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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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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正在公示]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04-06 16:17:36]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1FW0011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88号

中标金额:6887043.79元 /年(20561131.37元/3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先虎、邓传娥、查秀玲、胡毓林、莫毅民、苏德敏、 王春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4596.7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繁昌县新城华府12号1单元601室,联系电话:1539536192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1号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0553-787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15395361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玉玲

电 话:15395361920、 152553344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业绩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pdf
附件下载: 业绩.pdf
附件下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1 芜湖市政府性资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H10CG2021FW0011 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 服务项目 采购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12 日 2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册 招标文件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第二册 招标文件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资金来源 2 招标文件内容 3 对投标人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 投标文件的组成 6 投标函 7 投标报价 8 投标有效期 9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0 拒收标书 11 偏离 12 无效投标 13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4 开标 15 评标 16 定标 17 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3 18 质疑与投诉 19 验收 20 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21 价款结算办法 22 附则 第二章 采购合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02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10CG2021FW0011 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仅 支持物理 CA 锁加解密) 预算金额:6985160.00 元/年(3 年物业总预算 20855480.00 元) 最高限价:6985160.00 元/年(3 年物业总预算 20855480.00 元) 采购需求:芜湖市繁昌区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话场所及区人武 部营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年度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考核 得分为 75 分及以上),招标人可决定与中标人进行协商后,继续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最多 续签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 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 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 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 分达 10 分(含 10 分)至 15 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 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 分达 15 分(含 15 分)至 20 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 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 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 24 个月。 3.2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03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03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 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 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投标保证金缴纳 2.1 缴纳金额:人民币陆万玖仟圆整,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 形式为转账、电汇或银行电子保函。 2.2 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 1个工作日上午 10 时。 2.3 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 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 缴纳账户信息(任选其一): (1)账户一: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34165 (2)账户二: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 账号:188748262282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3870671 或 3870396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 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 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 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4.3 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6 4.4 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 (2)支付标准: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 2执行。 ?按竞价结果 /收取。 □其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 联系方式 0553-787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数码大厦 A 座 5 楼 联系方式:15395361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玉玲 电 话:15395361920、 15255334436 采购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12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1 项目性质 服务采购 公告媒体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项目分包 ?不分包 □分为 个包:(描述分包情况) 3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时间: (2)地点: (3)联系方式: (4)其他: 4 质疑及答复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疑问,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56 天 6 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 示屏)。 7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 示屏)。 8 投标文件提交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相关要求附后): 使用电子招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 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 为逾期送达。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 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中直 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供应商请注意: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每一个分包项目对应一个虚拟账 号),各分包项目重新招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重新生成, 请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分包项目虚拟账号或该分包项目 以往虚拟帐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子保函的,执行电子保函有关规定。 (4)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A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标书)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 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 8 B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结果公告信息发 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 C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再转为项 目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需办理全额履约保证金(含履约保函) 的手续,交易中心工人作人员审核后,投标保证金退回原付款账 户。具体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10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E2。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1 信用查询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 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 (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 “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的 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 2 )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www.ccgp.gov.cn) (5)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诚信黑榜”:芜湖市公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网 (http://whsggzy.wuhu.gov.cn/xyzl/020002/subpage.html) 12 履约保证金(合同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7 %。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 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 5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人 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 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 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 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 湖市分行;账号:179746542441 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13 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 9 (2)支付标准: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 办法》附件 2执行。 ?按竞价结果 / 元收取。 ?其他: 。 14 中小企业提供服 务投标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单独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①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②提供小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 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 效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投标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为微型企业。 15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 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戒毒隔离所、戒 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 业。 监狱企业视同微型企业。 (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微型企业投标,提供本 单位提供的服务享受 8%的价格扣除。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 重复享受政策。 16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投标,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享受 8%的价格扣除。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由 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10 17 主要成交标的名 称、规格型号、 数量、单价、服 务要求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规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 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 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有效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 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18 业绩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的投标业绩(含合同名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建筑面积体量 等)等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 资源交易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 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 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供应商 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 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信用标评分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备注: 1、当通用招标文件和该专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此专用分册 为准。 2、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后。 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 不利法律后果。 11 新增: 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以下简称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 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 心网站发布的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信息办、市招标办《关于开展芜湖市投标 企业(供应商)登记入库的通知》(中心管办【2014】19 号文)。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二)审核通过的投标企业成为会员库会员,会员方可参与芜湖市网上招投标活动。 (三)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 现会员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 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投标人需 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 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责任。 二、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 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软 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 http://whsggzy.wuhu.gov.cn/bszn/003004/subpage.html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 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会员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 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 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 1 个工作日上午 10 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 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 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12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投 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开标结束。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 功;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 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评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 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会员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 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 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 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13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新增: 履约管理条款 特别提醒: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七十一条规定: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 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 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通 知》(财采[2019]658 号)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3、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 按“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 2 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招标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维护招标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招标采购项目合同 履约效率,规范履约保证金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决定》(芜政〔2018〕58 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使用政府性资金(含国有资 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收退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人(采购人)为保障其招标采购项目在合同履约过程中, 免遭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 前款合同指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 本办法所称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包括:货币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其 他上位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形式。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管理遵循“约定标准收取、规范管理、及时退付”原则。 第五条 招标(采购)人负责根据本办法规定和招标采购项目情况明确履约保证金具体提交形式、 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不得限定只能以货币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由中标人在招标(采 购)文件提供的形式中自行选择确定。 中心受招标人(采购人)委托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中的货币形式部分,并根据招标人(采购人) 要求办理扣除、退还等,负责资金安全。 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部分由招标人(采购 人)负责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和合同约定,解除保证责任或索赔等。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对履约保证金的收退、扣除、划转等规则及其执 行情况进行管理。 第六条 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提交(转交)的货币形式履约保证金全部交入(转入)履约保证金专 户。 中心负责履约保证金专户日常核算管理工作,并建立明细账。 市财政局负责对履约保证金专户进行监督。 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其委托招标采购项目的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单据保管和日常管理等工 14 作,并建立台账。 第二章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第七条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采购)人要求,并结合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 明确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不得限定只能以货币形式提交。 第八条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履约保证金提交手续,其中货币形式部分应 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标准(或数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标准(或数额)由招标人(采 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中标合同无明确金额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 提交的具体标准(或数额)。 第十条 中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 (一)采用货币形式的,中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 (二)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所附的银行保函格式文本仅供参考,不做强制要 求。招标人(采购人)负责查验确认保函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并保管银行保函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 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提交中心。 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签发验收证书满 6个月, 或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解除满 12 个月。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银行保函有效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 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银行保函进行续保。 (三)采用货币形式+银行保函形式的,货币形式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一)项规定办理;银行保 函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二)项规定办理。 (四)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保证保险手续并向招标人(采购人) 提交保险机构开具的保单。招标人(采购人)查验确认并负责保管保单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标人(采 购人)公章的保单复印件提交中心。 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保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保证保险 保单进行展期。 第十一条 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手续办理完毕后,中心向中标人代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中标通知 书、履约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并依据招投标文件,与招标人(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选择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因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有困难,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全部以货币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可以用银行保函或 保证保险保单置换相应货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至中心办理置换手续时,需提供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或保证保险保 单复印件、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办理置换货币形式履约保证金手续的书面意见。 第三章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第十二条 中标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采购人)要求提供材料并向其 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招标人(采购人)应在验收后 30 日内负责办理退付审核。 货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中心提交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退付的履约保证金申请和履约保 证金收据,中心办理代退手续,上述资金应退付至中标人的账户。 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报告等项目完成证明 材料,并负责办理退付手续。 第十三条 在项目验收前,中标人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的,招标人(采购 人)在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审慎审查后,可以按照项目完工进度同比例退付中标人的履约 保证金,累计退付总次数不得超过 3 次。项目暂停超过六个月及以上或终止实施的,招标人(采购人) 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如项目重新实施,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督促中标人重新提交相应数额的 履约保证金。中心办理本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代退手续时,以招标人(采购人)书面同意文件为办理依 据。 第十四条 货币形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保证金本息。 第十五条 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等,决定扣除履 约保证金的,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明确具体扣除的金额、处理方式、划 转账户信息等并书面函告中心,中心办理扣除手续并对扣除资金按要求进行相应处理;以银行保函和保 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办理索赔理赔等。 上述处理方式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对不予退付的,市、县、区级项目(含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 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扣除资金划转至财政部门账户。省直单位、国企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项 15 目,扣除资金划转至财政部门或单位账户。 (二)对暂不退付的,需明确扣除的起止时间,在到期前,需再次书面函告中心予以处理。对已扣 除货币形式履约保证金需要再退付的,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退付程序办理。招标人(采购人)对已到 期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未明确后续处理意见的,由中心统一划转至市财政账户。 第十六条 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提取、划转等要求的, 除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外,还应提供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退付的履约保证金申请和履约保证金收据。 中心办理提取或划转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招标人(采购人)书面明确的标准(或数额),且 不得超过中标人缴纳的总额,涉及两起或两起以上提取或划转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办理。 第十七条 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相关要求 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办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中心应建立健全货币形式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严格执行履约保 证金退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公管局。 第十九条 市公管局应适时对中心履约保证金收取、退付和扣除、划转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 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应加强对中心履约保证金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履约 保证金专户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市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履约保证金审计,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中标通知书,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理: (一)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二)未将货币形式履约保证金提交至指定履约保证金专户的; (三)提交货币形式履约保证金未自其单位账户转出的; (四)提交虚假伪造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采购人)、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履约保证金财务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的; (二)未按规定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 (三)未将货币形式履约保证金收入至指定专户的; (四)未收足履约保证金而发放中标通知书的; (五)未按规定退付货币形式履约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 (六)未按规定扣除和划转履约保证金的; (七)擅自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的; (八)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公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收退操作流程由中心另行制定。各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遵照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公管〔2020〕 24 号)同时废止。 1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内容 1 履约地点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注:由招标单位指定本项目实施) 2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物业服务工作, 按季度拨付上个季度物业费(除应据实支付部分外)合同价款的 90%。余下 10%的合同价 款用于考核,考核主要内容详见《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3 索赔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4 本合同买方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备注:采购合同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拟定。 1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 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 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 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 的 %。(仅适用于 B4 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 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 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 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 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物业概况 1.区政务文化中心。占地面积为 26.6 万平方米,其中广场面积 0.97 万平方米,绿化面 积 7.81 万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 3.791 万平方米,包括主楼建筑面积 2.56 万平方米,会 议中心 0.37 万平方米,后勤服务中心 0.32 万平方,档案中心 0.36 万平方,交流干部宿舍 0.181 万平方米。主楼地上 16 层,地下 1层,共 17 层,共有办公室 513 间,裙楼为会议中 心和档案中心;主楼设有会议室 21 个,会议中心设有会议室 10 个,其中 800 人会议室 1个, 200 人会议室 1个;共有停车 场 7个,其中,地下停车场 1个,地面上停车场 6个,约 500 个停车位;公共厕所 1个。 2.区政务服务中心。占地面积 0.82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 建筑面积 1.21 万平方米,地下 0.29 万平方米,为地下 1 层、地上 10 层框架结构。绿化面 积 0.24 万平方米。其中一、二、三层为便民服务窗口大厅,四至十层为办公楼。设有会议 18 室 13 个,有停车场 6个,其中,地下停车场 1个,地面上停车场 5个,194 个停车位。 3.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占地面积约 18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00 平方米,绿化面积 约 610 平方米。其中主楼总建筑面积约 700 平方米,附楼约 200 平方米。主楼 3层框架结构, 其中一层为谈话室,二至三层为办公楼。 4.区人武部营区。占地面积 793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47 平方米,其中办公楼 2398 平方米,公寓楼 971 平方米,食堂 156 平方米,门卫室 22 平方米。办公楼共有 5层,1到 4 层为办公区,5 层为仓库与休闲区;公寓楼共有 4 层,1 层为公共食堂与库房,2 到 4 层为 公寓住房。 办公区域主要配套设备设施如下(详细设备以现场踏勘为准): 1.区政务文化中心 弱电智能化主要包括以下子系统:楼宇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 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就餐一卡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系 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USP 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 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电梯系统:奥的斯电梯 6 部、货梯 2 部。 空调系统:办公楼、会议中心、档案中心为中央空调,室内机 643 台,室外机 42 组,屋顶式空调两 组,高压配电房恒温恒湿空调 2 台、立式空调、挂式空调 70 台。 水泵系统: XBD12/30-125D/5-L 喷淋水泵 2 台(一用一备),XBD10/40-150D/5-L 消防水泵 2 台(一 用一备),潜水排污泵 20 台,ZWL-I-Z-A 喷淋增压稳压设备 1套,ZWL-I-X-13 消火栓系统增压稳压设备 1 套,50DL15-12×7 多级立式水泵 3 台。 消防、安保监控设备。 强电系统:高压配电房 1间,1 组高压电柜,低压配电房 1 间,2 组低压电柜,中央空调系统电柜 16 组,变压器 2 台。 给、排水系统:贮水池 1 座,分别为 400m3 消防水池、10m3 生活水箱。二次供水设备 2 台,其中-1 至 3 层为市政管网供水,4至 17 层为水箱二次供水。 地下车库系统;饮用水集中供应系统;楼层、应急、泛光照明系统。 办公楼卫生间 23 间,蹲坑 168 个,盥洗室 19 个。 2.区政务服务中心 19 消防系统(含大楼内所有管线及消火栓、阀门、消防泵、排污泵、消防水箱、喷淋系统、消防水泵 结合器、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给排水系统(仅室内管道)、252T 消防贮水池一座、室内由 电房至电井电缆及控制柜、通风系统;地下车库系统;饮用水集中供应系统; 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防报警子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 梯间显示、LED 大屏)、排队叫号系统、招标中心一卡通门禁系统、招标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招标中心查 询系统、三楼中心机房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会议系统等; 电梯系统:浙江曼斯顿电梯 2 部(客梯 1 部、客梯兼消防电梯 1 部); 中央空调系统:海尔空调机组(主机 62 台,分 22 机组); 生活办公供水加压系统:无负压变频加压泵 2 台; 强电系统:地下室配电房 1间,变压器 2台(1#主变 SCB10-1000/35、2#主变 SCB10-315/35)、高 压柜 1 组、低压柜 1 组。 办公楼卫生间 12 间,蹲坑 60 个,盥洗室 10 个。 3.区纪委监委谈场所 消防、安保监控设备,消防灭火器检查更换,40 平米消防水池。 强电系统:1组高压电柜,3 组低压电柜,变压器 1 台。 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防报警子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USP 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系统。 三楼标间 4 间,公用办公室 1 间,公共厕所 5 间,蹲坑 6 个,盥洗室 4 个。 空调 1 拖 7,1 拖 1 风管机各 1台,挂壁式空调 13 台,立柜空调 5 台。 4.区人武部营区 消防系统(含大楼内所有管线及消火栓、阀门、消防泵、排污泵、消防水箱、喷淋系统、消防水泵 结合器、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给排水系统、消防贮水池一座、室内由电房至电井电缆及控 制柜、通风系统; 弱电智能化主要包括以下子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 系统等)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USP 不间断电源系统、 机房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电梯系统:电梯 1 部。 空调系统:办公楼为中央空调,室内机 63 台,室外机 6 组,挂式空调 1 台,宿舍楼立式空调、挂式 空调 54 台。 20 消防、安保监控设备。 强电系统:配电房 1 间,电柜 3 组,中央空调系统电柜,变压器 3 台。 办公楼卫生间 5 间,蹲坑 20 个,盥洗室 1 间。 (二)委托管理范围 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对上述四处物业实施专业化管理服务。 二、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安保服务 1.服务范围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区人武部营区的安保服务。 (1)负责项目区域的安全保卫。 (2)负责指定楼宇消防监控的管理。 (3)负责项目区域交通秩序的管理维护。 (4)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5)负责维护和保障相关设备的运行。 (6)负责各楼宇大厅内秩序维护引导。 2.主要服务内容 (1)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日常管理工作档案,安防监控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 规程和安全技术档案。 (2)安全门卫。实行专人值守制度,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值守。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门卫安全 管理制度,做到“五不准”,即: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缺岗或睡岗;不准酗酒、娱乐和打闹;不 准无关人员进入各大楼内部;不准工作时间抽烟;各办公区办公楼一楼大厅配备保安对外来人员实行进 出管理,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允许后方能进入。严格登记、查验制度。对于出入办公楼的外来人员, 要进行身份登记,必要时查验相关证件和物品,严防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讲究礼仪, 着装统一,语言规范,行为得体,必要时可引导至电梯或指定区域。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电话、对讲 机),保持和相关人员及时取得联系。门卫保安岗位实行每天(包括节假日)24 小时值班值勤。大厅保 安熟悉政府服务程序,积极疏导办事人员,并保障上班时段安全服务,确保大厅秩序井然。 (3)安全巡查。实行每天(包括节假日)24 小时全覆盖巡逻值班制,白天每 1 小时巡逻一次;夜晚 8 时至次日早晨 7 时,每 2小时巡逻一次。其中夜晚巡逻时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 1人(政务中心不少于 2 21 人)。巡逻要细致、警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报告。收到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逻人员应及 时到达指定地点,并采取相应措施。 巡检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①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检查电源、用电器具是否关闭,以及大楼内有无易燃物品等; ②检查大楼内是否有闲散人员、潜藏违法犯罪分子; ③检查监控、供电、给排水、电梯、消防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④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在位; ⑤做好两班的交接工作。 (4)安全监控。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监视监控设施每天(包括节假日)24 小时开通,保持完整的监控 记录,保证对办公楼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监控安保人员要实行 24 小时监控,在大厅、客梯、楼面及要害部位发现可疑情况要采取跟踪监视和定点录像措施,并及时通知 在岗人员进行询查、处置。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安排 保安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当电梯、中央空调、消防等大型设备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 应立即通知维保单位派专业维修人员前往处理。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应对迅速、处置到位。 (5)交通管理。采取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方式,对进出办公区域的各类车辆(含非机动车)进行 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进出通畅、停放有序。杜绝任何车辆乱停乱放。做好夜间和节假日公务 车辆停库、出库等情况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6)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定物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中心、机 房等处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 1 次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演习。协助做好来访人员的劝解疏导 工作,做到热情、耐心、文明礼貌。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 戒,根据不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现场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通知公安、维稳等相关单位,在 有关单位到达现场前,保证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全程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处理相关事宜, 维护好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7)定期检查报警系统,确保正常工作,如有故障及时处置并上报。 (8)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有关事项,按要求上报保安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 (9)对楼宇外部以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及时清扫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对各楼宇大厅内秩序进行维护管理,如有突发事件第一事件现场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及部门。 22 (二)卫生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区人武部营区的保洁服务。 (1)负责各楼宇办公区内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包括门厅、会议室、会议休息室、接待室、展 示室、阅览室、楼梯、走廊、电梯间、开水间、卫生间、楼前广场、楼后大院、绿化地带、地下停车场 等所有公共部位及其相关设施。 (2)由专人负责指定办公室的卫生保洁。 (3)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如交流干部宿舍、纪委监委谈话点休息室、人武部公寓内等不定期 卫生保洁)。 2.主要服务内容 (1)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档案。 (2)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并由专人负责检查和监督,确保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符合标准,其中上 班日的每天 7:00-18:00 期间,服务区域内要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道现象,不见废弃物、 污渍、积水积雪等,卫生间洁净干爽无异味。清扫保洁工作要合理安排时间进行,不得影响大楼正常的 办公。节假日期间,物业须安排人员负责巡查大楼外部相关区域和楼内门厅、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的环境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负责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4)按照爱委会的要求每年及时开展灭蟑、灭鼠活动。 (5)对违反清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6)室内保洁服务具体要求: ①公共场地及设施:每天清扫和拖洗大厅、楼梯、楼道、通道等地面;擦抹大厅及通道内门窗、墙 面、隔断、配电箱、消防柜、扶手、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保持干净整洁和美观;每周对隔断、 墙面(不含各办公室内部)、特别是电梯前室的墙壁及石材墙面、天花板、墙角进行彻底擦抹、除尘,保 持玻璃、石材明亮无尘,做到墙面墙角无蜘蛛网、无掉灰、无浮尘、无污染、无乱涂乱画现象;每天及 时清运大楼内各办公室袋装垃圾和大厅、楼道、会议室等公共部位卫生桶内的垃圾。消防通道无灰尘、 无污渍、无杂物。每季度初对各楼层横柱(梁)进行除尘,确保目视不见浮灰积尘。 ②开水间、卫生间:每日早中晚分 3 次对开水间、卫生间进行全面清洁,清洁时需悬挂标识。清洁 内容包括通风换气、清洗地面和墙壁、清理垃圾、冲洗大小便池、擦抹玻璃或镜面、擦抹烧水器、冲洗 23 烟灰缸、喷洒空气清新剂等,做到地面、墙壁、镜面、台面及窗户干净明亮,水池无污垢、便池无污渍、 室内无异味。每月对卫生间顶面进行 1 次全面擦抹。每季度对烧水器内部进行除污渍清理,每 3 天更换 一次烧水器内水源。 ③各类会议室、会议休息室、接待室、阅览室、展示室等:会议室、接待室、阅览室等在每次使用 前和使用后都要及时进行保洁,保持清洁状态;同时保持定期保洁,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④指定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指定场所的室内保洁、日常办公茶水供应及日常会客茶水服务。室内 清洁内容包括擦抹地板、清洁玻璃,擦抹桌椅、门窗及装饰摆设、地脚线、茶具、等配套设施和器具。 指定场所的室内保洁每天至少 2 至 3 次(早晨上班前 1 次,下午上班前 1 次),并在会客结束后及时清 洁现场,指定场所的地板每月进行 1 次打蜡保养,材料费由业主方承担。 ⑤电梯:保持电梯轿厢清洁,每日更换地毯和吸尘除污,做到轿厢四壁光亮,按钮、灯具等干净无 灰尘。 ⑥中标供应商根据需要及时更换补充卫生保洁用品(如卫生纸、抽纸、按键纸、卫生球、洗手液等), 不能短缺。 ⑦其他保洁服务事项。主要是重大活动、创建迎检及雨雪灾害天气等需要进行的临时突击性保洁服 务。 (7)室外保洁服务具体要求: ①公共场地(主要前后院和过道等):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地面无污垢、积水、痰迹、纸屑、 烟头、杂物;各种地砖面、石材及沥青地面清洁有光泽。 ②道路、广场、后院:每天上、下午上班之前清扫完毕,至下午 6 时前随时进行保洁,保持道路、 场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浮沙污渍、积水、积雪等。 ③标识、宣传牌等附属物每天要进行擦试。 ④地面、地下停车场(库)、自行车棚,每天要上、下午上班前清扫完毕,并随时保洁,做到无纸屑、 烟头、垃圾、杂物等,垃圾日产日清。 ⑤室外玻璃雨篷每月要进行冲洗,保持雨篷干净整洁明亮透明。 ⑥每周要巡查楼顶,及时清除杂物、污迹、积水,确保楼顶干净整洁。 ⑦景观水面做到无漂浮物和定期补水换水。 保洁用品计入服务费用。保洁使用的扫帚、拖把、抹布、毛巾、簸箕、马桶刷、地刷、垃圾袋、卫 生纸、洗手液、洁厕灵、卫生球、薰香(优质品牌)等材料费,由投标单位总价包干,中标后不作调整。 24 (三)电力服务(中标供应商协助业主方做好供电设备等的日常管理,高低压设备维保 费用及年检费用含在物业费用内)及亮化维保服务 1.服务范围 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区人武部营区的电力设施设备的运行、维 修、养护和管理服务。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负一层高低压配电房及区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高低压配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 变压器及附属设备和操作配电室内所有 35 kv 电压等级的设备、35 kv 电缆线路及其附属的日常维护保养、 检修,另包含变压器电压低压侧至低压出线柜开关上端及其附属,及纪委监委谈话点的 1组高压电柜、3 组低压电柜、变压器 1 台和人武部配电房 1 间、电柜 3 组、中央空调系统电柜、变压器 3 台等高低压配 电设备的维保服务。 维护保养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高低压配电设备维护保养后应达 到《35 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相关规定的 标准。 2.主要服务内容 (1)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器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建立各项供电设备的安全技术 档案和供电管理工作档案;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有特种类电工网作业许可证不少于 2 人。投入技术人员必须是持有国家电网的进网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如有人员变更,需第一时间通知业主 方。确保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2)保证高低压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 24 小时应急抢修服务,确保供电和高压设备安全运行, 高低压配电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或线路跳闸时,负责在 30 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和维 修。如遇突发事件,需要对高低压配电系统倒闸时,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协助操作。 设备维保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在醒目处放置提醒标牌或张贴告示通知。 (3)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及开关要保证随时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对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等电气设备每周一次检查、保养及进行不停电巡查。设备维保内容、要求和 标准等按时做好维护记录维护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期结束后将本项目其他相关记录移 交给业主方。 (4)按照规定周期对所有配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做到外观整洁无损坏,并做好记录; 每月对配电屏的绝缘进行测试,经常检查各接点的接触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规定检查变(配) 25 电柜操作运行正常,检测表计显示准确;变压器运行正常,温控显示准确,联控动作正常;变(配)电 柜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稳定,符合工作要求;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各类表计 显示正常;功率因素自动补偿电容器(组)运行正常,自动切换正确可靠;变(配)电系统联络自切正 常定期给柜内机械装置添加润滑剂。每周对防火封堵进行检查,确保供电畅通、安全,均需做好相关记 录。 (5)定期对直流屏进行检查、保养、测试,经常检查控制母线、合闸母线的绝缘状况,确保 24 小 时提供高、低压操作电源。因中标供应商维保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高低压配电事故及损坏,其责 任和维修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若其他因素出现设 备故障损坏,需要进行更换和维修,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安装,所产生的材料及其费用,由业主方按程 序据实支付,中标供应商在维修前应书面报告业主方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6)定期对所有蓄电池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放电,以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7)定期对各楼层配电分柜进行检查、除尘,做到外观整洁、无损坏;定期对供电柜的绝缘进行测 试,经常检查各接点的紧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电安全;定期检查配电柜接触器的触点,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上报,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定期对按钮开关、指示灯进行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定期对配电柜的防火封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符合消防要求。 (8)定期对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测试;对供电设施的机械部分进行检查、调整、加润滑剂。 (9)定期对办公日用电器进行绝缘测试,对接触器、指示灯、按钮等进行检修。 (10)值班人员每日对所有配电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每日及时检查各配 电间的门、窗是否关闭,以防止雨水及动物入内影响正常供电;及时检查各配电间照明是否良好,无人 时是否关闭。 (11)负责大楼内所有开关、灯泡、灯管、灯座、启动器、镇流器、插头、插座等的检修、维护、 更换工作(需借助登高车辆进行维修的超高照明设备除外),维修或更换工作必须在问题被发现后立即 进行,楼道等公共部位应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每半月一次对泛光照明灯具、 霓虹灯、大堂吊灯外观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每天一次巡检公共电器柜电器设备,遇有故障,应及 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12)负责室外亮化设备如庭院灯、路灯、草坪灯、景观灯、射灯等亮化系统,各楼顶的灯带,室 外公共区域的各类灯进行维保。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巡视,定期对所有灯具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 不正常亮灯、光衰大于 30%以上的灯具。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排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 26 具稳固安全和安装的平整度,定期查看、检测照明配电箱,并有防盗措施,防止偷、漏电现象,保持配 电箱外观整洁。 (13)根据规定及要求开启或关闭大楼外照明亮化灯具。对大楼外控制箱定期检查、维修,对接触 器进行修复、更换,外观除锈、刷漆。对大楼外相关灯具定期进行除锈、刷漆、加固,维修或更换不能 正常使用的开关、灯泡、灯管、灯座、启动器、镇流器、插头、插座等。维修或更换工作必须在问题被 发现后立即进行。通用 LED 产品故障,48 小时内修复;异形 LED 产品故障,一周内修复;非 LED 产品故 障,48 小内修复。 (14)负责配电房日常管理。非持证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如有非持证人员误操作造成事故的,后 果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15)负责与供电部门联系协调有关事项,事先及时了解停、供电情况并发布通知。 (16)承担电力设施设备的年检工作。 (四)给排水服务 1.服务范围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区人武部营区给排水服务。 (1)负责服务区内供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检修。 (2)负责服务区内给排水管网系统所有水阀、管道的维护、疏通。 (3)负责对大楼卫生间洗面盆、拖把池、大小便池、脚踏阀及水龙头进行维护、检修、疏通。 (4)负责对服务区内的给排水管网系统进行除锈、刷漆。 2.主要服务内容: (1)建立给排水管理制度、给排水系统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和给排水管理工作档案。 (2)定期对给水气压罐进行泄污、清洁、除锈、刷漆、紧固,对给水泵、对紧固件、密封件进行检 查、更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除锈、刷漆。 (3)随时对屋顶漏水管及地沟进行疏通,保持下水管道、落水管通畅,避免屋顶积水而产生漏水现 象。定期对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进行巡查检视,如出现开裂破损等现象应及时负责维修或更换,冬季 应对受冻水管进行保温处理。 (4)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定期对化粪池、雨污管正 常每月巡查 1 次,每半年清淤 1 次,做到出入口畅通,池盖无破损、无污渍、无污物。每次清理后及时 清洁现场。 27 (5)定期对所有控制阀门进行检查,添加润滑剂及检查密封件。发现水阀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 或更换。 (6)定期对冲水水箱进行检查、调整。对卫生间地漏、雨水漏斗进行检查。对大便器、小便池进行 疏通、整固、检修或更换。 (7)负责办公区内供水设施上的水龙头、水阀、水管等的检修、维护、更换工作。维修或更换工作 必须在问题被发现后立即进行。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 (8)负责水表的巡查、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向业主方报告和联系供水部门解决。 (9)每天检查一次污水泵、提升泵、排水泵、阀门等,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 示正确,无跑、冒、滴、漏;系统无明显异味和噪声;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10)负责与供水部门协调联系解决有关事项,事先及时了解停、供水情况并发布通知. (11)按照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的要求,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保洁管理,确保 饮用水安全卫生。 (五)电梯服务 1.服务范围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人武部营区的电梯服务。 (1)负责大楼所有电梯的日常运行安全管理。 (2)负责大楼所有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3)负责电梯年检和办理有关证件。 (4)负责区政务文化中心 6 部电梯和 2 部货梯、区政务服务中心 2 部电梯和人武部营区 1部电梯的 年检费用。 (5)负责区政务文化中心办公楼 6部电梯维修材料费(含核心部件)。 2.主要服务内容 (1)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部一档的要求建立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2)根据业主方要求制定电梯运行时间,工作期间必须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通风、照明及其他附属设备完好。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全许可证》及相应的应急电话及 乘客须知。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的规定和安全规程。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 格按照《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操作。 28 (4)制订电梯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派专人 3 分钟内赶到现场。发生电 梯关人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施救,紧急情况下,直接拨打 110 求援,由 110 联动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相关规定建立维 保计划,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 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6)负责对电梯系统实行专业化维护保养和检修,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检修和维护保养,及时抢 修并排除意外故障,确保规定的维保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确保电梯设备时刻处于正常和安全的工作状态。 维保前提前 2 天通知业主方,对电梯开展维修保养工作时,应设状态标识,维保结果经业主方确认后将 记录存档。政务文化中心货梯、政务服务中心和人武部电梯免费提供维保服务中所需的工具和劳务,免 费提供单价在 200 元及以下的电梯零部件。 (7)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负责每年对电梯(货梯)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测,电梯年检合 格证和电梯准用证的代办和领取。 (六)空调服务 1.服务范围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区人武部营区的空调服务。 (1)负责大楼空调主机及新风系统、信息中心机房专用精密空调的开启、运行、关闭等日常管理。 (2)负责做好大楼空调设施设备及新风系统的日常保洁、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3)负责做好空调系统维保,所涉维修保养的材料费用由业主方承担。 2.主要服务内容 (1)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档案和空调日常管理工作档案。 (2)空调总控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专人负责开机、关机。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保 证空调安全运行,力求达到供冷、供暖最佳效果。 (3)定时抄写中央空调各种数据,发现不正常时立即联系处理解决。监督办公用房空调运行状况, 做到设备运行记录齐全,最大限度的降低能源消耗。 (4)定期清洁室内机和室外机设备,同时保持设备表面的清洁和出风排风的通畅,做到排除故障及 时,维修保养经常,供暖供冷满足工作需要。 (5)负责对空调系统实行专业化维护保养和检修,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检查、检修和维护保养,及 时抢修并排除意外故障,确保合同规定的维保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确保空调设备时刻处于正常和安全的 29 工作状态。维保前应提前通知业主方,开展维修保养工作时,做好相关检修和维保记录,经业主方确认 后存档。 (七)消防避雷服务(中标供应商负责指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并协助业主方做好消防 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避雷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不含在物业费用内) 1.服务范围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区人武部营区的消防避雷服务。 (1)负责消防监控中心工作室的管理、维护。 (2)负责全天 24 小时监控,保证消防监控中心的正常运转,确保办公区域内的安全。 (3)协助业主对所有喷淋头、烟感探头、温感探头、消防栓、防火卷帘门等进行巡查及维护。 (4)协助业主做好对避雷设施的管理、维护。 2.主要服务内容 (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监控中心的安全技术档案、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管理工作档案。 (2)建立消防监控中心的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主动联系与业主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的专业维保公司,由专业维保公司对消防设施实行 专业化维护保养和检修,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维护保养,及时抢修并排除意外故障,确保 消防设备时刻处于正常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专业维保公司对消防设施开展维修保养工作时,物业公司应 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并检查检修和维保质量,经确认后将记录存档。维保前应提前通知业主方。 (4)每日对消防监控中心进行保养、除尘。检查备用电源是否正常,测试绝缘是否良好,检查静电 等接地是否良好,确保监控中心正常运行。 (5)定期对烟感探头、温感探头进行检查、保养、除尘,确保报警正常。 (6)定期对消防广播设备进行检查、保养、除尘、防潮除湿,确保消防广播在突发紧急事故时能正 常广播。 (7)定期对手动报警器、消防通讯设备进行检查、保养、除尘,确保报警灵敏、通讯畅通。 (8)定期对各楼层区域火灾报警器进行检查、维护、除尘,检查 24V 电压是否正常,接触器、继电 器是否正常,检查各接点是否紧固,外观是否损坏、生锈,确保正常工作。 (9)每日巡查消防栓泵、喷淋泵、生活泵压力,运转是否正常;每日巡查联动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压力表、继电器等是否正常。如果信号显示不正常、警示、故障,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 解决。 30 (10)定期对办公楼顶层的避雷带、避雷针、避雷线、顶层屋面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 持办公楼顶部所有的避雷设施及所有的金属物体的接地完好。 (11)当出现火警信号时,应立即通知就近当值保安(或巡逻队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 况,若属误报,则及时复位;若火情属实,立即按火灾应急规程执行。 (12)出现火灾情况,值班人积极参与协调各部门救火,操作消防控制系统,随时保持与消防部门 救火人员联系。 (13)上岗前做好交接记录,交接班共同巡查 1 次。 (15)负责与消防部门联系有关事项,按要求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 (八)楼宇智能化服务 1.服务范围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区人武部营区的楼宇智能化服务。 对大楼内外所有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大屏系统、楼控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等设施设备及其传导线路进行巡查,确保设备运行良好、线路通畅无阻、信号反应灵敏。 2.主要服务内容 (1)建立楼宇智能化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档案和楼宇智能化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档案。 (2)能够熟练操作大楼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会议系统、UPS、音响设备系统、自动化会议室系统、 LED 显示屏系统、门禁系统等业主方办公区域的公共弱电系统。负责自动化会议室系统中电脑终端的日常 管理,对每台终端运行情况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异常情况及时联系业主单位确定的专业维保单位。 (3)定期检测电话、电视、宽带的线路状况,定期巡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业主单位确定的专 业维保单位,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线路畅通。 (4)每日针对楼宇智能化设备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如不正常应立 即联系业主单位确定的专业维保单位,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确保设备正常发挥作用。 (5)定期对消防联动、监控、楼宇自控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九)会务服务 1.服务范围 负责区政务文化中心、区人武部营区的会议服务。 (1)负责会议、重大活动的相关服务工作。 31 (2)负责重要来宾接待的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文化中心各会议室音响、视频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及时提供应用服务,确保满足正 常工作需要。 2.主要服务内容 (1)建立会议和接待服务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关工作档案。 (2)会议服务:根据业主方要求,统筹协调会议室安排,负责会前协助做好会议的会标、席卡、导 示立牌、电子屏幕图文等制作,并做好悬挂、张贴、摆放、播放等工作,做好会场桌椅、茶具、资料等 摆放工作,做好灯光、音响、话筒、视频调试等工作;每次会议前,做好相应的会议准备工作,包括开 启自动化会议室系统、音响设备系统调试、在 LED 显示屏系统上标出会标和会议精神、调试投影仪及视 频系统。会议结束后,关闭所有相关系统和时序电源。 每次培训前,负责设置调试自动化会议室系统网络。培训结束后,关闭所有相关系统和时序电源。 负责会场茶水供应;负责会议期间安排专人全程现场服务,提供即时保障,确保照明、音响、话筒、视 频等设施设备正常发挥功能,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几个会议同时召开期间,根据需要调整增加会务服务 人员,确保会务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3)来宾接待服务:根据业主方要求,在接待重要来宾时,负责席卡等的制作,做好大楼内接待场 所的席卡等摆放工作,及时提供茶水等服务。 (4)重大活动服务: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做好国旗、横幅悬挂等美化亮化工作。 (5)音响、视频设备管理服务: ①建立音响、视频设备的管理制度、音响设备技术档案和音响设备管理工作档案。 ②音响、视频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的操作能力,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确 保音响、视频设备正常使用。 ③负责会议室所有扩音、投影、计算机等器材管理,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除尘、调试、维护、检 修,做到随时能够启用,状况良好不出差错。 ④根据业主方要求,提前充分做好有关准备(如:话筒线路连接及摆放、电视电话会议信号连接、 电脑连接等),并在会议期间现场实时提供技术保障,确保会议正常顺利进行。 (6)会议服务要求 会议服务人员要求统一服装,仪表整洁,微笑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32 熟悉会场音响、投影及灯光等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与维护,若有缺损,应及时汇报添补、修复, 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熟悉会议中心消防监控设施性能,掌握基本操作方法,能处理一般性突发事故,与相关人员共同做 好防火、防盗、防漏水等工作,保证会议中心安全运行。 会议开始前到达会场,认真做好会议室的音响、灯光等设备检查、调试,发现异样,立即检修处理, 确保正常运转,会议结束后,清理好话筒等器具,关闭会场各设备电源。 每周定期对会议中心各会议室的音响、投影、消防、监控、灯光、供水等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发 现隐患及时汇报,提交处理意见。 棉织用品/工具清洁。使用过的毛巾应在专用洗洁液浸泡不少于 10 分钟,用清水洗净,拧干;放入 消毒柜中杀毒杀菌。 陶瓷用品/工具清洁,用清水洗去茶垢、污渍;用消毒液按使用说明配好比例,将杯子完全浸泡不少 于 5 分钟;用开水烫一遍,用干净擦杯布由内向外擦干水迹并定置于储存箱内。 热水瓶清洁。将除垢液按比例调配后灌入热水瓶,浸泡 10 分钟,晃动后倒掉;用清水清洁内胆直至 无沉淀物;用湿布擦拭热水瓶外壁水渍。 会议中心服务人员应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前会场布置,做好会议服务工作,及时续水和更 换毛巾等,热情、周到、优质、高效服务,督促检查会后清理工作,做好每日会场服务记录工作。 会议结束后,应在与会者全部离开后,按责任区域分工对会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会者遗留物,要 记录下座位号并及时上交。会场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招聘,经区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参与面 试并同意后方可聘用,服务人员要服从区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要爱岗敬业、严 守会场纪律,并完成其他临时交办的会务服务。 (十)绿化服务 1.服务范围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区人武部营区的各大楼内公共区域所 有花卉、植物及其他绿化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协调。 2.主要服务内容 对楼宇内绿化树木,花草按园艺养护要求对养护单位进行浇水、除草、治虫、施肥、打药、秋播草 种等管理协调工作,保持树木、草坪整齐美观。元旦、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要 33 求在前广场及台阶上等处摆出相应造型,绿植摆放维护修剪要求每周一次,每十天对需要更换的植物进 行更换,每季度对公共区域需要的摆放植物和花卉进行。 数量要求:区政务文化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共计:室内小盆(50cmc 以下 )不少于 8 盆,室外小盆 (20-50cm)不少于 1220 盆,室外中盆(50-110cm)不少于 78 盆,室外大盆(110-180ccm)不少于 62 盆,室 外特大盆(180cm 以上)不少于 32 盆,高档盆景不少于 15 盆,四季花草不少于 8040 棵;区纪委监委谈场 所室外特大盆(180cm 以上)不少于 10 盆,室外大盆(110-180ccm)不少于 13 盆,室外中盆(50-110cm)不少 于8盆,室外小盆(20-50cm)不少于6盆;区人武部室外大盆(110-180ccm)不少于18盆,室外中盆(50-110cm) 不少于 66 盆,室外小盆(20-50cm)不少于 31 盆。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绿植的质量必须满足业主方的要求,如有枯萎或不新鲜等现象,中标供应商应不 定时间、不定日期及时更换。业主方无条件提供水源。 (十一)公共场所及其他日常维修服务 1.服务范围 包含区政务文化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区人武部营区的公共场所及其他日常 维修服务。 主要负责日常零星维修及业主方委托办理的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工作。 2.主要服务内容 (1)自动门、推拉窗。玻璃无破碎,五金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常声响。 (2)楼内墙面。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 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 (3)屋顶、管道、排水沟。屋面排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应保障排水畅通,发现有防水层气鼓、 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4)地下车库窨井、积水井不漫溢,窨井、积水井盖无缺损,发现损坏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5)安全、引导标志指示牌清晰完整,维护设施得当。 (6)卫生间、茶水间等位置保持设施完好、正常,水龙头及便池出水正常,不漏水,地漏畅通不堵 塞。 保持管道畅通与安全使用,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中标供应商负责办公区内开关、灯泡、灯管、灯座、启动器、镇流器、插头、插座、水龙头、水阀、 水管、软管、房门、门锁、门窗框架、宣传架(牌)、桌椅、护栏、楼道扶手、玻璃、标志牌、警示牌 等的日常维修工作。服务办公场所内的零星维修更换零配件单价在 100 元以内,且每月累计不超过 4000 34 元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每月据实支付),超出以上价格(单价 100 元以 上或每月累计超过 4000 元的)由业主方负责支付,相关的外请人工费用由业主方承担。 (十二)食堂和后勤保障服务 1.服务范围 负责区人武部营区的食堂服务和提供一名车辆驾驶人员保障用车服务。 人武部营区设早、中、晚三餐,就餐人数累计约 20 人次/天。 2.主要服务内容 (1)满足早、中、晚餐用餐需求;满足因特殊情况而临时下达的保障任务。 (2)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 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原材料采购和供应等方面。 (3)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 (4)餐具、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冰箱(柜)、消毒柜应定期清洗,并保证正常使 用。 (5)持有 C1 及以上驾照,且有三年以上驾龄人员,负责后勤保障车辆。 三、服务人员配置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人员共 142 人,其中区政务文化中心需配备物 业管理服务人员最低人数为 85 人,区政务服务中心需配备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最低人数为 39 人,区纪委监委谈场所需配备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最低人数为7人,区人武部营区需配备物业 管理服务人员最低人数为 11 人。低于以上人数视为无效投标。具体岗位及职责设置如下: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项目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 人员配置 合计 (人 数) 备注区政务文 化中心 区政务服 务中心 区纪委监 委谈场所 区人武部 营区 *1 项目经理 1 1 年龄 50 周岁以下(不含),项目经理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持物业项目经理资格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2 主管人员 1 1 2 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 1名主管人员,1名主管人员负责 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和人武部营区配置物业服务。年龄 50 周岁以下(不含),大专及以上学历,主管人员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3 工程人员 3 2 1 6 男性,年龄 55周岁以下(不含),持专业岗位证书(如 低压电工、高压电工、消防员电梯安全管理员(A4)等。 设工程负责人 1名,负责人员安排和工作协调。1人负 责区纪委监委谈场所和人武部营区物业服务。 35 4 驾驶员 1 1 (男性)年龄 55周岁以下(不含),持有 C1 及以上 驾照且有三年以上驾龄人员。 5 会议系统维护 2 1 3 年龄 55 周岁以下(不含),持低压电工操作证书。 6 文员 1 1 2 年龄 50 周岁以下(不含),大专及以上学历。 7 会服人员 5 5 女性,年龄 40 周岁以下(不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设会服负责人 1名,负责人员安排和工作协调。 8 保安人员 38 16 3 3 60 男性,年龄 55周岁及以下,其中区政务中心和区政务 服务中心各设保安负责人 1人,负责保安人员安排和 工作协调。 9 消防监控员 4 2 6 男性,年龄 55周岁及以下,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书。 10 保洁人员 31 17 2 4 54 (男女不限)年龄 55周岁及以下,设保洁负责人 1名, 负责保洁人员安排和工作协调。 11 厨师 1 1 (男女不限)年龄 60周岁以下(不含),持厨师类相 关证书。 12 切配工 1 1 (男女不限)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合计: 85 39 7 11 142 说明:1、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向业主提供主要岗位人员(项目经理、主管人员、技术人员等)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中标方聘用人员到岗后,须向业主方提供聘用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其专业岗位证书等。 3、中标方主要岗位人员调整,须提前 7天向业主方通报,经业主方同意后方可调整,并在调整后 3天内将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业主方。 (三)工作人员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用工条件。 2.身体健康,上岗前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3.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方可上岗操作。 四、项目预算、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预算为 2085.548 万元,其中第一年物业费预算为 698.516 万元(含物业管理开 办费 5万元),第二、三年的物业费预算中分别核减物业管理开办费 5万元。项目服务期限 为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款为第一年中标价核减 5万元)。 五、报价说明和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一)人员工资及社保如下: 1、项目经理工资不低于 40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2、现场主管工资不低于 35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3、工程人员(工程维护及会议系统)工资不低于 35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4、驾驶员工资不低于 35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36 5、办公文员工资不低于 25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6、会议服务员工资不低于 25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7、保安员工资不低于 20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8、消防监控员工资不低于 22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9、保洁员工资不低于 18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10、厨师员工资不低于 40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11、切配工人员工资不低于 2000 元/人/月(不含五险); 12、服务装费:500 元/年/人; 13、意外伤害保险:500 元/年/人; 14、人员福利 1500 元/年/人; 注:根据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715.03 元/人/月。 同时须为工作人员购买员工意外保险。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解决。低于以上规定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保洁易耗品费用不得低于 16 万元/年。物业费用整体报价中应体现该部分报价, 需提供相关易耗品的明细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维保费用不得低于 65 万元/年。该费用含空调、电梯、亮化、电力维护、绿植摆 放及景观水系维护的维修保养等费用。物业费用整体报价中应体现该部分报价,并提供明细 价目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维修辅材费用固定为 4.8 万元/年。物业费用整体报价中应体现该部分报价,实 际产生的费用经业主方审核后据实支付,投标方需提供基本常用材料清单及明细价目表,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不可预见费用固定为 10 万元/年:物业费用整体报价中应体现该部分报价,该费 用由业主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中标方采购,由业主审核后据实支付。 (六)外墙清洗费用固定为 10 万元/年:物业费用整体报价中应体现该部分报价,实际 产生的费用经业主方审核后据实支付。 (七)物业管理应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物业管理中的管理费、安全费等。 (八)物业管理开办费固定为 5万元(仅第一年有)。如办公家具、对讲机、升降机、 巡逻车等各类安全管理、工程、清洁等所有物品,产权归业主所有。投标人需列出物品清单 37 及具体价格,经业主方审核后据实支付。 (九)税费:根据税务部门规定执行。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单位承诺提供的资信业绩等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 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投标文件中 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中标单位应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与此有关费用由 中标供应商负担。 (三)如果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业主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 偿。 七、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物业服务工作,按季度拨付上个季度物业费 (除应据实支付部分外)合同价款的 90%。余下 10%的合同价款用于考核(简称考核经费), 考核主要内容详见《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八、总体要求 (一)本项目按每年报价和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不得将本项目物 业管理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二)中标供应商承担独立法人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刑事、民事、综合治理、 工伤、社保、员工劳保福利等一切责任。如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业主方服务期间内发生 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三)中标供应商要依法纳税,要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及购买意外险。 (四)中标供应商向业主方提交派驻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复印件。 (五)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须遵守业主方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业主方利 益的,业主方有权拒绝中标供应商违规的工作人员在此工作,中标供应商应在 48 小时内完 成违规工作人员的调离和接替工作人员的到岗。 (六)业主方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 与权与决定权,如业主方认为有必要可查阅中标供应商有关本项目的财务状况。 38 (七)中标供应商每月 25 日前应向业主方提交下月所有岗位工作人员排班计划表,业 主方有权随时检查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到岗情况。 (八)本项目物业服务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和管理人员配备须满足业 主方的需求,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 7天内,所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1/3 保洁人员、1/3 安 保人员到岗到位。剩余人员应在中标后 15 天内到位。 (九)四个服务区域业内业主方向中标供应商分别提供办公用房,由此所产生的水、电 等费用由业主方承担。 (十)中标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经过有关部门检测的合格清洁产品进行使用, 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记录,业主方有权随时对上述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反中标供应商赔 偿由此给业主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一)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管理范围、服务内容等,按每年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文件不列入评审范围。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 员薪金、社保等调整因素。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业主方正常工作的,业主方 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二)投标方应现场踏勘,要对物业现场的地理位置、物业现场地上和地下影响物业 管理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查勘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 分考虑到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物业管理过程中,中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 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物业经费或索赔的要求。 九、《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39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备注 1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 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1 项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核心服务项目 1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 服务项目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40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E2) 综合评分法(E2) 1、评审原则 1.1 合法、合规原则。 1.2 符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原则。 1.3 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1.4 高分优先原则。衡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 得分分值,依据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2、评审分值分配(满分 100 分) 2.1 商务标(45 分) 2.1.1 投标报价( 10 分) 2.1.2 资信业绩( 22 分) 2.1.3 技术力量( 13 分) 2.2 技术标(45 分) 2.3 信用标(10 分) 3、评审内容(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1 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标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 与“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内容 审查标准 资 格 性 审 查 信用等级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达到信用准入 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 未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或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 资格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1 资格 配备人数及工种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投标人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 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 查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投标文件签署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 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投标方案及报价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 者最高限价的;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 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 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 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投标有效期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地点或付款方式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 不同投标人的机器识别码相同 其他实质性响应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项目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保证金查验结果填制提示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 审。 3.2 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45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1 投标报价10 分 10 分 本项评审步骤: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 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 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价格调整: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 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投标人投 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 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 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 调整价; (2)价格扣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 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 标价。 42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10 。 4.有漏项报价的投标人,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 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 1%,再扣 1 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 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 标为无效投标。 5.物业管理费报价明细构成: 1)人工费用:【含项目负责人、保洁人员、水电工等服 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其中:1、 项目经理工资不低于 4000 元/人/月(不含五险);2、现 场主管工资不低于 3500 元/人/月(不含五险);3、专业 技术人员(驾驶员、工程维护及会议系统)工资不低于 3500 元/人/月(不含五险);4、工作人员(文员、会服) 工资不低于 2500 元/人/月(不含五险);5、保安人员工 资不低于 2000 元/人/月;消防监控保安人员工资不低于 2200 元/人/月(不含五险);6、保洁人员工资不低于 1800 元/人/月(不含五险);7、厨师人员工资不低于 4000 元 /人/月,切配工人员工资不低于 2000 元/人/月(不含五 险); 根据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用人单位 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715.03 元/人/月。低于上述 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服装费用 500 元/年/人。 3)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500 元/年/人。 4)人员福利 1500 元/年/元。 (2)固定费为 29.8 万元/年,其中物业开办费固定 为 5 万元(仅第一年有),不可预见费固定为 10 万元, 维修费固定为 4.8 万元,外墙清洗费固定为 10 万元。低 于或高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3)保洁易耗品费用不得低于 16 万元/年,低于上 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4)维保费用不得低于 65 万元/年,低于上述标准 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 办公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环境清洁卫生费、治安保卫及消防费、公用设备、公共场 所等管理养护(含房屋、水电、亮化、公共设施、公共设 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会议室、多功能厅管理等)、 车辆管理费用、绿化养护、管理费、物资装备分摊及固定 资产折旧费用、会议服务、节日装饰、管理费用、以及保 洁易耗品及其他费用;费用由业主单位向代理机构提出要 求,并在招标文件里以清单形式予以明确。 (6)税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7)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由业主单位向代理机构 提出要求,并在招标文件里以清单形式予以明确。 (8)投标人利润; (9)其他费用。 注:1、最低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 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 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 43 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 标。 2、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 印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2 资信业绩 22 分 管理体系认证 3 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 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另附 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获奖情况 5 分 1.2016年 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单位 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省级及以上物 业协会颁发的得 2 分;市级政府部门或市级物业协会颁发 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同时具有政府部门或物业协 会颁发的不同年份的相同荣誉,不累计得分。) 2.2016年 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单位 获得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称号。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省 级物业协会颁发的得 2 分;市级政府部门或市级物业协会 颁发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 2分。(同时具有政府部门或 物业协会颁发的不同年份的相同荣誉,不累计得分。) 3.2016年 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单位 获得市级政府部门或市级物业协会及以上颁发的其他荣 誉得 1分,本项最高得 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未提供不 得分。 业绩 14 分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5 年内,签订 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各种场馆等除外)物业管理服 务 300万元每年及以上单个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单个 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建筑面积体量 2.5万平方米及以上 体量的,每单个合同加 3分(业绩合同如同一项目,单项 合同中两项同时满足的,不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 9分。 2.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5 年内,签订 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各种场馆等除外)物业管理服 务项目,年合同单价在 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体量 2.5万平方米及以上单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年合同单价 每增加 100万元或建筑面积体量每增加 1 万平方米的,加 0.5分(业绩合同如同一项目,单项合同中两项同时满足 的,不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 3分。 3.签订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各种场馆等除外)物业 管理服务项目,年合同单价在 3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体量 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同一个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 务年限在 5年以上的,每增加 1 年加 0.3分,(单项合同 中两项同时满足的,不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 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 间、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 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 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44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数量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 量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列表顺序进行评审,无论是 否符合要求,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之后的业绩不 再进行评审。” 3 技术力量13 分 项目经理学历及 管理经验 5 分 项目经理有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各种场馆等除外) 物业管理项目(300 万元及以上每单个合同或建筑面积在 2.5 万平方米及以上体量的单个合同)的负责人三年及以 上的业绩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 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 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经理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A4)、保安员证书、 清洁管理师证书、消防员证书、高压或低压电工操作证书 的,每一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不提供不得分。 主要管理人员资 质资格 8 分 1.拟派的维修负责人同时满足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不 含),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得 2分; 2.拟派的保洁负责人同时满足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不 含),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书的, 得 2 分; 3.拟派的保安负责人同时满足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不 含),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书的, 得 2 分; 4.拟派的会服负责人同时满足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不 含),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书的, 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不提供不得分。 3.3 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45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1 人员配备 4 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中对各岗位的人员设置安排配备 及组织管理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少于采购 人要求 142 人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人员设置安排合理、 组织安排分工科学的得 4 分,人员设置安排一般,组织安 排分工较科学的得 2 分,人员设置安排不合理,组织安排 分工混乱的得 1 分,未提供人员设置安排或组织安排的 不得分。 2 管理制度(岗位 职责、工作规 范、监管措施、 规章制度、工作 流程、人员培训 等) 4 分 管理制度内容合理齐全、职责划分明确、工作规范可行 性强、监管措施得力、工作流程清晰科学、奖惩措施合理可 行得 4 分;管理制度内容较合理齐全、职责划分较明确、工 作规范可行性较强、监管措施较得力、工作流程清晰较科学、 奖惩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2分;管理制度内容合理齐全性一般、 职责划分明确性一般、工作规范可行性一般、监管措施一般、 工作流程清晰一般、奖惩措施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1 分;管理 制度内容合理齐全性差、职责划分明确性差、工作规范可行 45 性差、监管措施差、工作流程清晰差、奖惩措施合理可行性 差不得分; 3 工器具、设备及 物耗配备 4 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设备工具的装 备是否齐全合理;物业办公、清洁环境管理、员工服装、易 耗品等设备设施分列是否完整详细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分,配 置齐全、合理的得 4 分;配置良好、较合理的得 2 分; 配置一般、合理性一般的得 1 分,配置不齐、合理性差的 不得分。 4 服务方案 33 分 整体服务 设想和总 体目标设 定 3 分 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操作可行的得 3 分;方案较全面、 较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得 2分;方案不全面、科学合理 及操作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安保服务 方案 3 分 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及符合本项目特点人员设置、秩序 维护、巡查、门岗设置、交通管理、监控管理、突发事件处 置等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3 分;相关内容较为科学 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2 分;相关内容科学合理性一般、 可操作性一般得 1 分;相关内容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 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保洁服务 方案 3 分 保洁相关管理制度及符合本项目特点人员设置、各保洁 点的工作安排、保洁巡查、区“两会”及重大会议、活动等 相关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3 分;保洁相关管理 制度及符合本项目特点人员设置、各保洁点的工作安排、保 洁巡查、区“两会”及重大会议、活动等相关工作安排较为 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 2 分;保洁相关管理制度及符合 本项目特点人员设置、各保洁点的工作安排、保洁巡查、区 “两会”及重大会议、活动等相关工作安排科学合理性一般、 可操作性一般得 1 分;保洁相关管理制度及符合本项目特点 人员设置、各保洁点的工作安排、保洁巡查、区“两会”及 重大会议、活动等相关工作安排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 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工程维护 服务方案 6 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工程维护相关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电梯、电力、空调、亮化、景观水系维护、日常零 星维修)、各项工程维护及零星维修的工作响应机制、各公 共区域各类设施设备的巡查安排等相关工作安排情况进行 评分。各类制度、工作响应机制、巡查安排等工作安排情况 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6 分;各类制度、工作响应机制、 巡查安排等工作安排情况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4分; 各类制度、工作响应机制、巡查安排等工作安排情况科学合 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2分;各类制度、工作响应机制、 巡查安排等工作安排情况科学合理差、可操作性差或未提供 不得分。 房屋及附 属设施管 理及维护 方案 3 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管理的 相关制度、巡查及维护安排等相关工作安排情况进行评分。 相关制度、巡查及维护安排等相关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可操 作性强得 3 分;相关制度、巡查及维护安排等相关工作安排 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 2 分;相关制度、巡查及维护 安排等相关工作安排科学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 相关制度、巡查及维护安排等相关工作安排科学合理性差、 可操作性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46 绿护服务 方案 3 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中各公共区域根据季节摆 放绿植的品种、数量、造型、更换频次、日常维护等工作安 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各公共区域根据季节摆放 绿植的品种、数量、造型、更换频次、日常维护等工作安排 的科学性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3 分;各公共区域根据季节摆 放绿植的品种、数量、造型、更换频次、日常维护等工作安 排的较科学性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 2 分;各公共区域根据 季节摆放绿植的品种、数量、造型、更换频次、日常维护等 工作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1 分;各公 共区域根据季节摆放绿植的品种、数量、造型、更换频次、 日常维护等工作安排的科学性合理差、可操作性差或未提供 不得分。 客服服务 方案 3 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中会议服务相关制度、重大 会议或活动的安排预案、会议服务流程安排等相关事项的科 学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会议服务相关制度、重大会 议或活动的安排预案、会议服务流程安排等相关事项的科学 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3 分;会议服务相关制度、重大会议或 活动的安排预案、会议服务流程安排等相关事项的较科学合 理、可操作性较强得 2 分;会议服务相关制度、重大会议或 活动的安排预案、会议服务流程安排等相关事项的科学合理 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1 分;会议服务相关制度、重大会 议或活动的安排预案、会议服务流程安排等相关事项的科学 合理性差、可操作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管理 与应急处 理预案 3 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中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与应 急处理预案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安全管理相 关制度与应急处理预案的科学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得 3分; 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与应急处理预案的科学合理性较强、可操 作性较强得 2 分;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与应急处理预案的科学 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1 分;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与应 急处理预案的科学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或未提供不得全。 进退场交 接方案 3 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中进退场交接方案的科学 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进退场交接方案的科学合理性 强、可操作性强得 3分;进退场交接方案的科学合理性较强、 可操作性较强得 2 分;进退场交接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一般、 可操作性一般得 1 分;进退场交接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差、可 操作性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保密与档 案管理方 案 3 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保密与档案管理方案的科 学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保密与档案管理方案的科学 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得 3 分;保密与档案管理方案的科学 合理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 2 分;保密与档案管理方案的 科学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强一般 1 分;保密与档案管理方 案的科学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不得分或未提供不得分。 备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标”合计分超出其他成员平均值±50%时,须写明评分依据 及理由。 3.4 信用标( 10 分) 3.4.1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进行信用标评审,填写信用标评分表。分值标准如下: 3.4.1.1 信用评价系统无初始评价记录的投标人,统一得基本分 6 分; 47 3.4.1.2 信用评价系统已有评价记录的投标人,各投标人本项得分=(信用评价分值* 10 )/100,信用评价系统的信用评价分值调用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24:00 时。 4.评审结果 4.1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 2名 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首选中标侯选人,依次类推第二中标侯选人。 4.2 评标委员会(安排招标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单位候选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 经查询若被列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1 中条失信名单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 人资格,并按 4.1 条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查询情况记入 评审报告,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记入纸质评审报告中。 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例外情况 5.1 当出现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排序:“信用标”得分高的优先; 仍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仍相同时,“技术标” 得分高的优先;依然相同 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5.2 当评标委员会认为各投标报价均较高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3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 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5.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 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 做书面记录。中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其他 6.1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招 标文件随之一起公告。 48 芜湖市政府性资金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册 通用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12 日 49 50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资金来源 1.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文件内容 2.1 招标文件共九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专用部分) 第 一 章 招标公告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三 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第 五 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第二册(通用部分) 第 一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二 章 采购合同 第 二 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承担可能导致其 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与受委托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 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2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相应服务提供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项目应具备的专门资 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规定。 3.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本协议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未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4.1 在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且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以书面形式发出,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投标人投标书内。 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4.2 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 日期。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下列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格式附后) (4)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格式附后) (5)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格式附后) (6)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附后) (7)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格式附后) (8)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格式附后) (9)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材料(如有,格式附后) (10)澄清函(如有,格式附后) (1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后,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开具) (12)有关回执(如有,格式附后) 5.2 投标人概况 (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2)综合说明(包括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说明、合理化建议等) 5.3 投标人投报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提供完整详细的服务要求偏离表; (3)服务承诺。 5.4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附后):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5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投标协议。 5.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5.7 涉及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 52 6、投标函 6.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 7、投标报价 7.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所投服务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和总价 并签章。 7.2 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3 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 7.4 投标人应按固定价格报价,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 7.5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6 投标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总价。 8、投标有效期 8.1 投标人须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不接受,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8.2 如需延长投标有效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9.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9.2 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3 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9.4 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投标文件: 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的。 11、偏离 11.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1.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 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星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 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无效投标 12.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2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有偏离的; 12.3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要求的。 12.4 投标报价使用降价函、优惠价的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报价超过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3 12.5 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无效; 12.6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材料扫描件。如法 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等; 12.7 若联合投标,未附联合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8 投标人无投标服务内容,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12.9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 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 为无效投标; 12.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12.11 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的。 12.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12.13 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偏离表未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视同提供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 标处理。 12.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的。 1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缴纳时间和缴纳方式及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到达指定账户 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2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 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13.4.1 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13.4.2 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或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5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13.5.1 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标书)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 入账户。 13.5.2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结果公告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 入账户。 13.5.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需补齐。 具体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13.6 履约保证金退付:按《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退付。 13.7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交规定数额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 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履约情况,全部退还或扣罚全部 54 或部分合同履约金。 14、开标 14.1 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 14.2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项目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14.3 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开标会议议程、宣布开标纪律。 14.4 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招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 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主持人应宣布招标不成功。 14.5 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 14.6 开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规定进行。 15、评标 15.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详见第一册第五章。 15.2 评标原则: 15.2.1 对所有有效标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5.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5.3 评标程序: 15.3.1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 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 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 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5.3.2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3 投标偏离: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 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5.3.4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 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 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 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5.3.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 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5.3.6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 55 综合比较和评价。 15.3.7 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排序,最后依据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5.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15.4.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5.4.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5 投标人未在质疑期内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 15.6 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6、定标 16.1 招标人审定评标意见,决定招标结果; 16.2 中标或不中标不作解释; 16.3 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单位一定中标。 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17.1 定标后,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并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17.2 合同价款为中标价。 17.3 中标人应在被宣布中标之日或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0 日内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买方办理服务 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 17.4 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除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外都视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提出更改和附加条件。 17.5 中标人不按时与买方签订项目服务合同,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6 中标人按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并经项目买方验收合格后,将如数退还履约保证 金;否则买方有权根据损失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项目价款中扣除。 18、质疑与投诉 18.1 质疑 18.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1.2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8.1.3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8.1.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8.1.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8.1.3.3 被质疑人名称; 18.1.3.4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8.1.3.5 事实依据; 56 18.1.3.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8.1.3.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 公章。 18.1.4 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8.1.4.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18.1.4.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18.1.4.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18.1.4.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18.1.4.5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8.1.4.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8.1.5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1.6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8.1.6.1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18.1.6.2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18.1.6.3 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8.1.6.4 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18.1.6.5 质疑答复人名称; 18.1.6.6 答复质疑的日期。 18.1.7 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即 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18.2 投诉 18.2.1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 号)规定,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芜湖 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4 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18.2.2 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8.2.2.1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8.2.2.2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18.2.2.3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18.2.2.4 事实依据; 18.2.2.5 法律依据; 18.2.2.6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8.2.3.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18.2.3.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18.2.3.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18.2.3.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18.2.3.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57 18.2.4 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19、验收 19.1 采购人验收时,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 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18.2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 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20.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 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0.2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供应 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 标文件中载明。 20.3 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1、价款结算办法(见专用部分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22、附则 22.1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 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2.2 本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58 第二章 采购合同 (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拟定) 5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招标代理机构:********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招标文件 (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的投标报价承担 本项目服务期 年的管理期限内的物业管理任务,本项目拟安排项目负责人 ,安排物管人员总 人数 人(含项目负责人)。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中标后,在*********前办完进场接管运作,每逾期一天, 罚人民币大写壹仟元(小写 1000 元);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56 个日历天的投标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 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 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对本次招标物业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 位或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人民币共计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保证金。我们完全接 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 8、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为保留条款)。 投标人: (纸质投标文件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盖章、签字或输入姓名) (注:1、纸质投标文件中须签字或盖章;2、电子投标文件以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函的须加盖电子印章; 以授权代表人签署本函的,输入授权代表人姓名即可)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60 投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投标总价 服务期 注:招标文件中关于服务期 的要求具体详见“第三章合 同条款前附表”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61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本表及附表 1、2、3 适用于 E2) 管理费用构成明细报价分析表(格式)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人工费用(含**********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 资、福利、社保等费用,以上费用必须满足芜湖市最低工资 及五险相关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管理所有相关费用:************。具体见附表 1. 3 税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4 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具体见附表 2. 5 投标人利润 6 其他费用。具体见附表 3.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62 附表 1 行政费用清单(格式) 序号 名称(内容)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1 2 3 4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63 附表 2 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清单(格式) 序号 名称(内容)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1 2 3 4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64 附表 3 其他费用清单(格式) 序号 名称(内容)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1 2 3 4 ……… ………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65 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姓名 年龄 职称及等级 职业资格 从事相关经历(简历)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66 四、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 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 工种 要求(条件) 人数 备注 **********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67 五、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 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类型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设备产权性质)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68 六、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 号 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服务响 应 差异说明 备注:相关证明材 料在投标文件中的 具体位置(页码) 1 2 3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注: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69 七、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格式) 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服务项目 服务供应商 1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注:根据项目实际填写,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70 八、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致: (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人全称) 我单位同意中标(成交)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 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简述 数量 单价 备注 1 2 3 4 5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且主要成交标的必须包括核心服务 项目;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71 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材料(如有) (一)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投标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投标,不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同意中标公告中 公示以下内容并承诺: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下部分服务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的服务,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数 量 单价 小计 折扣率 扣除价格 服务 提供 商 备注 1 须提供 《中小 企业声 明函》 2 3 …… 合计 / / / / / 备注: 1、表中所列服务项目应为投标供应商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 服务;所投服务项目提供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须随本声明函同时提供,否则 该服务项目不予认可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该部分价格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折 扣政策。 2、如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 商提供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项目名称及服务提供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3、中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对 微型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 72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 示例:某中小企业投标总价为 600 元,其中投标服务项目 A、B、C分别为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则上表填写如下: 序号 服务项目 名称 数量 单价 小计 折扣率 扣除价格 服务提供商 备注 1 A 1 50 50 3% 1.5 某中型企业 《中小企 业声明 函》后附 2 B 2 60 120 6% 7.2 某小型企业 3 C 2 50 100 8% 8 合计 / / 270 / 16.7 / / 投标供应商投标总价为 600 元,评审价格为 600-16.7=583.3 元。 73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全称 ) 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 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或专利 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74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非监狱企业投标,不需提供) 备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声明单位公章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表 2 监狱企业服务项目投标明细表(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服务项目 名称 数量/单 位 单价 合价 价格扣 除比例 扣除价 格 服务提供商(填写服务 提供商名称) 备注 1 2 3 ··· 合计 / / / / / 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部分服务项目为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 备注:1、表中所列服务应为投标供应商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本单位提供的服务;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5 3、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且所投服务项目为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则对该服务项目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印章): 日 期: 76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全称 ) 的 (项 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 提供本单位提供的以下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印章): 日 期: 附表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项目投标明细表(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服务项目 名称 数量/单 位 单价 合价 价格扣 除比例 扣除价 格 服务提供商(填写服务 提供商名称) 备注 1 2 3 ··· 合计 / / / / / 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部分服务项目为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 备注:1、表中所列服务项目应为投标供应商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本单位提供的服务;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7 3、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服务项目为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则对该服务项目的价 格给予 8%的扣除。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印章): 日 期: 78 十、澄清函(格式) 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需 澄 清 的 内 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说明并签 字 投标人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日期: 评标委员会意见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 79 十一、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或采购人) 鉴于:贵单位招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提交银行 保函作为履约担保。为此,我行同意出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为被保证人、以中 标人与贵单位签约为生效条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如下: 一、在中标人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中标人中标签约后违反合同约定” 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在中标人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因中标人行为导致合同无效、解 除、终止”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三、对以上两项索赔,贵单位无需再附加任何进一步的说明或者证明。我行在收到贵单位的索赔要 求后____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索赔款项,并放弃对贵单位索赔的任何抗辩。 四、中标人与我行或者与贵单位就中标合同签署的任何协议,或者发生任何争议,均不影响本保函 的效力。 五、对本保函项下的一次或者数次违约索赔,我行累计总赔偿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万 元。 六、贵单位在我行未全部履行本保函时,有权向贵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届时我行不享有任何抗辩权。 七、本保函在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失效: 1、我行已经累计支付了达到总赔偿金额的索赔款项; 2、签署验收证书后 6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 3、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解除或终止后 12 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 保函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 月 日 注:1、本项应在投标单位中标后开具;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无需提交此函。 2、并非所有项目均涉及此函,仅供特定项目参考。如果招标文件允许中标履约担保形式为 银行保函,则银行保函格式必须采用此格式。 80 十二、有关回执(格式) 答疑(或补疑)回复签收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上网获知(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处对本项目的答疑回复(或招标 补遗书)。 特回函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 对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申明意见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理解,该项目由于时间因素,无法保证自发标日至投标截止日有 20 天的时间,对此,我单位 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递交全套投标资料。 特回函申明同意。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注:1、本项应在招标过程中有涉及时须填写。 2、并非所有货物类采购项目均涉及回执项,仅供有需要项目参考。 81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 托 ( 姓名 )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 招标人名 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 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 (盖电子印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82 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83 十四、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分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E2) (第二册 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本表及附表1、2、3适用于E2) 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 附表1 行政费用清单(格式) 附表2 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清单(格式) 附表3 其他费用清单(格式) 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姓名 年龄 职称及等级 职业资格 从事相关经历(简历) 六、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七、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格式) 八、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材料(如有)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十二、有关回执(格式)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十四、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2)