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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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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1- 03- 31 16: 39

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XFT2021-DX-010)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 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FT2021-DX-010

2、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6000元

5、最高限价:406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条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前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1-3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标书并递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4 月12日 14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

3.若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

联系方式:陈主任/13979438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1703室

联系方式:1579802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何

电话:15798026608

磋商文件.docx

正文下载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FT2021-DX-010



采购单位: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

三、获取采购文件- 4 -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5 -

五、开启- 5 -

六、公告期限- 5 -

七、其他补充事宜- 5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 -

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6 -

一、商务需求- 6 -

二、技术服务要求- 7 -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12 -

一、说明- 12 -

1. 适用范围- 12 -

2. 定义- 12 -

3. 合格供应商- 12 -

4. 磋商费用- 12 -

5. 供应商代表- 12 -

二、 磋商文件- 12 -

6. 磋商文件构成- 12 -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3 -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

8. 提示- 13 -

9. 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3 -

10.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3 -

11.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 -

12. 证明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4 -

13. 磋商报价- 14 -

14. 磋商保证金- 14 -

15. 磋商有效期- 16 -

16.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 -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 -

18.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6 -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16 -

五、 磋商- 17 -

20. 磋商组织- 17 -

21. 磋商小组- 17 -

22. 磋商程序- 17 -

23. 成交标准- 19 -

24. 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19 -

25. 其它- 19 -

六、 授予合同- 19 -

26. 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

27. 成交公告- 19 -

28. 成交通知书- 19 -

29. 签订合同- 20 -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20 -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20 -

31. 询问- 20 -

32.质疑- 20 -

33.投诉- 22 -

34.未尽事宜- 22 -

第四章 合同(仅供参考)23

一、合同格式23

二、合同条款2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7

1.投标书*29

2.报价表*30

3.分项报价表*31

4.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32

5.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33

6.资格证明文件*34

7.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42

第六章 评审标准4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412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FT2021-DX-010

2、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6000元

5、最高限价:406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条款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如投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 s ://www.creditchina.gov.cn/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1-3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标书并递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412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4121430(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

3.若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

联系方式:陈主任/13979438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1703室

联系方式:1579802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何

电话:15798026608






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一、商务需求

商务条款

内容

服务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

中标方经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一年期的正式服务外包合同

付款方式

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12个月平摊每月费用)(含外包方开票、购买食堂消耗品)

知识产权

中标单位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时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单位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注:1、以上所有商务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

2、若无特殊说明,本磋商文件中所述及的“日”和“天”均指“日历日”。

3、除以上所述外,其它服务责任细节,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双方,在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执行。

二、技术服务要求

、项目服务要求:

1、外包方派驻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发包方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负责水电气的供应,负责用餐食材和原辅料的采购;

3、外包方负责用餐的制作;餐饮的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

4、外包方配合发包方做好成本核算。

5、外包方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劳务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外包方自行负责(含因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外包方负全责)。

6、外包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派遣员工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7、外包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所派员工严格遵守中心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杜绝职业危害。

8、外包方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

9、外包方服从中心管理,并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10、外包方提供食堂卫生清洁中的清洁用品(含毛巾、抹布、清洗剂、手套、拖把、扫帚等)及派遣人员的劳保用品;

、外包方服务范围和职责:

外包方负责在行政服务中心现有职工食堂从事工作餐和来客接待用餐的制作,按时按质提供用餐,所有食材(原辅材料)、餐厨设施由中心提供。外包方应按周制定菜谱报中心审核确定,按照中心核定的就餐人数,提前一天填写中心核定的菜谱的原辅材料购买清单,报送到中心相关负责人员安排采买。

食堂用餐服务:

1.中餐工作餐就餐人员300人左右,提供2荤1素一汤及米饭,适当提供风味美食,提供特色新菜(每日);

2.来客接待服务:中餐、晚餐随时按照中心要求做好接待用餐(达到具有特色新菜、菜品花样满足对外接待标准),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中心制定,外包方提供接待菜谱,特色菜不少于8个,用餐食材等由中心采买提供由外包方制作,外包方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

4.外包方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工作餐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日三个品种以上),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5.由外包方提出原材料申购清单,采购人负责采购并送到食堂,外包方验收。

6.发包方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外包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损坏,外包方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外包方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

、购买外包服务人员配置和费用:

1、购买外包服务人员配置:

按中心服务要求合理配置:食堂管理员1人、专业厨师1人、切菜、配菜,窗口打菜3人、洗菜洗碗打扫卫生3人等8人的服务队伍,外包方在征得中心同意下,可按照完成中心就餐的要求和提供更高质量就餐的工作标准进行人员岗位配置合理调整(原食堂工作人员优先录用)

2、岗位要求及职数

岗位

岗位要求

职数

管理员

1、按照中心要求按时做好职工食堂和接待工作用餐的菜品制作、用餐组织,确保按时按质用餐;

2、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所派遣员工职业道德、食品安全、遵纪守法的日常性教育,了解掌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按照中心的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4、做好与中心的沟通衔接工作,执行中心的工作安排,按时制定菜谱,及时确定购买食材原料清单报中心安排采买;

5、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确保食堂卫生环境达标;

6、听从中心和用餐人意见,不断提高菜品制作水平和服务水平

1人

厨师

1、负责按时按质做好用餐菜品的烹制;

2.加强学习,悉心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烹调口味和提升烹调水平,做好用餐菜品的花样翻新,形成特色;

3、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制作和卫生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4、协助做好菜谱制定,听从中心意见,不断提高菜品制作水平和种类;

5.加强卫生管理,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6、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听从工作安排;

1人

洗菜洗碗打扫卫生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制作和卫生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2、严格按照各类菜系的清洗流程操作;用餐器具按标准及时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

3、加强卫生管理,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做好食堂整体卫生的清洁和清扫。

4、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听从工作安排;

3人

窗口服务员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制作和卫生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2、负责工作餐就餐人员服务,接待外宾用餐等服务工作

3、加强卫生管理,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1人

配菜、切菜、蒸饭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制作和卫生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2、严格按照厨师要求进行配菜切菜;

3、按照就餐要求淘米蒸饭,确保米饭合口;

4、加强卫生管理,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5、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听从工作安排;

2人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2)厨师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优先。

(3) 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中心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

(4) 当中心食堂有特殊接待任务时,中心可要求外包方增加配备相应数量及专业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

、项目管理要求:

1、外包方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

2.外包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被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3.外包方应加强对所派人员职业道德、食品安全、遵纪守法的日常性教育,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4.外包方根据中心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5.外包方派遣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6.外包方负责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

7.外包方派遣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中心意见。

8.外包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9. 外包方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中心提供选型由外包方确认。

、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严禁开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试用期一个月考核标准:

1. 中标供应商接到发包方通知后3天内应按岗位职数配置要求到达发包方开展工作,未能按期到达的视为不合格;

2. 中标供应商所派遣的人员资格未达到服务要求视为不合格;

3. 中标供应商未按服务范围履行职责经发包方指出拒不改正的;或所派遣的人员中有1人及以上未履行工作岗位职责且经发包方教育2次拒不改正的,严重影响服务工作质量视为不合格;

考核期间违反本项目需求中的第四项项目管理要求中的第1条规定;违反第四项项目管理要求中2-9条及第五项卫生管理要求、第六项安全管理要求、第七项节能管理要求中的任何2条(含2条)以上具体条款的视为不合格。

注:以上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或正偏离,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磋商公告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 合格供应商

3.1具备本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能力。

4. 磋商费用

4.1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 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2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第3章 供应商须知

第4章 合同

第5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6章 评审标准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将在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更正公告及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文件。

7.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 提示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

8.2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8.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9. 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9.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

(2) 报价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响应说明偏离表

(5) 商务响应说明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其他材料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11.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中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 证明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交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服务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3. 磋商报价

13.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4. 磋商保证金

14.1 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并将保证金回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 磋商保证金只接受以下形式: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不能提交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号)通过网上缴纳方式转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或项目编号、联系人,以便查对核实。

3) 网上缴纳:投标企业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进入“供应商”窗口后台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操作步骤:

第一步:供应商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供应商登录”;

第二步:供应商选择所参与竞标的项目,报名下载文件后生成虚拟子账号;

第三步:供应商通过网银将足额保证金一次性打入生成的子账号;

第四步:出账后返回生成子账号界面,确认缴纳(如图1所示);

第五步:确认缴纳成功后,一定要在系统打印保证金凭条(在公共资源网站打印,非银行打印回单),该凭条能正常打印出来即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如不能打印保证金凭条请逐步检查或重新操作上述步骤。

投标人须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汇缴账户的账号、收款单位及开户行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图1:

特别提醒: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客户,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成。技术支持电话:国泰新点软件公司:400-998-0000。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出账成功后特别注意事项:供应商出账成功后,回到生成子帐号页面,点击“查询”,查询到信息后点“确认缴纳”(本行即时到帐,跨行转账,到账时间最久需30分钟左右,客户一定要耐心等待)。并取得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3 任何未按第14.1和第14.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4.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5. 磋商有效期

15.1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90天。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6.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正本必须逐页加盖公司鲜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

16.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6.4 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三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7.2 封口处有磋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7.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磋商响应文件

18.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19.1 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 磋商

20. 磋商组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 磋商小组

21.1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2. 磋商程序

22.1 响应供应商代表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

22.2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2.3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认真阅读,确定磋商内容,并进行初审。在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 未提交磋商响应函;

2) 未提交报价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