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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女子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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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女子监狱2021年4月份罪犯食堂蔬菜及第二季度干货、肉类等物资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变更公示

招标详情

安徽省女子监狱2021年4月份罪犯食堂蔬菜及第二季度干货、肉类等物资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变更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女子监狱委托,对其即需的“安徽省女子监狱2021年4月份罪犯食堂蔬菜及第二季度干货、肉类等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于2021年3月30日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变更如下:

一、评标结果

原评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交总价(元)

1

宿州市埇桥区宏达种植专业合作社

23840.00元

2

安徽博聪贸易有限公司

42980.00元

3

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16440.00元

4

宿州市埇桥区非常蔬菜批发配送中心

106339.00元

5

合肥一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553315.00元

现变更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交总价(元)

1

宿州市埇桥区宏达种植专业合作社

23840.00元

2

安徽博聪贸易有限公司

42980.00元

3

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46910.00元

4

宿州市埇桥区非常蔬菜批发配送中心

106339.00元

5

合肥一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572425.00元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二、投标人异议/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异议/质疑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二)在异议/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质疑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质疑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女子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

异议/质疑接收联系电话:0551-65568707

安徽省女子监狱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