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2021年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2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Y-NX-ZC2021-007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2021年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2021年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2021年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采购项目编号:ZCBY-NX-ZC2021-007
3.采购项目及概况
3.1招标内容:2021年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3标段划分:整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3.4采购预算:年采购金额280万元为预算金额,若本年内因货物价格随市场变动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金额低于280万元的情况发生,投标方必须以实际年采购金额结算为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项目为一年合同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具体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登录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5)《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6)配送货物可以溯源产地和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原件);
(7)实体店的证明,即租赁合同或土地产权证书(原件);
(8)提供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除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外(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6日起至2021年4月 12日,请将本公告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提交至代理机构进行报名。
5.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4月 27 日上午0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李科长
电 话:13895686577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27楼
联系人:马旸
电 话:13079588488
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年度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人员养老保险花名册),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 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具体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登录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4)《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5)《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原件);(6)配送货物可以溯源产地和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原件);(7)实体店的证明,即租赁合同或土地产权证书(原件);(8)提供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除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外(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至 2021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27楼
方式:代理机构进行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799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13895686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27楼
联系方式:马旸、13079588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科长
电 话: 13895686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