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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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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子门办证点职工用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子门办证点职工用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02 14:40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034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子门办证点职工用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晟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鸦雀口村四社
中标(成交)金额 138924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后子门办证点职工用餐服务,服务范围: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C区306。服务要求:1、管理要求。供应商需建立食品采购、加工、库房管理、卫生管理、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人员培训管理等食堂内部一系列管理制度。2、原材料采购要求:(1)供应商采购的食品原辅材必须符合国家制定最新食品安全标准,采购的原辅材需提供食品原材料依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2)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视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3)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库管工作,采购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供应商场所,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的质量与价格进行监督考核。3、卫生管理。供应商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规定,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1)个人卫生。工作人员无传染病史,持有《健康证》,保证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上岗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佩戴首饰,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抽烟、饮酒、吃零食等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2)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餐一清,不得久放。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有防尘、防四害措施,合理使用有灭鼠、蝇、蟑螂的设备并保持清洁。职工就餐区、桌面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无油渍,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食品餐渣每日清运。保持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职工就餐区无杂物。过道及堆放泔水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生活与厨房垃圾按垃圾分类设置标准垃圾分类桶,按照有关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清洁卫生用具。(3)食品卫生。食品操作场所生熟分开、盛器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离墙离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4)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荤素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冲洗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老油重复使用不超过两次。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餐一清。4、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保障采购人正常工作用餐。5、产品留样要求。每餐产品的所有品种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6、品质要求。每餐营养搭配,菜单合理设计。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并定期公布,提供特色菜品,保障菜品品质,实现菜品多样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因办公区域搬迁、政府相关部门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2、供应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肖海林(SC0107249)、杨颖(SC0100242)、马峻(SC0112452)、王强(SC0116588)、汪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2021)0292号。 2、预算金额:人民币139.7万元。 3、所属行业:正餐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北路32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61999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25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苟先生;联系电话:028-86273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苟先生
电话: 028-862738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