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近期拟对酱油米醋、餐具洗洁精类涉餐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单位: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
二、招标编号:WL21-4-2
三、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涉餐饮物资招标
四、招标内容:
标项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文理学院食堂) | 预算金额 (元培学院食堂) | 合计 (万元) |
01 | 酱油米醋 | 2万元 | 5万元 | 7 |
02 | 餐具洗洁精 | 2.5万元 | 2.5万元 | 5 |
注:1.年预算金额仅供参考,不作合同执行依据。
2.合同期限: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五、投标资格: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主营业务,且在绍兴地区(以考察认定为准)具有自有的实际经营配送点,不接受全权委托第三方配送的商家报名。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企业运行正常,资金、设备、人员等状况良好。
4.来源规范,票证齐全,能提供追溯信息完整。
六、报名:
1.疫情期间,建议各供应商进行网络报名(网址:http://cgzx.usx.edu.cn/member/)。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3.现场报名地点及要求: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环城西路516号)210室。报名人凭本人身份证,健康码并佩戴口罩,由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方可进入报名现场。(通过网络报名的供应商不需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商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实行五证合一的,请提交统一证件副本复印);
②报名商家许可证件副本复印件(如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已换证的,提交经营许可),根据报名项目不同提供;
③企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照。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01标:5000元;02标:3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开户行:工行绍兴越城支行,帐号:1211016009200236309。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无息退还,中标者签订合同后退还。
④招标方将对投标人的生产经营场地或配送仓库的面积、卫生及安全方面进行实地考察,若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则不得参与投标。
七、送样
1.送样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前(送样时需附产品检测报告(必须是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的证明),逾时或样品不全,样品分为0分,且不得作为中标人)。
2.送样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河西餐厅北门总仓库。
八、开标
1.开标会定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201室举行(环城西路516号文理学院东大门南侧二楼)。
2.开标当日各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进入开标现场,需凭本人身份证、健康码,通过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3.投标单位于2021年4月16日9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逾期送达作废标处理。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七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2500元,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十、报名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标准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4月13日11时前向招标人书面反映,招标人向各报名人作出书面答复补充,并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
报名联系人:王老师电
话:0575-88348811 传真:88341862
业务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88341288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2021年4月6日
- 附件【酱油米醋、餐具洗洁精招标文件21.3.19.doc】
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涉餐饮物资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WL21-4-2
使 用 单 位: |
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 |
招标单位: |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
监督单位: |
绍兴文理学院纪检监察室 |
二○二一年四月 |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429147467" 四、定标 9
HYPERLINK \l "_Toc429147468" 五、授予合同 10
HYPERLINK \l "_Toc429147469"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11
HYPERLINK \l "_Toc429147470"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近期拟对酱油米醋、餐具洗洁精类涉餐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使用单位: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
二、招标编号:WL21-4-2
三、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涉餐饮物资招标
四、招标内容:
标项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文理学院食堂) |
预算金额 (元培学院食堂) |
合计 (万元) |
01 |
酱油米醋 |
2万元 |
5万元 |
7 |
02 |
餐具洗洁精 |
2.5万元 |
2.5万元 |
5 |
注:1.年预算金额仅供参考,不作合同执行依据。
2.合同期限: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五、投标资格: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主营业务,且在绍兴地区(以考察认定为准)具有自有的实际经营配送点,不接受全权委托第三方配送的商家报名。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企业运行正常,资金、设备、人员等状况良好。
4.来源规范,票证齐全,能提供追溯信息完整。
六、报名:
1.疫情期间,建议各供应商进行网络报名(网址:http://cgzx.usx.edu.cn/member/)。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3.现场报名地点及要求: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环城西路516号)210室。报名人凭本人身份证,健康码并佩戴口罩,由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方可进入报名现场。(通过网络报名的供应商不需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商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实行五证合一的,请提交统一证件副本复印);
②报名商家许可证件副本复印件(如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已换证的,提交经营许可),根据报名项目不同提供;
③企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照。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01标:5000元;02标:3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开户行:工行绍兴越城支行,帐号:1211016009200236309。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无息退还,中标者签订合同后退还。
④招标方将对投标人的生产经营场地或配送仓库的面积、卫生及安全方面进行实地考察,若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则不得参与投标。
七、送样
1.送样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前(送样时需附产品检测报告(必须是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的证明),逾时或样品不全,样品分为0分,且不得作为中标人)。
2.送样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河西餐厅北门总仓库。
八、开标
1.开标会定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201室举行(环城西路516号文理学院东大门南侧二楼)。
2.开标当日各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进入开标现场,需凭本人身份证、健康码,通过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3.投标单位于2021年4月16日9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逾期送达作废标处理。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七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2500元,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十、报名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标准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4月13日11时前向招标人书面反映,招标人向各报名人作出书面答复补充,并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
报名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575-88348811 传真:88341862
业务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88341288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2021年4月6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招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集成商(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及相关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售后服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段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3.3本次招标商务标设上限价,如某一标段内的任意一个品种的报价高于上限价,则该标段的投标报价分作零分处理,且不得作为中标人。
4. 投标委托
投标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3)。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下同)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6.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二、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2.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3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分别装订,分别密封:
2.3.1 “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2.3.1.1投标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1);
2.3.1.2报价单(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
2.3.1.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投标人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上限价,投标报价分作零分处理,且不得作为中标人。
2.3.2 “技术文件资料”应包括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组成中的3-12项资料。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开标时需提供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合同原件)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纸质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报价单》格式填写;
3.2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税收、货到就位等一切费用;
3.3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上限价,投标报价分作零分处理,且不得作为中标人。
4. 投标保证金
4.1资格审查已通过的单位需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不得参加投标;
4.2投标保证金:01标人民币5000元整;02标人民币3000元整。开标后,未中标者无息退回,中标者签订合同后退还。保证金交到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帐户。户名: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开户行:工行绍兴越城支行,帐号:1211016009200236309。
4.3招标人退投标保证金时,以投标人投标书中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准,如发生投标单位实际帐号与本投标函提供的帐号不一致,而造成招标人未能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5所有相关保证金不计息;
4.6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6.1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
4.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6.3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6.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定的条款;
4.6.5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自投标截止日3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45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规定
6.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6.2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分别装订成册;
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7.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标段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可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8.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招标编号、标段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投标单位盖章。
9.废标(无效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无效标)处理:
9.1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
9.2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3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全、错误的(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9.4 投标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9.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错误的;
9.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9.7 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9.8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9.9投标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9.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9.11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合理书面说明的;
9.1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承诺书或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及错误填写投标承诺书的;
9.13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9.1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投标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
1.2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开标会由本公司主持。
3.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4.开标大会程序
4.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4.2采购人代表讲话,介绍采购情况;
4.3开标时按后到先开原则,启封投标文件,并对各授权人的身份进行核验;
4.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并进行技术分打分;
4.5主持人宣布技术分,授权代表必须到场;
4.6再启封商务标,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7唱读结束后,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4.8评标委员会核准商务报价及计算商务分,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9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5.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5.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
5.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5.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6.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符合性审查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档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7.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7.1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7.2 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 如果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4 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5 如果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8.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8.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
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 评标过程保密
10.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0.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定标
1.定标原则
1.1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果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1.1投标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水平;
1.1.2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1.1.3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投标人配合,投标人必须接受。
1.1.4招标领导小组在对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后,决定中标单位。
2.中标条件
2.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2.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
2.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
五、授予合同
1.中标方式
1.1采用综合评分法,有效标中综合得分最高投标单位中标;得分相同的以商务分高者中标;如商务分再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1.2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为确保食堂正常运营,招标人可向其他报名投标人询标(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若提供的产品品牌、等级与原中标单位一致且价格不高于原中标价的可由其供货。
2.中标通知
2.1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定标结果,将以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中标人,随后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并将评定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2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3.履约保证金(标内有说明的按标内要求执行)
3.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01标5000元整;02标3000元整,合同期内如无违约情节,期满后无息退还;
3.2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招标货物名称与质量要求
项目 |
技术、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
规格 |
其他说明 |
备注 |
01标:酱油 米醋 |
1.酱油须符合 GB/T18186标准,米醋须符合GB/T18187标准。 2.酱油、米醋必须具有QS标注。 3.定型包装。标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必须原包装。 |
生产企业具有规范的食品卫生要求:生产车间实行隔离设施的检查通道。 |
按需进货, 在招标品种范围以外的个别品种,可与中标方协商议价,原则上按市场价下浮10%。 |
|
02标:餐具洗洁精 |
1.外观:液体产品不分层,无悬浮物或者沉淀;粉状产品均匀无杂质,不结块。 2.气味:不得有有其他异味,加香型产品应符合规定香型。 3.稳定性:于(-3~-10)℃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室温时观察无结晶,无沉淀;(40±1)℃的保温箱中放置24h,取出立即观察不分层,不浑浊,且不改变气味。总活性物含量≥15%。 4.PH值(25℃,1%溶液):4.0~10.5。5.去污力不小于标准餐具洗涤剂。荧光增白剂不得检出。甲醇(mg/g)≤1。甲醛(mg/g)≤0.1。砷(mg/g)≤0.05。重金属(mg/g)(mg/g)≤1。菌落总数(个/g)≤1000。大肠菌群(个/100g)≤3。 6.定型包装:包装上有注册商标,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必须原包装。 |
二、所有产品提交原装规格包装的样品,并附检测报告(必须是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的证明)。
三、商务要求: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和第四部分《供货合同(参考样本)》。
注: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本公司要求。本表报价不允许出现空白、部分空白或模糊不清等情况,否则可能导致废标情况。
2.? 相关要求
2.1本招标文件作为投标、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
2.2投标资格
2.2.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投标项目必须是主营业务,且在绍兴地区(以考察认定为准)具有自有的实际经营配送点,不接受全权委托第三方配送的商家报名;
2.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2.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企业运行正常,资金、设备、人员等状况良好;
2.2.4来源规范,票证齐全,能提供追溯信息完整。
2.3送货要求:按指定时间、地点;
2.4合同期内由中标方自行缴纳税收;
2.5结款要求:货款一月一结算,每个月月底结算。
2.6送样
2.6.1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前将原包装样品送至河西餐厅北门总仓库,样品包装上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产品检测报告;
2.6.2在合约执行期间,若发现所供品种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时,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危害的,我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6.3验收以样品为标准,质、量必须符合标文所规定要求;
2.6.4如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或标文规定的要求,招标方有权认定为无效标。
2.7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合同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2.8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标的转包给别的供应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9投标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需提前十分钟到达开标会现场。委托他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10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标单位:
2.10.1放弃参加投标的;
2.10.2串标举报查实的;
2.10.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决标结束后七天内拒签合同的。
2.10.4若本次招标中中标者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为确保食堂正常运营,招标人可向其他报名投标人询标(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若提供的产品品牌、等级与原中标单位一致且价格不高于原中标价的可由其供货。
2.11签订合同
2.11.1合同期限: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2.11.2绍兴文理学院食堂、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与中标人在决标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11.3中标人拒签合同的,招标方即可按招标规定将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招标方拒签合同的,应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11.4合同一经签订,招标即告结束。合同签约后,供货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拒绝供货,否则招标方视中标单位违约,将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购销合同(参考样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约地点:绍兴文理学院
根据 年 月 日绍兴文理学院食堂、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涉餐物资招标结果及相关要求,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品种:酱油米醋、餐具洗洁精
二、合同期限及履约保证金:乙方供货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合同期内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写) 元。如无违约情节,期满后无息返还。
三、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与乙方送达的样品标准一致,同时送货物品必须在出厂日期的 个月以内(酱油米醋3个月、餐具洗洁精3个月)。
四、配送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配送时间要求,免费送达指定地点。甲方向乙方发送采购订单时须考虑给乙方有相对足够的备货送货时间,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以上,将采购物资清单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特殊情况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应尽最大可能配合。
五、验收方法: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乙方送达的样品标准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如有异议,则由甲方所在地的卫生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为准,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结算要求:
1.根据中标报价进行结算。在招标品种范围以外的个别品种,可与中标方协商议价,原则上按市场价下浮10%。
2.货款原则上一月一结,乙方凭经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送货单与甲方核实,然后凭财税要求的发票在每月底结清本月货款。发票请开:绍兴文理学院食堂。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绍兴文理学院食堂供应商综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按上述考核办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质、量、含水率、包装等与样品相符,包装、盛器必须为原厂提供,且外包装不得有二次包装的痕迹(原包装)。如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予以退换,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如发生两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同意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产品数量以甲方订单为准。货到抽检,如乙方出现短斤缺两,以所送货总量计算处予缺一罚十。乙方短斤缺两行为两次(含二次)以上,则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如乙方出现送达产品时间延误,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处罚,此类情况合同期内出现三次(含三次),则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乙方7天内未能提供产品(每次未达到需求数80%的),则甲方有权进行自行采购,所产生的差价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其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连续14天内未能提供产品(每次未达到需求数80%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同意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5.凡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一律按照《食品安全法》条例处理。
6.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及每一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等。如未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招标产品不相符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进货,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合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乙方投标时的服务承诺,出现二次违反服务承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必须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解决。
九、双方约定事宜:
1.本合同确定的价格、质量、品牌在合同期内无书面约定,不能变动。
2.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服务承诺书等有关附件及其澄清事项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
乙方因故需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绍兴文理学院食堂、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饮食服务中心供应商综合考核办法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场地、样品质量、配送经历、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评委独立打分,先评技术分,再进行商务报价和评分,最后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二、评分标准:
共100分,其中技术分30分,商务分7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
1.技术分(3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相关证明材料 |
得分 |
1 |
企业合同 (6分) |
提供近三年(2018年3月起):同类产品的机关事业单位供货合同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 |
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6 |
样品情况 (12分) |
1.认为符合大众产品要求的,质量高于大众产品的,得7-12分; 2.认为产品符合要求,得1-6分; 3.检测报告每缺一个品种扣1分,以此类推。 不认可或不符合我方要求的,不得分,且不得作为中标人。 |
送样时提供各品种最新批次的检测报告(必须是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的证明)。 |
|
7 |
服务承诺(7分) |
根据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等情况打分,给予最佳服务(5-4分)、较良服务(3-2分)、一般服务(1分)。 |
根据服务承诺书内容 |
|
9 |
安全保障(5分) |
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 1.累计事故责任限额300万元以下的(含300万),得2分; 累计事故责任限额每增加200万元,加1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
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总 得 分 |
2.商务分——投标报价(70分)
评标基准价:各产品分别报价,以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若投标人该品种有效报价≤该品种评标基准价,则
品种报价得分=(1-︱投标人该品种有效报价-该品种评标基准价︱/该品种评标基准价×3)×70;
(2)若投标人该品种有效报价>该品种评标基准价,则
品种报价得分=(1-︱投标人该品种有效报价-该品种评标基准价︱/该品种评标基准价×3×1.25)×70。
注: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的,投标报价分作零分处理,且不得作为中标人。
三、供货合同的签订及其履行:
1.合同期限: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2.履约保证金:01标人民币5000元整,02标人民币3000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1投标文件组成(按序号依次排列装订)
1.技术文件(按序号依次排列装订):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
2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
3 |
生产许可证 |
|
4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
5 |
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
6 |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
|
7 |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
|
8 |
产品货源供应证明(产品生产方提供确保合同期间货源)(附件4) |
|
9 |
提供近三年的合同复印件。 |
|
10 |
投标承诺书(附件5)、服务承诺书(附件6)、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附件7) |
|
11 |
食品安全责任险复印件 |
要求在有效期内 |
12 |
产品属于上游厂家提供的。 A、需提供上游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生产许可证 C、税务登记证 D、近一年内产品的检测报告或相应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要求提供) |
2.商务文件(按序号依次排列装订):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投标书(附件1) |
|
2 |
报价单(附件2) |
备注:①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对应单位公章,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②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印迹清晰可辨,否则责任自负。
③企业营业执照、违规记录等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二、附件
附件1:
投标书
致: ;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涉餐饮物资的招标文件要求,___________(全名或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投标人(投标人、地址)的名义投标,提交下述正本、副本各一份。
(1)投标书;
(2)供应相关产品,响应用户需求方案;并由生产厂家提供的在合同期间能够确保供应货源的证明;
(3)服务承诺书;
(4)投标保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出具);
(6)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QS质量体系认证等有效证书。
(7)业绩证明文件。
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供应符合用户需求的产品。
(2)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他资料;
(4)我们理解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2—1:酱油米醋报价单
01标——酱油米醋报价单
项目 |
名称 |
基本要求 |
品牌 |
产地 (地市) |
等级 |
包装规格 (升/公斤) |
单位 |
上限价 |
权重比例 (%) |
单价 |
备注 |
01标的 |
黄豆酱油 |
1.酱油须符合 GB/T18186标准,米醋须符合GB/T18187标准。 2.酱油、米醋必须具有QS标注。 3.定型包装。标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必须原包装。 |
三级 |
4-5公斤/壶 |
公斤 |
3.00 |
40 |
||||
鲜味酱油1 |
特级 |
1-2升/壶 |
升 |
8.80 |
25 |
||||||
鲜味酱油2 |
三级 |
25升/桶 |
升 |
5.70 |
20 |
||||||
米醋 |
4-5升/壶 |
升 |
3.50 |
15 |
备注:1.本报价已经包含了全部费用,系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报价。2.空格处一律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或下载打印,不得涂改。3.有何其它说明请填写在表格备注栏内。4.本次投标中标价格精确到分(0.01元),若报价超过上限价,报价分为零分且不得作为中标人。5.本表报价不允许出现空白、部分空白或模糊不清等情况,否则可能导致废标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2:餐具洗洁精报价单
02标——餐具洗洁精报价单
项目 |
名称 |
基本要求 |
品牌 |
产地 (地市) |
等级 |
包装规格 (公斤) |
单位 |
上限价 |
单价 |
备注 |
02标的 |
餐具洗洁精 |
1外观:液体产品不分层,无悬浮物或者沉淀;粉状 产品均匀无杂质,不结块。 2气味:不得有有其他异味,加香型产品应符合规定 香型。 3稳定性:于(-3~-10)℃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 恢复室温时观察无结晶,无沉淀;(40±1)℃的保 温箱中放置24h,取出立即观察不分层,不浑浊,且不改变气味。总活性物含量≥15%。 4PH值(25℃,1%溶液):4.0~10.5。 5去污力不小于标准餐具洗涤剂。荧光增白剂不得检 出。甲醇(mg/g)≤1。甲醛(mg/g)≤0.1。砷(mg/g) ≤0.05。重金属(mg/g)(mg/g)≤1。菌落总数(个 /g)≤1000。大肠菌群(个/100g)≤3。 6定型包装:包装上有注册商标,有检验合格证、生 产日期和保质期,必须原包装。 |
25公斤/桶 |
公斤 |
3.10 |
备注:1.本报价已经包含了全部费用,系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报价。2.空格处一律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或下载打印,不得涂改。3.有何其它说明请填写在表格备注栏内。4.本次投标中标价格精确到分(0.01元),若报价超过上限价,报价分为零分且不得作为中标人。5.本表报价不允许出现空白、部分空白或模糊不清等情况,否则可能导致废标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组织的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表人无权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1:
产品货源供应证明
致: 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 :
(投标人)参加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涉餐饮物资采购招标中 (标段)的中标产品货源,本单位承诺在2021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期间,一定确保货源充足,保障供应。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投标承诺书
针对本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编号: )采购投标。
一、本公司所投标项填列的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
三、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四、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2018年3月1日起)无食品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五、本公司保证绝不向招标人、采购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六、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七、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八、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做到保质、保量、及时供货,并郑重承诺如下:
1.质量保证承诺:承诺中标后每一批货物均能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供应质量稳定,无以次充好现象;
2.价格承诺:协议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同一产品的其他任何非政府采
购的价格(实际购买价格);如实提供市场行情信息。
3.不管市场形势发生任何变化,保证首先供足绍兴文理学院食堂、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若出现供货不及时、质量不符合招标要求等情况,我方愿意承担违约金500-2000元/次,违约超过3次或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终止协议并扣除全额合同保证金;若因质量安全问题引起的不良后果,我方愿意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出现因我方原因造成所供食堂缺货引起的政治问题,我方愿意承担所有责任。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作无效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服 务 承 诺 书
绍兴文理学院食堂(含上虞餐厅)、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
根据招标文件标的名称: ,并根据贵方要求,作如下承诺:
1.质量上:
2.价格上:
3.数量上:
4.运输上:
5.服务上
6.其他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7:
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绍兴文理学院: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正在处罚有效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