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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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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相关附院食用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相关附院食用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相关附院食用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L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KZB2111XJCB60357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相关附院食用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2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相关附院食用油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6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L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

联系方式:(0991) 211-0169、(0991) 211-0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L室

联系方式:0991-8855580、18097676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捷

电 话:0991-8855580、18097676662


附件信息:

  •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相关附院食用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387.5K

山东省立医院东院区附属楼多联机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相关附院

食用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KZB2111XJCB60357)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新 疆 医 科 大 学

招标代理: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1.磋商条件 4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及内容 4

4.竞争性招标文件获取 5

5.竞争性投标文件的递交 5

6.发布公告的媒介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0

1.总则 10

1.1项目概况 10

1.2供货周期和供货地点 10

1.3招标方式和资格审查方式 10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1.4.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5费用承担 10

1.6保密 10

1.7语言文字 10

1.8计量单位 10

1.9招标答疑会和招标澄清要求(本项目无答疑会) 11

1.10偏离 11

2.招标文件 11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2.2招标文件费用 11

2.3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11

2.5招标文件的修改 12

3.投标文件 12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3.2投标报价 13

3.3投标有效期 13

3.4投标保证金 13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4.投标 14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4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

4.4投标文件格式 15

5.开标 15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15

5.2开标注意事项 15

5.3开标程序 15

6.评标 16

6.1评标小组 16

6.2评标原则 16

6.3评标 16

7.定标及合同授予 16

7.1定标方法 16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16

7.3履约保证金 17

7.4签订合同 17

8.纪律和监督 17

8.1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8.3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附表1:初步评审表 25

附表2:详细评审记录表 26

附表3: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28

第四章 招标需求书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一、投标承诺函 44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46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7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8

五、配送能力 49

六、投标人资格声明 50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自拟) 51

、技术方案 52

、其它相关资料 53

质量保证承诺书 54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医科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现对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相关附院食用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预算资金,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及内容

2.1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相关附院食用油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及内容:对食用油进行采购

2.3供货周期: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起算。自签订合同后,服务期两年,合同开始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两年期限内),经食材配送中心确认后,进入合同期,试用期不合格,本合同终止。

2.4采购预算:42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括采购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3). 投标人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或者所颁发的授权经营代理证书;如为多级代理,须提供各级授权及代理证书。

4). 投标人须具所投货物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产品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附近期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各项指标需要在国标范围内,检验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以后)。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样品要求:每个种类提供一件样品,样品必须为所投标品牌与规格,样品不退。

4竞争性招标文件获取

4.1领取时间:投标人于202104 06 日至2021 04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8:00 时。

4.2领取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

上述资料领取文件时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4.3领取地址: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层L室)。

4.4招标文件售价: 300.00 人民币,售后不退。

5竞争性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42611 00 (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报名无效,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

联系人:陶璐、赵晓勇

电 话:0991-2110169、0991-2110171

传 真:/

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层L室

联系人:刘捷

电 话:0991-8855580、18097676662

传 真: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1.1

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本部及相关附院食用油采购项目

1.1.2

项目编号

WKZB2111XJCB60357

1.1.3

招标人

招标人: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

联系人:陶璐、赵晓勇

电 话:0991-2110169、0991-2110171

1.1.4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L室

联 系 人:刘捷

联系电话:0991-8855580、18097676662

1.1.5

供货地点

新疆医科大学及相关附院

1.1.6

采购预算

4200000.00元

1.1.7

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

1.1.8

供货周期

两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起算。自签订合同后,服务期两年,合同开始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两年期限内),经食材配送中心确认后,进入合同期,试用期不合格,本合同终止。

1.1.9

质量要求

合格

1.3.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3.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

7.1

定标方式

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1.4.1

1.4.3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括采购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3). 投标人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或者所颁发的授权经营代理证书;如为多级代理,须提供各级授权及代理证书。

4). 投标人须具所投货物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产品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附近期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各项指标需要在国标范围内,检验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以后)。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样品要求:每个种类提供一件样品,样品必须为所投标品牌与规格,样品不退。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9

招标文件

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0420日上午10:30分前,形成书面文字,发电子邮件至190872754@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单位,逾期未发送至上述邮箱者,视为自动放弃质疑机会。招标人将统一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书面澄清文件将发予领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2.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层L室

3.4

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0元(人民币)

于2021年04月2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缴纳。(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接收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开户单位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

账号:3002 0122 0920 0059179

行号:102881001224

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5.5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光盘或U盘密封在投标文件中)1份。

4.2

投标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3.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历日

权重

技术商务详细评审:70分,投标报价评审:30分

备注:

1.招标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2002]19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下浮40%执行。再无其他任何费用。

3、望本项目投标人对企业业绩真实性负责,否则,将依法按规查处。如投标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由此原因造成的否定其投标资格情况,由投标人承担后果。

4、各投标人必须将资格审查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以上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表面注明投标人资格审查原件、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此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因疫情防控进入大学投标需提前报备人员信息,为避免不必要的情况出现,请各投标单位于2021年04月22日前将确认好的参标人员(一名)信息wold版发送至190872754@qq.com,所需人员信息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近七天的核酸检测报告截图以及通行码截图,谢谢配合!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招标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供货周期和供货地点

1.2.1供货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方式和资格审查方式

1.3.1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1.6保密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招标答疑会和招标澄清要求(本项目无答疑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招标商答疑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若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9.3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对投标人的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最新答疑信息。

1.10偏离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某些要求产生偏离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投标文件格式

(6)补充条款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4款和第2.5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费用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获取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4.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5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5.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5.3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应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中写明。

2.5.4当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前后不一致,发生矛盾情况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5.5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呈现明显的或不符合逻辑等的错误,或在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将需要澄清的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之前,以纸质的形式递交于招标人,否则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请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中标人将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而做出的书面澄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承诺函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配送能力

(6)投标人资格声明

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2、近年财务状况表

6-3、近年类似供货项目业绩情况表

6-4、“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

(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8)技术方案

(9)其它相关资料

(10)其他相关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7)条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当按第四章“招标需求书”的规定进行报价,并填写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报价明细表。

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

3.2.3投标人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3.2.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承诺函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以正本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函报价大写为准。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3.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磋商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和要求提交投标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3.4.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相关规定退还。

3.4.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范围、供货周期、技术与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章处均应加盖。

3.5.4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必须将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与纸质的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并递交。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4.1.1投标人必须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装袋)分别密封装袋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投标文件”字样,即 “投标文件”封袋。

4.1.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3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中的字迹以清晰为准,加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章处均应加盖投标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订成册,装袋密封。

4.1.4“投标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和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在外封套所有启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招标人事先约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4.2.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本章第4.1款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4.2.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的地点。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投标文件格式

4.4.1投标文件格式见第五章

4.4.2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后面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5.2开标注意事项

5.2.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相关部门审查。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5.3开标程序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开标会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由招标人或监督人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

(4)?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按照规定启封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供货周期等其他实质性内容,并作记录。

(6)? 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

(7)? 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小组

6.1.1评标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在政采库里抽取的专家组成。

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1.2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定标及合同授予

7.1定标方法

7.1.1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评标小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分数高低做出排序,如果有两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排名靠前。

7.1.3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出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7.1.4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原则: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日。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中标人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磋商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其他因素分值

分值

1

企业资质

资证齐全、业绩真实,生产企业具备所提供采购项目的加工生产资质的供应商得5分;批发市场中资质实力雄厚、经营历史长,有长期履约能力的批发供应商得3分。

5

2

服务能力

投标方需在本地具有一定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能力,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得0分(提供原件备查)。

5

3

仓储面积

具备仓储能力,提供拥有1年以上库房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用途须显示为库房,且有库容容积量显示,专家根据提供证明材料综合评定,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提供原件备查)。

5

4

服务方案

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含车辆通行保障)、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需全面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专家根据方案,横向对比打分,优得5分,较好3分,一般的1分(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应急保障方案)。

5

5

供货业绩

1.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有效配送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原件备查)。2.2018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项以上同类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有效配送业绩的业主评价意见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1分,满分为5分(提供原件备查)。

15

6

配送车辆

配送车辆为中型货车,有3辆得3分,每增加一辆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3辆以下,每减少一辆扣1分,车辆附相关照片;供应商法人或公司拥有的货车、面包车需提供有效机动车行驶证的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租赁车辆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5

7

配送人员

组织机构健全,可服务本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3人(含)得分1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5分。3人以下不得分(提供项目人员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及有效健康证)。

5

8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保供能力

必须满足特殊情况下的货源供应,提供具体的保供方案与案例。人员、车辆获得通行情况,货源保供能力,案例具体详实,专家根据方案横向对比打分,优得5分,较好4分,一般的2分,无法保供的得0分。

5

9

品牌效应及质量

审专家根据提供样品品牌知名度及质量进行排序打分,排名第一的给10分、排名第二得7分,第三得5分,第四名及之后名次得3分

10

10

售后服务承诺

按期供货,及时退换货品,提供优惠政策,保障供应,配送及时(以承诺书为准);专家根据方案,横向对比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

5

11

标函质量

标书编制整齐、严谨、清晰,装订无错漏,内容齐全。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

5

12

投标人报价

1、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指经过上述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所有小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去掉最高报价及最低报价后(如果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不去掉最高报价及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上浮5%(含)下浮7%(含)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无投标报价在此范围内,则采用所有小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去掉最高报价及最低报价后(如果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不去掉最高报价及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报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平均值

4、投标报价偏差率的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5、: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60-︱偏差率︱×100×0.8;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60-︱偏差率︱×100×0.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30

13

合计:

100

注:1.供应商须按所有打分项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能清晰辨别的,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均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数据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实地考察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医科大学招投标黑名单。

3. 各包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甲方将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人员、车辆或仓储能力等任何一项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新疆医科大学招投标黑名单,由第二名(以此类推)替补。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技术、商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详细评审标准》。

2.2.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分值构成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 评标准备

(2)? 初步评审

(3)? 详细评审

(4)? 汇总得分

(5)?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2评标准备

3.2.1评标小组成员签到

3.2.2评标小组的分工

3.2.2.1评标小组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小组主任。评标小组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小组主任与评标小组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

3.2.2评标小组主任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小组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评标小组成员学习招标文件;

(2)所评审货物采购较复杂或者投标人较多时,合理安排评标小组成员的分工;

(3)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进行评审;

(4)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5)组织收回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和评标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并查验评标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6)组织对评标结论进行复核确认;

(7)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3.2.3熟悉文件资料

3.2.3.1评标小组主任应当组织评标小组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供货周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小组应当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3.2.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小组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招标文件补充;

(2)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

(3)开标会记录;

(4)评标表格;

(5)其他信息和数据。

3.3资格审查

评标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评审。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评标小组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4初步评审

3.4.1评标文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评标小组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4.2初步评审条款是指对本招标项目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重大偏差,而且纠正此类偏差将会对响应本次招标的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4.3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小组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予以补正。

3.5多次次报价

/

3.6详细评审

3.6.1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6.2澄清答疑:/

3.6.3详细评审:见附表《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等于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6.4算数错误修正:磋商报价有算数错误的,评标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6.5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6.6磋商报价评分:对经过上述评审的有效磋商报价进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6.7汇总评分结果,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6.8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如果出现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时,以磋商报价低者优先。

3.7澄清、说明或补正

/

3.8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8.1评标小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评标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8.2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8.3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小组成员评标小组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

(2)目录

(3)基本情况一览表

(4)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5)开标记录

(6)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7)评标过程

(8)评标结果

(9)附表:开标记录表

3.9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9.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小组继续评标。

3.9.2关于评委中途更换评委

3.9.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小组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3.9.2.2退出评标的评标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