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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上海市宝山区一钢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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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301-1029

二、项目名称: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1845000.00元上海罗平餐饮配送有限公司宝山区长江路860弄25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食堂为职工和病人供餐,职工每天就餐人数约为250人次左右、入住病人床位为400张,服务餐饮模式:套餐(零点方式)、营养餐、特需点餐、风味餐、小炒等。为职工和病人供餐,职工每天就餐人数约为250人次左右、入住病人床位为400张,服务餐饮模式:套餐(零点方式)、营养餐、特需点餐、风味餐、小炒等。一年承包模式: A、由招标方负责采购所有原材料及提供人员,由院方提供厨具、餐具及其他办公用品。 B、承包方提供餐饮服务: 1)病人餐早餐,午餐、晚餐,按营养科室要求配制。 2)职工餐:早中晚三餐,零点形式。 C、结账方式:次月26号之前结算,服务方提供费用申请单,原材料费用每月按实结算,控制成本,服务费按合同支付。甲方次月20号之前结算上月原材料费及服务管理费。 D、卫生方面: a、餐具清理流程:一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曙岗,陈炜中,梁国豪,李星铸,朱澄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860弄25号

联系方式:021-36140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宝信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联系方式:15900793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果枝

电 话:15900793236


2021年04月06日


2021年03月11日


附件信息:

  • 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pdf

    1.2M

1 项目编号:SHXM-00-20210301-1029 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 860 弄 25号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宝信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 1850 号 3号楼 4 楼 2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18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23 3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 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301-1029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1、项目介绍 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食堂为职工和病人供餐,职工每天就餐人数约为 250 人次左右、入住病人床 位为 400张,服务餐饮模式:套餐(零点方式)、营养餐、特需点餐、风味餐、小炒等。 最高限价:包 1-1910000.00元 2、预算编号:13-21-11622 3、交付日期:一年。本项目属于一招三年类预算,本次为首年。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支持节能环保、福利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等政 策。。 5、项目联系人:李星铸 6、电话:021-36140657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8、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 1 序号 类型 审查要求 要求说明 项目级/包级 1 自定义 是否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 资格条件 项目级 4 定; 2 自定义 单位未被“信用中 国”、“中国政府采 购网”列入不诚信 单位和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截 图; 信用中国截图 项目级 3 引用上海证照库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专项资质证书 包 1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03-11 至 2021-03-19上午 09:00:00~12:00:00;下午 12:00:00~16:30:00(节 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于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上海宝信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 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 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1-04-01 09:30:00 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三份密封送交到上海市宝 山区宝杨路 1850 号 3 号楼 4 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 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携带可以无线 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 CA 证书。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1-04-01 09:30:00时整在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 1850号 3号楼 4 楼开标,投标人 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 名称: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 860弄 25号 联系人:李星铸 电话:021-36140657 2 采购代理 机构 名称:上海宝信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 1850号 3号楼 4楼 联系人:田果枝 电话:15900793236 3 项目名称 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4 项目主要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5 交付日期 本项目属于一招三年类预算,按年度费用报价,分年度签订合同, 每次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 2个月由采购人(业主) 对中标人进行年度满意度测评和验收,如遇服务满意度达不到 75 分以上,招标方将立即终止合同。。 6 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 7 项目预算金额 191万元 8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允许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现场踏勘 10 澄清和答疑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天 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 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 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 候,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 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以澄清公告形式 发布。 11 招标澄清会 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1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投标人直接登录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澄清文件(如有),过时不 候。 13 投标截止时间 同公告一致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5 投标保证金 无 16 投标 1、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网上按《上海市电子政府 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五条规定提交。 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二者出现不一致时以 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上传网站: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址为: https:/new.zfcg.sh.gov.cn)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4、纸质投标文件数量:一正二副。 6 17 开标时间和地点 跟招标公告一致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网上随机抽取 19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20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2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季度结算合同额。 22 其他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均为原件的 扫描件 23 政策功能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 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执行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1、节能产品 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用记号笔标识认证型号) 2、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 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 该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用记号笔标识认证型号) 3、中小企业 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发布财库〔2011〕181 号,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划分标准 确定的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 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3)若小(微)企业与其他规模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 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4)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 适当支持。 7 (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6)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如投标人为监狱或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或戒毒企业的 证明文件。 6、限制采购进口产品。 备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 一、 总则 1 招标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交付日期限要求 1.1.1 本招标项目内容: (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及要求) 1.1.2 交付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合格的服务 1.3.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 1.3.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 法规与采购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对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专业服务、自负盈亏。在中标后非经采购单 位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服务内容和职责义务。 1.4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 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 zfcg. 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 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投标保证金及有效期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踏勘现场 1.7.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 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9 二、 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 2.1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第五部分); 根据本章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询问与质疑 2.2.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 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 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2.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招标过程各环节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2.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 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2.2.4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 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2.2.5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 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期 15天以前,按《招标公告》 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2.3.2对在投标截止期 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 者在在网上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 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通知。 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 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2.3.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 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网上下载的形式通知所有可 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在网上投标系统中确认已收到澄清或修 改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4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 10 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5计量单位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6投标澄清会 2.6.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澄清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招标澄清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6.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6.3 招标澄清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3.1投标人应根据网上招标系统的要求填写相关投标信息(表格),根据第四章附件—投标文件格 式中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投标系统并提交,未规定格式的部分由投标人自拟。 3.2投标文件构成 A、商务标(包括但不限于) (l)投标公函 (2)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报价明细表等 (5)资质信誉文件及业绩证明:相关人员配置及人员证书和荣誉证明、项目业绩;获得的有关荣誉 等; (6)招标文件中 6.2.2.1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要求提供的资料,要求集中放置。 (7)其他补充资料等。 B、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 (l)本项目服务方案 (2)质量保障及应急保障措施等 (3)日常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以及服务组织安排等。 (4)人员管理职责、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及技术力量配备。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3.3 投标有效期 11 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报价 3.4.1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和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 的名称、报价等。 3.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并允许外,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将不予接受。 3.4.3投标报价是投保期限内的总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 3.4.4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 容应与投标报价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3.4.5投标报价使用人民币报价。 3.4.6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3.4.7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 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任何理由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 求,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中标后原则上不调整。如因项目范围发生改变时, 应按投标单价按实结算。 3.4.8投标报价中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并重新计算总价。投标人对每项内容只允 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4 投标 4. 1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和标记 4.1.1网上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用密钥加密,并保证在开标时解密。 4.1.2未按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或上传 4.2.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用户需求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供的格 式在网上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以及相关投标内容。 4.2.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投标。 4.2.3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网上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网上投标 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4.2.4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 投标。 4.2.6网上投标的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 12 4.2.7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 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3投标文件上传注意事项: 4.3.1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认 证证书等)必须用原件彩色扫描以显示彩色。 4.3.2未能按要求上传文件或上传文件不清晰的,将承担非实质性响应后果。 4.3.3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 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本三份(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 可),纸质文件投标文件应双面打印、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宜采用胶装。 纸面版本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 章,并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 4.3.5如投标文件纸质版本与电子版本不符,以电子版本为准。 4.3.6请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即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页面应在纸面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 四、开标和评标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h)开标大厅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招标人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投标时持所使用的 CA证书出席开标会,出席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出席。 5.3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布网上投标系统中的开标记录表。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 签名以确认开标过程和结果。 5.4电子开标程序 招标人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到开标时间后,宣布开启标室。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进行签到。 招标人宣布开标,并进行解密。 投标人(供应商)进行解密,并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确认。 招标人宣布唱标。 投标人(供应商)对唱标结果进行签名。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本。 招标人宣布开标结束。 5.5 开标注意事项 5.5.1 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未按 5.2 条规定出席开标会(或迟于投标人 13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出席的),或未携带 5.2条所要求的资料出席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 绝。 5.5.2 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 1 小时内,签到结束后 1 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 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 6.2 评标程序 6.2.1企业性质认定 6.2.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实际情况认定各投标单位的企业性质(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组成形式(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企业情况(如有)。 6.2.1.2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各投标单位的企业性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企业性质不符合招标 文件前附表第 8条要求的,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6.2.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6.2.2.1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要求提供的资料: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格条件 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证明; ②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 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③是否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公司近 3 个月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是否提供近 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 ⑤是否提供近 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是否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投标报价 1.是否均在最高投标限价内; 2.无明显偏离市场平均水平的报价; 3.无明显计算错误的情形的报价。 14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网上投标文 件及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中投标公函、投标报价一览表等是否 按招标文件格式签署。 投标有效期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要求(开标后 90 天)。 其他实质性要求 其他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 出响应的。 6.2.2.2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6.2.2.1 款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资料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 便核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第 6.2.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当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时,不得评标。 6.2.2.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招标人可以接受,但 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6.2.3投标文件的澄清 6.2.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 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6.2.3.2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 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澄清,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2.3.3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6.2.3.4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5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2.4.1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6.2.4.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2.4.3不符合招标文件第 6.2.2.1款规定的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 6.2.4.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2.5 评标打分 6.2.5.1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2.5.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 荐中标候选人。 6.2.5.3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类别 分值 项目 权重 评分办法 15 商务部分 10 报价得分 10 最低商务评审价/投标报价*10 ①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符合财库 〔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如投标人为监狱 或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或 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根据财库〔2011〕181号关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 通知对符合该通知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 方法如下: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商务评审价=有效投标报价* (1-6%)。 备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 技术部分 90 管理服务方案 15 根据方案中对食堂日常餐饮、食堂管理、相关制度、 餐饮安全、卫生等具体方案、制度内容是否明晰及 制度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分。(0-15分)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 20 服务方案中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总体说明、管理 制度、项目管理目标和承诺(0-20分); 人员配备 10 项目服务人员配置结构、职责安排、相关人员的专 业能力、持证情况,及其小组成员的专业特长、工作 经验(0-10分)。 质量保证措施 10 根据食堂日常供应要求,提供管理服务应对措施及质 量保证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延伸服务及特色服务等 进行综合评定(0-10分) 应急措施及服务 15 投标方案提供项目服务应急方案、应急响应时效、 应急处理措施等,根据应急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 等进行综合评分。(0-15分) 菜谱设计 10 根据项目就餐人员定质定量提供各餐品种、特色, 对各餐营养搭配、特色供应的数量、品种等等进行 综合评分。(0-10 分) 需提供图文介绍。 16 企业业绩 5 根据提供近的类似业绩(2018年 7月起),根据合同 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给分,有 1 个得 1 分,最多不 超过 5分。 服务重点分析 3 根据项目特点,分析服务重点、难点,并提供针对 性服务措施(0-3分)。 标书编制质量 2 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如标书的条理性、细致 性、完整性进行打分,内容缺漏、重复繁琐、文字 或图片不清晰或者编排混乱的,酌情扣分(0-2分) 合计 100 总得分 6.2.6 评标结果 6.2.6.1评标委员会按“评分细则”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 6.2.6.2投标人得分等于各项评分总和。 6.2.6.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或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 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 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或低于成本价,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2.6.4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位中标候选人。 6.2.6.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7评标的有关要求 7.1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 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7.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 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7.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 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五 合同授予 8定标 8.1确认中标人 除第 8.3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招标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单位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 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8.2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8.2.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7 七个工作日。 8.2.3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结果改变以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招标人将及 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8.2.4中标结果公示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的投标 人即可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3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 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 标人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9 授予合同 9.1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第 8.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9.2招标人授标时更改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 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 9.3签订合同 9.3.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因故不能在 30日内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提前书面告知宝山区财政局。 9.3.2中标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 9.3.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原中标决定。在此 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10.电子招标说明 10.1网上报名:供应商使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的帐号、密码、CA证书登 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的采购公告栏浏览相应的招标公告,在报名信息页面选择所要报名 的包,并且按照要求维护供应商报名信息和资质信息。提交报名后,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具 有投标资格,可下载招标文件。 10.2投标授权:完成报名后,投标供应商使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法人帐号进入“我的工作 区”,在“项目投标授权”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指定一个业务员作为本单位本项目的投标业务员,完 成投标授权操作。 10.3网上投标:被授权投标业务员使用相应的帐号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按照招标 要求,编辑投标包的投标信息。 10.4加密上传:完成投标文件的编辑后,点击“加密上传”按钮,按照投标客户端的提示完成相 应包的加密。所有包的加密 CA证书应保持一致,该 CA证书将用于此后的开标解密操作。 10.5上传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辑及加密后,点击“开始上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待上传 完成后,按照提示进行回执确认操作,打印回执。只有完成回执确认的包才算为完成投标。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包 1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 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 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 用。 2.2服务地点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 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 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19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 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确 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 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 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按季度结算合同额。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 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 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 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 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 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 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 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 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 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 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 20 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 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 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 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 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 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 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 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 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 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 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 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 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 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 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 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 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 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 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21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 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 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 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 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 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 动获取参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 动获取参数)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22 23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格式) 附件一: 投标公函 致: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 上海宝信建设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的公告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 签 字 代 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 名 、 职 务 ) 经 正 式 授 权 并 代 表 供 应 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本项目投标总价为______________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字表述)。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 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个日历天。 5.如果开标后,我方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我方承诺一旦中标,将按照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保证金,按照规定签署 相关保密协议。 8.我方一旦中标,项目实施、技术支持(人员)均由(国内专业服务、维护场所地 址、名称)承担。 地址: 邮 编: 电话: 传 真: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24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25 附件二: 1、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26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 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和全权代表人,就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执行、完成的 全过程,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签字有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27 附件三: 1、投标报价一览表 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包 1 供货期/服务项目负 责人 服务期 最终报价(总价、元) 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金额(元) 备注 投标总价(元): 投标总价(元)(大写): 说明:(1)“金额(元)”指每一包件投标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 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8 2、投标报价明细表(参考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分类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人员工资 人员福利 其他费用 …… 利润 税金 合计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 (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投标方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 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签署日期 29 附件四: 项目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一览表 (1)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年龄 性别 职务 职称(附复印件) 持证情况(附证) 从事本工作年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30 — (2)项目人员简历一览表 姓 名 年 龄 性别 职 称 学位 拟在本项 目任职岗 位 执业资格证 书 证号 毕业 学校 年 毕 业 于 学 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同类或相似 项目 担 任 职 务 获得本行业荣誉(级别、 证明) — 31 — (3)投标人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金额 (万元) 用户情况 单位名称 经办 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注: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指合同关键页和 合同双方盖章页。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2 — 附件五: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月 145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从业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 33 — 附件六: 履约保证金保函 开证日期: 致: 号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 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签 订的 号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 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数量,大 写),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 并以此约定如下: a.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 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 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 式付给贵方。 b.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 税费、关税、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证金中扣除。 c.本保证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 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 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证函项下的责任。 d.本保证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证行名称: 签字: (印刷姓名和职务公章) — 34 — 附件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05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35 — 附件八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 (供应商全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 号)项目的投标,本公司已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申请加入上 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申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36 — 附件九 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郑重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我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 承诺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7 — 附件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38 — 附件十一 1、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参考示例)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页面: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页面: 注: 1、两个网站的截图缺一不可,须同时提供; 2、如网页显示有不良纪录,请截图该条记录的具体信息显示页面; 3、页面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 39 — 附件十二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 附件十三 监狱企业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若有) 附件十四 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若有) 附件十五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0 — 二、技术标(参考) 1、服务方案 (内容、格式自拟) 2、相关服务承诺及应急服务措施 (格式自拟) 3、管理机构及制度 (格式自拟) 4、其他内容 — 41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食堂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91万元 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需求 1、基本情况 (1)招标方项目需求为食堂供餐,职工每天就餐人数约为 250 人次左右、入住病人床位为 400张,服务餐饮模式:套餐(零点方式)、营养餐、特需点餐、风味餐、小炒等。 (2)就餐时间: 周一至周日 病人 早餐 6:45-7:20 中餐 10:30-11:30 晚餐:16:15-17:00 周一至周日 职工 早餐 7:00-8:00 中餐 11:30-12:15 2、服务约定 (1)地址:上海市长江路 860弄 25号。 (2)对象: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职工和病人。 (3)服务期:一年,本项目属于一招三年类预算,按年度费用报价,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 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 2 个月由采购人(业主)对中标人进行年度满意度测评和 验收,如遇服务满意度达不到 75分以上,招标方将立即终止合同。 (4)承包模式: A、由招标方负责采购所有原材料及提供人员,由院方提供厨具、餐具及其他办公用品。 B、承包方提供餐饮服务: 1)病人餐早餐,午餐、晚餐,按营养科室要求配制。 2)职工餐:早中晚三餐,零点形式。 C、结账方式:次月 26 号之前结算,服务方提供费用申请单,原材料费用每月按实结算,控 制成本,服务费按合同支付。甲方次月 20号之前结算上月原材料费及服务管理费。 D、卫生方面: a、餐具清理流程: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b、厨房时刻保持无油渍、无积水。 c、每周五大扫除。 E、应急预案:如遇重大事件院方需用夜宵,承包方全力配合院方,并对职工提供用餐保障, 院方适当支付承包方加班费用。 (5)目标:招标方通过引进投标方以建立一个双方满意且达到服务行为规范化、伙食结构营 养化、质量规范标准化、卫生安全制度化的新型食堂。 (6)要求:社会化餐饮单位必须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服务,如有违反,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服务 — 42 — 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7)模式:由招标方统一管理、社会化餐饮单位用工,人员工资待遇由中标方支付。合同期 内,招标方每季度对社会化餐饮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给予适当的奖惩。 (8)支付方式:招标方在对上一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管理服务费。 (9)中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保证合同期间岗位人员的满员高质。 3、 人员要求: 1)、 服务人员配备: 岗位 能力要求 职数(个) 项目经理 掌握餐厅管理与服务的业务知识,有较好的管理能力,有全方位经营 管理餐厅的能力。有 5 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有大型供餐活动项 目成功案例。 1 厨师长 具有较强的厨房管理经验,持有营养膳食配制证书 1 厨师 有较强的厨师烹饪技巧,有 3 年以上相同岗位工作经验。主厨应具有 二级及以上的厨师资格。 4 点心师 有较强的制作点心的技能,有 2 年以上相同岗位的工作经验。 3 仓库保管员 熟悉台账管理制度,验收、库房管理 1 厨工 有较强厨房服务的技能,有 1 年以上相同岗位的工作经验。 4 保洁工 熟悉洗碗机工作流程,掌握清洗消毒餐具的工作技巧,有相同岗位的 工作经验。 2 配送员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 1 年以上相同岗位的工作经验 14 总计 30 2)、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食堂管理员、厨师长等全部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厨师类人员必 须持有本人餐饮相应等级证书,并且从事本行业三年以上。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清白,无犯罪 记录。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 (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水平;三年以上岗位管理 工作经验。既要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管控,又要承担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与所在物业(或维 保)单位联系和解决,对食堂设备保养、环境保洁、管线安全、文明供餐用餐都要负起监管责任。 包括设备异常、瓷砖剥落、墙壁有裂缝,下水道堵塞、灭蟑螂,灭蚁灭蝇灭鼠等都应及时发现, 通知并督促物业管理部门(或维保单位)及时予以妥善处理,作好记录。如果上述问题已影响到 — 43 — 食堂正常运行,应作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业主,并共同协商尽快解决。 4、职责范围 (1)招标方负责食品采购、仓库管理、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伙食价格标准确定、职工和病人 满意度反馈和财务管理。 (2)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中标方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进行及时调换。 (3)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聘请和管理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由招标方确认后方可上 岗),确定其工资报酬,同时对自己的员工实行奖罚和解聘。 (4)中标方应接受招标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5)中标方协助招标方搞好成本核算和食谱制定。 5、设施、设备的使用 (1)招标方提供食堂经营必须的场地、设备、设施无偿给中标方使用,中标方在使用中应保 持场地、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及时归还招标方。期间,如因中标方人为损 坏需维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2)碗、筷、汤匙及低值易耗品等全部由招标方提供。餐具年损耗率控制在 20%以内,超出 部分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4)食堂所产生的水、电、天燃气费用由招标方支付。 6、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及安全 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国家及地方的法规。 2)环境卫生 中标方必须保证经营场所(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环境整洁。并接受招标方及本地区卫生监 督部门检查考核,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时整顿整改并接受处罚。 3)服务质量 中标方必须做到食品卫生安全,供应品种丰富,饭菜质量好,服务态度佳,不断推出适合就 餐人员口味的新菜谱和各种主食。 4)资产管理 A.中标方对招标方提供的各类设备设施有妥善保管和爱惜使用的责任。 B.中标方签署合同时应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C.服务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应立即报修。 D.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提前报废的,中标方须按折旧价的 20%--90%进行赔 偿。 5)能源管理 — 44 — A.做到安全使用能源,同时要定期收集、统计并分析水、电耗能情况和原因报招标方。 B.根据必要、节俭等要求制定节能计划,供招标方参考。 四、投标书编制原则 1、编制原则 (1)投标书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有关规定。 (2)投标人的投标书应按照第四章相应规定的格式编制。 (3)严禁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的要求,擅自增加投标书的内容,凡违反本规定的投标书将被 拒绝。 (4)按本须知规定为招标文件所发的一切文件及按本须知规定所发的修改书,均应视为投标 书的组成部分。 (5)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按照发包方的指标修改或补充其在投标书中制定的计划。 2、投标书的组成及目录: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并装订成一份。 A、商务篇(包括但不限于) (l)投标公函 (2)授权书 (3)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单 (4)工程项目单价构成分析表及组成分析表等 (5)招标文件中 6.2.2.1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要求提供的资料,要求集中放置。 B、技术篇(包括但不限于) (l) 本标段日常养护的管理体系,养护规范,制定养护措施和管理制度以及养护组织计划等, 质量保证措施等。 (2) 投入本标段施工设备、种类、数量及性能。 (3) 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及技术力量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C、资质信誉文件及业绩证明 (l)投标单位简介; (2)养护业绩; (3)获得的有关荣誉等; (4)其他补充资料等。 3、投标单位在编制标书时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技术标文字部分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号,字符间距为标准间距,行距为 1.5 倍行距,纸张规格 为 A4(除个别资料如平面布置图可采用 A3纸),页数不超过 50 页数(不包括封面、图纸、封底、 相关证书等)。纸质文件投标文件应双面打印、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5 — 宜采用胶装。纸面版本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在封 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 mark PO_12771_PM001 PO_12771_PM002 PO_15528_PM026 PO_15528_PM030 PO_1000001544_PM031 PO_1000001544_PM035 PO_12771_PM001_1 PO_1000001544_PM001SHPF001 PO_1000001544_PM001SHPF028 PO_1000001544_PM023 PO_1000001544_PM027 PO_1000001544_PM028 PO_1000001544_PM001SHPF009 PO_1000001544_PM001SHPF010 PO_1000001544_PM005 PO_1000001544_PM006 PO_12771_PM001SHPF018 PO_5dfb010096fc7c071QUALIFICATION_HTITLE PO_5dfb010096fc7c071QUALIFICATION_TABLE PO_12771_PM008 PO_12771_PM009 PO_12771_PM010 PO_12771_PM011 PO_12771_PM020 PO_12771_PM031 PO_12771_PM015 PO_12771_PM016 PO_12771_PM001SHPF024 PO_12771_PM016_1 PO_1000001544_PM026 PO_1000001544_PM030 PO_1000001544_PM027_1 PO_1000001544_PM028_1 PO_1000001544_PM031_1 PO_1000001544_PM035_1 PO_1000001544_PM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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