4.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电子邮件

(二)2016年1月1日以来从事学校超市经营管理实施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实例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等);

同类项目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实施

时间

服务单位及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完成

情况

备注

1








2








3















注:(1)此表可延长;

(2)此表需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如被发现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超市经营管理承诺书

潍坊新纪元学校:

我单位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潍坊新纪元学校超市经营权承包招标说明书上的所有条款,承认所有条款的内容。如果我单位取得贵校超市的承包经营权之后,一定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做到规范经营。如果在经营过程中有不规范或违规的行为,自觉接受校方的指导与处罚。

投标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经营管理方案(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行业测评资料及用户使用情况反馈(格式自拟)。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第六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次所要招标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投标商,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专家等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三、评审程序

本次报价,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分别开启,报价程序如下:

第一步:首先开启技术资信标,招标小组根据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对各投标商的资信、技术部分报价进行评审,技术资信标不合格的投标商做无效标处理,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第二步:开启技术资信标部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商的商务报价标。

四、确定投标商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高价法。招标小组根据招标人的授权,按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的投标商即为成交投标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报价的未成交的投标商。(如果投标商最高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招标报告。

五、说明

1、招标小组推荐有效投标商中报价最高的投标商为成交投标商(如果投标商最高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

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