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阜阳管理处2021年度机关食堂蔬菜、米面油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1.2 采 购 人: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管理处
1.3 项目概况: 阜阳管理处机关食堂2021年度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包括蔬菜、米、面、油等配送。配送地点位于阜阳市颍州区袁集镇四十铺高速入口(阜阳管理处)。每周配送3次,如遇特殊情况,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供货。
2.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 包括各类蔬菜、米、面、油等。
2.4 合同包划分: 一个合同包
2.5 最高限价: 19.26万元
2.5.1本次报价只接受综合单价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食材综合单价以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数据为准。(综合单价为阜阳瑶海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最新公布市场均价)。
2.5.2响应人的报价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配送、运输、人工、利润、税费、安全投入、疫情防控、搬运到食堂指定地点等因采购配送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期间响应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2.5.3费用结算:采购人在响应人对外公开的食材配送APP进行下单,按照订单价格进行结算,每周结算一次。采购人每周对响应人食材配送APP的综合单价与阜阳瑶海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最新公布市场均价的综合单价进行核对,高于折扣率报价的按照报价折扣率进行结算。
2.6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1.供应商资格条件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2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询比文件的获取(1)潜在供应商须登陆“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cpt.ahjkjt.com)参与本项目。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类型。注册流程见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551-63738781、010-8639234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活动的,责任自负。(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直接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未按规定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后续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于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安徽省阜阳市袁集镇四十里铺滁新高速阜阳南收费站入口处。
5.响应文件启封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管理处二楼第一会议室 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启封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 https://zcpt.ahjkjt.com/#/anhui/index(网址)上发布。
8.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管理处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袁集镇四十里铺滁新高速阜阳南收费站入口处
邮政编码: 236000
联 系 人: 张干事
电 话: 0558-7065504、0558-7065509
电子邮箱: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管理处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管理处2021年度机关食堂蔬菜、米面油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询比文件.docx
阜阳管理处2021年度机关食堂蔬菜、米面油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询 比 文 件
采 购 人: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管理处
日 期: 2021 年 3 月 30 日
第1章 采购公告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阜阳管理处2021年度机关食堂蔬菜、米面油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1.2 采 购 人: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管理处
1.3 项目概况: 阜阳管理处机关食堂2021年度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包括蔬菜、米、面、油等配送。配送地点位于阜阳市颍州区袁集镇四十铺高速入口(阜阳管理处)。每周配送3次,如遇特殊情况,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供货。
2. 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 包括各类蔬菜、米、面、油等。
2.4 合同包划分: 一个合同包
2.5 最高限价: 19.26万元
2.5.1本次报价只接受综合单价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食材综合单价以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数据为准。(综合单价为阜阳瑶海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最新公布市场均价)。
2.5.2响应人的报价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配送、运输、人工、利润、税费、安全投入、疫情防控、搬运到食堂指定地点等因采购配送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期间响应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2.5.3费用结算:采购人在响应人对外公开的食材配送APP进行下单,按照订单价格进行结算,每周结算一次。采购人每周对响应人食材配送APP的综合单价与阜阳瑶海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最新公布市场均价的综合单价进行核对,高于折扣率报价的按照报价折扣率进行结算。
2.6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1.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1) 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2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须登陆“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cpt.ahjkjt.com)参与本项目。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类型。注册流程见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551-63738781、010-8639234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直接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未按规定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后续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于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安徽省阜阳市袁集镇四十里铺滁新高速阜阳南收费站入口处。
5. 响应文件启封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管理处二楼第一会议室 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启封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https://zcpt.ahjkjt.com/#/anhui/index(网址)上发布。
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管理处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袁集镇四十里铺滁新高速阜阳南收费站入口处
邮政编码: 236000
联 系 人: 张干事
电 话: 0558-7065504、0558-7065509
电子邮箱:
2021年3月30日
第2章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 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1.1质量要求:配送食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现行的质量标准,食用前应在保质期内,蔬果类应新鲜无异味,豆制品、辅料等产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等。
1.1.2安全目标:项目中标人在配送项目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项目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提供食材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合同包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3.1款要求。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且费用自理。
1.7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8 偏差
1.8.1 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8.2 响应文件存在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响应文件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 询比文件
2.1 询比文件的组成
本询比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及清单;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对询比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询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供应商如有疑问,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日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予以澄清或修改。
2.2.2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或修改要求。
3. 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的报价清单;
(4)供应商基本情况;
(5)信誉情况;
3.2 报价要求
3.2.1 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2 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清单相应表格。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见第一章“采购公告”第2.5款。
3.2.4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
a本次报价只接受综合单价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食材综合单价以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数据为准。(综合单价为阜阳瑶海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最新公布市场均价)。
b响应人的报价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配送、运输、人工、利润、税费、安全投入、疫情防控、搬运到食堂指定地点等因采购配送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期间响应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c费用结算:采购人在响应人对外公开的食材配送APP进行下单,按照订单价格进行结算,每周结算一次。采购人每周对响应人食材配送APP的综合单价与阜阳瑶海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最新公布市场均价的综合单价进行核对,高于折扣率报价的按照报价折扣率进行结算。
3.3响应有效期
3.3.1 响应有效期为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3.2 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2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
3.5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名和(或)盖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章。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封套上注明:
供应商名称:
阜阳管理处2021年度机关食堂蔬菜、米面油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包响应文件
在 2021 年 4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一章“采购公告”第5条的规定递交响应文件。
4.2.2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采购人将宣布本次采购失败,并退还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3 除第4.2.2项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 启封
5.1 启封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启封时间),按照第一章“采购公告”第6条的规定进行启封。
供应商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启封活动,视为该供应商默认启封结果。
5.2启封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启封:
(1)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2)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3)对响应文件进行启封,公布供应商名称、合同包名称、报价、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4)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启封记录上签名确认;
(5)启封结束。
5.2.2供应商在启封过程中有疑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将当场作出答复。
6. 评审
6.1评审小组
评审由采购人自行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人数:3~7人(单数)。
6.2评审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为:3人(如不足3人,可以按实际数量推荐)。
7. 合同授予
7.1评审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在响应有效期内以及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纪律和监督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 投诉
9.1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2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安徽交控集团阜阳管理处党务监察部(0558-7065513)
第3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最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成交候选人 排序方法 |
按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 评审价相等时,以递交响应文件在前的优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