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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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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资阳市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资阳】资阳市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1-03-24



项目概况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 ggzyjyzx2014@163.com,联系电话:028-24054812,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回复《供应商报名登记确认函》后,确认报名成功。 邮件格式要求: 主题:XX采购项目。 正文: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招标/询价/谈判/磋商编号【LZCJC[2021]XX号】; 报名包号【1】; 报名供应商名称【XXXX】; 供应商联系电话【XXXX】; 供应商报名代表姓名【XXXX】职务【XXXX】; 报名代表联系电话【XXXX】。 附件:供应商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介绍信(见附件1)(均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手写“复印属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20222021000048

项目名称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500000.00
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5日到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 ggzyjyzx2014@163.com,联系电话:028-24054812,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回复《供应商报名登记确认函》后,确认报名成功。 邮件格式要求: 主题:XX采购项目。 正文: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招标/询价/谈判/磋商编号【LZCJC[2021]XX号】; 报名包号【1】; 报名供应商名称【XXXX】; 供应商联系电话【XXXX】; 供应商报名代表姓名【XXXX】职务【XXXX】; 报名代表联系电话【XXXX】。 附件:供应商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介绍信(见附件1)(均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手写“复印属实”)。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LZCJC[2021]002号,十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要求: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原则上派1名人员到场。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防疫健康码;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乐人员或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人员,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防疫消毒等疫情防护检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未遵守上述要求的,将会拒绝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代表应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到达对应地点,若因疫情防护检查措施造成时间延误或被拒绝进入交易场地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本磋商文件不作另行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池南路84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2332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阳市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2331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8-233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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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x号

采购编号:LZCJC[2021]002

采购项目: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中国·四川(乐至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共同编制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二一年三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5 -

第三章 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 17 -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8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19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0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 30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37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拟对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活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ZCJC[2021]002号。

2.采购项目: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人: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采购代理机构: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采购人自筹资金50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六、采购情况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该项目是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内容主要条款、履约能力、其他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2.供应商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2:30- 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报名,供应商报名成功并登记备案后视为获取了磋商文件,其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方式:电子邮件。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 ggzyjyzx2014@163.com,联系电话:028-24054812,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回复《供应商报名登记确认函》后,确认报名成功。

邮件格式要求:

主题:XX采购项目。

正文: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招标/询价/谈判/磋商编号【LZCJC[2021]XX号】;

报名包号【1】;

报名供应商名称【XXXX】;

供应商联系电话【XXXX】;

供应商报名代表姓名【XXXX】职务【XXXX】;

报名代表联系电话【XXXX】。

附件:供应商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介绍信(见附件1)(均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手写“复印属实”)。

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届满后,若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2家,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4月7日0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0:00(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10:00。

开标地点: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注:供应商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磋商文件负责接受供应商对资格/资质、技术/服务要求、评分明细、合同内容主要条款、履约能力、其他商务要求等内容的咨询、询问和质疑。

通讯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池南路84号

邮编:641500。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23322336。

采购代理机构

与采购人共同编制磋商文件。收取和退还保证金。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发出成交通知书。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范本内容、保证金、评审过程磋商结果的咨询、询问和质疑。

通讯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

邮编:641500。

报名处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发出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28—24054812

政府采购股与采购人共同编制磋商文件,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范本内容的咨询、评审过程磋商结果询问和质疑。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23310780

拍卖和交易组织股:收取和退还保证金,接受供应商对保证金咨询,联系电话028—24054808。

电子邮箱ggzyjyzx2014@163.com

十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要求: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原则上派1名人员到场。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防疫健康码;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乐人员或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人员,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防疫消毒等疫情防护检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未遵守上述要求的,将会拒绝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代表应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到达对应地点,若因疫情防护检查措施造成时间延误或被拒绝进入交易场地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本磋商文件不作另行更正

2021年03月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3家以上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5

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章“2.4.4 低于成本价磋商处理”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根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本次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取和退还。

一、履约保证金交纳

(一)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二)交款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

以供应商单位账户转账(请填写为:LZCJC[2021]002号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231249322910000749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帅乡大道支行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保函方式

保函应当由担保银行向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具,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不得部分或全部手工填写,担保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磋商有效期截止时间。

3、供应商可自主采取以上任意一种方式提交。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及附件2。

9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实质性要求)

如本次采购项目涉及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产品,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产品不能参与报价供应商须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供应商须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10

报价产品价格扣除和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价格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或反映。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3.3”相关规定)

11

供应商咨询

依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约定,供应商咨询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范本内容、磋商过程、磋商结果及磋商情况的咨询,请联系政府采购股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资格和资质性、项目技术、服务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履约能力、其他商务要求等内容的咨询,请联系采购人

3.供应商对保证金收退、开标的咨询,请联系拍卖和交易组织股

4.供应商对报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咨询,请联系报名处

注: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十、联系方式”。

12

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1.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十、联系方式”。

2.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3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报价情况(含价格扣除情况)及磋商结果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介绍信)到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大厅报名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15

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编号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可以与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2021—LZCJC—002号)。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报乐至县财政局备案

17

政采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財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可以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18

其他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函”是复印件的,可以不加盖单位鲜章)。

2.本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以来”“以后”,包括本数/本级;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有关定义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2.3本次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在本次采购活动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在本次采购活动代表其他组织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上记载的负责人)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8.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知识产权(如本次采购项目涉及有知识产权,则为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资格预审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gzyjyzx2014@163.com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邮件形式通知已经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请相关供应商及时自行查收电子邮件和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获取相关信息。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供应商提出申请的时间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个工作日前。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邮寄的书面申请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次采购不组织答疑会或者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供应商单独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下称电子文档)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包括电子文档)的编制和签署

18.1供应商需准备以下磋商材料:

(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3)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电子文档仅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的存档资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18.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但电子文档须单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分包号(若有分包)。电子文档密封袋的最外层还应清楚地标明“电子文档”字样。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20.2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的,须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注: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授权代表应当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一致,因特殊原因不一致的,须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另行授权书原件,另行授权书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须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函”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0.3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20.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递交的全部资料后,如实记载供应商送达时间、密封袋数量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评审前前开启密封袋

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还必须同时递交电子文档;供应商未按照本条规定执行的,或者递交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函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电子文档递交后不允许修改和撤回)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递交的全部资料,否则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均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单位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次采购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请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份)送乐至县财政局备案(加盖备案章)。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8.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非监狱企业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原合同采购金额与补充合同金额之和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乐至县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表》(详见附件3)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和交易组织股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支付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其 他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1.本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以来”“以后”,包括本数/本级;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 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的询问、质疑投诉应当遵循《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财政厅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者恶意、串通等方式提出质疑和投诉的法律责任。

一、依据委托采购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供应商对资格/资质性要求、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内容条款、履约能力、其他商务要求、评分明细、未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答复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范本内容、评审过程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

3.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

4.供应商询问或者质疑不能一文同时询问或者质疑两个单位,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清楚询问质疑对象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向谁提出。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意: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须同时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递交质疑书的,不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②供应商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代表进行质疑时,质疑书可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投诉的提出和受理

投诉由乐至县财政局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18190292719

2.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松林街2号

3.邮编:641500

说明: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②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授权委托书内容不全的,或者质疑书、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加盖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③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合一新证的供应商提供合一新证复印件)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资料复印件(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单位的,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报表相关资料复印件,暂无财务报表的须作出合理书面情况说明)

3..磋商函;

4.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函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磋商活动的不提供)

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

二、其他响应文件

1.服务应答表

2.商务应答表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书

6.第一轮报价表

7.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它应答和承诺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勤服务中的门卫、院内守护和巡逻、食堂管理、保洁、绿化、会务等服务采购。

二、项目清单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所属行业

期限

1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物业管理

一年

三、服务/技术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该项目服务人员不低于14人。物业服务公司具体人员配置可多于、优于指导配置。

岗 位

人 数

管理人员

1人

保安员(必须会操作采购人所有的消防设备)

4人(限男性)

保洁员

2人

会务服务人员

2人

伙食团服务员(包含一名专业厨师)

4人

专职水电工一名(持证上岗)

1人

总计

14人

2、从业人员要求:

2.1年龄:女性18-50周岁,男性18-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品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公司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2.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政治可靠,没有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2.4没有精神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
2.5没有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强制戒毒和刑事处罚记录。
2.6服从管理,及时完成好采购人临时交办的任务。
3、保安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3.1安保人员岗位职责:

①巡逻保安巡逻路线:大门→办公楼→院坝→食堂。

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三班制轮流上班。

③对进出采购人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登记,指挥进出车辆按秩序进入,并引导自行车、摩托车以及其他车辆停放到指定的位置。

④一但院内发生警情事故,立即通知巡逻保安前往事故发生处,协助其他保安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采购人办公室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在大门口维持秩序,保证特殊车辆的进入。

⑤杜绝任何危险品进入院内,制止酗酒者、拾荒者和宠物进入院内。

⑥如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对大门进行控制,按照要求开关大门。

⑦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管理,以及交办的各项安保任务,严格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好每次工作交接班记录。

⑧维护院内秩序,加强对院内、监控死角、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逻检查,防止人员翻墙进入院区。

⑨负责对院内各区域的水、电、停车标志监控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⑩熟练消防设施的位置和正确使用方法,掌握消防系统的操作程序,熟练判断﹑操作火警设备和解除系统故障,严格执行值班操作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持证上岗。熟习紧急情况下人员的正确疏导方案和应急逃生通道位置。

?监控室内外禁止吸烟﹑吃东西﹑看书报,以及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监控中心,外来人员需进入监控室时,必须经过批准方可进入。

?当院内发生火灾报警时,立即将画面锁定,并做好报警记录登记。立即到报警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察看确认警情,及时处理。

?如果发生的报警火灾较大,且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通知办公室。

?交接班时,须对全院消防重点部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监控画面、事故处理情况、采购人的指示和要求交接清楚、登记,共同签字。

3.2交接班制度:

①接班的保安员应按规定的上岗时间,提前10分钟换好制服后到指定岗位接班。

②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员应把需要在值班中注意的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待清楚。

③交班的保安员应等接班的保安员对值勤区域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离岗,接班的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0分钟。

④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接班的保安员应在相应岗位的〈〈交接班记录〉〉上记录时间并共同签字。

⑤接班的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的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接班的保安员共同签字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⑥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员未完成的工作,应由交班的保安员继续完成。如不能定期完成,经接班的保安员同意由其继续完成,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上报管理人员。

⑦接班的保安未接岗,交班的保安不得离岗,如接班的保安未接岗,而交班的保安离岗,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3任务

①严防不法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确保该处人员、财产的安全不受侵犯。

②负责对来访客人的疏导以及验证、检查等工作;

③负责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3.4情况处置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双规为依据、以守则为准则,严格履行职责,按照规定要求处置突发情况,查找处理隐患,保障人员安全。

①值勤中遇有客人来访时,值班人员应让其认真填写来访客人登记表后,而后让前台通知被访员工将来访客人接入办公区域。

②对外运物品人员要严格检查出门条,对大件物品应视情况开箱检验,核对无误,证物相符方可放行,对不符合手续的要立即通知行政部主管人员处理,不得擅自处理,防止与员工发生尖锐的直接冲突。

③巡逻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等要求的检查内容,发现未关闭或损坏应清楚记录并通知管理人员安排维护修理。

④发生火警的处置一旦发生火警,必须沉着冷静,首先要判明火势大小和燃烧物;除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及局办公室外,如能用灭火器灭火的,可立即灭火;如火势较大,应迅速报告中控室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明失火单位名称。消防车进入后及时介绍火势和水源情况报警同时,要切断电源、煤气,转移危险物品;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⑤个别人不执行规定的处置,纠正违规时首先要态度和蔼,以理服人;对不听劝阻的要问明姓名、部门后请示管理人员处理,尽量避免冲突;如果是来访客人故意捣乱,应立即请示管理人员及局办公室坚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报公安机关处理。

3.5保安服务质量标准

①业务技能条件

Ⅰ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

Ⅱ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Ⅲ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Ⅳ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Ⅴ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

②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

③文化条件

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

3.6仪容仪表

①值勤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②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

3.7保安人员岗位纪律

①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好门岗的工作秩序,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③遵守采购人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采购人内部的机密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④未经允许不准动用职工物品。

⑤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

⑥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4、保洁服务标准与制度

4.1清洁卫生标准

①办公大楼总体清洁服务标准:不同部位的环境,卫生要求服务不同:

项 目

服 务 要 求

门厅、大堂、楼梯走廊、等地面

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无垃圾、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定时消毒。

门框、窗框、窗台、楼梯扶手、栏杆、指示牌、宣传栏等

保持干净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无划痕。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

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天花板、风口、公共灯具内或外

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

服务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茶水间)

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热水炉外壳应无污迹、水渍。不锈钢台面无水迹、无污渍、无擦痕。不锈钢水槽干净、无斑点、无污迹无杂物、水垢,落水口无污垢。水笼头表面光亮、无污渍、无水垢。下水道无异味、定期消毒。

公共卫生间

便池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镜面保持明净光亮,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异味;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定期消毒。

垃圾收集

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垃圾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广场、停车场

广场地面干净。外围通道地面应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灰、积水、无污迹、油渍、轮胎印,地面应保持原色。

电器设施

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②办公大楼外围卫生标准:外围不定时巡回清扫并及时清除墙上粘贴的小广告。

4.2保洁服务管理制度、管理目标:

①管理实现全覆盖、无盲点。

②作息时间为: 8.00-11:30,14:00-18:00,保洁人员由公司统一着装,佩带工牌、仪表仪容整洁端庄;

③服务区域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无异味,为大家提供清洁、便利的工作环境,特殊情况及时处理;

④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内不超过1/2;

⑤废弃物垃圾箱做好分类标识,按指定地点安放;

⑥及时清理外围垃圾桶垃圾,不堆积外溢,清运到指定位置;

⑦节约用水、用电,保洁用具摆放整齐,定点放置。

⑧提供必要的生态绿植,保持空气环境清新。

⑨语言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和财物;

⑩上班不怠工、不偷工、不弄虚作假、不玩手机和大声喧哗;

?发现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需及时进行劝阻,及时报告,及时修复;

?严禁擅自移动、动用消防设备、器材,严禁携带和使用危险品;

?做好巡回保洁工作,确保所服务区域卫生和环境良好;

?服从领导安排,做好临时性突发工作。

5、厨房服务标准与制度

  5.1厨房着装制度:

  ①上岗后工装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得穿便装上岗。

  ②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

 ③工作服应保持干净,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④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外的地点。

  5.2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①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②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清洁美观。

③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④工作厨台、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⑤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⑥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太久。

⑦凡易坏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生熟要分开存放,防止串味。

⑧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咳嗽、吐痰、打喷嚏时要避开食物。

⑨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洁。

5.3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①根据厨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过久而变质。

②原料派专人管理,严格按量使用,其他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③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④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对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随时检查。

⑤不许乱拿、乱吃、乱做厨房的一切食品。处理变质原料须经批准。

⑥严格履行原料进入、原料烹饪和菜品供应程序。

⑦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验收标准完成原料验收入库工作。

⑧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如何处理验收下来的物品,并且知道在发现问题时如何处理,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员应负主要责任。

6、会议服务标准及制度

(1)会务服务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和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服从统一调配和安排;

(2)会务人员必须热情主动、文明礼貌、仪表端庄,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配戴胸卡;

(3)会务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定期培训和定期考核,主动熟悉会务服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4)会务服务人员必须按通知单载明时间,提前30分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会议通知单要求检查空调、灯光、音响、话筒、显示屏、茶叶、烟灰缸、会标、会务用具、面巾纸、光碟、投影仪、会议用具摆放形式是否到位,并逐一对照落实;

(5)公共会议会务用具必须统一登记造册,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并填写《资产损耗情况登记表》,对损毁的会务用具必须及时登记,并说明原因,根据会务工作需要,会务用具需重新配备的,由会务人员出具报告向局办公室申请,重新添置;

(6)会议室一切准备就绪以后,站在方便与会人员招呼的位置,满足与会人员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7)加强会中服务水平,提高应变能力。会议期间、会务人员必须密切关注会场动态,对与会人员意外的表现,主动礼貌上前询问有关情况,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果断迅速处理;

(8)会议期间,主席台除供应茶水以外,服务人员严禁从主席台后台经过,以免影响会场秩序;

(9)会议结束以后,仔细检查会场是否有遗失物品和会务用具损毁情况,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与会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10)服务人员在离开会议室以前,必须关掉空调、灯光、水电、门窗。

7、绿化服务要求

(1)全面负责院内绿化区的日常养护,制定切实可行的养护计划和管理措施,适时对花木、草坪进行修剪、施肥、防治病虫害、养护和浇水,清除绿化区杂草;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培植、移栽花草树木。

(2)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在工作期间不出现重要植株死亡,若因工作纰漏造成的重要植株死亡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损失。

(3)在维护原有绿化的基础上,提供必要的生态绿植,保持空气清新自然,环境舒适怡人。

(4)绿化带保洁:无明显垃圾。

8.其他服务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企业管理制度、培训方案、应急事件处理方案、消防管理及措施。

四、履约能力要求

1、本项目所需物品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2、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物业服务项目的业绩。

3、供应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需具有建(构)筑消防员初级及以上证书。

五.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主要条款要求

1、因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服务人员数量(须采购人确认)时,每增加或减少时按照合同人均单价费用拟签补充协议变更合同金额。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对其公司进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场之日起计算),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成交人须在每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受成交人票据后按考核结果在10日内将上月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人。

3、成交人如为资阳市辖区外登记注册的公司,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在资阳市或乐至县登记注册分公司,如未注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

六、其他商务要求:
3.1本项目采购人免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和夜班人员值班室。
3.2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过程中,任何与社会劳动保障方面的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支付基本工资和购买“五险”。本项目供应商所报的报价须包含相关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服装费、培训费、管理、税费和所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用具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自己负责,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原因给采购人和自身造成损失或伤害、或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附:考核要求:

(1)全部达到质量标准考核总分为100分。

(2)每季度末由双方组织人员按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程序进行定期检查、考核、打分。

(3)考核情况分为100分、90分、80分三种分值。每季度考核低于90分的,每少一分扣当季服务费的0.5%,低于80分视为不合格,发整改通知单。一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即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若上级部门检查被通报批评一次,视为一次考核不合格。若一年内出现两次则自动解除合同。

考核标准

合同条款

目标管理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考核分数

门卫、守护、院内巡逻服务(25分)

院内安全稳定,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门卫、守护、巡逻是否到位履职;(5分)

安全隐患是否一周排查一次;(5分)

重点守护的财产有无损失;(5分)

重大活动是否按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安全工作;(5分)

突发事件是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有效处理);(5分)

环境卫生(25分)

按时到岗、着装规范(5分)

地面干净、整洁(5分)

楼道、大厅、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不定时清扫保洁(楼道无痰迹、垃圾、纸屑;楼道无灰尘、蜘蛛网等)(5分)

卫生间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卫生间小便槽无垃圾、烟头,大便槽无大便、玻璃无灰尘等)(5分)

院内垃圾每日清理(垃圾、纸屑,垃圾桶晚 7点钟以前清理完)(5分)

食堂管理工作(20分)

按时到岗、着装规范(5分)

食堂干净卫生、菜品新鲜、无食品安全事故(15分)

会务服务

(10分)

13、按时到岗、着装规范(5分)

14、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应变能力(5分)

绿化养护(10分)

15、绿化修剪整洁(3分)

16、长势较好、无病虫害(2分)

17、无重要植株死亡(2分)

18、按要求培植、移栽花草树木(3分)

履约能力(10分)

19、人员配备符合要求(5分)

20、社保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购买(5分)

总体情况(100分)

备注

1、考核结果请如实填写。2、每季度考核1次,签字确认。3、总体情况:填100分、90分、80分三种分值。

说明: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根据实际磋商情况确定。


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