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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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CJYJ-YYC-2021-3-30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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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XJD-ZB21-05)
采 购 人: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35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1415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5
HYPERLINK \l _Toc28512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8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供参考) 29
HYPERLINK \l _Toc6034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XJD-ZB21-0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共2包。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价格(元) |
1 |
牛奶(学生奶) |
1600000 |
盒 |
3200000.00 |
2 |
面包 |
1600000 |
块 |
3200000.00 |
预算总金额:640.00万(包一:320.00万元;包二:320.00万元)。
6、供货周期: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7、交货地点: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学生营养餐食用标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包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一、包二均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
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者银行开户信息;
3.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 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
3.4 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近一年内投标人缴纳的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3.6 近一年内任意一月投标人缴纳的纳税证明;
3.7 《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原件、复印件(包一提供);
3.8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包一、包二均需提供);
3.9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 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详情页面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人大会议中心(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0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供应商需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内的“注册信息维护”中自主备案。(注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咨询“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九鼎客服,联系电话400-8341-78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
联系人:王晶磊
联系方式:1503428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
联系方式:18235831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23583177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 联 系 人:王晶磊 联系电话:15034280008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 联 系 人:张辉 联系电话:18235831772 |
3 |
项目名称 |
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
4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 |
8 |
供货周期 |
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
9 |
质量要求 |
符合学生营养餐食用标准 |
10 |
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包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一、包二均需提供)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和地点: |
13 |
投标答疑 |
?不召开 □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 |
14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0天前 |
15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 |
16 |
分 包 |
?不允许 □允许 1.分包内容: 2.分包人资质要求: 3.分包方式: 4.分包估算价: |
17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无 □ 有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或补遗文件(如有) |
18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0天前 |
1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3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
20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2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无 □有 |
23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2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为可复制的U盘,运行环境为WindowsXP或Windows 7,电子版中的表格应使用Excel编制,文字使用Word编制。 |
2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标段一: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标段二: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形式。 公司名称: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交城县支行 账号: 14050169830800000379 |
26 |
近年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 |
3 年,3年是指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延三年。业绩以合同为准(须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类似业绩指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
27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 |
28 |
装订要求 |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胶装成册。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29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2021年3月22日14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
3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山西人大会议中心(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09号) |
31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安排: |
3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人大会议中心(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09号) |
3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 |
3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和其他因素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
35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
36 |
采用的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7 |
中标通知 |
评标结束后将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
38 |
招标服务费 |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39 |
项目预算金额 |
本项目设有预算金额:人民币6400000.00元(包一:320.00万元;包二:320.00万元)。凡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 “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 “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包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一、包二均需提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6 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截止报价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6.7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四、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服务部分二部分组成,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1份。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商务、技术、服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服务部分的内容,投标人为了体现自身优势可另提供有关资料。
8.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8.2.1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
A、投标人简介;
★B、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D、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E、《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一、包二均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F、《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仅包一提供)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G、近一年内任意一月投标人缴纳的纳税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H、近一年内投标人缴纳的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I、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J、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K、“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需加盖公章);
L、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号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8.2.2 商务部分: (见‘投标文件格式’)
★A、投标函;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C、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投标不需要);
D、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E、近三年投标人类似业绩(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8.2.3 技术部分:
★A、开标一览表;
★B、投标报价明细表;
★C、技术规范偏离表;
★D、项目实施方案;
E、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编目录、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投标人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适当调整,不得有实质性变更。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未加★项目不做强制要求,投标人可以视自身情况填写。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包一: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包二: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进行交纳时,报价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打入下列采购人指定帐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造成投标人不能投标责任自负。
公司名称: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交城县支行
账号: 14050169830800000379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
(5)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8.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5.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5.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5.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6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调研费、复印费、咨询费、各项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3)投标人要按投标项目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单价包括服务项目完成的全部费用(除需求中由业主承担的设备及配件)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项目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6)对于项目服务所使用的耗材,应填报耗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环保性能,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1.6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1.7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U盘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六、开标
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5.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 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各派一名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5.4 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七、评标程序和要求
16. 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符合性审核
17.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17.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服务的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服务标准性、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7.3 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18.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8.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9.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0.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3.2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八、签订合同
24.中标通知
24.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服务费
25.1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6.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 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时间范围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一、违约处罚
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二、政策性因素
31.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1.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1.2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31.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中受聘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二、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商务、技术服务和价格。每一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等原件备查。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
3、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服务部分进行评审;
(3)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价格部分进行计算;
(4)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服务和价格分进行汇总。
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5、评定内容及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和其他因素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20分,技术服务部分50分,报价部分30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商务部分 由专家审核打分 |
得分 |
1、投标人业绩(20分) 每提供一个同类型业绩得4分,最高20分。 开标时业绩得分以合同为准(须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延三年。 b、同类型业绩指学生营养餐。 c、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需清晰的载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记分。 d、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本公司的同类型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商本公司的同类型业绩,否则不予计分。 |
20 |
二、技术、服务部分 由专家评定打分 |
50 |
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任何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15分,每有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加1分,加满5分为止,加分须由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须由评标委会共同认定并在评定意见中注明加分理由。 |
20 |
2、根据产品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
3 |
3、项目团队 3.1项目团队的构成情况:根据项目团队的组成结构, 人员搭配、职权分工、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等进行评价,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3.2根据投标人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进行打分,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3.3、项目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材料,评定是否有较完善的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服务质量检查、考核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等,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4-3分、3-2分、2-1分; |
10 |
4、有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
3 |
5、投标人有健全详细的仓储方案及仓储管理制度,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
3 |
6、投标人有详细的配送方案(含配送时间、交货、验收、留样、调换货等),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
3 |
7、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其他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根据响应服务方案、机构配置情况、售后服务网点本地化、响应时间及时程度、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综合比较,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5-4分、3-2分、1分 |
5 |
8、突发事件的解决预案 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全面性进行综合评价,提供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解决,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
3 |
三、价格分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自有产品/服务/工程的,其报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名称: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三、预算金额:640.00万元(包一:320.00万元;包二:320.00万元)。
三、招标内容:牛奶(包一)、面包(包二)。
四、技术参数: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价格(元) |
技术参数 |
1 |
牛奶 (学生奶) |
1600000 |
盒 |
3200000 |
1)200毫升/盒,真空包装。符合国家包装标准盒装。 2)每100克中含量:能量≥256KJ;蛋白质≥2.9g;脂肪≥3.1g;碳水化合物≥4.8g;钠≥61g;非脂肪固体8.1g。 3)营养素参考值%(NRV%):能量≥3%;蛋白质≥5%;脂肪≥5%;碳水化合物≥2%;钠≥3%。 4)质保期:6个月以上。 |
2 |
面包 |
1600000 |
块 |
3200000 |
每块70g,真空包装。 每100克中含量:能量≥1456KJ;蛋白质≥8.7g;脂肪≥7.7g;碳水化合物≥60.2g;钠≥258mg。 营养素参考值%:能量≥17%;蛋白质≥15%;脂肪≥13%;碳水化合物≥20%;钠≥13%。 4)保质期:6个月以上。 |
五、供货限: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六、服务地点:交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供参考)
合同编号: 。
签订地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服务)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简介;
★B、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D、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E、《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一、包二均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F、《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仅包一提供)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G、近一年内任意一月投标人缴纳的纳税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H、近一年内投标人缴纳的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I、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J、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K、“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需加盖公章);
L、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代理机构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
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以向用户、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
6.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格式
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承诺人):
做为 的投标人,在此声明并承诺:
1.投标文件中所附全部资料及复印件,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2.保证所提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