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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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滕州市北辛街道中心小学红荷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37048140000120210022_001
采购编号:SDGP370481202102000040
甲 方: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滕州市北辛街道中心小学
乙 方:山东金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滕州市北辛街道中心小学(甲方)所需滕州市北辛街道中心小学红荷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名称)经 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以SDGP370481202102000040(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山东金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一)。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0,0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元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山东金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福旺支行 帐号: 15731201040002818
五、付款途径
□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 元 预算外资金 元 自筹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无质量问题第二年无息付清。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履约保证金
无。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一份 ,山东省财政厅一份。
甲 方: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甲 方: 滕州市北辛街道中心小学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乙 方: 山东金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