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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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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农贸市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费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详情

关于中心农贸市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费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2
关于中心农贸市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费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57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中心农贸市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80000
单位: 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范围:食堂的人员管理和培训、主辅原料采购、菜肴烹饪、糕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保洁及食堂设备维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9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釆购时间紧迫,从扶持本县小微企业的角度向有意并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发出邀请,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经评审小组进行面对面的资格预审、专家组技术评审、局党组同意后,将评分最高的投标申请人作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嵊泗广鑫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盐务弄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02日 至 2021年04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郑增思

联系电话: 13868209682

传 真: /

地 址: 嵊泗市场监督管理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俞朕杰

监管部门电话: 0580-5593977

传 真: 0580-5084056

地 址: 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需求情.doc

    60.5 KB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需求情况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需求情况

一、项目概况: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委托管理协议, 被委托方负责食堂日常运作,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主辅原料采购、菜肴烹饪、糕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保洁及食堂设备维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

二、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一年,食堂托管服务期间实行考核制度,若考核合格,可续,一年一签。

三、投标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有从事餐饮(食堂)服务资质、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经历。

四、食堂基本情况:

1、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位于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四楼东侧。

五、招标控制价及基本配置情况:

1、食堂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23人,招标控制价为200万元/年(含委托管理费 14.7 万元/年)。

六、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主要承担县中心农贸市场大楼内办公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公务接待活动人员的就餐服务。

2、消费方式:就餐人员智能刷卡消费,不收现金。

3、经营时间及内容:工作日开设早、中、晚餐。工作日晚餐提供一定数量的炒菜和面点售卖。特殊情况需加班时将另行通知。

4、菜肴品种:食堂采用自选菜供应模式,供应的饭菜原则上自行加工。早餐除供应常规面食以外,其它品种在15个以上;中餐菜肴供应品种在15个以上,并配供各类面食品种;晚餐菜肴供应品种在15个以上。品种做到经常翻新,分批出菜,每周制定食谱,一周不重复。

5、费用构成:合同费用包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委托管理费等。

6、能耗费用及节能与设备维护:水、电、空调等基础设施维修由中标方统一组织维修。能源的使用、管理列入考核办法。设备维护方面具体按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设备设施维修管理办法》执行。

7、应当守法经营,自觉接受委托方的指导、监管,努力降低经营成本,不断加强食堂内保、食品安全、餐饮卫生等安全管理,提高菜肴服务质量。制定食堂运行和管理所需的各项规章制度,控制食堂各种费用,降低能耗。

8、招录及自行选配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至少配置负责人1人,前厅主管1名,厨师长 1 人,厨师 5人(含灶台、切配人员),面点师2人,采购1人,专职食品监管员1名,充卡记账兼财务1名,服务员10人,其他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配置,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9、食堂所需大宗物资(猪肉、大米、食用油等)和特殊情况的物资原材料,需统一在采购人确定的或采购人认可的范围内采购。中标方应配合采购人落实政策扶助性采购活动。

10、自行采购的食材都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行优质采购,杜绝过期食品或劣质食材进入食堂,并建立采购索证制度。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应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2、中标方应设立激励基金,用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在管理费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职工奖励。

13、餐饮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餐(厨)具由委托方人提供,中标方应合理使用,合同期满后完整归还。

14、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性加班的,被委托方需积极配合完成,所涉费用不再支付。

15、相关要求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七、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浙江省食品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对所加工、制作食品的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2、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所有设备、设施、工器具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杜绝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

3、应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4、应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的环境。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不加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八、报价说明:

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全部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实施该食堂所需的其他费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成本支出预算

1、食堂日常经营收支测算:

食堂就餐人员按照早餐240人,每位消费5元左右,午餐400人左右,每位消费12元,晚餐200人左右,每人消费10元左右,每天流水8000元,毛利控制在5%至10%以内,以用来员工福利,及年底奖金。

2、食堂人员配置费用预算:

(1)、按照食堂人员基本配比率1:15至20人左右计算,需配置23人左右,周末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按排加班,食堂支付职工每年工资和高温补贴费用共计约1470000元,具体详见:表1,表2。

表1: 食堂职工工资表 单位:元

序号

职务

人数

工资/月

合计

1

食堂负责人

1

10000

10000

2

前厅主管

1

6000

6000

3

厨师长

1

8000

8000

4

厨师

5

6000

30000

5

面点师傅

2

6000

12000

6

采购员

1

4000

4000

7

专职食品监管员

1

4000

4000

8

充卡记账兼财务

1

4000

4000

9

服务员(打扫,洗菜,洗碗,打菜,卫生间清理)

10

4000

40000

总计

/

23

/

118000

备注:以上员工月工资包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

表2: 食堂职工高温补贴(8-10月份) 单位:元

序号

职 务

人数

高温费/月

合 计

1

食堂负责人、前厅主管、厨师长、厨师、面点师

10

800

8000

2

其余职工

13

600

7800

合计

/

23

/

15800

(2)、如果周末节假日需加班,按照半数人员上班需每月额外加班费用约13000元,每年共需支出约156000元。

3、食堂其他支出:

(1)、每年设备维修费用约50000元;易耗品每月约5000元,全年约60000元;公司管理费用按人员工资的10%,一年管理费用147000万。

(2)、每年采购碗筷破损约20000元,健康证办约2000元,餐厅如增加设备,500元以上需填采购申购单,批准后由局里采购,按照每年采购费用约50000元。

4、食堂职工培训、外出学习费用

食堂职工培训、外出学习费用每年预算约45000元。

5、食堂全年费用支出总计

全年费用总计支出约2000000元(含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费用)。

顺利保障一个月后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人员的调整,保证高效完成高质量的服务。提议其中骨干员工去去舟山市政府食堂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专职培训,费用另议。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