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学校食堂肉类、蔬菜、辅材等定点采购
询 价 文 件
发包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二〇二一年三月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定点
采购询价文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关于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考评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六教秘【2019】26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食堂肉类、蔬菜、辅材等定点采购工作进行对外公开询价,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前来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询价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品分为二大类,即以下二个项目:
项目1:米、油等及配送。
项目2:肉类及蔬菜配送。
二、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一)、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标准GB1354-2009,粮食卫生符合标准GB2715-2005,粮食销售包装符合GB/T17109-2008,产品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运输过程要防止雨淋和被污染。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应不低于3个月。
3、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
4、猪肉必须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05,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1、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肉类(猪肉、牛羊肉、禽类等)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4、能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四、供货商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擅自改变供货时间和品种,一旦影响到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学校,学校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7、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出具与响应单位为名头的正式发票,进行对公账户转账,每月底结算一次。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
1、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销售、或预包装食品、或粮油购销、或食用植物油批发等与食用农产品销售有关的业务),有的须有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
3、服务承诺责任状;
4、食堂食材市场报价(百分率)表。
5、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六、报价:
序号 | 配送产品名称 | 单价(元/千克) | 品牌(产地) | 规格 | 报价 (百分率) |
1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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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用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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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肉类 蔬菜 | 市场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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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证金:
1、报名截止前向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交纳响应保证金,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3000元整。
2、未中标单位在公布结果后退还本金(不计利息)。有串标、撤标行为的中标单位经查实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单位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用途详见合同。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持收款凭证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4、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七、开标与定标:
1、开标时邀请响应方参加开标会议(5家以上)。
2、评标方法:我学校组成五人(奇数)以上评标组评标,项目一采用低价中标,项目二采用市场价X报价百分比方式,低价者中标,考虑供应量大,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择优选择米油类1家和肉类、蔬菜3家供应商(分周轮流)为中标单位,并由校党支部参与监督。
3、未中标原因询价方不予解释。
八、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1、被确定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定合同。
2、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项目1由供货商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供一个月所供商品品种、数量、均价。由我校进行监督,如供货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我校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货商的供货资格。
4、项目2由供货商每月向学校提供主要商品供货市场价。结算时报价比为结算价;学校验菜人员每周询市场价,供货商提供价格高于市场价的,学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5、本次供货的合同自签字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到期。
九:时间与地点:
1、2021年4月6日4月8日,网上发面询价公告。
有意企业领取询价文件,报名登记,地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总务处。2021年4月9日下午4:00前,交响应保证金与响应文件。
2、2021年4月9日17:40开标,响应方参加,开标后由评标小组评标。
3、4月9日至4月11日公示时间。发放中标通知书。
4、2021年4月12日与中标供货商自自签订合同。
地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会议室
联系人:王花龙 联系电话:05647058983
十、其它:
1、询价方与响应方在响应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本文件内容由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2021年3月30日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食材采购合同
甲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需的食材供应配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食材供应
2、产品清单:按甲方提供的采购订单(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甲方公章)
3、服务内容: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送货到指定地点
4、供货时间: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一、 (新鲜生猪肉、牛羊肉)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C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3)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每头猪必须为当日宰杀生猪,并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2)保证是新鲜猪肉,按校方要求提供。
(3)猪肉、牛羊肉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
二、 (家禽)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GB 2707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橙黄色;
(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3)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家禽为当日宰杀,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2)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肌肉柔润而发亮;
(3)要求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
三、 (水产品)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具有水产品应有的色泽。
(2)状态:具有水产品正常的组织状态,肌肉紧密、有弹性。
(3)滋味、气味:具有水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新鲜,无死亡水产品,无异味。
(2)个体体重基本一致, 无其他杂类水产。
(3)按要求供货。
四、 (蔬菜)产品供应质量标准要求
1、新鲜度:
(1)水量:充足,无过分萎蔫、皱皮。
(2)色泽:正常,无变色。
(3)硬度:叶菜挺立,瓜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2. 机械伤:无外力造成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3、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4、形 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
5、成熟度:适中,无过熟、腐烂。
6、包 装:有包装筐,完整,干净。
五、 (豆制品)产品供应技术参数
(参照《C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2)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3)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新鲜、保证当天生产货品。
(2)干净、无灰尘、异味。
(3) 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
(4) 鮮豆腐饱满、结实、颜色正常。
六、 (调味品、干货)产品供应质量标准要求
1、姜的质量验收标准
色泽黄,表面无皱缩、无霉变,出芽现象,水分含量适中。
2、葱的质量验收标准
葱白乳白,无虫无病,葱叶较长。
3、蒜的质量验收标准
蒜瓣饱满,无霉无出芽。
4、酱油质量验收标准
有正常的色泽,无不良气味,不浑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标签印刷清晰。
5、食醋质量验收标准
有正常色泽,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和异味,不浑浊,无悬浮物及沉淀物,透明澄清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标签印刷清晰。
6、八角质量验收标准
色泽棕红,朵大均匀呈八角形。干燥饱满,香气浓郁无霉烂,杂质破碎和脱壳籽粒不超10%。
7、花椒质量验收标准
色鲜红,麻味足,香味大,干燥,无长枝,无霉变,含籽不超5%。
8、桂皮质量验收标准
皮面青灰透淡棕色,腹面棕色,表面有细纹,背面有光泽,质坚实,干燥,味清香,略带甜。
9、陈皮质量验收标准
表面橙红或红黄,有无数凹入和油点,对光照视清晰,质稍硬面脆易折断,气香,味辛苦。
10、未列产品验收标准
按照常规、通行办法执行
七、 (新鲜家禽蛋)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GB 2749 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蛋与蛋制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 色泽: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或橙色,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
(2)状态: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蛋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具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气味: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外形完整匀称,无破损,颜色正常;
(2)新鲜,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
第三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1、价格:
(1)价格形式:单价元/市斤(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含发票税费、运输费和人工搬运费及其他。
(2)价格确定:市场同品种零售价X报价百分比=供货结算价。
2、支付方式:人民币结算,根据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凭甲方经办人签字的验货签收单与甲方核对金额,并开正式发票。甲方经费到账后,应在三日内打给乙方的对公账户。
第四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按照甲方(学校)规定的时间交货。
2、乙方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后,甲方验收人员和乙方配送负责人共同对食材的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3、若遇临时放假、调休,甲方无法供应营养餐,应提前或及时告知乙方,如未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若发生重大特殊情况,致使甲方暂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暂时无足够食材提供给甲方时,均应提前告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可临时暂停履行合同,如未及时通知对方,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
(1)乙方配送的食村经甲方签收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完成验货签收单的签字,不得拒签。
(2)为了保障各校学生按时用餐,甲方签收负责人有义务配合乙方在约定时间、地点开展验收,不得推诿、延迟。
(3)甲方必须按照每日实际需要制定采购清单,不得过量采购,以防食材变质,存在安全隐患。
2、乙方:
(1)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日按预定时间、地点,完成配送。
(2)乙方配送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食材检疫、检验有效证件。
(3)乙方配有专职的配送人员,配送人员持健康证配送。
(4)乙方配送的散装食材,必须经过具有保鲜功能的简单包装。
(5)乙方配送车辆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出具车辆清洗记录。
(6)乙方需制定有可操作性配送方案、应急预案。
(7)乙方须储备一定量的机动食材,以保障甲方增加配送需求。
(8)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六条 对产品异议的解决办法
甲方在验收时,如果发现食材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当以学校供应通知为准,进行调换或补足。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故意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投诉。
2、甲方签收负责人违反工作职责,不能按时到岗,影响其他学校食材按时配送,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3、如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配送的食材应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格证件,否则,视其违约。违约行为每发生一次,处罚金200元。
2、乙方配送食材不符合配送食材质量标准的,甲方拒收,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调换产品,并处罚金500元。
3、因确凿证据证实属食材造成学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营养餐不能正常供应,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如果乙方配送的食材,不符合配送食材质量标准要求,且沟通无果,甲方按要求立即终止合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第十条 附 则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有效期:。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重新启动询价程序。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将乙方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及开户行账号备案。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食材配送责任状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安全,明确供需双方食材配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材配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本责任状。
1、乙方必须完善食材配送手续,必须有正当经营销售许可证。
2、配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明。
3、乙方配送的食材,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
4、乙方应并对配送食品进行日常检查,杜绝使用逾期食材。
5、乙方配送食材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6、乙方配送的食材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
7、乙方不得配送没有中文标明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保质期的预包装食材。
8、甲方应建立食材留样制度,留取当餐加工制作的食材,每份不少于150克,有标签标明食材名称,在规定位置冷藏存放48小时,以备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查找原因。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材召回制度。如在配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材,由乙方自行召回。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召回并依照合同进行处理。
10、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状履行义务,因配送不合格食材,给中小学生造成人身伤害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附带赔偿责任。
11、本责任状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金寨县营养办备案存档一份。
授状单位: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法人(签字):
责任单位:
法人(签字):
时间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定点采购
响应报价表
序号 | 配送产品名称 | 单价 (元/千克) | 品牌 (产地) | 规格 | 报价(率) |
1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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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用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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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肉类 蔬菜 | 市场价 | 本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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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签字盖章:
日期:
说明:1、报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技术要求、主要参数如下:
食堂食材产品质量要求
一、 (新鲜生猪肉、牛羊肉)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C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3)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每头猪必须为当日宰杀生猪,并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2)保证是新鲜猪肉,按校方要求提供。
(3)猪肉、牛羊肉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
二、 (家禽)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GB 2707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橙黄色;
(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3)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家禽为当日宰杀,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2)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肌肉柔润而发亮;
(3)要求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
三、 (水产品)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具有水产品应有的色泽。
(2)状态:具有水产品正常的组织状态,肌肉紧密、有弹性。
(3)滋味、气味:具有水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新鲜,无死亡水产品,无异味。
(2)个体体重基本一致, 无其他杂类水产。
(3)按要求供货。
四、 (蔬菜)产品供应质量标准要求
1、新鲜度:
(1)水量:充足,无过分萎蔫、皱皮。
(2)色泽:正常,无变色。
(3)硬度:叶菜挺立,瓜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2. 机械伤:无外力造成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3、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4、形 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
5、成熟度:适中,无过熟、腐烂。
6、包 装:有包装筐,完整,干净。
五、 (豆制品)产品供应技术参数
(参照《C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2)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3)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新鲜、保证当天生产货品。
(2)干净、无灰尘、异味。
(3) 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
(4) 鮮豆腐饱满、结实、颜色正常。
六、 (调味品、干货)产品供应质量标准要求
1、姜的质量验收标准
色泽黄,表面无皱缩、无霉变,出芽现象,水分含量适中。
2、葱的质量验收标准
葱白乳白,无虫无病,葱叶较长。
3、蒜的质量验收标准
蒜瓣饱满,无霉无出芽。
4、酱油质量验收标准
有正常的色泽,无不良气味,不浑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标签印刷清晰。
5、食醋质量验收标准
有正常色泽,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和异味,不浑浊,无悬浮物及沉淀物,透明澄清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标签印刷清晰。
6、八角质量验收标准
色泽棕红,朵大均匀呈八角形。干燥饱满,香气浓郁无霉烂,杂质破碎和脱壳籽粒不超10%。
7、花椒质量验收标准
色鲜红,麻味足,香味大,干燥,无长枝,无霉变,含籽不超5%。
8、桂皮质量验收标准
皮面青灰透淡棕色,腹面棕色,表面有细纹,背面有光泽,质坚实,干燥,味清香,略带甜。
9、陈皮质量验收标准
表面橙红或红黄,有无数凹入和油点,对光照视清晰,质稍硬面脆易折断,气香,味辛苦。
10、未列产品验收标准
按照常规、通行办法执行
七、 (新鲜家禽蛋)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GB 2749 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蛋与蛋制品制定)
1、感官指标
(1) 色泽: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或橙色,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
(2)状态: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蛋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具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气味: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
2、其他要求
(1)外形完整匀称,无破损,颜色正常;
(2)新鲜,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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