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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滕州市杏坦路75号 | 联系方式:0632-5523319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县(区)文化路002号人和蓝湾 | 联系方式:0632-5820019 | 二、采购项目名称: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81202102000069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主体业态或类别须含有:集体用餐配送),在人员、服务、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的竞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0.000000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0分至2021年4月7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备注: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4.售价:0 | 五、公告期限:2021年3月31日 至 2021年4月7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0分至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北辛中路2600号)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北辛中路2600号)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魏苓 联系方式:0632-5820019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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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魏苓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7时48分58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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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
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代理机构: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一年三月
第2页 共57页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 26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 29
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 .................................................... 35
第六章 资料清单 ........................................................ 36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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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04月 20日 09时 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481202102000069
2.项目名称: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 元
5.最高限价:0 元
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主
体业态或类别须含有:集体用餐配送),在人员、服务、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
合同项的竞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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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04 月 07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下午 16:30 (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备注: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
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 04 月 20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北辛中路 2600号)
3.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zggzy.com)电子投标系
统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特殊情况除外)。供应商
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 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632-8252190。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04月 20 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北辛中路 26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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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滕州市杏坦路 75号
联系方式:0632-5523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滕州市文化路 002号(人和蓝湾)
联系方式:0632-582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0632-5820019
2021年 03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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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
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的采购方式。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和包段划分
项目名称: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481202102000069
2
采购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采购人: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滕州市杏坦路 75号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电话:0632-5523319
3
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0632-5820019
邮箱:sdtxzbdl@163.com
4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具体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采购预算
预算控制价(人民币):0元;
投标人所投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按
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保证金 无
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 投标文件份数 (除电子投标系统上传外)电子投标文件贰份。
10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
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四“16.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进行
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第7页 共57页
11
电子投标文件
的密封
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电子版投标文件格
式要求
贰份,U盘形式;包含电子投标系统加密版及 WORD 版;密封提交。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保持一
致。
13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
投标系统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
《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
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
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
2、其他资料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其他资料文件包含电
子版(U盘)、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所有涉及加分项资料原件。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需按“电子响应文件
编制及报送要求”说明编制及报送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计
算机辅助评标。
②响应文件应当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③在开标地点递交一份与响应文件相同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本(简
称电子文本)。此电子文本仅在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或投标单位
解密响应文件失败时使用。电子文本应使用专用投标工具编制,
存储介质要求采用 U盘形式。
④因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
行时,现场导入投标单位递交的电子文本,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
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91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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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及公开投标时
间、地点
2021年 04月 20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北辛中路 2600 号)
15 付款方式 按月收取供配餐费,次月 15日之前付清上月结算金额(据实结算)。
16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 3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
资格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主体业态或类别须含有:集体用餐配送),
在人员、服务、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的竞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8
投标人证件及业绩
信誉加分资料的提
交
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复印件
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备注: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信誉加分项资料单独装袋,
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和电子报价文件一并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以上证件缺少任何一项,报价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报价资格被
否决。电子报价文件中须体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
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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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投标人提报虚假材
料应承担的责任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
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定标后,采购人有
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
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
实情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给采购人
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20
开标时投标人需要
携带的证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其
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法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
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 评分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23 定标方式 确定综合评分前 3 名为中标单位。
24 履约保证金 每家中标单位交纳 20万元;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交纳。
25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10页 共57页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响应评审、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评审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或由采购
代理机构在山东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专家,以确定中标单位的临时组织。
2.5 中标单位系指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
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单位。
2.6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
年 1月 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
原本或投标单位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单位之间有关招标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
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投标单位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
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单位未提供该数据
或资料。
3.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11页 共57页
5.合格的投标单位
5.1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投标单位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并确认;在枣庄公共资源网电子投
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特殊情况除外)。
5.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6.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附件 11);
5.6.1.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
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3)财库〔2019〕9号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环境标志产品
和节能产品评审加分(国家强制节能认证的除外);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
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及鲁财采〔2019〕39 号规
定执行。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单位被授予合同,
投标单位不得拒绝。
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
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单位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
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7.投标保证金
无
8.基础资料提供
第12页 共57页
投标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单位已
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单位应对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
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公开招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服务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章 资料清单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等要求。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根据有关
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投标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21年 04月 07日下午 17点前,在“枣
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中提出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15日前将答复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相应延长递交截止
时间,但是澄清的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不再延长递交截止时间。
10.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要
求对公开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予以澄清,
在 2021年 04月 07日下午 17 时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答疑。投标供
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
作用。做出变更的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
11.解释权
第13页 共57页
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
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
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若投标单位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单位同意及接
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内容顺
序进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2.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照下列顺序
结合电子投标系统要求制作。
12.3商务标书
12.3.1商务标书目录
12.3.2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 1)
12.3.3投标报价表(投标单位须就所报包中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
项;格式参考附件 2)
12.3.4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 4)
12.3.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 5)
12.3.6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系指投标单位已完成的与本次采购内容
相同或相近的服务经历;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投标单位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
表》后附上同类项目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参考附件 6)
12.3.7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2.3.7.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 7)或授
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 8)、三年内无违规
违法声明(格式参考附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13)、
信用记录声明(格式参考附件 14)、中小企业证明(若是;格式参考附件 11)
12.3.7.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2.3.7.2.1投标单位若有请提供在山东省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提
第14页 共57页
供办事机构固定电话)的营业执照副本;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
议
12.3.7.3投标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12.3.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如在成交后的考察中发现投标单位提供
的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公示其违法行为,废除其中标资格)
※ 上述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包括所有的资格文件、证件(含身份证)、得分证件,业绩
文件及相关荣誉证书(若有)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均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投
标系统中;未放入电子投标系统内的证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需要加盖公章
的,则需进行电子签章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风险有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2.4 技术标书
12.4.1技术标书目录
12.4.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 9)
12.4.3项目实施方案及说明
(1)配餐整体实施方案
(2)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3)服务团队管理
(4)服务承诺与保证措施;
(5)企业管理制度;
(6)应急预案
(7)优惠条款、合理化建议(注: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得
包括报价优惠);
(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和设备清单;
(9)技术响应表(附件);
(10)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2.4.4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可在投标文件中给出清单(格式自拟)。
12.5唱标密封袋
12.5.1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投标单位投标现场解密后自动唱标。
13.投标说明
13.1投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含税全包价: 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加工、包装、保险、
税费、利润、管理、运杂、装卸车、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加热、保质保鲜、卫生安全、
仓储、配送、人员工资等相关服务、应急处理等全过程一切费用。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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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凡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未列明
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
行中将不予考虑。
13.2本次采购过程中,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有一次报价的机会;现场由评标委员
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合格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备注:投标单位报价均不能超出财政预算,如若超出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3.3本次采购只允许各投标单位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委只接受报
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3.4公开招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
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13.4.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或个别单项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
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单位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委
员会 2/3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13.5投标单位所投服务、主要性能参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所列技术要求中的主要
参数,凡投标单位所投服务、主要性能参数不符合采购需求的,经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
综合评定。
13.6投标单位所投服务偏离的范围不允许过大,偏离的项数不允许过多,凡投标单位所
投服务方案中性能参数偏离的范围过大,偏离的项数过多的,经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综
合打分处理。
1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4.1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
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4.2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
供了虚假数据,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4.3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2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
标文件第七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
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 12条的内容相悖),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
封面以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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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单位自行承担。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配合采购人需要提供二套纸质资料(以 A4纸大小
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纸质版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第二章中 12.投标文
件的组成》的要求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
14.4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
用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投标单位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
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文件要求部分加电
子签章
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单位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
材料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6投标单位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
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
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单位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
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4.7投标单位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技
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
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单位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
要求;但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
14.8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以及电子签章的 PDF 格
式投标(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响应)
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签章的 PDF 格式投标(响应)文件,供投
标单位使用。]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及电子签章的 PDF 格式投标(响应)
文件光盘或 U 盘由投标单位自行准备(投标单位须保证启用光盘或 U 盘时能正常读取)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需按“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说明
编制及报送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②响应文件应当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③在开标地点递交一份与响应文件相同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本(简称电子文本)。此电子
文本仅在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或投标单位解密响应文件失败时使用。电子文本应使用专用投
标工具编制,存储介质要求采用 U 盘形式。电子文本应密封递交,并按竞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标示、盖章和签署。
④因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现场导入投标单
位递交的电子文本,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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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工 4009980000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在开标地点递交贰份与响应文件相同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本(简称电子文本)。此电
子文本仅在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或投标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失败时使用。电子文本应使用专
用投标工具编制,存储介质要求采用 U盘形式。电子文本应密封递交,并按文件要求进行标
示、盖章和签署。
15.2因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现场导入投标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文本,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参考附件 10)
16.1供应商应将 U盘电子文档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的,则需进行电子签章;
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6.2密封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20 年 月 日 : 时之前启
封”的字样。
16.3 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 16.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
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19条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
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
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投标单位。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时间和地点。
18.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 10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单位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
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个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
据国家、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活动改为其他
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或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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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
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
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
并按本须知第 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
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五、公开招标、评审与成交
21. 公开招标一般规定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标会议。授权人携带授权
委托书(或法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及企业招投标电子加密锁准时参加会议。
21.2按照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1.3开标程序:
(1)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人员;
(2)公布参加会议的投标单位名称;
(3)宣布开标会议纪律及注意事项;
(4)授权代表或公证处验证电子投标(U盘)文件密封情况;
(5)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解密其投标文件(解密前检验授权人身份),请授权人携带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电子招投标加密锁到主席台工作人员处解密和检验。解密后系统自动唱
标;
(6)投标单位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无异议请投标单位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如有
异议请举手示意,由记录人在交易系统上做出记录(能当场解答的应当当场解答,不能当场
解答的应告知异议人);
(7)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程序。
21.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公开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21.3 款规定在公开招
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公开招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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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未按本须知第 16.1 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2.1.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审委员会评审、比较。
23.评审委员会
23.1公开招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3.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其成员由从山东省政府采
购专家库中的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或 5人以上单数。
23.3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
中标单位。
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4.1公开招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单位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单位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首先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1.1投标单位未按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出现问题
的情况除外)。
25.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中未签字/
印章。
25.1.3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5.1.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25.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
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单位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
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审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
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5.2.1在商务评议时,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的,评审委员会可能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
标处理的决定:
25.2.1.1投标单位所报的交付成果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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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2投标单位报价超出采购人财政预算,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25.2.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25.2.1.4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
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5.2.1.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5.2.1.6公开唱标后,投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
25.2.1.7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的或被电子投标系统检测出现雷同异常的。
25.2.1.8妨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25.2.1.9投标单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5.2.1.10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25.2.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2在技术评议时,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可能据此对其作出无
效投标处理的决定:
25.2.2.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主要服务参数(主要参数与一般参数的界
定由评审委员会确定)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5.2.2.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或最高项数(由评审委员会确定)的。
25.2.2.3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或没有相关技术支持说明
的。
25.2.2.4 评审委员会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投标单位的方案、产品技术含量低
或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5.2.2.5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单
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单位都做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审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单位应派人按评审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
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
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审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单位如未按本须知第 26.2 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
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6.4评审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
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单位相应的名次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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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7.1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5 条的规定,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进行最
后投标并对其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向采购人推荐成中标选单位。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确定三家中标候选单位;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
者排名在前;技术标得分相同者,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单位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单位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
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序名单依
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评审标准和细则如下:
项
目
评分内
容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商
务
部
分
企业荣
誉
16分
1、投标单位或者服务项目单位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单位”称号的,
得 3 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合同原件、官网截图或者主管部
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或者服务项目单位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健康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 A级单位,得 2分。(提供证明
材料原件或(合同原件、官网截图或者主管部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3、投标单位或者服务项目单位获得具有 “明厨亮灶”工程餐饮服务
单位称号得,得 2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颁发;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合同原件、官网截图或者主管部门文件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或者服务项目单位被省级行政主管监管部门评为“清洁
厨房”,得 3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合同原件、官网截图或者
主管部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ISO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ISO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 1个证书得 1.5
分,最高得 6分。(提供证书原件)
备注:以上五项证书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从报价文件中体现出
来,否则不予记分。
企业投
入情况
22分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中式烹调师或公共营养师,每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须提供人员证件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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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及以来的社保证明(社保手册或社保缴费收据或提供社保官网上
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社保证明)))
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公司
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应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指定并认可的培训机
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主要负责人具备得 3 分,安全管理人
员具备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资料及社保证明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运输人员,在满足 5人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得 1 分,
最高得 5 分(须提供健康证、驾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
提供的不得分);
4、拟投入的规范机动轻型及以上厢式货车数量在 5辆的基础上每增
加 1 辆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5、拟投入符合学生饮食规定的储运仓库面积大于 200 ㎡(含)小于
等于 500 ㎡得 1 分,大于 500 ㎡(含)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须提供储运仓库彩色照片,若为租赁仓库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
的户权证明复印件,若为自有仓库还须提供房产的户权证明原件,未
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资料同时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从报价文件中体现出来,
否则不予记分。
业绩 9分
投标单位业绩: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类似项目(面向学校学生集
体配餐项目或高等院校校内团餐或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业绩,每
提供一个得 1分;此项最高得 9分。(投标单位需同时提供供配餐服
务合同原件;同时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从报价文件中体现出来,否则
不得分)。
技
术
部
分
整体实
施方案
15分
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规范化流程(食材采购、入库管理、卫生管理、
食品操作流程、餐食营养多样化(含民族餐及清真餐供餐)五个方面)
内容是否详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每
项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每项综合评审:内容表述科学清晰全面、
措施准确得当、针对性强的得 3-2分;内容表述合理全面,措施准确
的得 2-1分;主要内容基本涉及,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1-0分;没有体
现不得分。
食品质
量和食
品安全
保障措
施
8分
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食材检验程序、加工车间或厨房空间情况、食材
恒温存储及仓储空间情况、供餐季节保温措施四个方面方案情况进行
综合评价:每项得 2分,最高得 8分;每项综合评审:内容表述科学
清晰全面、措施准确得当、针对性强的得 2-1分;内容表述合理全面,
措施准确的得 1-0.5分;主要内容基本涉及,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0.5-0
分;没有体现不得分。
服务团
队管理
8分
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岗位安排及管理、安全卫生及教育培训、监
督考核、落实食品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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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最高得 8分;每项综合评审:内容表述科学清晰全面、措施准
确得当、针对性强的得 2-1 分;内容表述合理全面,措施准确的得
1-0.5 分;主要内容基本涉及,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0.5-0分;没有体
现不得分。
服务承
诺与保
证措施
10分
结合投标单位针对加工食堂或中央厨房工作保障、配送出行衔接、分
餐发放配合、餐后处理情况、学生反馈信息处理五个保障措施进行评
价:每项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每项综合评审:内容表述科学清晰
全面、措施准确得当、针对性强的得 2-1分;内容表述合理全面,措
施准确的得 1-0.5分;主要内容基本涉及,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0.5-0
分;没有体现不得分。
企业管
理制度
5分
对投标人各项管理制度:供应管理、采购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财务
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个方面的完善实用性、全过程登记情况等
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项得 1分,最高得 5分;每项综合评审:内容
表述科学清晰全面、管理制度准确得当、针对性强的得 1-0.5分;主
要内容基本涉及,管理制度基本可行的得 0.5-0分;没有体现不得分。
应急预
案
5分
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综合评价:应急预案措施、人
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及舆情应对五个方面,进行
综合评分:每项得 1分,最高得 5分;每项综合评审:内容表述科学
清晰全面、措施准确得当、针对性强的得 1-0.5分;主要内容基本涉
及,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0.5-0分;没有体现不得分。
合理优
惠建议
2分
根据投标文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实质性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分,切
实可用的,每条得 1分,最高得 2分;
合计 100分
备注:涉及到企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或官网公示截图证明;相
关加分证书如遇到年审、变更的应出具发证单位证明原件。
27.3 价格部分
27.3.1 政策加分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若允许),若为代理商的须同
时具有)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注意: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格式参照附件 11),否则不给予价格扣
除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原 件 、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小 微 企 业 名 录 官 网
(http://xwqy.gsxt.gov.cn/)查询在线打印网页证明。
(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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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
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3)财库〔2019〕9号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环境标志产品
和节能产品评审加分(国家强制节能认证的除外):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
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及鲁财采〔2019〕39 号规
定: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分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所投产品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进行计算,
给予 5 分的评审基准值,且最高不超过 5 分;计算公式如下:
环保节能产品加分=(环保+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5。产品既是环境标
志产品,又是节能产品的均予加分;其中节能产品加分时不含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最终得分=综合得分+对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加分。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
类产品不给予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组件
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
注:节能、环保产品的界定具体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原件和政府部门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网页截屏为准。(经销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官网以国家最新品目
清单截图及环境和节能产品分项报价表(附件 3);属于范围之内且在有效期之内,否则评
审时不予承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评审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
里,否则不予认定)
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
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7条规定确定的中标单位。
29.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
29.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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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
30.中标通知书
30.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确认其投标已
被接受;
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每家中标单位需缴纳 20 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以现金
或支票形式提交);项目实施履约完成,采购人退还。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
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33.中标服务费
33.1每中标单位须按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服务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服务类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壹万元。(不足
伍仟,按伍仟收费)中标单位开标现场需缴纳公证费(若有)。
34. 质疑与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
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所有问题质疑,重复提出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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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
1.投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投
标应包括采购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加工、包装、保险、税费、利润、
管理、运杂、装卸车、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加热、保质保鲜、卫生安全、仓储、配送、
人员工资等相关服务、应急处理等全过程一切费用。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
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凡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
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
将不予考虑。
2.投标单位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
《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
偏离表》,即视为投标单位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就
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废标的决定。
3. 投标单位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技术
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
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单位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
求;但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废标的决定。
4.服务期、服务地点、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特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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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0 元人民币。
A.中标单位需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其中,食用油
需采用非转基因食用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
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
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所有主食、菜品及汤粥类均应中标单位自己制作,不能外出采购半成
品或成品。
B.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须从正规厂商
或商场购入,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
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所有米面、杂粮、调料、
食用油的品牌及标准均符合国家三证齐全标准(蛋类,水果类除外)。
C.中标单位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在生产、加工、包装、运送、配送、制作过程必须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规定,严禁采购有毒、有害、过期、无正规证照、腐烂变质、
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物的食品及原材料,按照食品
药监对经营食品安全的要求经营,无条件接受检查,做到食用具和食品安全合格率 100%。
一经发现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采购人将扣除其当月全部费用,
并采取其他处罚措施。中标单位应当天立即给与整改,不能整改的解除其合同,有违法事实
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落实原材料采购索要票证、每餐食品留样等制度。主副食品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
每餐都要留取样品放入专用储物设备内 48 小时备查,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禁止或防止
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所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堂
后厨各类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各配餐企业要从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大局出发,将利润控制在一般性餐饮经营利润以下,
要根据本企业配送学生餐总数量变化核算成本,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同一学校供餐标准应保
持一致。配餐企业要免除建档立卡学生用营业餐费用。要按照不低于配餐企业职工总数 5%
的数量,积极吸纳有意愿的建档立卡学生家长进入企业工作。
相关要求:
1)、本项目评审出的三家中标单位供学校自主选择使用。供应商管理工作要按照《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开展工作,保证食品安
全,为学生提供健康的饮食。
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本单位必要相关有效证件资料。
3)、供应商需按每月每人标准报出每周食谱,食谱要求为每天向学生提供(一荤一素)一汤
一面食,保证学生吃饱吃好,保证每周为学生提供的菜品面食不重样(具体价位、菜品面食
由学校、家长与配餐单位商定)。
4)、供应商每天需在 11:40 前将饭菜配送到位,保证饭菜温热适度。分餐后,要将餐台、工
具、容器、地面等清扫洗刷干净;餐后要将餐车、餐具等带回清洗。每天对灶台墙体、碗柜
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不得使用;对餐饮具使用煮沸法、消毒柜进行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并做好消毒记录。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
用洗涤要求。
5)、食品的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中标单位主动接受采购人及相关监管单
位的监督、指导,并随时接受检查考核。
6)、供应商所用餐具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消毒,保证餐具消毒的时间并做好消毒记录。
7)、供应商所有招用的人员必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书,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戴工作帽。
8)、供应商应每天取每样饭菜的标本不低于 200 克,置于 0-4 度的冰箱内留存 2 天(48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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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以便化验报告,并填好留样记录。
9)、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及相关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听取食堂管理员及相
关监督单位的意见,及时改正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及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枣庄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
理工作指导意见》枣教字〔2021〕9 号文件及滕州市的相关规定。
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如发生因供应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形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学校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立即
解除本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制作的饭菜质量差,偷工减料,质量、数量不达标准的情况,立即解除合同
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被查实供应商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学生使用;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并并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立即解除合同并
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5)供应商在运营过程中,如发生师生投诉,经校委会研究,属于情节恶劣的,立即解除合
同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第29页 共57页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30页 共57页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481202102000069
甲 方: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乙 方:
合同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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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电话:0632-558185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
互为说明,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定义范围和条件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1.2“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
价格。
1.5“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货物。
1.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如安装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
承当的其它义务。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
第32页 共57页
求。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所取代的范围。
3.技术规格和要求
3.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三、食品名称与数量
乙方提交的食品应符合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并应附有所提供食品完整、详细的资料
和说明文件。
四、包装要求
乙方应保证将产品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最新行业标准生产、包装并确保食物安全无损
的运抵接收学校。
五、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人/天;小写: 元/人/天。
六、 服务期限
三 年。乙方与甲方签订框架合同,与服务对象(各学校)签订具体的供餐配送合同(每
年一签)。
七、付款方式
按月收取供配餐费,次月15日之前付清上月结算金额(据实结算)。
八、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书后,确保每天按期提供餐饮服务。
每延误一天,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0 元,延误 3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
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
方承担。
4、乙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支付赔偿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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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所供产品存有质量问题,而因此造成瑕疵履行或者加害给付的,乙方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中:瑕疵履行的乙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 20%支付赔偿金,加害给付的乙方应按照标
的额的 40%支付赔偿金,如实际损失超过约定赔偿比例的,应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6、因产品质量问题或配送保障服务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事故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十、价格调整
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在产品供应期间,产品价格波动在±10%以内的不再
进行价格调整,产品价格波动在±10%以外的由学校和家长及服务单位三方协商而定。
十一、验收
1、产品按期交货完毕后,甲方及相关部门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标准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
验证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产品检验、抽检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如发现产品与合同不符,经甲方调查后,乙方应无偿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十二、合同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所造成的损失
应由乙方承担,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产品或服务。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截止日期,
同时终止本合同。
5、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如发生因供应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形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学校受到上级领导批评,
立即解除本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制作的饭菜质量差,偷工减料,质量、数量不达标准的情况,立即解除
合同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被查实供应商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学生使用;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并并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立即解除合
同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5)供应商在运营过程中,如发生师生投诉,经校委会研究,属于情节恶劣的,立即解
除合同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十三、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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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如
协商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修改
如对本合同进行改动,由双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文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十五、其他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餐配套方案。
2、食材进场后自行检测,配送之前每一批次所供食品必须进行留样封存。
十六、本合同经各方委托代理人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三
份,招标代理机构二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注:具体的内容于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综合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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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抵触,以《合同特殊条
款》为准。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
由采购人和投标单位双方共同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
之一。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
四、付款方式
按月收取供配餐费,次月 15日之前付清上月结算金额(据实结算)。
五、质量标准: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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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格式 页码 份数
1 招标文件 电子版 1
说明
投标单位应对照本《资料清单》,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
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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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投标函
投标函
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
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除系统上传外)贰份。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
标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成交投标单位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个工作日。
6.我方若未成为中标单位,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或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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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共 页 第 页
服务
服务项目 主要服务要求 规格数量 备注
合 计(金额)
小写:0 元
大写:0 元
服务期 三年
服务响应
时间
随时响应
付款方式 完全响应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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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环境和节能产品分项投标报价表(若有)
环境产品分项投标报价表
包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产品品牌
名称
制造商
规格
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或清单品
目序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4
合计
说明:
1、须投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填报的型号必须与认证证书内的
型号一致。
2、证书复印件及清单官网打印截图及查询网址后附此表后面即可,格式自拟。
第40页 共57页
节能产品分项投标报价表
包号: 价格单位:元
序
号
产品品牌
名称
制造商
规格
型号
中国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
或清单品目
序号
国家强制采购
产品(若是,请
提供清单品目
序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4
合计
说明:
1、须投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填报的型号必须与认证证书内的
型号一致。投标清单有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须填写。
2、证书复印件及清单官网打印截图及查询网址后附此表后面即可,格式自拟。
第41页 共57页
附件 4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金 现有职工人数
行政管理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营业执照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单位资质 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联络方式 (电话、传真、邮址)
单位成立时间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年平均产值
(万元)
行政负责人
董事长姓名
总经理姓名
技术总监姓
名
财务总监姓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
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简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联络方式
公司法人或负
责人
业务范围
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络方式 业务范围
注: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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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注: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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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1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近 3 年曾经参与实施项目情况
项目委托方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启动时间
项目委托方联系人
姓名及电话
注:
(1)上表中的“近 3年”指 2018年 1月 1日至今;
(2)投标单位必须确保上表信息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因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信息采取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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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2 项目组人员结构
项目组人员基本情况表
序号 配备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主要工作职
责
工作年限 健康证号
注: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项目车辆配备情况表
序号 配备车辆 品牌及型号 车牌号 数量 自有或租赁 备注
注: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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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
1.基本情况
姓名
性
别
年龄 学位
职称
在合同中拟
任职
学历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2.近 3 年项目经验
时间 近 3 年曾经参与过的类似项目情况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注:
(1)项目主要人员指:负责本项目服务的主要人员;
(2)上表中的“近 3年”指 2018年 1月 1日至今;
(3)须确保上表信息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因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信息采取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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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3 投标单位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 完成时间 项目联系人、电话 备注
注:投标单位填写本表的同时,应将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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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上述人员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采购活动过程中
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证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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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
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此处附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印章或电子签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签字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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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注: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50页 共57页
附件 10 电子版投标文件封面及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第51页 共57页
投标文件(电子版 U盘)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20 年 月 日 :00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52页 共57页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
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
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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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名录证明
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经小微企业
名录官网(http://xwqy.gsxt.gov.cn/)查询确认 为 (请填写:小型、
微型)企业。
后附在线查询打印网页
单位公章(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查询本单位信息并在线打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企业名录官网(http://xwqy.gsxt.gov.cn/);
如遇到官网未及时公示的,请到企业单位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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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声明
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投标(响应)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
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处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
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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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在经营
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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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信用记录声明
信用记录声明
致山东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期间,未被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示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后附我方在上述网
站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网站截图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信息”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
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2、截图中应显示网站域名,页面信息必须明确显示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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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料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技术文件等,有格式要求的参照要求制定,
未制定格式的请自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