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教育体育局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关于对西峰区2021-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 | 招标文件.pdf |
附件2 | 中标公告.pdf |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体育局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关于对西峰区2021-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XFZC2021- 0017
二、项目名称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关于对西峰区2021-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三包:甘肃隆奇商贸有限公司 | 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何坳村武畔队4号 | 95.98 |
四包:庆阳绿林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庆阳市西峰区东方丽晶茂五楼32号 | 96.6088 |
六包:庆阳全德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庆阳市西峰区西环路(西郊蔬菜市场向西200米) | 379.6852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三包:甘肃隆奇商贸有限公司 | 大米、胡麻油、面粉、鲜鸡蛋 | 详见附件 | 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货物类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四包:庆阳绿林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大米、胡麻油、面粉、鲜鸡蛋 | 详见附件 | 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货物类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六包:庆阳全德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纯牛奶 | 伊利 | 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 2.13元 | 1*24*200ml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兴辉,帅娜娜,周芸,孙国政,钱慜,梁金平,张兴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件、(2015)299 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双方签订代理协议为准。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西峰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90号
联系方式:8663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18楼1804室
联系方式:13919081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剑
电 话:0934-8665314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关于对西峰区 2021-2022
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
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FZC2021-0017
采购单位: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 1 -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4
投标邀请函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 10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11 -
投标人须知 ........................................................ - 20 -
1 总则 ............................................................. - 20 -
2 招标文件 ......................................................... - 21 -
3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费用 ............................................. - 22 -
4 其他 ............................................................. - 23 -
5 投标文件 ......................................................... - 24 -
6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 30 -
7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 - 31 -
8 开标 ............................................................. - 34 -
9 评标 ............................................................. - 35 -
10 定标 ............................................................ - 37 -
11 中标及合同签订 .................................................. - 38 -
12 投标人的质疑、投诉 .............................................. - 39 -
13 履约保证金 ...................................................... - 41 -
14 废标 ............................................................ - 42 -
15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 - 42 -
16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 42 -
17 其他说明 ........................................................ - 4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 43 -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履约验收 ........................................ - 54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 59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67 -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 2 -
一、投标函 ........................................................ - 68 -
二、开标一览表 .................................................... - 69 -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 - 70 -
四、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电汇或支票) .............................. - 71 -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72 -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73 -
七、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 74 -
八、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 - 76 -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 - 77 -
十、投标人资格声明 ................................................ - 78 -
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79 -
十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 - 80 -
十三、优惠条件承诺书 .............................................. - 81 -
十四、培训计划承诺书 .............................................. - 82 -
十五、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 - 83 -
十六、小微企业声明函 .............................................. - 84 -
十七、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 .............................. - 85 -
十八、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 86 -
十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 - 89 -
二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 - 89 -
二十一、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 - 90 -
二十二、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 - 90 -
二十三、技术条款偏离表 ............................................ - 91 -
二十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 92 -
二十五、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 - 92 -
二十六、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格式 .............................. - 92 -
投标特别提示:
请各参与项目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定的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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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程序完成各阶段的投标工作,及时查看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关于本项目
的相关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招标工作。同时预祝各投标单位中标。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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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函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受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关于对西峰区2021-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XFZC2021-
2、采购内容:米、面、油、蛋、奶等食材数量以项目学校实际使用量为准《具体采购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3月 日至 2021年3月 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
30-18:00,节假日除外)。
4、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首次参与投标企业,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
册)
售价:0 元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
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 日 :00 之前送达庆阳市西峰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投标文件。
7、2021年3月 日 :00,在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开标。届时将
邀请有关监督部门人员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名 称: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18楼
联系方式:0934-88869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建龙
电话:18093456991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 6 -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关于对西峰区2021-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
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峰区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FZC2021-0017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关于对西峰区2021-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414606.8元/年
采购需求:
包
号
学生人数
(人)
预算价(元)/
年
配送范围 备注
一 6270 1862190
董志初中、陈户实验学校、
彭原初中、显胜实验学校、
西街实验学校、肖金小学、
董志小学
按区域及学校
共分6个包,采
购内容均为:面
粉、大米、胡麻
油、蛋、奶等食
材,数量以项目
学校实际使用
量为准
二 6093 1809621
黄官寨实验学校、什社中学、
什社小学、地庄小学
三 3239 961983
什社学区、温泉学区、温泉
初中、肖金中学
四 3256 967032
后官寨学区、后官寨初中、
彭原学区
五 3424 1016928
肖金学区、董志学区、陈户
学区、野林初中
六 22282 3796852.8 全区所辖各实施营养餐学校
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内
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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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2年(约40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
规定;
(2)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
执照,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真实性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须提供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9月-2021年2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
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6)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9月-2021年2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证明
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
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 6 个月。供应商注册
时间不满 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一包至五包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8)第六包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乳制品)(原件)及
从业人员健康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生产厂家食品
生产许可证(含乳制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9)须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0)投标企业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1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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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www.ccgp.gov.cn)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参与投标企业,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
享平台进行注册)
售价:0.0(元)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
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开标时间: 2021年3月29日9时30分前。
2、开标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一、二包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元)
三、四、五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六包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
求如下: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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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
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
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9时0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除银行电子保函投标担保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寄至采购人)。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
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
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地 址:西峰区九龙路90号
联系方式:0934-8665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18楼
联系系方式:0934-8886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建龙
电 话:18093456991
2021年 03 月 5日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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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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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称 内容规定
1.2.2 采购人
单位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地址:西峰区九龙路 90号
联系人:张剑
联系电话:0934-8665314
1.2.3
采购代理
机构
单位名称: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115号 18F
联系电话:0934-8886991
1.3.1 项目名称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关于对西峰区 2021-2022 年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1.3.2 项目编号 XFZC2021-0017
1.3.3 采购内容
米、面、油、蛋、奶等食材数量以项目学校实际使用量为准
(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履约验收》)
1.3.4 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1.3.5 项目预算
每年人民币壹仟零肆拾壹万肆仟陆佰零陆元捌角
(?10414606.8)
其中一包: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贰仟壹佰玖拾元整
(?1862190.00)
二包:人民币壹佰捌拾万零玖仟陆佰贰拾壹元整
(?1809621.00)
三包:人民币玖拾陆万壹仟玖佰捌拾叁元整(?961983.00)
四包:人民币玖拾陆万柒仟零叁拾贰元整(?967032.00)
五 包 : 人 民 币 壹 佰 零 壹 万 陆 仟 玖 佰 贰 拾 捌 元 整
(?1016928.00)
六包:人民币叁佰柒拾玖万陆仟捌佰伍拾贰元捌角
(?3796852.8)
1.3.6 项目属性 货物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4.4款、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
清或修改发
书面形式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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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形式
2.3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或修改
时间:1个工作日内
形式:书面形式
3.1
采购代理机
构账户信息
(用于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账户名称: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庆阳路支行
开户行代码:105821001607
账 号:6200 1360 0320 5150 1784
联系电话:0931-4569099
4.1
现场考察或
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
时间:/
地点:/
5.1
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
5.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
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5.2.1 投标语言 中文
5.2.2 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1
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和
信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
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
企业公章,真实性以网上检查结果为准;
(2)须提供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
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 年9月-2021年2月)税收
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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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9月-2020年2月)缴纳社
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
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
近 6 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6 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
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5)一包至五包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原件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6)第六包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
证(含乳制品)(原件)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投标人是代理
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
可证(含乳制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7)须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8)投标企业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
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
真实,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必须携带到开标现场以供查验(若
投标人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
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
印件视同于原件)。
5.3.7
是否接受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5.4.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5.5.1 投标报价 人民币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 14 -
货币
5.5.2
投标报价
要求
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货物自身价款、检测、
运费、税费、装卸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
求与履约验收”内的数量报价的总合计价。
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
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5.5.3
投标最高
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一包: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贰仟壹佰
玖拾元整(?1862190.00)
二包:人民币壹佰捌拾万零玖仟陆佰贰拾壹元整
(?1809621.00)
三包:人民币玖拾陆万壹仟玖佰捌拾叁元整(?961983.00)
四包:人民币玖拾陆万柒仟零叁拾贰元整(?967032.00)
五包:人民币壹佰零壹万陆仟玖佰贰拾捌元整
(?1016928.00)
六包:人民币叁佰柒拾玖万陆仟捌佰伍拾贰元捌角
(?3796852.8)
(注:最高限价单价分别为:面 105元/袋、油 85元/桶、
大米 64元/袋、蛋 13.6元/kg、纯牛奶 2.13 元/盒)
5.6.1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一、二包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元)
三、四、五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六包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
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
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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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
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
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
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9时00分(以系
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
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
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除银行电子保函投标担保形式提
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寄至采购人)。供
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
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
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
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
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6.2
交纳保证金
账户
户名: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阳市西峰区政
府采购中心)
账号:27270101040011677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西峰支行
5.6.3
投标保证金
的退付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
的情况下由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
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庆阳市西
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
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企业自行协
商确定
5.6.4
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的
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
假技术参数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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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的;
(5)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
投标,且在开标前 24小时之前未以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的;
(6)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
中标状态签订合同的(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
报价、服务要求等签订合同);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5.7.1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3份,电子版 1份(U盘,PDF 格式文件
全文及 word/Excel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各一份),所有文件
递交不退。
特别提示: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
件》内容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7.2
投标文件是
否需分册装
订
?不需要
□需要
分册装订要求:/
5.8.1
投标文件所
附证书、签字
或盖章
证件要求
/
5.9.1
投标文件正
副本封面
格式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投标日期。
注:格式见第六章第二十四节第三条。
5.9.2
投标文件密
封袋封面格
式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
期及“在 2021年 3 月 29 日 9 时 00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注:格式见第六章第二十四节第四条。
5.9.3
开标一览表
密封格式
“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在
密封后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
名称、投标日期及“在 2021年 3月 29日 9时 00分之前不
得启封”字样。
注:格式见第六章第二十四节第一条。
5.9.4 投标函密封 注明“投标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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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名称及投标日期。
注:格式见第六章第二十四节第二条。
5.10.1
投标截止
时间
以公告时间为准
5.10.2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以公告地点为准
6
政府采购
政策支持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1.1
开标时间和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以公告地点为准
8.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9.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
件。
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或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推荐。
9.2.1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审查要求:除明确要求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
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由采购人进行审
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
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
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其不利后果自行
承担。
10.1
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
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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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的人数
10.2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及期限
公示媒介:甘肃政府采购网
公示期限: 1 日
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2
接收质疑函
的方式及联
系信息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要
求见本章第四节第四条规定
联系部门: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934-8886991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115号澳兰名门 18楼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
13 质保金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转质保金
?另行收取
14
投标人信用
信息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w
ww.gscredit.gov.cn)
2.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查询方式:现场查询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
版截图核对
4.证据留存方式:投标文件中装订网页版截图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
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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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5
是否采用电
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6 其他说明
1.本项目由于供货量大,配送范围分散,配送时间紧、
任务重,为保证产品质量,所以本项目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
定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
2. 通过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在两包或两包以上得分排
名第一,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中一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其中标价格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失去其他各包的
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3.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 16 规定,第六十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企业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 查投标企业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不能证明其 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所有时间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公告内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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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
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投标人。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
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
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
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作出实
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2 定义
1.2.1 “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
体,包括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2.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投标人”系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5 “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
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2.6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
1.2.7 “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
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2.8 “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
传真、电子邮件。
1.2.9 “货物”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
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
库[2013]189号)。
1.2.10 “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
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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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其它义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1.2.11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1.2.12 “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
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应商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
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2.13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1.2.14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6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
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需求及履约验收(包括货物清单和技术参数要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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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
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途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
或者修改同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2.3.3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
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
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2.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费用
3.1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件、(2015)299 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采购
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双方
签订代理协议为准。
3.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和开、评标场地设施费由中标人支付给
采购代理机构。
3.3 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
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3.6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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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
4.1 知识产权
4.1.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
相关责任。
4.1.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1.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1.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4.1.5 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和版权,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软件使用许可证。
4.2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
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项费用。
4.3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4 标前答疑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
标前答疑会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参加
开标前答疑会。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5 响应和偏差
4.5.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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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
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4.5.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
将被否决。
4.5.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
将被否决。
4.5.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6 适用法律
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也受到上述法
律法规的保护。
5 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编写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
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
提交的资料,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时,用“/”标示,未列出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
编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5.2.1投标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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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5.2.2 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
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 合格的投标人
5.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5.3.2 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
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3.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3.4 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5 投标人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
参加投标。
5.3.6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5.3.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5.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4 投标有效期
5.4.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2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
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4.3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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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
有效。
5.5 投标报价部分
5.5.1 投标货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果两者的报
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
目招标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
为准计算总价。
5.5.2 本次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
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招标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招
标代理服务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全部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
件,附件和专用工具。
(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
用。
(4)投标人只允许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的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本项目采购人招标、评标
确定中标人的唯一依据。
(6)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
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
5.5.3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5.6 投标保证金
5.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金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以
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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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
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6.3 投标保证金退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
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5.6.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6.5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7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术响
应、样本资料等)及投标报价部分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如下顺序编制:
综合评分表页码对照表:分值证明文件对应投标文件的页码对照表,装订在投标
文件最前面。
5.7.1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8)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9)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文件部分及应该提供的与商务相关的全部文件都必须
如实的作出偏离说明);
(10)投标人资格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函;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3)优惠条件承诺书;
(14)培训计划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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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标人业绩(填写“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16)《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若有);
(17)《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
(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9)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20)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2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5.7.1(6)目所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5.7.1(18)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提供
的能够证明投标人能力、业绩、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件等的复印件加盖
公章。
不提供第 5.7.1(6)、5.7.1(14)、5.7.1(15)、5.7.1(16)、5.7.1(17)、5.7.1(18)
目的删除相应格式后按顺序编制目录。
5.7.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果
对招标文件指定的技术要求有建议或做任何改动(无论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都应在
投标文件中清楚的说明,不做详细说明的正偏离按照无效正偏离对待)】;
(2)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及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投标人投标货物必
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履约验收”要求,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
求及履约验收”的要求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
写,而不应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项
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提供不真实或虚假技术参数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实施方案;
(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5.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5.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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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文档。
5.8.2(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
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
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
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的印制应采用70克以上的复印纸打印,采用胶装或线装装订方式装
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装订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连续的页码,投标
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8.3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9.1 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5.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同时密封,并在密封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方式和内容进行标注,密封后粘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
5.9.3 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密封
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和内容进行标注。密封后粘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
5.9.4 投标人应将“投标函”、“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不提交此项)单独密封提交,
并在密封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和内容进行标注,用于开标前检查。密封
后粘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
说明:第 5.9.3、5.9.4 项单独统一用信封密封提交一份。
5.9.5 投标文件一律使用牛皮纸包装,且在开口以及拐角处用打印“封条”或“密
封”字样的密封纸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5.9.6 以上条款说明的密封要求,若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外层封口处未按要求密封
和加写标记,造成投标文件过早启封、不被接收以及误投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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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0.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
达至递交地点。
5.10.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5.10.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拒收。
5.10.5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1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1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5.1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投标。
6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6.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6.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6.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
6.4 根据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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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
格扣除);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www.
ccgp-gansu.gov.cn)查询。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
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投标人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
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
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①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
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②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7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7.1 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
7.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以上单
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
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
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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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
求其回避。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
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7.2.2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元以上 2万
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 2 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
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7.2.3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 87号令第五
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
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
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
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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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7.2.4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3)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4)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不履行配合答复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6)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
7.3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的规定,由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
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
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宣布评标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
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
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
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
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 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
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
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7.4 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整个开
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
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7.5 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主持人、项目负责人共
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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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开标
8.1 开标要求
8.1.1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及招标
文件中须知前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
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8.1.2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投标人
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密封完好要求,投标
文件是否未被提前开启,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
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8.1.3开标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8.1.4所有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
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
员宣读错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8.1.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8.1.6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
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8.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当众拆封,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保
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并存档备查;如有遗漏或错误请举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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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错误,请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
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9 评标
9.1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公
平对待。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
部门的监督、审查。
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
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
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
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
有关的其他情况。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
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
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
9.2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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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评标办法
9.3.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评标程序
9.4.1 资格性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 44条的规
定,由采购人 1 人和代理机构 2 人组成资格性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
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
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
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
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本章第 5.7 款
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5.3.1 目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
誉等要求。
9.4.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9.4.3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
9.4.4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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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4.5 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 定标
10.1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的投
标人为拟中标候选人。
10.2 定标程序
10.2.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
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0.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10.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也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0.2.4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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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11 中标及合同签订
11.1 中标通知书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六十九条
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
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正式中标及签订合同的凭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
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中标人应与采购
人签订供货合同。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的理由。
11.2 合同授予原则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
书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
序在该中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11.3 合同的签署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下,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
责任承担人。
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
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1.4 合同的履行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七十三条
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
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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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合同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关部门备案。
11.6 合同分包、转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中标后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
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
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
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中标后分包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
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发现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
分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经济
及法律责任。
12 投标人的质疑、投诉
12.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12.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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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
投标人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质疑函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
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12.3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
起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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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号令)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
事项除外。
12.4 投诉驳回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2)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3)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4)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
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
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2.5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及联系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履约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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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14 废标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15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信用信息使用
规则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其他说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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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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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1 评标办法
1.1 此次采购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
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
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投标人的
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投标人的实
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作为拟中标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
解释说明。
1.2 投标人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三部分得分总
和。
2 评标程序
2.1 资格性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 44条的规
定,由采购人 1人和代理机构 2人组成资格性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资格性审查对照表
项
目
审查内容
证明文
件页码
投
标
人
基
本
信
息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副本、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真实性
以网上检查结果为准;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须提供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 9月-2021 年 2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
或零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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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 9月-2021 年 2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
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 6 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6 个
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一包至五包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从业人
员健康证;
第六包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乳制品)
(原件)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
证(原件)、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乳制品)及从业人员健康
证;
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信
用
信
息
情
况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
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特别说明:
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符合性审查
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时
有一项不通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
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
性审
查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方式、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函等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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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
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定。由授权代表签署
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及数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数量符合一正三
副要求。
报价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
价的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填写认真,字迹或数据未出现难以辨认的情
况的
投标文件完整,填写无漏项,可以清晰的确认投标人
责任或投标意向的
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虚假技术
参数的
技术参数
投标文件满足采购人技术参数要求,未出现严重偏离
的
产品质量 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交货期 符合本项目的规定。
质保期 符合本项目的规定。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
上响应的投标文件。
2.3详细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详见《综合评分表》。
2.3.2 主要设备参数查证,采购人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
品牌、型号等,评标时现场在其制造商官方网站进行查证,核对其投标产品的真实性,
查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与制造商官网查证的参数是否一致。
2.3.3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
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
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评标的响应性只
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
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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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
中标候选人。
2.3.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
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
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若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综合评分表
3.1综合评分表
3.1.1一包至五包评分表
序
号
项目 分值
分值证明文
件对应投标
文件的页码
一 商务 25
1 企业实力 10
1.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为准(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每提供一份得 1分,最高得 5分。
2.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具有 IS09001 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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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的(3分)
3.生产企业有产品商业综合保险的,得 2分。(须提供
原件或加盖厂家鲜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配送服务 7
1.项目学校比较分散,为能及时满足学生营养餐供应,
供应商能提供食品级箱式配送车辆得 2 分;且有专职配送
车辆者(必须提供车辆及行驶证照片、参与保险证明材料)
并提供该项目的详细的、完善的货物保障配送服务体系,
完善合理的配送方案,计划合理、内容充实得 3 分,能够
基本足要求得 1 分,方案有明显欠缺不得分;
2.有固定的服务人员 2 人以上(须具有健康证)进行
配送服务,每增加 1个人 1分,最高得 2分。
3 售后服务 5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三包”(包送、包换、
包退)服务的,有当地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的服务人员
进行配送服务方案,有详细得当的质保期内服务措施,得
5 分,每缺少一项或者该项方案、措施粗糙缺乏针对性、
可行性者扣 2分,没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4 防疫措施 3
根据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防疫措施
,措施描述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得 3 分;措施
描述较科学、合理、可操作得 2分;措施描述基本满足
项目得 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二 技术 45
1
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质量标准者得 8分,质量不合格者不得分。(须提供原件
或加盖厂家鲜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8
2
结合学校分布情况,制定出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横
向对比:优得 6 分(方案详细,贴合实际,科学易行,配
送高效);良得 4分(方案能满足配送要求,可行但效率不
高);一般得 2分(方案基本能满足要求);其余不得分
6
3
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包括因天气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
及时送达的应急配送预案),横向对比:优得 6 分(方案详
细,贴合实际,科学易行);良得 4分(方案能满足配送要
求,可行但效率不高);一般得 2分(方案基本能满足要求);
其余不得分
6
4
提供储存方案横向对比:优得 6 分(方案详细,贴合
实际,科学易行高效);良得 3分(方案能满足配送要求,
可行但效率不高);一般得 1 分(方案基本能满足要求);
其余不得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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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供应商应对食材流通、包装、配送人员等卫生安全相
关的环节,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划方案说明,方案详细合理
者得 4分,一般的得 2分,未提供方案者不得分。
4
6
提供来源的保证措施,且能保质保量充足供应得 2分,
一般的得 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可操作性强,有质量保证措
施,可操作性较强,得 3 分;无质量保证措施,或可操作
性较差,流于形式,得 1分;
5
7
提供食品安全管理方案,横向对比,根据其可行性、
合理性、全面性,满分 6 分,每有一项存在偏差/缺陷/漏
项的扣 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6
8
提供来源的保证措施,且能保质保量充足供应,得 4
分。
4
三 投标报价 3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3.1.2六包评分表
序
号
项目 分值
分值证明文
件对应投标
文件的页码
一 商务 30
1 企业业绩 8
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为准(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每提供一份得 1分,最高得 8分。
2 企业实力 5
生产企业有产品商业综合保险的,得 2分。(须提供原
件或加盖厂家鲜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生产企业有中国奶业协会颁发中国学生饮用纯牛奶生
产企业证书得 3分,否则不得分。
3 配送服务 9
1.有专职配送箱式车辆者(附照片及行驶证),得 2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2.有储存仓库、位于项目配送区域、且能满足储存需
求的,得 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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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3.有固定的服务人员 3 人以上(须具有健康证)进行
配送服务,每增加 1个人 1分,最高得 3分。
4 售后服务 8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且贴合实际,科学可行的,得 3
分;(含质保期内免费调换制度,临期牛奶提醒服务,过期
牛奶无公害处理制度等)
2.提供“三包(包退包换包配送)”服务,且能在 1小时
内限时送达的,得 2分;
3.提供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措施且措施科学合理
完善者,得 3分。
二 技术 35
1
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质量标准者得 8分,质量不合格者不得分。(须提供原件
或加盖厂家鲜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8
2
结合学校分布情况,制定出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横
向对比:优得 6 分(方案详细,贴合实际,科学易行,配
送高效);良得 4分(方案能满足配送要求,可行但效率不
高);一般得 2分(方案基本能满足要求);其余不得分
6
3
提供应急处理方案,横向对比:优得 6分(方案详细,
贴合实际,科学易行);良得 4分(方案能满足配送要求,
可行但效率不高);一般得 2 分(方案基本能满足要求);
其余不得分
6
4
提供储存方案横向对比:优得 5 分(方案详细,贴合
实际,科学易行高效);良得 3分(方案能满足配送要求,
可行但效率不高);一般得 1 分(方案基本能满足要求);
其余不得分
5
5
提供食品安全管理方案,横向对比,根据其可行性、
合理性、全面性,优 6 分,每有一项存在偏差/缺陷/漏项
的扣 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6
6
所供食品包装、贮存、运输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
并且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7
提供客户食用反馈情况的证明材料,依据提供的相关
资料进行综合比对评审,优得 2分,其余不得分。
2
三 投标报价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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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将此“综合评分页码对照表”编制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
且必须准确填写分值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相对应的页码,对于不填写页码或页码填
写有误,影响得分的概不负责。
3.2 政府采购政策评审要求
3.2.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
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其投标报价不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第六章第十四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第六章第十五条。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见第六章第十八条),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3.2.4 根据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06]90号及财库[2004] 185号文件规定,
对采购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节能环保产品,在满足技术和服务等条件的情况
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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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界定具体以《国家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加盖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
中提供相应数据。
3.3 计分原则
(1)投标报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分值。
(2)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唯一的得分。
(3)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技术分最后得分。
(4)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得分总和。评
分计算保留 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5)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评标中如遇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处理决定。
3.4 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
查看有关资质原件、投标人解释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
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
(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
评标结果的活动。
(4)采购人、招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招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
4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改变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
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评标结果的修改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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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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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履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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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关于对西峰区 2021-2022 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
养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及参数要求
(一)采购需求
包
号
学生人数
(人)
预算价(元)/
年
配送范围 备注
一 6270 1862190
董志初中、陈户实验学校、
彭原初中、显胜实验学校、
西街实验学校、肖金小学、
董志小学
按区域及学校
共分6个包,采
购内容均为:面
粉、大米、胡麻
油、蛋、奶等食
材,数量以项目
学校实际使用
量为准
二 6093 1809621
黄官寨实验学校、什社中学、
什社小学、地庄小学
三 3239 961983
什社学区、温泉学区、温泉
初中、肖金中学
四 3256 967032
后官寨学区、后官寨初中、
彭原学区
五 3424 1016928
肖金学区、董志学区、陈户
学区、野林初中
六 22282 3796852.8 全区所辖各实施营养餐学校
(二)参数要求
名称 规格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大米 10kg/袋 一级
符合国家 GB 1354标准,达国
家质量标准的一级大米,碎米总
量≤7.5%,其中小碎米≤0.5%;
不完善粒≤3%,最大限度杂质:
总量≤0.25%,糠粉≤0.15%;带
壳稗≤3粒/㎏,稻谷粒 4粒/㎏;
水分≤15.5%,米粒饱满,颗粒
没有生霉,色泽气味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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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 25kg/袋 特一粉
符合 GB-T8607国家标准。全部
通过 CB36号筛,留存在 CB42号
筛不超 10.0%;面筋质≥26.0%,
过氧化苯甲酰 G/KG不得检
出;脂肪酸值≤80(以湿基计),
水分≤14 %,灰份(以干物计)
≤0.70%;含砂量≤0.02%,气味
口味正常;碱性金属物≤
0.003G/KG;加工精度按实物标
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无添
加剂,气味、口味正常
胡麻油 5L/ 桶 压榨二级
符合国家食用油标准。水分及挥
发≤0.05;酸值≤1.0mgKOH/g;
色泽≤Y35R4.0;烟点≥215℃;
过氧化值 6.0mmol/㎏;色泽透明
均匀,不含异物。澄清、透明,
气味口味正常,无添加剂,无杂
质,具有胡麻油固有的气味。
鲜鸡蛋 20枚/kg 每枚鸡蛋≥60g
蛋体大小均匀,无斑点,无粪便,
无血迹,无污染,无破裂,每个
鲜鸡蛋壳上均有生产日期喷码,
保证送货至学校零损耗。采取托
箱送货,托箱上必须标明数量、
日期、有合格的检疫报告。其余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纯牛奶 ≥200ml/盒 学生饮用纯牛奶
国内知名企业生产的全脂灭菌
纯牛乳,符合 GB 25190-2010《灭
菌乳》国家标准规定。不得用复
原乳生产。有“中国学生饮用奶”
标志,≥200ml/盒,带吸管。不
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温保存
保质期为 6个月的高温灭菌奶,
提供所投产品本批次质量检测
报告,外包装必须隔菌隔光隔空
气。
营养成分:每 100ML 能量≥
249KJ,蛋白质≥2.9g,脂肪≥
3.1g,碳水化合物≥ 4.8g, 钠
≥50mg,钙≥100mg。
备注 按区域及学校共分 6个包,采购内容均为:面粉、大米、胡麻油、蛋、
奶等食材,数量以项目学校实际使用量为准
三、最高限价:大米 10 ㎏, 64 元;面粉 25 ㎏, 105 元;胡麻油 5L,85 元;蛋每
枚鸡蛋≥60g,13.6元/kg;纯牛奶≥200ml/盒,2.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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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货期: 2年(约 400天)。
五、配送方式:
1.A、中标企业按照西峰区教育局提供的学校(企业供餐的学校)、根据学校的实
际需求量,每周至少配送 1 次,每次配送的总量不得超过该学校每周的实际需求量。
中标企业要确定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人持健康证,专车配送至有需求的学校,配送
时要向学校提供该次配送食品的质检报告,并与学校做好配送食品的签字验收。
B、中标人如违背合同,不履行承诺,采购单位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人赔偿相应经
济损失。如因中标人原因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学校供餐由西峰区教育局安排其它符
合条件的企业供应,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供应范围:全区农村学校食材原料供应范围是全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
学校,以学区、初中、九年制学校为单位。供应商依据所签协议将食材原料使用安全
可靠的车辆配送至所对应的学校。供应的学生数为测算数值,具体数值应以 2021 年
春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人数为准。
3.应急处置要求:
A、学生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投标人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
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B、学校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须及时送医院进行救治。投标人主管领导必须到
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
切费用。
C、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投标人赔偿由此发生的一
切经济损失。
六、中标人要求
1.具备储存仓库、配送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具备健康证,如有缺失或
者达不到要求者,立刻取消其供应资格。
2.中标人要与教育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与西峰区教育局签订采购合
同书一式六份,与学区、初中、九年制学校签订原料供应协议一式三份。
3.中标人供应的大宗原料价格必须控制在最高限价之内。
4.中标人必须提供每批次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质检报告,如无合格证、质检报告
或存在质量问题,学区、学校拒收,并及时上报西峰区教育局、食药监局,取消供货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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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正常供应情况下,每月月末结算(供应商提供税务发票),若供应商出现供货
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等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与
配送企业解除(终止)供应协议。
6.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校园
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付款方式:每个月根据项目学校实际供货量,每月月末结算。每月由中标人提供
相关税务发票、资金结算单、支付申请书等资料由学校或学区审核后,报财政局,通
过国库集中支付。
八、质保金: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签订供货合同前按时缴纳到采购人约定账户
九、项目验收: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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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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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关于对西峰区 2021-2022
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
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XFZC2021-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中 标 人:
采购代理机构: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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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 (项目名称)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编号:XFZC2021-
二、货物内容:
序
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规格 制造商
单价
(元)
备注
合同总额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
1.合同总价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
2.本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
费用。
四、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合同中所供食材是符合国家食品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产品数量、规
格与附件中食材清单、产品技术参数对应表中的相关要求一一对应,并随货附有质检
合格手续、电子一票通票据。如发生所供产品质量不合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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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的承诺,需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必须是新鲜的合格成品,所有因产品专利、商标等引起
的纠纷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需方无关。
3.乙方将食材运抵需方指定的地点后,需方将对食材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
验,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食材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规定和要求,需方
有权拒收。乙方必须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产品补足供应。
4.质检、教育等有关部门对乙方所供食材随时抽检,抽检的费用和一切质量责任
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产品质量未达标,致使用者造成医疗或伤亡事故,需方可以直接使用履
约保证金垫付,期间各种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及生产企业承担。
6. 乙方配送到项目学校的食材,必须提供同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蛋、奶类检疫
证明,电子一票通票据。
7.乙方须在西峰区设有固定的办事机构,并提供专用的售后电话号码,并且保持
该电话全天畅通。
联系电话:
五、付款方式:每个月根据项目学校实际供货量,每月月末结算。每月由中标人
提供相关税务发票、资金结算单、支付申请书等资料由学校或学区审核后,报财政局,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六、质保金
中标人须在签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大写人民币 (? )作为质保金,
待整个项目服务周期结束后采购人将全额无息退还。
七、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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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服务
1.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印发宣传知识手册和相关宣传资料,定期对师生
进行培训,同时加强对各学校食品储藏间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2.做到专车专用,要有专用的、固定的车辆配送食材入校,要求车辆定期清洗和
消毒,统一制作车体形象,配送人员统一服装并佩带胸卡。
3.乙方需建立定期与各学校进行回访、沟通的机制。
4.乙方需建立各类突发意外事件应急机制并组建专门的应急服务团队,当出现产
品未准时送达、送达数量不足、超过规定出厂日期、产品包装破损、规格不足、口感
异常等问题时,并积极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必须全力配合相
关部门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二)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技术监督或法定检验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三)纠纷解决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2.在诉讼期间,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或依人民法院判决执行。
3.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
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
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四)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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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需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
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
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
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其他违法事情。
(3)需方(即各使用学校)对乙方有效投诉累计达到五次(含五次)以上的。
八、配送签收
1.乙方必须将供应的产品定时、定量配送至该项目内所有需方指定中小学校。
“定时”指产品送达时间必须双方约定时间。在接到需求通知后 8小时内,根据
用户需要的品种和数量将货物送达。
“定量”指乙方必须采用约定形式均将相应数量的食材配送到各学校。为确保学
生供应,结合当地自然环境和天气条件,恶劣天气前可一次配送多天的食品。
2. 产品验收由需方负责把关,产品验收合格后,由供需双方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字
确认。产品验收把关不严或验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有需方负责。
九、经济责任:
1. 若乙方所供食材的质量、规格、数量、售后服务有违犯合同条款,有一项即视
为违约,根据违约情节,向需方承担合同期一学期标的额的 5%以内但不低于 2000元的
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者,需方有权立即解除双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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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履约保证
金被扣除后 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若 3个工作日内没有补足,则从第四个工
作日起,每迟延一天从当月的供货款中每天扣 1000元.,若经双方一致确认并不存在依
约应当扣留的事项,则在本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相应后果造成使用者(包括学生的人身损害)损失,除承担
违约责任外,并应赔偿需方损失。
3.需方违反合同条款之一,若造成乙方有损失的,也应向乙方承担一学期标的额
5%以内但不低于 2000元的违约金。
十、合同期有效期:2021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十一、其它:
1. 该合同中所有权利和义务乙方不得转让或分包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转予他人。
如果乙方转予他人,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共同履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发生
的合同纠纷、食材质量、安全问题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在完成一个合同期的供货任务后,若采购人、乙方、需方均无异议,需方
对乙方的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满意,且供货期内的有效投诉不超过两次,经乙方申请,
采购人同意,供需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最长可延续三年。
4.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
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日期。
5.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
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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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供、需双方的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鉴证方 壹
份,西峰区政府采购办 壹 份。
甲方(采购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中标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
日 期: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
日 期:
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行:
鉴证方: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115号澳兰名门 B2座 18F
电 话:0934-8886991
邮 箱:
注:本合同中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
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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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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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致: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并承诺,以下情况若未完全履行,愿无条件接受我
方投标被拒绝的后果: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任务,并
将履行招标文件对中标人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2.我方已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无其他不明事项且无任何异议。
3.我方接受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接受 60 天的投标有效期(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
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6.如我方中标,将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向金诚智邦咨询有限
公司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税 号:
7.如我方中标,中标通知书将选择 方式领取(下列方式二选一):
(1)快递(提供详细准确的通讯信息)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自取(到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总部)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115号 18F
联系电话:0934-8886991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函须另提交一份与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装入同一单独密封袋,于开标
前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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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总价(元)
大写:
小写:
交货期承诺
质保期承诺
备注
注:此表须密封单独提交一份用于开标时唱标(注明在××年××月
××日××时××分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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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规格 制造商 单价 备注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注:1.本表单价作为项目后期费用结算依据
2.本表投标总报价包含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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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电汇或支票)
(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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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另提交一份,与《投标函》、《投标保证金交
付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入同一单独密封袋,与开标前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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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系注
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 (公司名称) 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为
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包号、项目编号) 的投标
活动。
被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认
可。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
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另提交一份,与《投标函》、《投标保证金
交付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装入同一单独密封袋,与开标前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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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我方 (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
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
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
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
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
报;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
(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
(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
理实施人员;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
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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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
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
任:
1、投标(响应)无效;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4、中标(成交)无效;
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没收违法所得;
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
9、追究民事责任;
10、追究刑事责任;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
1、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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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年 月 日, (申请人)因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事
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2.企业法人代表: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
二、承诺事项
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
工资;
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逐人签订劳动合同,并
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
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8.上述承诺是我真实的意思表示。
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
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
9.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市县(区)政府根治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签章):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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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
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
商务响应
偏离说明 备注
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商务文件组成内容和合同部分服务条款给予
逐条响应,以自己所能提供证明文件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标文
件的商务要求作为响应内容。对响应有偏离的说明偏离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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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
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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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函
本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 年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职务: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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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应仔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并做以下承诺:
厂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
投标人(电话、地址、联系人)
售后服务人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专业、
联系电话及相关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经历)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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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优惠条件承诺书
致: (采购人单位名称)
经仔细阅读你们的招标文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优惠条件的要
求,对所投标项目向贵单位特作如下优惠条件承诺:
(1)
(2)
(3)
……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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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培训计划承诺书
致: (采购人单位名称)
经仔细阅读你们的招标文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培训计划的要
求,对所投标项目向贵单位特作如下培训计划承诺:
(1)
(2)
(3)
……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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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无业绩者不提交此项)
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类似项目)
合同金额
已结算
金额
完成日期
采购人
联系电话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或造假,一经查实将导致
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表中所列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
同或已签发的最终《验收报告》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
造成的一切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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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一览表保持
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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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
致: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我 投标人名称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相关规定,属于小微企业,现申请在本项目投标中享受相关
的评审优惠政策,我 投标人名称 现郑重承诺我们提交的相关证明
材料情况真实,无任何虚假证明文件,若有虚假,我公司为此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
附件 1:本企业上一年度及上一月财务报表
附件 2:从业人员名单及工资发放明细表
申请人(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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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
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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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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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
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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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二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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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二十二、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
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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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内容与数值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
内容与数值
偏离说明 备注
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履约验收”的技术要求
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
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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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格式自行设计)
二十五、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格式自行设计)
二十六、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格式
说明:
1.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必须采用以下格式书写(投标文件的封面必须
加盖公章)。
2.密封袋封面样式与投标文件封面样式相同(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
样,加盖公章)。
3.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开标一览表”密封信封内装:“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投标文
件”。
5.“投标函”密封信封内装:“投标函”、“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则不提交此项),于开标前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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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一览表信封格式
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内装:“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致: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投 标 人: (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2.投标函信封格式
投标函
(内装:“投标函”、“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投 标 人: (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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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标明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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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投 标 文 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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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质证件原件档案袋封面样式:
投标人资质证件原件交接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投标企业:
序号 证 件 名 称 份数 备注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
6
7
接收
情况
提交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退还
情况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了方便交接和开标评标现场对证件的保管,请投标人按照规
定的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方式提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2)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人、接收人签字确认;
(3)如表内内容不全投标人可自行修改和添加;
(4)此单粘贴于档案袋封面上且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